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生活情感小说】--《浪不过巴黎》--长篇连载


“你好你好,这世界可真小。”段依凌伸出手去。
男生又没有回应她,段依凌伸出的手晾在空中,不知该怎么缩回。脸上刚泛起的笑容,也便跟手中的动作一般,刹在半路。
男生注意到了段依凌脸部的变化,转而又谄媚的凑过来,说:“在巴黎好象不流行这个。”说完轻拥着她,俯下身子,在段依凌左右脸颊轻轻贴了两下。
段依凌被男生忽冷忽热、非常规的招式弄得不知所措,便横生恼怒。觉得男生太自以为是,从不配合别人的感受。
正准备糗他几句,鲁锦打断了她的思路。
“原来你们认识?”
“不认识。”段依凌心里有气,白了一眼对面的男生。
“小姐,你翻脸可真快哦。上次谁帮你拦截歹徒,夺回珠宝来着?”男生的眼睛还一条缝地笑着,却是一脸邪恶表情。
“别那么夸张好不好,什么歹徒珠宝的。不就是你腿长,绊了别人一跤嘛。”
“好好好,算你厉害。不跟你争了,下次就是有人抢你,我也当没看见的。”
男生不再跟她争辩。
段依凌本来觉得自己理亏,但冲着男生的邪恶表情,口不择言就变得理直气壮了。
男生开始招呼鲁锦四下参观他的房间。
“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胡克,胡锦涛的‘胡’,希拉克的‘克’。”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6 11:53:02 +0800 CST  
@khabinge 2016-10-26 11:56:36
段跟胡,段跟鲁,还是胡跟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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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猜着吧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6 11:58:19 +0800 CST  

“哈哈哈……”段依凌终于忍不住爆笑。“幸会幸会,胡――克――。”她这下顾不得胡克的反应,双手握着胡克的手,使劲摇个不停。
“这名字是够响亮的。”鲁锦也觉得有趣,跟着也笑了。
“还是先参观房子吧。”胡克抽出被段依凌握着的手。“姑娘手力不轻嘛。”
整个房间还算宽敞,至少摆上一张双人床,和几件家俱,房间里还有整块的活动空间。尤其是那张大床甚惹段依凌喜爱。
“这床是房东的,还是你后来买的?”段依凌问。
“房东的。”
“太好了。”段依凌兴奋地倒在床上,翻个跟头一骨碌从床这边翻到另一边。“我喜欢睡大床。”
“我也喜欢。”胡克凑过来。
“不要随便接别人的话好不好!”段依凌沉下脸,目光犀利地盯着另一双眼睛。
“我可以不接别人的话,但是,你也不要随便在别人床上乱叫好不好!”
段依凌差点没被这句话噎呛着,忽地从床上站起来,一步迈到胡克面前,仰着头仔细地盯着胡克的额头,一番研究后,眨巴眨巴着大眼睛,“鲁锦,你有没有发现他额头上写着两个字?”
“什么字?”鲁锦其实预料到段依凌又想耍恶作剧,所以积极配合。
“无赖!”段依凌极尽所能地用恶毒的音调表达着内心的鄙夷和愤慨。
“你能不能用稍微文明一点的词,来形容一位年轻有为的知识分子。”胡克倒也不恼怒,还是一脸坏笑,眼睛眯成一条缝地看着段依凌。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6 12:20:10 +0800 CST  

