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人的真命运(转载)

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是胸中有全局、目光贯始终的,小说有完整的、统一的艺术构思,情节结构前后十分严密。在写法上,曹雪芹喜欢把未来要发生的事情,人物以后的遭遇、归宿,预先通过各种形式向读者提明或作出暗示,有时用判词歌曲,有时用诗谜谶语,有时用脂评所谓“千里伏线”,有时用某一件事或某一段描写“为后文所引”等等。即如以“不听菱歌听佛经”去做尼姑为归宿的惜春,小说开始描写她还是个孩子时,就先写她“正同水月庵的小姑子智能儿一处顽耍”,她所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她作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来;若剃了头可把这花儿戴在哪里呢?”(第七回,所引文字据甲戌、庚辰、戚序等脂评本互校。后同)这就将后半部线索提动了。诸如此类,小说中是很多的。这是《红楼梦》写法上不同于其他小说的一个显著特点。它使我们探索佚稿的内容有了可能,特别是作为全书情节的大关键之一的宝黛悲剧,更不会没有线索可寻。倘若换作《儒林外史》,我们是无法从它前半部文字中研究出后半部情况来的。
而且,脂砚斋、畸笏叟等批书人与作者关系亲近得很,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作者的助手,他们是读到过现已散佚了的后半部原稿的。而这后半部原稿除了有“五、六稿”是在一次誊清时“被借阅者迷失”(但批书人也读到过,如“狱神庙慰宝玉”、“卫若兰射圃”和“花袭人有始有终”等)以外,其余的稿子直到脂评的最晚年份,即作者和脂砚斋都已相继逝世三年后的丁亥年(1767,即惋惜已有数稿“迷失”的脂评所署之年)或者尚可怀疑写讹的甲午年(1774),都还保存在畸笏叟或者畸笏叟所知道的作者某一亲友的手中,而没有说它已经散失。可知脂评是在了解小说全貌的基础上所加的评语,这就使它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
从这两点来看,《红楼梦》原书与续书情节大异。
首先说下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与续书中所写的是完全不同性质的悲剧。悲剧的原因,不是由于贾府在为宝玉择媳时弃黛取钗,也没有王熙凤设谋用“调包计”来移花接木的事,当然林黛玉也不会因为误会宝玉变心而怨恨其薄幸。在佚稿中,林黛玉之死与婚姻不能自主并无关系,促使她“泪尽夭亡”的是别的原因。
据蔡义江等红学家考证,悲剧发生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宝黛爱情像桃李花开,快要结出果实来了,梦寐以求的理想眼看就要成为现实,不料好事多磨,瞬息间就乐极悲生:贾府发生了一连串的重大变故。起先是迎春被蹂躏夭折,探春离家远嫁不归,接着则是政治上庇荫着贾府的大树的摧倒--元春死了。三春去后,更大的厄运接踵而至,贾府获罪(抄没还是后来的事)。导火线或在雨村、贾赦,而惹祸者尚有王熙凤和宝玉。王熙凤是由于她敛财害命等种种“造孽”;宝玉所惹出来的祸,则仍不外乎是由那些所谓“不才之事”引出来的“丑祸”,如三十三回忠顺府长史官告发宝玉无故引逗王爷驾前承奉的人--琪官,及贾环说宝玉逼淫母婢之类。总之,不离癞僧、跛道所说的“声色货利”四字。
宝玉和凤姐仓皇离家,或许是因为避祸,竟由于某种意外原因而在外久久不得归来。贾府中人与他们隔绝了音讯,因而吉凶未卜,生死不明。宝玉一心牵挂着多病善感的黛玉如何熬得过这些日子,所谓“花原自怯,岂奈狂飙?柳本多愁,何禁骤雨”,他为黛玉的命运担忧时,甚至忘记了自己的不幸。
黛玉经不起这样的打击,急痛忧忿,日夜悲啼;她怜惜宝玉的不幸,明知这样下去自身病体支持不久,却毫不顾惜自己,终于把她衰弱生命中的全部炽热的爱,化为泪水,报答了她平生惟一的知己宝玉。那一年事变发生、宝玉离家是在秋天,次年春尽花落,黛玉就“泪尽夭亡”“证前缘”了。她的棺木应是送回姑苏埋葬的。
