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对诡辩的看法

最近和一位吧友探讨诡辩,对于诡辩,我大致在某些帖子中表述过很多观点,但很多沉了之后连我自己都忘记当时说的是什么?所以,为避免日后忘记,我就自立一帖进行总结。
对于诡辩的分流和介绍,贴吧已有上代元老给出一个非常系统的解释了,今天我只是谈下我对其理解和用法。
说实话,某一些词语,譬如【真理】、【存在】、【正义】以及今天提及的【诡辩】,其真正的含义其实无人知道,人类创造这些词语是一回事,但是对这个词语的理解多少,完全是另外一回事。甚至可能完全不挨着的事情,当谁掌握【话语权】后,都可以强赛到这些词语中。德国当年的一位“伟人”也曾经说过,假话说一万遍就是真话。
而正是因为这一种情况的出现,诡辩则应运而生。
我对诡辩的理解是,由一些我们普遍认可的事实出发,通过严密的推理,最终推理出一个与刚刚的事实,或者说与某些约定俗成的常识完全相反的结论。
而诡辩产生的条件,正如我上述所述,某些底层的词汇,由于人类的认知并不能达成共识,所以这些底层词语在辨析中,就会产生一些是是而非的变化,而辩手正是利用一些方法,将这些原本就是两个没有确定词义的词语进行【偷换】,但必须保证逻辑是完整的,而几经偷换,就会把一些词语的意思彻底推翻。
故而,诡辩产生的前提2点:
1、底层无确定含义的词语
2、完善的逻辑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4-12-24 17:23:00 +0800 CST  
所以,诡辩就特别适合应用于辩论中的反驳中。当然,对方绝非坐等你偷换概念,而往往诡辩就会演变为字词的定义战,而一旦到了这个环节,其实对双方选手的水平要求就已经达到一个极高的境界,说白了依旧拼的实力。或者说,如果水平不足,再好的方法也是毫无意义的。
但是,这里我必须着重谈下诡辩的风险。
以我个人感想来说,诡辩的最大的风险是,在不断的偷换概念中迷失,也就是说,当你利用诡辩进行辩论后,尤其是水平相仿选手的辩论,你将会丧失对比赛发展方向的把握权。因为本身诡辩就是在非常晦涩的底层词语进行逻辑跳跃,单纯此一点就足以耗费大量脑细胞,再带入一个【受迫性竞技】中,其难度可想而知。所以我十分钦佩,胆敢在辩论中使用诡辩的人。(pS,刨除某些现场突发灵感外,我一般善于在立论中采取诡辩,在辩论中对诡辩的内容予以展开和解读,但我个人成长来说,这种临场突发灵感的几率是伴随辩论水平成长而增长,因为太多辩论中期的内容和我抛出的质疑和解释是我之前根本不曾预期的,甚至结束后还反思,当时居然能这么想)当然,假如你成功在短时间内弄出一个差不多的诡辩,那么这个包袱就推给对方了。
/不过,某一类人我是亲眼所见,当诡辩的运用达到某种登峰造极的情况下,和其辩论,他甩出去的每一句话都是攻守兼备的诡辩,和他辩论几句话后,很容易走到本方观点的对立面上。//
继续说,可以说能够主导比赛的节奏,把握比赛发展的主动权的能力,本身就是辩论中致胜的决定性因素,而一旦将这个决定性因素至于一个不稳定因素下,这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当然,利用诡辩打败对手产生的自豪感是正规方式所不能比拟的,故而这种欲望驱使着我很乐意冒着个风险,而体验命悬一线这种感觉本身也是每一个辩手追求的终极快感。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4-12-24 17:24:00 +0800 CST  
最后,我再回答一个【诡辩】和【真理】逻辑关系的问题。
很多人鄙视诡辩的原因在于,他认为诡辩是歪曲事实、背离真理的一种方式,这一点我要说,真正的事实且不说现实中谁能搞清楚,辩论场上的选手能完全理解吗?虽然谁都自称自己的观点就是事实,但毕竟事实上谁都不可能占领真正的事实,否则,一场比赛我因为实力弱于你,我站在正方输了,难道换到反方实力不济的我就会赢吗?那么,事实难道扭曲了?
非也,不是事实出什么错误,是我们对事实的认知和理解出现高低,同样一个客观事实,我站在正方认识的比你深,我就能胜利,而我占到反方,还是我认识的深,所以我依旧能赢。所以,诡辩的方式只是偷换的我们对事实的认知和理解,与真正的事实并不关心。
而真理也是如此,谁能说自己主张的就是真理?谁又敢保证真理碰巧站在自己这一方呢?亚里斯多德两个小球理论,统治了西方真理几千年,伽利略用一个简单的诡辩就推翻了。能说诡辩就是否定真理吗?或者说即便伽利略胜利了,那也不代表伽利略代表的就是真理,所以作为一个辩手来说,我很少把真理挂在嘴上,因为真理是什么玩意,与我辩论的东西并没有什么关系。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4-12-24 17:24:00 +0800 CST  
