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辱秦桧、秦桧夫人、张俊等人像是否符合法律精神

明末,民间随着岳飞地位的攀升,民间出现了塑造秦桧、张俊、万俟卨、王氏等像在岳飞墓前,以下跪、手缚等姿势以侮辱,并对王氏胸部有侮辱状。
现在,人们文明程度越来越高,有些事情不得不分析,朝廷 没下过旨,大理寺(法院)没宣判过,民间怎么可以私自设立一个像对别人进行侮辱?
且这些秦桧、王氏谋害岳飞之类的事情,虽历史有此类人物,至于谋害,这实在说不过去。岳飞是赵构下旨处死的,王氏一个宰相妻子,没参政权,如何处死得了岳飞?秦桧一介无军权的宰相,如何杀得了岳飞?张俊碰到岳飞下属举报,有人张宪想谋反,难道不抓?
楼主 mengzizou  发布于 2018-08-10 10:26:24 +0800 CST  

楼主:mengzizou

字数:248

发表时间:2018-08-10 18:26:24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8-23 11:15:5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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