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菽粟讲美国人关于枪的故事(持续更新,求精)

引言:因为搬家,楼主现在在一个打猎风气很盛行的地方居住
楼主在轻兵器吧查找美国枪支法律,居民持枪现状,以及枪支的介绍,可惜收获很少。
因此楼主开这个帖子持续连载,预计更新时间在一年左右,我查找到新资料的时候就会更新这个帖子。
本帖主要对象为在美华人,刚到美国的留学生,以及对美国法律和持枪情况有兴趣的人。
建议同学们请点击“只看楼主”
柯尔特AR-15镇楼。这是典型的“美国造”民用枪之一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0 22:54:00 +0800 CST  
声明:
1、楼主目前所在地美国,同时遵守中国法律,不会介绍任何中国法律禁止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改装,自制,仿造的内容,商业广告,交易信息,关于中国的政治和历史话题,关于中国的地域话题。楼主也不会私下回答网友提出的任何敏感问题(即使你声称你在海外)。
2、楼主的资料来自网络,不保证准确性,如果有法律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律师。楼主不对本帖涉及的法律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3、楼主的资料来自过往资料,不保证时效性。当前(2013年)及以后的法律请咨询律师。楼主不对本帖涉及的法律信息的时效性负责。
4、有错误请大家及时指出,楼主将会随时修改。
5、楼主可能会删楼以保证帖子内容的紧凑。
6、楼主承诺正文尽量不使用英语单词,英语尽量出现在括号里,因此,楼主不对中文翻译的准确性和专业性负责。
7、借用坦克世界的名言:爱看看,。。。(此处省略3个字)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0 22:58:00 +0800 CST  
一,1992年洛杉矶暴乱
给亚裔美国人或者美籍华人讲枪的故事,我一定要从1992年的洛杉矶暴动开始说。这是一场关于枪的胜利(而不是悲剧)。
这个暴动是怎么开始的呢?某一天晚上,一个刚从监狱里假释出来的黑人罗德尼金喝醉了酒,带着两个朋友开车在洛杉矶以将近200公里的时速狂奔(国内哪条路能开到过200?)。一个巡逻的女警发现他超速之后亮警灯追他要求他停车。罗德尼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加速,引来了20多个警察的城市警车追逐战(极品飞车里面警车追逐战是有原型的,美国的城市警车追逐战很多。)
最终,罗德尼被拦下,他的两个朋友下车乖乖被捕。但是罗德尼借着酒劲和自己250斤的肌肉拒捕,还跟逮捕他的警察打起了架。于是现场的警察中4个警察上前用警棍打了罗德尼一共56下(其中一部分打空)。这件原本或许会不了了之的事,恰好被附近的一个居民用摄像机拍了下来,并卖给了全美的电视台反复播放。电视台播放的内容里故意去掉了罗德尼拒捕的内容,只播出了他被四个警察围殴的56下警棍(自由的言论是相对的,电视台为了博取观众的眼球和引发争议话题,会对“真相”进行修饰。这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此事在全美引起轩然大波,并引发了长达一年多的非常复杂的官司。

这就是250斤全是肌肉的男主角罗尼德同学(左边是他未婚妻)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0 23:07:00 +0800 CST  
一,1992年洛杉矶暴乱(续一)
起初法院宣判警察无罪,这个宣判结果出来的时候,成百上千的黑人和西班牙裔聚集在洛杉矶街头,开始暴动。暴动持续了3天,造成10亿美金的损失,几千家店铺被打砸烧毁,53人被打死,数千人受伤。最终罗德尼案件重审,罗德尼获得洛杉矶市政府380万美元的赔偿金(在1992年,380万美元可以在北京买3000套房子)。在压力之下,四个警察中两个被判了30个月的有期徒刑。目前,千万富翁罗德尼已经死于吸毒过量,而案件中的其他当时人都在在美国各地生活着。
在暴动中,数以千计的黑人和西班牙裔居民(也是深色皮肤,以墨西哥移民为主)重点攻击了韩国人居住的洛杉矶韩国城。原因是在罗德尼案件审理的时候,发生了一起案件。
在1991年3月16号,也就是罗尼德案件发生后不久,洛杉矶一个15岁的黑人小姑娘在一家韩国人开的小超市偷东西,被老板娘在监控中发现。被抓住之后这个15岁的黑人女孩把51岁的韩国老板娘打翻,并转身离开。韩国老板娘随后掏出手枪把小姑娘在超市门口一枪秒杀。此事在罗德尼案件审理的敏感时期发生,并且最终法官仅仅判了韩国老板娘500美金罚款和400小时的社区服务(一天的有期徒刑都没有判)。因此,引发了黑人对韩国人的种族仇恨。

