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戳穿当代文痞篡改史料抹黑岳飞的卑鄙伎俩

批驳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戳穿当代文痞小人编造的欺世谣言“岳飞是大地主还是包租公”!

众所周知,岳飞是宋朝最杰出的爱国将领,是中国最著名的民族英雄。历史上的岳飞不仅是杰出的军事家,为抗击外侮、保卫家国建立了卓著功勋,而且还具有治军严明、爱民如子、廉洁奉公、不纵声色、舍家为国、忧国忧民、嫉恶如仇、坚贞不屈等诸多高尚品行。自南宋以来,岳飞一直是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激励了古往今来的很多志士仁人。

了解宋史、熟悉岳飞事迹的人都知道,岳飞为官清廉,生活简朴,淡泊名利,不纵声色。岳飞有一句名言“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命,天下当太平”(《朱子语类》卷112,《金佗续编》卷28《吴拯编鄂王事》),岳飞本人更是言行一致,始终廉洁奉公,长期过着俭朴、清贫的生活,甚至公而忘私,舍家忘我。这在当时是得到公认的,南宋朝廷在给岳飞定谥号的公文中就称赞岳飞平生“一钱不私藏”“虽上赐累巨万,毫发不以为己私”(《金佗续编》卷14《武穆覆议》),“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己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金佗续编》卷14《武穆谥议》)。由于岳飞为官清廉,公而忘私,不殖家产,所以在岳飞死于冤狱后,秦桧派党羽去查抄岳飞家,惊奇地发现岳飞家竟然没有金玉珠宝之类值钱的财物,“使亲党王会搜括,家无儋石之储,器用惟存尚方听赐,之外无有也”。对于岳飞的清廉,南宋著名史学家李心传赞叹说:“飞握重兵许久,而家无余财,自是贤矣!”(《朝野遗记》)

然而,世上却有那么一些心理阴暗的龌龊小人,以亵渎、糟蹋民族英雄和杰出人物为乐,他们自己内心阴暗猥琐,便怀疑世间一切高尚的举动,他们自己是武大郎,便想证明世上绝没有姚明那样的高个子,他们不择手段地给岳飞们挑尽毛病,以显示自己的见识不凡。

2010年6月,网上出现一篇哗众取宠的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随后广为传播。该谬文还曾用《岳飞不光是大地主还是包租公》《盘点抗金名将岳飞的不动产,至少可估值3500万文》等耸人听闻的标题发表。事实上,《岳飞有多少不动产?》文中错谬百出,严重歪曲历史,混淆视听,但却流毒甚广,不仅在《羊城晚报》、《河北青年报》等报刊上面登载,而且还被凤凰网历史频道、新华网房产频道、新浪、腾讯、网易、中华网、搜狐等门户网站和许多论坛广为发布。很多岳黑也借此文大肆造谣,污蔑岳飞是“大地主、包租公”,抹黑岳飞的清廉形象。通过网络搜索,查询到这篇谬文最早出自“李开周”的新浪博客和网易博客。据说这个“李开周”在许多报刊媒体上开设专栏,变着法子编造涉及古人的各种小道消息,创作八卦新闻赚钱。

在批驳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之前,有必要简要介绍一下相关历史事件:

1103年(崇宁二年),岳飞出生于河北西路相州汤阴县(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北宋时期,相州汤阴县是岳氏宗族的聚居地;
1126年(靖康元年)十一月,在外敌入侵、家国危亡的严峻形势下,岳飞再次从军,从此开始了长达十几年的抗金斗争。同年十二月,岳飞的家乡相州汤阴县被金军攻占,金兵在当地构筑营寨;
1130年 (建炎四年)五月,岳飞率部击败金军,乘胜收复了战略要地建康(今江苏南京),将金兵全部赶出江南。此时的岳飞早已从普通士兵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大将,并组建了一支被百姓亲切地称为“岳家军”的抗金劲旅;
1132年(绍兴二年)六月,岳飞奉命率部戍守江州(今江西九江)。此后,岳飞有大半年的时间在江州度过,那里的风俗民情和灵山秀水都给他留下了良好印象。岳飞喜爱江州及其附近的庐山,打算在将来功成身退之后,不再迁回北方的汤阴老家,而要在江州安度后半生;
1134年(绍兴四年)五月至七月,岳飞率军主动发起了第一次北伐,击败了金国和伪齐的联军,收复了包括战略要地襄阳在内的襄汉六郡。此后,岳飞奉命率部驻扎在鄂州(今湖北武昌),鄂州也就成了岳家军的大本营;同年八月,南宋朝廷下令授予岳飞清远军节度使的官衔。岳飞跃升成为南宋的高级将领。此后,在抗击金军和平定内乱的战争中,岳飞立下赫赫战功,不断得到提拔,因功先后被授予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和太尉的官衔,最高官阶是从一品的少保和开府仪同三司,还曾被授予武昌郡开国公的爵位。宋代节度使的俸禄特别高,甚至超过宰相。按照岳飞所任官职爵位的俸禄标准计算,岳飞每年的俸禄(年薪)最高时大约有一万一千贯钱左右,平均每个月(月薪)大约是九百贯钱以上。
岳飞的故乡相州汤阴县(今河南省汤阴县)位于黄河以北,那里原本是岳氏宗族的聚居地。1127年靖康之变,北宋灭亡,黄河以北的大片国土(包括汤阴县)都被金军侵占,女真贵族开始压迫奴役北方的百姓。后来,岳飞在抗金斗争崭露头角,立下赫赫战功,从普通士兵成长为一代名将,逐渐成了南宋的高官。汤阴县的岳氏宗族闻讯纷纷南下,渡河投奔岳飞,岳飞热情地收留了他们。由于岳飞喜爱江州及其附近的庐山,把江州视为自己功成身退之后的安居养老之地,所以他就把从汤阴南下的岳氏宗族安置在江州(今江西九江)。
作为南宋战功赫赫的高级将领,岳飞当时的俸禄(工资津贴)相当丰厚。为了妥善安置从北方逃难而来的岳氏宗族和父老乡亲,岳飞拿出自己的部分俸禄收入,在江州(今江西九江)庐山之南购置水田788宋亩、旱地1196宋亩、水磨五所,用于生产耕作,解决岳氏宗族和父老乡亲的吃饭穿衣问题。与此同时,岳飞还先后购买并建造房廊、草屋和瓦屋共498间,其中建在江州城中的38间房屋是岳飞自己的私宅,剩下的约460间草屋、瓦屋和房廊主要集中在庐山之南的“岳家市”,供逃难而来的岳姓族人居住。关于此事,史书记载:“九江有宅一区,聚家族之北来者,有田数顷,尽以赡守家者”(《金佗续编》卷9《遗事》)。此后,庐山之南成为岳氏宗族的新聚居地,那里逐渐形成了一个较大的山村农庄,也即“岳家市”(《周益国文忠公集?杂著述》卷7《泛舟游山录》)。“岳家市”在庐山石门涧附近的山村乡间,南宋名臣周必大1167年所著《庐山后录》记载:“出石门涧,由官路稍前有岳家市。”

南宋诗人董嗣杲写有《过岳家市》一诗,诗中写到:
“鄂侯遗部曲,多岁此为农。
茅店罢残暑,松峦出乱钟。
溪流分别坞,晚色失前峰。
去去遗仙踪,苍云几万重。”
由此可见,庐山之南的山村农庄“岳家市”后来成为岳氏宗族与岳家军许多后裔定居并从事生产耕作的地方,而岳氏宗族居住的房屋和耕种的土地主要源自岳飞生前购置的那些田产、房产。

以下转入正题,依据史料,结合前面列举的历史背景事件,全面揭批《岳飞有多少不动产?》一文的错谬、虚妄之处:

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的作者李开周公然宣称“岳飞不光是大地主,还是包租公”“岳飞冤死风波亭以后20年,朝廷调查岳飞家产,拿到的财产清单上说,岳飞在江西九江的时候陆续买下旱田、水田共1985亩,房屋498间”“岳飞公务繁忙,没空种地,所以他把大部分土地都租了出去,总共出租了1400亩田地给江西九江无地少地的农民耕种,然后每年夏、秋两季向农民要租子”“岳飞总共出租151间商铺给别人做生意,每年能给岳飞带来180万文的收入”“岳飞的不动产至少可估值3500万文”。——那么,真相到底如何呢?

历史上,岳飞确实曾在江州(今江西九江)庐山之南购置大量田产,但岳飞购置的田产主要是供聚居庐山的岳氏族人经营耕种,而非直接租给江西九江当地的农民耕种以收取田租。岳飞购置田产是为了解决从汤阴逃难而来的岳氏宗族的吃饭穿衣问题,而不是用于对外出租赚钱。聚居庐山的岳氏族人经营耕种田地是为了自给自足,丰衣足食,经营田产的收益供整个岳氏宗族使用,并不属于岳飞的私人收入。然而,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的作者李开周却故意偷梁换柱,凭空虚构杜撰了“岳飞把他在江西九江的大部分土地都租给江西九江无地少地的农民耕种,每年夏、秋两季向农民收取巨额租金”之类的失实情节。

岳飞还曾在江州(今江西九江)购买并建造各种房屋共498间,但只有建在江州城中的38间房屋是岳飞自己的私宅,而剩下的460间草屋、瓦屋和房廊集中在庐山之南的“岳家市”,主要供南下投奔岳飞的岳姓族人居住。岳飞购买并建造的大部分房产是供南下的岳氏宗族居住,并没有用于对外出租赚钱。然而,谬文作者李开周却故意偷梁换柱,凭空虚构杜撰了“岳飞总共出租151间商铺给别人做生意,每年能给岳飞带来180万文的收入”之类的虚假情节。

综上所述,岳飞生前在江西九江购买并建造的大部分田地、房产主要用于安置从汤阴逃难而来的岳氏宗族,而不是用于对外出租赚钱。那些田地、房产的实际占有者和使用者主要是岳氏宗族的众多族人,而非岳飞个人。然而,当代市侩小人李开周却偷换主体,故意把岳氏宗族聚族而居的房屋、田地都算作是“岳飞个人的私产”,还无中生有,瞎编乱造,杜撰虚构了诸如“岳飞出租1400亩土地,每年进账210万文”“岳飞出租151间商铺,每年收入180万文”之类的耸人听闻的谣言。谬文作者的卑鄙做法意在混淆视听,哗众取宠。

