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和简体字“对立并行”好不好?
所谓“对立并行”,就是指在某些情况下繁体字和简体字同时使用,并且根据意思或感情色彩来区分到底用哪一个。例如:聖/圣、義/义、愛/爱——
黄聖雅的“聖”本来是形声字“耳+呈”,可能为了让字形显得更神聖而改成了上下结构,但简体字改成“又+土”算个什么玩意儿?不过要骂“圣母婊”的话还是用简体字好了!
“義”也同理,表示正義的意思还用繁体,但要讲“卖国主义”之类的就也改简体吧!另外像中性的“字义”这种词我倒是不反对用简体字。
“愛”的简体字情况稍强点儿,虽然去了“心”,但好歹换了个“友”。不过我觉着也可以根据感情的不同程度区分一下,最深厚的“愛”一定得用有“心”的繁体,而“爱吃什么吃什么”这种很随便的语气就用简体吧,当然中间不轻不重的场合还是得大家自行酌量~~
黄聖雅的“聖”本来是形声字“耳+呈”,可能为了让字形显得更神聖而改成了上下结构,但简体字改成“又+土”算个什么玩意儿?不过要骂“圣母婊”的话还是用简体字好了!
“義”也同理,表示正義的意思还用繁体,但要讲“卖国主义”之类的就也改简体吧!另外像中性的“字义”这种词我倒是不反对用简体字。
“愛”的简体字情况稍强点儿,虽然去了“心”,但好歹换了个“友”。不过我觉着也可以根据感情的不同程度区分一下,最深厚的“愛”一定得用有“心”的繁体,而“爱吃什么吃什么”这种很随便的语气就用简体吧,当然中间不轻不重的场合还是得大家自行酌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