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被勾搭的全过程(GL快穿)

江小姐在无数个世界修炼成老司机之后,遇上了那个让她开车的小姑娘。
——《被勾搭的全过程(GL快穿)》by荔枝沙冰


楼主 阿TEDHCVZHFJ  发布于 2016-12-05 00:25:00 +0800 CST  
女王与奴隶 1


[叮——系统升级完成,正在传送下一个世界——B级《异界大陆狠狠爱》 ,请宿主做好准备。]


这是一个山洞,石骨嶙峋,只有些许生人的痕迹,看起来颇为古老。
身下躺的是石板,或者说是石床,冰凉凉的,渗进了骨子里,不知是天气的原因,还是因为住在山洞里的缘故。


山洞里很暗,也很幽静,闭眼的光线在洞口留下一个半弧形的光晕。
衬得外面格外嘈杂,一群人七嘴八舌得在说些什么。


因为系统自动装载的语言翻译功能,江以闲即使从未听过这里的语言,也能听懂当地土著的话。


他们说的是女奴的归属。


女奴?


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他们口中的女奴,应该就是她如今的这具身体。


江以闲睁开了眼,摸了摸身上的兽皮裙和乱糟糟的头发,唇角微微上扬,在心里念道,“系统,把这次的任务传过来吧。”


别看江以闲操着一副和老朋友聊天的语气和系统说话,那高冷的系统连一个字也没蹦出来。


其实,对于她来说,系统倒是真.老朋友,可是却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能卖萌,能打怪的老朋友。


它也仅仅是一个发布任务和奖励的程序而已。


不过,却是陪了她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程序。




到了她如今这个程度,传送任务和这具身体的记忆根本不需要太长时间,几秒钟就搞定了。


想到刚开始才绑定系统,做任务的时候,她因为传送记忆而痛不欲生的样子,江以闲就忍不住叹息,时间果然是最会培养人的东西。
把好好的一朵温室小花朵,生生地养成了一朵食人花,还是那种没事就喜欢伪装的食人花。




与以往一样,这里也是一本小说的世界,只不过地点却是在她从未接触过的蛮荒。


在这本小说的设定里,人类文明刚刚起步,却又不是历史意义上的母系氏族,而是一个典型的能力至上的世界,谁打的猎物最多,谁就是强者,谁就有更大的权利,得到最丰盛的食物和健康的女奴。


没错。对于原始人来说,子嗣也是最重要的,健康的女奴对他们来说莫过于小孩对于糖果那般的喜爱,莫过于野兽对于幼崽的渴望。


而江以闲现在的身份就是一名女奴,原本是别的部落酋长的掌上明珠,在不久的将来也许会在酋长父亲的庇护下,或者说,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也是作为联系强者的工具,在自己的部落选择与一名勇士结为夫妻,幸福美满的过完一生。


然而,若是她的人生能按照设想走,如今就不可能躺在这里了。


因为狼群的原因,她的部落在迁移的时候走散了,而原主也被迫成为了如今这个部落的女奴。


是的,在这个蛮荒的世界,只要你不够强大,被人强抢了当奴隶也是有可能的,更别说在山林里捡到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


管她之前是什么身份,没了庇护,什么都轮不到自己做主。


原主是如此,女主也是如此。


只是在她看来,女主要比她惨多了。


肤白貌美胸大腿长的女主,在爬山的时候,脚一滑滚下了山坡,莫名其妙来到了这么一个陌生的世界。


她一定是惶恐的,她一定是害怕的,然后惶恐和害怕之后,接下来便是各种“发家致富”,找到神奇的食材,制造新奇的工具,左拥右抱各色美男,走上人生巅峰。


不——以上是种田文。
江以闲拿到的是N‖P×文。
名字就不吐槽了,全文也没有什么剧情,走肾,不走心。


好好的一个现代三观端正的好姑娘,莫名其妙穿越到了蛮荒世界,还硬生生得被逼成为了好几个大男人的禁‖脔,每天几个男主换着花样走肾,了此残生,想想都觉得惨绝人寰。


女主潘茵茵,才穿越到蛮荒,江以闲不知道她会不会惶恐和害怕,可是还没等女主“发家致富”,找到神奇的食材,制造出新奇的工具,她就被男主之一给捡了回去,成为了他众多女奴之一。


当然,这只是开篇,接下来女主总是会花式地遇上男主2345,然后开展一段有一段,或者一次多段的唯美爱(走)情(肾)。


能成为男主,身份地位绝对是不低的,所以,我们的肤白貌美胸大腿长的女主以另一种方式,走上了人生巅峰,成为了人生赢家。


到死也没有摆脱女奴身份的潘茵茵也成为了所有女奴所羡慕的对象。


有人说过,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这句话用在潘茵茵的身上是再合适不过。


江以闲对这样的剧情没有什么反应,毕竟也是做了这么多年任务的老司机了,仅仅是挑了挑眉,便查看起了任务内容。


满满以为是攻略哪位男主,或者是多位男主她也不介意,没想到她需要攻略的是——女主潘茵茵。


听这名字,江以闲就有些牙疼。


一直以来,江以闲做的所有任务无一不是围绕着男人打转,不是成为神助攻,就是攻略男主,低配点儿的就是攻略男配,再或者来个虐心虐身的正餐也别有几分滋味。


这还是她第一次接到攻略女主的任务。


是什么意义上的攻略?
友情?亲情?还是爱情?


原主的身份在书里顶多算是炮灰,谈不上什么友情,亲情更扯不上了,天外来客和异世土著能有什么血缘关系?


只剩下爱情了?


第一次接触,饶是老司机的江以闲也有些摸不着头绪。


不过,江以闲仔细捋了捋大概剧情,呐,如果是潘茵茵的话……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下手。


至少那是个漂亮的姑娘,肤白貌美胸大腿长。


就在江以闲琢磨这次的任务的时候,山洞外的嘈杂声也渐渐弱了,应该是讨论出一个结果了?


自己如今的身份已经有了归属了?


江以闲挑眉,暗道,“系统,将身体数据调整为B级。”


[叮——是否花费B级任务点将身体数据调整为B级?]
“是。”


还是那句话,都是老手了,也不装什么旋风逼,强行提升身体数据虽然在一般人看来是痛不欲生,然而对于江以闲来说,仅仅是一个B级,还在忍受范围之内。


只不过,一升级,系统就发布了一个B级任务,实在是让她有些费解。


以往升级后的系统,仿佛都是默认了删除记录,发布任务也都是慢慢从最低级的D级往上加,没想到这次直接就窜上了B级。


就像是暗搓搓建了个小号玩游戏,突然在新手村蹦出一个精英怪一样。


还好她不是真正的新手,包里还有以前的存货,否则,如今女奴身份的她,哭都没地儿哭去。


既然这是一个以拳头做主的世界,她自然不会吝啬之前辛辛苦苦赚到的B级任务点。
有命在,才能做任务。
这个游戏可没有读档重来的机会。


“江,你终于醒了。”
逆着光,随着男人的走近,江以闲看清了他的样子,虎背熊腰,模样英俊,即使是和其他人一样的乱糟糟的头发,也能展现出不一样的狂野。


才打猎回来狂野也能理解。


能不一样吗?眼前这货可不就是把女主捡回来的男主之一吗?


狂野的男主有一个特简单的名字,欧文。


说起来欧文是认识江以闲这个身体的原主的。
毕竟同样是部落的酋长的孩子,小的时候,部落赶集或者是交换日的时候,他们也是见过的,如果不是不属于同一个部落,原身的父亲恐怕会直接让两人定亲。


江以闲摸了摸自己的脸,没发现有任何奴隶的印记后,才装作认出男主的样子,道,“……你是欧文?”


欧文并不意外她认识自己,或者说,并不关心这个问题,问道,“你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迷雾丛林?是部落迁移走散了?”


迷雾丛林的凶名远近闻名,相邻的几个部落打猎都从来不去那,有些胆小的,惜命的,更是连路过都不敢。


一个柔柔弱弱的女人,突然出现在迷雾丛林,显然是出了什么事儿了。


江以闲知道他想问什么,无外乎是能让一个酋长之子突然晕倒在凶名赫赫的地方的原因,他猜到是部落迁移,更关心的却是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部落。


江以闲说出了狼群的缘故,一下子就把欧文的心给提起来了,又听见狼群进攻的方向与自己部落相反时,才松了口气。


这个世界,稍微强一点的野兽都能逼得人类不停地离开原来熟悉的生存之地。


等信息交流完毕,江以闲又直白地问,“我的部落已经不知道迁移到哪里去了,不知道可不可以在这里暂住?”