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的作者李开周还宣称“按照南宋前期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和地价,岳飞名下的不动产至少可以估值3500万文”。在揭批这个夸大其词的谣言之前,有必要说明一下,古代的1贯钱大约折合1000文钱,所谓的“3500万文钱”约等于三万五千贯钱。

前面已经谈到,岳飞确曾在江州(今江西九江)购买并建造各种房屋共498间,但其中只有作为岳飞私宅的38间房屋建在江州城内,而剩下的460间草屋、瓦屋和房廊集中建在庐山之南的“岳家市”,主要供南下投奔岳飞的岳姓族人居住。所谓的“岳家市”其实就是投奔岳飞的岳氏宗族在庐山之南聚居形成的一个较大的山村农庄,并不是真正的城市,更不属于什么“二三线城市”。

显而易见,由于岳飞生前购置的大部分房产和全部土地都位于山村农庄之中,并不在江州城内,所以不能按照“南宋前期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和地价”来估算价值。然而,谬文的市侩作者李开周却故意偷换房价、地价的计算标准,煞有其事地按照“南宋前期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和地价”来估算位于山村荒野的所谓“岳飞名下不动产”的价值,然后得出很高的估价。这种做法就如同“按照南京、武汉、重庆等当代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和地价来估算位于偏远山村的房产土地价值”一样荒唐。

为了厘清事实,这里有必要估算一下所谓“岳飞名下不动产”的价值。首先,依据史书记载,确定岳飞名下的田产价值。根据岳飞冤案平反昭雪之后,南宋户部派人到江州(江西九江)调查岳飞家产所得出的统计数据来看,岳飞生前购置的那些田产合计值钱约三千八百二十三贯,“开具到见在田产计钱三千八百二十二贯八百六十三文”(《金佗续编》卷13《户部复田宅符》)。

根据史书记载可知,在南宋前期,临安城中的砖石和砖木结构的房屋,每间值钱约33贯,芦草竹板结构的简易房屋,每间值钱10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74,绍兴四年三月戊寅)。当时临安城中拆迁普通民居,每间由官方支付10贯钱作为补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0,绍兴二十八年七月己未)。临安府(今浙江杭州)是南宋朝廷的行在,也就是临时首都,还是当时最繁华的一线城市。在南宋时期,临安城的房价通常要比其他城市高得多。而与二三线城市房价相比,当时农村地区的房价则更加低。例如,绍兴六年(1136年),南宋朝廷在江淮州县组织流民建庄屯田,每间草屋给付建筑费用3贯钱(《宋会要辑稿》食货2之15)。据当代史学家研究,南宋前期平均每户普通农民家庭的住房造价大约是10贯钱。

下面估算岳飞名下的房产价值。岳飞生前在江州购买并建造各种房屋共498间,其中只有作为岳飞私宅的38间房屋建在江州城内,剩下的460间草屋、瓦屋和房廊集中建在庐山之南的山村农庄。所以,建在江州城内的38间房屋可以按照“南宋前期二三线城市的房价”来估算价值,而剩下的460间草屋、瓦屋和房廊的价值则远低“南宋前期二三线城市的房价”。根据史书记载,在南宋前期,一线城市临安的房价是:每间砖瓦屋值钱33贯,每间草屋值钱10贯。江州当时属于二三线城市,房价低于临安,据此推测江州每间砖瓦屋的价值显然小于33贯。如果按照每间值钱20贯来估算,岳飞在江州城内的38间房屋值钱760贯;如果按照每间值钱25贯来估算,38间房屋总共值钱950贯。此外,根据史书记载,在南宋前期,江淮州县的农村建房费用是3贯钱可建一间草屋。而在岳飞购置的房产中,有460间草屋、瓦屋和房廊集中建在庐山之南的山村荒野,草屋的价值应低于3贯钱,瓦屋和房廊的价值要高于3贯钱,估计这些建在山区的房子中草屋的比例应当更大一些。如果按照平均每间房产值钱3贯来估算,460间房屋总共值钱约1380贯;如果按照平均每间房产值钱5贯来算,460间房屋总共值钱约2300贯。

结合史书记载,按照估值最大的房价标准,可以估算出“岳飞名下的房产”大约值钱3250贯。再依据南宋户部派人调查岳飞家产所得出的数据,“岳飞名下的田产”值钱约3823贯。由此可知,“岳飞名下的不动产”,包括在岳飞生前在江州购置的各种房产和田产,合计值钱约7073贯,也就是约707万文

显而易见,即使按照估值最大的房价标准估算,“岳飞名下的不动产”也仅仅值钱约7073贯。但是那篇谬文的市侩作者李开周却信口雌黄,故意夸大其辞,宣称“岳飞名下的房产至少可以估值3500万文”,也就是值钱35000贯!很显然,李开周罔顾史实,把所谓“岳飞名下不动产”的价值夸大了将近五倍!他这样做显然是为了哗众取宠,骗取点击率和关注度,以攫取稿费。

谬文作者李开周宣称“岳飞名下的不动产至少可以估值3500万文”,这实质就是偷换计量单位,变相夸大其辞,哗众取宠。事实上,古代的1贯钱大约折合1000文钱,3.5万贯约等于3500万文。于是,为炮制耸人听闻的八卦新闻,市侩小人李开周故意偷换计量单位,夸大其词,用1000文钱替换1贯钱,然后宣称“岳飞的不动产至少可估值3500万文”。这种做法就如同用100分钱来替换1元钱,把年薪10万元说成是年薪1000万分一样无耻。

为了虚夸岳飞的财富,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的作者李开周甚至公然篡改史料文献,把岳珂所著《祖宗朝田米直》一文标题中的“朝”字删除,篡改成《祖宗田米直》,假托岳飞孙子岳珂之名来虚夸岳飞的财富,以蒙蔽欺骗广大读者。

历史上,岳飞孙子岳珂写有《祖宗朝田米直》一文,但文中研究探讨的是宋太祖和宋太宗两朝的物价,而不是岳家祖宗的田产价值和收租收入。市侩小人李开周自己心里清楚,除了少数专门研究宋史的学者行家,普通人甚至从来都不知道岳珂写过一篇叫做《祖宗朝田米直》的文章。于是,他就把岳珂《祖宗朝田米直》一文的标题篡改成《祖宗田米直》,然后再引用这个带歧义的假标题“《祖宗田米直》”去误导读者,故意混淆视听,把岳飞孙子岳珂有关宋太祖、宋太宗两朝物价的研究偷换成了对“岳家祖宗田产价值收入”的论述。这样一来,那篇谬文的2B作者就不仅杜撰了“岳飞出租1400亩土地,每年进账210万文”“岳飞出租151间商铺,每年收入180万文”之类耸人听闻的欺世谣言,而且还通过篡改史料标题,假借岳飞孙子岳珂之名坐实了“岳飞是大地主还是包租公”这一谣言。由此可见,为了哗众取宠,抹黑岳飞的清廉形象,那篇谬文的市侩作者真可谓是不择手段,费尽心机。

关于岳飞在江州(今江西九江)购置大量田产、房屋的主要用途,史书记载得很清楚,就是安置南下投奔岳飞的岳氏宗族。“九江有宅一区,聚家族之北来者,有田数顷,尽以赡守家者”(《金佗续编》卷9《遗事》)。

事实上,没有任何史料记载表明岳飞曾经把他购置的土地和房产用于对外出租赚钱。那么诸如“岳飞总共出租了1400亩田地,每年进账大约是210万文”“岳飞总共出租151间商铺,每年能给岳飞带来180万文的收入”之类耸人听闻的谣言是怎么冒出来的呢?难得《岳飞有多少不动产?》文中描述的事情全都是李开周凭空想象出来的?

当然不全是。因为要让一个想现代人脱离史料,完全靠想象去凭空编造古代的事情,还要装模作样地引经据典,把许多事情和数据描述得有鼻子有眼,能够以假乱真,让外行信以为真,估计这是很难做到的。况且李开周还在他的新浪博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的结尾加上“附注”,列举了他所参考的文献史料,例如《鄂国金佗续编》卷13《户部复田宅符》、《鄂国金佗续编》卷12《添造临安府所居屋宇省札》、《鄂国金佗稡编》卷12《乞搬家札子》等等。

为了全面厘清事实真相,有必要结合更多史料具体分析,釜底抽薪,彻底戳穿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的作者故意歪曲史料,抹黑岳飞,哗众取宠,进而炮制噱头以攫取利益的卑鄙伎俩。

下面的分析将进一步批驳李开周的谬论,同时也将表明,李开周不是史盲,但他却不择手段地篡改历史。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中的描述不完全是空穴来风,而是由市侩写手李开周充分发挥想象力,在篡改史料的基础上,通过偷梁换柱,张冠李戴,首创了诸如“岳飞出租1400亩土地,每年进账210万文”“岳飞出租151间商铺,每年收入180万文”之类耸人听闻的欺世谣言。

在进一步分析探讨之前,有必要简要介绍一下相关历史事件:

1140年(绍兴十年)六月,岳飞出师北上,发起了第四次北伐,岳家军一路攻城略地,兵临黄河南岸。同年七月,在平原地区的野战对决中,岳家军接连获胜,先后在郾城之战和颍昌之战中击败金军主力,并集结兵力,乘胜进军至距离东京开封府四十里的朱仙镇。这标志着宋金战争形势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但随后,宋高宗却下诏迫使岳飞撤军南归。

1141年(绍兴十一年)四月,岳飞被解除兵权,从此脱离军队。而在金国败盟南侵之后,宋军取得了空前的胜利,这标志着金强宋弱的形势已发生根本转变。原本好战的金国当权者完颜兀术被迫与南宋议和,但他提出的议和条件之一便是要求南宋杀害抗金名将岳飞。这是因为金人深知岳飞不仅抗金意志坚定,而且军事才能出类拔萃,善于带兵、练兵,同时还很年轻,再过几十年照样可以带兵打仗。对于兵老气衰的金国来说,岳飞的存在将是一个很大的潜在威胁。与此同时,宋高宗赵构已决意放弃恢复中原的努力,一心只想偏安江南,为了能尽快与金人达成和议,确保自己安心享乐,就顺应金人的要求,放任内奸秦桧炮制冤狱,陷害最令金人畏惧和担忧的名将岳飞。