由于这是昨天出门前写得,比较仓促,还没有写完。再继续补充一下,顺便问候各位,平安夜过得可好。
其实诡辩说白了无非就是【偷换概念】,但的确略有不同。
至于为什么很多人否定诡辩,原因在于应用诡辩的水平很低。之前可能我这么说过;“完善的诡辩本身就是一套理论”。或者说,能被拆穿的诡辩即不算是诡辩,只能说是错误,只能算是偷换概念。
所以说,如果将概念偷换得天衣无缝,那就自然不属于偷换概念。在辩论中来说,如果你能当我面偷换概念,并且让我还无法明确找到偷换的地方和偷换的逻辑漏洞,那在这一刻,这一次辩论中,则不属于诡辩。
所以,诡辩这个概念本身就是非常有趣,故而我在最开始就是说,诡辩这种概念是很难有一个确切的定义的,当然,这并不代表我们能不能对其理解,反倒恰恰因为其没有准确、公认的概念,我们才能对其进行更加精确的理解和规划其范围。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4-12-25 09:27:00 +0800 CST  
这里又说到某些词语,涉及到定义的问题。
很多辩手在辩论之前的经验是,对涉及的概念先查字典,然后以此进行理解,假如辩论中谁再质疑,就以此反驳,或者说干脆以此否定定义战。
我对此的看法倒是没什么问题,只是不能一概而论,很多概念,比如上述提到的【真理】这样的概念,就算你去查字典,也不可能查出什么确切的解释,无非是一个描述性的定义,用其他一些底层概念去解释这个概念。这样的解释其实根本算不上什么解释。所以查了也是白查。
所以,对于词典都无能为力的概念的时候该怎么办呢?
答案是没有什么办法的,只能靠平时的积累和思考,对其赋予自己的理解,说白了就是上面所述的,对概念的理解深度,或者说辩论的主旨本身就是比较双方谁对概念理解的更为深刻。
那么在这个节骨眼上,我甚至很难分清,诡辩还是所谓的【正辩】,因为在原本溯源的时候,本身就是正反的源头,所以也真的很难用【是非】这样的二元关系划分辩论的方法。原因我上面也提到了,某个底层词语的【绝对真实】概念是谁都不得而知的,这就等于不存在一个【客观真实】的起点,所以理论上来说,双方都是一个雾里看花,而辩论的过程都是建立在逻辑的推理上,谁也不能说自己的方法论就能代表世间真理的规则推演,那么谁能说这是诡辩呢?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4-12-25 09:45:00 +0800 CST  
我再说一下,为什么诡辩被让人厌恶。
结合我上述所述,我对于诡辩的评价标准就是,被拆穿的诡辩则【达不到】诡辩的标准,即是不属于诡辩,而不被拆穿的诡辩由于【超越】了诡辩上线成为某种“定理”,也不称之为诡辩。
说实话,我自己在对这个观点的定义上都是极其矛盾的,总之,用人类语言似乎不太好描述,应该说,诡辩是介乎于一种是是而非的存在,或者说这种存在在于你处于什么样的观测角度。
假如,我是一名评委,那么正方使用“诡辩”,反方没有成功拆穿,但是我却发现了其中出现一些问题,那么我称之为诡辩的胜利。
假如,我是一名辩手,如果对方使用了“诡辩”,那么也会出现2种情况:
1、我没有发现,那么该诡辩对于我来说,从未被感知,那么以我的标准判定,诡辩并未出现。
2、我成功的拆穿了对方的诡辩,那么这个诡辩对于我无效,无非是对方犯了一个偷换概念的错误。
所以,以此来说,诡辩的定义也并非是一个矛盾体,毕竟我不能同时兼任辩手和裁判,所以当处于不同的环节,我对于诡辩的判定也是不同的,其结果也是不同的。
那么,在比较完整的说明了诡辩的判定标准后,再来回答最后这一个问题。
正因为如此,大多数辩手尤其是网上的辩手,很容易搞不清自己的位置,经常以裁判的身份和标准来辩论,所以一旦对方抛出一个荒谬的推理,总会以一个裁判的身份,以【辩论的形式】来否定对方辩论的内容,这一点来说实在是不应该。
另外,诡辩的唾弃主要也是在于使用者的水平普遍很低,或者说大多数人根本达不到诡辩的程度就滥用诡辩,结果就经常出现我假设的辩手的第二种情况,导致诡辩频发被判定为偷换概念,最终直接影响整个辩论范围内对诡辩的否定。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4-12-25 18:31:00 +0800 CST  
其中再补充一句,由于低水平的诡辩被滥用,出现我所述辩手第二种情况,导致诡辩被普遍判定为偷换概念而遭到否定。
而另外一大部分的【成功】的诡辩,则由于另一方压根就没有发现,甚至连评委都没有发现,则压根没有被感知,所以我们直接忽略其存在。
所以,综合2者所述,诡辩才导致今天一个被否定的地位。