“江,你知道我们有这个规矩,只要被捡回部落的女人,是没有自由权的。”


“我听说,你们之前也在迷雾丛林里捡了个女人?”

楼主 阿TEDHCVZHFJ  发布于 2016-12-05 00:26:00 +0800 CST  
女王与奴隶 2


当然,并不是他想的那样,除了他所在的石禇部落的人之外,就只有江以闲一个人知道罢了,现在的他和现在的石禇部落远没有后来那样有名,风吹草动都在别人的监视之下。
要知道女主的魅力是无穷的。

“她的身体也很虚弱,还在隔壁躺着。”欧文说。

江以闲出现的时间很妙,刚好在欧文救了昏迷不醒的潘茵茵之后还未曾烙下奴隶印记之前。

平心而论,任何一位姑娘,或者说任何一个人都不想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奴隶。

接着江以闲提出要看看她,欧文估计是抱着迟早都是要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想法,又看在小时候略微有几分交情的份上直接就同意了。

江以闲的身体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碍,直接干掉欧文这个彪形大汉都没有任何问题,装着虚弱的样子,一步顿一步地到了墨口中的隔壁,真他娘的远的隔壁。

看到潘茵茵脸的时候,江以闲突然想起一句话:努力都是有回报的。

真不愧是N‖PX文里的女主,那可怜兮兮的样子,真他娘的好看。

“以后你就和她住在一起吧,明天我给你们烙印。”就在江以闲沉醉在女主的美色下的时候,欧文突然说。
烙了印的奴隶才不会随便被抓,正所谓打狗还要看主人呢,蛮荒虽然不知道这句话,可是意思却是懂的。


江以闲替潘茵茵拉了拉下滑的兽皮,说,“烙印?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只有比自己强的人才有资格烙印吧。”

欧文楞了一下,看着江以闲纤细的胳膊,问,“你还想挑战我?”

蛮荒所崇尚的是公平对决,追求勇猛、正义、不屈服、不逃避。

无论是谁,无论对手是谁,都不能拒绝。

欧文虽然看不上江的小胳膊小腿儿,但是也点头答应了。


那看似老实忠厚实则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轻蔑的样子,引来江以闲不置可否的嗤笑。


是的,小说里欧文的人设就是忠厚老实的忠犬,只不过是对女(shang)主(chuang)忠犬,对其他人……呵呵。

江以闲当然明白这个规矩,甚至名正言顺地下个套让他跳进去,为自己在这个新的地方立威。

在这块大陆,没有什么比实力更让人心服口服的东西了。
这么多世界下来,江以闲最喜欢的就是能用武力解决的事物。

B级的身体数据可不是说笑的,在这个B级世界里,她江以闲就是最强大的人。
别说一个男主了,再来十个,她也能干趴下。


石禇部落的人一听欧文要和一个女人对决,都起了看好戏的意思。
要知道欧文可是石禇部落公认的最强大的勇士,在往常的对决中更是出了名的狠,这个女人可真是不怕死。

露天的石台上,在所有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下,江以闲快速地解决了这场对决。

甚至没用上任何技巧,就一个来回,在所有人都没有看清的情况下,就看见自己心目中的最强大的勇士,以最狼狈、最耻辱的姿态趴在啦石台边,脸上鼻青脸肿,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


江以闲瞥了眼下面的人,用赤裸的脚,踩在欧文的背上,说,“我要谢谢你没有给我烙下奴隶印记,今天就到这里吧。”

欧文捡到她的时候,看她身体太过于虚弱,按以往的经验,再有什么伤口,恐怕会直接感染致死,所以并没有对她做什么,只是随意丢在山洞里。

虽然奴隶印记她能消除,可是凭空消失对于这些土著来说也太过引人注目了些。

她想扮演的是土著,而不是神棍。


蛮荒土著都是崇拜强者勇士的,江以闲和欧文的这场对决基本上在石禇部落所有青壮年的见证下进行,免费地看了场单方面的虐杀游戏。

不过不是想象中的主人教训女奴,而是角色逆转的逆袭。

也不管趴在地上的欧文,江以闲走到石台边,没有装逼,就和普通人一样跳了下去,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让人不由自主地一抖。

赤裸的脚踩在小石粒和干草混成的路上,让江以闲颇为不适。

看来,未来她得适应没有鞋的日子了。


显示了实力,要留下来就容易得多。

虽然江以闲才揍了酋长的儿子,可是,没有什么比实力更能让人认同的资本了。

这个世界并不是歧视女人,它歧视的是弱者。

很快,在江以闲去迷雾丛林转了一圈,付出了几块肉的酬劳下,她要居住的山洞就被部落里的老人给收拾好了,并且里面器具一应俱全。


而酋长自从知道她轻轻松松像逛后花园一样在迷雾森林晃悠一圈回来,就扛回来了需要好几个人猎到的野猪之后,对她的态度就更加热切了,就差没直接提出让自己儿子和江结婚的意思。
在他看来自己儿子是最好的,而有实力又健康的江是最配他儿子的了。


江以闲的山洞是自己选的,位于部落边沿,不近也不远,离欧文的山洞尚且有一段距离,这是江以闲特意挑好的,她可不想被男主坏了好事。

一切准备就绪就应该欢迎女主了,扫榻相迎。

说收拾,其实并没有怎么准备,山洞是现成的,器具也是现成的,等到江以闲能住在自己家里,不过用了一天的时间而已。

呐,明天就去看看我的女主大人吧。
听说还没醒,身体也太弱了,以后好好养养,应该还是好养活的吧。

睡前,江以闲这样想道。

第二天。

“嘿!江,出来了吗?一起去打猎吗?”汉恩在山洞外喊道。

“你怎么不直接进去?”他可从来没在山洞外喊过人,罗萨不满地说。
汉恩看了眼站在一旁一言不发的欧文,说道,“听说江的脾气不好,不允许别人进她的山洞。”


昨天,江可是在迷雾丛林转了一圈回来,收获颇丰,看得人眼馋不已。
昨天晚上汉恩特意求了江带领他们一行人在迷雾丛林打猎,惹怒了她,之后几天的食物对于汉恩来说可是一大难题,饿着他可不要紧,自己家里还有母亲要照顾。

这样的天气,而来越少的野兽可以供他们狩猎了,也许是因为迷雾丛林鲜少有人进去的原因,里面的猎物比起其他地方多了很多,基本每次回来都能收获颇丰。

只要能活着回来。

就在说话间,山洞口的帘子掀开了,出来一位身材纤细的女人,小麦色的皮肤,肌肉线条流畅,看起来十分健康,五官清秀端正,那双斜长的凤眼尤为出众,配上猩红的薄唇,显得刻薄而不近人情,却透出几分禁欲的诱惑。
头发很长,乌黑发亮,发梢微卷,糅合了曲线洒在身上,在她英气的气质里添了些许柔媚,矛盾而又意外的贴切。

这样的美人在部落里最受欢迎不过,然而,前提是要忽略那一身强大的气息。

江以闲点了点头正准备走,像是想起什么,突然对站在一旁的欧文说,“听说上次你从迷雾丛林捡回来的女人还没有醒?”

欧文点头。
“身体这么差,怎么给你生孩子?”江以闲挑眉,“不如转给我怎么样?”