故事讲到这里,各位可能会想,1992年洛杉矶的韩国人马上就要在韩国城里遭受血洗了(想一下1998年印尼华人)。事实是,整个事件中,虽然很多韩国人的财产遭受了损失,但死亡的53个人里只有1个韩国人(有大约一半黑人)。而且很多韩国店和酒店随后就重新开张了。当事人韩国老板娘和老板一家至今仍生活在加州,虽然他们的店已经在暴乱中被炸毁。

这就是当年51岁的随身带枪的韩国老板娘和她老公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0 23:16:00 +0800 CST  
在暴乱开始之前,也就是罗德尼案件宣判结果公布之前。由于考虑到当时黑人与韩国人关系紧张,韩国人就开始用韩语电台组织居民持枪防御。在暴乱开始之后,韩国人以家庭和社区为单位开始组织巷战防御。在暴乱的第二天,也就是1992年4月30号星期四,洛杉矶警察基本放弃了韩国城的执法。韩国城附近区域陷入无政府状态。韩国人组织起自己的武装保安队进行有组织的抵抗。
最终,双方互有伤亡,但是韩国人没有被屠杀和血洗。
这是当时韩国人在暴乱中组织抵抗时的现场照片(当时大约三分之二的参战的韩国人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以你会看到他们很多人长的像大学生,戴着眼镜,白白净净)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0 23:22:00 +0800 CST  
在我们说起美国持枪法律的时候,有很多的大道理和激动人心的演讲。但这些都不如看一看1992年洛杉矶暴动中的韩国人的故事更令人震惊。
在暴动中,凭借着70%的个人枪支拥有率,处于数量劣势的韩国人保护了自己。因为暴动的人也不傻,面对韩国人森严的防御,不会有人真的冲在最前面去玩命。暴动的人只喜欢吃肉不喜欢啃骨头。如果你是手无寸铁的肉,你会被秒杀;如果你是有组织持枪在家园自卫的骨头,别人都要掂量一下进攻的代价。
看完这个故事了,我想说美国枪支法律的思路就是:让好人拥有枪,并且坏人都知道好人身上也有枪,从而大幅度提高了坏人的作案成本。