当然,如果诡辩运用到惟妙惟肖不被察觉,那自然也否定了诡辩存在的过程本身。所以诡辩的诞生和出现都是非常微妙和若隐若现的。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4-12-25 18:36:00 +0800 CST  
最后,我再举一个经典的诡辩作为例子结尾。
【飞矢不动】
芝诺问他的学生:“一支射出的箭是动的还是不动的?”“那还用说,当然是动的。”“确实是这样,在每个人的眼里它都是动的。可是,这支箭在每一个瞬间里都有它的位置吗?”“有的,老师。”“在这一瞬间里,它占据的空间和它的体积一样吗?”“有确定的位置,又占据着和自身体积一样大小的空间。”“那么,在这一瞬间里,这支箭是动的,还是不动的?”“不动的,老师”“这一瞬间是不动的,那么其他瞬间呢?”“也是不动的,老师”“所以,射出去的箭是不动的?”
假如抛出这个诡辩的不是芝诺,是我,试问谁有兴趣来挑战和拆穿这个诡辩呢?
当然,至今为止,这个诡辩似乎依旧无人拆穿,反倒辩着辩着成为了【真理】。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4-12-25 18:44:00 +0800 CST  
@中华辩论
果然还是各位吧友对实际的东西比较有兴趣。
飞矢不动所谓被破解,其实无非是依据【否定时间的连续性,或者说时间的不可细分】这一基础标准。
但实际上,这一点如同我上述所述,并不算一个破解,因为无非是用一些更晦涩的词语去解释一个底层的词语。因为时间的不可细分这一点上,并未有合理的解释和论证,理论上来说,只是用一些建立在假设的推理来否定另一个推理。
原因就在于,飞矢不动在对【时间】这样一个底层词语进行偷换概念的时候,我们很难用一个绝对性的标准去清楚的否定其跳跃的轨迹,说白了,一道题,如果大家都没有正确答案的时候,你起码不能说任何人算错了。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4-12-26 13:55:00 +0800 CST  
@Delivery_nice
这样说吧,在四维坐标系中,所谓的瞬间就是一个点,他反应的是这个物体所处的时间和位置,但如果时间坐标是个范围而不是个固定的值,他就是条线,你不能说固定值时是点,范围值时也应该是点,这是没有依据的推断
呵呵,按照我们对数学坐标系的定义,以及平面几何的普遍前提:
点没有大小,线没有粗细。他仅仅是一个抽象的一点,如果你说他反应这个位置,那岂不是点有了大小和粗细了?那岂不是与坐标系的建立原则相悖了?所以你既然是按照坐标系的标准带入坐标系进行研究,那你怎么能否定坐标系的基本前提呢?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4-12-26 14:00:00 +0800 CST  
@JanQQu
可是很多感觉,到最后就变成真理,就好像我们今天存在的状态,也许下一秒可能出现无数个存在,而这个无数个存在分属于其时间发展的趋势之中,只是我们不断的在不同维度的空间中穿梭,以人类的观测水平无法细腻的捕捉这种穿梭的动作和评价人类感官空间之外的状态变化。
而时间的变化的量度是光,我们感受飞矢在动,原因是飞矢对时刻的投射被我们的感官所长时间不留意的捕捉,进而在我们意识层面泛起了一层涟漪,我们称之为运动,假如你具备捕捉光的能力和速度,那么就等于与时间同步,飞矢自然是静止的,所以某一天,飞矢不动很可能就是真理。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4-12-26 14:08:00 +0800 CST  
你看到马在跑,原因你感知了马跑过程中传递给你的信息量,而这种信息量中,最快最大最直观,显然是光对于眼睛的投射。
但是由于你的眼睛并不具备辨别投射过来信息量的能力,所以感觉是连续。
另外,物体辐射的状态本身就并非连续,那么只要观测水平的标准与时间的流逝速度一致,那么显然你就拥有踏入不同时空的能力,在你眼前展现的将是无数个静止而平行的时刻。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4-12-26 14:33:00 +0800 CST  
这个关于定义的概念,我之前有过论述。
我们解释字词的方式有两种,近义词解释和定性定量描述,你这种解释只能算一个近义词解释,而近义词解释只能适用于【高级词汇】,我们将其分解为几个【低级词语】,以便我们很好的理解其意思。
但是,真理本身就是一个极其【底层】的词语,他本身就是一种无可争议的正确。他的层级远远低于【正确】,或者说我们几乎很难分辨其层次的高低,这个时候你再用正确去解释真理,那就不构成一个解释。
所以,我跟你说,你这不是解释概念,而是复杂其概念。