欧文正要说什么,又被江以闲打断了,“一头野猪,不能再多了,就这么定了。”
一想到属于她的东西,正躺在别人的床上吗,江以闲就浑身不得劲儿。

特别是,潘茵茵长得真他娘的好看。

就像小孩子渴望糖果,人类想要繁衍,江以闲想要潘茵茵。

这个时候,江以闲对女主大人的渴望,仅仅是小孩子想要糖果那么简单。


这天,江以闲在迷雾丛林里又揍了欧文一顿,晚上在欧文山洞里扔了一整头野猪,抱着潘茵茵就回了自己的山洞。

这种明目张胆的抢人在部落里是很常见的,至少江以闲还给了头野猪算是回报。

潘茵茵特别轻,野猪的块头有她好几个那么大,江以闲都能轻松提起来,更别说抱一个潘茵茵了,像棉花一样,很轻,有点软。

潘茵茵当然和她睡,睡在被她铺满柔软的兽皮的石床,想了想,江以闲从她的系统包包里翻出了一样东西,套在了潘茵茵身上——曾经手滑从系统商店里兑换的特(qing)殊(qu)藤蔓,和绳子、锁链一个功能,只是看起来更加原始与野蛮,深棕色,上面布满了小刺,不痛,却能让人感受到微微的不适。

江以闲没别的意思,思想也不污,就是想物尽其用而已。

双手高过头顶,露出了姣好的身段,自觉做了件好事的江以闲,心安理得地抱着女人纤细的腰肢睡着了,却懵逼了第二天从昏睡中醒来的潘茵茵。

楼主 阿TEDHCVZHFJ  发布于 2016-12-05 00:28:00 +0800 CST  
女王与奴隶 3


潘茵茵没有尖叫,也没有哭喊,看着就和每天早上正常醒来没有什么区别,这么淡定的样子让江以闲在心里微微有些失望,还以为能看见女主失仪的样子呢。


在原本的小说里,除了床上,或者是潘茵茵没有意识的时候,几乎看不到潘茵茵的其他表情,除了微笑,还是微笑,就像是精致美丽的瓷娃娃,没有一点生气,除了有描写情事后的红晕,其他时候都是惨白着小脸笑容清浅。

让江以闲不禁起了逗弄的意思,然而效果不大。

任何人在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绑着,还是以这么羞耻的方式,想来都是愤怒的,再贱一点,可能会有欲拒还迎的红晕也说不定,可是潘茵茵什么也没有,没有愤怒也没有羞涩,很平常的样子。

如果不是木头人,那就是习惯了。

江以闲突然有些好奇潘茵茵穿越前的身份。
书里仅仅说的是,打扮得像大学生的小姑娘,不慎一脚踩滑,脑袋磕在了石头上导致穿越,接着就绝口不提潘茵茵的身份,整篇文没什么剧情,章章都走肾,所有的新地图都是为了滚床单服务。

然而,江以闲走了这么多个任务世界,也基本猜到了一些以前根本不会注意的问题。
比如,她走过的世界是真实的,江以闲手里拿的“剧情”也是真实的,至于系统是怎么知道未来要发生的事,就不是江以闲能知道的了。
想来这一定是机密中的机密,江以闲不应该知道。


“这里是哪?”潘茵茵摸了摸身上的兽皮,问。她的声音很好听,像山泉,很干净,也很柔和。

不是人柔和,是声音柔和,江以闲猜,她一定是一个狠心的女人。

果然是B级世界,不仅世界危险,攻略难度还这么大。

江以闲一向是注意外表的人,把自己收拾地也很干净,一点也不像蛮荒野人,如果不看身上的兽皮,潘茵茵是绝对想不到自己是穿越了。

她说的是中文,江以闲能听懂,但是却装作听不懂,这片大陆的语言是不同的。

原著里,潘茵茵不会大陆语,男主欧文的耐心教导,温馨而情趣。

现在,江以闲倒是想不到这一层,只是单纯地说,“迷雾丛林。”
虽然知道潘茵茵听不懂,可是该做的样子还是要做。

江以闲一直觉得潘茵茵很聪明,绝对和一般的X文女主不同,在她面前绝对不能崩了人设,否则透露出什么,后果就不是江以闲能承受得了的了。

潘茵茵艰难地转了转脖子,打量了周围,似乎确定了没有危险,才转过头眨眨眼,不适地动了动被捆绑着高过头顶的双手,用她那微微带着雾气的双眸直直地看着江以闲,说,“能先把我松开吗?”

她的本意只是想动动手,引起眼前这个女人的注意,向她表明自己的意思,然而,她却不知道,江以闲用的是什么东西绑的她。

所谓情趣情趣,既然是捆绑,就得挣扎才更刺激。

潘茵茵不动的时候,出自系统的藤蔓顶多充当绳子用,然而,一动一挣扎,它的本职工作,一下子就体现出来了。

藤蔓粗糙而野蛮,上面的小刺脆弱而尖利,微微一磨蹭,勾破了薄薄的夏衣,露出了几分白嫩的肌肤,擦伤了纤细如白玉的手腕,带出点点血痕,不痛,却足以让她身子微软,看着眼前这个女人的眼神也微微有了变化。

她足够强大。

江以闲目前是一个正常的直女,自然接收不到任何信号,看着眼前的美景,只是微微发愣,却并没有丝毫反应,想了想也没有松绑。
研究了一天的剧情告诉江以闲,潘茵茵是一个很会跑的女人,稍不注意就会引来一大堆男12345,到时候,江以闲哭都没地儿哭去。

按照人设,站起身,给她端了碗肉粥,充作早饭。


有时候无形的勾引才最为致命,江以闲没有意识到,但是在潘茵茵的眼里,她的每一个动作都足以让她意乱神迷。

健康的小麦色肌肤,流畅的肌肉线条,锋利的眉眼。

以往的生活让潘茵茵变得麻木,却也不得不沾染了本该不属于她的性情。
她渴望强大的人,无论男女,只要能征服她,让她臣服。

睁开眼,潘茵茵就注意了到睡在身旁的女人。
眉目仅仅是清秀,然而锐利的眉峰,却透着熟悉,让自己忍不住着迷。

她一向是遵从本心的人,只要想便会行动。

小口小口地吞咽着石勺喂到嘴边的肉粥,温热的小肉块顺着喉咙流到肚子里,填补空虚,潘茵茵偷眼打量着周围。

她果然是穿越了吧,应该是野人?
看着江以闲身上的兽皮,潘茵茵不确定地想。

既然是野人,应该是比较单纯的。

都说是,饱暖才思淫‖欲,潘茵茵虽然有那么个意思,但是都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处于什么地方,无奈只能舔舔水红色的嘴唇将此事搁在一边了。


江以闲当然不知道潘茵茵所想,也不知道自己居然也有被当成猎物的一天,她正老老实实地在想接下来该如何攻略女主的问题。

瞧着潘茵茵懵懂的眼神,江以闲心里微微一软,想了想还是决定和原著一样,教女主大陆语,毕竟有了交流才能更加了解彼此嘛。
不过这老师自然从男主换成了自己。

咦,师生play也蛮带感的。

江以闲在心里甩了甩头,总觉得来到这个满满的肾亏世界,自己都被污染了。


“火。”江以闲指着火堆说。
潘茵茵也看出了她的意思,认真地学了起来,本来是挺和谐的一幕,只不过因为潘茵茵如今还是维持着被绑着的姿势,倒添了一丝不可言说的暧昧。

当然,对此,江以闲完全感受不到,准确的说,现在她的脑子里压根就没有那根如同潘茵茵一样躁动不安的神经。

这日子似乎在得到女主的所有权之后就安定了下来,一个教一个学,就这样过了两个星期。
总把人绑着也不是办法,几天前江以闲便把潘茵茵松了绑,看着潘茵茵白嫩的手腕上斑驳的勒痕,江以闲还特意上森林里找了草药。

靠山吃山的异界,基本上人们的一应物什都是依靠森林。
处于未开化的人类,一应需求都是通过本能的渴望来体现。

这天,江以闲洗干净了身上的兽皮晾在了通风口,感叹地说:“听说凯文那新多了许多男奴,下午就去买一个回来。”
这片大陆不仅有女奴还有男奴,就像不仅有自由的男人,也有自由的女人一样。
只是前者,大多是有能力的男人,后者大多是有一个孝顺的儿子或者是疼爱她的丈夫。

凯文是石楮部落的奴隶贩子,除了在别人手里抢人以外,也可以在凯文那挑选奴隶。

“你有我了,还不够吗?”潘茵茵说的大陆语,发音准确清晰,可见这几天的学习颇有成效,不愧是女主,开了金手指的就是不一样。
不过在江以闲看来,这完全是因为她教的好的缘故。
牺牲色相的教学,能没有成效吗?
江以闲又想起了那天晚上,她掉了节操破了廉耻,TM的好感度居然才只有36。
70才算是勉强摸到了爱人的边,现在好感度居然才刚刚破了一半。