这正是让段依凌恼火之处,好象站在她面前的是一头大黑牛,任凭她拉着绳子左跳右跳,黑牛还是一动不动,悠闲地吃着草,还不时从鼻子里喷出一股臭气,熏得她五脏六肺痉挛。

“还知识分子?我看倒象一小痞子。”
鲁锦觉得有必要止住这场争论了,再争下去,段依凌显然要吃亏。她也只是空有声势,真要打起嘴巴官司,她是显然斗不过胡克的。
人家胡克到底是才高八斗的高级知识分子,至少鲁锦这么认为。
鲁锦早注意到胡克书架上的书,有很多生物医学方面的,胡克应该是跟鲁锦学的类似专业,但显然比他读得要高。
“你也是学生物专业的?”鲁锦赶紧岔开话题。
“嗯。是的。你也是?”胡克收起一脸暧昧笑容,眼睛也恢复了正常大小。
“是呀。你现在上哪个阶段?”
“BAC+7。”
“原来是个博士呀,还真没看出来。现在的博士都堕落成这样了!”段依凌丝毫不放过任何可以扳回局面的机会。
“看看大博士都研究些什么。”段依凌说着就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
“这个你看不懂。别弄坏了。”胡克从段依凌手里抽回那本书,小心地将书放回原来的位置。
“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可以多混几年居留吗。”
“这位小姐说话相当深刻,不过我得申明两点,一,不是所有人都混得出来的,不信你可以混混看。二,本人一向孜孜求学,你可千万不能把这个字眼罩在我头上。”
“哦?!那大博士都研究些什么?”
“这个问题很复杂,简单一点说吧。”胡克低下头来,凑到段依凌耳边,压低嗓门,故作神秘地说:“就是一个受精卵怎么变成你这么大个人的。”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6 12:59:12 +0800 CST  

“你这人怎么没个正经的。”冷不丁又遭算计,段依凌心里窝火得很。
“我又怎么你了,我说的是事实嘛。”胡克一脸无辜的表情后面藏着千万个得意,他要是一只猫,他逮着的耗子一定是被气死的。
“我们还是先看房吧。”鲁锦看时间也不早了,便再一次将他们牵回正题。
胡克便领着他们去参观厨房,卫生间,浴室。这三间房的色调是浅绿色,洁白的瓷砖上泛起浅绿色曲线,淡雅清新。
胡克拉开厨房的落地玻璃窗的窗帘,顿时,金光闪烁的艾菲尔铁塔便跃然于方框之中。原来这里还有另一洞天,落地窗外面,还有一6平米左右的小阳台,阳台上摆放着一张方桌,一张绿色格子的桌布从四条边垂下,在风中微微摆动。
阳台虽然不大,但足够容下两三人,段依凌想像着在温暖的冬日午后,盛一杯红酒,坐着摇椅,听着音乐,晒着太阳。
若是夏夜的晚上,也可以蜷缩在这里,放一段爵士乐,开一杯香槟,看着铁塔上万千变幻的灯光,和脚下霓虹闪烁的街头人来人往。
“perfect。”
段依凌沉浸在幻想之中时,鲁锦开始清点着厨房和浴室的各项设备,冰箱,带烤箱的四灶电炉,烤面包机,榨汁机,微波炉,洗衣机在浴室。好象什么都不缺少了。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6 13:11:54 +0800 CST  

“这里的所有家俱和电器之类,都是房东留下来的吗?”鲁锦问道。
“基本上都是。除了外面的桌子和摇椅,还有微波炉是我室友的,其它都是房东自己的。”
“那你们会带走吗?如果觉得搬家不方便的话,可以折个价,我们可以买下来。”
“那得问问我室友。”胡克将头扭向另一个房间的方向。“陈戈。”“陈戈。”
喊了两声,对面屋才有动静,只听见几个轮子在地面上滚动的声音,滚到门边,声音停住,门便开了。一个很酷的发型,一个男生的脑袋,半边椅子背,一条带轱辘的椅子腿,从门缝里露出来。
“送给他们。”男生生得分外清秀,头发是烫过后修剪出的小卷,挑染出几缕灰色。这发型少说得耗上美发师六七个钟头。
男生的脸还没在鲁锦和段依凌的脑袋里留下记忆,门便关上。又一阵轱辘滚动的声音,那屋里又恢复了平静。
鲁锦和段依凌交换了一下意见,房子是无可挑剔的,虽然没有厅,但两间房是分别独立的,这样住两个人可以互不干扰。除了1200欧的房租有点贵,但如果是男女合住,可以申请到法国政府给予的couple房补,这样下来,房租对他们俩来说,都还可以接受。
“那就这么定了吧。”
鲁锦转身问胡克:“你们准备什么时候搬家?”
“房东说了,只要找到下家,我们随时可以搬。”
“那有多少人来看房?”
“你们是第一个。其它的我都约在明天了。”
段依凌不得不佩服鲁锦的先见之明。
此时鲁锦已经从包里取出准备好的支票本,“那这房子我们今天就定了。我先开200欧的支票给你,作为订金吧,后面再来看房的人,你就给回了,行吗?”
“成!明天我便跟房东联系,约个时间签合同,到时候我再把支票退给你。”
鲁锦心里一块石头总算落地,这项浩大的工程终于要接近尾声。
“谢谢了,受精卵博士。”段依凌跟在鲁锦后面,回头做了个鬼脸,带上门兴高采烈而去。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6 14:09:39 +0800 CST  

