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系列第二部之偷窥:我的法院生活写真

123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5 18:22:55 +0800 CST  
作者:zhangj121 回复日期:2007-2-5 18:00:33
饭在17:20就吃完了,正等着你更新呢。。。。。。

不是催你,兔兔别急啊。慢慢吃,吃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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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已饭毕,可以继续了…………………………………………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5 18:45:12 +0800 CST  
作者:胖肥 回复日期:2007-2-5 18:29:13
支持兔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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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偶决定给你留个特宽特大的沙发,再胖也坐的下……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5 19:29:24 +0800 CST  
哈哈…………………………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5 20:16:50 +0800 CST  
165、





看小武的判决主文,其实特别的简单:没有子女,只有离婚和财产的内容,我知道了被告的名字叫周军磊,而且他居然完全同意离婚,只是对财产双方有点争执。

他们的财产对于我来说就比较的壮观,至少是我好几辈子也赚不来的:周军磊的婚前财产就有房子一幢,小武也有房屋一幢,其余的财产倒还没什么。婚后的共同财产就多了,有楼房两处,价值80万;门市房两处,价值100万;轿车两辆,一辆千里马,一辆奇瑞东方之子;至于其它的小财产就更多了,清单也列了足足有一页。只是奇怪,这么多的财产,居然没有现金和存款,这是很不正常的。小件的不算,分到小武名下的共同财产就有房屋一幢,门市房一个,千里马轿车一辆……看来她申请执行的就是这些财产。

周军磊对财产没有什么争议,只是提出来还有债务80万,却又没有明说这80万的用途,也没有提供证据,小武也未承认,所以判决书最后没有认定这80万的债务。

现在看小武所询问的事情,我已经周军磊说的肯定是真的,借款是有,但是他们究竟用来做什么了却说不清楚。而且小武现在又吞吞吐吐的,我想肯定是不方便说出这钱的用途。

应当说八十万不是一个小数目,应当很容易就说的清楚,而且小武说的是借了60万,周军磊则说是80万,这肯定是有什么问题在里面。

我说下武你如果方便的话你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对我们说清楚,如果不方便的话就不需要说了。我想来想去还是称呼她为小武,尽管我特别的想称呼她武儿,但是这已经不是以前了。

小武又犹豫了一下,终于说了出来:当时借这个钱是为了给他弟弟买命,送礼花的。当时我俩手里没有现金,钱全压在房子上,所以从我爸爸那里拿了现金二十万,而且我当时以为就二十万就够了,他也说够了,后来他说他先从公司里挪二十万还给我爸爸,而且后来也还了,但是这次他才说送礼其实总共送了80万,我俩就是为了这个才吵起来的,我说他根本就不信任我,连我都提防,他现在说要卖房子还借款,而且居然经常有人跑上门来催债,就为了这个才离婚的。其实,他打我还是次要的,我都被他打习惯了。

买命送礼?我说怎么买命?我和妖妖都有点不可想象,我说小武你在编故事吧?还是怎么回事?

小武又犹豫了一下,才说到:“是真的,前两年他弟弟进去了,是强奸,都传说要判死罪,后来他找他公司的老总帮忙,找到他老总的弟弟,送了礼,原来说是二十万就可以了,我想怎么样也要把他弟弟的命保下来,而且二十万我们还承受的起,就没指望他弟弟能还的,可是我没想到,最后居然花了八十万。而且,我没有想到,他居然象防贼似的防着我,根本不跟我说实话,所以我才要离婚!”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5 20:48:54 +0800 CST  
今天彻底颓废了……


明天有事情哈……

今晚就不熬夜了,明天中午回来继续……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5 21:15:54 +0800 CST  
123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5 21:28:56 +0800 CST  
123

刚散步回来

睡觉………………………………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5 22:07:58 +0800 CST  
顺利归来……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6 10:15:37 +0800 CST  
其实昨天开始心情非常的不好,所以比较疯狂了一天,发泄一下……

今天的心情趋于平静,感悟很多,所以想先把感受写出来,想来想去还是写在《 强奸与轮奸的区别(我的青青毓菁华心得小集) 》那里吧……

再在这里加上一个主人公就显得太多了哈……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6 10:29:31 +0800 CST  
作者:晒太阳的猫M 回复日期:2007-2-6 10:24:47

呵呵,今天心情不错吧:)多写一些以飨读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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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一会儿就开始继续哈……

多谢关心……正在酝酿情绪中……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6 10:49:12 +0800 CST  
作者:玫瑰像蔷薇 回复日期:2007-2-5 21:19:33


可恶

小沙发也被你自己拿下了


JJ生气了




作者:2006一笑而过 回复日期:2007-2-5 21:27:25
两天没有上网,一口气看到现在

多么好的院长啊!小说中的人物,看来今生无缘了。。。。。。

现在就算转业的院长也没有为兄弟两肋插刀的火暴脾气了,一个比猴子还精


作者:帅帅的流氓兔 回复日期:2007-2-5 21:28:56
123


作者:卫东红霞 回复日期:2007-2-5 21:54:20
横岭侧峰,高低不同;文有百道,各具笔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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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看望好友专用2007\02\05

忘了给你回话了/


作者:晒太阳的猫M 回复日期:2007-2-5 21:56:58

晚上来看望..

祝兔兄明天一切顺利!