总算知道为什么这是B级世界了。

“宝贝儿,我买你是为了抱着睡觉的,买男奴的来做杂事的。”江以闲活了这么多年,情话张口就来,丝毫不用过脑子,动听却敷衍。
她算是想好了,第一次接触这类任务,难免不适应,她也不稀罕这个B级奖励,既然不能放弃,那就只当度假好了。
反正游走了这么多世界,也该停下来休息一下了。
电视剧还需要广告暂停呢。
潘茵茵闻言只是点点头,没有说话。
她在地球上看惯了声色犬马,听多了柔情蜜意,分得清江以闲话里的真假。

江以闲也没有管她,就当养一个闲人好了,转身就出了山洞,和一群人前往迷雾丛林。
她需要一头鹿作为买男奴的报酬。

潘茵茵坐在山洞口,就这么直直的看着江以闲离开了,一眨眼矫健的身姿就消失在了崇山峻岭之间,像是从来没有这个人出现过一样。
突然她有点向往山洞外面的世界。

江以闲在的时候,她从来没有过这种念头。

拢了拢身上的兽皮衣,潘茵茵迈步,踏了出去。


江以闲选的山洞位于部落边缘,比较偏僻,潘茵茵走了好一会儿,才看见同样穿这兽皮裙的人来来往往。

她是一个很敏感的人,身体敏感,内心也敏感,很容易就注意到周围这群原住民投在自己身上的异样的眼光和偶尔的低声交谈。
这不是什么本事,他们就差没指指点点了,想让人不发现也难。
潘茵茵还注意到,从她一路走来,没看到过几个女性,基本上全是男人,身上带着利器,凶神恶煞。
而她看到的那几个女人,要么神色匆匆,要么面容凶悍,要么虚弱病态。

潘茵茵听到他们的话,念叨的最多的,是一个人的名字——江。



楼主 阿TEDHCVZHFJ  发布于 2016-12-05 00:31:00 +0800 CST  
女王与奴隶 4


“江的女奴可真好看,不过看样子身体不好,生不出孩子。”一个男人凉凉的说。
小说的设定里,男人和女人正常的审美是有的,不过更喜欢的是小麦色看起来健康的,无论男女。
这段时间,江以闲虽然已经把潘茵茵养的白白胖胖的了,身体也好了很多,可是在原住民眼里,依旧是弱鸡,仿佛瘦弱的一只手都能提起来。

事实上也是如此,两个世界地域不同的原因,导致这里的人进化得更加凶猛,他们更倾向于野兽,听觉、嗅觉等等等等,都比地球人更加强大,否则怎么可能在危机四伏的大陆上建立自己的部落呢?
甚至这里的一个孩子的力气都比潘茵茵大。

这也是潘茵茵独自一个人出现在部落,而没有人敢掳走的原因,她身上有江以闲的味道,很浅,但是闻得到。

一群向于野兽的人类。

“江对她可真好,欸!你说,江为什么看上了她?”一个男人疑惑不解,“一个男奴都比她强,不为了后代,是为了什么?”
即使是尚未开化的人类,也知道,女人和女人生不出孩子。

另一个男人极其朴实的说,“看着好看。”

潘茵茵很漂亮,她的身体即使再健康,在原住民眼里也很柔弱,柔弱的那种漂亮。

这片大陆信奉强者,对于温饱不足的人来说,他们厌恶柔弱,害怕弱小,然而对于欧文这类人来说,他是一个部落的酋长之子,本身也是数一数二的勇士,潘茵茵柔弱的外表,足够吸引他的爱怜。

他在部落里,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女人。

潘茵茵走在部落里,透透风,顺便观察着她今后要住的地方是个什么样的,江以闲这些日子只是认认真真地教她了这个世界的语言,可是并没有提这片大陆的“规则”。
江以闲本想找个一天带她到林子里去玩,没想到,潘茵茵如此急切。

潘茵茵之所以在部落里闲逛这么久还平安无事,全因为江以闲,部落里很多人都怕她,虽然部落明确规定,不得自相残杀,可是打猎总是会遇上意外,这个谁都不能保证。

当然也有不怕江以闲的,比如,男主欧文。

他早就看好了这个女奴,没想到却被江以闲给硬抢去了。

心不甘,情不愿又如何?他可不想再挨一顿揍,只能暂时沉默。


“你好,你是江的女奴吗?”欧文长得很帅,却给人一种忠厚老实、值得依靠的感觉,说的话却又足够抓人眼球。
“女奴?”潘茵茵仰着巴掌大的小脸问,心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却抓不住。

“你不知道吗?江没和你说过?”欧文挠挠头,听见了一处声音,手指着一处草丛道,“女奴的意思······”

欧文说的轻轻巧巧,潘茵茵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眼皮忍不住一抖,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变了神色,眼底甚至泛起恐惧。

这个世界还没有纱衣绢布,人们蔽体都用的是兽皮,然而兽皮十分珍贵,有的时候连主人都只能随意地在下】身围上兽皮裙,又哪里顾得上奴隶呢?
有时候奴隶只能在周边仔细地找几片大叶子来维持自己的羞耻心。

潘茵茵此时看见的女奴就是这样,腰间胸前找来的大叶子仅仅只能稍微蔽体,可是随着长满小刺的藤蔓摔在女奴的身上,仅仅的蔽体功能也逐渐消失了,半掩不掩的样子,配上身上的红痕,别有一番凌乱美。

他们的动作并不隐蔽,很快随着男人用带着钩子在她身上制造的伤痕一多,周围男人逐渐围成了圈,兽皮裙都掩盖不了他们下】身的变化。

潘茵茵脸色骤然苍白,捂住口鼻,只觉胃在翻滚,早上吃的东西,险些吐出来,她的耳朵清晰地听见周围男人的说话声,“山姆,把你的女奴借我用用!”
山姆,就是那个躺在地上的女奴的主人,大笑一声,操着浓厚的嗓音说,“一块肉!”
“好!”

接着是女人的哭喊,男人的低吼。

一群野兽。

欧文见潘茵茵脸色苍白,身子也在颤抖,心里有些着急,“你怎么了?”说着就要去抓她的手。
却见潘茵茵退后一步,躲过了。身后却触碰到了另一个人的温热身体。

“你真漂亮,皮肤真滑,让人忍不住扒掉你的衣服,知道为什么部落里的男人不敢动你吗?”他凑近潘茵茵白皙细腻的脖颈,动了动鼻子,轻轻嗅了嗅,在她的耳边轻声说,“你的身上有江的味道。”

潘茵茵猛地从左边侧开,看见了刚才在自己身后的男人,比起这些原住民,更像是地球人,不算健硕的身材,俊美的相貌,服帖的短发,只是眉间的阴郁让人心惊。

“盖尔你怎么来了?”欧文瞪着他的眼睛。

“来看看我们的小可爱!”盖尔眨眨眼,手摸上潘茵茵的脸颊,“果然比想象中更加滑嫩,跟我走吧,组成夫妻,只要你愿意,就算是江,我也可以把你抢回来!”

欧文一听,急了,痴迷地看着她的小脸,“原本是我把你捡回去的,你跟我好不好。”
这话说得低声下气,就差没拍着胸膛保证了,配上欧文英俊的面貌,让人很是动容。
如果是普通女人恐怕早就心驰摇曳了,可是潘茵茵并没有任何感觉。
这种男人她见的多了。

“喂!我说,你们想和我抢人?”
是江以闲的声音。

盖尔猛地抬起头就看见,江坐在高耸的青树树干上,嘴里叼着草屑,侧着脸,轻飘飘地斜视着这三人。

潘茵茵像是找到了主心骨,脸上挂着笑容,撇下两人,向江以闲跑去。

江以闲轻佻地笑笑,直接从高达十几米的树上跳下来,一把搂住潘茵茵,挑衅地对眼前的两个男人说,“你们——想挑战我?”
江以闲的发丝稍硬,扫在潘茵茵的脸上,奇迹般地安抚了她有些恐惧的内心。

见一个两个的不说话,江以闲低下头,手抚过刚才被盖尔碰过的地方,温热的气息喷在她的脸上,“宝贝儿,一会儿回去我给你洗了,好吗?”
潘茵茵红了脸,只觉两人肢体触碰的地方,火热得不可思议,腿脚不受控制地变软。
这该死的身体!