故而,对于【底层】词语,我们最好不要去用近义词去解释,当然也解释你想解释也解释不了,强行解释就是一个逻辑循环错误,因为你解释的概念本身源于被解释的概念,就好像儿子解释老子一样。
也因此,对于底层概念,我们多用限定范围,描述其作用方式等方法,所以很多人说,【底层词语】的争辩是哲学范畴,而作为一个辩论,尽量避免将战场蔓延到这个领域,除非你确信你有能力驾驭这批无缰的野马。
@盖亚无敌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5-01-04 17:49:00 +0800 CST  
所以这里我想针对你的三楼提个问题,何为真理?是你在一楼说的“普遍认可的事实”吗?还有,你认为诡辩的诡字是褒义贬义?还是中性词?诡辩是否得遵守客观事实真理?若出现违背的情况,还是不是诡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何为真理,我完全不知道,科学属于形而下学,其只能证伪但不能证实。而真理属于形而上学范畴。
2、诡辩是褒义和贬义,要看你的观测角度,这一点我上述已经讲述的比较清楚了。当然,由于其本身就是一个很矛盾的东西,单纯说其褒贬比较困难,也不能因为其可褒可贬,就将其列为中性,这是不科学的。
3、诡辩是否得遵守客观事实真理?我上述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谁知道【真正】的客观事实是什么?那你探讨诡辩是否要遵循客观真理又有何意义?这也恰恰表述了诡辩的操作空间,他就是出现在这些难以或者说不可能确切感知的领域。
4,如果出现违背的情况,还是不是诡辩?如果你是辩手,你发现了并且彻底驳倒并证明了,对方的推理违背了客观事实,那这就不算是诡辩,而只是一个逻辑错误罢了。而你没发现的话,自然也不可能知道出现违背的情况,那你可以压根就意识不到这是个诡辩,而如果谁都没意识到,那压根就是一个普通的正辩。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5-01-04 19:55:00 +0800 CST  
首先,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并不是没有交集。
以我现在的理解,形而上学探究问题主要采取做减法,而形而下学则做加法。即,以物理为例,我们通过不断增进我们的认知,最终来完成对世界的解读,最终达到一个全知全能的境界,也就是所谓成仙成佛。
而形而上学,以佛教为例,他在于将我们自身意识演进到一种空性,返璞归真,最终达到空无一物都不存在的时候,就成为一种【无】的状态,这种无心剑圣的境界,也属于一种得道成佛。所以,二者认知的体系完全不同,但最终结果可能相同。
所以,一般形而上学发展的高峰,往往都是形而下学在一个阶段穷尽人类认知之后,人类开始闲的没事换一条路思索,像爱因斯坦的一生也表现出这样的状况,《统一场论》就是一个全知的理论,但是最终由于一些客观因素不可能得到统一,那么只能转而投向神学求解。
所以,关于认知的概念本身就是两个阶段,一个是有的阶段,一个是无的阶段,那么意识不存在,到底物质有没有,这一点谁能说清楚?意识不存在,却说物质一定有,这并不是您上述所述的唯物主义,而恰恰是主观唯心主义,所以在这些问题上所谓唯物和唯心是相同的。
那么,既然根本问题上二者都是存在联系的,那么还有什么东西不能被诡辩吗?
或者说,从一开始根本不存在诡辩,一切皆为诡辩,因为最原始的根本尚没有定论,就等于没有一个确实的概念为依托,这也就让一切偷换概念得以存在。
或者说白了,字典和词典其实也就是在偷换概念,【绝对准确】的不偷换概念的表达一个事物,这在语言的存在性是不可能的,只能寄语一种精神层面的关怀,即【理解】,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试图以理解的角度探讨问题,那么就能剥离一下词义上的障碍,进行事实上的探讨。
只不过这一点的难道甚高,而且需要双方非常熟悉,历史上出现这样的辩论也只能屈指可数。
@失铯c冷漠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5-09-09 07:42:00 +0800 CST  
诡辩的本质就是偷换概念,偷换概念最大的漏洞,或者说我们否定一个观点是偷换概念的时候,需要明确指出,您将A偷换为B,而实际上AB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
所以,当您看到了将黑的说成白,实际上这已经不属于一个诡辩了,而仅仅是一个偷换概念。
而诡辩的层次有2点:
1、您压根就没发现。
2、您发现但是说不清。


