【原创】《云巅仙缘》 文|幻梦 (幻想修仙|日更)

第二十五章 灵寂三境
一连三天,沈云都是以赶路为主,只在偶尔见到草药,才会停下来一会。

最烦的还是露宿荒野,总感觉黑暗之中,好像有什么在窥视自己,呜呜的寒风如百鬼夜哭,令人不寒而栗。

壮着胆子过去看看吧,又什么都没有,紧张兮兮的跑回篝火,加些柴火,让火焰燃烧的更旺,这才感觉稍好。

终于,在第四天上午,沈云来到白水河边。

河水清澈,哗哗流淌。

“到底要不要过去呢?”眺望对岸的老妖岭,愁眉紧锁。

虽说不信有妖怪,但想到那些独来独往的猛兽还是心里发毛。

天阴沉沉的,一副随时下雨的模样。

“如果下雨,河水还要涨,就更难过去了。”

目前的水位很低,估计脱了鞋子,卷起裤管即可趟过。沈云来回走动,难以决断。然而最终,修炼更快,瓶颈更容易突破的诱惑,战胜了理智。

“罢了,先过去瞧瞧,要灵气没那么充足就返回。”

拿定主意,开始脱鞋。光脚踩在河滩上,脚下的鹅卵石传来阵阵凉意,背好行李,缓缓下了水。

“嘶。”沈云倒抽一口冷气,河水冰冷刺骨,发一声喊,沿着河床,一步步走向对岸。

过得河来,脸早冻得发白,哆嗦着穿好鞋袜,原地蹦一蹦,这才稍觉暖和。

视线转向北方,处处可见崇山峻岭,怪石嶙峋,隐隐传来虎啸猿鸣。沈云心里直打鼓,差点都想调头就走。

深吸口气,目露惊奇之色。

所料不差,刚刚渡河,就明显感觉这处的天地灵气,要比对岸充沛一些。

沈云脸色阴晴不定,半响,冷哼一声:“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一咬牙,驮上行李,朝前走去。

仅仅几步,就惊喜的发现一株党参,急忙取出药铲,挖走。

“看来这里人烟罕至,药材应该不少。”沈云双目微眯,这也算是惊喜了。

随着时间流逝,天又放晴了,太阳露出笑脸。

此刻,沈云笑眯眯的坐在一块光洁的大青石上,神游天外。

不远处山泉传来清脆的叮咚声,稍加注意的话,就会发现他的身后丈余处,居然有一个房门大小朝南的洞口。

如果朝着南方极目远眺,尚能远远看到那白色丝带一般的白水河。

令沈云没想到的是,老妖岭居然有不少的天然溶洞,这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就发现了三个,身后这个,正是他选定入住的。

这个洞穴里面十分宽敞,长宽各有五丈余,高也有一丈多,如同一个小房间一般。

阳光从天然透风口射入,使得洞穴中并不显得黑暗。

这个溶洞深处居然还有一个小洞穴,不过入口很狭窄,仅容一人爬入,用火把照了照,里面黑黝黝的深不见底,阴森森的不时刮来阵阵寒风,将火把吹的哗刺刺作响,想来里面别有洞天。

整个溶洞温暖干燥,遮风挡雨,非常适合过夜。

“决定了,以后每天晚上都回来这里住宿。”

说着,沈云跃下大青石,取出柴刀开始忙碌。

先找来一些灌木将洞口虚掩起来,做好伪装,又编制出一个简陋的藤条大门,最后搬来几块大石头,将里面的小洞口封住。

这样,一个温暖舒适的小窝,便布置妥当。

老妖岭鲜有人踏足,处处可见野生小动物,药材更是生长密集,

当然最主要的灵气浓度,让沈云十分满意,尽管明白更深入深山,可能灵气更加充沛,但静听远处的嘶吼声,还是决定知足常乐。

……

连续数天,沈云都是朝着东西两个方向探寻,老妖岭的药材太多了,才几天功夫,就收获了几十斤良药,早就超出任务数好多。

遗憾的是,瓶颈并没任何突破的迹象。

这天一早,沈云背上药篓,朝着北方走去,采药还是其次,主要想知道,北方的灵气会不会更加充沛。

一个多时辰后,沈云攀至一座小山顶端,远眺前方,只见一座巍峨的高山,耸立在远方,大约再翻过几座小山丘即可抵达。

“要不要去看看呢?”沈云眉头微皱。

略感疲倦,先寻了块干净平整的大石头,坐下来喝口水小憩。

突然,心中打个激灵,转过头来一看。

只见不远处的一块巨石边上,居然立着个唇红齿白的男童,看模样似乎只有七八岁。老妖岭居然能遇到人?还这么点大,顿时一脸惊讶之色。

看到沈云转头,男童露出一丝笑意,抱了抱拳大大方方的说道:“在下石瑾,见过道友。”边说边走了过来。

沈云更是惊讶,为何称呼自己道友?忙起身抱拳还礼道:“见过石兄弟,我叫沈云。”

说着定睛一看,只见男童身穿华丽的白色长衫,皮肤白嫩,红扑扑的脸蛋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透露出聪明伶俐的神色。脑门上扣着的头发,好像一个茶壶盖。头发下两道弯弯的眉毛,淡如远山。他那一排洁白的牙齿当中,缺了颗门牙,笑起来十分逗人喜欢。

“沈大哥,你也是来采药的吗?”石瑾一点也不怕生,大模大样的来到沈云边上坐下,好奇的瞧了瞧地上的药篓。

“是啊,石兄弟。”沈云依然有点懵懂,坐下身来疑惑道,“你呢,怎么一个人在这荒山野岭?”

“我是来陪姐姐采药的。”石瑾打个呵欠,从怀里掏出个白色布包,取出几块式样精美的糕点,分了一半递给沈云,叹道,“一个人在闲逛,都快闷死了。”

“哦,那你姐姐呢?”沈云心下恍然,接过糕点,咬了一口,一股桂花清香沁人心扉,入口即化,滋味绝佳。

“她去山里了。”石瑾指了指北方的高峻山脉,也往嘴里塞了块糕点。

又问:“沈大哥你呢?也是打算采药突破二层境界吗?”

沈云闻言猛吃一惊,连嘴里的糕点都掉落下来。

自己的瓶颈,自己的修为,没告诉过任何人,这个眉清目秀的男童怎么会知道呢?难道是妖怪?尽管艳阳高照,依然感到一阵发寒,面孔都变了色。

沈云深吸口气镇定了下,忍不住问倒:“你怎么知道我是二层境界?”

石瑾的眼睛正看着山坡下方,那里有几头旁若无人的羚羊,正悠闲的嬉戏,所以并没注意到沈云的神情。

理所当然回道:“因为我也是二层呀。”

说着转过身来,见沈云一头雾水的模样,愣了愣,只片刻又恍然大悟,笑道:“你不知道自己修炼的是什么功法吧?”

沈云本想说我当然知道,又隐隐觉得不对,一脸无奈苦笑:“我只知道叫赤炎诀。”

“啊,赤炎诀我知道,是五行修仙功法中的火属性功法。”

修仙功法?火属性?沈云脑子里顿时塞满浆糊,早将对方是不是妖怪的疑虑抛之脑后。

不由得挠了挠头,尴尬道:“我意外得到这本功法,你说的我都不懂?”

“原来沈大哥是散修呀,是这样的……”

随着石瑾详加解说,沈云大致弄明白了一点。

没想到自己修炼的功法居然大有来头,乃是修仙功法。所谓修仙,就是依靠吸纳天地灵气,修炼出自己的真元力,最终得道成仙。

得道成仙?沈云的脑海里蹦出“天地同寿、长生不老”来,一时间瞠目结舌、脑筋停顿。

修仙之路漫漫,最初的境界称之为灵寂三境,简称三灵境,分别为灵动境、灵寂境与灵澜境;灵寂三境之后的境界,称之为梵天三境,又叫梵天境或者三梵境。

“我目前就是灵动境二层修为,沈大哥和我一样,也是灵动二层。”石瑾露出一丝和年龄很不相符的成熟,微微一叹。

沈云一脸惊异,轻轻点头。

虽说长生不易,但修仙的好处却是惊人。

灵动境的修仙者,就百病不侵;灵寂境可御剑飞行,日行千里,轻松活个百十来岁;灵澜境更不得了,不仅能飞天遁地,寿元可达两百余岁;梵天境,嘿嘿,挥手间移山填海,威力莫大,寿五百载。

能活五百岁?那不真成老妖精了?沈云张了张嘴,吞了口口水。

“修仙的好处是多,然而修炼与突破极不容易。”石瑾苦笑一声。

灵动境三层功法,乃是修仙入门功法,算最简单的,只要资质不是太差,通常一年左右便可达到第三层巅峰。

“机缘稍差的修仙者,在灵动境消耗个几年,甚至更长时间也正常;”

灵寂境四层功法,修士最大的难关,每一层的突破都异常艰辛,无数资质平庸的修仙者,在灵寂境终其一生,无法突破。

“灵寂境修士才算是真正的修仙者,能无病无灾健康一生,战力也十分惊人,不是凡人可以达到的程度;”

“灵澜境修士,属于高阶修仙者,十分罕见;而想达到梵天境,就不仅是难了,还需要讲究悟性、机缘。”石瑾说的兴奋起来,小老头般摇头晃脑。

沈云半信半疑,这些早就超出了他的想象力,几乎无法判断真伪,但见石瑾说的头头是道,实在不像是编出来骗人的模样。

“其实在凡人眼里,所有的修仙者,都是陆地飞仙一般的人物了!”石瑾没看到沈云的神色,依然笑呵呵的卖弄着。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0 08:57:22 +0800 CST  
第二十六章 灵根资质
想起先前石瑾曾提过,赤炎诀属于火属性功法,于是沈云又谦虚的请教起来。石瑾几乎没和别人聊过这些,见有人向他请教,顿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修仙流派众多,功法更是千奇百怪,各不相同。

五行即金、木、水、火、土五行,单一属性的功法,最为常见,其实修仙界中,还有着多属性功法,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法诀。

“有灵根才能修仙,对应属性的灵根才能修炼对应功法……”

“等等,石兄弟,什么是灵根?”

石瑾终究年幼,哼哧哼哧的解说了半天,沈云才在心中理出个大概。

首先,灵根是修仙的基础,凡人体内的经脉通常五行驳杂不纯,很难吸纳天地灵气,称之为没有灵根,没有灵根就无法修仙。

其次,就算有灵根了,还需要修炼对应属性的功法,吸纳相应属性的灵气,才能成为修仙者。

最后,大部分修仙者灵根,都会有两、三个灵根属性,当然还有比较特殊的单属性灵根,以及变异灵根的情况。像冰灵根、风灵根就是属于变异灵根。

“我能修炼赤炎诀,是不是表示我肯定有火属性灵根?”沈云心中一动,切入问道。

“对,对。我就是金、土、火三灵根。”石瑾呵呵一笑,又挠挠头,“不过我只有土属性灵根资质是中品,所以修炼的土灵经。”

沈云不懂灵根资质何意,忙又请教。

灵根资质,简单来说就是修炼资质,资质越高,修炼越是事半功倍,通常可分为下品资质、中品资质、上品资质、极品资质这四类。

大部分修仙者的灵根都是中、下品,只有极少数的才会达到上品,而极品这种逆天的资质更是世间少有。

“我就土灵根资质达到中品,金、火灵根就接近下品了。”石瑾轻轻一叹。

沈云恍然大悟,连连点头。

又抬头看看早过正中的太阳,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取出几块肉片:“这是鹿肉干,有点嚼劲,石兄弟你尝尝?”

“好香。”石瑾刚接过,就赞了一句,果然肉香扑鼻,顿时嚼的有滋有味。

见沈云喝水,伸手取过水袋。

“咕嘟咕嘟”牛饮一阵,长吐口气,一脸舒畅,又轻叹道:“突破太难,我达到二层瓶颈也有段时间了。”

沈云轻轻点头,他和石瑾的修炼速度差不多,想来火灵根资质也是中品?

“所以姐姐才会带我来采药炼丹,好帮我突破。”石瑾抬头看了一眼远山。

“炼丹?”

经过介绍,沈云才知道,这个采药,采的可不是普通的草药,而是指的灵植。

灵植就是饱含灵气的灵草、灵药、灵果等物,只有灵气充沛之地才可能诞生。即使直接服用,其中蕴含的灵气也能协助修士更容易突破瓶颈。

古往今来,无数修士创造出各种各样修仙技能,好协助自己快速提升实力,将灵植炼制成丹就是其中一种。

除此之外,还有书符绘咒、布设阵法、炼宝制器、驾驭妖兽等等许多提高自身综合实力的技能,修仙典籍更是浩如烟海。

“妖兽?”听对方到妖兽,沈云一脸难以置信,“难道这老妖岭真有妖怪?”

“不叫妖怪,是妖兽,老妖岭就有。”石瑾闻言一笑,“姐就是担心我遇到妖兽逃不快,才让我在这附近等她。”

“是不是这附近,没什么妖……兽?”沈云吃了一惊。

心中更是掀起轩然大波,开始还以为最多只有猛兽呢,要不是遇到石瑾……随着自己逐渐深入,怕是结局就如同那个笑话一般,见过妖兽的都被吃了。

“起码还要再深入个几百里,妖兽才多。”石瑾点头笑道,又看了看四周,“这附近灵气太差,妖兽不喜欢呆在这一带。”

这里灵气还差?沈云心中暗叹,忍不住喃喃道:“妖兽都很厉害吧?”

“妖兽实力和修仙者一样,有高有低呀,比如这里向北三百里左右的山里,就算遇到妖兽都不会太厉害,以我们的实力足够自保。”

沈云一阵尴尬,心道自己凭什么自保?

“要是深入到五百里以上,就可能遇到厉害的妖兽。但是灵气越充沛,灵药越多,我姐就是在离我们五百里之外。”

石瑾指了指北方,再接过一块鹿肉干,又嘀嘀咕咕说老姐怎么还没来。

这一次交谈,沈云的整个眼界开阔不少,更是受益匪浅,这使得他很多年以后都一直感激石瑾。

“对了石兄弟,用什么办法才能探查到灵根?”

沈云刚才想到,说不定郭龙仅仅只是没有火灵根呢?还有自己,说不定虽然火灵根资质中品,但其他属性却有上品的呢?

“探查灵根?我倒是知道个手诀。就是不能测定灵根资质如何。”石瑾喝了口水,沉吟道,“我复制给你。”

说着,一掀衣服下摆,露出一个精致的灰色小布袋,手一拍,其中飞出一枚拇指大小的玉简。他伸手接住,贴向额头。

沈云盯着这个不见丝毫针脚的灰布袋,以及那枚玉简,一脸苦笑,明显自己有宝在身,不会用啊。

于是一股脑儿,将怀里的黄色布袋、玉简、锋利小剑全取了出来。

见石瑾将玉简挪开,忙赫然问道:“石兄弟,这些是什么?怎么用的?”

“哦,是这样的……”

小布袋是储物袋,沈云在石瑾的指导下,用精神力,也就是神识探查了一下,只见里面居然有个两尺见方的空间,感觉十分惊异。

沈云用神识锁定玉简,心念一动,只见袋子射出一抹白光,玉简不断缩小,“嗖”的一下吸了进去;又试着同样方法取出玉简,十分有趣。

锋利小剑则是法宝,灌注法力,小剑不断长大,最后化为一把三尺青锋,剑身光滑如水面,流光溢彩。

沈云看的满心欢喜,随手一挥,一棵小树应声而断。

玉简则是记录玉简,贴上额头神识探入,玉简在脑海之中,瞬间变成无比巨大的玉璧,其中划分出了许多小块来,到处记录着文字。

心神一动,字迹变得清晰具体,仔细一瞧,里面居然记录了一整套灵寂三境的“赤炎诀”功法,功法后面甚至还附带了一些小法术。

沈云一脸惊喜交加,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满世界不知去哪找后续功法,不想身上一直就有。

原来阅读玉简,需要起码灵动二层修为,才能神识离体进行探查,所以灵动境三层的功法通常是用书籍记录,而后续功法法诀,则记录在储存容量更大的玉简之中。

如今,沈云对于石瑾所说的一切,深信不疑。

这能大能小的法宝,看上去不大实则内有乾坤的储物袋,以及记载容量惊人的记录玉简,完全颠覆了以往的世界观。

“测定灵根的法诀,我帮你复制在玉简中了,还有一些老妖岭的灵药和妖兽图鉴,也顺便帮你复制了进去,或许能用的上。”石瑾笑着递还玉简道。

沈云心中万分感激,连忙起身抱拳,诚恳道谢。

石瑾也赶紧起身回礼,小脸通红,连连摆手。

两人又闲聊着玩耍了一会,日头渐渐朝西山飞去。

突然,远方崇山峻岭之间,响起一声嘹亮清脆的长啸。

“呀,我姐姐回来了!”石瑾一脸欢喜,从地上蹦将起来。
(未完待续)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0 08:57:40 +0800 CST  
第二十七章 初识法术
沈云双眼微眯,看向北方,夕阳之下,空山寂寂,只传来阵阵回音。

石瑾单手捏诀,一道青色光芒一闪,只见他将这道光芒往身上一拍,回过头来抱拳笑道:“沈大哥,咱们后会有期。”

“好的,石兄弟,后会有期。”沈云微愣,抱拳回道,开始还以为他姐姐会过来接他呢。

石瑾挥了挥手,向前跑去,“嗖”的一下,掀起一阵风声,整个人居然化为一道白影,早去的远了。

沈云瞳孔猛缩,这是什么法术?居然身法如此迅速。

须臾,石瑾都跑出了好几里开外,又一会儿,越过一处山头,便消失在视线之中。

“这就是修仙者的法术么?我也是修仙者了?”沈云凝视着北方的雄峰,这巨大的冲击,令他一时都缓不过神来。

看了看斜挂的夕阳,定了定神,背起药篓,辨认了下方向,朝洞穴走回。

刚走不到一里,忽然“哎呀”一声,一脸郁闷之色,站住脚步。

“唉,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沈云一声长叹,回头看了一眼来路,微微摇头。

和石瑾的交流,一个古老而神秘的修仙世界,展现在面前。沈云知道,自己将来肯定还会遇到无数问题,需要向石瑾请教。

然而,偏偏忘记问石瑾家住在哪?这茫茫人海,去哪找哦?

“既然老妖岭能遇到石瑾,将来应该也能遇到其他修仙者。”沈云轻轻的嘀咕一声,脸色开始好转,心情转佳,再次朝洞穴走去。

毕竟现在后续功法有了,只需要慢慢修炼提高实力,一些疑问,只能等将来有机会,遇到别的修士再说了。

这也无可奈何,石瑾如今早不知去向,想找也找不到。

今夜月如银盘,皎洁的光芒洒下,将荒山照的通亮。

沈云抱膝坐在洞穴门口的大青石上,眺望白水河,心神激荡。

今天连晚饭都没吃,整个人处于兴奋状态,也静不心下来修炼。

他手提起身旁的三尺青峰,在月光的照射下,剑面如一汪秋水般清澈耀眼。伸出两根手指,轻轻滑过光洁的剑身,依然难以置信,世上居然有如此神奇的物品。

“以后就叫你秋水剑吧。”

神情欣喜的赏玩了一会,这才喜滋滋的将“秋水剑”放于一旁。

一拍储物袋,绿影一闪,玉简跳将出来。

沈云伸手一捞,轻轻抓住,贴在额头之上,将神识探入。

探查玉简十分方便,甚至根本不必借助月光,里面的内容如镌刻于脑海之中一般,无比清晰。

玉简中记载的内容非常之多,先简略的看向后续功法。灵寂境功法比灵动境多了一层,总共四层。

只看了一会,沈云的眉头就紧紧皱起,抬起头来,叹道:“灵寂境的功法,居然有这么多字不认识。”

其实不仅是文字不认识,内容也感觉深奥难懂,好在,自己还有足够的时间去学习。

摇了摇头,将此事放在一边,神识再次沉入玉简。

灵动一层,可学一个法术,辅助法术“灵目术”;

灵动二层,可学两个,一个是火属性攻击法术“火球术”;另一个是风属性辅助法术“御风诀”;

灵动三层,也可修习两个法术,一个是防御法术“灵力护盾”;一个是辅助法术“御物诀”。

默默记住第一个法诀要点,收回神识。

“灵目术”!

灵动境一层就可以修习,可以查看物品是否含有灵力。

闭上双眼,运转心法,丹田之中的法力顺着经脉,运行至双目之中。

缓缓睁开眼来,只见四周树木顿时失去了颜色,变得灰蒙蒙一片。

“咦,这是什么情况?”沈云心中疑惑,到处看了一圈,终于发现秋水剑上,居然有道淡淡的蓝色灵力,微微晃动。

而丹田之中,也露出一丝微弱的红芒。

除此之外,储物袋和玉简,也和凡物的光泽不同,但却没有灵气波动。

“看来当初石瑾,就是用灵目术探查,才知道我是灵动二层修为。”沈云微微点头,醒悟过来。

又取来前几天采摘的药材,仔细看了一遍,可惜没有一株蕴含灵气,这让他大失所望。

“难道这是个寻宝法术?”

沈云心想,如果施展了灵目术,四处搜寻,这样就不会漏掉灵植啦。

收了法诀,探查起第二个能学习的法术来。

“火球术”!

通过法力凝聚一缕高温烈焰,溶金化石,威力极大,修炼乃至有成,威能倍增。缺点就是很耗法力,攻击速度不够理想。

沈云伸出一根手指,口中念起咒语,心底默默运转法力,直透指尖。

然而,明显感觉法力透出指尖后,直接溃散了。

“我本来修炼的就是火属性功法,学这个应该不难吧。”疑惑的嘀咕了一声,再次尝试凝聚火球。

半响后,沈云一脸失望,沉吟不语。

刚才十余次试验,几乎耗尽他的法力,然而没有一次成功,关键是思来想去,根本不知道为何会失败。

“唉,要是石兄弟在就好了。”

盘膝坐地,恢复了一会法力,打算学习第三个法术。

“御风诀”!

