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火柴诞生于清朝晚期,后来民国时还向国外进行了出口。(转载)


解放前“廣東金城廠製造”的“完全國貨”的“蝴蝶牌火柴”的“火花”(即火柴盒上的商标贴纸)


解放前“廣東佛山”“巧明火柴廠造”的“安全火柴”的商标贴纸

在清朝晚期的1879年,一个名叫“卫省轩”的中国人就在广东的佛山创办了“巧明火柴厂”。(参阅上图)
此外,民国时被誉为“火柴大王”的刘鸿生所办的火柴厂生产的“宝塔”牌火柴当时就已经出口到东南亚国家了。原载于《市场报》的文章《中国火柴大王刘鸿生》中就说了:
“在此基础上,刘鸿生乘机兼并了燮昌火柴厂,不仅扩大了生产规模,而且吃掉一个雄厚的竞争对手,使鸿生火柴成为苏州惟一的生产厂家,产品行销苏北、苏南乃至浙江各地。仅一年时间,不但弥补了过去所有亏损,还盈利10万余元。随着业务的扩大,刘鸿生将华商鸿生火柴无限公司增资50万元,分为5000股,转成有限责任公司。改变粘胶配方创造了‘宝塔’名牌火柴产品,在1929年被作为各贸易市场火柴的标准产品。该火柴不但供应国内,还出口南洋,成为南洋市场的著名商品。”(“搜狐”财经频道的这个网页上有此文的电子版:http://business.sohu.com/20071217/n254141381.shtml)

解放前“鸿生火柴公司”在报刊上给自己4个牌子的火柴做的广告,其中右下角的就是“宝塔”牌的。

下面到1937年时,我国在火柴方面的“自给率”已经超过100%,达到了101.5%。这个情况我则是从《浙江学刊》的1997年第1期上的论文《抗日战争前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水平和特征》中了解到的。(《浙江学刊》是“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主办的一份学术期刊) 现在我把那篇文章中的相关内容摘录在下面:
从1937年中国主要商品的自给率,可以看出当时民族工业的发展概况(见下表):

由上可见,在24种主要商品中,(完全)自给自足的仅3种(火柴、植物油、丝织品);自给率90%以上的商品四种(面粉、烟草、炼瓦、灰泥土);自给率80%以上的商品四种(搪瓷、酸、碱、水泥);自给率50—79%的商品为棉纺织品、纤维制品、玻璃制品;自给率一半以下的商品占1/3强。……

楼主 背阳山人  发布于 2018-08-17 22:18:46 +0800 CST  

楼主:背阳山人

字数:867

发表时间:2018-08-18 06:18:46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8-19 13:43:2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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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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