1、如果是第一种,我通过诡辩将A说成B,但可能您完全没有发现,就好像词典不也即是用一个词解释另外一个词吗?您觉得这是偷换概念吗?也许您一辈子都不认为他在诡辩。
2、就算您发现了偷换之间的两个词的不同,但是高深的诡辩者,往往让您一时间,或者说在【诡辩者需要的时间内】,不让您找到拆穿的方式,那么您就算知道他是诡辩,那也是无可奈何啊?
就好像我们经常在辩论结束,回答家里反思的时候,突然拍大腿,哎呦,我刚刚怎么不那么反驳他呢!这么大的漏洞我都不知道,但是这个时候已然毫无意义了。
广义上来说,学术论文也是如此,任何人都不能保证自己的论文是【永恒正确的】,如果放置在一个历史长河中,肯定有各种各样的疏漏和错误,但是仍旧不妨碍论文的发表。以我们本科论文来说,如果您能在论文答辩过程中诡辩到老师,那您这篇论文就是优秀论文,也许可能十年二十年之后,新生突然发现您的问题,那这很正常啊,本来就是不断进步和否定的过程嘛。
@GYCC111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5-09-09 08:16:00 +0800 CST  
这个帖子耗时一年,我在最后做个总结,回答几个问题。
一、什么是诡辩
诡辩就是不被发现偷换概念,不被戳穿的语言漏洞。不被发现的偷换概念,事实上是否偷换了概念,那么只有建立这个不被发现的偷换概念本人知道,所以诡辩在事实层面并不存在,或者说他存在与否取决于诡辩者自己怎么说。
不过有趣的是,一旦诡辩者将是否是诡辩说出来之后,那么这个诡辩的原委就全部展现,最终将成为2个结果。
1、说出之后大家发现,者原本就不是一个诡辩嘛,只是一个正常的逻辑推理。
2、说出自豪大家发现了漏洞,所以诡辩消失了,成为一个错误的偷换概念。
所以,诡辩不具备事实上的形态,只完全存在于诡辩者内心中。或者等同于一切皆为诡辩。