风属性辅助法诀,施展之后身体如风一般轻灵,可以提高腾挪奔行速度,只要还有法力维持法诀运转,就可以长时间高速奔袭,同样是修炼至有成,威力倍增。

看到这,脑海里顿时浮现出,石瑾飞速奔驰的一幕来。

“看来石兄弟说的,深入老妖岭三百里尚可自保,便是因为这个法诀了。”沈云激动的两眼放光。

一旦掌握这个逃命的法诀,即使遇到强敌,也可以从容溜走,这就相当于掌握了武林高手的轻功,甚至还更为精妙。

“探险必备啊!”乐呵呵的点头轻笑了一阵。

缓了缓,在默掐法诀,手上青光一闪,又将法力灌注至双腿经脉窍穴,结果遗憾的是,法力直接循着经脉消散一空,施展失败。

尽管失败了,但刚才法力运转至双腿时,却明显体会到一丝身轻如羽的感觉。

再次尝试了几次,沈云轻轻叹息,心里明白,这修仙者的法术,并非那么容易学的,想成为高手,还需要不断练习才行。

玉简中能学的法术,就只剩下石瑾留给自己的测试灵根法诀了。

这个法诀分两式手诀组成,施展后需要辅以灵目术观察,沈云并没直接练习,显然不够熟练同样无法成功。

“回去了再慢慢练习吧,到时瞧瞧龙哥有没灵根。”

夜已深,远处偶尔传来夜枭阵阵的鸣叫声。

看了看天上的明月,沈云微微一笑,手一卷收起飞剑等物,跃下青石走向洞口。

此时心境平复,该去修炼了。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1 08:53:15 +0800 CST  
第二十八章 御风诀
天地之间一片白雾茫茫,昏暗的天空中,唯独东方隐隐泛白。

距离溶洞不远处,沈云如雕像一般静立浓雾之中,沾满露水的头发,显示他站立了许久。

此刻,他双目紧闭,眉头紧皱,脑海里正不断回忆,当初石瑾施展御风诀时的一幕。

突然,睁开双眼,一脸若有所思。

其手捏古怪法诀,微微晃动,一道青光浮现,瞬间又溃散。

沈云面无表情,毫不在意,持续不断的练习这两式手诀。

整整熟悉了一上午的时间,手上的青光终于定型,如同指尖漂浮的一个萤火虫一般,于是学着石瑾往身上一按,顿时感觉身轻如燕。

沈云两眼一亮,这才运转法力灌注双腿,蓦地感觉双脚之上,仿佛有一缕清风托起,连带着身体又变轻了不少。

“哈哈,总算对了。”沈云哈哈大笑,四周传来阵阵回音,忙按住嘴,可别给白水河对岸那三个小子听到。

一脸得意,转为小声的嘿笑。

此刻早明白过来,御风诀的关键还在手诀上,只要手诀够熟练不出错,那么法力运转就几乎不会有什么问题。

这和火球术完全不同,火球术的难度都在法力的控制上,明显要更加难学。

此时,浓雾散去,温煦的冬日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轻轻朝着下坡处一跃,整个身体如同被风刮起,在空中滑翔起来。落地后回头一看,居然飘出去好几丈远。

沈云一脸喜色,学着石瑾一般拔腿就跑。

这才发觉,腿上那股风力非常柔韧,很不好掌握,特别地面高低不平,双腿力度难以控制均衡,导致身体摇摇摆摆。

突然,沈云盯着前方的一棵小树,脸色微变,这么点路,停下是不可能了,只得尽量将身躯扭向一边,嘴里默念:“快避开,快避开。”

“哗”的一声,断枝碎叶纷飞。

身躯总算稍微偏移了一点,紧贴小树错身而过,胳膊上传来一阵阵火辣辣的刺痛。

沈云松了口气,开始收回法力,果然速度逐渐减慢,缓缓止住身形。

席地而坐,苦苦思索石瑾奔跑时的潇洒随意,挠了挠头,显然不像自己这般,见到凸露的石块就跳将过去,遇到棵小树,就生涩的转向。

这哪叫快速腾挪反应啊。

经过一天的练习运用,沈云终于发现,这御风诀在运行时,法力可以产生“前、后、左、右”四个方向的力量。

于是,就试着在跑动时,用反方向的力量停步一次。结果,腿倒是停住了,身体还在向前冲,然后……脑门上就多了个大包。

还有左右侧方向的力道,可以帮助自己高速奔跑时转向,不过却不敢再试了,因为那样很可能会来一个侧翻跌倒。

一连几天,天天有雨,尽管如此,依然每天勤练不辍。

此刻,沈云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沉吟不语,冰凉的雨滴落在脸上,他也不管不顾,只紧紧盯着前方,那里有几头羚羊躲在树下避雨。

经过这几天的练习,他已经掌握了御风诀的诀窍,高速奔跑时,其实应该将法力灌注全身,虽然法力消耗加快,但随时可以通过反方向的力道,来止住身形。同样可以通过侧方向的力道,进行快速转向,再也不必担心摔倒。

“要是有人指导,学习肯定事半功倍。”再次暗暗后悔,没问石瑾家住哪。

手中剑光一闪,秋水剑化为三尺来长,沈云一把握住。

双目微眯,运转御风诀,猛一催法力,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一般,极速朝前冲去,雨中的身影恍若鬼魅,仅秋水剑拉出一道雪亮的长虹。

树下的羚羊一阵警觉,抬起头来,见黑影白虹飞速掠至,顿时惊慌失措,一声声惊叫声中,各自四蹄发力,分散而走。

“刷”的一下,秋水剑轮起一道光影,堪堪劈下。

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其中一头羚羊顿成两截,鲜血迸射。

沈云又前冲了数步,止住身影,一脸笑意,缓缓走向血泊中的猎物,而手中的秋水剑,剑面依然光亮照人,仅在剑尖有数滴鲜血滴落。

这是他想出的攻击手段,只要对方的速度没自己快,就可以轻松将其砍倒。

“这比武林高手所谓的轻功,怕要高明不知道多少倍吧?”看着地上断为两截的野羚,总算明白了石瑾说的,在凡人眼里,修仙者都是陆地飞仙一般的人物。

仅仅掌握了一个御风诀,就让自己实力暴增,如果达到灵动三层,学会灵力护盾,那时就算是面对武林高手,也可立于不败之地。

御风诀,自是不凡。

然而灵目术就让沈云十分无语了。

开始还以为是个寻宝法术呢,结果这灵目术虽然不怎么消耗法力,却极耗神识,不过寻了片刻,就头昏脑涨,时间稍长更是头疼如裂,不得不中断法术打坐恢复。

神识就是精神力,并没功法修炼,但随着修为的提高,神识也会相应提升,这是石瑾说过的。

灵目术不堪用,沈云无奈,不得不翻出玉简,认真学习石瑾复制来的灵植和妖兽图鉴。

灵植图鉴记载十分详细,不仅绘制了图像,就连生长习性以及药性都有描述,那些珍奇灵植,如果不认识,就算发现了,也可能以为只是稍微奇特一点的花草而忽视掉;

妖兽图鉴同样如此,记载了十余种奇莫怪样的妖兽,都是老妖岭常见的,连妖兽的特长与弱点,也一一列举,让沈云对妖兽有了初步的了解。

……

外出采药训练,第二十天中午。

松林之中,寒风呜呜。

栗子树下,罗园、牛进进、关虎三人将包袱垫在地上,围坐在一起闲聊。

“不知道沈哥采到多少,我们都不够任务数啊。”牛进进愁眉苦脸说道。

“是啊,我们玩的太疯了。”关虎也哭丧着脸,“希望沈哥能多采点,够我们交差,不然……”

“他体力那么好,应该没问题吧?”罗园同样脸色难看,喃喃道。

“也不知道沈哥怎么练的,体质这么好,根本就不比那些武修弟子差。”牛进进最不服气所谓的武修弟子,说起沈云强,他也颇觉自豪。

“可能还是要差点吧,不然怎么会没通过考验呢。”罗园道。

“任务还缺好多啊,可不想挨棍子……唉。”关虎低头看了看药篓,满脸担心,一句话又将所有人拉回现实。

高空中的冬日,传不来一丝暖意。

“你们到底采了多少啊?”一声平静又熟悉的声音,懒洋洋的响起。

其实沈云早就到了半里之外,今天一早施展御风诀,从老妖岭一路飞奔而来,遥遥见到这三个小子,于是就在附近打坐,恢复后才来。

听到三人的对话,心中升起一丝警觉,当初自己体质好,陈绪就疑心过一次,为此还导致吴长老加大了试药剂量。

如今实力更强,虽然不惧,但还是要更小心一点,免得别人起疑心。

“沈哥!”

三人几乎同时在地上蹦了起来,只见一脸风尘的沈云微笑着,站在不远之处。一见对方沉甸甸的药篓,三人顿时满脸喜色,又难掩尴尬。

沈云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朝他们的药篓里一瞧,脸色就变得无比难看起来。

(未完待续)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1 08:53:45 +0800 CST  
第二十九章 吞食灵草
当初,在老妖岭时。

沈云基本上都是在白水河百里范围内徘徊,这里普通药材到处都是,不过他再无兴趣,目标放在灵植之上。

灵植十分难寻,花了好多天时间,就采摘了五株灵草。

时间回溯到五天前。

那是傍晚时分,夕阳西斜,阳光透过小孔钻入洞穴,几道笔直的光线直射入壁,在洞壁上形成几个细碎的光斑。

溶洞之中,有一块长宽不足一丈的平地,比四周略高,上面铺着草席。

沈云此刻坐于草席之上,后背悠闲的靠在洞壁,他从储物袋中取出一株株灵植,放于身旁,嘴角一动一动,也不知道在嘀咕些什么。

“饮露草”,形如小草,狭长鲜嫩的绿叶苍翠欲滴,奇特的是,每片叶子上都有一个小斑点,颜色略淡,如同露珠一般,散发出一股清新的气息。

“蓝蓉花”,样子奇特,一共六瓣叶片,凝聚在一起,就如同一朵盛开的蓝色鲜花,甚至还散发出淡淡的清香,大概也是由此得名。

两株“饮露草”和三株“蓝蓉花”,就是前段时间的收获。

沈云面容有点古怪,因为根据图谱记载,这两种灵草都是炼制培元丹的原料。

“培元丹?在嘉源城就听说过的仙丹?”

微微一笑,摇了摇头,这肯定是以讹传讹。

不过,灵物终是不凡,采回来几天了,这几株灵草居然还是水汪汪的看上去十分新鲜。只有通过神识感应,才能发现它们在缓慢的枯萎。

沈云收回目光,将下巴枕在膝盖上,幽幽一叹。

早些时间的修炼,每天都有进步,还以为这样下去迟早会突破瓶颈。

但前几天才发现,修为居然停滞不前了,完全没有一丝进步,九次周天每次都在不断的撞击瓶颈,可始终无法突破。

沈云明白过来,这就是被卡住了,如果不能突破,这道瓶颈就会如同天堑一般,永远将他卡在目前的境界。

好不容易来到老妖岭,这灵气充足的地方,居然不能寸进,想想也怄火。

太阳落了山,整个洞穴内显得十分昏暗。

沈云盘膝坐好,开始调整状态。

灵植中蕴含着充沛的灵力,直接吞服,借助这点灵力,或许瓶颈就能突破。拿定主意的他,今天特意花了一天时间,游山玩水放松心情。

如今一切准备就绪。

近一个时辰后,一轮弯月飞上天际。

“希望这次能成。”

念叨了一句,沈云深吸口气,抓起面前一株灵草,塞入嘴里。蓝蓉花的清香扑鼻,不管不顾咀嚼着吞了下去。

刚刚入腹,就感觉丹田之中,如同一团烈火燃烧一般,刹那间爆发成无数股热流,顺着经脉迅速遍布全身,甚至还伴随着丝丝痛楚。

于是引导灵气默默运转周天,直至丹田。

“咦?”一轮周天完毕,沈云就一脸惊疑的睁开双眼。

奇特的是,虽然这次突破仍然失败,但本毫无寸进的修为,居然提高了那么一丝丝。

“难道说先前并没达到巅峰程度?”

这个问题一直很久以后才知道,主要还是老妖岭灵气不够,要换个灵气充沛之地,其实还能再进一步,直至大圆满,才会不再提升,当然大圆满也是最适合突破的境界。

沈云甩甩头,不再多想,一咬牙,直接抓起两株灵草,塞入嘴里。

更加剧烈的疼痛,摇摇欲坠的瓶颈……失败。

第三次,再来最后两株,吞下之后,才发现自己急躁了。

先前吞服的三株灵草剩余的药力,外加这两株,居然同时发作起来。

沈云猛然感觉小腹之中“呼啦”一下,瞬间爆发,一股超出经脉承受极限的灵力,在经脉之中左冲右突。

欲哭无泪,紧守灵台苦苦引导灵气,在体内运行周天。

体内的经脉刚刚裂开,法力便过去修复,又接着开裂,这种痛苦简直无法形容。其实这仅仅是感觉,经脉只是胀伤,并非真的破裂,否则那痛楚怕是根本忍受不了。

坚持咬牙一轮周天之后,疼楚稍减,瓶颈依然不动如山。

沈云如今也顾不上了,再次运转周天,吸纳未曾化开的药力。

又是两轮周天之后,总算轻松了许多,火辣辣的刺痛,化为一股暖洋洋的温意,直达丹田。

“咔擦”一声,瓶颈突破!

这一刻,沈云满脸惊喜交加。

刚刚突破,猛然感觉“轰”的一下,仿佛整个人和这天地水乳交融,有了那么一丝联系。

昏暗的洞穴,在眼中却看的无比清晰,地上小蚂蚁爬动的清晰可辨,杂草枝叶摇曳生姿,千姿百态;

听觉变得灵敏无比,附近地上的小虫费劲挪动脚步的声音传入耳朵,飞虫“嗡嗡”煽动翅膀的噪音更是震耳欲聋;

嗅觉同样提升了无数,洞外草木芬芳浓郁,就连不远处的包袱里,干粮与肉干都能分辨开来。

“第三层,这就是第三层!”沈云激动的热泪盈眶,神识不自觉的外放,这才惊觉神识此刻也强大了无数。

覆盖住足足五丈方圆,所有的一切都反映在脑海之中,如同当初阅读玉简般清晰。就连地下泥土中的蚯蚓爬动轨迹,都“看”的一清二楚、毫发毕现。

沈云忍不住站起身来,哈哈大笑,如今总算修炼至略有小成。

突然,丹田之中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导致狂笑声戛然而止,愁眉紧锁、龇牙咧嘴。

不由得苦笑不已,这个就是直接服用灵草带来的后遗症了,灵草中的杂质,对人体危害甚大,对凡人来说,恐怕可算致命毒药。

没有办法,只能通过法力包裹毒素,一点点将其炼化。

当然,沈云后来才明白过来,其实是自己太急功近利了。

一连吞服五株灵草?如此之多的灵气,的确容易突破瓶颈,但也危险无比,一旦经脉真的涨破,那就极可能走火入魔,即使平安撑过,怕也是后患无穷。

这次之所以成功,其实最主要还是因为灵动二层的瓶颈,并非十分困难,不然很可能最终白白辛苦一场。

接下来几天,沈云几乎都在炼化体内杂质。

到第二十天的早上,杂质依然还没完全炼去,当然也所剩无几。于是收拾行装,将大部分物品丢入储物袋,施展起御风诀,飞也似的直奔南方。

栗子树下,罗园、牛进进、关虎三人神情尴尬。

沈云拉长着脸,摇头不已。他都准备了二十多斤药材,不想这几个天杀的小子,居然加起来还不到十斤?

“嗨,沈哥,你看……”牛进进一脸讨好的模样。

“关虎明天要试药,我帮他凑足十斤,多出来的你们自己商量吧。”沈云微微沉吟,手一摆,淡淡说道。

说着,将药篓摆在地上,假装累了,走去一旁休息。

牛进进和罗园一合计,干脆一人分了八九斤,这样免得只有一个人完不成任务,难看。

沈云才懒得去管他们怎么分配呢,此刻早已神游天外。

如今他已是灵动三层的修为,可以学习一招“灵力护盾”防御法术,这让他对于将来的自保更是信心十足。

“或许下次外出,就该深入三、五百里的位置去探索一番,见见妖兽也不错。”沈云用低不可闻的声音,喃喃自语。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2 09:14:00 +0800 CST  
第三十章 辞别郭龙
时光如梭,不知不觉半年多时间过去了。

今年,翠玉堂又招收了一批新人弟子,不过药童倒没增加。

赤日炎炎似火,大清早的就热浪滚滚,连老榆树上的知了都热的不怎么出声,只偶尔鸣叫几下。

今天上午陈绪就来到学堂晃了一下,然而走了,通常来说,他一上午再不会出现。于是罗园和牛进进就壮着胆子溜回宿舍纳凉去了,关虎倒是在学堂,不过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沈云同样也趴着假寐,不过心里却想着明天到底要不要走?

一个多月前,就触摸到了灵寂境瓶颈,别说突破了,就连撼动都无法做到,毕竟这是跨境界的瓶颈,异常稳固。

如今的实力,让沈云的眼光有了很大的变化,每天在习武厅,别说新人弟子了,就连那些教习出拳,他都感觉轻飘飘的,速度太慢。

由于担心别人起疑心,每天练拳总是小心翼翼,控制住力道不强也不弱,就这样混着。

正式弟子考核时,去年的八名武修弟子,足足通过了六名,所以那个爱对药童冷嘲热讽的燕哥,如今也见不到了,当然郭龙也顺利通过。

想到郭龙,沈云抬起头来,轻声一叹,喃喃道:“可惜龙哥没有灵根。”

沈云并没告诉郭龙修仙者的一切,一来自己知之不多,不知道从何说起;二来暂时也没必要,完全可以有机会再说。

“中午吧,中午去找他。”眼神转向热气蒸腾的室外,双目微眯,“唉,妖兽,太厉害了……”

去年年底的那次外出,第一天沈云就花了大半天时间,一口气跑至白水河之北约五百里的位置,于是,他第一次见到了真正的妖兽。

“玄晶狮”,按照图鉴上的说法,它的实力大概和灵寂境修士差不多。

沈云知道,除非自己达到灵寂境修为,否则对战这妖兽,毫无胜算。

这头玄晶狮足有近一丈高,两丈多长,浑身上下长满了黑色晶石一般的鳞刺,阳光照耀下,光芒四射。

它高大威猛,卧在地上如房屋般巨大,那颗狰狞的狮头,同样遍布鳞刺,灯笼一般的玄色双眼,闪耀着森森寒光,鼻孔里,更是喷出两道粗大的白色气流。

尽管玄晶狮一动不动,但阵阵灵寂实力的威压传来,依然让沈云胆颤心惊,转身就跑,好在玄晶狮懒洋洋的,只晃动了一下硕大的脑袋,打了个响鼻就不再理会。

从此,沈云再没深入过老妖岭,最多只在白水河两、三百里范围内活动。

最想再遇到石瑾,然而这几次外出,他都没见过任何修士。

关虎的呼噜声打的震天响,沈云却充耳不闻。

其实早在几天前的试药之后,他就决定趁着下次外出采药训练,离开翠玉堂。

试药一共就两次,第一次是去年十月份,那次服下毒丸之后,居然毫无影响,见吴长老和陈大夫盯向自己,于是不得不假装中毒难受的样子,装得满头大汗,依然感觉不像。

总算撑到服下解药,吴长老便来替沈云把脉,脉象自是四平八稳,弄的吴长老和陈绪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而几天前的这次试药,沈云不得不提前服下一株备用的灵药,控制杂质在试药时发作,好歹让自己受了点内伤,这才应付过去。

想到那几近干枯的灵药,干巴巴的实在难以下咽,沈云就皱着眉头苦笑摇头。

当然试药只是小麻烦,并不是他想离开的主要原因,最关键的还是在翠玉堂修炼,修为根本无法提升。

“这里的灵气还是不足啊。”沈云轻轻一叹。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长住老妖岭,不断搜寻灵植,然后吞食修炼,才有机会突破。

一旦突破灵寂境,实力立即突飞猛进,就能深入老妖岭,寻到更多的灵草、灵药,甚至灵果,再次提升战力;反之,就只能永远窝在白水河附近,和低阶妖兽争夺灵植。

而如今,沈云正处于瓶颈阶段,只能想尽办法早日突破,这才是他想离开翠玉堂去老妖岭的根本原因。

中午时分,艳阳高照。

沈云轻轻的推开房门,眯着眼四处观察了一下,双腿猛一蹬地面,整个人化为一股青烟朝前冲出,如一阵风般直奔武修弟子的宿舍区域。

几天前就决定和郭龙辞别,然而一连几天都没见着,主要是药童的身份尴尬,就连离开回春阁都需要得到陈绪的同意。

明天就要走了,所以今天不得不施展御风诀,前往寻找郭龙。

“龙哥。”沈云推开房门,笑眯眯看向躺在床上摇着白色纸扇的少年。

“小云?”郭龙闻声翻身坐起,揉了揉眼睛,睡眼朦胧奇道,“你怎么来了?”

“我要走了……”沈云看着对他一向照顾有加的郭龙,一时间不知道从何说起。

“走?去哪?”郭龙霍地爬了起来,睡意顿消。

“唉,我不希望成为一名药师,打算离开翠玉堂,去别的城市碰碰运气……”这是早准备好的理由,但面对郭龙时,开口都感觉十分勉强。

郭龙张了张嘴,哑口无言。

七巧帮终究是以武为主的帮派,招收弟子也是看练武资质,大夫只是服务帮内武修成员的,除非医术十分出众,否则根本不会受到重视。

药童的待遇、权限,这些都让他难以说出挽留之言,最后化为一声长叹。

说出来后,沈云倒轻松了下来,走去凳子上坐下,轻笑道:“以后总有机会见面的。”

“哪有这么简单。”郭龙苦笑摇头,叛帮是什么罪名?好在沈云只是一名药童,就算溜走帮派也不会太过重视,忽然想起来一问,“你打算怎么离开?”

