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0本我读过的书

德国首都柏林市中心地段,有一片纪念碑群。碑群的东南角有一道石阶通往地下。地下是信息厅。一个声音在宣读二战中被纳粹杀害的犹太人的姓名和简历,相应的文字在墙壁上淌过。从头 到尾听一遍全部死难者的名单,需要六年七个月零二十七天。 历史记住了卞仲耘。但是,被师大女附中红卫兵打死的玉华台饭庄19岁的女服务员叫什么名字?被男四中红卫兵打死的社会青年叫什么名字?被北大附中红卫兵骑摩托车多次碾过身体的老妇人叫什么名字?在红八月中被红卫兵活活打死的1772名死难者的名单在哪里?他(她)们正在被遗忘。或者说已经被遗忘。上天无情,难道真的就是这样安排的吗? 死相惨烈的人是上不了阿修罗道的,更莫说天道。断魂桥上,60年等一回,她(他)们在等谁?在等那些诬陷过她(他)们的人,羞辱过她(他)们的人,残害过她(他)们的人,杀死了她(他)们的人,还有那些为暴行辩护和狡辩的人,牵着她们的手共赴无间道。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6 20:44:42 +0800 CST  
1725
8月1日看完
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又看了一遍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6 20:47:47 +0800 CST  

宾阳县在短短二十天内,便屠杀三千余人!该首长亦深知如此乱杀下去后果严重,便一面声称要制止乱杀,一面却开干部会,公然号召抓紧时间,突击杀人:“现在还可以,到时候就不能再杀了”云云;还亲自规定:不准开枪,要用刺刀,用棍棒……。 一时间里,全县一片“红色恐怖”,连县城卢墟城的闹市也死尸遍地。这个几乎位于广西正中的交通枢纽,顿时交通断绝。无人敢收殓掩埋的尸体堵塞了道路。尸体和血泊上洒满石灰。血腥味和尸臭弥漫在县城的街市。每日天未黑尽,街道上已杳无人迹……。策划者、组织者、指挥者却在军队保护下荣升为广州警备区副司令,并以此衔光荣离休,在广州的深宅大院里悠闲养老。
文化界的朋友们盛情款待,杀鸡摆宴。席间谈起上林文革杀人情况,一阵“阶级斗争的十二级台风”刮来,人们便开始乱抓乱打乱杀。一时间杀人如麻(数字不在手边),县城电线杆上皆挂满人头。问及吃人,满座皆称上林吃人不多,远远比不上武宣等县。人们记得的案例是:某将人活活剖腹取肝后得意洋洋提回家吃。半途见一人,问:被杀者同意你吃他肝了吗?答曰没问。不行不行,他若不答应,你吃他的肝没用。(本地迷信,吃 甚补甚。)某将肝丢弃,又去抓了一个“阶级敌人”,用种种酷刑,逼迫被害者同意被食,遂活剖取肝而食。采访之余老莫还向我谈了他死里逃生的经历:一日晨,被专政的“牛鬼蛇神”们正在田里劳改,忽一队武装民兵来押人去开批斗会。老莫见难友们都被押走,却无人叫他,便恭敬地问一民兵。那民兵考虑一番,说:“只叫我来带自己村的人,你去不去我不管。”老莫遂未去会场。而那日参加批斗会的人,全被打死,无一幸免……。 ◇ 中华民族的国粹:杀孩子斩草除根 马不停蹄地紧张采访。我的采访本上记载了越来越多的血色文字。…… 某村大杀牛鬼蛇神,连吃奶的孩子也不放过。先杀其父母,后用绳索往孩子们脖子上一套,拖上就走。有稍大的孩子,认得是常来家打牌喝酒的熟人,叫道,XX伯伯,你莫开玩笑……。话音未落,已被套住喉咙。案卷上凶手们的供词:“我们套上就跑,背后大路上就练扬。……”没到地方,孩子们大多已被勒死、拖死,连哭都没哭一声。把孩子们扔进一废弃的防空壕,再抱起大石往里砸……。一家夫妇,男人有出身问题,女人却是百分之百的贫下中农。女人抱着即将被杀害的几个(三个?)孩子哭成一团。她的要求不高:“给我 留下一个最小的也好啊!”但民兵们毫无人性地连她怀中正吃奶的孩子也一起套走。〔二访广西,在游花山崖画时,几位广西诗人也给咱们讲了类似细节:母亲忍泪给将死的孩子换上新衣,说叔叔们要带他去外婆家。天真的孩子怎知这是他幼小生命的末日,欢天喜地而去……〕——杀孩子斩草除根,这中华民族的封建国粹,在我查阅的案卷中多有记载。最“人道”的是行刑前鉴别男女性别,杀男留女。一案卷中载:一凶手抱起孩子一摸,说是女的,又一凶手上前复查;组织者仍不放心,又亲自检查,小女婴方得幸免。据多人向我提供:桂北融安县便有一条“寡妇街”。一条街的男人和男婴均被屠戮殆尽,唯存女性。 杀完人,便杀被害者的猪鸡鸭鹅,贱价拍卖家产,买酒“庆功”,行同盗匪,无耻之尤!这个去县城仅二华里左右的村庄(其他村也杀),笼罩着一片恐怖气氛。一晚,巡逻民兵无聊,想进某家坐坐。拍门声惊得主人喃喃自语:“该我了,该我了……”马上悬梁自尽。民兵们听到响声,砸开门将他救活。(此人文革后任生产队长。)滥杀无辜、人人自危之状,可见一斑。 …八三年后“处遗”时,凶手们要上门赔罪,女人拒不接受。后来在有关人员“说服动员”下,勉强同意。于是凶手们带上几斤点心,几斤肉,跪下赔罪。女人在有关政策的“教育”下,接受了凶手们的赔罪,将血海深仇一笔勾销,还含泪给凶手们倒茶。