1141年(绍兴十一年)八月,岳飞罢官赋闲。同年十月,岳飞遭到秦桧、张俊等人陷害入狱。与此同时,宋金之间开始频繁派遣使节商讨和议的具体条款。

1142年1月(农历绍兴十一年十二月),岳飞在狱中被赐死,岳飞长子岳云、部将张宪被处斩。岳飞的家属被流放到岭南蛮荒之地,由地方官吏拘禁编管。岳飞被抄家,岳飞生前在江州购置的田产、房屋也被官府没收。关于此事,史书记载如下:“诏赐飞死,斩宪、云于市,令殿前都指挥使杨沂中莅其刑,家属立徙广南,且籍其家赀。……飞知书而得士,且济人之贫,用兵秋毫无犯,民间安堵,不知有军。先计后战,屡胜强敌,号为良将。其死也,天下冤之”(《中兴小纪》卷29)。“(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诏飞赐死,……,诛宪、云于都市。……仍籍其赀,流家属于岭南。天下冤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

1142年1月,岳飞含冤遇害之后,岳氏宗族在江州(江西九江)聚族而居的大部分田地、房屋遭到官府查抄。当地的岳氏宗族或隐姓埋名,或逃往他乡,以避免遭受冤狱株连。此后二十多年间,岳飞生前在江州购置的田产、房屋多次易主。江州的官吏、豪绅通过巧取豪夺,分割霸占原属岳家的那些田产、房产,并把部分田产、房产对外出租,赚取租金。

1161年 (绍兴三十一年),金国皇帝完颜亮率领金军再次大举南侵,企图吞灭南宋。这宣告了宋高宗赵构、奸相秦桧等人长期奉行的屈辱求和政策彻底破产,屈膝议和误国之罪昭然若揭,抗战派再次得到南宋朝野上下的尊重和仰赖,许多大臣与平民陆续上奏朝廷,请求给岳飞平反昭雪。

1162年 (绍兴三十二年) 六月,“失德甚多”的宋高宗赵构主动宣布让位,其养子赵眘(原名赵瑗)即位,是为宋孝宗。同年七月,宋孝宗下诏宣布给岳飞平反昭雪,追复原官,以礼改葬于临安(今浙江杭州)栖霞岭下。同时,访求岳飞子孙,授予官职。关于此事,史书记载:“(绍兴三十二年七月)戊申,诏岳飞复元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200)

1163年(隆兴元年)四月,岳飞三子岳霖、岳飞长孙岳甫(岳云长子)上奏请求朝廷归还岳飞生前在江州购置的田产、房屋。随后,南宋户部派人到江州(今江西九江)调查那些田产、房屋的下落。

1163年(隆兴元年)七月,南宋户部查明江州原属岳家的田产、房产包括:水田788宋亩,旱地1196宋亩,水磨5个,房廊、草屋和瓦屋498间。随后,南宋朝廷下令将那些田产、房屋归还岳飞子孙。
然而,在岳飞含冤遇害之后,经历二十多年的世事沧桑之后,原属岳家的那些田产、房屋多次易主,部分被官府变卖出售,还有部分被贪官污吏巧取豪夺,分割霸占。实际霸占那些田产、房屋的人包括当地官吏、豪绅,以及一些在朝中有背景的权贵家族。由于这些人背景复杂,关系盘根错杂,加之地方官相互袒护,隐匿实情。因此,尽管朝廷已下令要将那些田产、房屋归还岳家,但实际执行却阻力重重,真正归还岳氏宗族的田产、房屋只有其中的一小部分。

1167年(乾道三年),韩世忠之子韩彦直出任江西转运使兼江州知府。韩彦直亲自主持调查,彻底查明原属岳家的田产、房屋的具体下落,然后由官府强力收回被地方官吏、豪绅、权贵子弟霸占二十多年的那些田产、房屋,最后归还岳氏宗族。关于此事,史书记载:“(乾道三年),拜(韩彦直)司农少卿,进直龙图阁、江西转运兼权知江州。时朝廷还岳飞家赀产多在九江,岁久业数易主,吏缘为奸。彦直搜剔隐匿,尽还岳氏。”(《宋史》卷364《韩彦直传》)

结合以上历史事件和史书相关记载可知,1142年岳飞含冤遇害之后,岳飞的家属被流放到岭南蛮荒之地,江州(今江西九江)的岳氏宗族或隐姓埋名,或逃亡他乡,岳飞生前在江州购置的田地、房屋被官府查抄没收。在随后的二十多年间,那些原属岳家的田地、房屋数次易主,部分被官府变卖,部分被贪官污吏巧取豪夺。地方官吏、豪绅、权贵家族霸占那些原属岳家的田地、房屋,并把部分田产、房产对外出租,赚取租金。1162年,岳飞冤案平反昭雪,岳飞子孙请求朝廷归还岳家的田地、房屋。1163年,户部派人到江州调查岳飞家产,随后朝廷下令将那些田产、房屋归还岳家,但实际执行却阻力重重,真正归还岳氏宗族的田产、房屋只有其中的一小部分。直到1167年(乾道三年),韩世忠之子韩彦直出任江州知府,由官府强力收回那些田产、房屋,然后归还岳氏宗族。

很显然,历史真相是:岳飞生前在江州购置的田地、房屋并非用于对外出租赚钱,而是用于安置南下的岳氏宗族;岳飞含冤遇害之后,岳氏宗族在江州聚族而居的田产、房屋遭到官府查抄,贪官污吏们霸占了那些田产、房屋并部分对外出租赚钱;二十多年以后,岳飞冤案平反昭雪,户部派人到江州调查岳飞家产,发现约有392亩田地和151间房屋正被对外出租。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4-12-15 22:28:00 +0800 CST  
前面提到,岳飞冤案平反昭雪之后,岳飞三子岳霖、岳飞长孙岳甫先后上奏请求朝廷归还岳飞生前在江州购置的田产、房屋。随后,南宋户部派人到江州(今江西九江)调查那些田产、房屋的下落。下面这两份原始文献就是南宋户部处理此事的公文,也即《复田宅指挥》和《户部复田宅符》:

1.南宋户部公文之一,《复田宅指挥》:
“岳霖剳子,乞给还父江州田宅。近户部申到岳甫陈乞上件事,已剳下户部,催促江州开具见管并已卖过数供申,隆兴元年四月三十日送户部,依已行事理,催促疾驰施行。”
——参见《鄂国金佗续编》卷13《复田宅指挥》

2.南宋户部公文之二,《户部复田宅符》:
“行在尚书省户部:准隆兴元年七月二十九日敕,中书、门下、尚书省送到户部状:
「准都省批下,本部申,追复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武昌郡开国公岳飞长孙岳甫状,乞将先祖生前置到江州田、宅、房廊,见存给还本家等事。后批送户部勘当,申尚书省。本部目今即不见得本州的实有无见管田、宅、房廊,今勘当欲下江州,日下开具有无见管田产,具诣实保明文状申部。侯到,从本部看详,申取朝廷旨挥施行,后批送户部,依勘当到事理施行。本部遂行下江州,一依都省批状旨挥,开具供申去后。今据江州申:『准户部符,日下开具岳甫乞给还先祖生前置到江州田、宅、房廊,有无见管田产,具诣实文状供申朝廷施行。州司今依准上项指挥,开具下项,并是诣实申部,伏乞照会。』
本部据今来江州申到见在岳飞田产、屋宇等,今开具下项:
开具到见在田产,计钱三千八百二十二贯八百六十三文,省田七顷八十八亩一角一步,地一十一顷九十六亩三角,水磨五所,房廊、草、瓦屋四百九十八间。
见有人承佃田三顷一亩三角九步,地九十一亩三角五十九步,水磨二所,房廊、草、瓦屋共一百五十一间。
未有人承佃田四顷八十六亩一角五十二步,水磨三所,荒杂地四顷八十六亩一角四十步;荒杂地六顷一十八亩一角四十步。岳家市见今只存六十间地基,屋宇共二百九十间。
本部今看详江州申到岳飞见在田产、屋宇等,合取自朝廷指挥施行,伏侯指挥。」
七月二十九日奉圣旨,令给还。奉敕如右,牒到奉行。前批八月一日辰时付户部施行,仍关合属去处。须至指挥江州,主者一依敕命指挥施行,仍关合属去处,符到奉行。隆兴元年八月四日。”
——参见《鄂国金佗续编》卷13《户部复田宅符》,《宋会要辑稿》方疆4之25

上述两份文献都是南宋户部发布的公文,两份公文的主要意思是:“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岳飞三子岳霖、岳飞长孙岳甫先后上奏请求朝廷归还岳飞生前在江州购置的田产、房屋。于是,户部派人到江州(今江西九江)调查那些田产、房屋的下落,要求江州官府配合调查此事。最后查明现存田产合计约值钱3823贯。现存田产包括约788亩水田,约1196亩旱地,5个水磨。现存房产包括各种房廊、草屋和瓦屋共计498间。发现其中约有301宋亩水田、91亩旱地、2个水磨正、151间房廊、草屋和瓦屋正在对外出租。没有对外出租的田产包括水田486宋亩、水磨3个、荒芜旱地约1104亩。随后,朝廷下令将这些田产、房屋归还岳飞子孙。”(附注:1顷=100亩)

隆兴元年(1163年),尽管南宋朝廷已下令将那些田产、房屋归还岳家,但实际执行却阻力重重,真正归还岳氏宗族的田产、房屋只有其中的小部分。

乾道三年(1167年),韩世忠之子韩彦直主政江州,出任江西转运使兼江州知府。韩彦直亲自主持调查,彻底查明原属岳家的田产、房屋的具体下落,然后由官府强制收回被权贵、地方官吏、豪绅霸占二十多年的田产、房屋,最后归还岳氏宗族。关于此事,《宋史》卷364《韩彦直传》记载:“(乾道三年),拜(韩彦直)司农少卿,进直龙图阁、江西转运兼权知江州。时朝廷还岳飞家赀产多在九江,岁久业数易主,吏缘为奸。彦直搜剔隐匿,尽还岳氏。”

