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亲尚书》(出书版) BY: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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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00:07:00 +0800 CST  
文案:

自从遇到了沈擎毅,笪铧觉得他的人生理念几乎都被颠覆了,

他不是最看不起这种不求上进的人吗?

怎么会觉得沈擎毅最好什么都不要做,

只要待在他的视线里面就可以了,

吃东西也好、玩也好,只要保持这么可爱就行了……

或许这就是那些女人养些个什么都不能做只知道吃饭睡觉玩耍的小动物的目的?

那些小动物只需要被宠爱就好了,沈擎毅也只需要被他宠爱就好了,

原来有宠物以后心里是这么甜蜜满足啊,

决定了!沈擎毅以后就归他所有!

任何人抗以都无效,包含沈擎毅也不得有异议。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6:46:00 +0800 CST  
楔子

沈擎毅从小就认为自己是属于那种大智若愚类型的人,在家里上有一票精明能干的兄姐,下有人小鬼大的弟弟,他根本就不需要再锦上添花了。虽然从年龄上他不是最小的,但是从实际意义上他才是么弟,所以他知道大家都在纵容他。

他有九个兄弟姐妹,分别出自五位母亲,与他同父同母的有一姐一兄。虽然如此,兄弟姐妹间的感情却很和xie,很少出现红脸的情况,他这个幺弟也乐得在兄弟姐妹面前装傻,美其名曰开心果。

虽然他没有更多的例子作为证据,但是他真的认为沈家的女人不像女人。嘘~~这是他个人观点,千万不能让家里那三个女人听到,不然明年的今天就是他的忌日了。

作为姐姐,大姐淑兰是相当合格的,可是他有的时候怀疑大姐那些以保护弟妹为名去打架其实是因为她喜欢打架,只为了享受将人踩在脚下的那种胜利感。不过因为大娘管得严,从外表上看起来大姐是相当符合淑女风范的,只是他们这些弟弟妹妹们都知道这个只是假象,还要害他们每当大姐得意忘形的时候还要提醒她注意形象。

但是当她为了保护失去父母的他们而进宫以后,他们不只一次的庆幸大姐强悍的性格,只有这样的性格才能在那样的环境下保护自己。

他一直有一些怀疑四姐淑荷会嫁得出去,一般人家里都不会忍受一个女红一窍不通,只会整天舞刀弄剑的女人,尽管她长得美如天仙也一样。二娘一直非常自卑于自己出身于青楼,连带的她房里所出的二哥和四姐也都有些自卑,为了保护懦弱的母亲与兄长,四姐变得很凶悍,在他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头护崽的母兽,随时保持攻击状态。

他其实很喜欢四姐,比喜欢自己的亲姐姐还要喜欢,因为她爽朗的性格与他最合得来,而且还暗暗发誓如果四姐变成了老姑婆他可以照顾她一辈子。所以当四姐出人意料的嫁给了掌握这个国家四分之一兵权的定邦大将军的时候,他真的伤心了很久,不过他们的感情还是最好的。

对于亲姐姐淑梅他总是有一种她不是正常人的错觉。他们的亲娘是一个很有野心的女人,但是他和孪生哥哥都没有什么明显的野心,反倒是这五姐几乎是将妈妈的野心在身上放大了数倍。

娘只是想要得到父亲的专宠,可是五姐却想要一个国家。为了这个接近于荒唐的梦想她从小博览群书,无论是军事、经济、科学还是政治她都学有所精。可是因为大姐嫁给他们国家的皇帝,根据五姐的说法她不忍心让大姐和小侄子们吃苦,所以她积极的让大姐帮她寻找和番的机会,因为当今皇族并不繁盛,连旁支都算上适婚的女子没有几个,所以如果和番作为姻亲也是有机会的。

终于一个远在万里的国家据说因为仰慕金璧皇朝博大精深的文化,所以希望和亲,于是综合那个国家的各种情况,分析出她做女王的可能性有多大以后,五姐高高兴兴的跑去和番了,全然不顾那个国家人的眼珠颜色和头发颜色有多怪异。

隔了那么远就算是五姐平安到达了,今生今世他们也只能怀念她了。从五姐走后,家里面最善良的他每天都在睡前替那个国家的人民祈祷,希望他们在诅咒五姐的时候不要顺便连她的家人也就是他们一起问候了。

……他好像有点太八卦了……可是……可是他现在实在是太无聊了!