“明天外出训练时,我稍微提下,就说打算去老妖岭见识一番。这样等二十天之后,即使我不回来,他们也只会以为,是在老妖岭出了意外。”

郭龙眉头稍皱,微微点头,有二十天时间,的确足够躲得远远的。

于是从枕头底下翻出个布包,塞到沈云手上,轻轻一叹:“这些盘缠,你留着。”

“我存了一些,不用。”沈云满脸羞愧,连忙推辞。

“拿着吧,我每个月都会发,过几天又有了。”郭龙也不睬他,把布包按回他手上笑道,“再说翠玉堂,也花不掉钱。”

两人推推嚷嚷,后来沈云无奈,分出来一半收了。

又闲聊了几句,沈云起身告辞。

郭龙眼露悲伤,一声长叹:“今日一别,我兄弟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再聚。”

“龙哥,你多保重,会有机会的。”沈云微笑点头,他倒不像郭龙这么悲观,觉得自己只是去老妖岭潜修而已。

辞别郭龙,回到房间。

沈云心中也泛起一丝离别的忧愁,看看时间尚早,又运转御风诀,直接从药园跑向后山绕了一圈,从溪塘边走去关树镇。

采购了一些日常用品、绳索网兜等陷阱器具,这才走向溪塘。

“灵寂境就可以御剑飞行啊。”想到明天就能去老妖岭,心中一阵激动,嘴里嘀嘀咕咕,仿佛一抵达就能突破似得。

看看四下无人,便将采购来的物品全部装入储物袋。

远望山神庙,恍然如昨。

忽然心中一动,眼神惊疑不定的看向那虚掩着的大门。

“难道有人?会不会是灵儿家人?”沈云大喜,方向一转,快步走向山神庙。

临到庙门前,只听得里面传来一声熟悉的少年声音:“多谢严堂主。”

“贤侄不必多礼……”中年人的说话声,戛然而止,厉声喝道,“谁在外面?”

沈云微愣,被发现了?不过也不畏惧,心中好奇,干脆上前一把推开庙门。

里面共有四人,三个陌生人,两名青年男子和一名中年小胡子,也不怕热,都穿着黑色的夜行衣,而熟悉的那人,霍然正是燕哥。

(未完待续)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2 09:14:21 +0800 CST  
第三十一章 山神庙激战
四人一见沈云,顿时全部从地上跳将起来。

李燕脸色剧变,大喊道:“他是翠玉堂的药童,快抓住他。”

沈云双眉一挑,退出门外。

精壮的小胡子手一挥,轻喝道:“抓住他。”

两名黑衣青年忙应了,几人一起冲向门外。

李燕本名并不叫李燕,只是宣宁城的一名小混混,有天这名小胡子严堂主找到了他,于是,他摇身一变,化名李燕。

混入翠玉堂后,他的身份是一名嚣张跋扈,又有点来历背景的纨绔,总的来说,自认为伪装的十分出色,并无人识破。

如今严堂主即将收网,而自己也将功成名就。

突然生出变故来,难免心中惊惶。

旋又安慰自己,沈云只是一名药童而已,很快手到擒来,就没事了。

心思电转中,李燕也来到门外。

山神庙前的空地上,三名黑衣人成品字形将沈云围在中间。

“小子,束手就擒,就留你一命。”小胡子背负着双手冷笑一声,他那微微鼓起的肌肉,充满着力量感。

李燕见此,顿时放下心来,不过却没插口。

一阵风袭来,裹挟着一股热浪,李燕暗骂一声这鬼天气,突然发觉不对,这沈云并无任何惊慌失措之色,只是歪着脑袋,一脸难以决断的模样。

“你们是什么人?”高大的樟树阴影下,沈云淡淡的开口。

“我们是什么人,你也管不了。”小胡子冷哼一声,打出个手势,两黑衣青年立即一脸狞笑着扑上前去。

小胡子则双手抱臂,好整以暇的看着,心里倒是泛起嘀咕,一个药童,居然也这般冷静。

李燕也没打算动手,他好奇的看着沈云手指乱掐,接着好像是阳光反射在戒指上一般,光芒一闪。

此时,呼呼拳风声中,两青年的铁拳袭至沈云面前。

突然,面前的沈云化为一道灰影,整个人居然凭空消失不见,两人四拳全部落空,甚至还失去了对方的踪迹。

两青年不禁一呆,齐齐转身,只见沈云正面无表情盯着他们,顿时汗流浃背。

一脸精悍的小胡子,也脸色大变。

李燕目瞪口呆,睁大眼睛盯着,没错,是沈云啊?

两青年深吸口气,一起使出浑身解数,左右开弓,刹那间无数拳影,将沈云的退路全部封住。

沈云身影一动,又消失了。

小胡子面色严峻,他看得出来,那小子的身法极快,两名属下连对方的衣角都摸不到。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啊。”李燕早被惊呆了,嘴里喃喃自语。一个毫不起眼的小药童,什么时候变成武林高手了?

面前的沈云好像还没拿定主意,只不断晃动,避开攻击,并没还手。

“嗖,嗖。”数声,几道光芒直射沈云。

小胡子大喝一声:“看招。”整个人如大鸟一般,凭空跃起,扑了出去。

沈云一脸从容,向一侧退开几步,暗器光芒顿时落空,突然脸色剧变,脚步一个踉跄,伸手在大腿上一拔,手上多出一枚泛黑的银针。

见沈云形势急转直下,李燕一脸狂喜,显然这小子对战经验不足,空有一身绝妙轻功,要是一来就跑,他们四人还真拦不住他。心中想着,双脚则无声无息的堵向出路。

“哈哈,小子,中了老子的无影毒针,受死吧。”小胡子发出猖狂的大笑,双掌如狂风骤雨般乘胜追击。

“这针有毒?”沈云脸色有点发白,避让不及,背上挨了青年一拳,朝前冲出几步,差点摔倒。

“哈哈,沈师弟,你还是快投降吧。”李燕哈哈大笑。

这时,沈云猛然后退,拉开距离,又手捏奇怪印诀,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脸上此时又没了任何慌乱之色,再次恢复镇定。

尽管只有片刻功夫,其实他体内的法力早将毒素炼化,而身上也施展出一个淡红色的灵力护罩,只不过李燕等人不是修仙者,看不到而已。

小胡子脸色一变,明明刚才对方中毒针后,就手忙脚乱,怎么片刻功夫,对方又恢复了云淡风轻?

沈云这时眼中寒光一闪,冷冷的扫过四人。

李燕直感应到一股寒气,从头冷到脚,隐隐觉得不妙。

小胡子爆喝一声,洁白修长的手指微动,双手齐扬,“嗖嗖”声中,光芒乱闪,无数暗器激射而出。

只见沈云身影一晃,居然再次加速,如鬼魅一般飘远,暗器全部落空,他又飞快的绕到一名青年身后,对准其后脑勺摆手一拳。

黑衣青年闷哼一声,晕倒在地。

小胡子脸色大变,惊讶的瞪大眼睛,刚才“药童”一步跨出,居然近数丈。

而自己的那招“漫天花雨”,乃是绝学,没想到这“药童”居然还能加速,凭空躲开不说,还开始反击。

另一名黑衣青年见灰影冲向自己,一脸惊惧,转身就跑,一边喊道:“救命……”顷刻间,被击中脑壳,倒地不起。

李燕双腿如筛糠一般瑟瑟发抖,站都站不稳了。

沈云微微一笑,看向小胡子。

小胡子浑身冷汗直冒,就如同被毒蛇盯住的青蛙一般,浑身上下都不自在,心中这种荒谬绝伦的感觉,让他只想拔腿就跑。

只是怎么也想不通,一名药童?怎么可能有这么强的实力,甚至还不惧自己的毒针,他的毒虽谈不上见血封喉,也不至于无视吧?

此时想走,却是晚了,不管小胡子跑向哪个方向,沈云总能先他一步,快速的堵在面前,还给他脑门上,来上这么一拳。

挨了十几下之后,小胡子心中郁闷到不行,这沈云的拳头,打的令人生疼,可想打晕自己,又还不够强劲。

这么一会,头上全是肿块,一副哭腔:“你到底是什么人?”

沈云咧嘴一笑,眼神扫向李燕。

李燕面色如土,张口结舌。

小胡子一脸无奈,正想说点什么来打动对方,突然见沈云抽空捡起一块石头,顿时郁闷的想哭,唯一心下稍安的是,对方只想敲晕自己。

随着那块石头在眼前一点点的变大,小胡子暗暗祷告:快点晕过去吧。

“砰。”脑门上多出一块血斑,小胡子摇晃了一下,倒地不起。

“燕哥。”沈云似笑非笑,抬起头来。

“不……不敢,沈师弟,你就饶了我吧。”李燕浑身颤抖,“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哀告不已,说着,眼泪都出来了。

“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沈云不置可否道。

“你,您请问。”李燕一脸期盼。

“七巧帮为什么会将翠玉堂,设在这关树镇?”这个疑问存在心里好久了。

听到这个问题,李燕顿时一脸失望,这根本不算什么大秘密,无法拿来和沈云交易,只得乖乖拱手道:“回师兄话,据说和封涧山上的一处玉石矿有关。”

显然这个答案,毫无意义,沈云同样一副兴趣索然的模样,淡淡说道:“我也不杀你,还是交给翠玉堂发落吧。”

李燕闻言,脸上血色褪尽,正要抱拳想说什么,突然感觉后脑勺一阵剧痛,眼前一黑,就人事不知了。

沈云一脸愁态,看着地上四人。

交给翠玉堂?自己的实力不就露陷了。

杀?没杀过人,想想就怕了,何况还犯法呢。

丢这就更不行了,明显对翠玉堂心怀不轨,为了郭龙也不能就此放过啊。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3 08:12:40 +0800 CST  
第三十二章 搬石头砸脚
翠玉堂的大殿广场之上,毫无遮挡,烈日将青石地面晒的无比滚烫。

此时,大殿的大门敞开,两名站岗的蓝衫弟子,缩在门后打着盹。除此之外,整个翠玉堂几乎看不到一个人影,都在午睡,只有到申时才能看见忙碌的身影。

广场前方直通山下的台阶,在松林的遮挡下,显得十分阴凉。

突然,一道身影带起一片风声,从台阶最下方,如闪电一般,迅速冲上。

就在距离广场几阶的位置,顿住身影,那是一名身穿灰袍相貌平凡的十余岁少年,他脸上带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

惊人的是,其手上居然提着一名三十来岁,长着小胡子的精壮汉子。

少年丢下昏迷的小胡子,再次化为一道灰影,直奔山下……

如此往返数次,沈云气喘吁吁的坐在台阶上瞪着面前四人,一脸郁闷之色,喃喃低语:“希望这忘忧针法,真如陈大夫所说般神奇。”

忘忧针法,可以让人忘记最近几天发生的一切。这样可以让有些病人,暂时忘却一些痛苦的往事,但如果手艺不过关,则可能损失病人的脑子。

修士达到灵寂境,就可以施展一个“迷魂术”,让人失忆的更加彻底。不过现在么,沈云就只能凑合着用用忘忧针,也烦不了有没给对方留下什么后遗症。

林地里的虫子鸣声不断,丝丝微风,带来一些淡淡的花香。

沈云面色凝重,再次一把提起小胡子,运转御风诀,冲到大门边上的走廊上,轻轻放下,转身提速,直奔后院。

本来打算将他们丢广场上的,不过如此温度怕是会变成烤肉,加上小胡子又贡献了数十两银子,于是便给四人寻了个阴凉的所在。

回到自己房间,沈云这才放下心来。

休息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就听到外面警铃声大作,心下暗暗好笑,想来有人发现了小胡子?于是起身拉开门走了出去。

其他几个药童都走了出来,探头探脑的东张西望,一个个满脸疑惑之色。

吴长老快步走出,浑浊的双目精光一闪,扫了众人一眼,便直奔前方,其脚步轻盈,哪有半点疲老之态。

“我去看看什么情况,你们不要乱跑。”陈绪眉头紧皱,朝药童们吩咐了一句,转身也去了。

“出什么事了?”

“不知道!”

“谁知道呢?”

当然,只有沈云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四人站在回廊上面,嘀嘀咕咕,讨论着发生了什么事。

不一会,只见陈绪一脸古怪之色,跨入月亮门。

药童们急忙迎上,七嘴八舌,问了起来。

“别吵,抓了几个奸细,不必担心。”陈绪止住童子门发言,淡淡说道,“堂主已经派人向总部求援了。”

沈云心中好笑,却装出一副惊讶的模样。

“翠玉堂现在开始警戒,下午的安排全部取消,你们立即回房,没召唤不得外出!”陈绪一扫众人,命令道,“还有,明天的采药训练取消,回去吧。”

说着朝发愣的几人,挥了挥手。

这时,院外跑进来四名武修弟子,两名守着庭院北门,另外两名则守住药园北门。

药童们顾不上那些,一个个哭丧着脸,如丧考妣,又无可奈何,只得无精打采,各自回房。

回到房间,沈云懊恼的直扯头发。

“这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啊。”

愁眉苦脸的躺在床上,双手抱着后脑勺,瞪着屋顶发呆。

暗骂自己,思虑不周。

明天走不成了,现在怎么办?等下次外出采药训练吗?不过现在都已经开始警戒,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再次外出呢。

好半响,沈云眼睛一亮,似有所决。

微微一笑,闭目假寐。

这半年来,玉简中的几个法诀,早全部学会。

“御风诀”练习的十分纯熟,即使在狭小的空间内,也来去如风,这也是他敢于独居老妖岭最大的依仗。

玉简中曾提到,修炼乃至有成,则威力倍增。这个就犯嘀咕了,如今这般熟练了,难道还能提升?

“灵力护盾”更是好用,一经施展,就会在身上形成一个淡红色的灵力护罩,若隐若现。

曾试着用秋水剑砍过这个护罩,却发现根本砍不进去,不过受到攻击后,法力会加快消耗。所以只要还有法力,护罩应该就会一直存在。

“火球术”最难,失败了不知道多少次,才在两个月前,真正掌握。火球威力巨大,无坚不摧,可将柴刀轻易融化成铁水,甚至连石头也烧成粉末。

不过,火球术的缺点也十分明显。

一是,施展起来消耗的时间太长。如果对手是一名和自己实力相当的修士,施法这点时间,对方早就跑个没影了。

二是,弹射出去的速度,不够理想。其实攻击速度也谈不上慢,比自己施展了御风诀全速奔跑还迅速一点,但是苦于一成不变,可以想象随着修为的提升,修士的速度会不断加快,到那时火球的速度,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御物术”难度一般,是驾驭法宝攻击的手段。

施展御物术后,感觉十分奇妙,隐隐觉得自己的神识,和秋水剑有了那么一丝联系,只要心念一动,飞剑便会朝着自己指定的目标,激射而去。

也就是说,只需要神识锁定,就可以攻击到任何神识范围内的目标。

而且飞剑的攻击速度极快,比火球术更快,不仅如此,随着修为提升,这攻击速度也隐隐提高。沈云暗暗觉得,修仙者的主要攻击手段应该就是驾驭法宝。

另外,学习御物术的过程中,居然意外的发现了一个规律。

御使飞剑时,不光是消耗法力,还飞快的消耗神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就感觉神识耗尽,头疼如裂。

恢复后,意外的是,神识总量居然有所增加。

所以,尽管神识耗尽会头疼如裂,沈云依然坚持用这个方法勤练不缀。不过,随着神识的提升,现在每次增加的总量非常之少,以至于如今都懒得通过这种方法练习。

烦恼的一天总算渡过。

等到夜深人静,沈云蹑手蹑脚的拉开房门,四周一片昏暗,几盏灯笼射出微弱的光芒。

药园那边有数十只萤火虫翩翩飞舞,借着微光,可见站岗的武修弟子都坐在凳子上,耷拉着脑袋打盹。

看着站岗弟子,沈云暗暗叹息,要是达到灵寂境,学会“隐身术”,完全可以大摇大摆的从他们面前走过,哪用如今这般做贼一样,还担心惊动别人。

“希望龙哥能明白我是自己走的,别太担心就好。”心中暗暗念叨一句,其实除了郭龙,翠玉堂其他人怎么想,他也不是太在意了。

沈云侧耳片刻,深吸口气,猛一蹬地面,整个人如闪电一般,激射出去。

轻烟一般的身影,穿过两道门,惊起飞虫一片,接着直奔后山,自始至终,无人察觉。

白天,翠玉堂发现沈云失踪。

许多帮派高层往来于回春阁小院,最后一致认为沈云是被敌对帮派掳走,但这些高层始终都没弄明白,为什么会掳走一个药童呢?

当然,也有人认为,先前能绑架李燕,如今再绑一个沈云,倒也在理。特别李燕如今还是傻傻的,不认识人呢。

于是,翠玉堂的弟子们人人自危,一个个惶惶不可终日,生怕下次轮到自己失踪。

郭龙同样疑惑了许久,终究无法确定沈云是自己走了,还是成了俘虏?只能暗暗祈祷他能够平安无事,直到再次获得沈云的消息。

(未完待续)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3 08:13:54 +0800 CST  
第三十三章 老妖岭
当天夜里,沈云一口气跑过白水河。

来到老妖岭时,已经凌晨,不过天空尚且漆黑一片。

路过以前住过的溶洞,沈云稍微停顿了一下,并未止步,直接朝北跑去。

中午时分,天空开始阴沉下来,不时闪过一道道电光,伴随着阵阵惊雷。

沈云双眉轻挑,抬头看了看天空,眼神转向前方。

他刚越过几座高峰,前方是一大片比较平缓低矮的山脉,这几座小山丘和老妖岭大部分光秃秃的山头不同,这里的小山上郁郁葱葱的生长了不少灌木。

辨认了一下方向,朝着其中一座山下跑去。

“轰隆”一声惊雷炸响,天空中乌云密布。

来到山下的池塘边时,暴雨倾盆,“哗啦哗啦”声中,池塘激起无数珍珠一般的水泡。

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顺着水流踹急的山溪,朝上走去。攀至半山腰,可见山溪的入口,乃是一个一人多高的黑漆漆洞穴。

沈云眼中露出一丝喜色,目的地到了。

这是有次探险时偶尔发现的,此地距离白水河约三百余里,灵气十分充沛,偶尔遇到的妖兽实力也不强,足可自保。

入口朝南,蜷缩在一大片灌木丛中,钻入洞穴,是一条一人多高狭长的通道,山溪就从通道中央流过,洞穴深处隐约透出光亮。

外面的雨声渐渐远离,只听得潺潺的山泉从山腹中流出。

走入里面,逐渐温暖,约百余步,豁然开朗。

入目是一个横纵十余丈的巨大溶洞,溪流就从洞穴的最左侧流淌,山溪的源头是一口汩汩冒着清泉的泉眼。

泉眼附近还有一口大约一丈深浅的清潭,潭水清澈,游鱼悠闲的嬉戏。

溶洞右侧有一块长宽七八丈,凹凸不平的巨石平台。

爬上平台,沈云一脸欣喜,喃喃自语:“以后喝水、洗澡都不用麻烦了。”

心满意足的换掉湿透的衣服,坐在一旁小憩。

当初发现这个洞穴后,一见之下就十分满意,还临时住了一晚。

如今既然打算长住,自然需要好好的打理一番,最好还要去洞穴后方朝灌木丛中,挖出一条隐秘的退路,再布置一些陷阱之类。

眼神转向平台一侧的巨石,轻声点头笑道:“这块石头可以制成个大石床,买点被子,冬天睡觉也舒服。”

盘算了一会,这才盘膝坐好,开始修炼。

时间缓缓流逝,数个时辰后,沈云一脸欣喜的睁开双眼。

果然所料不差,本无寸进的修为,总算又进步了一丝。

沈云长吐了一口气,展开内视术。所谓内视术,并非法术,其实就是用神识探查己身。

丹田之中,一片虚无,四周黑暗一片,但在最中间位置,却有一颗野鸡蛋大小的真元力球体,在缓缓旋转,不断散发出阵阵淡红色的光泽。

这个法力球,最初时只有米粒般大小,随着修为渐升,不断增大。

但是自从触摸到了灵寂境的瓶颈,法力球就停止变大,不过每天修炼之后,里面淡如粉烟的法力,颜色却在逐渐变深,一天天变得更加凝实。

上个月,修为就停滞不前,直到今天法力又久违的更加精纯了一丝。

沈云明白,总有一天球体中的法力浓度会达到临界点,或许哪一天,时来运转,就可以突破了。

灵寂境啊!

灵寂境就可以御剑飞行,沈云一直觉得,只有那样才有点仙风道骨的意思,当然最主要还是安全,御剑飞行不仅飞的快,还可以完全无视地面上的妖兽。

灵寂境之后,就可以深入老妖岭去探索良药了。

侧过脑袋,外面的风雨早已止歇,只余清泉汩汩。

“该干事了。”沈云微微一笑,站起身来。

……

时间一晃,两个月过去了。

这一天上午,穿着一身破旧灰袍的沈云,一脸无奈,穿梭在乱石丛中,搜寻灵植。

如今,只有服用灵草,法力才能略微精进一点。

瓶颈,每天都能触动,但却如同大山一般横隔,根本不知道如何才能突破。

身边不时的溜过一些獐儿、鹿儿。

这附近一带,妖兽并不多见,偶尔遇到几次,一个个大概都吃饱了,遇见沈云也是直接无视。

“咦。”突然,沈云一声轻咦,立住脚步,两眼射出惊喜之光,看向不远处的峭壁之下。

晨雾之中,前方泥土地里数片灌木郁郁葱葱,丛中一棵约莫一人高的小树,晶翠的绿叶之中挂着十余枚青红色的果实,显得卓尔不凡、鹤立鸡群。

“赤霄果?”沈云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才想起来施展灵目术一瞧,果然这十余枚果实个个饱含灵力。

这还是第一次见到灵果,这可是好东西,没有杂质,完全可以连续吞食。

一脸欣喜的快步上前,嘴里嘀嘀咕咕:“这下发了……这下发了。”

“吼!”

一旁的一块巨型山石之后,迈出一头犀牛一般的巨兽,连迷雾都被掀起一阵波涛,警告似得发出一声低沉的嘶吼。

沈云吃了一惊,后退数步。

这是一头蓝水犀,比巨象还要高大,一身水蓝色的厚皮疙疙瘩瘩,吻部那根一尺来长的尖角,洁白如玉,射出森森寒光,发黄的眼珠子毫不掩饰的露出冰冷的敌意。

妖兽图谱中就有蓝水犀的介绍,成年实力大致堪堪接近灵寂境。

沈云抿了抿嘴,眼神射出一股坚定之色。

手一张,“锵” 的一声,秋水剑爆出一团剑光,出现在掌心。

要是普通的一株灵草,说不定他就放弃算了,但十余枚灵果,或许就是他突破的契机,岂能放过。

蓝水犀警惕的盯着沈云,四蹄微动,脑袋一晃:“吼!”