二、如何识别诡辩
由于上述的定义吗,其实识别诡辩依据非常模糊,但诡辩的特点我开篇就谈到了,他由一个普遍的事实为出发点,经过严密的逻辑组织,最终总结出一个与我们普遍认知相悖的结论。
所以,
【起点的普遍性】、【过程的严密性】、【结论的荒谬性】就是判定诡辩存在的形式。但这也仅仅是形式,所以,不符合上述三点的,不属于我探讨下的诡辩,但是符合上述三点的违背真的是诡辩。因为世界上有太多“正确”的结论,完全不符合我们的尝试,但是他们只是一个普通的推理,不属于一个诡辩。
当然,也可以按照我上述的定义,一切结论皆为诡辩。
所以,按照我前面的观点,一个完善的诡辩本身就是一套完整的理论,甚至某些还成为了定理和公理。
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一个核心问题是,现实违背是我们眼前看到的样子,而现实结果也本来就不一定是我吗希望的结果。所以,很多科研工作者最终做出的研究与常识相悖,那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把自己看到的当成事实,把自己的希冀想象赋予实际结果。
类似于当年的任志强一些理论,我们看似歪理,但是却事实上成立应验,因为我们心中不希望这个结果发生罢了。


故而,识别诡辩在我看来,在于2个观察角度。
1、辩手对辩的角度。
这个角度下,其实诡辩如我上述观点,不存在。要么被戳穿成为错误的偷换概念,要么不被发现成为一般的论证。而后者,我再细分下:
(1)、完全意识不到诡辩
这种情况的诡辩是否存在,100%取决于诡辩者自己内心想法,他说有就有,他说没有那谁也不知道,本身就等同一句很正常的论证过程。
(2)、发现不对劲,但说不出诡辩在哪
这种情况辩论中经常出现,几乎是常态,那么这种情况下,既可以说是诡辩,也可以说不是诡辩,因为还是没有证据,不能说单凭一个形式就说对方在诡辩,当然,这种话说了,其实也毫无意义。
因为破解偷换概念,必须明确指出对方将什么偷换为什么,并且明确指出二者之间的差距,否定无意义。
2、观众或者说裁判的角度。
这里我要补充一下我的前面的观点,我之前说这种情况下,我作为一个观众,看到正方采取一个偷换概念,反方没有发现并认同,那么我称看到了诡辩的胜利。
但实际上,绝对的来说,这种情况其实诡辩仍旧是不存在的。
因为【辩】的概念中,必须是一个双方对抗性,一旦脱离了双方,变成一方对一个观点的解读分析,那辩论就存在的,也无所谓什么错误和漏洞,所以我也强调,诡辩的意义就在于,在诡辩者的需要的实效内成立即可,二一旦实效结束,那失去辩论的环境,再去质疑这个观点是不是偷换了什么概念,这是毫无意义的,这也是我向来拒绝分析结束的比赛,和单纯对一个文章找漏洞的原因。