当初,奸臣万俟卨为了谋取富贵而甘愿给秦桧当鹰犬,不遗余力地陷害岳飞,一手炮制岳飞冤案。秦桧死后,万俟卨升任宰相,继续对外执行屈膝投降政策,为世人憎恨。然而,据史书记载,在岳飞平反昭雪六十三年之后的宋理宗宝庆元年(1225年),奸佞万俟卨的孙子仍然要与岳飞后代争田产,这件争田产的官司涉及当时十三个州,拖了好多年也没有结果。最后,刚正不阿的官员幸元龙处理此案,判以大义,将争议田产判归岳家。“委问十三州府县,岁久不能决。幸元龙即判以大义云:「靖康之变,此臣子所不忍言东南全半壁之天者,岳武穆之功也,中原绝可图之,往者万俟卨之罪也,武穆乃一代效忠名将,秦桧实万世卖国贼臣,凡桧所杀忠臣,怀逆谋者,皆卨助成其恶,虽籍其家,不足以谢天下,尚敢与岳飞争田乎,可谓不揣其矣。」……理宗皇帝得奏大喜……。”(《宋史翼》卷22《幸元龙传》)

由此可知,在岳飞含冤遇害之后,霸占岳家田产、房屋的人包括江州的官吏、豪绅,以及一些在朝中有背景的权贵家族。这些人背景复杂,关系盘根错杂,加之当地官员相互袒护,隐匿所占田产、房屋,不愿全部归还。所以,归还岳家田产、房产之事一波三折,历经曲折

可见,南宋户部的公文《户部复田宅符》以及《宋史 韩彦直传》等多方史料都进一步印证,对外出租江州田产、房屋之事发生在岳飞遇害之后,当时那些田产、房屋早已被官方查抄没收。对外出租之时,田产、房产的实际占有者不是岳家人,而是仗势霸占岳家田产、房屋的地方官吏豪绅和权贵子弟。对外出租田产、房产的当事人主要是江州的官吏豪绅和权贵家族,而不是岳飞家人,更不是早已遇害多年的岳飞本人。

但是,当代市侩小人李开周却罔顾史实,肆意篡改史料,张冠李戴,把对外出租田产、房屋的当事人由“江州的地方官吏”偷换成“已去世多年的岳飞”,据此编造谣言,污蔑“岳飞不光是大地主,还是包租公”。

此外,根据南宋户部的公文《户部复田宅符》可知,户部调查之后发现,当时被用于对外出租的田产合计其实只有392亩,而非李开周所宣称的“总共出租了1400亩田地”,被用于对外出租的房产其实是151间房廊、草屋和瓦屋,而不是李开周所谓的“151间商铺”。

显而易见,谬文作者李开周不仅把对外出租田产、房屋的当事人由“江州的地方官吏”偷换成“去世多年的岳飞”,而且还故意篡改史料,夸大其词,把用于对外出租的田产数量由392亩篡改成1400亩,把“对外出租151间房廊、草屋和瓦屋”篡改成“总共出租151间商铺”,还凭空杜撰了“每年进账210万文”“每年收入180万文”之类子虚乌有的想象情节。

至此,相关事件的前因后果厘清了,真相大白了!诸如“岳飞出租1400亩土地,每年进账210万文”“岳飞出租151间商铺,每年收入180万文”之类耸人听闻的论断,完全是当代市侩小人李开周编造的谣言,漏洞百出,于史无据。

综上可知,为了创作八卦新闻以赚取稿费,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的作者李开周故意偷梁换柱,歪曲历史,虚夸岳飞的家产,还张冠李戴,虚构了岳飞对外出租田地、房屋赚取巨额租金之类的欺世谣言。当代市侩小人李开周通过篡改史料文献,编造谣言,把岳飞降格成唯利是图的“大地主、包租公”,变相贬低岳飞的清廉形象来哗众取宠,迎合某些当代人的低级趣味。这些行为真是卑鄙无耻!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4-12-15 22:29:01 +0800 CST  
以上分析考证,全面批驳了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戳穿了当代市侩小人李开周编造的欺世谣言。

下面简要介绍岳飞的俸禄收入,以及岳飞为官清廉、淡泊名利、生活简朴、公而忘私的高尚品行:

自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之后,作为政治交易,给予“节度使”以优厚的俸禄待遇。宋朝时期,节度使的俸禄特别高。岳飞因战功卓著而被南宋朝廷授予清远军节度使,后又被加封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官居两镇节度使。先后担任过都统制、制置使、宣抚使、枢密副使等实职,最高官阶是从一品的少保和开府仪同三司,还曾被授予武昌郡开国公的爵位。岳飞的俸禄收入十分丰厚。此外,宋高宗为了笼络岳飞,也经常颁发重赏厚赐。
宋代节度使的俸禄特别高,甚至超过宰相。据《宋史 职官志》记载,宋代正一品宰相每月的基本俸禄包括三百贯钱和一百宋石粟米,从二品节度使每月的基本俸禄却包括四百贯钱和一百五十宋石粟米。按规定,宋代两镇节度使每年另有私用钱五千贯。岳飞又被授予武昌郡开国公的爵位,每年还有将近八百贯钱的封爵收入。此外,岳飞兼任的其他官职也都有对应的俸禄。再加上,岳飞战功赫赫,打胜仗之后,朝廷也都会给予赏赐嘉奖。按照以上所列官职爵位的俸禄标准,岳飞每年的俸禄(年薪)最高时大约有一万一千贯钱左右,平均每个月的俸禄(月薪)大约是九百贯钱以上。
依凭丰厚的俸禄和大量的赏赐,岳飞要过奢侈豪华的生活,没有丝毫困难。但与宋人习以为常的奢侈风气相反,岳飞始终保持着简朴的生活作风。岳飞始终以“奉身俭簿”著称于世,自言“平居服食器用,每安于弊陋”(《金佗续编》卷14《辞太尉第四扎子》)。
史书记载岳飞“居家惟御布素,服食器用,取足而己,不求华巧。”岳飞平常的饭菜,大多只是一盘煎猪肉和几样面食,基本上没有两样肉菜的。
由于岳飞“好礼下士,食客所至常”,但即使是为食客贤士们举行宴会,岳飞家也只上普通的饭菜。有一次属官会餐,厨师将地方官所送的鸡宰杀后供上饭桌,岳飞不免有些奇怪,便问道:“为什么要杀鸡来吃?”厨师说:“这是鄂州的某个官员送来的。” 岳飞对此颇不高兴,认为“多杀物命”势必造成浪费。岳飞嘱咐厨师说,以后不要接受这样的礼物,自家也不要杀鸡来吃。
郝晸原本并不隶属于岳飞,后来被调拨岳家军,才成为岳飞的部将。郝晸比较讲究吃喝。有一次,郝晸请上司岳飞到他的营寨吃饭,饭桌上摆了“酸陷”。岳飞以前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食品,也不知道它的名称,于是临时询问了郝晸,这才知道他吃的食品叫“酸陷”。事实上,这种“酸馅”食品在南宋都城临安的食品店都有出售,是当时一种比较普通的食物。岳飞吃了一个“酸陷”,便要求左右的人把剩余的一律收起带回家,说道:“留待晚饭再吃罢,不要一次吃光了。”郝晸听了之后,感到十分惭愧。
在服饰上,岳飞也比较节俭。出兵在外,岳飞都是身着戎衣,在家时却穿普普通通的布衣,而且要求家人也是如此。宋朝的衣着仍以丝织品和麻织品为主,棉花产量颇少,棉织品被视为稀珍。当时所谓的“布”,是专指麻布,穷苦百姓没有能力穿戴丝绸,只能用粗麻片裹身。很早以来,“布衣”就成了平民的代名词。岳飞平日只穿麻布,不着绸缎。有一回,岳飞看到妻子李娃穿着缯帛的衣裳,虽非高等的绫罗,岳飞已经很不高兴,岳飞说:“吾闻后宫妃嫔在北方,尚多窭乏。汝既与吾同忧乐,则不宜衣此。”此后,全家人再不敢穿戴丝绸了。
岳飞对儿子们的管教极严,除了激励他们从戎报国外,在读书习武的余暇,不论是岳云或岳雷,都必须在田圃里把犁握锄,操持农务。岳飞认为:“稼穑艰难,不可不知也。” 至于饮酒,更是在严禁之列。
宋代的将领,很少有不贪财的,特别是南宋初年的大将,差不多个个都贪财,唯独岳飞是例外。岳飞身处国难当头、国耻深重之际,对官场和军界的腐败,尤其有切肤之痛、切齿之恨,他作为忧国忧民的爱国将领,深知国难和国耻之由。有一次朝见时,宋高宗随便感叹说:“天下未太平。”岳飞当即回答说:“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命,天下当太平。” 这句言简意赅的名言,很快就传诵一时,以至后世,成为岳飞一身正气的写照。(《朱子语类》卷112;《金佗续编》卷28《吴拯编鄂王事》;《金佗稡编》卷9《遗事》)
岳飞本人更是言行一致,始终廉洁奉公,忠实地履行自己“不爱钱,不惜命”的名言。岳飞平生“一钱不私藏”“虽上赐累巨万,毫发不以为己私”(《金佗续编》卷14《武穆覆议》),这在当时是得到公认的。南宋朝廷在给岳飞定谥号的公文中称赞岳飞“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己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金佗续编》卷14《武穆谥议》)
1142年,岳飞蒙冤遇害后,秦桧派其党羽去查抄岳飞家,却发现岳飞家中仅仅只有现钱一百多贯,剩下的主要是几千卷书、五千多斛米麦、三千多匹麻布和丝绢,以及朝廷赏赐的一些器物。而据记载,岳飞的全部家产合计不过值钱九千多贯(《朝野遗记》),也即岳飞全部家产的价值还没有岳飞一年的俸禄多。
南宋初年,布绢每匹约值钱2贯。岳飞家贮存的三千多匹麻布和丝绢,由于麻布也占有相当比例,不全是丝绢,估计最多值钱5000贯左右。宋代改制将十斗为一斛(或称一石)改为五斗为一斛,十斗(二斛)为一石;并且明确规定“凡岁赋,谷以石计”(《宋史·食货志》)绍兴十一年(1141年),南宋米价是每斗米值钱100文,这一年是“丰收年”(《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24)。绍兴十一年年底,岳飞遇害,岳飞家被查抄,秦桧党羽发现岳飞家贮存了五千多斛米麦,这五千多斛米麦显然应当用绍兴十一年当年的米价来估算价值,也就是五千多斛米麦的价值=100文乘以5000斛=100文乘以25000斗=2500000文=两千五百贯,也就是说,按照岳飞被超级那年的米价估算,岳飞家贮存的五千多斛米麦约值钱两千五百贯。
岳飞含冤遇害之时,他家中的现钱只有一百多贯,仅仅相当于其年薪的百分之一,或其月薪的九分之一,而且家中并无一件金玉珍宝,确是堪称“家无剩财”了。所以,对于岳飞的清廉,南宋史学家李心传赞叹说:“飞握重兵许久,而家无剩财,自是贤矣!”(《朝野遗记》)
后来,南宋朝廷在给岳飞定谥号的公文中称赞岳飞平生“一钱不私藏”“虽上赐累巨万,毫发不以为己私”(《金佗续编》卷14《武穆覆议》),“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己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金佗续编》卷14《武穆谥议》)。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4-12-15 22:29:52 +0800 CST  
讲到这里,读者可能会有疑问,既然历史上的岳飞曾有十分丰厚的俸禄(工资津贴)收入,却生活简朴,不贪财,不懂得置办家业,而且岳飞全部家产的价值还没有他一年的俸禄多。——那么,岳飞丰厚的俸禄收入都到哪里去了呢?