第一次,潘茵茵如此咒骂。

江以闲丝毫不知道自己就碰了碰脸,怀里的姑娘就软了身,抬起头,耳边听着草丛边,那群男人yin秽的声音,笑着说,“欧文,你找人来演这么一出戏,是个什么意思?”

潘茵茵一开始猜测,这个世界的人很单纯。
恰恰相反,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特别是在生存艰难的地方,有时候利益分配不均,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欧文显然没有修炼到家,只是呐呐不说话。

“这么漂亮的女人,江留着有什么用?”盖尔漫不经心地说,肢体动作却慢慢移动成最容易逃跑的姿势。

这些日子,江以闲不仅教会了潘茵茵大陆语,还用打猎的时间,直接给这些原住民展示了非一般的武力值。
一拳打死了一头麦加兽,血浆迸出来,溅了江以闲满身。
恐怕所有人都忘不了那天满身是血的江以闲嘴角的微笑。

想到这,盖尔忍不住抖了抖。
江以闲眯了眯眼睛,在潘茵茵唇角轻轻舔了一下,兴味地说,“你们要她做什么,我留着,也是这个用处。”

潘茵茵微惊,秋水潋滟,今天一早还不冷不热,怎么现在······
耳边充斥着男女交】配的喘息声,让潘茵茵无端觉得心烦。

“欧文,盖尔,我最后一次警告你们,不要妄想碰我的人!”江以闲凉凉地留下一句话后,侧身一把把潘茵茵横抱起,向自家的山洞走去。
顺着力道,潘茵茵伸手挽住了江以闲的脖子,看了眼抱着自己的女人,轻轻地靠在了她的心脏处。
兽皮硌在脸上,有些扎脸,硌得有点疼,可是她很喜欢。
听着江以闲的心跳,潘茵茵缓缓闭上了眼睛。

江以闲低头看着怀里的姑娘,微微叹了口气。
就知道不是个乖巧的!
如果不是系统突然预警,怀里的小白兔恐怕早就被人拐跑了!

果然是女主啊!总是花式遇到男主12345。
盖尔是二号男主,无害的样貌让人不由得亲近,可是他的本性也是所有男主中最可怕的,最喜欢的就是微笑着看着女主惊慌失措,最好恐惧万分。
看他的小身板就知道,他的实力不怎么出众,然而,他却是所有人中最聪明的,最狡猾的。

原著里盖尔想独占女主,曾经带着女主离开了部落,在丛林里流浪了两个月,如果不是女主暗中留下记号的话,盖尔恐怕可以让那群牲口一辈子也找不到他俩。

盖尔看着江以闲和潘茵茵远去的背影,对欧文说,“想不想把那个女奴抢过来?”
欧文看着他。
“你有实力,我有脑子。”盖尔指了指脑袋,“听我的怎么样?”
“好!”

为了照顾怀里的女人,江以闲走得很慢,好一会儿,在走过一片青树后,才回到她们的小窝。

刚才一听到系统的预警,江以闲放下了猎物就离开了,根本没时间打理,把潘茵茵放在石板床上,江以闲就任劳任怨地去收拾了。
擦干净了山洞里的血腥味,再放上香石块去去味道。

到了饭点,江以闲干脆把饭也做了,不一会儿香味儿就出来了,江以闲回头想叫潘茵茵吃饭——
“你脱衣服干什么?”
兽皮裙很容易脱,解了带子,它自己就滑下去了。
“饿了吗?”

江以闲看着眼前雪白的胴体,也许是烤肉的味道太香了,不由自主地说,“饿了。”




















楼主 阿TEDHCVZHFJ  发布于 2016-12-05 00:34:00 +0800 CST  
女王与奴隶 6


江以闲连她专门给潘茵茵的“惊喜”都顾不上了,上下打量着传说中的变态男三。
怎么想也想不通,就他那小身板是怎么变态起来的,能在两个男主手上把女主给掳走,纳维亚可不是什么弱小又无害的人。
老实说,就他现在这样子,江以闲一只手指头都可以把他解决了。
难道又是小说里为了转换地图,为了肉而肉的奇怪BUG?

每一本小说都不可能完全结构严谨,逻辑严密,总有一些别人发现不了的漏洞,这是正常的。
然而,当江以闲穿越进小说世界之后,一股莫名的力量总是会将一些不符合逻辑的东西给掰过来,用看起来完全合理的理由把漏洞给补上。
比如,这个世界里,潘茵茵的曾经的经历,比如眼前这个瘦弱的男三。
只不过,江以闲实在想不通,在这个力量至上的世界里,纳维亚到底有什么本事。

江以闲其实很喜欢这样的漏洞满满的世界,每一个世界之初,她都会事先拿到小说的剧情,无论的攻略还是做其他是什么任务,有了剧情,就相当于玩游戏打开了插件开了挂,仔细琢磨琢磨,总是有办法通关的。
但是开挂的世界玩多了,她也就不喜欢了。
比起开挂,她更喜欢动动脑子。

纳维亚被江以闲的眼神打量得头皮发麻,忍不住缩缩脖子,张大了他水汪汪的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江以闲。
要江以闲看来,她没有潘茵茵那么多的惊叹,在那么多男奴中,一眼看中纳维亚,完全是因为他的眼睛。
太干净了,就像初生的小动物一样,胆小又讨喜。
江以闲对待美,一向有她自己的一套莫名其妙的理论。

看着他可怜巴巴的样子,江以闲挑眉,吩咐,“山洞右边有一条小溪,活水源,每天都是干净的,乘着现在水温还在,去把自己打理干净,再回来把门口的那些石碗给洗了。”

纳维亚唯唯诺诺地点头,像受惊的小狼,别着腿出去了。

江以闲摸了把脸,撇撇嘴对潘茵茵说,“我有那么凶?”

没听见潘茵茵搭话,江以闲有些不解地回头,就看见她手里拿着一卷造型奇特的东西出神。

这是她给潘茵茵的惊喜。

江以闲勾勾唇,把她脑袋上的呆毛捋顺,“这是我从迷雾丛林里捡回来的,不知道有什么用。”

潘茵茵似乎惊醒了一样,此刻眼神里焕发出和以往完全不同的神采。
如果硬要比喻,那就是曾经是混吃等死能过一天是一天的精致布娃娃,现在是却是如同找到了自己发展的目标一样,眼睛特别亮。
江以闲喜欢这样的眼睛。
她大概知道潘茵茵为什么有这样的转变,这正是她所希望的。

潘茵茵这个时候也顾不得什么男奴什么纳维亚了,对她来说,恐怕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而已,可是她手里的东西却实实在在给她打开了一道大门。
在这个世界,她需要江以闲养着,就像以前一样也是靠别人养着,她同样需要付出报酬,可是,现在她的报酬可以用另一种方式。

潘茵茵手里的东西不是别的,是线,或者说是像线的不明物体。
很粗,特别适合在这样什么工具都没有的世界,织几件像样的毛衣。

潘茵茵曾经学过不少东西,有装装高贵女神的钢琴小提琴之类的高雅玩意儿,也有扮扮贤妻良母之类的东西,包括织毛衣。
其他的东西都是必须学的,只有织毛衣是她想学的。
潘茵茵总觉得能够为别人,心甘情愿地织毛衣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
她织过很多件毛衣,技术也越来越纯熟,成衣也越来越漂亮,可是,都不是她心甘情愿的。
她想心甘情愿一次。

当然,仅仅只是一卷线团,完全不可能让潘茵茵有那么大的改变,她想到的其他东西。
目前这种类似于原始世界的异界大陆,潘茵茵完全不可能适应。
在她看来,就算是不为了她自己,为了江也要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制造出更加先进的东西。
当江也感受一下“先进”的生活。

“江,你知道吗,这个东西叫做线,用来做衣服的。”潘茵茵眉眼含笑,嘴角也泛起和平时不一样的弧度。
江以闲第一次看到潘茵茵这么高兴的样子,掩饰住眼底的笑意,配合着说,“不是有兽皮裙吗?还用的找其他的?”
无论男女,无论春夏秋冬就只有兽皮裙的原住民。
所有人都想的是明天会不会饿肚子,没有谁有这个闲工夫去注意衣服。
对于有些人来说,衣服甚至只是碍事的东西。