沈云身上红光一闪,露出一个淡红色的护罩,爆喝一声,手持长剑,浓雾翻滚中,一阵风般直冲妖兽。

狩猎时,他都是这般持剑近战,这样消耗法力最少,对修士来说,没有法力十分危险,所以能不御剑对敌,就尽量避免。

蓝水犀盯着沈云,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

粗壮的后蹄在地上猛蹬几下,砂石飞扬中,它头一低,将洁白的尖角对准来敌,仿佛一座小山般轰隆隆的冲撞而来。

四蹄践踏下,地面都震颤起来,小石子被震的乱滚不休。

瞬间,明晃晃的尖角出现在面前,甚至妖犀嘴里的恶臭气息都喷到沈云脸上。

沈云眉头一皱,肩膀微动,身影一晃,从蓝水犀身边滑过,顺手一挥。如果是野兽,这么一划拉,肚子便会开花。

蓝水犀显然不是野兽可比拟,它看似身体笨重,却反应灵敏,庞大的身躯如肉山一般向一侧避开,这一剑顿时落了空。

轰隆声中,笨重的身躯交错而过。

沈云本想绕过蓝水犀再刺一剑,突然“呼”的一声,一条粗壮的鞭影压顶而来,于是急忙一闪。

“啪!”

巨鞭一个挥舞绕出一团圆形鞭影,击中沈云淡红色的灵力护盾,顿时光芒直闪。

沈云几步退回,拉开距离,这才看清,哪是什么鞭子啊,分明是那妖兽的尾巴。

暗暗咂舌,这还是他第一次和妖兽对战,对方的实力果然了得。

再次爆喝一声,持剑杀去。

双方你来我往,浓雾滚滚,飞沙走石,十余个回合下来,秋水剑皆未能建功,而灵力护盾却一再被“巨鞭”命中。

沈云再次拉开距离,紧盯妖兽,口中念念有词,单手一挥,大喝一声:“去!”

“嗡”的一声轻吟。

秋水剑冲天而起,飞入迷雾,突然剑光一闪,一道长虹如天外飞来,激射蓝水犀。

“如果一盏茶时间还拿不下它,就先撤退。”沈云轻哼一声,手捏法诀,法力就如同有一根看不见的丝线,连在秋水剑上,被不断注入。

“吼!”见秋水剑飞起,蓝水犀双目首次露出一丝惧意,又转头看了一眼灵果,似又不舍。

顷刻间,剑芒闪烁,临近妖兽。

只见蓝水犀大头一甩,“锵”的一声,坚硬的巨角击中飞剑,秋水剑一偏,飞了出去。

它的脑袋再次一低,迈动四蹄,一声怒吼,直冲沈云。

擂鼓一般的“咚咚”声中,沈云向着一侧跑去,瞬间,整个人躲在一块巨石后方。

又单手遥指飞剑,秋水剑顿时滴溜溜的打了个转。

“嗖”的一下,剑气切断无数杂草,掀起一溜烟的碎草,如一支高速旋转的箭矢一般激射妖兽后腿,前行的气流,带来一股浓烟般的草叶碎屑,滚滚而来。

一股破碎的青草味弥漫开来,掺杂着灵果的丝丝清香。

蓝水犀怒火中烧,转过身躯,咆哮着试图接近沈云。

此时,秋水剑近在咫尺,蓝水犀无奈先向一侧避让。

“刺啦!”一下,妖兽臀部那厚厚的牛皮,在锋利的法宝之下,顿时切出一道一尺来长的伤口,鲜血迸裂喷出,血肉翻转。

原来,沈云估计妖兽会向左侧避让,于是在对方闪躲之前,便控制飞剑朝左侧偏了点,果然命中。当然,如果妖兽避向右侧,就只能再寻机出手。

“嚎!”蓝水犀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再不管赤霄果,急速狂奔。

“想逃?”沈云单手遥指飞剑,紧紧追击。

仅追出去数十丈,便放弃了。

一来这蓝水犀虽然战斗时灵敏不足,但直线奔跑却是奇快;二来么,没必要浪费法力,万一再遇到一头妖兽,就得不偿失了。

临近果树,一股清淡的鲜果香味顿时沁人心扉。

沈云一脸欣喜,搓了搓手,一时间不知如何下手是好。

考虑移植此物去溶洞附近栽种,但想到灵果树毕竟非是凡物,谁知道栽种有什么要求?万一弄死掉就心疼了,反正这地儿也认识,明年秋天再来呗。

想了想,于是不管熟的没熟的,一股脑儿全部采摘下来,这才飘然而去。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4 10:14:55 +0800 CST  
第三十四章 小毛球
灵寂境的瓶颈,异常坚固。

两天时间,沈云就吃光了八枚成熟的赤霄果,尽管感觉瓶颈有了丝丝松动,可依然没有任何突破的迹象。

如今,仅仅只剩下五枚尚未成熟的灵果。

“或许再找个十余枚灵果来,说不定就突破了。”沈云微微叹息,旋又摇头,灵果是可遇不可求之物,哪能说找就找得到?何况跨境界的瓶颈,难度真不是一般。

拎了拎手中的羚羊腿,踏着夕阳闲庭信步,眼露笑意,嘴里却嘀嘀咕咕,“昨天没来,不知道今天小毛球还在不在?”

此地距沈云潜修的洞穴大约二十里开外,隔着数座小山丘。

没特殊情况,每天傍晚他都会来这里燃起篝火,烧煮一点熟食,这主要是防止篝火距离洞穴太近,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抬头辨认了一下方向,朝着山涧处走去。

半响之后,沈云捧着一个布包,在荆棘丛中穿行,身后传来阵阵水花飞溅的声音。

这处山谷之中,到处长满了各式各样的低矮灌木,有些上面还结了鲜艳的野果,还有一些高大的落针松稀疏的点缀。

穿过灌木林,来到一处灰白色的绝壁之下,这里有一小块平坦的空地,空地正中突兀的架着一个简陋的三脚架,悬吊着一口铝锅。

当初,就是看中这背靠数十丈的峭壁,所以在两边挖出陷阱,这样就只需注意来自正面的危险。虽然陷阱对于体型庞大、实力强大的妖兽难有作用,不过这一带,基本上并无如此强大的妖兽。

沈云从一块大石头后面,翻出一些柴火来,塞入铝锅下,想了想,又将锅子摘下来放在一旁,燃起篝火。

坐至篝火前方的小“石凳”上,也不知从哪翻出几根竹签,耐心的串起肉串来。

一串串好,就架在石头中间开始烧烤,自己接着串。

炙烤的肉串发出“滋啦滋啦”声,一股浓浓的烤肉香味飘扬开来。

突然,不远处的灌木丛,一阵轻微的抖动,一个纯白色的小毛球滚了出来。

这是一只小兽,长的很像小狐狸,体型十分弱小,仅有成人拳头般大小,不过一条尾巴十分厚实,如同松鼠尾巴,毛绒绒的十分可爱。

“啾啾啾。”小毛球眼巴巴的看向沈云。

“再等会,还没熟呢。”沈云呵呵一笑。随着手中的肉串翻转,肥油不断滴下,肉香更加浓郁了。

这个小家伙,来混吃混喝都快一个月了。十分能吃,灵目术一瞧,居然是只实力低下的妖兽。

按照妖兽图鉴记载,老妖岭是有一种火红色的狐狸妖,不过这头小狐狸通体洁白,就不知道是不是那种妖兽的后代了。

“啾啾啾。”小家伙垂涎欲滴,它的鸣叫声并不像狐狸,倒像小鸟,十分清脆。

“小毛球,昨天没来,今天第一块烤肉归你。”沈云轻笑一声,用手握住烤好的肉串,一拉,抽出竹签,滚烫的肉块就落在手上,轻轻一抛,丢在小狐狸面前的枯叶上。

“啾啾啾!”小家伙兴奋的叫唤一声,一口叼住,又烫的松开嘴,再小心翼翼的凑近,一小口一小口轻轻的咬,还一边欢喜的发出呜呜声。

自从第一次蹭到吃的以后,小狐狸每天都准时的在这等候晚餐,而沈云每天离去时,也会丢下一些肉块,留给小家伙第二天白天进食。

这些天来,一人一狐倒生活的相得益彰,每天来这边大吃一顿。而令人不解的是,这小东西如此能吃,体型就是不见长。

太阳渐渐的躲入山后,沈云早就吃饱,见小东西还要吃,于是耐着性子,多烤了几串。

“呜!”原本趴在地上,紧盯着篝火肉串的小狐狸,忽然露出一副紧张的模样,灵活的双眼警惕的看向丛林,甚至连毛发都竖了起来。

它一步步朝灌木丛中退去,嘴里还轻轻的发出古怪的“呜呜”声。

沈云顿时警觉起来,从地上一跃而起,随手丢开肉串,不小心砸在铝锅上,传来一阵“叮叮当当”声。

剑光一闪,执剑在手,心中稍安,眼睛则盯向昏暗的丛林。

一头高大如小牛般的青毛狼妖,一步步从灌木丛中缓缓走出,篝火照在森森獠牙之上,映出阵阵寒光,一对绿莹莹的眼睛,射出幽幽碧芒。

铁背狼妖:体型巨大,速度奇快,出击敏捷,后背异常坚硬,非锐利法宝不可伤,要害位于小腹之处与头部、腰部,通常雌雄双狼同时出没。

回忆起玉简中的记录,沈云双目一凝,神识急扫附近。

“轰!”

一声巨响,陷阱被触动了!

紧接着,哗啦啦一阵响声大作,伴随着狼妖“喔!喔!”的惨嚎声,显然侧面出击的雌狼落入了陷阱。

沈云的陷阱本就是防备妖兽用,挖的极深,洞地还埋了不少铁刺,不仅如此,一旦触发,还会从天而降几张笨重的巨网。

即便如此,对付厉害的妖兽还是力有未逮,但困住雌狼想来问题不大。

又是一阵混乱的声音传来,显然雌狼正在努力冲出陷坑。

见雌狼被困,雄狼大吃一惊,眼神瞄了瞄陷阱方向,目露凶光,发出一声怒嚎,飞身扑来。

沈云同样担心雌狼脱坑,爆喝一声,抛出秋水剑,灌注法力,飞剑划出一道绚烂的剑光,激射雄狼。

铁背狼妖速度极快,身法异常迅疾,见飞剑射至面前,居然在空中凭空一个扭身,避过飞剑一击,落地借力一弹,再次恶狠狠的扑来。

沈云虽惊不乱,轻飘飘的一闪,退开数丈。

又并指为剑,遥指飞剑。

只见秋水剑滴溜溜一转,“刷刷刷”数下,势如暴风疾雨,剑气纵横,直刺雄狼。

那头铁背狼妖面对如此密集的剑芒,发出“喔”的一声狂嚎,居然向一侧猛然提速,堪堪避开,又急速朝沈云抓来。

沈云急退,“嘶啦”一声,外袍顿被扯破,隐隐渗出血迹,一阵火辣辣的刺痛感传来。急忙收回飞剑,在面前虚虚一斩,迫退狼妖,一扭身,红光一闪,灵力护盾上身。

“嘶!”沈云疼的倒抽口冷气,龇牙咧嘴,暗暗后悔,真不该节约法力。

那道青影又扑至面前,于是干脆手握秋水剑在面前舞成一团剑光,狼妖身影一偏,落在一旁,换个方向再次扑击,同样又被迫退。

“喔!喔!”陷阱中的雌狼嚎叫不断,听声音似乎还受了点伤。

雄狼数轮攻击未果,退在一旁,先瞅了一眼陷阱处,再恶狠狠的盯向沈云,猩红的舌头上口涎滴滴答答,不断散发出阵阵恶臭。

皎洁的明月映照下,几株老松拖出老长的影子。

一阵风起,刮得篝火“哔啪”作响,混合着雌狼的嚎叫,显得分外刺耳。

“法力消耗太快了,还是走为上策。”

沈云眯着眼打量了一下好整以暇的雄狼,估计它会顾忌雌狼还在陷阱,不会穷追不舍。

打定主意,大喝一声,挥剑冲出,其实身形一晃,朝雄狼一侧绕去。

“喔!”雄狼发出一身干嚎,后退数步,直接堵在沈云面前,双爪猛然前探。

“刷刷”声中,沈云连连砍出数剑,铁背狼妖则机敏的不断闪避,始终挡在他的面前,显然不打算轻易放他离去。

进则狼妖退,退则狼妖进。

折腾了好一会,始终还在篝火附近。

沈云脸色微变,心中开始焦躁起来,此刻法力早就消耗过半,再走不脱,一旦法力耗尽,就真的麻烦了。

“要是灵寂境会飞就好了。”无奈的嘀咕了一声,止步不前,脑子飞快的思考。

“喔!”雄狼怒嚎一声,分明不打算让自己轻松,再次猛烈的飞扑而来。

“去死!”沈云眼中冒火,飞起一脚,“蓬”的一下,将篝火连着火的柴火带灰烬,一扫而起,火星四溅中,烟灰飘洒。

要能有灰烬掉入狼妖眼珠,就太理想了。

狼妖在空中一闪,退向一旁的灌木林。

突然,“啾啾”声中,一道迅疾的白影猛然闪过。

“咚!”

一声闷响!

正中雄狼小腹,此乃狼妖的脆弱之处。

“喔!”妖狼吃疼,一声惨叫。掉落一旁,一个翻滚立即站起,不过身形略微踉跄。

“啾啾啾!”小狐狸一击得手,兴奋异常。

“小毛球?”沈云一愣,化作一片惊喜,这才注意到雄狼退后的方向,正是小毛球先前吃肉的地方。

这小家伙,面对体型不知是它多少倍的雄狼,却是夷然无惧,脆鸣一声,化为一道白光,迅疾的再次扑出。

沈云一把将秋水剑投射而出,单手遥指飞剑,又拔出一把柴刀,耀武扬威大呼小叫的挥砍过去。

感受到雄狼陷入劣境,雌狼更加烦躁不安,怒嚎着想要突破陷阱,不过这铁背狼妖身体轻灵,力度却有所不足,加之还受了伤,哪里冲的出来。

要是像蓝水犀那般皮糙肉厚,力大无穷的,怕早就冲出来了。

围攻之下,雄狼顿时力有不逮,左避右躲,速度逐渐慢了下来。

令沈云惊异的是,小狐狸的速度,居然比全盛时期的狼妖慢不了多少,虽然攻击力度有限,但总是能盯住狼妖的要害:小腹、脑袋,爪击不断。

雄狼被小狐狸和柴刀逼迫的左支右拙,冷不妨真正致命的秋水剑飞削至后腿。

“哗啦”一下,雄狼避之不及,一剑砍的深可见骨,鲜血顿时飙射而出,惨嚎声中,踉踉跄跄的朝一旁跌去。

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啾啾啾。”小狐狸一声欢呼,再次抓向铁背狼妖面门。

沈云更是把握时机,手指牵引,秋水剑在空中划出一道半月形的圆环,一个拐弯,反射出一片月光,明晃晃的一斩。

雄狼猛地向前一窜,想要避开这致命一剑。

面前白影一闪,小狐狸双爪袭来,狼妖脑袋一偏避开,身影稍滞,剑光一闪而至。

“刺啦……哗!”飞剑切中腹部,雄狼顿被开膛破肚。

惨叫声中,坠向地面。

花花绿绿的内脏滚淌了一地,一阵强烈的恶臭传来,沈云恶心的一阵干呕,急忙屏住呼吸。

“啾啾啾。”小毛球也熏的双目圆睁,急急忙忙的跃去上风口。

妖兽的生命力顽强,受此重创的狼妖还在挣扎不休。

沈云手一投,“夺”的一下,秋水剑洞穿妖狼脖子。雄狼顿时气绝身亡,不过兀自抽搐不停。

沈云的法力几乎耗尽,浑身颤抖着,咬紧牙关,跑去陷阱边。只见雌狼被灌木、绳网等裹得严严实实,早放弃了出逃,其胸腹之下鲜血淋漓。

此刻,正昂着头颅恶狠狠的盯着上方。

沈云念念有词,默运法诀,瞬间其指尖腾起一股热浪,一个熊熊燃烧的小火球形成了,四周的温度急剧上升。

再复一弹。

雌狼费劲的朝一侧避去,沈云手指一牵引,火球顿时呼啦啦的绕成一道优美的弧线,追击而上,惨叫一声,化为火狼。

仅仅片刻,就被烧成灰烬。

沈云脸色苍白,一屁股坐倒在地,这才发现紧张的早已浑身湿透,黏黏的、痒痒的很不舒服,朝一旁的小狐狸吐了吐舌头,嘿嘿一笑道:“谢谢你,小毛球。”

“啾啾啾。”小家伙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

突然,沈云神色剧变,翻身爬起,脸上露出一副震惊的神色。
(未完待续)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4 10:15:53 +0800 CST  
第三十五章 灵寂境
沈云刚刚站起,又急急忙忙的盘膝坐地,闭上双目,展开内视术。

一旁的小狐狸不明所以,歪着脑袋看将过来。

月光洒落在沈云脸上,只见他的神色逐渐变化,慢慢变成一脸惊喜交加。

突然,沈云睁开双眼,一拍储物袋,一枚青红色大如鸡卵的灵果跳入手中。

“啾啾啾。”小狐狸双目露出好奇之色。

“小毛球,先不要打扰我。”沈云说着,将灵果往嘴里一丢,一口咬下,顿时一股清香扑鼻。

然而未成熟的果汁无比酸涩,强烈的酸味袭来,“嘶”牙根发酸,口水直淌,一咬牙,硬是咀嚼数口,“咕嘟”一声,全部吞咽下肚。

小狐狸十分乖巧,走去一旁趴在枯叶上,伸出小爪子,拨拉着枯枝玩耍。

灵果药力化开,一股灵气轰的一下散发开来。

沈云端坐山谷,四野茫茫,感觉却是置身于独立的空间之内,脑海之中更是一片空灵,运转心法,引导灵气运行周天。

蓦地,丹田之中缓缓旋转的法力球一阵波动,凭空“咔嚓”一声,仿佛刹那间被撑大。四周的天地灵气,前赴后继,急速的朝着全身窍穴奔赴,居然隐隐的在空中形成一个灵气漩涡。

沈云身上的气势猛然暴涨,如今感觉置身于波涛巨浪之中,法力球依然在缓缓旋转,并隐隐欲坠,好像不太稳定起来。

且喜且惊,忙再取出一枚酸涩的灵果吞下,紧守灵台清明,运转周天,逐步吸纳天地灵气进行稳固。

一刻钟后,这才缓缓睁开双眼。

眼神之中精芒一闪,比之以前更加明亮犀利,沈云心情大畅,从地上跳将起来,发出一声长啸!

没想到,经过一场大战,居然意外让瓶颈松动。

沈云并没去感受突破灵寂境的变化,这里并不安全,何况境界尚未稳固,急需闭关修炼。

于是,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看向无聊玩耍枯枝的小狐狸,笑道:“小毛球,这里不安全了。跟我走吧,以后咱换个地方做晚餐去?”

这小家伙极聪明,一个月下来,有些简单的话她都能听懂,这才如此这般问道。

“啾啾啾。”

沈云微微一笑,运起御风诀,朝着溶洞极速飞奔。

身后紧紧跟着一团白影,正是小狐狸,显然每天的美味烤肉,诱惑实在太大了。

……

山中无岁月。

三年时间,匆匆而过。

老妖岭到处奇峰突出,很少见参天大树,低矮的小树灌木却是郁郁葱葱,掺杂着无数野花野草,生长在一块块巨型的山石缝隙之中。

午后的太阳懒洋洋的挂在半空中,不时朵朵白云飘过。

野菊花开的漫山遍野,处处传来一股浓郁的芬芳,一群群蜜蜂辛勤的忙碌着。

在一处小山腰之上,急促的“踢踢踏踏”声中,一头如骏马般高大的梅花鹿,飞快在石块间隙穿行奔跑,形成片片幻影。

这显然不是一头普通的野鹿,而是一只鹿形妖兽。

然而此刻它却十分狼狈,身上到处都是浅浅的抓痕,随着狂奔,不断有点点鲜血洒落。

“雪灵,加油追啊!”一个少年嬉笑的声音传来。

“啾啾”脆鸣声中。

只见妖鹿背后,一只仅有巴掌大小,全身洁白的小狐狸紧紧追赶,时而奔跑,时而跳跃,那些小树、荆棘丛,根本就无法对小狐狸形成任何阻碍,而其速度明显更胜妖鹿一筹。

一名蓝衫少年,走在后方,看似缓步而行,实则极快。

少年长相普通,但双目炯炯有神,身上打理的十分干净,一尘不染,唯有头发只是随便一扎,慵懒的躺在脑后。

这少年,自然就是在老妖岭潜修的沈云了。

三年时间,当初的小男孩,如今成长为十四岁的少年。

这三年来,由于各种灵物的服食,长年累月的修炼,以及无数次与妖兽的生死搏杀。

使得沈云看上去比实际年龄更加年长成熟,加上个子长的又高,一眼望去并不像十四岁,倒像十六、七的青年。

而他嘴里的“雪灵”,就是当初嘴馋,跟他走的那只小狐狸了。

小毛球是头母狐狸,浑身的毛色如白雪般光洁明亮,加上沈云又想念灵儿妹妹,于是便为小狐狸取名“雪灵”,显然,这小家伙也十分喜欢这个名字。

“啾啾啾!”眼见即将追上,雪灵兴奋的大声叫唤,后腿猛蹬,隔着数丈远,就一个飞扑朝妖鹿抓去。

妖鹿看看无法逃走,转过身来,眼中露出绝望之色,它猛地抬起前蹄,对着雪灵一挥,瞬间形成两片风刃,“嗖嗖”两下朝空中的小狐狸击去。

两片蓝色如薄刃的法术,一上一下,迅速飞至雪灵面前,只见雪灵身躯一晃,居然凌空一个侧翻,从两片风刃之间穿过,抬起前爪,顺势一把抓上妖鹿脖子。

妖鹿一声悲鸣,血如泉涌,又朝前奔跑几步,一头栽倒在地,不断抽搐,眼看是活不成了。

沈云一脸从容从远处缓步走来,隔老远就鼓掌笑赞道:“雪灵,好样的!这下足够吃了。”

“啾啾啾。”雪灵并未听出古怪,清鸣一声。

刚开始修炼灵寂境功法时,沈云就被大量的灵气吸入量震惊了一下。于是,每天的法力总量飞速增加,实力也是突飞猛进的提升。

然而,从灵寂境一层到二层,却需要大量的天地灵气,整整两年的苦修,外加不知道吞食了多少灵草、灵果,这才堪堪触摸到瓶颈。

于是才明白,为什么说灵动境连修仙者都算不上了。因为灵动境那点法力总量,即使是刚踏入灵寂境的沈云,也觉得不够看的。

灵寂境二层的瓶颈突破,更现艰辛,不断和妖兽搏杀寻找灵物,几乎每天都吞食灵植,还是足足花了半年时间,才机缘巧合之下一举突破,达到灵寂二层。

“灵寂境,修为提升太慢了。”一声哀叹。

猛然一股妖兽粪便外加浓重的血腥味钻入鼻孔,打断了沈云的胡思乱想,忙扇了扇鼻子下面,屏住呼吸。

干咳了一声,走过去先一剑刺中妖鹿咽喉,将尚未咽气妖兽结果了去。然后一把拎起妖鹿后蹄,转身就走,嘴里嘟囔:“臭死了,换个地儿。”

走去上风口,寻得一块干净的大石头,将那棕色的妖鹿倒放下来沥血。自己在边上坐下,朝一旁的雪灵打趣道:“你这么能吃,也不见你长个一斤半肉?”

