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法”

佛教中的“法”字:梵语是“达磨”(Dharma)

楼主 握杆子  发布于 2016-08-19 21:20:00 +0800 CST  
佛教对这个字的解释的是:“任持自性、轨生物解。”这就是说,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质和相状,有它一定轨则,使人看到便可以了解是何物。例如水,它保持著它的湿性,它有水的一定轨则,使人一见便生起水的了解;反过来说,如果一件东西没有湿性,它的轨则不同于水的轨则,便不能生起水的了解。所以佛教把一切事物都叫做“法”。佛经中常见到的“一切法”、“诸法”字样,就是“一切事物”或“宇宙万有”的意思。照佛教的解释,佛根据自己对一切法如实的了解而宣示出来的言教,它本身也同样具有“任持自性、轨生物解”的作用,所以也叫做法。

楼主 握杆子  发布于 2016-08-19 21:21:00 +0800 CST  
有为法的法,应如何理解呢

楼主 握杆子  发布于 2016-08-19 21:22:00 +0800 CST  

楼主:握杆子

字数:292

发表时间:2016-08-20 05:20: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1-23 17:38:52 +0800 CST

评论数:37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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