“一别秋风又一年”,宝玉回来时已是离家一年后的秋天。往日“凤尾森森,龙吟细细”的景色,已被“落叶萧萧,寒烟漠漠”的惨相所代替;原来题着“怡红快绿”的地方,也已“红稀绿瘦”了(均见第二十六回脂评)!绛芸轩、潇湘馆都“蛛丝儿结满雕梁”(第一回《好了歌注》中脂评)。人去楼空,红颜已归黄土垄中;天边香丘,惟有冷月埋葬花魂!这就是宝玉“对景悼颦儿”(第七十九回脂评)的情景。
“金玉良缘”是黛玉死后的事。宝玉娶宝钗只是事态发展的自然结果,并非宝玉屈从外力,或者失魂落魄地发痴呆病而任人摆布。婚后,他们还曾有过“谈旧之情”,回忆当年姊妹们在一起时的欢乐情景(第二十回脂评)。待贾府“事败,抄没”后,他们连维持基本生活都困难了。总之,作者如他自己所声称的那样,“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耳目而反失其真传者”,他没有像续书那样人为地制造这边拜堂、那边咽气之类的戏剧性效果。
尽管宝钗作为一个妻子是温柔顺良的,但她并没有能从根本上治愈宝玉的巨大的精神创伤。宝玉始终不能忘怀痛惜自己不幸而牺牲生命的黛玉,也无法解除因繁华消歇、群芳落尽而深深地留在心头的隐痛。现在,他面对着的是思想性格与黛玉截然不同的宝钗,这只会使宝玉对人生的憾恨愈来愈大。何况,生活处境又使他们还得依赖已出嫁了的袭人和蒋玉菡(琪官)的“供奉”(第二十八回脂评),这一切已足使宝玉对现实感到愤慨、绝望、幻灭。而恰恰在这种情况下,一向人情练达的宝钗,又做出了一件愚蠢的事:她以为宝玉有了这番痛苦经历,能够“浪子回头”,所以佚稿中有《薛宝钗借词含讽谏》一回(第二十一回脂评)。以前,钗、湘对宝玉说:“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日后也有个朋友。”(第三十二回)还只是遭到反唇相讥。如今诸如此类的“讽谏”,对“行为偏僻性乖张”的宝玉,则无异于火上加油,所起的效果是完全相反的。这个最深于情的人,终于被命运逼成了最无情的人,于是从他的心底里滋生了所谓“世人莫忍为之毒”,不顾一切地“悬崖撒手”,离家出走,弃绝亲人的一切牵连而去做和尚了(第二十一回脂评)。
以上就是红学家根据有关材料中所提供的线索勾画出来的宝黛悲剧情节的梗概。而续书与脂评提示无一相合。
畸笏叟、脂砚斋等批书人是读过或基本上了解《红楼梦》全稿内容的,因而在他们的批语中,常常提及八十回后的故事情节、人物命运,或个别回目、字句。这些脂评与前八十回所预示的全书结局及主要人物的遭遇(如第五回中的册子判词及《红楼梦十二曲》),行文中所埋下的伏线,或通过诗词、谜语、酒令所作的谶语式暗示,都是一致的。但如果与后四十回续书所写的种种相对照,竟无一处是能完全符合的。
贾府:原稿中写的是“将来事败”(第十七、十八、二十二回),“抄没、狱神庙诸事”(二十七),“诸子孙流散”(二十二),丫环们或死或散“日后更有各自之处也”(四十六)亦“所谓'树倒猢狲散'是也”(五、二十二),即正文所谓“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五)。续书则写其“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一百二十)。
贾宝玉:被拘留于“狱神庙”,得到“茜雪、红玉”的相“慰”(二十、二十六)。他“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十九),正合其正文所说的“贫穷难耐凄凉”(三)或“展眼乞丐人皆谤”。“一别西风又一年”,待他再入大观园时,原来自己住过的“怡红快绿”院落,“展眼便红稀绿瘦矣”(二十六),黛玉住处,先前有“凤尾森森,龙吟细细”景物,此时也面目全非,惟见一片“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二十六)的惨相。人去室空,甄士隐所说“蛛丝儿结满雕梁”句,正好用于“潇湘馆、紫(绛)芸轩等处”(一)。宝玉比迎春出嫁后,面对寂寞的紫菱洲更伤感地“对境悼颦儿”(七十九),伤悼已在“《证前缘》回”(七十九)中“泪尽夭亡,已化乌有”(二十二)的林黛玉。这些都是续书中所没有的。