10.搬往新家
搬家的那天,下着小雨,气温又降了许多。
林芳圆帮段依凌整理着她的行李箱。她是拖着一大一小两个箱子过来的,现在一件东西未添置,却怎么也还原不回去。
段依凌奇怪她妈是如何将一大堆零碎规划到一个小小的四方空间里,电饭锅,炒锅,台灯,一堆七七八八的药,和七七八八的调味品、零食,包括洗发水和卫生巾。
她在毛衣外面套上一件薄棉袄,薄棉袄外面又套上一件白色长大衣,能套在身上的衣服全套上了,还是没能腾出足够的空间。
剩下的东西只能借了林芳圆的旅行包,一古脑塞进去。
叩门声在约好的时间准时响起。
鲁锦说是叫了车搬家。
段依凌拉开门,鲁锦后面,站的却是胡克和陈戈。段依凌脑子里阻塞了片刻,马上又通了。她感激地冲他们笑了笑。
行李箱便靠在门边,鲁锦拎了最大的一个,箱子里装了很多书和衣物,很沉,段依凌急忙走过去,恐压折了祖国的花朵。
“我来。”胡克推开鲁锦青筋浮起的手。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6 15:15:50 +0800 CST  
@卖花菜的娃啊 2016-10-27 06:52:08
都在猜谁是GAY,谁跟了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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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看来有必要弄个有奖竞猜,哈~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7 07:59:25 +0800 CST  

鲁锦的脸微微一阵泛红,他多少觉得不好意思,本来胡克提出帮他们搬家,他已经感激涕零,现在更让他反主为客,心里便觉得亏欠大了。
推推搡搡了一阵。还是胡克拎起箱子轻松得多,便不再跟鲁锦罗嗦,扛起箱子便下楼了。胡克的背影里,段依凌又想到钟一鸣。这个男生总在不经意间,唤起她对钟一鸣的思念。
她来法国的时候,钟一鸣也是这样扛着她的箱子,走下楼梯。
钟一鸣酷爱足球,常年在阳光下晒着,皮肤偏黑,肌肉结实但不夸张,背影与胡克极为相似。但若论品性,凭胡克这般贫嘴和痞气,便比钟一鸣差远了去了。
段依凌轻叹了口气,亲爱的人不在身边,她除了思念,无能为力。
两辆车停在楼下。一辆黑色雪铁龙,一辆白色宝马。
风大,细小的雨丝斜着飞满整片天空,一黑一白的车身上,响起轻柔的落雨声,雨丝拧成一缕一缕,弯弯曲曲的滑落。
胡克打开黑色雪铁龙的后备盖,将行李箱平放进去。鲁锦和陈戈紧跟其后,段依凌挎着一个小背包,空着手走在最后。
陈戈的小卷被雨水拉直,脚上LV的鞋子一脚便踏进水洼里。
他一直没有讲话。这样的男生通常都不爱讲话。他们多半生活在不寻常的家庭里,过着非于常人的优越生活,他们的世界很大,他们的朋友很少。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7 09:10:04 +0800 CST  

胡克很绅士地打开车门,冲段依凌一笑。他的笑总让段依凌浑身发毛,不知道又暗藏着何种机关。
段依凌等待着他发难,但胡克一直没开口。
鲁锦闪进了那一辆宝马。
段依凌侧身看向另一辆车时,忽然瞥见胡克的发梢全被雨水打湿,一颗水珠渗入发际,顺着前额缓缓流下。
段依凌从外衣口袋里掏出一包餐巾纸,抽了一片,递过去。“谢谢你了。”段依凌怀着十二万分的真诚,向胡克致以谢意。
“哎哟,就等着你这句话了。”
段依凌便知道胡克的两片嘴,又开始“犯病”了。
“你们干嘛要搬家?”段依凌一直在猜测这个问题,后悔上次忘了问。
“是陈戈的意思。他觉得房子太小,想换个大点的。我也觉得换换环境也不错。”
“明白了。有钱人。”
车子在雨中的街道上缓缓行走,窗外有三三两两行走的路人,不同颜色的咖啡厅,酒吧,黄色招牌的邮局,绿的,红的,蓝的银行,平的尖的屋顶,镂着铁花的门牌,慢慢地在雨帘里游走,街道上很干净,水流无声。除了雨刮在一趟趟梳理着堆积在车窗上的雨水。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7 14:08:03 +0800 CST  