作者:坐舟钓鱼 回复日期:2007-2-5 23:23:33
一天没来居然分页了,呵呵~

恭喜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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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心情不是很好所以没和朋友们招呼,对不起了……

本来是昨天要写点东西来分页的,今天努力的补上……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6 12:12:58 +0800 CST  
166、






小武一说到送礼的缘由,我就无语,对于刑事案件这一块儿,我从来没有过实际的接触,虽然我在参加司法考试的时候,刑法那一卷是得分最高的,但是那也不过是理论而已,关于实践,从来没有过机会。但是她居然说为了一条命而送出去了80万现金,那么肯定是与我们法院的有关系,而且,妖妖还在面前,这肯定是他们威海地区的事情,虽然我很想知道内情,但是当着妖妖的面,我问不出来,怕妖妖知晓了她的哪个同事参与了进来而尴尬。所以,反倒是我开始沉默和不语。我不问,妖妖自然更不能问,于是场面就又冷清了下来。

为了不冷场,我转移了话题:“妖妖,这个正好在你手里,你看看,都分的很清楚,也没有什么没执行能力无法执行什么的,你看看,还用几天的时间就又了结了!”

妖妖还没有说什么,小武已经开了口:“他说要把房子卖掉还债,所以说我根本就得不到房子!我想你们去也肯定会非常麻烦的,他说他把房子卖给谁了,也不知道是真的是假的,多亏我起诉前我爸爸问了个律师朋友先把房子给查封了,不然他后来就过户过出去了,我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对小武这种看中金钱的行为非常的反感,所以我就再没接着说话,突然对她以前的那清纯特别的怀念,或许,她再也不会有那么浪漫吧?她的心灵,也永远不会那么纯洁了!

她已经泯然众人矣,我甚至觉得,她和那些在办公室围在我身边的当事人没什么两样!

但是既然来咨询我,我还是要耐着性子问清楚的,尤其,再怎么说,她终归和我青梅竹马过,不然,我肯定是这么样来打发她:“这种问题,我们法官是不好给你随意的作出回答的,你应当去咨询律师,他们才是你应当去咨询的对象!”

其实这也是我坚持的一个观点,法官不应当对没有作出判决的事情随意的来评判,随意的对当事人作出答复,我认为这是法官应当回避的一个问题。我经常看到某某法官在报纸或者电视上夸夸其谈:这个这个案子应当这么判。我经常的想,这个这个案子你审理过?你知道它的客观事实?你就说该这么这么判?

我的理解:法官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对其它法官的判决指手划脚,试图或者意图以自己的身份或者地位来影响其他法官的判决,否则,怎么叫独立审判?

所以,对于来咨询我的案子,我一般都推了出去,但是也有例外,比如自己的亲戚和朋友、同学什么的,一律都推出去也显得不尽人情,但是即使这样我也从来不把话说死,而是帮他们把尽可能的后果全分析到,只是告诉他们法律的规定和证据的收集,而决不主观的听他的一面之词就断然的作出结论。我坚持这也是一名法官所应当坚持的原则!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6 12:28:40 +0800 CST  
167、



小武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6 13:30:02 +0800 CST  
作者:别把伤痕当酒窝 回复日期:2007-2-6 12:31:34
沙发支持


作者:zhangj121 回复日期:2007-2-6 12:33:12
刚说就有更新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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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过年了,可是自己明年的工作还没着落,所以正在苦闷中……
昨天接到广东一家要我去面试,可以年前怎么去呢?


郁闷中……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6 14:42:34 +0800 CST  
123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6 15:53:01 +0800 CST  
作者:玫瑰像蔷薇 回复日期:2007-2-6 13:36:42

帅兔兔在午休吗?一会再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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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那里也犯这毛病,需要回复后才显示更新的,我还以为是我自己的电脑的问题……

原来不是哈……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6 15:55:28 +0800 CST  
作者:别把伤痕当酒窝 回复日期:2007-2-6 12:31:34
沙发支持


作者:zhangj121 回复日期:2007-2-6 12:33:12
刚说就有更新了。。。。。。。。。。。呵,呵

作者:阿廖 回复日期:2007-2-6 13:43:18
先来访帅兔。


作者:晒太阳的猫M 回复日期:2007-2-6 14:01:44

等看更新。

作者:江湖闲乐生 回复日期:2007-2-6 14:59:31
楼主做过法官么


作者:胖肥 回复日期:2007-2-6 15:00:33

胖肥再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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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好朋友们……

偶在法院十年哈,正在构思中的《十年》系列中的我就是比较真实的我在法院的十年的经历,第一部的名字叫《裸奔》,其实比这个动笔动的还早,但是因为同时写俩比较容易混,所以先把那个给放下了,而且最主要是我那个的开头和序什么的全在内网上的一个论坛里,但是那论坛瘫痪了一直也没恢复所以没转过来……

我对我当时的那个序特别的喜欢,觉得是非常的真实,所以一直希望能够转过来……后来写了好几次都不满意……一直在想那一个!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6 16:44:20 +0800 CST  
作者:玫瑰像蔷薇 回复日期:2007-2-6 16:31:07


呵呵 不是帅兔兔的电脑传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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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吧哈……

哪里给俺的工资高俺去哪里……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6 17:48:48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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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2-06 18:43:33 +0800 CST  

楼主:帅帅的流氓兔

字数:669020

发表时间:2007-01-08 19:54: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10-05 17:12:44 +0800 CST

评论数:4670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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