续书虽写了宝玉最终出家为僧,却是《中乡魁宝玉却尘缘》,原稿是叫《悬崖撒手》(二十一、二十五),从回目就能看出不同。所以续书中的宝玉是“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被“一僧一道,夹住宝玉,说道:'俗缘已毕,还不快走!'”(一百二十)心情是依恋的,行为是被动的。原稿中的宝玉却是态度十分决绝的,就像甄士隐抢过跛道人肩上褡裢来背着,说声“走吧”一样,所以有脂评说:“'走吧'二字真'悬崖撒手',若个能行!”(一)
林黛玉:续书写贾母薄情寡恩,弃病危之外孙女于不顾而采纳“调包计”,使黛玉误会宝玉负心,在“金玉姻缘”缔结之时,含恨而殁。这实在是以怨报德,并非以其眼泪报答神瑛甘露之惠,又如何证得前缘?原稿写黛玉悲剧实与贾府择媳无关,且是宝玉娶钗之前的事。黛玉临终时,如脂评说的“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三),跟续书写其抱怨毒憾恨之心于无尽,根本不是一回事。参看《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
薛宝钗:在原稿中,她没有因扮演“调包”对象、赢得宝二奶奶身份而落到尴尬的境地;从事态发展上说,她与宝玉的婚姻是“水到渠成”的,因而“后文成其夫妇时”,才能写他们的“谈旧之情”(二十)。只是宝钗并不理解宝玉,在《薛宝钗借词含讽谏》一回中,她仍想以伦理道德信条去“箴”宝玉归正,可她哪里知道宝玉“已不可箴耶”(二十一)?也许这更增加宝玉的反感,促使其产生“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连脂砚都责怪宝玉过于“偏僻”,视其为“三大病”之一,说:“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二十一)这里特提“麝月之婢”是因为他们夫妻身边只有麝月一人了(二十)。这些显然也与续书所写不同。
贾元春:其册子判词称“虎兔相逢大梦归”。可能暗示元春死于两派政治势力的恶斗之中。其曲子《恨无常》说:“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更像她确是成了统治者内部斗争的牺牲品。脂评证实了这一点,在指出元春“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的同时,说“《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十七、十八)。以杨贵妃作比,倒未必说后来有类似“安史之乱”的情节,但她属非正常死亡而且因此导致贾府势败家亡是可以肯定的。但续书写元春之死,则是因为“圣眷隆重,身体发福”,才“多痰”致疾,仿佛她的死也足以显示皇恩浩荡似的。
楼主 刘琅  发布于 2018-02-03 17:09:44 +0800 CST  
贾迎春:嫁给“中山狼”受苦,都是在八十回前描写的,续书除了开始时提到过外,几乎将她忘了。只到“贾母这病日重一日,延医调治无效”时,才有孙家婆子来报:“姑娘不好了!前儿闹了场,姑娘哭了一夜,昨日痰堵住了。”接着说:“岂知那婆子刚到邢夫人那里,外头的人已传来说:'二姑奶奶死了。'邢夫人听了,也便哭了一场……知贾母病重,众人都不敢回。”(一○九)如此草草收场,还不如太虚幻境中她的判词和曲子《喜冤家》说得周详,实在未能充分体现雪芹通过迎春、薛蟠的嫁娶,来表现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合理。脂评曾指出:
此文一为择婿者说法,一为择妻者说法。择婿者必以得人物轩昂,家道丰厚,荫袭公子为快;择妻者必以得容貌艳丽,妆奁富厚,子女盈门为快。殊不知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试看桂花夏家、指挥孙家,何等可羡可乐,卒至迎春含悲,薛蟠贻恨,可慨也夫!(第八十回)
贾探春:前面说过,脂砚斋有“探春远适”之批,说到“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二十二)。脂评远嫁不归之说,与正文暗示其命运的“千里东风一梦遥”、“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五)的预言完全吻合。可是续书却写她出嫁后服采鲜明地回娘家来探亲,这真是匪夷所思的败笔。倘果真可随时回娘家看看,还有必要名属薄命司吗?