真是盛世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6 20:52:55 +0800 CST  

前国家药监局长郑筱萸已经被执行死刑,还要问谁把郑筱萸送上了断头台这个问题吗?我觉得这个问题不能不问。答案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

可是,郑筱萸和在他之前被判死的高官一样,不是一天就变成罪犯的。这个本来前程辉煌的技术官员,要技术有技术,要政治有政治,是什么促使他堕落?他的名言说明了问题。原湖南岳阳中湘康神药业职工高纯,为揭发国家药品监督方面的问题,上访投诉历时12年。郑筱萸敢对高纯说:“你有什么资格起诉我?你有什么资格跟我斗?我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奇怪的是,高纯向法院邮寄的诉状,接连三次法院都“没有收到”。2003年4月18日,高纯只得从湖南来到北京,将行政诉讼状递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一年后,2004年3月16日,法院才作出裁定书:高纯所诉并非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不予受理。两天后,高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近三个月后,6月8日,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9月8日,高纯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申诉状,各寄了3次,此后又等了三年,仍然没有等来一个答复。于是,我们可以明白了,郑筱萸敢这么做,因为他有恃无恐。

而正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年5月到7月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了郑筱萸案从审理到执行死刑的全部程序。如此一慢一快,不能不让人提一个问题:我们的人民法院和司法系统,是不是有值得审视和改革的地方。

为什么民众告官员的诉状和信件法院会常常没收到,为什么常常是石沉大海,或者在文件处理的程序中以蜗牛般的速度行动,甚至最后不知去向?处理这些文件或案件的官员,从基层办事人员到高层决策人员,他们处理这些信件和案件的工作规范是由什么法令法律规定的,他们都依法执行了吗?如果没有依法及时处理,那又是如何记录的,是如何受到监督的。经常听说民众的投诉石沉大海,那沉在海底的这些信件案件如今都在哪里?