“啾啾啾。”雪灵蹦上大石头,不满的脆鸣一声。

“嘿嘿,这头妖鹿这么肥,足够你吃好几天哩。”沈云眼珠一转,干笑一声,“雪灵,咱商量个事可好?”

“啾啾啾。”大概嫌阳光照在眼睛上不舒服,正尝试换个位置的雪灵,闻言将小屁股朝太阳一撅,迷惑的看过来。

“我先看看日子。”沈云说着,装模作样的掐了掐手指,摇头晃脑像个小神棍一般,又对小狐狸挤眉弄眼,“明天就是个黄道吉日,利于出行。”

雪灵满头雾水,一动不动。

“我们明天就下山,可好?”没等雪灵反应过来,沈云紧接着坏笑道,“如果你同意就说‘啾啾啾’,或者你不回答就当是默认了。”

“啾啾啾!啾啾啾!”雪灵一脸恼火神情,扑到沈云身上,叫唤着攀来跳去。

“收到,嘿嘿。”沈云得意的抚摸着雪灵光鲜的皮毛,笑闹道,“你看今天打到的妖鹿,还有前几天帮你存下来的妖兽肉,我都不吃,全给你存着,全部都归你,如何?”

雪灵却不理会,直接钻入沈云的衣袖兜里,这是她的小窝。

“还是老规矩,先去酒楼大吃一顿,酒楼的美食你不是很喜欢嘛。”沈云低下头,对着袖兜笑道。

“啾啾啾。”雪灵闻言,又蹦了出来,眼神带点怀疑。

“当然是真的,啥时候骗过你啊。”

或许是雪灵的天性使然;或许是雪灵也想去吃大餐。总之一会儿,她就浑然忘了刚才的不快,心情转佳,乐呵呵的在大石头附近转悠玩耍。

又扑向不远处的一片野花丛,顿时惊起一群色彩绚丽的蝴蝶,翩翩飞向山下,那有一大片金黄色的野菊,在阳光下显得生机勃勃。

灵寂境是修士最大的关卡,无数修士终其一生,都困在灵寂境,直至寿元耗尽。

沈云如今深有感触,仅仅灵寂二层的瓶颈,就艰难无比,如果这样下去,怕是真要一辈子困在灵寂境中了。

当然了,突破灵寂二层之后,实力的提升也是非常惊人。

丹田之中的法力球,灵寂一层如婴儿拳头般大小,如今更是大如天鹅卵,而其中储存的法力,也从最初烟雾一般的淡红色,变成更加凝厚的浓雾状。

神识的变化一样惊人,突破灵寂境之后,神识覆盖范围即可达一里左右,二层更是翻倍,达到了惊人的两里。

神识的作用极大。

首先,神识一旦散开,其笼罩的范围,将完全处于监控之下,范围内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能立即感应得到。

当然这样的监视缺点也大,一旦神识打开,那么范围内别的妖兽,或者修仙者同样也能感应到自己的神识,除非修为高出对方很多,对方才感觉不到;

其次,理论上,只要在神识范围内,法宝就可以攻击得到,当然,只是理论,实际上,控制法宝的距离越远就越费神识,法宝威力也会下降。

比如沈云,最多只能御剑控制在百丈左右,再远,就很费劲,根本不现实。

见妖鹿无血可流了,沈云站起身来,一把提起妖鹿,打算去清洗一下。

“雪灵,走了。”

“啾啾啾。”一旁玩耍的小狐狸,闻言叫唤了一嗓子,钻入袖兜。

沈云微微一笑,抛出秋水剑,一跃而上,御剑朝着最近的一处小湖飞去。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5 09:51:14 +0800 CST  
第三十六章 三年遭遇
平缓的山坡上,一条山溪从灌木丛中穿过,哗哗的流淌。

月光洒落,照映的溪流斑斑点点。

破空声响起,一名蓝衫少年落在一旁,少年面无表情,剑光一闪,收起飞剑,顺着溪流钻入灌木林。

刚刚进入溶洞,本在袖兜睡的迷迷糊糊的雪灵,“嗖”的一声,窜上石床,又在被褥中寻处舒适的位置,将蓬松的大尾巴往脑袋上一盖,接着呼呼大睡。

沈云摇了摇头,苦笑一声,走向石床后方的密室。

修炼需要绝对的安静,泉眼汩汩声不断,终究有所影响。于是,后来就在石床后方的山腹中,开出一间方圆丈余的密室,用于修炼。

还顺手帮雪灵挖出个小窝,里面布置的温暖舒适,可意外的是,雪灵并不喜欢,她只爱睡在床尾……

随着“嘎啦”一声,密室石门关闭,潺潺的水声顿时变的低不可闻。

几缕月光从透风口洒落,让这昏暗的密室中,多出一丝光明,沈云走去密室中央,席地而坐,双目出神的穿过上方的出风口,看向遥远的星辰。

御剑飞行,是修仙者的标志。

刚踏入灵寂境,沈云就轻易学会,只不过开始时飞的跌跌撞撞、歪歪扭扭,而且还时高时低,总感觉脚下的飞剑不稳,随时要掉下去的样子。

不过几个月下来,就熟练无比了。

顶风飞行,畅快淋漓,速度奇快无比。

美中不足的是,御剑飞行时法力消耗极快,即便是如今,法力也仅够支撑他飞上两炷香的时间。由于飞速迅疾,所以沈云才一直没换过住地,只偶尔外住一晚。

老妖岭妖兽奇多,曾试着冒险去过一趟九百里左右的区域,仅仅一次,就吓的不轻,再没去过。

太密集了,居然一天就遇到好几拨妖兽,不仅如此,还三三两两的成群出没。

普通的三、两头妖兽,只要不是实力太过强劲,和雪灵合力出击,应付起来非是难事。但多了就麻烦,不仅危险,还可能因为时间拖太久,引来其他妖兽。

最终,沈云将活动范围定格在六百里附近,每天都外出寻药狩猎,三年来,也不知道灭杀了多少妖兽,当然也遇到过许多次的危险。

好在和雪灵配合日久,双方十分默契,大多数的时候,即使三、四头妖兽,都能险中求胜,有惊无险的击败对手。

偶尔遇到危险,就带上雪灵御剑飞起,直接逃走。

不过遇到会飞的妖兽就不行了,记得有次两头金眼巽雕盯上了他,沈云不得不在地上狂奔,为了节约法力还不敢打开灵力护盾,只能不断躲开老雕的法术袭击。

雪灵也没辙,最多趴在沈云肩膀上,愤怒的叫上几声。

时间一长,沈云身上就伤痕累累,幸亏路上遇到个洞穴,便一头钻将进去,飞行妖兽通常不敢追入洞穴,最后不得不悻悻而归。

大部分危险都是因为遇到了聪明的妖兽,它们懂得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每次和雪灵合力灭杀了数头妖兽,精疲力尽之时,“黄雀”就袭杀而来,这让沈云和雪灵不得不狼狈奔逃。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沈云不够深入,这三年来,甚少见到人类,一共就见过三次,当然,每次遇到的都是修仙者,凡人是无法在老妖岭生存的。

第一次。

遇到一名年龄相仿的少年,神识扫过,才发现是一名灵动境三层的修士,沈云大喜,忙过去招呼。

结果那少年郎十分恭敬,而且无比紧张,一直东张西望。

沈云本想多打探一点修仙相关的常识,结果那小子心不在焉,说不到两句便起身告辞,说什么急需将灵草带回,治疗病人。

无奈之下,只得辞别。

尽管只交流了几句,还是有所收获,得知修仙者的法术,有专门的法术典籍记载,功法中附带的那几个法术法诀,只是常用且数量极少的几个。

第二次。

遇到的是一对夫妻,两人在云端凌空飞行,发现沈云就降落了下来。

距离稍近,一股威压就令沈云浑身发颤,呼吸不畅,感觉如同被山魈盯住的猴子一般,一动不敢动,只在那边等死。

这对神仙眷侣。

男的面如冠玉,头束紫金高冠,一头火红头发鲜艳夺目,身上白衫飘飘;

女的花容月貌,仙姿端庄,一头蔚蓝色的头发飞舞流转,也是一袭白衫。

这对夫妻并无恶意,男修十分友善的询问白莽山怎么走?

惭愧的是,沈云从没听说过这个地名,只得恭恭敬敬的回禀,只知道这里是老妖岭,那边是封涧山……

夫妻俩并没得到想要的答案,也没多说什么,随即告辞冲天飞去。

直至对方远离,沈云这才放松下来,浑身居然冷汗淋漓,倒是雪灵依然还在衣袖中呼呼大睡,浑然不知两位高手刚刚离去。

第三次.

就是几天前的事,探索时听到远处传来阵阵打斗的声音。

“难道有修仙者在狩猎妖兽?”好奇心大作,越过几座小山,躲在一块巨石后方,偷眼一瞧。

只见山谷中,居然有四名修士,正在两两争斗。

其中两名,大约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穿着相同的淡银色绸衫,打扮相仿,估计不是同门,便是兄弟;

而与他们争斗的则是一男一女,其中男修十分健壮,身穿紫色锦袍,女修一袭粉衫,长的妖媚动人。

令沈云吃惊的却是他们的战斗方式。

特别是紫袍大汉,居然驾驭着三把一模一样的飞剑,不断射向其中一名银衫青年,他的身侧,更有一团紫光,飞舞盘旋,阻挡银衫青年的飞剑;

妖媚少妇御使一根绳索法宝,长蛇一般绕向另外一名银衫青年,她的身侧,凭空悬浮着一块巴掌大小、玄光闪烁的小黑盾,守卫严密;

两名银衫青年的手段一模一样,一人一件飞剑攻击,两人身侧都有一团白光,高速的来回飘忽不定,格挡敌袭。

“那些光团,都是防御类型的法宝吗?”疑问涌上心头,这还是沈云第一次见到修士争斗,同样第一次见识到防御之宝。

叫骂声中,沈云大致听明白了,原来是因为一株灵草闹了矛盾,显然这株灵草异常珍稀。目前看来,紫袍大汉和妖媚少妇这一对占据优势,两银衫青年则边战边退。

战斗中没人施展法术,都是借用法宝之威。

这容易理解,施展法术太费时费力,何况攻速还不如法宝。

只是,为何紫袍大汉能够从容操控三把飞剑,还有一件紫光闪烁的防御法宝呢?沈云一脸疑惑,这得什么修为、神识多么强大才能驾驭啊?

于是忍不住神识一扫。

看清了,除了紫袍大汉灵寂三层修为,比自己高一层,另外三人都是灵寂二层修为。同时,四人也察觉到沈云的窥视,顿时齐刷刷的看将过来。沈云吃了一惊,即使阳光温煦,心底也升起一股寒意。

“啾啾啾。”感受到敌意,雪灵跃出袖兜,冲着四人一声清鸣。

“这位道友,我兄弟乃是百洛门的弟子。”和紫袍大汉争斗的银衫青年,率先开口,“道友助我兄弟……”

“闭嘴!”紫袍大汉怒喝一声,猛一发狠,铺天盖地的剑芒压的银衫青年手忙脚乱,这才喊道,“这位道友,我们本是四人探索,不想这兄弟两人起了歪心思……”

又接着刷刷几下猛攻,银衫青年更加狼狈不堪,顾不上反驳,紫袍大汉双目精光一闪继续喊话,“道友助我夫妻灭杀此两人,所得宝物我们三人平分!”

“道友莫信!”银衫青年一听急了,一个闪身飞腿数步,叫道,“他们夫妻就是邪修,说好灵物暂由我师弟保管,以后平分,见到一株五百年灵草,便想独占……”

“胡说八道!”

“真的!道友助我兄弟灭杀此僚,他们储物袋中的物品,我兄弟分毫不取!”银衫青年再退几步,抽空将该说的喊了出来。

而另一名银衫青年与妖媚少妇,杀的难解难分,只顾着全力应付对手,更不插嘴,显然以说话的两人马首是瞻。

“五百年份的灵草?”沈云心中微微一动。

灵草的年份越足,其中蕴含的灵气便愈多,这几年在老妖岭,沈云采摘到的大部分都是一年生的低阶灵草,鲜有遇到过多年份的。

五百年份的灵草,想想就知道,其中必定蕴含着无比精纯的药力,其价值也十分惊人。

须臾,沈云已经有所决断,不再犹豫,手一卷,将雪灵收回袖兜,再抛出秋水剑,驾驭飞剑,破空而去。

“嗖”的一下,剑随人意,转眼间便去的远了。

那四人顿时目瞪口呆,没想到沈云居然走的如此干脆利落,愣了愣神,接着开打。

沈云虽然资质一般,人可不笨。

这两拨人马,那对夫妻,看模样就感觉不是什么好鸟,更何况他们已经占据优势,帮助他们的后果,很可能自己就是十死无生;

而那对师兄弟,听其百洛门的名字,便知道这是一方势力,显然还是修仙势力,和这样的势力弟子打交道,估计最终他们肯放自己一马,还得感恩戴德叩谢大恩呢。

由于大战的地点距离洞穴不远,沈云担心四人分出胜负后,会来寻自己麻烦。为此,干脆一口气跑过白水河,寻个荒山挖出个洞,躲了两天才敢返回。

这三次遭遇,让沈云发现,自己对于修仙者的世界,了解实在太少了。

特别是最近这次,那几人毫不掩饰的敌意,让沈云对修仙界的残酷有了更直观的感受。而且发现,即使修为相差不多,其战力也可能因为法宝导致天差地别。

沈云觉得,一味在深山苦修,进步有限。如果能找到百洛门这样的修仙势力,拜入山门?对将来的修炼绝对大有助益。

如此,就生出了离开老妖岭之心。
(未完待续)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5 09:51:34 +0800 CST  
第三十七章 再回嘉源城
第二天,朝阳如期冉冉升起。

密室之中,沈云缓缓睁开双眼,从修炼之中醒了过来,淡淡的看了看四周,轻轻一笑:“终于,要走了。”

平常极少下山,不过偶尔会去嘉源城,出售掉一些药材或者野兽皮毛。他一般选择在下午出发,找家客栈住上一宿,第二天采购一些生活用品,再返回。

不过今天,他打算赶早出发,主要是防止雪灵变卦,万一到时她不肯走了……

沈云苦笑着摇了摇头,站起身来,走去密室角落中抓起一个褡裢往肩上一挂,打开密室大门走了出去。

溶洞之中,清澈的水潭依旧,潺潺声如昨。

刚开始时,雪灵听说要外出“游玩”,高兴的欢呼雀跃,后来沈云不知怎么说起,以后可能没妖兽肉吃了,雪灵就不干了,一副很不乐意的模样。

沈云暗暗责怪自己嘴快,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无奈只得承诺将储物袋塞满妖兽肉,留给她慢慢吃,还许下一顿大餐……

“妖兽肉又老又韧,咬不动嚼不烂,有什么好吃的。”轻轻嘀咕了一声,走去床尾,“雪灵,出发了。”

雪灵探出脑袋,朦胧的眼睛瞧了沈云一眼,将小脑袋又重新塞入蓬松的大尾巴下。

沈云也不理她,直接衣袖一卷,将雪灵收入袖兜。见小家伙挪了挪身躯,换个姿势接着睡了。这才转过身来,神情复杂的看了一眼溶洞,轻叹一声,走向通道。

如今,最迫切的就是寻到其他修仙同道,或者加入哪个修仙者的帮派。

这个虽然没什么头绪,但估计那些传说中有仙人的名山大川,应该就有修仙者。只不过,担心的是,可别遇到居心叵测的修士啊。

钻出通道,阳光洒落在脸上,空气清新,令人心旷神怡。

“这次一走,也不知道几年才能回来,先去看看龙哥吧。”说着,驾驭起飞剑,破空而去。

正午时分,沈云便来到了翠玉堂。

和以往一般从药园北门,无声无息的来到回春阁的庭院,院子里十分清净,驻足在老槐树下,神色复杂的看向学堂。

脚步声传来,沈云扭过头一瞧。居然是陈绪,和三年前几乎没任何变化,只见他脸色淡然,气定神闲的走向吴长老的工作室。

沈云轻轻一笑,大摇大摆的走向郭龙宿舍。

刚刚入秋,中午日头还十分火辣,大部分弟子都在午睡,一路上看不到一个人影。

来到门前,“吱呀”一声,推开大门。

郭龙套着一件蓝色短直褂,正坐在桌前,津津有味的翻看着什么书籍。听到动静,一脸疑惑的转过头来,当然是空空如也。

奇怪的挠了挠头,走过去探出脑袋张了张门外,又一头雾水的将门关上,重新坐回桌前。

这隐身术,凡人可看不穿,但面对修仙者就有点捉襟见肘,神识一扫无所遁形。

阳光透过窗户洒入,屋内光线明亮。出神翻阅书籍的青年如今更显壮实,长的虎背猿腰,方头大耳,浓眉下一对大眼睛,炯炯有神。

沈云静静的站在一旁,一脸笑意的看着这唯一的兄弟。

半响,微微一叹,将早准备好的物品往床尾一放,转身便走。

再次听到房门打开的声音,郭龙一个健步,快速赶至门前一瞧,哪有半个人影,眉头微微皱起,最后莫名其妙的关上房门。

刚刚转身,突然,郭龙轻轻的吸了吸鼻子,眼神四处寻搜,最后盯向空床。

只见床尾凭空多出两枚青红色的鲜果,一旁还放着一张折叠的纸张。

郭龙一脸惊喜,快步上前,瞅了一眼鲜果,先取过信来,打开一读。

“小弟不日将与师尊远游,不知何日得回,特请师尊将此转达,望我兄飞黄腾达,笑傲江湖!”

读罢,郭龙先呵呵一笑,旋又神情复杂起来,微微一叹。

这不是他第一次收到沈云的信了。

两年前,就曾收到一次,信是沈云写的,大致是说自己被高人收为弟子,喊他不必担心云云。当时郭龙得此消息,心中暗喜,悬着许久的心也放了下来。

当时,书信旁鸡蛋大小的鲜果红扑扑的十分诱人,于是就咬了一口,果然味道独特,齿颊留香。结果刚下肚,一股热流就在小腹中升起,直冲脑际,郭龙如受重击,直接晕倒。

半响悠悠醒来,结果居然受了不少内伤,全身经脉仿佛裂开,嘴角尚有污血残留。

“难道不是沈云送的?是别人想暗算我?”郭龙目瞪口呆,始终想不明白,一怒之下将水果扫下桌子,滴溜溜的也不知滚去了哪。

伤虽然多,好在并不严重,将样数天便完全恢复。这才发现,武功底子居然有所提高,全身经脉也比之以前更加强大坚韧。

郭龙顿时万分欣喜,醒悟过来,重新趴在地上找到那枚鲜果,虽然沾满灰尘,可啃了大半的水果,过了这么多天,依然看上去如刚采摘下来一般新鲜。

这才懂得此物非凡,是自己嘴馋,一口咬的太多。

得此果之功,武功突飞猛进,今年直接一举成为翠玉堂的核心弟子,更被获赠高深功法。

郭龙将信笺折好揣入怀里,看向那两枚果子,眼神中露出一丝狂热之色。

“这次可不能嚼一大口了。”

……

沈云并不知道,郭龙都成了核心弟子,他此刻正飞往嘉源城,路过山神庙时,仅仅神识扫过一下,并未停留。

前几次,曾在山神庙附近,遇到过几名鬼鬼祟祟的其他帮派弟子,沈云发现后,没再手软,直接挥剑灭杀。

第一次杀人,还以为和杀妖兽一般,可当五颜六色的内脏掉落出来,外加一股闻之欲呕的恶臭和血腥味迎面扑来,顿时令他一阵晕眩,心中更是紧张的不得了。

如今回想起来,仿佛都能闻到那股浓郁的血腥味。

尽管如此,后来还是没手软,只要遇到对翠玉堂图谋不轨的家伙,直接手起剑落,送去见了阎王。

沈云很快来到嘉源城,飞至熟悉的西北区,寻个偏静的小巷降落下来,散去隐身术,昂首阔步朝得意楼走去。

临近中午,路上行人并不多,偶见几人匆匆而过。

一个拄着拐杖的瘸腿青年乞丐,正蜷缩在墙角的阴影中,等待施舍。

“咚”的一声,瘸腿乞丐吃了一惊,才注意到一块不小的碎银子落在自己面前。慌忙拜倒在地,向逐渐远去的蓝衫青年大礼参拜:“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见贵人走远,一脸满足的瘸腿乞丐这才爬起来,小心翼翼的将那块碎银揣入怀里。

自从许黑头在几年前,莫名其妙的暴毙家中,他们就换了老大。关键是新上任的老大,对他们的盘剥还算平和,于是日子就逐渐好过起来。

再次喜滋滋的看向刚踏入得意楼的贵人公子,侧着的脸面,看上去,有点面熟……

沈云在得意楼的二楼,点了一桌子大鱼大肉,又将伺候一旁的店小二撵了出去,这才唤出早等的不耐烦的雪灵。

肉香弥漫,雪灵兴奋的啾啾叫唤,一下子跃至桌上,伏案大嚼起来。

沈云可没雪灵那么大胃口,稍微吃了一点就饱了,眼睛转向窗外,这时楼下响起悠扬的乐曲,于是摇头晃脑的欣赏起音乐来。

得意楼的东家据说得罪了达官贵人,如今换了东家。而李大娘,传闻投奔女儿女婿去了,沈云打探许久也没能找到,只得作罢。

不过每次来到嘉源城,依然习惯进得意楼用餐,就连爱吃妖兽肉的雪灵,对于得意楼大厨的手艺,同样是“赞不绝口”。

窗户池塘中,一群鸭子在悠闲的戏水。

楼下乐曲中传来一名少女的歌声,奇特的是,少女的声音虽然略显粗糙,甚至带点沙哑,但听起来又满带磁性。令沈云击节叹赏。

“咦,这声音好耳熟?”沈云霍然双目圆睁,轻呼一声,“甄似玉!”