这其实是岳飞经常化私为公,用自己的私家财产去补助军用的结果。

岳飞的俸禄收入大部分都被他用于换购军用物资,以增强抗金力量,抗击金军的侵略。据记载,岳飞“所得锡赉,率以激犒将士,兵食不给,则资粮于私廪”(《金佗续编》卷30《郢州忠烈行祠记》,《金佗稡编》卷9《遗事》)。

据岳飞幕僚黄纵回忆,有一次,岳飞下令将自己家“宅库”里的所有物品,除了皇帝赏赐的礼器外,全部变卖,将变卖私家物品所得收入交付军匠,造良弓二千张以供军用。黄纵见到了,就提醒岳飞不要为公事破费,应该向朝廷要钱,黄纵说:“此军器,当破官钱。”岳飞却淡淡地回答:“几个札子乞得,某速欲用,故自为之。”(《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

事实上,岳飞蒙冤遇害后,秦桧派其党羽去查抄岳飞家,发现岳飞家中有五千多斛米麦、三千多匹麻布和丝绢。岳飞生前贮存数目如此之多的布、绢、米、麦,显然主要是为了贴补军用,而不是供自己家消费的。因为如此数量巨大的布、绢、米、麦,完全可供几千人使用几年,但却不能长期存放,否则就会变质腐坏。而当时富人为了聚财藏富,通常都把布、绢、米、麦等挤占空间且无法长期存放的实物兑换成现钱或金银来贮存。例如,南宋大将张俊占有良田一百多万宋亩,每年收租米一百二十万斛以上。张俊将每年收地租获得的7200多万斤粮食都兑换成巨额金银来贮存。张俊在世时,他家的银子堆积如山,为了防止被偷,张俊命人将那些银子铸成很多大银球,每个重达100斤,取名“没奈何”。(附注:斛,古代容积单位,宋朝开始,1斛=5斗=60斤)

宋孝宗时期,岳飞冤案得到昭雪时,在为岳飞定谥号的公文《武穆谥议》中,南宋官员对岳飞清廉的作风也多有称誉,“呜乎! 为将而顾望畏避,保安富贵,养寇以自丰者多矣。公(岳飞)独不然,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已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

岳飞立身行事所体现的高风亮节,归根结蒂,也许是由岳飞尽忠报国,许身抗金大业的理想所支配的。岳飞在自己的战袍上刺绣了“誓作中兴臣,必殄金贼主”十个字,以示与敌人不共戴天。


——岳飞的俸禄收入十分丰厚,朝廷给予的赏赐又很多,他一年的工资津贴收入就够一家人一辈子生活所需,有何必要去费心劳神地追逐“额外的田产、房租收入”?

——岳飞向来淡泊名利,生活简朴,衣食简陋,以“奉身俭簿”著称于世,还严格要求家人也向他一样节俭,他正常的俸禄收入就已能让家人终生享用不尽,再分散精力去追逐那些“额外的田产、房租收入”有什么意义?

——岳飞忧国忧民,把全身心都投入到抗金救国、驱逐胡虏、收复故土的大业中,他本人又长期身在鄂州军营(今湖北武昌)或抗金前线,整天忙着打仗,距离江州(江西九江)的田地、房屋有千里之遥,他那里还有闲心杂念去经营盘算后方的世俗田租、房租?

——岳飞忠实地履行自己“不爱钱,不惜命”的名言,向来不经营买卖,平生“一钱不私藏”,即便是皇帝赏赐的金银珠宝和自己的俸禄所得,也要分给有功将士,甚至“不知有其家”,经常化私为公,用自己的私家财产去补助军用,作为如此舍家忘我、清廉忠直的高尚志士,岳飞怎么还会自降身价,去追逐世俗的“田租、房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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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附上所引资料原文:

资料一:

岳飞从一个普通的耕夫,骤然升迁高官后,故乡汤阴县的岳氏宗族不能忍受女真贵族的奴役,便闻讯纷纷南逃,投奔岳飞。为了安置其宗族,岳飞在江州庐山之南,先后购置田七宋顷八十八宋亩,地十一宋顷九十六宋亩,水磨五所。宋时南方所谓“地”, 往往是指瘠薄而出产甚少的旱地。岳飞的近十二宋顷地中,只有九十一宋亩是熟地,其余都是荒地,故田地的收入,主要指靠这七八宋顷水田,“尽以赡守家者”。此外,岳飞还先后盖造或购买房廊、草屋和瓦屋四百九十八间,其中三十八间建在江州城中,作为自己私宅,其余的房屋主要集中在庐山的岳家市。岳家市既是岳母葬地,又是岳氏宗族的聚居地。
岳飞在江州购买或建造田地、房产,固然是准备将来功成身退之用,但在他生前,主要的受益者自然是其宗族。岳飞的田产主要用于出租,抑或宗族自耕,抑或两者兼而有之,今已不知其详。但是,岳飞即使按其正常的俸禄收入,也足以购置远远超过上述数字的田地、房产,他却并未如此购置,故他的田产远远少于同时代的武将,则是确定无疑的。

——摘录自宋史泰斗王曾瑜所著《岳飞新传》第十一章《正己治军》(2001年3月第一版)

资料二:

岳飞喜欢江州(今江西九江),准备功成身退后居住此地。岳氏宗族纷纷南下,投奔岳飞。岳飞在江州先后购置水田七百八十八宋亩,旱地一千一百九十六宋亩,其中只有近九十二宋亩是熟地,其余都是荒地。他另建“水磨五所,房廊、草、瓦屋四百九十八间”。房产主要集中在庐山的岳家市,这是因岳氏宗族聚居而形成的新居民点。此外,在江州城里也“造到房廊三十八间”。上述房产和田产用以“聚家族之北来者”,并“尽以赡守家者”。约两千宋亩田产固然不是一个小数字,但实际上主要依靠近八顷水田的收入,与当时诸大将的田产相比,固然不足挂齿。特别由于田产是用以赡养宗族,并非作为岳飞的私人收入,就更谈不上贪财两字。至于田产是出租还是岳氏宗族自耕,或两者兼而有之,则并无记载。

——摘录自宋史泰斗王曾瑜所著《岳飞和南宋前期的政治与军事研究》第一编之十九《岳飞的正己与治军》(2002年10月第一版)


资料三:

(乾道三年),拜(韩彦直)司农少卿,进直龙图阁、江西转运兼权知江州。时朝廷还岳飞家赀产多在九江,岁久业数易主,吏缘为奸。彦直搜剔隐匿,尽还岳氏。

——《宋史》卷364《韩彦直传》


资料四:

“九江有宅一区,聚家族之北来者,有田数顷,尽以赡守家者”

——《金佗续编》卷9《遗事》


资料五:

“岳霖剳子,乞给还父江州田宅。近户部申到岳甫陈乞上件事,已剳下户部,催促江州开具见管并已卖过数供申,隆兴元年四月三十日送户部,依已行事理,催促疾驰施行。”
——《鄂国金佗续编》卷13《复田宅指挥》


资料六:

“行在尚书省户部:准隆兴元年七月二十九日敕,中书、门下、尚书省送到户部状:
「准都省批下,本部申,追复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武昌郡开国公岳飞长孙岳甫状,乞将先祖生前置到江州田、宅、房廊,见存给还本家等事。后批送户部勘当,申尚书省。本部目今即不见得本州的实有无见管田、宅、房廊,今勘当欲下江州,日下开具有无见管田产,具诣实保明文状申部。侯到,从本部看详,申取朝廷旨挥施行,后批送户部,依勘当到事理施行。本部遂行下江州,一依都省批状旨挥,开具供申去后。今据江州申:『准户部符,日下开具岳甫乞给还先祖生前置到江州田、宅、房廊,有无见管田产,具诣实文状供申朝廷施行。州司今依准上项指挥,开具下项,并是诣实申部,伏乞照会。』
本部据今来江州申到见在岳飞田产、屋宇等,今开具下项:
开具到见在田产,计钱三千八百二十二贯八百六十三文,省田七顷八十八亩一角一步,地一十一顷九十六亩三角,水磨五所,房廊、草、瓦屋四百九十八间。
见有人承佃田三顷一亩三角九步,地九十一亩三角五十九步,水磨二所,房廊、草、瓦屋共一百五十一间。
未有人承佃田四顷八十六亩一角五十二步,水磨三所,荒杂地四顷八十六亩一角四十步;荒杂地六顷一十八亩一角四十步。岳家市见今只存六十间地基,屋宇共二百九十间。
本部今看详江州申到岳飞见在田产、屋宇等,合取自朝廷指挥施行,伏侯指挥。」
七月二十九日奉圣旨,令给还。奉敕如右,牒到奉行。前批八月一日辰时付户部施行,仍关合属去处。须至指挥江州,主者一依敕命指挥施行,仍关合属去处,符到奉行。隆兴元年八月四日。”