如果2003年北京一中院接受了高纯的诉状,迅速审理,那么郑筱萸危害国家药品业的时间就会缩短几年,很多人可以避免健康受到伤害,郑筱萸本人也可能不必判死。当初北京一中院裁定不予受理,高院也维持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是什么?法院今天有责任把这个理由明确告诉全国人民,因为全国人民必须知道,如果你像高纯一样,如果你明天看到了郑筱萸这样的高官贪污渎职,你该不该管,你能不能到法院去告,法院会不会受理。如果结论仍然是维持当初的裁决,人民法院不会受理高纯这样的诉讼,那么请告诉老百姓,必须符合什么条件法院才会受理,普通民众看到了高官贪渎时除了闭上眼睛还有没有别的办法?如果反过来,当初北京一中院的裁决缺乏足够法律依据,是错误的,那么,当初是哪位法官作出这个裁决,他或她应该出来说明,当初的依据是什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也必须查明,当初是哪位法官决定维持一审裁定,依据是什么,法院作出这样误国害民的裁决之制度性原因是什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不是在2007年才把郑筱萸送上了断头台。2003年他们拒绝接受来自社会和民众对郑筱萸的诉讼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把郑筱萸带到了断头台前。簇拥着郑筱萸走上断头台的,还有政府机关、组织部门和法院的各级各层官员和办事人员。郑筱萸一案说明,机关里的很多大小官员,不是以追求正义和服务民众为职责,最好也不过是明哲保身的庸碌官僚。在高纯长达12年的投诉过程中,只要有那么一个官员视法律为至高,以职责为己任,像高纯一样舍得身家性命而坚持依法处理到手的投诉,那么,郑筱萸在位几年怎么会肆无忌惮地炼成这样一个贪官,怎么会如此可悲地走上断头台?

但愿他们中有人读到此文时,不要大不以为然,不要说中国国情如此,神仙都没有办法,我有什么办法。但愿警醒,因为下一个,你能保证不是你吗?郑筱萸从技术员到断头台的历程说明,只要你身处其中而不明其道,谁也不敢保证的。

【这是一篇多么好的评论啊!可惜十年过去了,这个国家照样如此,没有改变。】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6 20:54:30 +0800 CST  

“格奥尔基·朱可夫开始和我激动地讲起了他刚刚极力争取通过的一项协议,这和他平时的不苟言笑和惜语如金的做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显然,这个问题触动了他灵魂最深处的心弦。而且很显然(至少,我是这么看的),好几年前他就已经这么思考过了,他完全无法接受以前那些武断不公的决策。他激烈地说按照英国的法规,士兵和军官被俘时不仅可以继续获得军饷,而且还可以加饷,以略略弥补他们的艰难处境。他对我说,但在我们这儿,列夫·梅赫利斯却竟然说了这样的话:‘谁如果当了俘虏,谁就是祖国的叛徒。’他为了证明这话合理,还写道每个苏联人一旦处于被俘的境地,就有义务自杀。列夫·梅赫利斯声称几百万阵亡者中还应该加上几百万自杀者的数量。我们超过一半的俘虏惨遭德国人的折磨,要么因饥饿而死,要么生病而亡。照列夫·梅赫利斯的说法,我们的俘虏们一旦回来,就应该直接被打入地狱。我们应该在家里好好地迎接他们,庆幸他们没在1941年或1942年自杀身亡。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6 20:55:12 +0800 CST  


初中时某次期中考。

考语文时,监考老师恰好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

当时感觉题目挺简单,我作文写完了还剩10分钟,于是就把卷子翻到了第一面,检查前面的题目。

隔了一会儿,我突然感觉我斜后方似乎有一道视线。我拿起手表假装看时间,实际上是看手表表面的倒影。

果然,语文老师站在我的身后,大概是想看看我做的怎样吧。

老师看了有一分钟,就继续往前走了。我看到老师走到前面的另一个学生后面看他做的题目。

老师走动时步伐很轻,看卷子时也是站在学生的座位后方,和学生的座位保持一定距离,保持在被看的考生视线之外,看来是怕影响到考生。

真是位细心体贴的老师呀。

当我这样想着时,我发现老师咬了咬下唇。此时她正在看另一排另一位考生的答案。这个考生是我的同班同学,大概是发现他做错了什么题目吧,老师略显焦虑,但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她又不能去提醒这个同学,只能在他身后微簇着眉静静站着,可能是想看他能不能检查出自己的错误吧。只是尽管老师站了足足有一分钟,我的这位同学也只是很自信把卷子翻来翻去随便检查,没见他有改答案的意思。老师只好继续往前走了。

突然.....


