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擅杀岳飞的证据在哪里 以史记为根据

秦桧擅杀岳飞的证据在哪里

那清河王遐趋至瓘第,宣诏逮瓘,瓘左右亦疑遐矫诏,劝瓘上表自讼,俟得报后,就戮未迟。瓘不欲抗旨,坦然趋出,接受诏书。

一道诏书,接连颁下,说玮擅杀二公父子,又欲诛灭朝臣,谋图不轨,罪大恶极,应速正大典,特遣尚书刘颂监刑,颂奉诏后,当命将玮推出市曹,

玮从怀中取出青纸,就是前次惠帝手书,令诛亮瓘,当下递示刘颂,且泣语道:“受诏行事,怎得为擅?自谓托体先帝,谋安社稷,乃反被见诬,幸为申奏!”迟了。颂亦欷歔涕下,不能仰视。无如朝旨迫促,未便稽留,只得强作威容,喝令斩玮。

惟玮既受诛,亮与瓘应该昭雪,偏偏过了数日,未见明文。瓘女向廷臣上书,为父讼冤,又有太保主簿刘繇等,亦各执黄幡,挝登闻鼓,请追申枉屈,兼惩余凶。

前矫诏者至太保第,太保承诏当免,重敕出第,孑身从命,如矫诏之文,唯免太保官,右军以下,即承诈伪。违基本文,辄戮宰辅,不复表上,横收太保子孙,辄皆行刑。

自经繇等吁请,廷议乃归罪荣晦。执晦枭首,并诛晦族,且追复亮瓘爵位。

矫诏者 假传圣旨 架空皇帝是也

擅杀者 无权杀人 越职滥杀无辜是也

凡非圣裁 皆谓擅杀矫诏 二十四史 概莫能外 君杀谓诛 杀君名弑 同出一辙 亘古不易者也

以史为证 脱秦杀岳 元明清史官书以矫诏擅杀四字必矣
楼主 自然孝子  发布于 2018-03-28 10:16:37 +0800 CST  
正因系诏狱 宰相无权第三者插足 亦无需宰相狗拿耗子 秦桧无辜 亦与岳飞无冤无仇 显见不争明矣

若秦桧胆敢越职罪飞 则违制犯上 专制无君 大逆无道 严惩不贷必矣 岂能三千宠爱集一身哉 而况秦桧进士 岂有此为

岳飞无奏疏反和 淮西大决战姗姗来迟 居然十七道金牌 邓广铭曰朱仙镇大捷子虚乌有 与秦桧不谋而合英雄所见亲密无间亲密战友明矣 二者何隙邪

赐死喊冤 满门抄斩 孙子诿罪忠臣 清君侧 逼不得已 孝有可原

惟有闭门造车 天方夜谭 续杨家将演义 反目成仇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莫须有始作俑者 捏造爷忠桧奸 岳飞传所从来者也

上曰:昔元运衰微,四海鼎沸,强弱相噬,百姓无主。天命我皇考平定天下,以安生民,勤苦艰难,创造鸿业,封建子孙,维持万世。岂意弃臣民之未久,而奸邪之臣恣其凶谋,屠灭诸王,将危社稷。予时以病,志耗力疲,惟图高枕以终余年。一旦起兵见图,令人震慴,不知所措,国中群臣咸言‘皇帝创业艰难,陵土未干,而诸王次第被罪,我辈何辜?宁能束手受戮?’予方彷徨,顾望求生,而天下之兵日集见逼,形势之危犹侧立于千仞之崖,而推之下也。故不获己辛苦,百战出一生于万死,志清奸恶,以匡少主,吾之本心如此而已。少主不亮,自绝于天,

朕长兄懿文皇太子,降年弗永,厥子嗣立,崇信奸回,颠覆旧章,戕害骨肉,遂及于朕。举兵相向,必欲咸刘。天下荡然,社稷几坠。朕惟祖宗积德之勤,父皇母后创难,不得已遵承祖训,将除君侧之恶,以几周公之辅成王之义。赖天与祖宗之佑,遂至京师,而少主自绝于天,阖宫赴火。