下图最前方中弹倒下的,是暴动中唯一在枪战中被打死的韩国人(事后警察在现场检查尸体的照片)。

这张图是暴动中推着购物车洗劫超市的现场照片。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0 23:34:00 +0800 CST  
二、宪法第二修正案
美国人的合法持枪来自于宪法第二修正案: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译文:具标准能力的武装人民为保障自由的生活,而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受侵犯。
但是不为大部分中国人所知的是,美国的法律体系跟中国差别是巨大的。
咱以喝酒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例。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不能喝酒。但是,某些州却会规定本州为禁酒州(Dry States)。然后,州所在的某些县会规定,虽然本州禁酒,但是我们县不禁酒。再然后,这个县里面的某些城市,又规定,虽然县不禁酒,但是我们城市(按中国话说,就是县城)禁酒。最后,虽然这个城市禁酒,但是可能它有允许某些酒吧卖某些特定种类的酒。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国的法律的复杂程度令人叹为观止。州的法律可以覆盖掉宪法,县的法律覆盖掉州法,市的法律覆盖掉县法,然后还可以有特例。
咱再以钓鱼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例。我所在的州,如果你要钓鱼,需要去买一个钓鱼证。买证的时候,人家又问,你钓什么鱼啊?钓XX类型的鱼需要XX证。于是我只好又买了个XX鱼的专用证。然后,领到一本小册子。里面规定,在A小溪,从B桥到C坝之间的500米,只能用软塑料鱼饵,只允许用单钩不能用三钩,钩上不能有倒刺,鱼饵不能有气味,钓到的XXX种类的鱼中,XXX亚种每天只能钓1条,长度必须低于13英寸或者大于16英寸,而OOO亚种和***亚种则没有限制。而在D小溪,钓鱼之前还要额外买一个当天钓鱼的渔证,但是所有这种类型的鱼一天只能4条。等等等等。总之关于钓鱼的法律,细致到了有时候你沿着河岸走几百米就有一个不同的法律。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0 23:49:00 +0800 CST  
上面我用喝酒和钓鱼为例子,给大家一个概念,就是美国的法律是非常繁琐细致的。因此美国的持枪法绝对不是一句话(甚至不是一篇文章)就能概括的。如果把所有可能的持枪法律都写下来,毫不夸张的说,起码有辞海这么厚。更可恶的是法律还是经常变的。
美国一个平时几乎没人看的电视台CSPAN,就是每天无时无刻都在进行着法律的讨论,也就是每时每刻都有法律在修改。而且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修改到跟枪支有关的法律了。这个台你别看平时没人看,一到某些重要法律讨论的时候(比如说禁枪法案),可能观众人数一下子就多起来了。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0 23:54:00 +0800 CST  
既然法律这么繁琐,又这么细致,那美国老百姓岂不是个个是律师?不是的,美国当律师非常困难,需要大学本科毕业之后再进法学院(相当于法律专业是从研究生阶段开始设置的)。毕业之后考证难度不亚于国内司法考试。
那岂不是美国老百姓个个是法盲了?不是的,虽然美国的持枪法律非常复杂,但是你如果只想了解你所在的地方的,关于某种特定枪支的法律,很可能是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的。所以大部分美国人对自己所在地方的法律比较了解,搬家到别的地方,那一般就要重新了解一下了。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0 23:58:00 +0800 CST  
有了上面的铺垫,我就可以开始说美国持枪法律了
相信大家已经知道,我说的法律,很可能只适用于我所在的州、所在的县、所在的城市、以及我目前发帖子的时间。过了州、县、时间,法律随时可以变。

首先说购买枪支。
在美国买枪,需要同时遵守联邦法律,州法,以及地方法律。
联邦法律规定,居民买枪需要接受犯罪背景调查。一般来讲,犯过罪的罪犯是无权买枪的(具体细节那就复杂了)。买枪的人还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其中,又分成几类。对公民,非公民但是持有绿卡,无绿卡但是持有合法的来美签证都有不同的规定。

公民和绿卡,一般来说需要填写一个申请表,店家网上发送到政府的某个地方进行申请。快的话,10分钟就会被在线批准,慢的话,有可能一两天甚至几个月才得到批准甚至被拒绝。一般店家会留下买家的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通知结果。有时候店家会电话通知买家来取枪,有时候店家不太规范,会先把枪给买家带走,万一被拒绝则通知买家把枪送回店里。
无绿卡但是持有签证赴美的人,就复杂多了。一般需要额外的手续。
比如说需要持有打猎证。而不同州对打猎证的规定又不一样。有的州可以直接购买。有的州需要报名参加一个课程那才能获得打猎证,从而才能合法买枪。