根据我的观察,老师平均停留在每一个学生后方的时间不过十秒左右,但她刚刚在我和我的那个同学身后各站了足足有一分钟!

而我和我那个同学的相同点就是,我们都已经写完了,在检查卷子,而其他人都还在写作文!

老师在其他人身后看,是看他们卷子的完成进度,而在我们身后看,就只能是看我们做的答案了!否则我们俩都已经写完卷子了,老师根本不需要担心我们的进度问题,何必看那么久!

氮素!老师站的那么远,怎么可能看的清我们写的字呀!所以问题一定出在选择题上,只有选择题才有可能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出正误!

选择题只有四道,扫一眼只需要两三秒,如果我们是做对的,老师不可能站那么久,所以我们的选择题里一定有做错的题目!

而这四道选择题里,有一道病句题我确实不太确定。

所以在最后三分钟,我把这道题的答案改了。

当老师再一次巡到我这边时,我听到身后一句声音非常轻微的"嗯?"

这次,老师只站了十秒不到。

我知道这下子,稳了。

那次的语文我考到了年级第一。

不过也是唯一一次第一......ಥ_ಥ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6 21:01:09 +0800 CST  


初中男生性欲旺盛,日啥的都有,没事就沟通一些迷之方案。比如有个哥们听说水煮大橘子可以捅,于是煮了半个钟头,发现太烫,等表面冷静了一小时,摸了摸,发现比较冷了,就插了插。没想到橘子女神外表冷漠,内心狂热,起码得有六七十度,烫的他小勾勾直接变成了火钩钩。事后这哥们还说太松,没有感觉,倒是小勾勾烫伤之后,他休学了一个月,让我们很是羡慕。

互撸娃,日瓜哥,这些都不足为奇,今天我要讲的是日地哥。

我读初中的时候,寝室地板打得贼好,不知道是胶加的多还是怎么回事,特别光滑。光滑的后果就是有一点水就会很很滑,会摔倒。

我们寝室有一个外号叫蝈蝈的,日常摔,都摔出经验了,没事跟我们总结摔地板的六十九种姿势。我们说你有这个心思,跟地面69一下多好。

蝈蝈冷哼,勿谓言之不预。

后来初二期末,寝室里洗东西失误了,满地都是水,蝈蝈一看就心想不好,要摔了。

果不其然,这货洗完澡光着屁股出来就摔了,正面着地,前列腺刹车。

我们都在关心其命根子的问题,没想蝈蝈一脸奇妙。

蝈蝈说,好滑啊,好爽啊。

我们说,废话,都滑一学期了,谁不知道滑啊?还有,爽你们仙人,不要脸。

蝈蝈说,但是我刚刚还往前滑了一段,我觉得很爽啊。

说着蝈蝈又屁股着地滑了一下。

真的很滑,你们来试试。

我们义正言辞地拒绝了,并且表示不管是你小勾勾还是小屁屁蹭过的地方,我们一点都不想碰。

然后蝈蝈开始快乐地滑了起来,滑着觉得阻力太大,弄了一盆水加了点洗涤剂,说这样可以润滑。

现在想来这货挺gay的。

蝈蝈滑的开心,我们开始想寝室阿姨要是过来查寝怎么办,蝈蝈一想,赶紧开始拖地,免得被骂。

这时我们听到楼下在大喊大叫,可能是在打架,地板砰砰地响。

寝室阿姨一般一点就睡了,蝈蝈在床上鼓着个牛蛙眼睛,愣是撑到半夜一点,又爬起来,撒了一盆水,又开始滑。

还真别说,这人的小勾勾很耐用。

然后楼下又开始打架了,吵得不得了,我们开始感叹,这就是青春啊,楼下是初三的师哥们,要毕业了,有无处发泄的青春啊。

这里要说一下我们寝室的结构,每个寝室是有一个小窗的,寝室阿姨可以从那里探头过来,看寝室里面的动静。很多时候,我们正聊着,阿姨的脑袋幽幽地就出现了。

一般内容无聊的话,她会立马骂几句。

内容有意思的话,她会多听几句再骂。

所以今天阿姨脑袋出现的时候,她还给我们打了个手势,让我们不要说话。

然后她看着蝈蝈在地上用小勾勾着地滑来滑去,滑了几分钟,然后一声大喝。

干嘛呢你!