“兽皮裙?”潘茵茵似乎忘记了她的微笑面具,总算是具有了二十岁女生的活力,瞪大了眼睛,想说什么,又想到对着江这个原住民,也说不出个一二三出来,“等我做好了,你就知道了。”

潘茵茵这个样子,感觉直接从X文女主换了频道混到种田文里面去了,颇有几分进步人士的骄傲感,很淡,江以闲很喜欢。
这种莫须有的骄傲态度,江以闲曾经遇到过,初期穿越小说里的女主都是这样,遇到这种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女主,在江以闲手底下下场很惨,直接她弄死的也不少。
可是,江以闲并不讨厌潘茵茵这样,她喜欢有生气的潘茵茵。

这是江以闲故意给潘茵茵“打开”的大门。
让潘茵茵意识到,自己的用处还很大,能够做很多其他人不会做的东西。
如果不是因为系统不能作用于小说里面的人物,江以闲甚至想装一把小说里经常出现的送金手指的白胡子老爷爷,直接把潘茵茵可能用到的,包括异世界食物大全等等东西一股脑的塞到潘茵茵的脑子里,顺便再发布一个“拯救世界”的任务。
这样,潘茵茵总不会再像一个精致的布偶娃娃了吧。

可是,事实上没有系统的便利,江以闲只能在以后的日子里创造“巧合”,让潘茵茵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真实。

因为每一次攻略任务,当被攻略人的好感度达到九十到一百之间的时候,就可以视为完成任务,完成了任务就意味着,江以闲将强制性地被踢出这个世界。

江以闲不准备攻略潘茵茵,甚至连好感度提示器都关了,就意味着也许江以闲能在这个世界呆上很久。

江以闲看着潘茵茵开始准备做衣服的工具的时候,摸了摸下巴,也许亲手打造一个改变整个大陆的人,也是一个很好的休息方式?
衣服只是这个大陆微不足道的东西,如果不是江以闲实在忍受不了时时刻刻担心兽皮裙走光,她恐怕会直接指引潘茵茵“发现”对这个世界影响更大的东西。
比如各种食物。

系统不能作用于小说人物,可是可以用在她自己身上,早就兑换了《异世植物大全》的江以闲对于如何分辨食物和有毒的东西毫无压力。
吃了一阵子烤肉和肉汤,只有一点点素,江以闲早就腻味了。

笑了笑,江以闲撑了个懒腰,闲闲地躺在石床上,杵着下巴看着潘茵茵,今天下午她是不打算出去了,就这么看着她也挺好的。
主要是长得好。
以前潘茵茵平日里不是坐着就是躺着,没有什么生气,要不然就是故作勾引的模样,今天难得看见她这个样子,也没有多少其他的表情,还是微笑着,可是江以闲看到她现在的样子,顺眼多了。

“你叫什么?”江以闲想起来,和潘茵茵一起生活了好些日子了,还没问过她的名字。
以前只有两个人,说什么都知道是对对方说的。现在多了一个人,江以闲总算想起问潘茵茵的名字了。

这也不能怪她,走了这么多个世界,每个世界都要换个名字,逐渐地对江以闲来说,名字对她就只是一个符号。

当初潘茵茵问起江以闲的名字的时候,江以闲也只是回了一个“江”字,一个这具身体的“代号”。

潘茵茵放下手中的事情,走到江以闲的跟前,眼角含笑,伸白嫩的手,“认识一下,我是潘茵茵。”

潘茵茵这三个字是中文,作为原住民的江念起来有些拗口。

江的发音听着很奇怪,像是在喉咙和唇舌之间滚了一圈,带着些许沙哑。
莫名的,潘茵茵的脸微微泛红,却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很好听。
江的眼睛真好看,鼻子也很好看,唔·····好像嘴唇也挺好看的。

等到,纳维亚把自己清理干净,又洗干净了门口的石锅石碗之后,小心翼翼地走进来,感受到这明显和刚才不同寻常的气氛之后,他的眼神并没有乱瞟,老老实实地蹲在墙角,离门口很近。
这是在守门?

潘茵茵早在纳维亚进来之后,就又回去忙她的事去了,如果不是耳朵还有些微红,根本没有任何知道刚才的微微暧昧。
江以闲也不知道。
她不知道,自己居然对潘茵茵的影响这么大。
在她看来,放弃攻略潘茵茵就意味着大脑皮层里丢掉了接受潘茵茵信号的那根纤细的神经。
接收不到信号,她虽然会感觉一点点奇怪,但是却不会乱想。

谁说女女之间没有纯洁的友谊!








楼主 阿TEDHCVZHFJ  发布于 2016-12-05 01:05:00 +0800 CST  
晚安,宝贝

楼主 阿TEDHCVZHFJ  发布于 2016-12-05 01:08:00 +0800 CST  
女王与奴隶 7

在这片原始大陆上,这群人类还属于未开化状态,如果把地球现代人比作成年人的话,这片大陆上的人们只能算是牙牙学语的婴儿。
没有善恶之分,只有喜欢与不喜欢,想要与不想要。
喜欢就抢过来,不喜欢就抛弃。
简单而粗暴的原始理论。

然而,这片大陆之所以存在,之所以能逐渐形成社会,这里的原住民之所以生生不息,就在于他们的慢慢进化。
不仅仅是武力上的进化,更是体现在脑子的慢慢清醒,如同未开蒙的出生孩童,慢慢学习着大自然的生存法则。
巫神节,就是逐渐演变出来结果。
这是一个狂欢的节日。
刚开始只是祈求升天庇护的统一日子,到后来,也许是被艰苦的环境压弯了背脊,浑浊了双眼,渐渐地除了老一辈的人以外,人们不再相信巫神,狂热的巫神节也就淡了下来,但是巫神节期间,也成为部落之间天灾人祸信息的交换的日子,到后来逐渐变成了各个部落稀奇物品的交换的赶集日,交换的一般是一些生活中必备的盐,或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这个世界的买卖也许只有在巫神节上才能体现。

这一天,是整个部落最喜庆的一天,整个死气沉沉的部落,就像是有了生气一样,从随时从死亡的边缘生长的紧迫感之中,陡然放松,就连被虐打得体无完肤的奴隶,在这一天,脸上也会露出发自内心的笑脸。
生活困苦,却不至于失去希望。

江以闲和潘茵茵并排走在部落专门开辟出来的空地上,感受着难得一见的部落热闹的景象。
今年,刚好轮到他们所处的石楮部落开办巫神节,不然要想见识见识这个世界的巫神节,恐怕就得等个几年,或者去其他部落了。
这样的好运气,江以闲已经习以为常了,就像点男男主走到哪都会突然出现拍卖会或者是灵宝出世一样。
只不过她的女主大人的女主光环看起来比较LOW而已。

潘茵茵第一次见识到这个世界充满了欢快气氛的样子,就像是以往的阴霾全都消失不见了一样,穿越到这个世界这么长时间,一直以来的紧绷感,顿时轻了许多,她问江以闲,“这次集市会持续多久?”
“应该有五六天的样子。”江以闲说。
“五六天啊,你说我手里的东西会有人需要吗?”潘茵茵的手上拿的并不是她做的衣服,距离那天拿到线团已经是一个月的时间了,足够江以闲继续为潘茵茵从迷雾丛林继续带回“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潘茵茵手里拿的是红薯,和红薯完全不一样,但是食用方法完全相同。

对于潘茵茵致力于改变他们这些原住民的生活的想法,江以闲虽然在心里举双手赞成,面上还是带着困惑和不高兴的表情,仿佛对于潘茵茵让她每次出去打猎的时候,找一些奇怪的东西回来很不甘愿一样。
没办法,江以闲得装,这是系统的底线——每个世界不能崩了身体的人设。

这个世界江以闲能变化这么大完全是仗着周围没有一个认识原主的人,就算有一个欧文,那也是小时候认识的了,所以完全不怕漏了馅,被人发现异样。
可是对于改变生活环境,江以闲就没办法了。
作为原住民的江是不可能会这些东西的,有一个穿越女主在盯着,江以闲只能憋着。