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居民有权持枪,却没有规定居民有权开枪!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1 00:11:00 +0800 CST  
再说网上买枪和私人买枪
网上买枪和大家想象的可能很不一样,网上买枪是不能直接寄到家中的。而是这么做:
买家要委托一个拥有联邦枪支执照的商家替买家收枪,卖家把枪先寄给商家,然后商家再把收到的枪转给买家,并收取一定的费用(收费多少看心情,市场价一般$20-$30)
私人买枪也可能和大家想象的不一样。很多人私人之间的枪支买卖是不走任何手续的,有时候甚至是以枪换枪,谨慎一点的会留下对方驾照复印件,更谨慎一点的会要求对方填个表,最谨慎的干脆要求用拥有联邦枪支执照的商家做中介。而枪的配件,则大部分都不属于“枪”的范围,只有很少数几个部件的交易会被归为“枪支”交易。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1 00:20:00 +0800 CST  
下面再说本地法律(主要是州法)
在这个方面,对于非公民和绿卡的外国人,每个州有不同的限制。
有的州要求参加课程并毕业通过,取得打猎证之后才能买枪。并且一年一次续证。
有的州要求考取特殊的外国人持枪证然后才能买枪
有的州没有任何规定,外国人跟美国公民一视同仁。

而县和市一级法律有时候就很搞笑了
有禁枪市,不允许任何持枪,在法律管辖的境内持枪即违法
有强制持枪市,居民强制拥有至少一支枪,没有枪即违法
有不允许开枪的地方,境内不允许开枪,即使在自家后院玩个气枪都违法
有随便开枪的地方,境内允许“乱射”。只要你不打到人,你可以搬一台旧电视到树林里任何乱枪打烂,只要回家的时候记得捡垃圾就行。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1 00:27:00 +0800 CST  
以上我大概的介绍完了美国的买枪法律
如果你人不在美国,相信你也没有必要把50个州以及海外领地的各种不同的法律挨个读一遍(我也懒得挨个州翻译)。
如果你人在美国,则除了google搜一下本州法律规定以外,八成你还要搜一下本地的法律。有不少网站和论坛提供这方面的信息,我也就不一一细说了。然后,在你每次出门的时候,八成还要搜索一下你要去的目的地的法律。好吧,我想说,玩枪和钓鱼很像,换个地方,就得做一番搜索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1 00:32:00 +0800 CST  
今天就到这里,下期预告:简述持枪法,自卫法,城堡法,以及本月发生在德州的一个真实案例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1 00:35:00 +0800 CST  
三、加州码工的枪vs德州红脖子的枪
加州硅谷的码工是中国留学生典型的最终归宿,从而造就了Fremont市十几万美金的家庭平均年收入以及超过一半的亚裔人口。
而德州的红脖子则是美国传统白人的特征。红脖子这个词,既可以是加州城市人对乡巴佬的讽刺,也可以是本地人对本地彪悍民风的自嘲
在维基百科里,每个州的持枪法都有一个很详细的页面。下面我们以这两个州的维基百科页面为准,讨论下州法的区别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1 19:19:00 +0800 CST  
注意:以下比较只是一般性的比较,篇幅限制,我没有考虑很多繁琐的细节(比如1989年6月1日以前生产的怎么样,18岁以下怎么样,21岁以下怎么样等等)。所以请不要以这个帖子为法律依据。
1,个人手枪持枪证?(相当于驾照)
德州:不需要
加州:拥枪人需要手枪安全证书
2,手枪枪证?(相当于车证)
德州:不需要
加州:需要
3,攻击性武器禁令?
德州:无规定
加州:.50口径狙击枪不允许普通居民拥有,以及其他一些符合攻击性武器定义的武器禁止拥有
4,弹夹容量限制?
德州:无限制
加州:不能超过10发
5,持枪证
德州:长枪不用,手枪需要
加州:长枪手枪都需要
6,公开持枪
德州:长枪可以(有额外的细节规定),手枪不许
加州:长枪手枪都不行
7,NFA武器限制
德州:无
加州:有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1 19:36:00 +0800 CST  
首先呢,上面的比较再一次说明了,虽然都是在美国,两个州的州法差别能有多么的巨大