具体来说,假如我是观众,我就算明确发现了正方在【偷换概念】,但是我这个发现是真的发现了吗?我看到的漏洞是真的【漏洞】吗?很显然,这只是我认为的漏洞,和我认为在偷换概念而已,其结论是存疑的。
所以,我一直强调,反驳一定要找当事人质询,对着一个冰冷的观点,不存在任何反驳的意义,当然可以自娱自乐的提高一下自己的水平,不过实际上如果有机会当面质询,还是无意义。


故而,即便在这个角度来看,我们仍旧可以说,诡辩是不存在的。或者说诡辩只是您看到起来他【像】一个诡辩而已。


三、如何破解诡辩
我认为有2个方法,而实际上只有1种,因为其中一种我认为根本做不到,所以,究竟1种还是2种无所谓了。
1、我先说那个我认为实现不了的。其也分几种:
(1)、一般的诡辩的起点都是一些很朴实皆准的理论,找到这些理论的漏洞,但实际上在一个现实辩论中,攻击这样的概念是很不明智的,我一般不太推荐,事实上也几乎很难有人能做到。也是我一直推崇的理论,不要在一些明显对方占优的事实层面的东西予以否定与对方交锋。
或者说实际上辩论的时候,诡辩者的起点干脆直接选择对方观点,这样的话,难道我们还否定自己观点不成?
(2)、与诡辩者采取相同的起点,但是推理出一个与该诡辩者相反的结论,并且证明这个结论【绝对正确】,那么自然就否定了一切与之相反的逻辑,只不过这种行为理论上不可行,因为我坚信不知道从哪听来的这句话的正确性,科学只能证伪不能证实,所以,若想论证自己的观点绝对正确,这几乎是不可能。
现实辩论就是正常自己方观点了,而这种论证实际上并非否定了诡辩,因为一个观点推理出不同结论,这本来就是很常见的事情,除非一个观点是绝对正确,否则对诡辩无影响。
而因为这个时候,战场是在自己家,也就是说我方如果不能合理解释,为什么我方观点既能推理出我方立论结论,又能推理出诡辩结论,那实际上这个辩论在防守这个环节已经岌岌可危了。
所以,我下面主要谈第二点。


2、按照诡辩者的思路,找到其中的逻辑断条,辨析其偷换概念的范围,将两个不同概念的明确区别。说白了,必须按照诡辩者构建的思路寻找其破绽,而不能各说各的,因为各说各的如果说自己这边的观点那是很不妙的。
其原因我在前面也举例了,比如欧几里得几何与非欧几何,其结论就是矛盾的,如果想去推翻非欧几何,那必须依据非欧几何的逻辑去质疑,否则以欧几里得几何的观点去质疑,那根本不是否定。


当然,以上只是觉得是诡辩,而试图破解诡辩的方法,如果意识都意识不到,那这种方法根本无从谈起。总之,若想用好诡辩,就像我最开始所说的,对一些底层的词语深入的了解和理解,理解得越深诡辩得越深,自然而然,别人也不能在您面前偷换概念了。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5-09-11 17:02:00 +0800 CST  
诡辩有一个特点,就是,你感觉只能说感觉,它就是错的,可是你没法反驳它。无从反驳的辩论,我都称之为诡辩,因为有哪个辩词真的是无懈可击的呢?当然,很多诡辩是可以科学反驳的,这个我只是极端说明了一下。
诡辩本身就是一个人的心路历程上不断重复的事情。用于对自我,辩论赛,没什么不好的。但是,用于发展就不好了,所以诡辩没前途嘛你要是跟一个脾气爆的人诡辩,他感觉说不赢你,但确定自己是对的,恐怕你就得吃上两拳了
——————————————
@GYCC111
这段您写得很有趣,我就单独回复一下。
【无从反驳的辩论,我都称之为诡辩,因为有哪个辩词真的是无懈可击的呢?】,您这个逻辑在事实层面是这样的,但是在理论层面是有问题的。
这里,我将不能反驳分为2种情况:
1、因为个人水平能力有限不能反驳。
如果是这种情况,比如我在辩论之中,技高一筹,您的反驳完全被我巧妙的自圆其说,那您最后来了一句,您这个理论因为无从反驳,因为不可能是无懈可击,所以他是诡辩,那么就是我前面所述,以形式否定内容,但实际上,形式类似,也未必真的是诡辩,很多正常的理论也在我们看起来很荒谬,只是我们不愿意看到这个结果而已,但他并非是诡辩。也许错误的是您自己也说不定?
所以,这种情况下,无论从逻辑上,还是从事实上,不存在对诡辩的否定。