下午四点不到,便有商店在关门打烊,法国人很懂得爱惜自己,该休息的时间,他们拒绝多工作一分钟。
巴黎就在眼前万千变幻着,却安静得出奇,眼前是雨,前方还是雨,一如她经年不变的街道和建筑。
雨丝洗掉了城市的喧嚣和人们心里的尘埃,每个人都愿意静处片刻,望入城市或天空深处,感恩上苍赐予的太平人间。
包括胡克。
他也在清亮的世界面前,沉寂下来。
他的发很快便被体热温干,黑黑的,短而发亮,被雨丝弄乱的发型,现在自然地伸展成原来的形状,富有张力的分向两边。
他的眸子深邃有神,从里面走出来的光应该是笔直而有洞穿力的。细小的绒毛薄薄一层扑在面颊和笔挺的鼻峰,让片刻冷峻的脸,蒙上一层轻纱的温柔。
段依凌觉得不可思议,那样一个痞子,一瞬间成了坚强,智慧,温柔的完美男子,形象便对比得愈发高大。她静悄悄地呼吸,唯恐扰了这美景,她愿意享受一个完美男子从邻座边传来的气息。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7 15:45:31 +0800 CST  

插播一首:

《云塔》
悠悠白云走又留,卷漫天蓝意羞羞。
姣龙尘破来聚首,一枝摆到天外头。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8 06:17:04 +0800 CST  

11.卖艺五人组
也许是因为房子这等大事已经解决,生活暂时可以松一口气,对巴黎的好奇感也渐渐褪却,段依凌突然感到了忙碌后的空虚。
对钟一鸣的思念也便深刻起来。
别人的中国卡是一次一张地买,段依凌是一次十张地买。无论是中法人民文化交流的大事,还是家常小菜的做法,只要线路一通,电话的两头,便象装在玻璃器皿里的沙漏,可以无穷无尽地颠过来倒过去,周而复始地重复着内容,只有两个为爱情发烧的傻瓜,才津津有味地数着每粒沙的不同。
这天周末,段依凌和鲁锦约了胡克、陈戈和林芳圆,去一家熟悉的中餐馆吃饭,算是对他们表示感谢。
巴黎路面交通拥挤,地下交通却是四通八达。胡克和陈戈平时也甚少开车,地铁能迅速便捷地带他们到巴黎的任何角落。
他们约好在某个地铁口碰面。
在地铁走道里,段依凌和鲁锦又遇上了那个拉二胡的女生。搬家后,好多天未乘坐这条线路,女生还是一如继往地坐在老地方,冷冷清清地拉着她的琴。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8 12:37:45 +0800 CST  

段依凌和鲁锦停下了。他们象老朋友一样,静静地用微笑问候。
胡克和陈戈随后也到了,站在他们旁边。
“小姐的琴拉得真不赖,有如天籁之音啊!”
一曲刚完,胡克迫不急待地将巴掌鼓得生响,拉出一条缝的眼睛,凑了过去。
大凡他遇见稍有姿色的女子,眼睛就象高倍光圈的凸透镜,喀嚓一声之间便找准焦点。
“浅薄!”段依凌想不出更好的词来形容他。
“小姐打哪来?”胡克蹲下来,仰望着女生躲在长发后面的脸。
女生没理会。
“小姐是中国人吗?”
女生没理会。
“小姐您耳朵没有失聪吧?”
“胡克,你有完没完?”段依凌不想让胡克一并损了她的形象,便走过去拽他起来。
女生白了胡克一眼,还是没说话。
“听的见就好。”胡克挣开段依凌的手,冲她“嘘”了一声。
胡克见女生正收拾行头,准备起身,忙拉住女生手中的二胡。
“小姐且慢。那,听我说,象你这样表演是行不通的,哪有不吭一声,坐在角落里自娱自乐的?”
听了这话,段依凌便没再拦他,胡克说出了她心里的话。
“要不,你示范示范。”段依凌从侧面拍了拍胡克的手臂,挑衅地看着他。
“这有何难?示范就示范。”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8 15:39:58 +0800 CST  

