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语中的吃字现象
天津话有很多吃字现象,就是一些多字词在口语中被省略掉中间的一个字,例如“派出所”说成“派所”、“冰激凌”说成“冰凌”、“百货大楼”说成“百大楼”等等。潮汕话也有这种现象,下面举一些例子。
例如把“墨鱼脯”(墨鱼干)说成“墨脯”,还有“菜脯”,应该也是省略而成的。潮语把萝卜叫做“菜头”,那么萝卜干应该叫做“菜头脯”,但在口语中常省称为“菜脯”。
还有,把“豆腐干”说成“豆干”。有一种零食叫做“豆条”,就是把花生仁掺在糖浆中烘制成固体,然后切成小条。潮语把花生仁叫做“豆仁”,“豆条”应该是“豆仁条”的省称。
北方话中的“自行车”,南方方言多叫“脚踏车”。潮语把脚叫做“骹”[ka 1],那么相对应地,应该说“骹踏车”,但在口语中却省称为“骹车”。
同样的例子还有脚趾缝,揭阳话有时叫“骹趾缝”[ka1 zain2 pang7],有时简称“骹缝”;脚后跟有时叫“骹后dên1”,有时简称“骹dên1”。
背后,潮语有时叫“* 脊后”[ga1 ziah4 ao6],有时简称“* 后”。(* 就是把尿字里面的水字换成九字的那个字,在这里发不出来,可能是敏感词,我只好用符号代替。)
电灯泡,口语有时叫“电灯泡”,有时简称“电泡”,有时叫“电胆”。(但是比喻男女之间的第三者时只能说“电灯泡”,不说“电泡”或“电胆”。)
“放许块”[bang3 he2 go](这里“块”读轻声,练江腔“许”读[hu2]),重音在“许”,强调放在指定的地方,而不是别的地方。“放块”[bang3 go](这里“块”也读轻声),重音在“放”,强调搁置东西,不要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