贾惜春:续书中她的归宿是进栊翠庵--一幢自然环境优美的单身女子的高级别墅。这不但与脂评叹“惜春为尼”说“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二十二)的境况截然不同,也与正文说她“独卧青灯古佛旁”对不上号。栊翠庵难用“青灯古佛”来形容且不说,续书既让紫鹃陪伴惜春同去,那就也不是“独卧”了。
史湘云:有一种说法,以为原稿后来写宝玉沦为更夫,巧遇湘云,与其结为夫妻。这绝对信不得。那是另一种今已不见的文字很粗糙的续书抄本中的情节。但上世纪头几十年中,姜亮夫、陶秋英夫妇,吴宓、张宗祥等在清华大学读书或任职时还读到过,清人笔记中也有提及。后人构思这一情节,实与误解又附会小说中《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回目有关。
他们把“白首双星”解说成“白首夫妻”、“白头偕老”了,并以为是指宝玉、湘云。其实,它是“白首分离的夫妻”的意思,也非指宝、湘。黛玉曾疑心又出个“金玉姻缘”,故脂评说“何颦儿为其所惑”(三十一)!我们今天不要再“为其所惑”才好。
“双星”一词,在现当代或可有泛义,比如指一对明星;今天发射地球卫星还有“双星计划”;可它在从前只有一个用法,词义是固定的,即牛郎织女星。所以“七夕”也叫“双星节”。《骈字类编》中于“双星”词下,除一条“双星钱”不能算外,共收古籍例句九条,都是牛郎织女星的意思,未收的例子还能找出更多,却绝对找不到“双星”可泛指连理夫妻或两个随便什么人的例句。
金麒麟,虽是宝玉为湘云从张道士手中拿的,但后来却到了卫若兰身上。脂评正确理解回目含义指出:“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三十一)所以,梅节兄《史湘云结局探索》一文中曾揣测过,卫若兰与湘云婚后分离,是怀疑她曾与宝玉有染,疑点就起于这个金麒麟,因为它曾经是宝玉的。是否如此,难断定,但脂评有“湘云是自爱所误”(二十二)的话,倒似乎能与之相合。
这些姑且不去管它,湘云后来与丈夫分开独处,是可以肯定的。这既与其判词“湘江水逝楚云飞”和《乐中悲》曲“终究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五)合榫,又有其《白海棠和韵》诗句及脂评可证。脂评批“自是霜娥偏爱冷”句说:“又不脱自己将来形景”。(三十七)这里的“冷”,正寓其冷落孤寂处境。还有她“花因喜洁难寻偶”、“幽情欲向嫦娥诉”等句,也包含着同样的隐意。
续书让湘云完全“淡出”了,几乎没有她什么故事,也像写迎春一样,安排在贾母临终前来交待,让打听消息的人回来说:
老太太想史姑娘,叫我们去打听。哪里知道史姑娘哭得了不得,说是姑父得了暴病,大夫都瞧了,说这病只怕不能好,若变了个痨病,还可挨过四五年,所以史姑娘心里着急,又知道老太太病,只是不能过来请安。……(第一○九回)
这算什么?还有一点点像曹雪芹的文字吗?