又侧耳倾听,绝对错不了!

就是似玉姐姐的嗓音,只不过没想到,她那粗哑的嗓门,唱起歌来还真不赖。

“难道她要卖唱?”沈云双眉一扬,“要不要帮帮她?”

卖唱女,虽说卖艺不卖身,但很容易遭到少爷公子哥儿的非礼。

转念一想似玉姐姐的“娇容”,沈云又轻轻摇头。

算了吧,还是不要多事了,该担心的该是那些公子哥儿才对,非礼似玉姐姐?那岂不是找不自在,保住胆儿不被吓破就不错了。

何况甄似玉这歌喉如此了得,说不定一唱成名,以后就衣食无忧了。

沈云收回心神,看向小狐狸,催促道:“雪灵,吃快点。”

“啾啾啾。”雪灵抬头应了一声,又叼起一块肉骨头,厮杀起来。

沈云也不理她,心中暗暗盘算。

接下来呢,要先去祭拜一下爷爷,然后……回一趟老家。

自从六岁那年出来后,还没回去过,忽然就想回去清扫一下父母的坟莹。老家远在遥远的越州境内,大概需要好几天才能赶回。

“对了,后两层功法中还有一些字不认识,也得找个私塾,向夫子请教一下。”揉了揉脑门,喃喃自语。

过了一会。

“啾啾啾。”吃的肚圆的雪灵一声清鸣,化为一道白光,钻入沈云袖兜,呼呼大睡去也。

离开房间,不理会门口候着的店小二一脸古怪,径自去结了账。

又买了一些香烛纸钱等物,这才施施然走出东门,寻个无人的所在,御剑而去。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6 09:27:58 +0800 CST  
第三十八章 回乡之路
三年前,刚突破灵寂境那会,有次下山,沈云就帮爷爷迁移了坟墓。新的坟址就选在爷爷辞世不远之处,一座小山的一块向阳坡地上。

又找来一块坚硬的巨石,花了很长时间,用秋水剑细细制成一口巨大的石棺。

这才将爷爷的尸体连同泥土一起装入,埋入坡地。

碑铭“显祖沈氏之墓,不孝孙吉日敬立!”

刚培好土堆,只见一名黄色面皮的中年人带着两家丁,大声嚷嚷着爬上山来。一听,原来是说,这块土地属于他家,赶紧把坟迁走,不然告官。

沈云大怒,本想拔剑,转念一想,着实无礼。

心思一转,一阵风般冲至三人面前,神识一罩而下,几名凡人哪受得了,顿时如同受惊的小鸟一般,战战兢兢无法动弹。

沈云冷哼一声,抛出飞剑,冲天飞去。

惊得三人跪拜不已,自以为遇到神仙。

沈云再次祭拜爷爷之时,才惊觉坟莹早已大变样。

不仅坟堆堆成长两丈,宽近一丈的小土丘,附近方圆数十丈的范围,都被平整过一番,外围甚至还堆砌了一圈大约膝盖高的小围墙,外加两扇小院门,做的十分精致。

四周又布置了一些鲜花盆景,供台上摆放着新鲜的祭品。

沈云心情大好,既然地主都把自己的爷爷当祖宗供上,自然也不好去追究那躲在老柏树后,鬼鬼祟祟偷窥的两名家丁了。

再一次过来时,又发现爷爷的坟茔四周,居然多出几座新坟,不过新坟的规格都小了许多。沈云吃了一惊,忙过去一瞧,顿时哑然失笑。

竟然是地主家的祖坟,被迁了一些过来。

有人来给爷爷做邻居,自是毫无意见。

原来,那家地主误以为沈云是神仙,神仙的眼光自不会差,所以断定这里是最好的风水宝地。甚至请来风水先生帮忙瞧瞧,风水师虽觉这里的确可算明堂,但要说什么龙头宝地似乎又说不上来。

但考虑到此处乃神仙选择的葬祖之地,不敢多嘴,只胡乱说确是风水宝地,于是乎……

半个多时辰后,沈云带着祭品来到了爷爷的墓地。

看到这里如往日一般,打扫的干干净净,供桌上摆放着新鲜的水果供品。不由的心下暗暗感激,不过暂时也没什么能报答他们,只能等将来有机会再说。

沈云一脸追忆,念念叨叨的祭拜一翻,这才带上雪灵,踏上返乡之路。

自从修炼“赤炎诀”以来,记忆变的出奇的好,不仅如此,甚至连一些原本已经模糊的记忆,也逐渐变的清晰起来。

这条当初和爷爷一起走过的路,现在就记得清清楚楚。

回乡的这条道路十分漫长,大约有近两千里,这么长,御剑飞行,法力就不经用了,于是打算御风诀赶路,跑跑停停,大概三、两天可到。

七月份的天气并不算太热,蔚蓝的天空中,点点白云点缀,秋日缩在一团巨大的白云之后,将这片云朵映照的闪闪发光。

沈云不急不缓,带着雪灵在宽敞的大道上漫步,道路蜿蜒直通远方。

下午的行人不少,有挑着杂物的老农,有腰悬佩剑骑着骏马的游侠儿,不时还有马车经过。

道路两旁各有一排高大的白杨,宿鸟蹲在枝头欢叫。

稍远一点则是大片的原野,偶尔可见村落镶嵌于大地之中。

沈云看的心旷神怡,许久没这般放松了,于是安步当车悠悠而行。

雪灵欢快的沿着枝条朝前飞跃,将栖息的鸟雀惊的“叽叽喳喳”扑腾着翅膀飞离。

突然,远方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一辆深红色的马车,在四匹骏马的拖动下,奔驰而来。沈云微微愣神,朝路一旁让开。

须臾,在马夫的吆喝声中,马车飞驰而过,官道之上顿时灰尘弥漫。

沈云挥手连扇,暗骂一声,屏住呼吸,雪灵干脆蹦离大道,躲去一旁的原野。

好奇的神识一扫,却见马车里端坐着两名女子。

一位身穿紫色锦袍的高贵典雅贵妇,愁眉紧锁,看来颇有心事。

边上斜坐一名二十不到的娇俏丫头,还在不停的劝解:“夫人,别担心了,京城梁都繁华之地,什么好茶没有。”

“唉,你不懂。”贵妇微微摇头,叹道,“老爷要的是上等桑山银针,哪有这般好采买。”

娇俏的丫头眼珠一转,再劝道:“既然老爷交代,定然可以寻到,不然岂不是要夫人白跑一趟嘛。”

贵妇依然愁眉不展,只微微的点了点头。

“难怪赶路这般着急,原来有事呢。”沈云嘀咕了一声,旋又哑然失笑,别人有什么急事,和自己有一文钱关系吗?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包括刚才见到的老农、公子哥、游侠儿无一例外,都有各自的人生故事,各自的生老病死。

这时的感觉十分微妙,心弦之中隐隐触动。

雪灵再次跃上枝头,白杨树上的小鸟又被惊起。

“其实生活在大树上的生灵,包括小虫,都有其一生的故事,甚至这棵大树也是……”

蓦然觉得,人类生活的世界就如同一棵大树一般,而每个人则好像大树上的生灵。

沈云一脸茫然,怔怔的站在路边,口中喃喃:“这个世界会不会也和大树一般,有自己的生老病死呢?”

“如果有,那这个世界又是如何诞生?何时衰老,会不会逝去?”

轻轻一叹:“大概有吧,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要是得道成仙,或许能够知道。”

“成仙?”沈云自嘲一笑,摇了摇头,别说成仙了,灵澜境都遥遥无期呢。使劲的甩甩脑袋,不再去想这些不着边际之事。

道路上行人渐少,沈云唤回雪灵,运转御风诀,开始全速赶路。偶而从别人身旁跑过,对方也只会认为,刚有一阵怪风刮过。

时间逐渐流逝,明月升上天空。

偶尔发现,道路一侧有一处山清水秀,沈云心中暗暗点头,止住脚步,循着水声,来到山涧处,打算就此用餐,再对付一夜。

山泉十分清澈,沈云先趴下身,猛喝个饱,又去山上寻找柴火,准备为雪灵烤肉。

想到储物袋,就苦笑不得,如今那里面塞满了妖兽肉,除了角落里还有一点银两外,就只剩下冰刺术制成的保鲜冰块了。

其实储物袋空间有限,就连一头妖鹿也根本塞不下。

但为了哄雪灵,故意逮了好几头妖兽,只不过专挑肥美的部位切下,别的都丢了。

过了一会,篝火燃起。

沈云嘿然一笑,取出工具开始烤肉,

“啾啾啾。”闻到烤肉香味,雪灵瞬间跳了出来,见沈云还在忙碌,就安安静静的趴在一旁耐心的等候。

“好了,去吃吧。”

将烤好的几串妖兽肉,放在油布上供雪灵就餐,自己则坐在一旁啃起干粮面饼。

“啾啾啾。”雪灵一阵得意,一边海吃猛吃,还一边发出护食的呜呜声,似乎警告沈云不许抢她的美食。

“少嘚瑟,才不抢你的呢!”沈云咧了咧嘴,笑骂道。

事实上,除了几种妖兽肉美味可口外,大部分都是又老又韧,还真不爱吃,真搞不懂这小家伙为啥这么爱吃。

沈云现在想着,赶紧让雪灵吃空储物袋,如今就连秋水剑,都还放在另一侧袖兜呢。

(未完待续)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6 09:28:18 +0800 CST  
第三十九章 故乡情
赶路的第四天,清晨,东方微微泛红。

沈云登上一处高地,前方一座熟悉的小小村落跃入眼帘。

虽然过去了好多年,依然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多少次梦里魂牵梦绕的地方。

故乡!

西沈村!

我终于又回来了!

一阵紧张感袭来,风尘仆仆的沈云立于坡地之上,止步不前。

远远眺望着小山村,心头思绪万千。

西沈村并不大,全村也就百多户人家,绝大部分都是沈姓。

儿时的记忆顿时充塞脑海,立即回想出小时候的大部分事情。

这个村子里,住的大都是本家族人。记得流口水时,就有三十多岁带着媳妇、娃儿的汉子,喊自己云叔……

还有好多人,都说沈云长的像娘,据说眉毛、眼睛、嘴巴都像,可惜沈云一点也不记得娘长啥样了。

不管如何努力回忆,偏偏想不起来母亲的容颜,唯一记得的就是很小的时候,就和父亲一起祭祀母亲。

“迟早会想起来的。”沈云眼眶微红,呢呢喃喃,“也许修为更高一点就记得了。”

大概由于近乡情怯,站在高地上,好半响,一动不动。

“爹、娘。孩儿回家了!”沈云用低不可闻的声音,轻轻说道。随后鼓足勇气,迈开大步朝村子走去。

村庄,被一条宽敞笔直的青石大道贯穿,将村子分为南北两块。

天刚朦朦亮,整个村子沉浸在迷蒙的晨雾之中,虽然已经有早起的村民开始忙碌,但路上还见不到一个行人。

临近村落,雄鸡打鸣与狗吠声,响个不停。

一幢古老宽大的建筑,耸立村口,那是祖祠。

走进村口,只见祠堂大门尚未开启,门的上方悬着一块大红木匾,上书“沈氏宗祠”四个苍劲有力的金色大字。

左右两侧挂着一副对联“一脉源流先世泽,满堂酝酿太和春”。

沈家祠堂里,共有两座主殿,中间一个小庭院,左右两侧还有数间厢房。

儿时经常去外殿和厢房玩耍,外殿中央的影壁上挂满了家族先人的字画,就连梁柱上也悬着各式各样的对联,厢房里好像还一直住着两名中年族叔,看守祠堂。

内殿就去过一次,那还是和爷爷逃荒前昔,过去祭拜过一次先祖。

内殿之中有一座巨大的先祖牌龛,分为很多层,密密麻麻的供满了牌位。

沈云神情复杂的看向祠堂门口,那是一对两人多高,威武不凡的石狮,石狮上的青苔仿佛在诉说岁月的沧桑。

数百年来,宗祠几经修缮,唯独这对石狮子,和门口三尺宽的石阶一直未动,传说那在第一代先祖时期就制成,直到现在。

再过去一点就到自己的老家了,印象里自家的青砖瓦房,当时在村里算是比较新的房子,不过这么多年不住人,恐怕早就破旧不堪了吧?

走向村南没多久,拐过数个弯,终于来到了记忆中的家门口。

朝阳映射下的老家,和记忆中没多大区别。

土制的半人高棕色围墙,平整的泥土院子,三间青砖瓦房,屋檐下挂着一些干玉米棒,还有其他杂粮。

大门敞开,门上的对联略显破旧,鸡笼门也早打开,七八只土鸡,叽叽咕咕的在地上啄食着什么……

“咦?难道谁住里面?”沈云看着干净的院落,有点愣神。

挠了挠头,始终没用神识去探查。

就算里面住了人,也必定是同宗同族之人,否则族长是不会同意他们入住的。

“还是去拜祭过父母,就此离去吧!”沈云摇了摇头,这次回家本就没打算久住。

刚要转身离去,只见一名三十来岁的村妇走出大门,花衣黑裤穿着普通,手里还端着一个装了点谷物的簸箕。

见到沈云,村妇明显吃了一惊,又仔细的端详了一番。发现这名十五、六岁的大男孩也正愣愣的看着自己,眉眼依稀有点熟悉。

男孩一袭蓝衫,背着个灰布褡裢,衣服都被露珠打湿,浑身上下沾满了泥尘。

少年的头发很随意的扎了一下,挂在脑后,大大的眼睛十分有神,有一种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气质。

“越看越像谁来着?”村妇满脸疑惑。

沈云也在仔细回忆,这名妇人他好像见过。

“小云?是你吗?”村妇忽然眼睛一亮,试探着问道。

听到声音,沈云也想起来了,连忙微笑问好:“小侄见过四婶。”

“哎呀,真是小云啊,都长这么大了,快进来坐。”四婶顾不上喂鸡,随手将簸箕往地上一撂,快步上前打开院门,将沈云迎了进来,不过神情略显的不太自然。

“我说今天怎么一大早,喜鹊就叫个不停哩。”四婶满脸堆笑,朝屋里大喊,“当家的,快出来,瞧瞧谁来了。”

沈云微微一笑,心道麻雀倒不少。

不一会,一个面相憨厚的中年汉子快步走出,见到沈云,呆住了。

“云儿见过四叔!”沈云忙躬身施礼,他父亲是老大,二叔早逝,这是老四,也是唯一的亲叔,可以说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

“真是云儿!”四叔顿时激动起来,眼睛一红,一把握住少年双肩,仔细的看了又看,含泪笑道,“长高了不少啊。”

“四叔……”沈云心情激荡,印象里这是个老实巴交的好人。

四叔忽然东张西望,问道:“云儿,我爹?没回来吗?”

沈云顿时鼻子一酸,眼睛一红,眼泪再也忍不住滚落下来,摇头哭泣:“爷爷已经没了……”

又问:“爹葬在哪?”

沈云忍住伤心,简略一说。

听说老爹远葬千里之外,憨厚的汉子,更加是泣不成声。

“当家的,快住了。”四婶见叔侄两人哭泣不已,忙过来劝,“请小云进屋喝茶啊。”

四叔抹去泪珠,轻轻的在沈云肩膀上拍了拍,兀自抽泣。

四婶又劝,四叔这才止住,邀请沈云入内。

刚刚进门,四婶搬来一把椅子,就放在大门附近的小方桌旁,又急急忙忙跑去沏了茶:“当家的,我去通知族长,你先陪着小云。”

说着,又轻轻叹息一声,急匆匆的出去了。

沈云坐在小桌子边上,也的确有点口渴,捧起热腾腾的茶盏,吹了两口,轻轻的抿了一小口。

一边和四叔闲聊,一边四下打量。

只见正堂挂着一幅“寿比南山”图,左右悬着一幅对联,下方则是一张八仙桌,两把棕色的太师椅……

遗憾的是,桌椅家具,都换了新的,再也不是记忆中的模样。

叔侄两人正说着,只见里屋跑出来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还带着个五六岁的男童。

“丫头,快带你弟过来,叫哥哥。”四叔见一双儿女出来,顿时笑意盎然的招手道。

小女孩罩着一件大红外套,头上梳着好几个小辫子,她睁大疑惑的眼睛瞧了瞧沈云,怯生生的喊了声:“哥哥。”似乎没想明白,怎么忽然多出一个哥来?

这小丫头沈云倒是见过,只是那时她还在吃奶。

男娃一脸憨厚,见姐姐都喊了,愣愣的也跟着喊了声。

沈云笑着应了,伸手在两娃娃脑袋上揉了揉。

忽然,白影一闪,雪灵蹦上了桌子,歪着脑袋好奇的打量。

“这是什么?”四叔吃了一惊。

两娃娃同是一脸好奇,注视雪灵。

“她叫雪灵。”沈云呵呵一笑,道,“是……我养的……小动物。”

又吩咐小狐狸:“雪灵,陪他们玩会,不许伤到他们。”

“啾啾啾!”雪灵一脸的不情不愿。

两娃娃听说是沈云养的,立即不再害怕。加上雪灵毛色雪白铮亮,毛绒绒的像个线团,异常可爱,两小娃都想抓来抱抱。

雪灵要是不乐意,又如何能抓的到,不过雪灵也是爱玩的性子,不一会,就和两小孩玩的嘻嘻哈哈不亦乐乎。

过了一会,门口负手而来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只见他须发皆白,但是精神矍铄。四婶则跟在老人身后,手上捧着个玉枕般大小的棕色小木匣。

“拜见族长爷爷!”沈云连忙起身行礼。

“见过族长!”四叔也起身施礼道。

“不必多礼!不必多礼!”老族长摆摆手,眼神随意的瞧了一眼小狐狸,先过来一把扶住沈云,笑道,“好孩子,你可回来了!”

看着慈祥的老人,顿令沈云想起过世的亲爷爷,红着眼热情的应了。

四婶将匣子放在桌子上,招呼族长坐下,又赶去沏茶。

老族长仔细端详了一阵沈云,见他衣服上虽然泥污处处,风尘仆仆,但是精力旺盛,哈哈笑道:“不错,看来家里又长成一位男子汉了。”

“云儿。”四叔见族长和沈云坐定,忽然有点忸怩的涨红着脸,嗫嗫哝哝道,“那年大雪将我家房子压塌……请示过族长,暂住你家……”

又深吸口气,鼓足勇气道:“我先空一间房给你住下,回头就去休整老房子,尽快搬出去。”

“嗯,是这理!”老族长点头捻须。

“当家的,我们哪有银子啊!”一旁的四婶一听急了,抹着眼泪瞅着四叔泣道。

老族长闻言,脸色顿时变的难看起来。

两个娃娃一看母亲哭了,也顾不得陪小狐狸耍了,都跑来四婶身边一起哇哇大哭。雪灵则不明所以的看着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四叔、四婶!不必如此。”沈云微微沉吟,道,“我只打算回来拜祭一下父母,下午就走,这间房屋,我今儿便做主赠与你们。”

其实见家里布置变了,心里本不喜。转念一想,父母都过世了,维持原样又有何用?不若送给四叔安家,想必父母也会欣慰。

四婶顿时止住了哭,满脸羞惭之色,转头哄两个小娃娃去和雪灵耍子。

“看来娃儿有出息了。”本来见四婶模样,面色十分不善的老族长,闻言老怀大慰。

四叔急忙起身道谢,一脸尴尬的陪笑。

“哪有今儿回来就走的理,晚上把丫头的房间空出来,住上几宿。”四婶一旁笑道。

刚刚止哭的小丫头,听说要她让出房间,又哭泣起来,四婶急忙闭嘴,哄娃娃们去院子里带小狐狸。

“话也没错,看你满身风尘,回来一趟也不容易,还是多住几宿洗洗风尘。”老族长先瞪了四叔一眼,转向沈云笑道,“这样吧,午饭就让你叔婶招待,晚餐到我家去吃,晚上就住那边,我客房也多。”

沈云先谢过族长,又推辞了几句,盛情难却,点头应道:“我一会去祭拜父母,午饭就不回来吃了,晚饭就麻烦四叔和四婶了。”

“不麻烦,不麻烦!”四叔连连摆手。

“好的,好的,我去买菜,当家的,你好好陪陪小云。”四婶连声答应着,又和族长告了个罪,风风火火的起身走了。

沈云略微沉吟,再次谢过老族长道:“晚上我打算住家庙里,陪陪先祖。”

老族长劝了几句,见对方态度坚决,也不再坚持,点头应了。

接着取过桌上的木匣子,对沈云道:“小云,这个盒子是你爷爷临走前交给我的,托我以后有机会转交于你,你可识字?”

沈云双目射出神伤之色,点头接过那个木匣。

老族长又从怀里掏出一个灰色布包,道:“这是几年前,一位远道而来寻你父亲的人,留下的书信和便笺,也一并给你,有空看看。”

沈云一并收了。

三人又闲聊了几句,老族长便起身告辞,不忘记叮嘱四叔:“小云远道而来,好好招待他。”

四叔忙不迭的点头答应,沈云也起身送别族长。

老族长哈哈一笑,转身去也。

“你先看信,我去杀只鸡。”四叔见沈云坐下来看木匣,便起身笑道,“晚上咱叔侄俩好好喝一盅,记得小时候,你最爱啃鸡屁股来着。”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7 09:40:58 +0800 CST  
第四十章 父亲的遗物
这个木匣子,沈云并不陌生,父亲活着的时候就见过。

木匣上原本上过油漆,只是年头久了,到处剥落的严重,更是不显光泽。

沈云一脸伤感,拉开薄薄的木盖,只见里面躺着两封书信和一枚印章,印章尾部还穿着一根红线。

先将一封上书“正初吾兄亲启”的书信,放在一旁;又将其余信笺以及灰布包里的便笺,全部取出,一一观看。

原来,在沈云出生之前,沈父曾在山里救回一名受伤的青年书生。

书生名唤“包正初”,沈父将其接回家中,养伤月余方恢复如初,这期间,两人日渐熟络,又义气相投,便义结金兰。

包正初伤好后,辞别沈父进京赶考,从此再没回来,不过在高中之后,却派人来信告知沈父,还赠送了一些银两。

沈云的动作突然凝滞般的慢了下来,面色逐渐变化,最后化为一脸悲痛:“原来娘在生我后不久没的……”

沈母过世后,包正初虽未亲至,但派了人前来吊唁。

到了沈云四岁那年,沈父罹患重病,自知去日无多,于是托人代笔留下两封书信,一封是给沈云的,大致叙说了这一段往事,要儿子长大后去寻那义兄。

另一封书信,是留给义兄包正初的,并需要沈云代为转交,那枚印鉴正是包正初,当初留给沈父的信物。

过没多久,沈父便撒手西归。

到了沈云十岁那年,包正初再次派人,前来送信。

信笺上说当初虽中进士,然官场并不如意,到了如今总算得了皇上的赏识,一举荣升礼部员外郎。

京城梁都距离沈云家乡路途遥远,于是包正初派了一名得力的家丁,前来探望沈父,带上手书一封,邀请义弟全家前往梁都,找他过活。

家丁过来之后,才知沈父亦归天,而沈云又不知所踪,不胜唏嘘。

左右无法,只得留下便笺,告知沈云,如果归来,可以去京城找其义伯投奔,甚至还将包正初的住址留了下来,方便沈云将来寻去。

沈云沉吟良久,轻轻一叹。

最终决定明日就启程去一趟京城,寻到那素未谋面的义伯,好将父亲的书信奉上。

反正这和寻找名山大川的“仙人”并无太大冲突,说不定京城人多,更容易打探到消息,也未可知。

愣愣的坐了一会,沈云收拾心情,起身问四叔借了镰刀扬锹,打算去墓地祭拜父母。

“雪灵,你是留下来玩一会,还是随我去?”