——《鄂国金佗续编》卷13《户部复田宅符》,《宋会要辑稿》方疆4之25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4-12-15 22:38:02 +0800 CST  
附文1:

宋代官绅士大夫、文武大臣爱钱、敛财成风,这在南宋初年表现尤其显著。南宋奸相秦桧和大将张俊、刘光世之流便是其中的典型人物。南宋之初,官僚士大夫“比年权富之家以积钱相尚,多者至累百巨万,而少者亦不下数十万缗,夺公上之权,而足私家之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2 绍兴二十九年六月丙申)

在南宋大将之中,论战功,张俊浪得虚名,论捞钱,张俊首屈一指。张俊以贪财和富有而闻名于世,号称“占田遍天下,而家积巨万”。通过大肆兼并土地,张俊占有良田一百多万宋亩,每年收租米六十万石以上(另一说为—百万石),相当于南宋最富庶的绍兴府全年财政收入的两倍以上。通过巧取豪夺,张俊还占有了大批园苑、宅第,仅所收房租一项,每年就多达七万三千贯钱,也就是仅房租一项,就年收入七亿三千万文钱。张俊在世时,家里的银子堆积如山,为了防止被偷,张俊命人将那些银子铸成一千两(五十公斤)一个的大银球,名叫“没奈何”,意思是说小偷搬不走它们,全都拿它们没办法。

刘光世是宋高宗赵构的嫡系将领,出身将门世家,但是他向来养尊处优,害怕金兵,作战时坐守后方,以便必要时逃跑,每逢诏令移驻前线,大多拒不奉诏而设法退避。刘光世治军不严,他的手下多是些骄兵悍将,打起仗来不行,欺侮百姓、骚扰地方却很凶。刘光世贪财好利,经常虚报军额,多占军费,还霸占良田,与民争利,以经营田产而致“金钱巨亿”“置歌儿舞女”。刘光世在浙江青田霸占了大片良田,又又大肆掠夺民间膏腴良田,光给宋高宗者即达三万宋亩,实际上决不止此数。

刘光世的部将郦琼,在镇江府也占有四千三百宋亩水陆田。郦琼的官职级别大约相当于岳飞的部将张宪。

当时贪财成为风气,就是名将韩世忠也未能免俗。韩世忠曾向宋高宗提出要求,愿用三万八千贯钱购买江南西路临江军新淦县的大片官田,后又提出要买北宋奸臣朱勔的平江府南园,同时购买官田一千二百宋亩,宋高宗顺水推舟,全部赏赐给他。宋高宗还认为韩世忠“持身廉”,有将著名的永丰圩的大片良田赏赐给他。韩世忠力辞,就算是廉上加廉。韩世忠家每年所收租米多达几万石。


秦桧是南宋首富,也是宋朝的特大贪污犯。根据绍兴十一年达成的宋金和议,金国明确要求南宋不得罢免秦桧的相位,秦桧“挟强虏以要君”,逐渐成了宋高宗赵构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权势如日中天。作为公认的国之巨蠹,秦桧不遗余力地竭民膏血。在专权期间,秦桧卖官鬻爵、开门纳贿,“监司、帅守到阙,例要珍宝,必数万顷乃得差遣”(《续资治通鉴》);秦桧“贪墨无厌”,“喜赃吏,恶廉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记载),故在秦桧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贪宫污吏。秦桧大肆卖官鬻爵,将很多官职公开立价出售,当时如果想要当官,必须先给秦桧送几万贯钱,买官价格“必数万贯,乃得差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秦桧利用权势,敲诈勒索,广置家产,飞扬跋扈,到处霸占田产。宋金议和之后,宋高宗赵构曾经慷慨地将当时著名的永丰圩田赐予秦桧,秦桧占有的这片良田共有一万五千多亩,“亘八十四里,为田千顷”。后来,秦桧家的私有良田遭遇洪水,秦桧居然以南宋朝廷的名义下命令强行征发民工三万多人去修整自己的私家田产。秦桧所建的相府园宅在他死后被用作宋高宗退位当太上皇的居所德寿宫,足见其规格之高,现在德寿宫已被考古发掘。

在秦桧专权期间,南宋全国各地的大小官员平时要向秦桧贡献财物。每逢秦桧生日,各地官员纷纷争先恐后地进献大批财宝祝寿,“四方竞献奇宝,金玉劝盏,为不足道”(《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遗史》)。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各地官员给秦桧进贡的生日礼品至少价值几十万贯钱,“腊月生日,州县献香送物为寿,岁数十万”(《续资治通鉴》)按照购买力估算,每年各地官员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秦桧的钱财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几亿人民币)。

极其富有的庸将刘光世病死,刘光世家在建康(今江苏南京)的园第、豪宅,全部被秦桧强行霸占。 南宋庸将张俊以贪财和富有而闻名于世,被世人嘲笑为“坐在钱眼里的张郡王”。张俊死时,张俊家的大部分房产以及很多良田也都被秦桧强行夺占。

南宋臣民都知道,秦桧家的财富比南宋朝廷的左藏库(国库)还要多过数倍。由于长期不间断地大量收受贿赂,加上不断侵吞国家与私人的财产,以至秦桧家的府库财富,超过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数倍”,当时凡是南宋宫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桧家都应有尽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秦桧家财宝堆积如山,号称“富敌于国”(《宋史》卷473《秦桧传》)据《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秦桧用人,尽用贪官污吏,如果那些投靠秦桧的贪官因赃污不法被举讼,秦桧就出面保他们无事,“桧复力保之”,其结果是,“赃吏恣横,百姓愈困。”(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秦桧大量任用贪官污吏,将清廉的官吏尽数驱逐排挤出朝廷,使贪官污吏充斥官场。那些贪官污吏们为了媚事秦桧,便以盘剥百姓为急务,“涪敛以待过往,科率以奉权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5)。 贪官污吏们征收赋税时,则强迫南宋人民“合零就整钱,如绵一钱令纳一两,绢一寸令纳一尺之类,是正税一分,阴取其九”(《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4)。甚至,当时各地都是“官收一岁之赋,而民输两倍之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0)。

秦桧多次下令各地暗中增加赋税,不断加重人民负担,“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于是“民力重困,饿死者众,皆桧之为也。”(《文献通考》卷5) 。在与金国达成和议之后,宋高宗、秦桧还下令各地官吏进行献助以媚奉敌国,“监司郡守”“刻削苛细,进献羡余”。宋高宗也知道,这这些收刮得来的民脂民膏财除了进献给金国,剩下的主要就成了秦桧的私有财产。秦桧执政期间,是宋朝最黑暗、专制、腐败的时期之一。南宋日后的繁荣,大半是建立在宋孝宗的励精图治之上,与秦桧赵构之流毫无关系。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4-12-15 22:53:27 +0800 CST  
附文2:

伪历史剧《精忠岳飞》第50集剧情:1、因为岳飞拒收美女和宅院令皇帝起疑,所以皇帝出尔反尔,拒绝把淮西军再交给岳飞统领,张俊和秦桧阻挠岳飞统领更多军队的计谋得逞了。
——这段剧情完全是含血喷人的诬陷。淮西并军的失败完全是宰相张浚私心自用(希望自己不仅是北伐的挂名总指挥,而是手里也掌握一支军队,所以希望用自己的亲信吕祉来统领淮西军),再加上宋高宗赵构的出尔反尔,很可能还有秦桧从中挑拨的结果。而岳飞本人在并军一事中,从被指定为淮西军的新统帅到朝廷收回成命,一直是被动接受者的角色,除了在赵构当面亲口允诺让他统领淮西军后上书向赵构陈述过北伐方略并劝赵构“陛下不要太着急”,根本就没表示过什么意见。最后没有成功合并淮西军,他没有任何责任。
所以那些史盲编剧把这件事坏掉的原因处理成岳飞自己太过清高令皇帝起疑而导致张俊秦桧的诡计得逞,是不折不扣的歪曲史实、厚诬英烈外加败坏道德人心。

伪历史剧《精忠岳飞》第50集剧情:2、岳飞拒了皇帝送的美女和宅院,令赵构怀疑岳飞既不贪财又不好色到底是想干什么。
——这段剧情纯粹是扯淡。真实的历史中,对于宋高宗赵构的赏赐,岳飞几乎是全收的,这不管清廉不清廉的事,而是作臣子的规矩。而且岳飞收的东西比金银田宅什么的要风雅多了,那是赵构的亲笔书帖或者珍贵的名家书帖比如苏东坡、黄庭坚的真迹,这东西在宋代的值钱程度说真的也不比一处好宅子便宜多少了。——苏东坡身后不久,他的真迹就达到了“一纸定值万钱”的程度。有的书帖甚至达到了300贯钱的价格。300贯钱这在宋代是可以安家买田地安稳过后半辈子的费用。
而《精忠岳飞》第50集“岳飞拒绝美女”这个剧情,显然是偷梁换柱,把岳飞和吴玠之间的一段佳话挪到了赵构和岳飞之间,挪了就算了,还把一个英雄相惜光风霁月的故事,改成了君主试探实心眼臣子而臣子为了坚持名节连皇帝的面子都敢扫、扫了以后皇帝还果然不乐意了的俗套+毁三观的段子。
之所以这么改,无非还是为了论证“岳飞太清高、太不知变通,所以才搞得自己被皇帝不待见,最后死了”。
对别的中兴名将一概不搭理而只对岳飞青眼相看、而且要好到了“老子喜欢什么也要送我兄弟什么”的吴玠,如果真地下有知,晓得自己和岳飞之间的这段交往佳话被改成这样的话,一定会气的暴跳如雷,劈死这垃圾剧的导演和编剧的。——没错,如果知道的话一定是直接劈死。吴玠可不是三好学生岳飞,他老人家是能为了钱粮供应上的矛盾,一口气杀十几个负责转运的地方财政口官员连眼都不眨一下的人。