燕王曰:“予始遘于难,不得已以兵救祸,誓除奸恶,安宗社,庶几周公之勋。不意少主不亮予心自绝于天。

燕贼叛乱 尚且不敢称君之恶 是以孙子喊冤 尤不容指斥乘舆 盖赐杀喊冤即公然谓昏君滥杀无辜 惟有指鹿为马 诬陷秦忠臣良相 庶逃大逆灭族之罪也

吾皇圣明臣罪万死当诛奸臣蒙蔽圣听 天下无不是的君父 吾君皆尧舜者 臣民惟一合法专有名词也 洋奴文盲安知道 夏虫语冰 是以读不懂国学 误以为秦杀飞 十足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 赤裸裸也
楼主 自然孝子  发布于 2018-03-28 10:29:31 +0800 CST  
桧默然趋出,竟假传诏旨,逮飞父子下狱,立命中丞何铸,大理卿周三畏讯问。飞见了二人,便道:“皇天后土,可表此心。”言毕,即解衣露背,请何、周两人审视。两人望将过去,乃是“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周三畏不觉起敬,就是与桧同党的何铸,也居然良心发现,说了一个“好”字,当下命飞还狱,即往白秦桧,言飞无辜。桧只摇首徐语道:“这是上意。”吾谁欺,欺天呼?铸即接口道:“铸亦何敢左袒岳飞,不过强敌未灭,无故戮一大将,恐士卒离心,非国家福。”桧亦不能答,支吾了一会,铸乃退出。周三畏挂冠自去。
卨恐久悬未决,反生他变,特请示办法等语。桧眉头一皱,似觉愁烦。王氏惊问何故?桧将原书递交王氏阅看,王氏笑道:“这有什么要紧?索性除灭了他,免得多口。”世间最毒妇人心。桧尚在沈吟,王氏复道:“缚虎容易纵虎难。”桧闻此言,私计遂决,当即取过纸笔,写了数语,折成方胜,遣干仆密付狱吏。是夕,即报飞死,或云被狱吏勒毙风波亭,或云由狱吏佯请飞浴,拉胁而殂,享年三十
楼主 自然孝子  发布于 2018-04-02 10:04:05 +0800 CST  
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岳飞孙子绝对获取了秦桧夫妇的监控录像 不可能翻案矣
楼主 自然孝子  发布于 2018-04-02 10:10:23 +0800 CST  
鉴于屡遭举报 管理员犯难 于心不忍 是以越殂代疱 一次性答复曰
以史料为鉴 谈不上诬陷
不服气就据理力争 一言堂乃偏听则暗
历史纯属学术问题 伟大领袖教导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岳飞本来不是英雄=污蔑民族英雄乎
秦桧不是汉奸卖国贼= 为汉奸卖国贼张目乎
真理越辩越明 自以为是者何必害怕异己 掩耳盗铃
楼主 自然孝子  发布于 2018-04-02 12:14:10 +0800 CST  
铸、三畏初鞫,久不伏;禼入台,狱遂上。诬飞尝自言“己与皆三十岁建节”为指斥乘舆,受诏不救淮西罪,赐死狱中。子云及张宪杀于都市。
何来莫须有三字经
楼主 自然孝子  发布于 2018-04-02 12:24:00 +0800 CST  
铸、三畏初鞫,久不伏;禼入台,狱遂上。诬飞尝自言“己与皆三十岁建节”为指斥乘舆,受诏不救淮西罪,赐死狱中。子云及张宪杀于都市。
何来莫须有三字经
楼主 自然孝子  发布于 2018-04-02 12:25:23 +0800 CST  
上当受骗 无地自容 强词夺理云 被人拍肩膀 任人摆布
楼主 自然孝子  发布于 2018-04-02 17:43:09 +0800 CST  
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
宋史自相矛盾 不可信明矣
楼主 自然孝子  发布于 2018-04-02 17:50:38 +0800 CST  
孔子厄于陈、蔡之间,而弦歌之声不绝,颜渊、仲由之徒相与问答。夫子曰:“‘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吾道非邪,吾何为于此?”颜渊曰:“夫子之道至大,故天下莫能容。虽然,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见君子。”夫道之不修也,是吾丑也。夫道既已大修而不用,是有国者之丑也。
以此自诩
楼主 自然孝子  发布于 2018-04-04 15:39:45 +0800 CST  
叫嚣秦杀者无稽之谈 否定秦杀者有理有据 秦杀纯属莫须有 跪相当付之一炬 钦此
楼主 自然孝子  发布于 2018-04-05 06:18:03 +0800 CST  
水煮权力
如果是看《说岳全传》长大的朋友,谈这段历史,我认为呢,丢人!就搬个板凳听讲,学习下什么是真正的历史!