“啾啾啾!”雪灵顿时化为一团白影,闪电一般的窜进沈云袖兜之中。

两个小娃娃显然还想找小狐狸玩耍,却被四叔一把逮住,嘱咐道:“云儿,早去早回,路上慢点。”

沈云应了,来到村口买点纸钱香烛之类。

“小云,回来了啊?”

“云儿,几时回来的,回头来我家吃饭。”……

一路之上,村里的族人热情洋溢的发出邀请,沈云也一一客气的回礼笑辞。

竹林旁的荒地里,杂草丛生,两座坟茔孤零零的坐落在一角。

将香烛点燃,焚烧纸钱。

“孩儿不孝,回来看你们了……”

花上大半天的时间,将两座坟墓打理一新。

雪灵则在荒地里,扑抓着鸟虫,玩的不亦乐乎。

……

直到太阳偏西时分,打理的一尘不染的沈云,才施施然走回村里。

四叔早整顿好一桌子酒菜,还特意拉开了八仙桌,全家都等着呢,见沈云回来,急忙和四婶一起迎上前去。

见礼毕,叙长幼年齿全都坐了下来。

有鱼,有肉,还杀了一只鸡,菜香四溢。

“云儿,”四叔指了指桌上那个酒坛子,笑道,“这是族长送来的好酒,说要给你接风,叔就占点光了。”

沈云忙谦让。

“蹦”的一声,四叔揭开坛盖,拎着酒坛一倾,顿时稠黄色的酒浆“咕嘟咕嘟”的注入沈云面前的瓷碗,一股香醇的酒香,瞬间弥漫。

四叔深吸口气,一脸陶醉,抽眼见四婶斜着眼瞅他,干笑一声,赶紧帮自己倒了一碗,宣布开吃。

两个小家伙早口水直流,一个个伸出筷子,吵嚷着要吃肉。四婶忙敲落,一人瞪一眼,帮他们一人夹两块,这才安静下来。

沈云暗暗庆幸,幸亏来之前特意将雪灵喂饱了,不然,这一桌子,还不够她一个吃的。

四叔还记得沈云的最爱,直接将一块硕大的鸡屁股,塞入他碗里。

醇酒进嘴,又香又苦又辣,味道怪怪的。这还是沈云第一次喝酒,不过喝过一口后,头晕晕的又齿颊留香,倒觉得滋味不错。

叔婶两人轮番不停的替他夹菜,沈云已多年没和家族长辈一起吃饭,真有点不适应。

“原来酒的味道这么特别。”大概多喝了几碗,头更是晕晕。

算得上宾主尽欢,叔婶邀请住下,沈云坚辞,又拒绝了大舌头的四叔送自己,独自一人摇摇晃晃的走向宗祠。

半道上,真元力一转,顿时酒气尽散,恢复清醒。

抵达宗祠时,角门尚且开着,大殿与厢房也都亮着灯,想必是老族长知会过两位值夜的叔伯。

祠堂内殿摆满了先祖牌位,供桌上点燃着两支大红色、粗如儿臂的牛油巨烛。

沈云向祖宗们上了香,恭恭敬敬的行礼毕,就在蒲团上熟练的盘膝静坐,他并不想去厢房睡觉,打算就在这坐上一宿。

过了许久,“啪”的一声,一个巨大的灯花爆开。

沈云睁开双眼,瞧了瞧外面的天光,又瞅了瞅呼呼大睡的雪灵,将神识外放,打算看看守祠堂的两位族叔有没睡了。

“咦?”

忽然神情一动,双眉扬起,面色古怪的看向一代先祖牌位。

两位族叔倒是早已睡下,令人惊讶的却是,供放第一代先祖牌位龛墙后面居然有个暗格,其中霍然有块“玉简”。

起身绕至阴暗的后墙,御剑缓缓升起,手一摸,果然碰到块活动的砖块,一把推开,取出沾满灰尘的玉简,降落下来。

将玉简在身上胡乱擦干净,贴上额头略一查看,顿时惊讶的目瞪口呆。

这枚玉简正是当初迁移过来的先祖所留,里面叙说了一些沈氏家族的往事,不过说的都是一些年代无比久远,更是一些匪夷所思之事。

传说在几十万年前,爆发了一场席卷宇宙的旷世大战。

沈氏兄弟两人,从罗昙星域中的金湖星沈氏家族,赶来缥缈星球的仙女大陆协同作战。

大战整整打了数千年,几千年下来,这兄弟两人的子女辈,也逐渐多了起来,他们便是沈氏的祖先辈。

“几十万年前?持续数千年的大战?”沈云一脸苦笑,这种远古传说,谁知道真假。

后来人族与妖族联盟,取得了仙女大陆战场的最后胜利,而沈氏的两位祖先,也付出了一个在战场上陨落,另一个失踪的代价。

大战过后许多年,这两位祖先留下的后裔,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仙女大陆中原地区,最强大的修仙世家,并且担当起守卫“通天塔”的重任。

“通天塔又是什么?”沈云皱了皱眉头,轻轻摇头。

再后来,大约十余万年前,爆发了另外一场大战,原因不明。几乎所有的修仙宗门、家族、联盟等势力,全部都来与沈氏家族为敌。

这一战一打又是数百年,结果沈氏家族,从天下第一大家族,被打成许多个不入流的小家族,各大势力这才罢休,放弃了对沈氏族人的追杀。

无数年下来,大量的势力如同潮水一般起起落落,再没人提起当年的仇杀。不过沈氏也早就一蹶不振,沦落分散为一些很小的家族。

沈云的嘴张了张,一声未吭。

若干年前,沈云的这位先祖,因为资质关系,苦于久久无法突破,灰心丧气下,决定放弃修炼,带着自己这一支的分系族人,向西迁徙来到这极西之地。

这边虽然修仙者很少也很安全,但是灵气匮乏,并不适合修炼。多年以后,由于本支族人不再培养修仙者,慢慢的就只剩下先祖一人是修士了。

这位先祖临终坐化之前,在祠堂里录下这枚玉简。

最后先祖说起,对于万年之前的传说,在中原族中古老的典籍上有着记载,不过他同样不知道事实真相如何。

如果将来后辈子孙,意外的出了修仙者,可以发现这枚玉简,则不要忘记沈氏也有着,曾经辉煌无比的祖先时代。

更是告诫:修仙世界无比残酷,务必要步步小心。

望子孙后代,将来有朝一日能团结族人,光宗耀祖,重现祖先的荣耀。

记录到此而终,沈云神情复杂,苦笑摇头。

小时候就听说过,沈氏是近千年前,从其他地方迁移来此。如今看来,就是留下玉简的那位先祖率族人来到此地的。

沈云的心情十分激荡,久久不能平静。

还真没想到过,自己的祖先居然也是修仙者,而且家族曾经是那么一个庞然大物。

不过这时间跨度实在是,太久远太漫长了,别说几十万年、十几万年前的事了,就算近千年前,沈云都觉得太过古老而遥远。

“罗昙星域?金湖星?缥缈星球?”沈云微微沉吟,对于玉简上提到的这几处地方,应该都是地名,不过想来也定然是十分遥远的所在。

既然沈氏的祖先是来自罗昙星域中金湖星的沈家族人,那后来为何没人去认祖归宗?还有之后的沈氏遭遇围攻,为何没派人过来求援呢?

无数的疑问冒上心头,沈云摇了摇头,哑然失笑,这些传说中的事,哪搞的清哦。

正要站起身来,将玉简放回。

骤然心中一动,眼内爆出一团精光,欣喜道:“既然一代先祖是修仙者,又是坐化掉的,那么必定会留下储物袋的啊!”

想到这,心头一片火热,仔细的用神识探查起来……

第二天早上,沈云依依惜别了一众送行的族人,朝着京城梁都的方向,大步走去。
(未完待续)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7 09:41:22 +0800 CST  
第四十一章 包夫人的烦恼
京城乃是大宁国的首都,又叫梁都或者梁城,梁都位于大宁国中西部的丘陵地带,在群山包围之中,坐落在一块巨大的平原之上。

自大宁国立国以来,就定都梁城,数千年来一直未变。

经过这几千年的发展,梁都自然而然的,就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梁城四四方方,外围建有高三丈余,宽两丈的巨大城墙,城墙之下尚有一条宽十余丈的护城河团团环绕。每一面城墙的左右两侧与中央位置,都各有一座高大的城门,共计十二座巨型城门,门下宽敞的街道,足可供四辆马车并排前行。

梁城自建都以来,就没发生过战乱,所以不要说城内了,就连城外也逐渐发展出一片片的城区格局,显得无比繁荣昌盛。

城墙外的城区规模更加庞大,面积足有城内的十余倍大小,处处都是街道集市,甚至稍远一点的山丘附近,村落乡镇也都星罗密布。

今日,天空万里无云,红日高悬。

沈云此刻,就站在一处山丘之上,远眺梁都。

只见城内处处可见大红色的殿顶飞檐,绿意盎然的园林、数不胜数的豪宅,城墙之外同样屋影重重。

十二条宽敞笔直的大道,连接着城池内外,马车行人络绎不绝。

“不愧是京城,真是宏大啊!”

沈云满脸感慨之色,印象里嘉源城已是一座庞然大物,但和梁都比起来,恐怕任意一面城墙外的城区,也比嘉源城大上数倍。

在梁都中央,尚有一座庞大的内城,建立在整座城市的最高区域,其内巨大的金黄色宫殿处处可见,霍然正是皇城。

皇城巍峨高大,庄严肃穆。

当今天下四海升平,百姓可谓安居乐业。

据传,姓熊,是个年轻有为的皇帝,可以想象,皇帝老儿此刻正在最高的那座,金光灿灿的宫殿之中,接受百官的朝拜。

沈云的视线转向皇城东侧,那有一大片府邸园林,每一座都修建的奢华豪贵,显然不是勋贵,都没资格居住。

这里,正是达官贵人的居住区域,也正是沈云此行的目的地,只不知道那位义伯父却是谁家?

城墙之外的建筑,与城内高楼大院相比,虽然不算高大,但胜在占地更为宽广,甚至几家巨型宅邸,其围墙内还有山丘、树林和湖泊,四处生机勃勃,更显旖旎风光。

再远处,就寒碜多了,大都是一些小门小户,住的也全都是平头百姓。

进到城里,已是傍晚时分。

街道上行人熙熙攘攘,人声嘈杂,还不时走过队伍齐整、铠甲鲜亮的巡街武侯。

沈云找了家客栈住将下来,打算洗洗身上的风尘,最近雪灵也比较听话,需要犒劳她一顿。然后住上一晚,明天再去寻找义伯父。

晚上也不打算出去了,毕竟京城一到晚上,就会有净街鼓响起,那时可不许行人在街上乱逛,不然便有巡街的武侯来把你丢进大牢。

当然沈云自是不惧什么武侯,只不过毕竟是来送信的,何必多事。

……

第二天早上,沈云洗漱整理一番,就离开了客栈。

又循着地址,一路打听找将过去,没多久,就来到了包府门前。

只见包府新修的高大门楼下,悬挂着四个硕大的灯笼,黑色的门匾上面,“包府”两个金色大字,在阳光下灼灼生辉,显得十分富贵气派。

此时,镶嵌着青铜门钉的大红色木门紧紧关闭,只有一旁开着一扇角门,供人出入,门口肃立两名青衣小帽的家丁。

沈云径直走上前去,朝那位年近三十颇为稳重的门房,拱手问询:“这位大叔,请问可在府上?”

家丁闻言转过身来,定睛一看,见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唇红齿白,虽然年纪不大,但眼神锐利、气质不凡,泰然自若的看着自己。

当下不敢怠慢,小心的回道:“侍郎大人上朝未归,不知公子找我家老爷何事?”

“不在啊。”沈云闻言双眉一挑,暗道:不是员外郎么,怎么又成侍郎,看样子最近升了官?不过自己是送信来的,书信交于他家夫人,应该也是一样吧?

沈云想着,从肩上的灰布褡裢里取出书信,“那不知夫人可在府上?在下沈云,有先父书信一封,烦请转交。”

那名家丁见到书信,偷眼一瞧,只见上书“正初吾兄亲启”,顿时脸色微变,又听沈云提及先父,更不敢怠慢,当下双手恭恭敬敬接过信件。

又朝沈云施礼道:“小人包大诚,见过沈公子,夫人的确在内,公子先稍坐,请容小人通禀。”

另一名家丁,机灵的捎来一条长凳。

沈云微笑着点头应了,安然坐下,四处观望。

这一带,都是贵人府邸,行人并不多见,偶见一群人路过,数座大轿,外加陪行的一大帮子,呼啦啦的簇拥而过。

沈云呆呆的瞧着,颇觉好玩。

心中却想着,早点完成先父遗命,尽快离去。

包大诚双手捧着书信,从角门进入,一路小跑,穿过数个回廊庭院,这才来到二门外,朝一名指挥仆役修建花枝的老妈子轻声唤道:“徐婶,徐婶!”

徐婶正指着一处花草呢,听得包大诚远远喊他,知道有事,急忙快步走了过来。

“什么事?”

“徐婶,外面有一位少年公子,带来一封书信,你帮忙禀告夫人知晓。”

徐婶不敢怠慢,忙应了,直接朝里屋走去。

包夫人全身披金戴银,锦秀华服,穿的雍容华贵,十分得体。正坐在房里,由两名丫头伺候着品茗,看着另外两名婢仆做着女红。

屋子一脚的香炉中檀香袅袅,包夫人意态悠闲,倾听着屋外悦耳动听的琴音,会心一笑,这是大女儿在练琴了。

徐婶走进大门,挡掉一些阳光,使屋里的光线都暗淡下来,万福道:“禀夫人,外面包大诚求见。”

“他有什么事?唤他进来吧。”包夫人好奇的抬起头来,淡淡应道,门房找她能有什么事,十有八九送拜帖来的吧。

须臾,包大诚跨入门槛。

“见过夫人,外面有一公子,名唤沈云,求见老爷。”包大诚礼毕,双手奉上书信,“这是沈公子带来的书信。”

“沈云?”包夫人闻言,一脸惊讶之色,瞬间又眉头微皱,接过书信,瞧了一眼,一把撕开信封取出信笺,细细一读。

片刻,将信笺往桌上一放,揉了揉脑门,心中暗自思量。

当初她丈夫进京赶考,而她怀有身孕,不便陪同。

却不想包正初路过荒山之时,被野兽追逐,奔逃之下滚落山坡,摔断了腿。本以为命不久矣,刚巧被一名路过的猎人所救。

这位猎人就是沈云的父亲,就是后来包正初的义弟。

包正初养好伤,进京赶考,高中之后,就曾派人送信给过这位义弟。

而她也是过来京城后才得知此事,同样心中感激这位义弟。包正初提到,当初义弟之妻也有孕在身,曾和义弟约定,如若双方一男一女便结为儿女亲家,还留下印鉴一枚当做信物。

包夫人觉得,义弟对夫君有救命之恩,结为亲家亦无不妥,自不会反对。

几年前,包正初官运亨通,又老来得子,于是安排一族人送去喜讯,不想义弟早已归西,唯留下一独子沈云,却因逃荒,不知所踪。

夫妻二人心下戚戚,万分悲痛,又无可奈何,只得遥遥祭之。

再后来,包正初获皇帝的赏识,数度立功,仕途一路高奏凯歌,没几年就升任礼部右侍郎,这可是从三品的朝廷大员了。

今日沈云寻来,得知义弟之后无碍,本是一件美事,但想到指腹为婚之事,包夫人顿时颇感为难。

窗外的琴音悠扬。

这个长女是她三个子女中,最聪明懂事,也最体贴的一个,自小就有才名,琴棋书画、针织女红样样精通。虽年方十四,但出落的如花似玉,前来提亲的人一直就没断过,只是夫妻两人考虑到女儿尚小,一直没松口罢了。

如今老爷已是朝廷高官,更是获封爵位,而沈云却是父母双亡,一个人在外颠沛流离数年,这让她如何舍得将女儿嫁与他受苦?

穷点还罢了,多贴一点嫁妆也不难过活。

只是堂堂侯爷千金,真要下嫁这样一个穷小子? 也太丢脸了。

“怕是以后梁都之人都要传言,说侯爷挑来拣去,就选得这么一个乡下小子做女婿?”

“再说要是女儿不乐意咋办?总不能逼着她吧?”

包夫人愁眉紧锁,心中波澜起伏。

要是一个普通的远房亲戚还罢了,给点银子把书信丢掉,直接打发了去,可沈父终究是对自己的丈夫有救命之恩。

再说打发走吧,万一给丈夫知道了……

要是留下他吧,万一重提婚约之事……

包大诚等了许久,后背都被太阳晒的发烫了,也不见夫人发话。于是偷眼一瞧,只见包夫人愁眉苦脸,脸色阴晴不定,看上去十分烦恼。

“这沈公子到底什么来头,怎么让夫人这么心烦呢?”包大诚心中奇怪,自不敢多问,只安静候着。

一阵高昂的琴音传来,包夫人蓦地抬起头来,而其眼神,充满决断。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8 08:19:33 +0800 CST  
第四十二章 沈云的心思
沈云一等就是半个多时辰,看看日头都快过辰时了,包大诚尚未返回。

心中暗暗摇头,估计是官宦人家规矩大,说不定包大诚还没见着夫人呢。

出于对先父的尊重,沈云并没用神识去窥查那封书信,不过信的内容估计也是父亲拜托这位义兄,照顾自己。

“等见了包伯父,再寻个借口离去吧。”先父的遗命固然要遵循,但沈云自有主张,并不打算久留。

又过了一会,才听得包大诚小碎的脚步声传来,不由得微微一笑。

包大诚一路小跑来至门口,都有点气喘吁吁了,见沈云气定神闲安然端坐,毫无半点不耐之色,心中暗暗称奇,忙满脸堆笑迎上前去。

“见过沈公子,夫人请你去客房稍作休息,等老爷下朝回府,再作相见。”包大诚心中其实颇奇怪夫人的态度,但不敢失礼。

沈云闻言双眉微扬,站起身来,朝包大诚从容一笑:“好吧,那就麻烦大叔了。”

“不敢!不敢!沈公子请随小人来。”

沈云随着包大诚迈入角门,里面十分好景致。

宽敞的广场四周,扇形四角绿地上各种了一棵老桂,正散发出阵阵清香。

穿过广场,进入一处园林,踏足碎石小道,只见一旁的鱼池中央,锦鲤正躲在假山石的阴凉处游弋。

又进入一处花园回廊,处处摆放着花卉盆栽,蔷薇、芙蓉、菊花等等,许多叫不出来名字的鲜花,五颜六色,开的正艳。

隐约可见四处人影憧憧,仆役、老妈子们各司其职忙碌不休。

穿过几道回廊,又越过好几重院门。

一路之上,不知道见识到多少种奇花异草,更不清楚碰到多少丫头仆役。就连沈云自诩过目不忘的本事,都不大记得清路。

两人不紧不慢,最后来至一处非常宽敞的院落门口。

“公子请看,这几栋都是客房。”包大诚指着园中三栋精致的小楼,笑着问道,“不知沈公子想住哪间?”

沈云抬头一看,只见那几处阁楼,建造风格迥异,然而和小院结合,却形成一个十分完美的整体,然而他还真没什么好选的。

“公子你看,中间那套就不错,正好朝阳。”包大诚见对方观望不答,便笑着推荐。

沈云并不是太在意,于是点头同意了。

虽然只是一座小小的客房阁楼,但书房、卧室、客厅一应俱全,古色古香的家具典雅高贵,一尘不染。

两名使唤丫头,又端来茶水点心。

包大诚对门口两丫环交代了几句,就来到沈云跟前。

“沈公子,请稍作休憩。我家老爷一般会在午时下朝,公子有什么事,直接吩咐那两丫头即可。”说着指了指门外。

“好的,多谢大叔!”沈云忙起身致谢。

包大诚连称不敢,这才离去。

这边人刚出门,雪灵就窜了出来。“啾啾”声中,白影一闪,蹦至桌上,快速捧起一块红白相间的点心。

要不是沈云一直不许,她怕是早就出来了,如今闻到点心香味,哪还忍得住。

门口两丫环吃了一惊,探头探脑的打量一眼,就强忍住好奇心不管不顾了。

“你哦,可别吓到人。”沈云一翻白眼,无奈摇头。

只见桌上紫琉璃盆中的芙蓉糕点,做工精美,异香扑鼻,于是抓起一块,咬了一口,果然入口即化,香糯可口。

这还是沈云第一次来到大富之家,这里的一切都让他惊叹不已。

自从遇到石瑾,得知自己是修仙者以来,那些所谓的武林高手,就变的什么都不是了。这是凡人与修仙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所以后来与别人打交道更是没了心里落差,因为普通人在他眼里终究只是凡人。

但是今天的见闻却让他长了见识,原来富贵人家是这样生活的。花园一般的宅邸,奢华的阁楼,精美的糕点,数不清的丫头仆役……

沈云虽说看上去个子较高,心智也十分成熟,但毕竟只是个十四岁的少年。

此时,他正托着下巴坐在桌前,愣愣的看着门外的阳光洒入阁楼,棕色的花梨木地板光亮照人,但他的眼神却有点迷茫。

“其实做个富贵闲人,或者成为绝代高手也不错!”