“我一直想不明白,这是食物,你为什么要拿出去交换?”江以闲站在一个自私自利的原始人的角度问。
潘茵茵的一向善于伪装,上下嘴皮子一碰,不知道多少谎话蹦出来,可是意外的,她并不想骗江,她反问,“我好看吗?”
“好看。”
“这一路走来,我看到很多女奴也很好看,所以我不想当女奴,不想当奴隶啊。”潘茵茵笑得很坦率。

江以闲的山洞里不只有她俩,所以这次出门纳维亚也跟在了后面,听到潘茵茵的话,不由自主地摸上了裸露在外面的手臂上,那微微还有些疼痛的奴印,眼底闪过幽深,一时间手臂上的疼痛像是刺进了心里。

空气中传来红薯的甜香味儿,弥漫在整个集市上空,江以闲看到有人寻着方向去了,摸摸她的头,“现在去瑞恩的摊位上?”
瑞恩是潘茵茵新认识的人,一个善良的老人。

人都是群居动物,潘茵茵不可能始终待在山洞里,江以闲也没有囚禁她的意思,平日里,潘茵茵除了在小窝里做点衣服,就是努力融入这个世界。
这始终是她将来要生存的地方。

这是一个危险、血腥、暴力,对任何事的追求都是任凭野兽般的直觉的地方,可是就像是现代有暴徒也有好人一样,这个世界也有温和的人。
瑞恩是一个十分幸运的女人,年轻时遇到了一辈子把她奉为珍宝的丈夫,年老时虽然丈夫去世,可是她的儿子里恩也成长为部落里数一数二的勇士,里恩的勤奋和拼搏足够他们母子不饿肚子。

里恩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江以闲仔细观察了之后,倒也没有反对潘茵茵和瑞恩一家的往来,甚至因此平日里对他们母子也多照顾了几分。

这次,潘茵茵她们所发现的所有红薯,全都放在了瑞恩的摊位上。
摊位是早就决定好了的,江以闲并不是暴力狂,没那个爱好随时抢别人的东西。

红薯的香味很特别,是这片大陆上所有人都不知道的,这就意味着这是一种新的食物。
这对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原住民来说,吸引力非常大。

等到江以闲三人到达瑞恩的摊子的时候,里里外外已经围了好几层人了,只不过这些身材健硕的大男人,即使眼冒绿光

楼主 阿TEDHCVZHFJ  发布于 2016-12-05 10:19:00 +0800 CST  
等到江以闲三人到达瑞恩的摊子的时候,里里外外已经围了好几层人了,只不过这些身材健硕的大男人,即使眼冒绿光,也没有明着动手抢。
巫神节这天,所有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收敛一些。

看到江以闲出现,石楮部落的人更加不敢动手了,连眼珠子都不敢乱瞟。

江以闲很豪爽,平日里带领部落里的男人出门打猎也毫不私藏,可是和她接触得越多,就越能见识到江以闲的凶残,那些原本还野性难驯的原住民早就乖巧得像一只鹌鹑。

潘茵茵很信任江以闲,仗着有江的强大武力,顶着所有人的目光,神色如常地和瑞恩打招呼,接过了瑞恩的摊子。
“大家应该很好奇,这是什么东西······”

潘茵茵并不怯懦,上辈子见过的大场面不知多少,这只是她在这片大陆上,作为一个独立的女人而不是女奴的第一仗,能够发现食物的女人对于原住民来说远比一个只能发泄的女奴来说,有意义得多。

听着潘茵茵的侃侃而谈,江以闲抱着手臂,暗暗打量这群围观的人。
应该是得到了消息,来的很齐。
巫神节本就是大陆上的盛会,今年在石楮部落举办,其他部落的酋长当然会派人前来。
从未出过场的男四、男五,当然在其中,再加上男一欧文、男二盖尔,还有站在她身后的纳维亚,齐活儿了。

认真地男人很帅,认真的女人也很美。
这时候的潘茵茵,很美。
红薯的甜香萦绕在鼻尖,雾气弥漫,不似真人。
利益的吸引,美人的诱惑。

男四男五分别是隔壁两个部落派遣的负责人,在他们各自的部落里身份都不低,不是什么第一勇士,就是下任酋长继承人。
看着这五个人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自己的人看,江以闲眯了眯眼睛,勾起嘴角。
有些不爽了呢。

男四长得一般,但是十分正气,和欧文不同的正直脸,一看就会让人想到正义两个字。
据说,这是原著中女主大人的真爱。

江以闲摸了摸下巴,这个人,也不怎么样嘛。眼底晦暗不明,看着不是很“正直”的样子。
再想到,小说里,多次带女主私奔未果,想来武力值也不高。
要是以后女主真想找个人好好过日子,还真不能找这样的,起码,起码得打得过我吧。

石楮部落的酋长也在,这个懂得审时度势的老人。
并没有丝毫动作,反而很认真地在听潘茵茵的解说,关于这种新食物的饱腹能力和储藏方式,但是潘茵茵却丝毫说明这东西长什么样,该如何采集。
酋长也不急,估计他认识潘茵茵,这个名义上是石楮部落第一勇士江的女奴,听说还十分宝贝,所以对潘茵茵十分客气,等她说完后,酋长才摸着他的胡子,笑眯眯地和潘茵茵交涉。

酋长的来意是什么,江以闲猜都猜得到,无非就是想让潘茵茵贡献出这个新发现的小东西。
潘茵茵也很爽快,当场就答应了,不过眼神闪烁,并没有私底下告诉酋长,反而,直接开口,“我以为酋长大人想说什么呢,我原来说漏了这东西的来历,我并不想这个新出现的食物成为一个秘密······”一句话就塑造了一个大公无私的形象,还吊起了所有人的胃口。
潘茵茵弯下腰,从地上的袋子里,拿出一根藤,“这东西长在地底下,这根藤蔓就是它的伪装······迷雾丛林真是一个好地方,哪里有无数的宝藏,红薯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而已······”
既然能发现一个,一定能发现第二个。
一时间,所有人眼睛都亮了。

有的人将信将疑,有的人却十分拜服,那五个男主自然是后者。

等到日落西山,天边泛起薄薄的红晕的时候,潘茵茵的介绍也快结束了,周围围了许多人,不像是巫神节,反倒像是潘茵茵的专场,专门为了女主而准备的日子。

就在江以闲感叹地时候,一个男人急匆匆地跑进来,江以闲认得,这是今天站岗放哨的大山。
“酋长!一大群野狼突然冲向我们部落!”

任何天灾人祸都与可能让一个部落消失不见,如同江原来的部落一样。

江以闲皱眉,突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她身后的纳维亚已经不见了。

楼主 阿TEDHCVZHFJ  发布于 2016-12-05 10:21:00 +0800 CST  
女王与奴隶 8


酋长并没有任何慌张,准确的说,在场所有人都没有慌张,因为野兽袭击部落是常有的事。
在这个时代,野兽才是这片大陆的主人,它们有尖锐的獠牙,坚硬的皮肤,矫健的四肢,凶狠的利爪,身上的每一个器官都是它们的武器。
而人类呢?他们什么也没有,皮肤不够坚硬,一划就会流血,力气不够大,跑得也不快,细数下来,人类简直一无是处,可是他们有脑子,会利用地理位置或是其他一切的东西来与野兽周旋,在这些野兽的驱赶中,苟延残喘,而不至于消失在这片还未曾开化的土地上。
久而久之,这些人类也触摸到了一些规律,和面对野兽来袭的办法。
每到冬日来临之时,对于人类来说便是灾难的开始,不仅要面对饥饿严寒,还得警惕时时刻刻有可能因为没有了食物而侵袭部落的野兽。
饥饿中的野兽,没有人敢去招惹。

可是,现在距离冬日来临还有半个月啊!怎么可能提前这么长时间!
所有人都在暗自嘀咕,江以闲直觉这件事和自己新收的男奴纳维亚有关,眯了眯眼睛,走上前,抓着潘茵茵的手臂,在她耳边低声说,“一会儿无论酋长说什么,你都不要听,跟在我身后,我会保护你的。”