了解《三朝北盟汇编》和《建炎以来系年纪要》这两本书的,才有资格谈这段历史!

众说纷纭 疑罪从无 跪相非礼
楼主 自然孝子  发布于 2018-04-05 06:45:55 +0800 CST  
弑舅,滥杀刘经傅庆,道德败坏,惨无人道,只字不提,岳飞传毫不足观明矣。
楼主 自然孝子  发布于 2018-04-05 07:38:31 +0800 CST  
以谏议大夫万俟禼与飞有怨,风禼劾飞,又风中丞何铸、侍御史罗汝楫交章弹论,大率谓:"今春金人攻淮西,飞略至舒、蕲而不进,比与俊按兵淮上,又欲弃山阳而不守。"台谏空穴来风,17御札白纸黑字铁证如山也。台谏所谓天子耳目之官,口衔天宪,奉旨加罪,见劾者遭忌失宠在先,大祸临头,适足充分证明岳飞一案乃宸衷独断,秦桧毫无干系也——弹文直达天听,非君不得阅,丞相亦每每是弹劾对象,孙子公然妄语高宗一无所知,秦桧杀岳飞,纯属掩耳盗铃,纸包不住火,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赵高称臣矣。
桧志未伸也,又谕张俊令劫王贵、诱王俊诬告张宪谋还飞兵。若无证据证明乃秦桧张俊教唆,则孙子血口喷人,恶人先告状也。自古上变即诛,死有余辜,无论是否诬告,岳飞岂能逍遥法外乎?最后一语,谓太子尝令师姥卜吉凶,转语臣道:“至尊忌在十八年,今已过期,好令人快意了。”隋主听到此言,气得老泪澘澘,决意废太子勇。以父子至亲,尚深信不疑,而况外人乎!鲁公虞庆则,有爱妾与长史什柱相奸,什柱诬告庆则谋反,竟杀庆则,什柱得受封柱国。宜阳公王世积,出镇凉州,与皇甫孝谐有隙,孝谐上书告变,谓世积尝令道人相面,道人谓相法大贵,并言世积妻应作皇后,世积因此生谋,请早日惩处。隋主也不辨虚实,便召还世积,置诸死刑。参议龚伯璲曰:“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且丞相出师时尝被密旨,今奉此,一意进讨可也,诏书且勿开,开则大事去矣。”有上变告龚伯璲劝托克托勒兵北向者,伯璲伏诛。皇帝当然先发制人,宁可错杀三千,岂能养虎遗患哉?故哪怕千错万错,都只能归咎于上变者与被上变者,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何以遭告变者不是他人?杜门谢客,不闻政事,郭子仪闻命就道,才算避嫌,明哲保身,不然引火烧身,自作孽不可活,死而无憾,不得怨天尤人,故赐死谓之天诛也。
桧遣使捕飞父子证张宪事。秦桧丞相也,有权遣使捕飞父子乎?若非诏书,岳飞岂坐以待縛者乎?孙子无假不成书,可窥一斑焉。
使者至,飞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太平公史万岁,为素所诬,当然不服,且言:“前征突厥,被杨素抑功不赏,将士多半怨素,素实老奸巨猾,不可轻信。”隋主此时,正深信杨素,便极口驳斥,万岁仍然反抗,词色益厉,顿时恼动上意,遽命左右推出朝门,把他击毙。杨素进谗,构成罪状。隋主乃召秀还朝,秀答谢道:“臣忝荷国恩,出临藩岳,不能奉法,罪当万死。”庶人秀吓得莫名其妙,自思诏书所言,纯是冤诬,不知被何人构造出来,锻成这般大罪。禁门深远,无从申诉,只好饮恨泣血,静坐囹圄。以史为鉴,大臣见诬不可自辩,惟有臣罪当诛可陈,辩则自速其死,岳飞桀骜不服,大逆无道,不成体统,咎由自取者也。