虽然联邦法律只规定了买枪需要背景审查,但是加州法律额外要求个人枪支安全证书,个人持枪证,枪支注册,弹夹限制,枪支型号限制以及各种各样的其他限制。所有这些在德州几乎都不用考虑德州人唯一需要考虑的只有外出携带手枪时的隐藏手枪证(CCW证)。
然后呢,这个比较告诉我们,德州的民风是多么的彪悍
有些地方家家户户30把枪,.22手枪来一把,塑料的Glock要一把,Sig Sauer来一把,大号左轮来一把,家防和打鸟的霞弹枪要一把,AK要一把,AR15要一把,雷鸣登的狙击枪来一把,Ruger 10/22来一把,打鹿打熊用的各种尺寸的大口径猎枪来一把。仓库里把最基本的枪买齐,也就有30把了。不过常用的还就是那么几把而已。
然后5岁小孩上靶场打真枪,10岁生日跟老爸上枪店买自己的第一把枪,12岁打死人生第一只动物,18岁打死人生第一头公鹿,成年了开始想怎么才能打到黑熊什么的。。。。
同年龄的加州男孩此时基本上是以游泳班和足球课为周末的主要活动。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1 19:48:00 +0800 CST  
四、服部刚丈被射杀事件
1992年10月17日,时年16岁的日本来美交流学生服部刚丈(Yoshihiro Hattori)跟他的美国同学前往一户人家参加万圣节派对。万圣节的时候,美国小孩们都会奇装异服的出现在天黑后的大街上挨家挨户要糖吃(不好意思的说去年万圣节我们一群25-30的人也挨家挨户去要糖,算是补了一下美国人的童年体验。。)
当晚,服部和他的朋友搞错了地址,按了一户人家的门铃没有反应,就在他们转身走的时候,女主人开了车库门(美国人大部分住在单独的带草坪带车库的房子里,有车库门和正门,打开车库门也是开门的一种)。于是服部走向女主人以为找到了派对地址。而女主人以为对方有犯罪意图,就关门叫丈夫拿了枪准备防御。房子的男主人拿了一把.44手枪,打开车门,对着走过来的服部说了一句“不许动(Freeze)”。英文不好的服部没有听懂(楼主表示,这种带着南部口音的只有一个单词的句子是非常难听懂的)并且没有意识到危险,仍然走向男主人,于是被男主人一枪打死。随后男主人关了门报警。几分钟后警察到场。
这就是服部刚丈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1 21:08:00 +0800 CST  
此事在美国和日本国内引发大规模的争议。不过,两国争议的焦点却毫不相干。
日本人质疑的是,为什么一个居民会一个手无寸铁的16岁小孩开枪,而且最终被判无罪?
美国人则基本上不觉得房主人被判无罪有什么问题,事实上,即便不是无罪,很可能是罚个500然后做做义工,或者顶多做1年牢。大家还记得之前我说过的么?在加州那个韩国店主打死小偷的案子里,女店主一天牢没做,而在那个加州警察打黑人的案子里,黑人不但没被打死,连重伤都不算,而2个警察被判30个月牢(2年多)。
在美国的法律里,“杀人偿命”是不存在的,枪杀一个人如果最终被判为自卫则很可能是无罪,如果是自卫过度导致的误杀则罪责也很轻。相反,打人一拳就有可能被判几年。所以在美国听见枪响比看人打架的机会多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1 21:16:00 +0800 CST  
那美国人质疑的是什么呢?美国人质疑的是是不是我们的枪支泛滥了。是不是我们的法律导致我们滥用枪支了?
我个人的观点,全民持枪并没有导致犯罪率变高,因为好人持枪可以制衡坏人。但是,全民持枪使得杀人变得容易。这个案子来说,如果男主人没有枪,很可能只会跟服部推推搡搡一下,至少不会几分钟内就闹出人命。
这个案子在美国国内引发的争论间接导致了1993年克林顿总统签署的布兰迪法案
法案要求买枪的人在买枪的时候要经过背景审查
这项法案在1994年到2009年之间一共审查了1亿7百万人次(知道枪有多普遍了吧,这只是从商家买枪,还不算大量的私人交易)。这其中的1.8%,也就是190万次购买没有通过审查(说明在美国买枪被拒还是比较小概率的)


楼主 cheerer_KING  发布于 2013-08-21 21:27:00 +0800 CST  

楼主:cheerer_KING

字数:55199

发表时间:2013-08-21 06:54: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12-28 20:29:44 +0800 CST

评论数:2602条评论

帖子来源:百度贴吧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