顺便说一句,很多人喜欢说岳飞拒收吴玠送的美女,做的也不对,因为扫了吴玠的面子。这个其实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第一史料的记载是吴玠从此以后“益服飞”,并没有什么不高兴;而且岳飞此后和川陕战区的互动也一直很良好。把自己打下的战略要地商州交给川陕战区和绍兴十年吴璘对岳飞北伐的助力就是最好的证明。
第二岳飞虽然退了美女,但是同时也“厚报使者”,也就是给了吴玠派来送美女的使者很多礼物,当然给吴玠的书信和答谢肯定也是有的。历史上的岳飞是很懂人情很会体谅他人感受的人,不是只知道坚持自己操守而完全不顾其他人感受和可能的后果的迂腐之辈。
第三岳飞在这个事件中说的那句听上去很伟光正的“天子宵旰,宁大将安乐时耶”,不是对着吴玠派来的使者说给喜欢泡妞的吴大帅听的,而是他的亲近幕僚部将劝他为了调护与吴玠的关系纳妾时,他迫不得已抬出皇帝出来堵部下的嘴的。
后来岳飞的幕僚黄纵刚出差回来就风尘仆仆先冲到宣抚使司的办公室,问自己领导“你到底纳没纳妾为什么一路上我碰见的人都说你小子终于也纳妾了”时,岳飞就没说自己在见美女拒美女时说过这句话。可见决非当着吴玠使者面说的更不可能和有些人说的那样,会让爱好就是玩MM的吴玠心里不爽。

熟悉宋史的网友普遍认为:《精忠岳飞》剧中主要人物的大部分事迹既不符合史实,也不同于演义小说和评书,剧中上演的重大事件95%以上违背史实甚至严重歪曲历史。该剧剧情虚妄错乱,其实是由不学无术而又居心不良的三流文艺青年通过胡编乱造拼凑出来的。
《精忠岳飞》根本就不是什么“历史剧”,而是一部“挂羊头卖狗肉”的伪历史剧。《精忠岳飞》剧中的岳飞形象与史实相差甚远,此“岳飞”非彼岳飞。《精忠岳飞》的主要人物虽然名叫“岳飞”“赵构”“秦桧”“金兀术”,但是剧中的“岳飞”“赵构”“秦桧”“金兀术”却与历史上的岳飞、赵构、秦桧、兀术的真实事迹和形象大相径庭,这显然就是歪曲历史、混淆视听。
事实上,伪历史剧《精忠岳飞》并没有在尊重史实的基础上较好地表现岳飞的生平事迹和英雄形象,反而严重脱离史实,通过胡编乱造,重新创造了一个虚假的“岳飞”形象。而由《精忠岳飞》编剧和演员共同创造出来的这个虚假的“岳飞”形象虽然并非一无是处,但却带有一大堆毛病和问题,与历史上的岳飞相比迥然不同,简直判若两人。
有网友指出:在《精忠岳飞》剧中,主角岳飞常常让人觉得成了打酱油的配角,而配角金兀术无疑成了主角,表现得很细腻。而用现代的眼观来看,剧中的“金兀术”无疑是真英雄,而剧中的“岳飞”无疑是个愣头青。而导演用的偏偏是现代视觉,这就导致了本剧中是非被颠倒,剧中的岳飞是个土贼,剧中的金兀术是古代英雄,剧中的秦桧是善于变通的现代自利者。
还有网友指出:《精忠岳飞》剧中的“岳飞”被塑造成了一个爱装酷、偏执、呆傻、迂腐、不谙世故、只会蛮干的愣头青形象,而且剧中的“岳飞”还被演成了一个有勇无谋的弱智型将领,容易上当受骗,还经常对敌人滥发善心、对部属却刻薄寡恩。剧中的“金兀术”则被演成了相貌英俊、肌肉有型、感情专一、知书达理、武功高强、足智多谋、惜才如命、大仁大义、保国护民的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形象。这完全是胡编乱造,歪曲历史。
“挂羊头卖狗肉”的《精忠岳飞》实质就是古装武打偶像剧兼娱乐言情剧。该剧最大的问题在于编剧罔顾史实,肆意瞎编乱造,歪曲历史,剧情虚妄错乱,混淆视听,有损岳飞英雄形象,变相抹黑岳飞,变相为秦桧、赵构、兀术开脱洗白。这既是对历史的不负责,也是对岳飞的糟蹋和亵渎。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4-12-15 22:57:02 +0800 CST  
辟谣贴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4-12-16 00:51:57 +0800 CST  

岳飞怎么成了大地主?
安立志

报纸副刊有时很尴尬,请来一位所谓的“名家”,又是请赐稿,又是开专栏,却不想这“名家”只肯施舍“剩饭”,把早已登过的东西“赐”给编辑。一篇以“岳飞的不动产”为主题的短文,就曾拜读三遍,分别见于《羊城晚报》(2010年6月23日)、《齐鲁晚报》(2010年8月9日)和《法制博览》(2010年第16期)。

名家未必出名作。一些名作,语言如同嚼蜡,观点极少出新,无非是些白领茶余,小资饭后的壶底波澜。不过,此篇却是语惊四座,岳飞竟是一个大地主、包租公、大富翁。
《岳飞有多少不动产?》作者李开周引述的史料,来自岳飞之孙岳珂的(《金佗续编》,岳飞平反后,南宋王朝返还其遗产,计有“钱——三千八百三十二贯八百六十三文。田——七顷八十八亩一角一步。地——十一顷九十六亩三角。水磨——五所。房廊草瓦屋——四百九十八间。”据宋史专家王曾瑜先生考证,在上列清单中,“田”指水田,“地”即旱地。岳飞所购多为瘠薄之旱地,土地收入主要靠七八宋顷水田。(《岳飞新传》)这些就是作者把岳飞划为大地主的基本证据。岳飞曾任枢密副使、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万寿观使、武昌郡开国公,职务居于当时文武官阶之首。如果一定要在今日找参照系,至少在军委副主席与国务院副总理之列,岂是“大地主”可比
台湾学者李安指出,“岳飞任职最后级别、俸禄,乃与宰臣(宰相、副宰相)相同。”宋朝实行“厚薪养廉”,“宰相,枢密使,月三百千。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冬绵百两。”(《宋史·职官志》)岳飞曾官居两镇节度使,而“节度使,四百千。”四百千即四百贯,四百贯相当于四百两银子。岳飞战功赫赫,大量赏赐与奖励,“上赐累巨万”,尚未计在内。有学者推算,岳飞俸额应在万贯以上。这意味着,岳飞年薪相当于人民币数百万元,其俸禄足以购置远超上列的田地和房产。所以,在岳飞的不动产上费笔墨,作者可谓煞费苦心。在贪污数额动辄上亿的今日,如从一位古代英雄身上发现一些“线索”与“疑点”,似乎也是“贡献”
《岳飞有多少不动产?》的作者李开周按照岳飞的“不动产”,将其划为“大地主”,不仅缺乏对宋代官俸的了解,而且对岳飞生平也失之考察。孝宗朝在为岳飞平反昭雪、追封定谥时指出:岳飞“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己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武穆谥议》)这是官方的评价。时人袁褧也为之抱不平:岳飞死后被秦桧抄家时,“仅金玉犀带数条,……而绢三千余匹、粟麦五千余斛、钱十余万、书籍数千卷而已。视同时诸将如某某辈,莫不宝玩满堂,寝田园占几县,享乐寿考,妻儿满前。祸福顿悬,不意如此,……”(《枫窗小牍》)这是民间的判语。岳飞不仅“奉身俭薄”,经化私为公,“乐施疏财,不殖资产,不计生事有无,所得锡賫,率以激犒将士。兵食不济,则资粮於私廪。”“九江有宅一区,聚家族之北来者。有田数顷,尽以赡守冢者。”(岳珂《武穆行实编年》)这则史料与作者论定岳飞坐吃地租的“包租公”(即食利者)的说词,可谓天壤之别
《岳飞有多少不动产?》的作者李开周闲极无聊,拿岳飞的不动产说事,却在横向上缺乏对比。秦桧这个遗臭万年的国贼汉奸,“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宋史·秦桧传》)“腊月生日,州县献香送物为寿,岁数十万,其家富于左藏数倍。”“左藏”即国库。(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与岳飞同称“中兴四将”的张俊,也是一个贪黩豪奢之徒,“占田遍天下,而家积巨万”。“家多银,每以千两熔一毬(球),目为‘没奈何’”。意为银球太重,盗贼也没办法。(南宋·洪迈《夷坚支志戊》)作者对岳飞的抗敌爱国缺乏赞赏,对秦桧的卖国贪黩缺乏义愤,却在岳飞的“不动产”上打主意。洗垢求瘢,难以在岳飞身上发现秦桧的元素;佛头着粪,倒是反映了一些文人的心理。
古人云:“妄誉,仁之贼也;妄毁,义之贼也。”(汉·扬雄《法言·渊骞》)

《岳飞有多少不动产?》的作者李开周虽然对岳飞的高风亮节缺乏崇敬,但对岳飞的不动产却颇感兴趣。对史有定评的英雄人物,硬要鸡蛋里挑骨头,一方面,信誓旦旦、言之凿凿,论证岳飞是大地主、包租公;一方面,又死乞百赖、指天发誓,谁“要敢说岳飞是靠贪污腐败买房的,我跟您没完”。既知岳飞并非贪污腐败,如此关心其不动产是何用意?莫非欲证作者之渊博?岳飞是万民崇敬的英雄,作者动辄以“这家伙”相称,亦见其文风。文章开门见山,“估计您又该骂我了”,李开周说对了,此文出现之诸网站,果然被网民骂了个狗血喷头。其中更多理性的批评与辩护,较之一些网文丰厚的史料与严谨的逻辑,当为作者感到赧颜。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4-12-16 22:52:28 +0800 CST  

历史真相,——岳飞在江州购置的田地、房屋价值几何?是否被岳飞用于对外出租赚钱?