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时位之移人,欲望四字洗罪,枉费心机耳。朱仙镇大捷可瞎编,"尽忠报国"亦情理之中,捏造可能性最大,反正早已尸毁字灭,死无对证,无稽之谈,毫不足信也。岳飞离经叛道,倒行逆施,几皆不忠不孝,定策功即其尤者也,"尽忠报国"适足反讽,此地无银也。
或教禼以台章所指淮西事为言,禼喜白桧,簿录飞家,取当时御札藏之以灭迹。非也,御札束之高阁,后皆还岳家矣,足以证明朝廷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孙子颠倒黑白也。
又逼孙革等证飞受诏逗遛,命评事元龟年取行军时日杂定之,傅会其狱。逗遛铁证如山,孙子混淆黑白为能耳。
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若无人证物证,则属孙子血口喷人,栽赃陷害也。若非圣旨,但凭秦桧一纸数语,亦无公章,哪怕吃了豹子胆,也无人敢奉命杀大臣,盖无诏擅杀乃欺君大罪,专权不臣,人主必诛,臣子大忌者也。孙子无视朝纲,小说家伎俩,欺世盗名,丧心病狂;现代人信以为真,文盲不如,白痴不齿,外星人赤裸裸也。秦桧顿首谢曰: “和议之谐,断自宸衷,臣奉行而已,何功之有?”诏曰:“讲和之策,断自朕志,秦桧但能赞朕而已,岂以其存亡而渝定议耶?近者无知之辈,鼓倡浮言,以惑众听,至有伪撰诏命,召用旧臣,抗章公车,妄议边事,朕甚骇之。自今有此,当重置典宪。”可见高宗乾刚独断,远非秦桧专政,无力擅杀大臣明矣。岳飞既然系和议绊脚石,宗弼又以杀之为和议前提,其死于钦定无疑!苟秦桧窃弄威福,严惩不贷必矣。
满朝皆知乃诏狱,仁人智士识时务者深知谏系非礼且速其死,故韩世忠质问秦桧。若秦桧以权谋私,窃弄威福,当奏疏诛奸以谢天下矣,岂有此问哉?
楼主 自然孝子  发布于 2018-04-05 07:42:36 +0800 CST  
疏才缮定,缇骑已到,即就逮至京,把缮好的奏折,浼人呈入,世宗不理,命刑部援曾铣律,按罪论死。尚书喻茂坚,颇知夏言的冤情,因世宗信嵩嫉言,不便替他诉冤,只好将议贵议能的条例,复陈上去,请将言罪酌减。世宗览毕,愤愤道:“他应死已久了,朕赐他香叶冠,他不奉旨,目无君上,玩亵神明,今日又有此罪,难道还可轻恕么!”随批斥茂坚,说他不应包庇。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无需秦桧背黑锅明矣
楼主 自然孝子  发布于 2018-04-06 06:13:18 +0800 CST  

楼主:自然孝子

字数:3995

发表时间:2018-03-28 18:16:37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15 17:01:29 +0800 CST

评论数:1161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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