妙玉:她是完全依附贾府过寄生生活的,其命运必然与贾府的兴衰成败密切相关。第四十一回,叙及妙玉不收刘姥姥吃过的成窑杯时,靖藏本有一条原文错乱难明、经红学家校读后的批说:
妙玉偏僻处,此所谓“过洁世同嫌”也。他日瓜洲渡口,各示劝惩,红颜固不能不屈从枯骨,岂不哀哉!(据1973年第2期《文物》中周汝昌校读文字)
校读是否合理,可以讨论,但基本意思我以为相差不远,也相信原稿确是那么写的,妙玉落难于由京师到江南途中的瓜洲渡口,也是合情理的,因为正文已预言她“终陷淖泥中”,“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读kǎnɡzǎnɡ,强项挣扎也)违心愿”。续书写她被盗贼劫持,是与贾府荣枯无关的偶然事件,且结果死活不明,并没有什么挣扎于风尘之中的故事情节。至于妙玉原本清高,后来写得不免庸俗,那是另一回事了。
王熙凤:脂评提到后半部有关凤姐的事不少,如有《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一回,是关于贾琏藏多姑娘头发的秘密“泄露”出来的事,其时凤姐“身微运蹇”,已无可奈何了(二十一)。她也被拘于“狱神庙”(二十七),与刘姥姥“狱庙相逢”,使巧姐得“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四十二)。还有“凤姐扫雪拾玉”情节(二十三)。其《弄权铁槛寺》一类收赃害命事,将来都要“消缴”(报应、事发),终至“回首惨痛”(十六),“短命”而死(四十三、四十四),这些都是续书中所没有的,或者写法不同的。
贾巧姐:巧姐的命运与刘姥姥息息相关。小说刚叙起“小小一个人家,向与荣府略有些瓜葛”,便有脂评说:“'略有些瓜葛',是数十回后之正脉也。真千里伏线!”(六)“正脉”,是指有真正血缘关系的后裔,非硬拉扯上亲戚关系的“连宗”。
怎么后来会成“正脉”的呢?因为刘姥姥的家,将来就是“巧姐的归着”(六),姥姥“后有招大姐之事”(六),招她给板儿做媳妇。这在板儿和巧姐还都是孩子时,脂评就已揭出他们原是有“缘”的(四十一)。
侯门千金的巧姐,怎么会下嫁到农村呢?因为“势败”“家亡”时,“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五)将她卖到妓院里去了,即甄士隐《好了歌注释》中说的“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一)。刘姥姥要将她从火坑里救出来,必然要承受乞求于人和招为媳妇的种种巨大压力,幸亏善良的有侠义心肠的“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六)。
靖藏本第四十二回有一条脂评,是针对姥姥为巧姐取名时说过“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巧'字儿来”的话而发的,评曰:
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辛卯冬日。(第四十二回)
既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的预言应验了,该感到庆幸才是呀,为什么批书人倒“心伤”起来,要“哀哉伤哉”呢?就因为巧姐在获救前,已“流落在烟花巷”,受到摧残了。这在当时有很深封建贞操观念的人看来,是天大的不幸,已无“吉”“祥”可言。刘姥姥之所以要“忍耻”,这便是重要原因。巧姐遇上“恩人”终于成了在“荒村野店”里“纺绩”(五),过着自食其力生活的劳动妇女。
续书写巧姐的曲折,只有一场不合情理的虚惊,最终嫁给“家财巨万,良田千顷”的姓周的大地主家当媳妇。“刘姥姥见了王夫人等,便说些将来怎样升官,怎样起家,怎样子孙昌盛。”(一二○)
