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老河口市公、检、法、司制造了一起 冤 假 错 案


我叫吴贤瑜,男,现年73岁,系湖北省老河口市赞阳办事处汉口路社区379号,身份证号码:420620194507071030,电话:13995719702
1991年老河口市法院对我私人企业(个体户错定贪污罪),理应治安处罚条例错定流氓罪,由于老河口法院错误判决(公安局错抓,检察院错误公诉,司法局公证处造假),法官未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导致受害人吴贤瑜被判刑一年。
老河口市赞阳办事处趁机钻法院的空子,指派石国强、刘德强、郑玉林、廖德林以看管企业为名趁机抢夺并查封我私人企业,违法经营长达五年,变卖企业财产(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原材料)造成直接损失102.8万元,有审计报告为据,停产损失上千万(包括房屋在内)。
1992年我出狱后,找到老河口市法院,因法院前错定、错判,适用法律不当,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处理结果明显不公。后改判、撤销,老河口法院判错了,将没收我的款项全部退还,老河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错了,将没收我的款项全部退还,襄阳市中院将冤狱费也作了賠偿,唯独老河口市赞阳办事处变卖我企业财产102.8万元,至今没有退还,无理不退(因保护伞权高势重)。
2016年我到湖北省武汉市找到中央巡视组,巡视组指示老河口市法院问吴贤瑜要具体诉求,交到老河口市法院至今不理、不答复、不作为。湖北省长王国生三次批转老河口市信访局,该局负责人回答:“我们不敢管。”
综上,根据“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党中央特别是中央政法委、最高法、司法部:确属冤假错案应依法纠正,对有瑕疵的案件要坚决纠正,不管过多长时间要一查到底,坚决严肃处理。恳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声张正义,还我公道。
此致


投诉人:吴贤瑜
电话:13995719702
2018年5月22日
楼主 台属企业不幸遭遇  发布于 2018-05-22 21:42:30 +0800 CST  

楼主:台属企业不幸遭遇

字数:712

发表时间:2018-05-23 05:42:3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5-23 10:36:28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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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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