2、事实上真的不能反驳
如果这样,那么的确他属于一个诡辩,但是我们有什么办法判定,【真的无从反驳】吗?
除非您论证了,我的反驳穷极了人类意识的极限,那么这个真的不能反驳姑且我能承认,但那也是一个时代下的不能反驳,也许之后能反驳呢?所以,这种判定是纯粹主观的。
何况,之后反驳了,那他就不是诡辩了。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5-09-11 17:14:00 +0800 CST  
@hope流萤
关于评委角度是否诡辩,这个我
http://tieba.baidu.com/p/4035614577?pid=75617723779&cid=0#75617723779有详细说明。
总之,我的观点是,不能被验证之前,即不代表被推翻。
如果说诡辩的定义是一个看不透的偷换概念,那么实际上您站在评委的角度凭什么确定您能戳穿该漏洞呢?
辩论的最大有趣之处,就在于一个辩论一旦结束,那么就就此凝固,您根本无法证明您可以戳穿这个漏洞,因为戳穿漏洞的前提,是您必须要参与到辩论之中,问得对方哑口无言,或者说前后矛盾,则代表您成功戳穿该漏洞,否则作为一个旁观者点评一个辩论之中的漏洞毫无任何意义。


我举个例子。
比如您看一场网球比赛,结果在您看来,A因为失误,被B一球打到脚边丢了比赛。那么这一球究竟是因为B高超的技巧和力量,还是单纯的A单纯的失误呢?
假如您一定认为是失误,但是会不会出现这种可能,即任何人和B比赛,最终都因为这种【失误】,输了比赛,那么到底是失误还是确实B的水平本来就天下无敌呢?所以,辩论也是一样,不存在任何旁观者,只是在听辩论的同时,就确定自己听到了漏洞,且能戳穿这个漏洞,因为这一切只是建立在一种主观的想象之中。


其实,无外乎一个道理,即比赛本身的受迫性很难说清楚,是自己犯错还是被对方逼迫犯错,某种意义上来说,逼迫对方犯错也是一种高超技术实力的体现,而如果您能逼迫所有的对手犯错,那您的绝对实力本身就是天下第一。
而我举例网球这个例子,恰恰在网球之中,有一术语叫【受迫性失误】,故而诡辩到底是因为一方水平弱没看到,还是因为对方绝对强,根本没法说清楚,也因而辩论这种事情,永远只存在于【二者的对抗之中】。脱离了对手的反驳和否定,不值一谈。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5-11-23 19:48:00 +0800 CST  
@hope流萤
老实说,我觉得没有辩论相关的书籍,或者说我从来没看过纯粹辩论方面的书,我觉得如果纯粹为了辩论,您可以多看一下电视、杂志之中关于评论类的文章,尤其是一些社会贤达们探讨问题的观点,思路,比如我经常提及的天津卫视屠磊老师的节目,就会经常探讨一些做人道理,听他讲话,会觉得头头是道,而这种【强大的说服力】其本身就是一种辩论水平的体现。
总之,这些都是日常积累,如果您能坚持每天早上听中央广播电台的社论,听一年,我觉得您的表达水平和见识也会有巨大增长。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5-11-23 19:58:00 +0800 CST  

楼主:一片泡桐

字数:12058

发表时间:2014-12-25 01:23: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2-19 20:40:1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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