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新篇之耳 光

豫济源吏,任县府督校检,位虽不卑,然非核心之属。

一日,县衙朝食,吏食于雅厅,未毕,县令入,临其几而过。吏欠身颔首焉。令不之顾,自踱至显位,南面坐定,睨吏而斥曰:“汝何物?乃入雅厅与吾同食!汝岂同知县哉?” 命仆役哄之。吏急吐脯离席,趋步至令前乞怜。令恼其辩,益怒,挥臂掌掴吏面,手疾如电,声似爆竹,众皆愕然。吏不提防,一时羞惧交加,呆若木鸡,终不勘愧辱,随告病乞休。

俄尔,令亦觉不安,恐众怒其横而损政声,又不甘致谢以伤官威,随私谋欲乱其情,诿过于吏,以塞众口。乃择机巡吏署,设事枉吏,以毁其誉。且谓众僚曰:吏,目无尊卑,罪莫大焉,非吾不容也。使吾有枪,当毙之也。

吏闻之,知令将置己于不复,僚皆唯令是听,非独差不保,或将亡无日矣。由是恐益甚,疴愈沉。阖家皆惊,如临地陷。

其妻大急,日夜思之,莫可解。乃饭不思,夜不寐,至神情恍惚。呆坐间,忽见长脚蜘蛛布网壁间。时值隆冬,百虫皆蛰,何以壁间见此蛛?心疑之,以静观,但见蛛措展长臂,盘旋往复,后部拖丝如线,或结或粘,须臾,恢恢之网成矣。蛛尤构不已,妇人忽悟:网者,网络也!乃布之于网络求助,时人尽知,皆怒县令官威,舆论大哗。都察院闻其事,即设专案详验,以顺民意。窃以为,令将已矣。

三愧评曰:“令之强横,无异于匪,与求文明和谐之政令,何其背也?其将受咎,必也!”
又曰:“吏之处事,初不查强弱之势,而与令辩,不智也;中受大辱而不奋起,不勇也;后妇人布之于网,而吏云非己所知,陷妇人于孤,不义也。处事若此而见辱,不怪也。”
又云:“妇人初亦惧,然终未弃,担当也;思虑周密,处置得当,经略也。奈何须眉总不及叉裙,何阴盛而阳衰也?”
楼主 王三愧  发布于 2021-01-23 21:38:44 +0800 CST  

楼主:王三愧

字数:681

发表时间:2021-01-24 05:38:44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1-24 11:45:46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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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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