蝈蝈一下站起来,小勾勾滴着混着洗涤剂的水。

玩呢。

玩啥呢。

玩,玩水……

楼下初三的说要上来砍死你们,屋顶一直漏水,好不容易停了一下,睡着睡着又开始漏了,我还以为是水管有问题,原来是你在滑小勾勾!

蝈蝈争辩道,不是滑小勾勾,就是玩水。

你先把裤子给我穿上,去楼下给人道歉,把卫生给人打扫了。

然后蝈蝈穿上就走了,我们很期待蝈蝈挨揍,于是也没睡。

结果蝈蝈完好无损地上来了,我们问他咋没挨揍。

他说他把滑小勾勾的事情告诉初三的师兄,他们快笑死了,没工夫打他。他把地上的水给收拾赶紧就溜了。

从此我们就叫蝈蝈是日地哥。

蝈蝈表示自己没有日地,只是在感受人体的惯性。

那又怎么样呢,你和地板已经有肌肤之亲了。

后来我们想想,他挚爱的地板每天被我们踩来踩去,心中莫名有一种快感。

大概这就是爱吧,说也说不清楚。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6 21:11:12 +0800 CST  



暴徒砍人,明知自己不会受伤情况下,前往夺刀救人,并砍死暴徒,算不算犯罪?

如题,假如发生几位暴徒毫无缘由情况下砍无辜群众,假如自己与暴徒相隔一段距离,明确自己不会受伤,但不忍暴徒残害无辜。前往与其搏斗,夺刀并砍死暴徒一人,会不会被判刑?



还有人对国产正当防卫抱有希望啊。贴一篇网易新闻上看过的旧帖

哪有什么正当防卫,你敢反抗就是犯罪。

1只要你在纠纷中付有责任,你就是在打架。 在中国关于认定正当防卫的司法实践中只要被告的自卫者在纠纷起因或纠纷升级上具有责任,则被认定为“相互斗殴”。判决的结果往往是各打板子,再给自卫者一个甜枣吃——对身为自卫者的被告人从轻处罚,对被自卫者伤害的不法侵害人加以“具有过错或重大过错”的评价。比如在比于欢案程度轻些的一些讨债追索案中,本是正当防卫的当事人往往被判成了跟别人打架。

2只要你在能逃的情况下还了手,你就是故意想打架 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区分相互斗殴与正当防卫第二个标准就是:能躲避则不防卫。也就是说,如果自卫者对不法侵害有所预见,并在能逃的情况下不逃,案件的发生就被认定为是自卫者自找的。 这真是个细思极恐的标准,正当防卫难道不是民众遭遇不法侵害时应勇于并积极行使的权利吗?“正”不需要向“不正”让步不是一种法律精神吗?有关宣传不是常常要我们积极行使自身权利吗?

3只要你在纠纷中带着并用了自卫器械,你就是主观上有伤害对方的恶意 如前文所述,中国司法实践要求“能躲避就不防卫”,那么法院自然会认定携带自卫器械是能躲却不躲可以预见的险境。他们会认为,这样是为了逞能,显示自己不惧怕对方,甚至故意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是一种有目的的直接犯罪行为。 显然,有关法律制定者是把所有为了防范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而携带自卫器械的人全都当成了《老炮儿》里想茬架的混混儿了。可女性出于安全考量携带自卫器械走夜路难道也是为了逞能吗?

4只要你杀伤了侵害者,基本就是“防卫过当”甚至“故意杀人”了 有人可能会搬出刑法第20条第三款了:“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这条法律的道理虽然没错,可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常常对实施自卫的被告寄予不切实际的厚望,总会要求他们在面对突如其来的侵犯行为时,立即对该侵犯行为的强度做出不超出法律界限的精确判断,同时进行与该强度相适应的防卫行为。防卫程度必须与接受的侵害有同等效果。例如2008年的沈阳擦鞋匠邱福生,在面临一个能身中数刀不倒的壮汉手持菜刀砍来时,夺下菜刀后不能砍死施暴者,否则就是防卫过当。