胡克转身冲段依凌扬了扬眉毛,拿起二胡女孩前面的麦克风,对着来来往往的路人,清了清嗓子。
他还真来劲了。
“Bonjour, Mesdames et Messieurs, je m'appelle Huke, je viens de Chine. moi, et mes amis, nous allons vous présenter des spectacles vivants et manifiques! ”(先生女士们,大家好,我叫胡克,来自中国。接下来,我,和我的朋友们将为大家带来一场精彩的表演)
胡克说罢抱拳四下作揖。
胡克法语讲得十分流利,段依凌听的懂大概意思。
招唤之下,路人渐渐聚多。胡克继续。
“Bon! D'abord, Je vous chante une chanson ‘Fairy Tale’, elle est adapté d'une chanson chinoise”(好啦,首先呢,我给大家唱一首歌曲“传奇”,它改编自一首中文歌曲)
胡克耸了耸肩,双手一摊,“Mais desolé, elle est en anglais.”(但是对不起,是首英文歌)
四周顿时响起一阵哄笑。
胡克敛起坏笑,一本正经地唱起来。
段依凌不得不承认,胡克款款深情地唱歌的样子,真的很迷人,而且,唱的真是相当不错啊!
一首唱毕,人群中的掌声哗哗地响起来,有几个围观的路人喊着“encore”、“encore”(再来一个、再来一个)。不一会工夫,小盒里便铺了厚厚一层硬币。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8 15:47:15 +0800 CST  

段依凌正自顾着开心,冷不丁被胡克揪到场子中,舒展的心情顿时缩成一团。
接下来,胡克又演唱了一首法文版的《匆匆那年》,“au bout de mes rêves”,这次,他没让任何一个人闲着,在手机上翻找出歌词,邀请陈戈、鲁锦一起来演唱,而不由分说地指派段依凌伴舞,二胡女孩伴奏。
胡克边说边一一介绍,顺势就把几位都拉到“舞台”中央。他可不是盏省油的灯,今天不管是出丑还是出彩了,人人都有份,好歹对外的宣传口径便一致了。
大家都没料到胡克来这一招,每张脸的表情忽然便由欢快变为尴尬,一双双眉头都拧到一块,就差打个结。
没等大伙入戏,胡克便拉开了嗓门。“Dans ma vie j’ai voulu tant voir, tant donner, tant faire,et croire au lendemain……”(我想要看遍人生风景,付出所有,尝试一切,继续相信未来……)
陈戈的双手插在肥大的裤子口袋里,表情变化比较平淡,他算是对胡克了解最多的一位,对胡克的招式有承受和招架之力。
鲁锦便有点吃不消,他平时便斯斯文文,规规矩矩,虽然思想敏锐,擅长捕捉人物心理活动,但胡克的行为走向,已经超出他能琢磨的范围之外。
胡克不停地煽动着双手,做着起唱的姿势,陈戈便跟着哼哼上了,鲁锦虽觉尴尬,但气氛使然,他不得不张嘴接上。
段依凌根本不懂舞蹈,只是凭着儿时的记忆,张牙舞爪地蹦开了。她倒是天真得要命,这一伸展,便顾不上那张皮在脸上挂得住挂不住。
女生的二胡也拉响了。
这场弱智儿童的集体演出便闹得风生水起,最终赚了个盆满钵满。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9 14:41:50 +0800 CST  

闹腾够了。看看时间不早,段依凌的手机上显示8个未接来电,想是林芳圆早等急了。一行人这才收拾好行当,邀上拉琴的女生,一起奔餐馆而去。
席间得知女生名叫石改朝,因为要交音乐学院高昂的学费,不得不利用业余,做多份工作以挣够学费。
大家都沉默了。
唯有胡克,一幅惜香怜玉的表情,装作一本正经的模样,“没关系,有咱们这帮朋友,以后天天帮你捧场去。对不对?对不对?”他一边说着,一边将脸转向段依凌,鲁锦,陈戈,一一征询大家的意思。
鲁锦低下头,陈戈不作声,段依凌将扔过来的皮球又踢了回去,“我看有你一个人当护花使者就足够了,还省得我们抢了你的风头。”
石改朝这时端起酒杯,一一向大家致谢,“今天很高兴结识各位,萍水相逢,大家这样的帮我,我真的很感激,更无从表达。今天大家都辛苦了,也挣了不少,这顿饭就我来请大家吧。”
“别,别,别。”几个人不约而同的伸出了手。
“今天说好了是我和鲁锦请大家的。你今天是提早收工来捧我们的场,没担误你正事就好。”
最终,谁也没让石改朝买成单。
在地铁口一一作别,再次谢过大家,石改朝脸上挂满难得一见的笑容,朝家的方向走去。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29 16:35:57 +0800 CST  
@shitoubaoguo 2016-10-30 07:51:28
博客更到14了,这里才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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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可以去天涯博客阅读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0-30 09:17:33 +0800 CST  