成为富人并不难,比如施展“隐身术”去偷,小时候就做过扒手,干这个没任何心理负担;或者化身为武林高手,一亮相,恐怕连皇帝都会抢着招揽自己吧?

常年累月的苦修,一旦突破不了灵澜境,到头来终是一场空;何况修仙的世界残酷激烈,随时都有殒命的危险。

要这样,还真不如趁早停手,享受富贵人生?

“啾啾啾。”

“咳,想多了。”见雪灵疑惑的盯着自己,沈云嘿嘿干笑一声,尴尬的挠挠头。

可惜那晚并没找到先祖的衣钵,村子就那么点大,神识找了一圈没发现就只能放弃,想来先祖可能在外面另有潜修之地,只得作罢。

这传闻中有仙人的名山,要去哪找呢?

可叹,上次遇到修仙势力的修士,却是在那样的情况下。

自怨自艾一会,又纠结起来:“到底是成为富人平安一生呢?还是去探寻修仙势力,提升实力提升寿元呢?”

一旦突破灵澜境,数百年的寿元让人向往;但无惊无险、富贵平安一生显然也有很大的吸引力。

一片云朵飘过,外面的天空微微一暗又重新一亮。

“还是见过伯父之后,再说吧。”沈云叹息一声,站了起来,步出阁楼。

院落之中,各式鲜花在阳光下更显娇艳,花香袭人,远处传来一阵明珠落盘般的琴音。

两名娇俏的丫头躬身行礼,沈云挥了挥手,转回大厅小坐。

等到午时,包正初尚未下朝,只有几名丫环送来午餐,四菜一汤,看似简洁,又不失精美,而且口味独特,远胜酒楼美食。

见雪灵蹦上桌子,和沈云共进午餐,丫环们个个眼露惊异之色,但无人多嘴。

候着吃完,她们才施礼收拾离去。

“贵人家里么,就是规矩、礼节多。”沈云嘀嘀咕咕,渐渐不耐烦这样的繁文缛节。

下午等到未时。

外面响起了轻碎的脚步声。

沈云抬头一看,只见一名不到二十,容貌俏丽的丫环,快步走入院中。

“沈公子,”丫头走至近前,福了一福,面露微笑,“老爷下朝了,请你过去相见。”

沈云起身应了,笑道:“烦请引路。”

说着又招呼雪灵进袖兜,奈何她装疯卖傻,就是不肯进去,只得由她跟在自己身侧。

大堂之中,熏香缭绕。

包正初与包夫人一左一右,端坐于古色古香的紫檀木大椅之上,桌上香茗热气腾腾,三名丫环侍奉左右。

包正初满脸喜色紧盯门外,刚下朝没多久,就听到这个好消息,当即抚掌称幸。

义弟那封信,大致是说自己身患绝症,命不久矣,希望义兄念在当年情分,帮其照顾独子,叫其不挨冻受饿即可。

语气卑微,见之令人心下戚戚。

包正初暗暗拿定主意,要好好照顾沈云,让其封妻萌子,光宗耀祖,以报当年之恩。

包夫人早看了那信,见其中只字未提当年指腹为婚之事,心下稍安。也正因为此,才留待丈夫回来打算。

只要丈夫不主动提出来,那事就没人知道,自然不存在悔婚一说。

在大宁国,男方悔婚可以说根本不算什么事,对声誉没有任何影响;女方就不同了,无论哪一方提出来的悔婚,都十分影响女方的声誉。

所以包夫人认为,当初婚约一事,谁都不提对谁都好。

怕就怕那义弟曾和沈云提及此事,并且拿来信物提亲,就很难有转圜余地了。

在包夫人想来,这沈云六岁逃荒出去,在外漂泊七八年,也不知如何过活。如今这个十四岁的邋遢小子,必定黝黑瘦弱,一副战战兢兢的小家子模样。

让夫君见见,自然就绝了联姻之心。

根本没想到这沈云面容丰朗,步履从容,如同漫步在自家后花园一般,闲庭信步至门口,脚下还跟着一只小猫般大小的动物,毛色雪白铮亮,不染轻尘。

小家伙更是昂步挺胸,旁若无人。

“小侄沈云,拜见伯父、伯母!”沈云见主座上端坐一中年男子,身穿紫色锦绸员外服,面色红润,一缕长髯,估计就是父亲的义兄,于是大礼参拜。

“哈哈哈!贤侄不必多礼!”包正初双眼一亮,离座上前,扶起沈云,仔细端详一番,果见眉眼之间有一些义弟夫妻的影子,顿时笑颜逐开。

连忙叫坐,上茶。

包夫人蓦然惊醒,这与想象中差别太大,心中十分惊异,呆呆的把眼瞅向花梨木地板上的雪灵,亮茶色的地板上洁白的身影尤其醒目。

沈云见包氏夫妇都眼露奇色,看向雪灵,忙笑着解释道:“伯父、伯母勿怪,这是小侄养的小狐狸,唤作雪灵。”

正想叫雪灵呢,小狐狸天生活脱,刚在屋里转了转,大概觉得没意思,蹦蹦跳跳的又出去门外耍子去了,沈云只得作罢。

“哈哈,苍天保佑啊,贤侄如今长大成人,变得知书达理喽。”包正初见此,也不在意,哈哈一笑道,“不知贤侄当年离乡之后,在何处谋生?”

“是这样的……”沈云早就打好腹稿,于是便详细的从当初离开家乡,半路上爷爷辞世说起,但只说,到了嘉源城,被一家药铺收为药童长工。

因为需要抓药,耳闻目睹所以识得几个字,仅够抓抓药、读读书信,知书达理实在不敢当云云。

后因思念家乡,辞了东家,返回故乡,在家乡见到伯父手书,更是见先父有书信一封需转交伯父,所以特来送信。

包正初不疑有他,连连点头,嘴里不停念叨:“苍天有眼、苍天有眼!没叫我这可怜的义弟独子,受苦受累。”

“不知贤侄,可曾带来信物?”包正初喜不自禁,如此这般一问。

沈云点头应了,从怀里取出那枚印章。

包正初拿起印章,心中波澜起伏,忆起当年之情,眼眶泛红,黯然神伤。

包夫人本见沈云绝口不提婚约之事,窃窃暗喜,忽闻夫君提起信物之事,心中瞬间焦躁起来。

此时,又见夫君捧着印章双目含泪,担心再提婚约往事,急忙满脸堆笑开口道:“贤侄远来辛苦,想必十分疲惫,不若早点回去歇息一番……”
(未完待续)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8 08:20:22 +0800 CST  
第四十三章 包氏夫妻
“且慢!”

沈云正待答应,就听得包正初开口制止。

包夫人闻言,眼中的担忧之色一闪而逝。

“贤侄稍候。”包正初转向一边,吩咐一名丫头道,“去唤小姐、公子都出来。”

丫环急忙应了,快步走将出去。

包夫人面无表情的接过包正初手中的印章,仔细端详一番,又不落痕迹的往桌上一放。

沈云自修仙以来,感官变的极其敏锐,见面之后就隐隐觉得,包夫人并不怎么待见自己,不过却想不明白是什么原因。

其实沈云很想说:我思乡情切,想早点返乡。

反正如今也算完成了先父遗命。

但见包伯父双目含泪,显然十分重视那段兄弟之情,这时间,辞别之言如何说的出口,心想还是晚点再提吧。

包正初又询问了一些闲事,两人说没几句,门外小姐、公子已经来到。

包夫人不再作壁上观,笑意盈盈,起身介绍。

“这是包夜雨,是我长女,雨儿,这是沈家世兄!”

“见过沈世兄!”包夜雨斯文得体,见母亲介绍,微微欠身,福了一福道。

沈云抬头一看,眼前包夜雨一身杏黄衣衫,亭亭玉立,虽不施脂粉,但眉清目秀、粉黛如画。

于是欠身还礼,见包夜雨看向自己,便微微一笑点头,不想那丫头十分腼腆,羞红了脸垂下头去,明显没怎么接触过陌生男子。

沈云微愣,倒没在意,看向另外俩小人。

包夫人借此机会观察,大致是看出来了,这沈云明显不晓的面前站的是未婚妻。于是心情更佳,笑呵呵的将小女儿包夜仪,介绍给沈云认识。

包夜仪才八九岁,却生的钟灵毓秀,天生一副大家闺秀模样,开口之间落落大方。

见礼毕,包夫人又笑着介绍:“这是包忆平,平平,快来见过沈大哥!”

“沈大哥。”包忆平年方五岁,剃了个桃子头,睁着一对大眼睛,好奇的看向沈云。

忆平、忆平!

沈云顿时心怀伤感,他父亲名字中讳一“平”字,这个忆平,显然是为了纪念自己的父亲而取。

想到包伯父如此重情,心下一阵感动。

“啾啾啾。”大概听闻里面热闹,雪灵如闪电般窜入,睁大眼睛,东张西望。

包夜雨等三人都没见过雪灵,吃了一惊,一起好奇的看过去,只见小家伙毛色如丝绸般光洁如雪,一双大眼睛骨溜溜的灵动异常。

正疑惑呢,只听沈云轻笑说道:“这是雪灵,是我养的小狐狸。”

又朝雪灵笑道:“雪灵,打个招呼。”

“啾啾啾。”雪灵昂头发出一声清鸣,然而蹦上沈云肩膀,四处打量。

众人见雪灵如此乖巧可爱,都笑了起来。

包家三个小孩都十分喜欢雪灵,不过终归是官宦人家,比较含蓄,只喜爱的瞧着,却不会去碰。

沈云见包忆平跃跃欲试,很想去摸摸雪灵的模样,就蹲下身来,牵着他那胖嘟嘟的小手,去触摸肩上的雪灵,小狐狸也恰到好处的趴着乖乖不动。

包忆平抬头看向父亲,见其父微笑点头,并无任何不悦之处,这才轻轻的摸了摸雪灵。

沈云干脆将雪灵捧给桃子头,包忆平顿时一脸满足的笑意。

包家的规矩颇大,也就包忆平和雪灵玩耍一下。

其余二女见父母在坐,连坐也不坐,侍立一旁,只偷眼瞅瞅弟弟。

沈云倒是安稳端坐毫不在意,从容回答包正初的问题,没一点不自在之处。

又过了一会,包夫人便吩咐子女们退下去,包忆平恋恋不舍的看了看小狐狸,不过同样不敢违命,施礼后就退下了。

“小侄也有点疲倦,请容告退。”沈云见包伯父略显疲惫之态,也开口道。

“既如此,贤侄远来不易,就先回去休憩一番,晚上宴席再叙。”包正初微微点头,捻须轻笑道。

沈云离开后,包夫人挥挥手,将丫环们全部支了出去。

包正初双眉轻扬,却没吱声。

等闲杂人等全部走远,包夫人见夫君的眼神看将过来,赫然道:“老爷啊,你打算怎么处置当初指腹为婚之事?”

“人无信而不立!”包正初瞄了一眼桌上的印章,深深的看了一眼夫人,“不知夫人有何高见?”

“我看义弟丝毫未提这事,我们何不按他说的,好好照顾沈云。”包夫人眼神闪烁,鼓动巧舌,“只要我们好好栽培沈云,将来帮他封妻萌子,也算报答了义弟之恩,也不必非要将雨儿许配给他吧?”

“我看沈云仪表堂堂,将来必非池中之物。”包正初略一思索,奇道,“为何夫人会反对这门亲事?”

包夫人一声长叹,一脸苦态道:“我这不是担心雨儿将来吃苦吗,要不晚几年,等他考取功名再说?”她心里十分烦恼,如果沈云干脆是个小乞儿,反而好下说辞。

包正初微微点头,夫人的想法他如何不知,他同样心疼女儿,只是对辞世的义弟背信弃义,终是心中不安。

神情复杂,幽幽一叹道:“那就晚几年,再议。”

多年夫妻,包夫人自然看得出来夫君的矛盾,她又何尝不是。

想了想又道:“老爷,不知道元阁老肯不肯收沈云为徒,教导与他?”

这个元阁老,原名元文华,本是一代大儒,当初包正初的主考官正是他,所以称呼为恩师,实际上并非授业之师。

元阁老乃是当朝元老之一,年已七十多了,后来告老致仕,又因无所出,老妻早亡故,所以不愿返乡,客居京都。

“要是元阁老肯教导,想必沈云考取功名,光宗耀祖,不在话下。”包正初轻轻点头,沉吟道,“只是元老年事已高,肯不肯收,难说啊。”

前几年包正初立下大功,皇帝大喜之下,赐爵封侯,官封礼部右侍郎,更将桑山之地作为封地,赏给了包正初。

桑山距离京都梁城三十里许,并不高大,只是一座低矮的山丘,但是桑山茶叶天下闻名,而且还是贡品。

包正初得了这桑山之后,每年只需将皇宫用度的茶叶进贡,所余稍次者都可以尽情变卖,区区几年,竟成巨富之家。于是就将半山腰中,那座桑山庄园,细细修缮一番,作为避暑度假之用。

后,包正初得知元老家乡已无亲人,不愿返乡,就邀请他来桑山避暑山庄休闲养老。元老欣然从之,就这样搬了过来,已经一年多了。

刚才沈云过来之前,包正初就考虑过带他去拜访元老,碰碰运气,于是和夫人这么简单一提。

包夫人当时只想速速打发沈云归去,借口担心沈云不堪造就,要先见见再说,将此事压下。

如今见丈夫左右为难,苦无良策,而沈云又气质不凡,反倒主动提议起来:“老爷何不带他去见见?”

包正初想到沈云的聪明成熟,微微点头。

“我还是去和他商量一下,要没问题,明天便休沐一天,送他去碰碰运气。”包正初是个坐起立行的人,一旦决定就起身言道。

包夫人忙笑着应了,心道: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沈云不肯才怪。

“要是沈云真能获元老青睐,将来一飞冲天,那么雨儿许他,也不是不行!”

望着大步走出的丈夫,包夫人暗暗点头,将印章抓在手里,微微一笑。

“如果不能出息,没了信物,自然一切休提。”
(未完待续!)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29 08:02:46 +0800 CST  
第四十四章 桑山避暑山庄
沈云正坐在客房之中浅啜香茗,看着院子里的雪灵,蹦来跳去发泄多余的精力。

见包正初略带倦意而来,心中古怪,不过还是快步迎上前去。

“伯父大人,不知找小侄何事?”

“嗯,坐下说。”包正初微微一笑,四处随意看了一眼,坐下身来,谈笑风生:“贤侄在这,可还住的习惯?”

“还好,只是思念家乡。”沈云心中一动,打算顺便提出辞归之事。

包正初闻言微愣,摇头呵呵笑道:“男儿志在四方,岂能如此恋家!”

沈云连忙点头,假装受教,心中却盘算着如何提出告辞之言。

“吾有一老友,乃是前朝大学士,姓元名文华,元阁老不仅文采风流,更是琴棋书画、天文地理样样精通。”

“现已告老致仕,正在桑山避暑山庄荣养,若能得他指导,飞黄腾达则指日可待,将来必能光宗耀祖,贤侄以为如何?”

包正初也不拖泥带水,徐徐言之。

沈云闻言一呆,心中顿起波澜。

对于灵寂境的功法,本就有许多文字,不能完全理解其含义,只能一知半解苦苦摸索着修炼,心中也一直担心出错。

以前就曾打算寻个私塾先生,请教一番。若是有位大儒做师父,起码可以好好学学那些深涩难懂的古文词汇,完全理解其含义。

寻找修仙势力,一来如今毫无半点头绪;二来,修仙之路漫漫,自己年纪还轻,就算耽搁个几年,想来应无大碍。

琴棋书画、天文地理?

这些倒无所谓,算有点兴趣,有机会学学也不错。

见沈云意动,包正初微微一笑:“贤侄若是有意,我明日便休沐一天,带你一同前往,但元老肯不肯收你,就要看你的造化了。”

沈云略作思量,决定应承下来。

毕竟一边学习依然可以一边修炼,在避暑山庄有包伯父照拂,想来衣食无忧,花几年时间学习一下,虽然会对修炼进度略有影响,但对将来帮助定然很大。

“多谢伯父大人,一切都听伯父安排。”虽然觉得计划略被打乱,沈云依然满怀感激的起身拜谢。

“哈哈哈!”

包正初一脸欣慰,笑道:“既然如此,明早我们一同前往。”

沈云再次谢过。

接着包正初又将桑山避暑山庄的情形,详细的向沈云解说了一番,这才心情愉悦的笑着走了。

雪灵总算是玩累了,蹦蹦跳跳的想钻入袖兜去睡,沈云伸手挡住,指了指卧室中的床榻,雪灵心神领会,跃上床尾倒头就睡。

过没多久,又来了两名丫环,给沈云送来一套丝绸华衫,鞋袜齐备。

口中言道:“请公子沐浴更衣。”

沈云便随她们出去,来到阁楼后方的另一座阁楼大厅,绕过山水画屏风,只见一个长宽近一丈的巨大浴池,热气蒸腾。

整个浴池的四边,都是打磨光滑的大理石,又镶嵌了些明珠,光可照人。

温汤之中不知加了什么香料,缕缕清香飘散。

半个时辰后,沈云换了一身卷云纹织锦衫,香喷喷的走出浴室,门外候着的丫环又前来替他梳头束发,忙忙碌碌好半响,这才打理一新。

回到客房,沈云坐于床头,轻轻摇头。

这里丫环实在太多了,到处都是人,很不习惯。

另外,天地灵气极少,甚至连翠玉堂的一半都不到,根本不适合修炼。

好在明天就可以去桑山,印象里,山上的灵气总比城市里要充沛许多。

轻叹一声,沈云取过褡裢行李,简单的整理了一下。

储物袋尚且半空,不过里面除了妖兽肉和银两、冰块外,仅有一把秋水剑,别的物品并没放进去,都放在褡裢里。

只要妖兽肉被雪灵吃完,就可以去整理一番了。如今里面一整个脏兮兮、臭烘烘的。

见雪灵被自己惊醒,沈云挤眉弄眼对她笑道:“雪灵,我们以后就住桑山如何?听说那里的厨师手艺很好。”

“啾啾。”迷糊的雪灵,双眼露出困惑之色。

“就这么说了,明天就出发!”

“啾啾啾!”雪灵尽管一头雾水,但兀自抗议不休。

“睡你的吧。”沈云忍俊不禁,也不去理她,独自走出阁楼。

对于明天元阁老肯不肯收下自己,沈云浑不在意,只要桑山之地灵气能够接近翠玉堂,就打算死皮赖脸留在那不走了。

凑过脑袋,闻了闻木芙蓉的花香,嘿然一笑:“不肯收我为徒?只要长住下来,我难道不会自己去请教么?”

当然,如果这法子也行不通的话,就干脆告辞离去……

到了晚餐时间,只见两排丫环仆役搬来许多食盒。

沈云一脸古怪,却没吱声。

领头的中年男子自我介绍一番,才知道这是管家。

“沈公子,真是抱歉,老爷有急事被皇上召去宫中,夫人要小人来和公子说下。”管家目露自得之色,显然主子被皇帝招入宫中,是很有面子之事。

可惜,这是媚眼抛给瞎子看。

沈云面无表情,轻轻点头。

于是,管家只得接着说道:“夫人身体不适,说……就不陪公子用餐了。”

“哦,原来伯父大人公事繁忙啊。”沈云怔了怔,旋即点头应道,“无妨,我也习惯了一个人吃饭,就放着吧。”

“是、是!”管家连忙指挥众人摆上饭菜,满脸堆笑道,“那小人就不打扰公子用餐了,小人先行告退!”

“这般,麻烦大叔了。”

“不敢、不敢!”

其实,原本包夫人安排好饭菜送来,还吩咐其堂弟,就是管家来陪沈云用餐,但管家见对方口气不卑不亢,又说习惯一个人吃,就不好留下,只得先行离开。

饭菜十分丰盛,另外还送来一小坛上等好酒。

沈云是粗野惯了,并不喜欢和长辈一起用餐,虽说不会感到拘谨,但终究要注意礼节,哪有这样和雪灵两个,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来得自在。

事实上,也没那么自在了,丫环仆役都候在不远处。

饭菜摆了一桌子,比中午丰盛许多。

闻到肉香,雪灵顿时醒了过来,欢呼一声,飞速跃至圆桌之上,选个位置趴好,等待沈云给她分吃的。

沈云和雪灵都偏爱肉食,爱吃的吃个干干净净,不爱吃的碰也不碰。

尽管如此,一人一狐还是将大部分饭菜吃个精光,看的那些丫环仆役目瞪口呆,也十分好奇这巴掌大的小家伙,居然那么能吃,但肚皮又没见长大?

沈云颇觉尴尬,雪灵自然不会不好意思。

末了,仆役们收拾的干干净净,这才全部退将出去。

京城之地灵气太少,根本就不适合修炼。

到了晚上,沈云干脆钻入被窝,好好的大睡一觉。

第二天蒙蒙亮时,拉开门一看,门外又有候着的丫环,见两个比自己略大的小姑娘,打着呵欠要伺候自己梳洗。

沈云颇觉不耐,挥手就让她们退下了。

“幸亏今天就走了,不然还真麻烦,到处都是人。”嘀嘀咕咕的洗漱完毕,坐在屋里耐心的等候出发。

左等右等,太阳渐渐升高,沈云唉声叹气。

叫门口两丫头帮去问吧,每次都说还在准备。

沈云就搞不懂了,京城距离桑山就三十里,坐马车最多半个时辰可到,要准备这么久?

辰时过去好一会,总算准备完毕。

沈云看着举牌的、扛旗的,如长龙一般的队伍哭笑不得。原来侯爷离京三十里,就需要出动仪仗,旌旗、节钺一样不少,就这么耽搁了。

包正初是文侯,出行坐着一辆暗红色的马车,沈云也坐了一辆。

摇摇晃晃、慢慢悠悠,整整又折腾了一个多时辰,正午时分,总算闻到一股浓郁的秋茶香味。

掀开车窗帘子,果见桑山就在不远之处。

这座桑山,山体微长,看上去如同一枚放倒的青色桑葚,又像一个巨大的绿色馒头,漫山遍野种满了茶树,显得生机盎然。

沈云闭目深吸口气,脸上隐隐露出一丝惊喜之色。

(未完待续!)
楼主 云巅仙缘  发布于 2017-11-30 08:01:26 +0800 CST  

楼主:云巅仙缘

字数:162263

发表时间:2017-11-10 16:05:17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12-11 23:08:3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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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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