4只要跑到你家烧杀抢奸的人还没实施行动,你就不能伤害他们的性命 而如果你面对的是那些跑到你家里烧杀抢奸外带绑票的人,西方的“城堡原则”——房屋居住者有权使用致命武器保护在住所中居住的人,因使用致命武器导致入侵者死亡不需承担法律责任、中国古代的“夜无故入人家,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条款,也都是帮不到你的。 因为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为入室强奸、抢劫等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侵入住宅”只算暴力犯罪预备而非实践,所以户主只能针对其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实施防卫,不能对侵害人的强奸、抢劫等预备行为实施防卫。

今天看到知乎上有人说,薛定谔的正当防卫。

笑 却笑不出了。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6 21:14:18 +0800 CST  

我父亲确实构成防卫过当
但是补了几拳是防止犯罪行为的继续。如果将老头扑倒在地。老头起身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呢?个人认为是合理合情,对于一个威胁到自己生命的人,尽快中止犯罪行为才是首要的,所以我爸夺过铁锹后,并没有用铁锹反打,而是用拳头。



其实对于这件事情争议很多,我是觉得当有故意伤害发生的时候,我们还得考虑防卫过当,当被按在地上的时候我们只能想着如何夺取对方凶器。

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你们真的会想那么多吗?
如果真的我们防卫过当了,犯罪嫌疑人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被害人却遭到了法律的惩罚..我父亲在医院也花了7000多块。还得给老头治病。想想就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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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场面在城市里住,今年突发奇想会农村养鸡,回老家后,看到自家田地被一个隔壁村老头种上小树苗。

父亲与其沟通,发现对方是个不讲理之人,于是找来村委会评理,老头承认地是我们家的,但是就是不给我们使用。我爸一气之下砍掉树苗。老头气愤回家。


第二天清晨5点多,我父亲在田搭盖房屋瓦片。
不知老头从哪里冒出拿出铁锹重击父亲头部,我父亲头部手部均挂彩。

我父亲年轻力盛,反手交战几手占领上风,夺过铁锹把老头打到在地。补了几拳。

事后我父亲报警,认为他故意伤人。

警察来之后将父亲与老头带走。

几日后,我爸收到法院传票..我父亲被抓拘留。

原因是我爸将人打成轻伤,肋骨骨折。
我父亲轻微伤头部缝针,手部浮肿。

最后法院判我父亲防卫过当。赔偿医药费万余元。

我其实很不解法院对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判断是一个什么样的判断标准。
老头在明知一铁锹拍在后脑的后果有可能会导致死亡的情况下。判我父亲是防卫过当。

别人拿着铁锹恶意伤害我父亲,我父亲难道只能想办法夺取凶器,还得保护嫌疑犯,不能打重了,不能打死了。
但是老头的行为呢?

老头现在在家洋洋自得,我父亲却觉得连累了我们子女。可是明明我父亲才是受害者。

对于法律的完善,个人认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然防卫过当和未成年保护人法一样,保护了那些本该不应该保护的人。


而对于法院的判决,我也只能表示深深地谴责。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6 21:14:58 +0800 CST  

1、“几个人”“砍杀”基本可以确定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排除精神病发病与报复社会临时起意的情形。

2、在恐怖分子已经造成伤亡的情况下,拖延恐怖分子袭击、减缓伤亡的行为有很大概率会被追认为见义勇为。

3、考虑到犯罪分子极大可能性是(受到诸如CIA一类专业恐怖组织长期培训的)职业恐怖分子,其受过的训练不是普通人可企及的水平,更何况空手对持械的容错率极低,即使是格斗高手也未必敢以身涉险,所以“成功夺刀并反杀对方”的情形只存在于案例分析之中。

4、回答当中大量对“正当防卫”的质疑,其实是对我国目前诸多落后地区执法“不可靠”、司法“和稀泥”,以至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各打五十大板”,结果“守法群众的财产安全得不到保护”,诸如此类现状不满的发泄。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6 21:15:43 +0800 CST  

