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评评理,明星就可以不要脸了吗?
今天在龙空没事看看圈里圈外的战斗板块,发现一个明星如同强盗般的行为,原作者不是本人,我只是想要将这种网文界的丑闻公之于众!
这里是链接:http://www.lkong.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75983&extra=%26page%3D1
这是原作者的话:
我是一名小小的网络作者,2012年与新华阅读网签约了一部《绝色惑妃:太子别嚣张》,完本后编辑谈到了出版的事,并暂定名为《东宫-太子妃》,但因为压缩太夸张修改要求太变态被我拒绝。
但几天前我偶尔在新华的微博里看到了他们所属出版公司的一本在石天崎名下,叫做《东宫-繁华沉梦》的书,发现简介与我的作品很像,再一搜,居然内容梗概与我的如出一辙,正文部分除了引子与修改了人物名称之外,分明就是我的作品!
得知后我每一时间找到负责策划的编辑,要求他们公开道歉并且图书下架,但他们拒不回复,以下是部分QQ记录。
QQ记录部分可以到龙空去看看!希望大家能够抵制这种恶劣的行为!
这里是链接:http://www.lkong.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75983&extra=%26page%3D1
这是原作者的话:
我是一名小小的网络作者,2012年与新华阅读网签约了一部《绝色惑妃:太子别嚣张》,完本后编辑谈到了出版的事,并暂定名为《东宫-太子妃》,但因为压缩太夸张修改要求太变态被我拒绝。
但几天前我偶尔在新华的微博里看到了他们所属出版公司的一本在石天崎名下,叫做《东宫-繁华沉梦》的书,发现简介与我的作品很像,再一搜,居然内容梗概与我的如出一辙,正文部分除了引子与修改了人物名称之外,分明就是我的作品!
得知后我每一时间找到负责策划的编辑,要求他们公开道歉并且图书下架,但他们拒不回复,以下是部分QQ记录。
QQ记录部分可以到龙空去看看!希望大家能够抵制这种恶劣的行为!
作者提供的证据和作者原话:
因为要保存书名和网站名称,所以截得不是很完整,但已经很明显是同一本书了。里面女主由上官紫曦改成了宋璎,男主由左啸尘改成了苏豫,男二由南宫玉龙改成了赵祁,玉隆先生改成了付果先生,其他的不一一列举了。
这是两部作品的对比,大家慧眼如炬,一定能分辨是非的。
作者原话:
试问,如果新华阅读并未利欲熏心将我的作品冠给这位演员作者,那么如此相似的两篇文——
是否构成抄袭,可否算这本书侵权???
既是抄袭,我请网站站出来为我的作品捍卫,我无法容忍抄袭的存在!
可是!新华阅读明显对此事知情,在聊天记录里也承认了这是我的作品,包括他们对我作品删除以及除了掌阅外所有渠道下架等一系列心虚行为也证实了这一切。那么请问将我的作品加以修改并冠给别人——
是否欺人太甚??
他们对我的作品进行改动,甚至名字也变了,我暂且算作这是网站的友情改编照顾,但是用了我的作品却不冠我的名字——
是否算侵犯我的署名权??
合同中白纸黑字可并未标注署名权这一条,我的署名权还在手!用了我的文,就应该冠上我言晓川的笔名!
不声不响,不告不问,一切在暗中进行,如果不是我偶然发现,是不是他们就打算这样欺瞒下去——
欺我人微言轻!
(PS,这位石天琦姑娘。大家都是吃写文这碗饭的,你又身兼演员,我见你也出过几本作品,就不能老老实实再写一本!为什么偏偏看中了我,喜欢我哪点我改还不行吗?)
小作者也是人,也有保卫自尊的权力!别人辛苦的作品被拿去当作不能见光的商业用途实在可恨,现在我只想新华阅读站出来给我一个说法,回答我以上问题!!
试问,如果新华阅读并未利欲熏心将我的作品冠给这位演员作者,那么如此相似的两篇文——
是否构成抄袭,可否算这本书侵权???
既是抄袭,我请网站站出来为我的作品捍卫,我无法容忍抄袭的存在!
可是!新华阅读明显对此事知情,在聊天记录里也承认了这是我的作品,包括他们对我作品删除以及除了掌阅外所有渠道下架等一系列心虚行为也证实了这一切。那么请问将我的作品加以修改并冠给别人——
是否欺人太甚??
他们对我的作品进行改动,甚至名字也变了,我暂且算作这是网站的友情改编照顾,但是用了我的作品却不冠我的名字——
是否算侵犯我的署名权??
合同中白纸黑字可并未标注署名权这一条,我的署名权还在手!用了我的文,就应该冠上我言晓川的笔名!
不声不响,不告不问,一切在暗中进行,如果不是我偶然发现,是不是他们就打算这样欺瞒下去——
欺我人微言轻!
(PS,这位石天琦姑娘。大家都是吃写文这碗饭的,你又身兼演员,我见你也出过几本作品,就不能老老实实再写一本!为什么偏偏看中了我,喜欢我哪点我改还不行吗?)
小作者也是人,也有保卫自尊的权力!别人辛苦的作品被拿去当作不能见光的商业用途实在可恨,现在我只想新华阅读站出来给我一个说法,回答我以上问题!!
如果能够的话,希望大家能够将这件事扩散出去,现在的华夏人民真的有版权意识吗?我自己也经常看盗版的小说,但是推荐和收藏我都会给作者的,还有时不时的打赏,但是像这种强盗的做法,我只有一句话,***你作为明星的公信力去哪里了?你能要点脸吗?我从未见过如此不要脸之人!
呃,我说一句,也许我们的口水不能淹死他,但是只要这件事可以传播出去,必定能够引起反响,让我们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让世界听听我们这些弱小网文作者的声音,我们有能力,有资格,有义务这样去做,如果我们自己都不去自发维护我们的权益,又有谁会帮助我们呢?
成功啦!从早上开始我就弄这个石天琦!这个不要脸的碧池!终于在微博上引起反响了!麻蛋,进去她微博讲了一个多小时,又是删我贴,又是禁我言!还不是照样拜倒在聪明的光大群众面前!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