李纨:脂评对李纨的命运提示不多,一是在《好了歌注释》“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句侧批“贾兰、贾菌一干人”。贾兰的官运从李纨的判词和曲子中可得到证实,所谓“到头谁似一盆兰”、“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贾菌的腾达,续书中根本没写;二是对李纨判词、曲子个别语句的评赞,如《晚韶华》起头“镜里恩情”,说丈夫早死,夫妻的恩情已是空有其名,批曰:“起得妙!”对判词末句“枉与他人作笑谈”,批曰:“真心实语。”总之,是对第五回中预言的肯定。
预言中有关她命运的关键句是“也抵不上无常性命”和“昏惨惨黄泉路近”。其曲名也有恨“韶华”来得已“晚”的意思。虽然“黄泉路近”,有人以为非指李纨,乃说贾兰,且不去争辩死者是母是子,但总不会像续书所写的,贾兰考中一百三十名(尚未放官),“李纨心下自然喜欢”(一一九)作结束。
香菱:其册子有画:“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判词有“自从两地生孤木(脂评:拆字法),致使香魂返故乡”,寓意很显豁:两个“土”字加上一个“木”是“桂”字。这是说自从薛蟠娶夏金桂为妻后,香菱就被迫害死了。第八十回,既写她“酿成干血痨之症,日渐羸瘦作烧”,且医药无效,接着当是她“香魂返故乡”,亦即所谓“水涸泥干,莲枯藕败”(香菱原名英莲;藕即莲根,又谐音配偶的“偶”,乐府民歌中常见),所以戚序本第八十回就拟目为《姣怯香菱病入膏肓》。可是,到了程高本,不但回目另拟,而且续书中还让香菱一直活下去,夏金桂在汤里下毒,要谋害香菱,结果反倒毒死了自己(一○三),完全颠倒了原著的构思。
袭人:续书写袭人,是贬得很厉害的,她直到最后宝玉出家为僧了,才想死节而没有死成,嫁给了蒋玉菡,被续书者嘲讽一番结束(一二○)。雪芹原稿中却写她因贾府发生某种变故,迫于形势而离开宝玉嫁人了,可能还出于自告奋勇,因为脂评有“袭人是好胜所误”(二十二)的话。她走后还嘱咐留住麝月,有脂评说:
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第二十回)
她与琪官(蒋玉菡)夫妻俩,不忘旧日情义,一直都关照着贫困中的宝玉夫妇,故“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二十),对“有始有终”,也有一条脂评说道: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第二十八回)
凭这些提示,已足可看出原作与续作差异之大。
以上“金陵十二钗”册子中写出来的,除八十回前已死的秦可卿和晴雯外,都已列举了;没有提到的人,也都原作与续作各异,比如鸳鸯,我写过《鸳鸯没有死》一文。总之,续书文字与原作预言、脂评提示无一相合者,这也证明在后四十回书中,确实没有雪芹写的一个字。
续书中编造宝玉婚姻的“调包计”情节,就是最典型的“穿凿”例子。比如贾母,本来何等宽厚爱幼,明白事理,续书竟以焦仲卿阿母形象来写她利欲熏心,冷面寡恩,竟至翻脸绝情,弃病危之外孙女于不顾,这合乎情理吗?凤姐是有算机关、设毒计的本领,那也得看对谁,是不是侵犯了她自身利益。在贾府这许多姊妹兄弟中,她算计过谁?谋害过谁?就连鸳鸯、晴雯这样的丫头,她也从不肯为虎作伥,助纣为虐,何况是对她处处爱惜的宝玉和钗黛,她能出这样不计后果又骗不了谁的拙劣的馊点子吗?
还有雪芹曾写过《慈姨妈爱语慰痴颦》的薛姨妈,怎么也会变得那么虚伪藏奸、愚昧无知,竟同意女儿去当替身,做别人变戏法的道具?而一向“珍重芳姿”、自爱自重的宝钗居然会那样屈辱地让人任意戏弄?最不好处理的当然还是既“天分高明,性情颖慧”又“行为偏僻性乖张”的宝玉,所以只好让他“失玉”成“疯癫”,变成可以任人摆布的一枚棋子。所有这一切,不是为了增加“供人之目”的戏剧性效果而大加穿凿是什么?还有什么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可言?