算犯罪啊必须算啊,我来给大家贴一条前不久发生在保定的新闻。
https://view.inews.qq.com/a/CBD2017071503094808

妹妹在哥哥家被丈夫用刀捅腹部,哥哥用铁铲把其丈夫打伤,送医院后不治身亡。法院判定哥哥涉嫌故意杀人,意不意外惊不惊喜刺不刺激?而判罚依据是击打部位,次数,轻重不符合正当防卫标准。一个老百姓看见自己妹妹被捅了,难道他有知识理论知道打哪可以一击制敌而不致死?正常人都会去打脑袋,而这在法官大人眼里却成了故意杀人的依据。
再回到本题,暴恐袭击者也有人权,你要是见义勇为不小心打死了,然后人家家属闹事说我孩子从小听话乖巧,只不过是路过而已只不过是被人强迫去干事的而已,一个回身分分钟洗白,而且这种暴恐袭击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小的是不会上新闻见光的,到时候你想用舆论保护自己结果全中国没一个人知道,你往哪哭去?
所以说碰到暴恐袭击,你就跑吧只要不是跑的最慢的的就行。见义勇为?在中国不存在的。
小偷偷到自己家主人吓了小偷一下,导致小偷坠楼,户主都有责任的国家也别提什么正当防卫了。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6 21:16:31 +0800 CST  

先说个结论吧 在中国没有正当防卫一说。

2004年8月16日晚上10时,务工人员沈洪文、沈洪武等人在广州市增城新塘镇一桌球室打牌。突然,6名持刀男子冲进屋内打劫,并把刀架在沈洪文的脖子上。

这6人中的向涛林见沈洪文没有掏钱动作就凶猛地砍下一刀,站在旁边的沈洪武情急之下,端起自己的座椅打掉了向涛林手中的刀,并与他在混乱中相互扭打。随即,这6名持刀入室抢劫者围攻沈氏两兄弟,沈洪武捡起刀子挥舞,并冲出了桌球室,向涛林等3人追了出来,

在这个过程中沈洪武再次与他们打斗。后来,沈洪武的刀插在了向涛林大腿上了,向涛林倒下后,两兄弟得以逃脱险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经审理此案查明,持刀男子向涛林全身有十余处钝器、锐器创伤。经法医鉴定,向涛林系因钝器作用所致右肺叶破裂、血气胸并锐器砍击全身多处创口大出血死亡。法院认为,沈洪武和沈洪文采取的是正当防卫,但在防卫过程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一人死亡,属于防卫过当,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沈洪武有期徒刑8年,沈洪文有期徒刑6年。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6 21:17:13 +0800 CST  
隔壁说我开始挣美元(扶额)大家替我庆贺一下吧→_→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7 09:27:20 +0800 CST  
这些年来,所谓“红色后代”时兴为自己的父兄写历史回忆录,这本是件好事。但这些书良莠不齐,里面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学问可大了。父母是正面人物者,就加金贴银,例如毛家的少将媳妇回忆她母亲的那本书,就把本来在新疆监狱中表现不太好的老娘描写成坚强的革命战士;他的博士儿子描写伯伯的那本书,硬说他大伯开着坦克,英雄无比,带兵直取柏林,这种子虚乌有的瞎编和疯话让有历史常识的人捧着下巴找牙医。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7 19:58:46 +0800 CST  

1966年9月中旬,我在父亲的抽屉内发现了一封发自上海嘉定县公安局的电报,称我的祖母9月8日在嘉定娄塘镇一池塘自尽,遇难时还不到60岁。谁知到了八十年代初,嘉定县检察院和法院又怀疑这是一起他杀事件,理由是我祖母从北京带回嘉定老家的一笔钱无影无踪,另外,她投河为什么不选择附近的一条深深河流,却偏偏去了路途稍远的浅浅池塘?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7 20:03:20 +0800 CST  
情色是人类的刚性需求。

据2012年的一项调查,色情网站占全球网站整体数量的12%,每秒钟有28258人在观看色情网站;差不多有4000万个美国人有浏览色情网站的习惯,其中每三个人中有一个是女性。

世界上最大的色情网站每月有超过44亿的访问量。有人估计,色情网站的数据传送量可能占整个互联网的30%。

情色是人类的刚性基础需求,只不过满足的地点随时代变迁,从远古草原到农业文明的茅草屋、再到工业文明的混凝土建筑、再到信息文明的互联网。

满足的地点和方式虽有不同,但需求一直旺盛。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7 20:06:07 +0800 CST  
古人写的诗并不是每一首都是经典,有一些诗作读完只想对作者说一句:生命不精彩吗?时间很充足吗?还是你钱多?不然为什么要写诗?