潘茵茵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也没有和江以闲一样的系统作弊器,告诉她这里的“风土人情”。不过她可没有天真地以为,这里的野狼就和动物园里的狼一样温顺,潘茵茵只是以为这些平日里看起来血腥残暴的野蛮人会拿起手中的骨刃和野狼厮杀拼命!毕竟在这个部落里,这些男人的身后就是他们的妻子儿女。
但是,潘茵茵显然不了解这个大陆的规则。不是没有人试过,把部落里的勇士组织起来,和野兽拼杀到底,然而他们的勇气抵不过野兽的獠牙,所以,这个时候,他们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有战斗力的男人和没有战斗力的奴隶组织起来,情况危急的情况下连收拾平时用的东西的机会都没有,便计划着逃跑。
是的,他们只能逃跑。

“通知下去,所有奴隶在这里集合,不要收拾东西,直接过来,先分最弱小的人先走!”这种事,酋长显然很有经验,直接开口,对于并不是石楮部落的人来说,这种时候,他们只能听从酋长的吩咐。

潘茵茵就算不是奴隶,她也没有丝毫战斗力,连十几岁的小孩子都不如,酋长的意思就是让她先走。就算她是新食物的发现者,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
这样的“先行部队”并不是什么好去处,要知道,里面都是最弱小的人,在这个凶险遍布的地方,出了有人庇护的部落,在所有人看来,就只有死路一条,如同案板上的鱼,任人宰割。

江以闲的武力值很高,面对一头狼,她可能毫不犹豫地一拳解决,可是面对一大群狼,身后还有一个潘茵茵,她能做的就只有保护好她。

很快,“先行部队”已经集合完毕,他们一个个都是面如死灰,目光呆滞,显然知道即将面临的是什么。
潘茵茵看到里面有一个女人,就是那天躺在草丛里任人蹂】躏的女人,并不算美貌的脸上一片憔悴,衣不蔽体,身上红痕淤青遍布,她的脸上带着笑。
潘茵茵看着她,就像看到曾经的自己,也有可能是没有遇到江的自己,可是她什么也不能做。
感受到酋长看向她的目光,心里一紧,反手抓住江以闲的手,手心里冒出汗,江以闲安抚的笑了笑,轻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发。
“让她们先走吧,再不走,狼群就要来了。”江以闲对酋长说。
酋长点点头,算是默认了潘茵茵的存在。他的权威很大,酋长不做追究,就没人敢说话。

“一会儿迁徙的时候,你就跟在我身后。”欧文凑了过来对潘茵茵说。
他们管这样的逃跑叫做迁徙。

江以闲和潘茵茵都没有理他,都这个时候了,谁也没这个闲工夫和他动嘴皮子。

在无数的绿树残影向后闪过,潘茵茵从来没有这个时候这样想过,“狼来了”只是一个谎话。
滴着涎水的巨狼,绿油油的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她,锋利的爪子缝还残留着肉丝与干涸的血迹,迎面而来的腥臭味令人反胃,如果不是江以闲一个反手把她拉到了背上,恐怕她早已经被咬去一块血肉,甚至丢了性命。

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现在这种情况别说是夫妻了,谁都想活下去,谁都想占据一丝生存空间,丢掉自己曾经朝夕相处的亲人或者是妻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也只有江以闲在这样特立独行,在这种紧要关头了还要护着自己的女奴,简直和里恩一样令人不可置信。
每次逃生,里恩都会背着他那废物般的母亲,在所有人看来已经够不可思议了,没想到,江会成为第二个“有情有义”的人。
一种这群人不会理解的有情有义。

江以闲一手身在背后护住潘茵茵,一手抓住吊在各个粗壮的树干间的墨绿色的藤蔓,一群人就着藤蔓在空中穿梭,躲避身后不断追赶的狼群。
潘茵茵听到身后不知是人类还是狼群弄出来的树叶摩擦声,忍不住抱紧了江的脖子,身体紧绷,就怕一不小心落了下去,或者是沦为野狼的盘中餐。说实话,这个时候,这群原住民更像潘茵茵所知道的电视上演的野人了,可是她再也笑不出来了。
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抱紧最后一根稻草。

“啊——”
两条腿怎么可能敌得过四条腿?就算偶尔有藤蔓借力,也是会有意外的时候。
男人手一滑,没有抓紧藤蔓,直接落入了早就在下面守着的狼群口中,瞬间就被分食得一干二净,甚至连血迹都被舔的干干净净,半分都不留下,如果不是听到了惨叫声,恐怕所有人都不知道自己曾经相处的人,已经死亡。
没有人想过去救他,脚步都未曾停顿。
自保都来不及,哪里还顾得上别人?

潘茵茵闭上眼睛,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篇文章,讲的是一名猎人晚上回家的时候,路上遇上一头野狼,他小心翼翼地用生肉来引诱它,想要一步一步挪回家,可是生肉不多,不一会儿就没了,最后结局如何潘茵茵已经忘记了,可是她希望那猎人最后是活着的,这样她还能骗骗自己她们能活下去。
也许是潘茵茵身体太僵硬,江以闲笑了笑开口,“别怕。”

江以闲什么场面没见过,虽然现在只是B级身体状态,可是保护一个潘茵茵还是够了的。眼神下瞟,看到那群野狼眼里偶尔闪过的幽光,甚至有一瞬间地以为,这些狼是通人智的,猫捉老鼠的意思很浓,嘴角泛起冷笑,微扬眉峰。

潘茵茵微不可见的点点头,心里奇异地平静了很多。
她听过无数的情话,被无数人“英雄救美”过,有些太过劣质的演技,她也不得不配合,有些也许是发自内心,可是她心里没有丝毫波动。但是如今心里却被这样的不算情话的情话感动得一塌糊涂。
她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可是她想,恐怕自己一辈子都忘不掉这个女人了。

野兽也有耐力用光的时候,渐渐地,依靠树干间的藤蔓,江以闲这一群人也摆脱了狼群,逃到了一个空旷干燥的山洞,当然也付出了不少的代价,至少人就直接去了一半,这还不加上没有多少战斗力的人。
但是,他们暂时安全了。
酋长虽然年纪大了,可是意外的跟了上来,并没有脱离队伍,不过这个时候也是丢了老命的样子,在那大喘粗气。
他本来应该退休,位置由欧文接手的,不过因为江以闲的横空出现,武力比不上江,处处落下风,下任酋长的位置也就悬了。

江以闲和其他人一样坐在地上,冷眼看着欧文顺势开始指挥,让一些奴隶拿着平时收集的粪便洒在山洞口,遮掩山洞的痕迹等等,一时间除了武力值高的勇士,其他人都忙作一团,就连她也被派去和好不容易跟上来的奴隶收拾干草杂物。
和奴隶一起做杂事,欧文这是明目张胆地侮辱江啊!
潘茵茵替江以闲按摩手臂的手顿了顿,眼睛划过冷光,随即像是没听到一样,继续替江按摩。
虽然江以闲并不需要,可是并没有阻止。
潘茵茵的手很嫩,很舒服。

抬眼瞧着欧文那样子,眼里是深深地怜悯,有时候,江以闲都开始佩服他的智商,难怪在书里他是女主“后宫”里的“忠厚”担当,不仅是长相,智商也堪忧。
“怎么?现在我们正在逃命,不要仗着自己能力强······”欧文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就被盖尔制止了,再怎么说也是盟友,盖尔还用得着欧文,不能让江把他揍出个好歹来。

逃命的时候,男主都还在打女主的主意,不得不说,这种剧情的力量还是很强大的。

潘茵茵站了起来,脸上挂着她一贯柔美的笑容,“现在大家都饿了,跑了这么久也累了,不如我去给你们找点吃的吧,刚才我在路上看见了红薯······”
“我陪你去吧。”欧文迫切地说。
其他几个男主也毫不示弱。

潘茵茵笑着摇头,“不用了,江和我一起就好,你们都受了伤,用不用我采点草药回来?”
在场所有人,除了江以闲和潘茵茵,所有人都受了不大不小的伤。

江以闲也站了起来,脸上挂着戏谑的笑容,一手揽着潘茵茵的肩,转身就出了山洞,长发发梢擦过山洞口,却没有人感觉到美丽,那笑里的嘲讽意思表现得明明白白。








楼主 阿TEDHCVZHFJ  发布于 2016-12-05 21:16:00 +0800 CST  

楼主:阿TEDHCVZHFJ

字数:22075

发表时间:2016-12-05 08:2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11-26 18:39:4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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