金玉成婚拜堂与绛珠断气归天,被续作者安排在同一天同一个时辰内,这边细乐喧阗、喜气洋洋,那边月移竹影、阴风惨惨,虽渲染得可以,但也属穿凿之笔,也是“为供人之目而失其真传者”。
也许有读者会大不以为然地反驳我:这样写能形成强烈的对比,给人以更深刻的印象,有什么不好?好就好吧,我不想争辩。反正我相信曹雪芹不会有这样穿凿的笔墨,他是把写得“真”放在第一位的。
贾母、薛姨妈、宝钗等一些人物形象,在续书中为编故事被任意扭曲,这样的例子,在后四十回中可谓俯拾皆是。
贾宝玉虽不情愿,却乖乖地遵父命入家塾去读书。贾母笑道:“好了,如今野马上了笼头了!”--这像贾母说的话吗?
续书中,宝玉看不起八股文章,他的惟一知己黛玉便劝说道:
我们女孩儿家虽然不要这个,但小时跟着你们雨村先生念书,也曾看过。内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那时候虽不大懂,也觉得好,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第八十二回)
你听听,这位从来不说“混账话”的林妹妹,现在也说起这样的混账话来了。
更有奇者,宝玉上学才第二天,塾师贾代儒要他讲经义,他就能讲得让老师认可,在讲解“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论语•子罕》)一章时,居然已经有道学家的思路,什么“德是性中本有的东西”,什么“德乃天理,色是人欲”等等,真叫人刮目相看。
宝玉本来诗才“空灵娟逸”,“每见一题,不拘难易,他便毫无费力之处,就如世上油嘴滑舌之人,无风作有,信着伶口俐舌,长篇大论,胡扳乱扯,敷演出一篇话来。虽无稽考,却都说得四座春风。虽有正言厉语之人,亦不得压倒这一种风流去的”。(第七十八回,此段文字在一百二十回本中被删)所以他能信手即景便写出“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宝鼎茶闲烟尚绿,幽窗棋罢指犹凉”一类极漂亮的诗句来。当然更不必说他“大肆妄诞”撰成的一篇奇文《芙蓉女儿诔》了。
到八十回后,宝玉完全变了个人,什么文思才情都没有了,他几乎不再做什么诗。只有一次,怡红院里在晴雯死时枯萎了的海棠,忽然冬日开花。贾赦、贾政说是花妖作怪,贾母说是喜兆,命人备酒赏花。宝玉、贾环、贾兰“彼此都要讨老太太的喜欢”,这才每人都凑了四句,若论优劣,半斤八两,都差不多。宝玉的诗说:
海棠何事忽摧?今日繁花为底开?
应是北堂增寿考,一阳旋复占先梅。
末句说,冬至阴极阳回,故海棠比梅花抢先一步开了。你看,这像不像三家村里混饭吃的胡子一大把的老学究硬挤出来的句子?遣词造句竟至如此拙劣俗气,还有一点点“空灵娟逸”的诗意才情可言吗?说它出于宝玉笔下,其谁信之?更奇怪的是这个“古今不肖无双”的封建逆子,现在居然成了那么会拍马屁、能迎合长辈心理的孝子,这个转变也太惊人了。
还可举那个送白海棠来给宝玉及姑娘们赏玩的贾芸,他处事乖巧,说话风趣,地位卑微,没有多少文化,写一个帖子,能让人喷饭,但为人不坏。曾为了告贷,受尽了势利舅舅卜世仁的气,可行事却有理、有节、有骨气,且对其母亲很有孝心。因此,已知后半部故事情节的脂砚斋,有批语说他道:
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
这话能和靖藏本批语称后来有“芸哥仗义探庵”事完全对应起来。可是续书中的贾芸,却被写得极其不堪,让他去串通王仁出卖巧姐,成了个十足的坏蛋。
楼主 刘琅  发布于 2018-02-03 17:48:17 +0800 CST  

楼主:刘琅

字数:9921

发表时间:2018-02-04 01:09:44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3-24 19:28:03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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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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