过蒙古诸部落

【清】乾隆


识路牛羊不用牵,下来群饮碧溪泉。

儿童骑马寻亡牯,只在东沟西谷边。


诗词君:乾隆一生创作了四万多首诗,按每天写一首算也要写110年。如果乾隆有朋友圈大家可能每天都要被他刷屏了。但是诗的质量,只能说重在参与。






咏雪

【明】陆诗伯


大雪洋洋下,柴米都涨价。

板凳当柴烧,吓得床儿怕。


诗词君:咏雪的诗见过不少可还没见过这么写的,题为咏雪全诗没写雪怎么样但是写了不少家长里短的事。还用了拟人的手法,大家看看就好了。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7 20:07:07 +0800 CST  




蝶恋花

【宋】陈瓘


有个胡儿模样别。

满颔髭须,生得浑如漆。

见说近来头也白。

髭须那得长长黑。

籋子镊来,须有千堆雪。

莫向细君容易说。

恐他嫌你将伊摘。


诗词君:陈瓘见到一个人头发白了胡子是黑的觉得奇怪作了这么一首诗来表达他的疑惑,还在诗的最后写一句:我不能细说有多么奇怪,说多了人家要生气了。冷漠脸:怕别人生气你还写出来。






大明湖

张宗昌


大明湖,明湖大,

大明湖里有荷花,

荷花上面有蛤蟆,

一戳一蹦跶。


诗词君:这首诗是张宗昌所作,张宗昌严格意义上还不算古人,但是这诗是写的真烂,紫薇听了想打人!








【清】杨遇春


你倒睡得好,一睡万事了。

我若陪你睡,江山谁人保?


诗词君:这首诗是清代总督杨遇春在游卧佛寺的时候写的,卧佛表示很无辜啊:我睡我的,你保你的江山,你我有何关系啊?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7 20:08:17 +0800 CST  





上马留题

【明】朱厚照


正德英名已播传,南征北剿敢当先。

平生威武安天下,永镇江山万万年。


古典君:见过夸自己的,没见过这么夸自己的。好好好给你满分,你打下的江山你最厉害!






龙褒有何罪?天恩放岭南。

敕知无罪过,追来于将军。


诗词君:中宗年间,权龙褒(一作权龙襄)因为亲族中有人犯罪,受到牵连,被流放岭南。后又被召回,封为左武将军。权龙褒很高兴,赋诗一首献与中宗,中宗看后觉得此诗,不文不白,不伦不类,只好笑着对左右说,这就是权学士的诗啊!莫名心疼中宗一秒钟。





桃生毛弹子,瓠长棒槌儿。

墙欹壁凸肚,河冻水生皮。


诗词君:高敖曹是南北朝时期东魏名将,这首诗为他的作品。读完这首诗觉得这位高将军还是好好打仗吧!





八月九日晨兴如厕有鸦啄蛆

【宋】梅尧臣


飞乌先日出,谁知彼雌雄。

岂无腐鼠食,来啄秽厕虫。

饱腹上高树,跋觜噪西风。

吉凶非予闻,臭恶在尔躬。

物灵必自絜,可以推始终。


诗词君:没想到你是这样的梅尧臣,诗虽然算不上烂,但是也太通俗了,至于诗里面有什么思想内涵,可能也没有那个心情去理解了。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7 20:08:56 +0800 CST  

雾是山巾子,船为水靸鞋。

棹摇船掠鬓,风动水槌胸。

苦竹笋抽青橛子,石榴树挂小瓶儿。

(槌亦作捶)
楼主 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发布于 2017-09-17 20:09:24 +0800 CST  

楼主:烽火戏诸侯陈烽火

字数:1060067

发表时间:2014-05-25 18:3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5-07 15:49:10 +0800 CST

评论数:574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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