岳飞生前在江州(江西九江)购置的田地、房屋并非用于对外出租赚钱,而是用于安置南下的岳氏宗族。在岳飞生前,江州那些田地、房产的实际占有者和使用者主要是岳氏宗族的众多族人,而非岳飞个人。1142年岳飞含冤遇害之后,岳飞的家属被流放到岭南蛮荒之地,江州的岳氏宗族或隐姓埋名,或逃亡他乡,岳飞生前在江州购置的田地、房屋被官府查抄没收。在随后的二十多年间,那些原属岳家的田地、房屋数次易主,部分被官府变卖,部分被贪官污吏巧取豪夺。地方官吏、豪绅、权贵子弟霸占那些原属岳家的田地、房屋,并把部分田产、房产对外出租,赚取租金。1162年,岳飞冤案平反昭雪,岳飞子孙请求朝廷归还岳家的田地、房屋。1163年,户部派人到江州调查岳飞家产,发现约有392亩田地和151间房屋正被对外出租。

然而,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的作者李开周竟然故意篡改历史,偷梁换柱,把对外出租田产、房屋的当事人由“江州的官吏豪绅”偷换成“已去世多年的岳飞”,据此炮制谣言,污蔑“岳飞不光是大地主,还是包租公”。

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的市侩作者李开周不仅把对外出租田产、房屋的当事人由“江州的地方官吏豪绅”偷换成“去世多年的岳飞”,而且还公然篡改史料,夸大其词,把用于对外出租的田产数量由392亩篡改成1400亩,把“对外出租151间房廊、草屋和瓦屋”篡改成“总共出租151间商铺”,而且还凭空臆断,杜撰虚构了诸如“岳飞出租1400亩土地,每年进账210万文”“岳飞出租151间商铺,每年收入180万文”之类的耸人听闻的欺世谣言。

谬文的市侩作者李开周宣称“岳飞名下的不动产至少可以估值3500万文”,这实质就是偷换计量单位,变相夸大其辞,哗众取宠。事实上,古代的1贯钱大约折合1000文钱,3.5万贯约等于3500万文。于是,为炮制耸人听闻的八卦新闻,谬文作者李开周故意偷换计量单位,夸大其词,用1000文钱替换1贯钱,然后宣称“岳飞的不动产至少可估值3500万文”。这种做法就如同用100分钱来替换1元钱,把年薪10万元说成是年薪1000万分一样无耻。

谬文的市侩作者李开周宣称“按照南宋前期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和地价,岳飞名下的不动产至少可以估值3500万文”。

历史上,岳飞确实曾在江州(今江西九江)购买并建造各种房屋共498间,但其中只有作为岳飞私宅的38间房屋建在江州城内,而剩下的460间草屋、瓦屋和房廊集中建在庐山之南的“岳家市”,主要供南下投奔岳飞的岳姓族人居住。所谓的“岳家市”其实就是投奔岳飞的岳氏宗族在庐山之南聚居形成的一个较大的山村农庄,并不是真正的城市,更不属于什么“二三线城市”。

显而易见,由于岳飞生前购置的大部分房产和全部土地都位于山村农庄之中,并不在江州城内,所以不能按照“南宋前期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和地价”来估算价值。然而,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的作者李开周却故意偷换房价、地价的计算标准,煞有其事地按照“南宋前期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和地价”来估算位于山村荒野的所谓“岳飞名下不动产”的价值,然后得出很高的估价。这种做法就如同“按照南京、武汉、重庆等当代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和地价来估算位于偏远山村的房产土地价值”一样荒唐。

结合史料,按照估值最大的房价标准,可以估算出“岳飞名下的房产”大约值钱3250贯。再依据南宋户部派人调查岳飞家产所得出的数据,“岳飞名下的田产”值钱约3823贯。由此可知,“岳飞名下的不动产”,包括在岳飞生前在江州购置的各种房产和田产,合计值钱约7073贯,也就是约707万文。

显而易见,按照估值最大的房价标准估算,“岳飞名下的不动产”仅仅值钱约7073贯。但是那篇谬文的作者李开周却信口雌黄,故意夸大其辞,宣称“岳飞名下的房产至少可以估值3500万文”,也就是值钱35000贯!很显然,李开周罔顾史实,把所谓“岳飞名下不动产”的价值夸大了将近五倍!他这样做显然是为了哗众取宠,骗取点击率和关注度,以攫取稿费。

岳飞孙子岳珂写有《祖宗朝田米直》一文,但文中研究探讨的是宋太祖和宋太宗两朝的物价,而不是岳家祖宗的田产价值和收租收入。李开周自己心里清楚,除了少数专门研究宋史的学者行家,普通人甚至从来都不知道岳珂写过一篇叫做《祖宗朝田米直》的文章。于是,他就把岳珂《祖宗朝田米直》一文的标题篡改成《祖宗田米直》,然后再引用这个带歧义的假标题“《祖宗田米直》”去误导读者,故意混淆视听,把岳飞孙子岳珂有关宋太祖、宋太宗两朝物价的研究偷换成了对“岳家祖宗田产价值收入”的论述。这样一来,那篇谬文的2B作者就不仅杜撰了“岳飞出租1400亩土地,每年进账210万文”“岳飞出租151间商铺,每年收入180万文”之类耸人听闻的欺世谣言,而且还通过篡改史料标题,假借岳飞孙子岳珂之名坐实了“岳飞是大地主还是包租公”这一谣言。由此可见,为了哗众取宠,抹黑岳飞的清廉形象,那篇谬文的2B作者真可谓是不择手段,费尽心机。

综上所述,为了哗众取宠,骗取点击率与关注度以赚取更多稿费,谬文《岳飞有多少不动产?》的作者李开周肆意篡改史料文献,不仅偷梁换柱,虚夸岳飞的家产,而且还故意张冠李戴,虚构岳飞对外出租田地、房屋赚取巨额租金等谣言,通过把岳飞降格成唯利是图的“大地主、包租公”,变相贬低岳飞的清廉形象来迎合某些当代人的低级趣味。这些行为真是卑鄙无耻!

——岳飞的俸禄收入十分丰厚,朝廷给予的赏赐又很多,他一年的工资津贴收入就够一家人一辈子生活所需,有何必要再去费心劳神地追逐“额外的田产、房租收入”?
——岳飞向来淡泊名利,生活简朴,衣食简陋,以“奉身俭簿”著称于世,还严格要求家人也向他一样节俭,他正常的俸禄收入就已能让家人享用不尽,再分散精力去追逐那些“额外的田产、房租收入”有什么意义?
——岳飞忧国忧民,把全身心都投入到抗金救国、驱逐胡虏、收复故土的大业中,他本人又长期身在鄂州军营(今湖北武昌)或抗金前线,整天忙着打仗,距离江州(江西九江)的田地、房屋有千里之遥,他那里还有闲心杂念去经营盘算后方的世俗田租、房租?
——岳飞忠实地履行自己“不爱钱,不惜命”的名言,向来不经营买卖,平生“一钱不私藏”,即便是皇帝赏赐的金银珠宝和自己的俸禄所得,也要分给有功将士,甚至“不知有其家”,经常化私为公,用自己的私家财产去补助军用,作为如此舍家忘我、清廉忠直的高尚志士,岳飞怎么还会自降身价,去追逐世俗的“田租、房租收入”?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4-12-16 23:25:36 +0800 CST  
辟谣贴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4-12-24 23:35:09 +0800 CST  
正本清源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4-12-25 01:27:08 +0800 CST  
@大海无边AAA 2014-12-25 02: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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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欢迎转载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4-12-25 16:18:59 +0800 CST  
@钻石刘老三 2014-12-25 10:13:43
哈哈,留个脚印。有空时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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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转载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4-12-25 21:10:49 +0800 CST  
辟谣贴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5-01-03 22:31:43 +0800 CST  
顶起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5-01-05 23:41:17 +0800 CST  
《岳飞有多少不动产?》的作者李开周虽然对岳飞的高风亮节缺乏崇敬,但对岳飞的不动产却颇感兴趣。对史有定评的英雄人物,硬要鸡蛋里挑骨头,一方面,信誓旦旦、言之凿凿,论证岳飞是大地主、包租公;一方面,又死乞百赖、指天发誓,谁“要敢说岳飞是靠贪污腐败买房的,我跟您没完”。既知岳飞并非贪污腐败,如此关心其不动产是何用意?莫非欲证作者之渊博?岳飞是万民崇敬的英雄,作者动辄以“这家伙”相称,亦见其文风。文章开门见山,“估计您又该骂我了”,李开周说对了,此文出现之诸网站,果然被网民骂了个狗血喷头。其中更多理性的批评与辩护,较之一些网文丰厚的史料与严谨的逻辑,当为作者感到赧颜。

——岳飞的俸禄收入十分丰厚,朝廷给予的赏赐又很多,他一年的工资津贴收入就够一家人一辈子生活所需,有何必要再去费心劳神地追逐“额外的田产、房租收入”?
——岳飞向来淡泊名利,生活简朴,衣食简陋,以“奉身俭簿”著称于世,还严格要求家人也向他一样节俭,他正常的俸禄收入就已能让家人享用不尽,再分散精力去追逐那些“额外的田产、房租收入”有什么意义?
——岳飞忧国忧民,把全身心都投入到抗金救国、驱逐胡虏、收复故土的大业中,他本人又长期身在鄂州军营(今湖北武昌)或抗金前线,整天忙着打仗,距离江州(江西九江)的田地、房屋有千里之遥,他那里还有闲心杂念去经营盘算后方的世俗田租、房租?
——岳飞忠实地履行自己“不爱钱,不惜命”的名言,向来不经营买卖,平生“一钱不私藏”,即便是皇帝赏赐的金银珠宝和自己的俸禄所得,也要分给有功将士,甚至“不知有其家”,经常化私为公,用自己的私家财产去补助军用,作为如此舍家忘我、清廉忠直的高尚志士,岳飞怎么还会自降身价,去追逐世俗的“田租、房租收入”?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5-01-06 21:44:33 +0800 CST  
@大海无边AAA 2014-12-25 02: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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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图挺萌的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5-01-06 23:44:03 +0800 CST  
@京师布衣 2015-01-18 07:53:23
顶,弘扬民族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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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欢迎转载辟谣贴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5-01-27 22:19:25 +0800 CST  
正本清源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5-01-27 23:37:59 +0800 CST  
辟谣贴
楼主 岳王爷万古流芳  发布于 2015-01-28 22:09:56 +0800 CST  

楼主:岳王爷万古流芳

字数:31477

发表时间:2014-12-16 06:2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5-13 22:54:32 +0800 CST

评论数:60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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