12.亲爱的怎么不在身边
鲁锦习惯把生活规划得井井有条,每天早上七点准时起床,背单词。八点在厨房做早点,烤面包,三明治,或者蒸鸡蛋。一式两份,一份留给段依凌。
做早点的间隙刷牙淋浴。
八点四十出门去实习单位。
下班后给段依凌一个电话,询问她晚餐如何计划,会顺便在超市捎回来一些蔬菜水果肉食之类。多半时候都是鲁锦下厨,他觉得段依凌做的饭菜难以下咽。
周末他会背上行囊,跟一帮朋友去郊外远足。他有一部非常专业的相机,宝贝似的,放在书柜的最上层。
他喜欢亲近自然,喜欢大自然的一切动植物。正因如此,家里很快便绿草如茵,繁花似锦。没几日工夫,还从回国的朋友手里,接过一只毛发黑亮,体型巨大的牧羊犬。
他的生活是明亮而有序的。象他爱喝的绿茶,清淡透明,让人神清气爽。
段依凌的语言课安排在下午,因此生活极其没有规律,她在晚上任意钟点睡觉,次日上午任意钟点起床。有兴致时,饱食一顿,懒了,便抓点面包什么的凑合一下。
她会忘了锅里正煮着的面条,直到水烧干,散发出焦烂的糊气和满屋烟幕。她炒出的一盘土豆丝,有的细如葱根,有的粗如指根。经她手包出来的饺子,打捞上岸后全呲牙咧嘴。她做出的饭菜,常常是那只叫“豆豆”的狗也不吃。
她喜欢听音乐,上网,喝咖啡,看电影,发呆。
她的生活是随意而凌乱的,象她手里七彩M糖,挑出哪颗算哪颗。
段依凌觉得日子舒服得跟国内上大学没多少异样,除了钟一鸣不在身边。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1-02 19:28:03 +0800 CST  

虽然有微信,有QQ,但依然难得在网络上遇到钟一鸣。每天段依凌下课回到家,已经是巴黎时间17:30,而北京时间是凌晨半点,此时的钟一鸣已经在梦中。
每每此时,段依凌便掉入一阵深深的无奈,便深深地懂得了什么叫“远在天涯”。不仅空间遥不可及,连时间上都是断层的,这头的白天连接不通另一头的黑夜。
那些日子里,一首“亲爱的怎么不在身边”,便成了段依凌每晚必温的功课,清丽婉转、带着淡淡忧伤的曲子,在一个又一个孤独的夜里,在她心灵深处低唱。
逢周末,鲁锦外出徒步旅行,段依凌更是无法呆在寂寞的小屋里,她更不愿意随鲁锦外出,他参加的那种留学生组织的徒步旅行,运动强度较高,一天内持续徒步30公里,段依凌认为那根本算不得旅游,完全就跟大学军训时拉练一般,她才不愿意遭那份罪。
她喜欢邀上石改朝,如果她有空的话,到有阳光的巴黎街头溜溜,逛逛香水店,买点漂亮的时装、饰品之类,装饰着自己无人怜惜的青春娇艳。
她急不可待地想回到钟一鸣身边,想真真实实地握着钟一鸣的手,看着钟一鸣的眼睛,告诉他她在巴黎经历的一切,告诉他她有多么地想他。
段依凌的脑子里便有了些奇奇怪怪的幻想:
比如有一天能生出一对翅膀;
比如打开视频,人可以从屏幕上走出来;
比如钟一鸣忽然长成巨人,一步便从国内跨到巴黎;
再比如对着钟一鸣的照片吹口气,便克隆一个出来。

楼主 丫七  发布于 2016-11-02 20:22:04 +0800 CST  

楼主:丫七

字数:24586

发表时间:2016-10-15 11:11: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11-03 18:09:28 +0800 CST

评论数:195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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