「好无聊啊!好无聊啊!好无聊!」沈擎毅现在只想在地上打滚。一个国家万里边疆无战事,国内也一片歌舞升平实在是一件难得的好事,可是对于一个武将来说和平实在算不上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他,沈擎毅年方弱冠就已经官拜二品兵部尚书,算是武将里的文官,除了第一年为了得到各地方军阀的认同,而到处以视察为名拜访以外,他一直只能在京城里面打混,如果再不找点事情做他会因为无聊而致死的。

「大人……」门外的小厮似乎被房间里悲惨的号叫吓了一跳,他小心翼翼的禀告道:「定邦将军府派人来说将军夫人请您找个时间过府一叙。」

四姐找我?沈擎毅想了想可能有的情况,但是很快他就放弃使用大脑:「算了,想那么多有什么用?去看看就知道了。」

定邦将军府座落在东大街,与沈擎毅的府邸隔了不远不近的三条街。当然,这是指从将军府的后门算,如果从前门算起来那还要加上两条街,如此可见将军府的广阔。其实将军府的建筑物并不多,光是府邸前院的广场和后院的练武场就占去了将军府的大部分。

广场是用来召集定邦将军所管辖的军队里面的军官开会用的,后面的练武场更是每个武将家必不可少的。徐卫国也就是他四姐夫十六岁参军,从一个小小的士兵开始,凭着军功一路爬升到金璧皇朝五虎将之一,算是军队中平民派的代表人物,而且就连军队中的贵族派也敬他三分。

其实沈擎毅能够顺利的以如此年轻的年龄和没有半分军功接掌兵部尚书的职务而没有遭到反弹,徐卫国这个做姐夫的没少为了他欠人情。用沈擎毅的话来讲——「我最喜欢四姐和四姐夫了!」

轻车熟路的沈擎毅身着便装,安步当车的走到将军府的后门,才一进门就听到府里面闹哄哄的。将军府的后门平时都是一些每天需要回家的仆人进出,或者是小商小贩运送货物或者食物材料到厨房的通道,因此从位置上比较接近厨房和下人房。那闹哄哄的声音正是从下人房的方向传来的。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6:48:00 +0800 CST  
出于好奇沈擎毅停下走向内院的脚步转道走向下人房,说实话这将军府他熟得好像第二个自己的家,甚至比他的那座新尚书府还要熟一些。

走到半路就看到一群下人手里拿着厚厚的棉被跑向内院的方向,现在都是六月天的这些棉被不是应该收起来了吗?他抓住路过的一个仆人问道:「你们这是要做什么?」

「啊!舅老爷?您可来了,快去后面劝劝夫人吧!」那仆人看到沈擎毅表情仿佛看到了救星:「夫人也不顾及她那快临盆的肚子还爬树,我们这是拿着棉被垫到树下防止夫人掉下去。」

「什么?四姐她可真精神。」沈擎毅闻言丢下那个仆人施展轻功跑向后院声音最嘈杂的地方,他虽然没有看过别人怀孕,但是根据一般常识怀孕怀到九个月的时候不是都应该行动不便了吗?为什么他的四姐还能爬树?

果然,全府最大的那棵树下面几乎整个将军府的人都来了。树下面已经铺上了厚厚一层花花绿绿的棉被,后面的仆人还在继续将棉被往上堆。众人看到沈擎毅的到来连忙让开一条道路,沈擎毅走到大树下面抬头一看,几乎是树的顶点上一双绣花鞋从茂密的树叶中伸出来荡来荡去,让下面人的心随着那双脚的动作忽上忽下。

「四姐,你让人叫我来什么事情?」沈擎毅在树下向上大喊着。「我已经来了,快下来吧。」

听到喊声树上的叶子一阵晃动,一双雪白的小手分开树枝露出一张美丽的脸向下看去,「小八?你来得好慢啊,上来一起坐,上面好凉快呢。」

「真的吗?」有一点点动心了,不过他身后的仆人和将军府的护卫手疾眼快的抓住他的衣服,没有让他飞身上树。

「咳,四姐我最近有点着凉了,树上面太冷了,你还是先下来吧。走了这么久,你总该招待我喝一杯茶水吧。」

「可是,我不想下去啊。」美丽的脸庞缩回树叶间,只有哀怨的声音传出来:「这里是府里最高的地方。也许可以看到西疆呢。」

……树下面的众人陷入了沉默,谁都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可是金璧皇朝有不成文的规定,凡是手握兵权掌控一方的将领家眷不得随军,必须要住进京城,为的是防止那些将领们阵前叛变,换句话说这些家眷就是放在皇上手里的人质。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人生最大的事情就是成亲生子,沈淑荷这是第一胎,希望丈夫在她生产的时候陪她并不过分。「四姐,你的意思我明白了,算我怕了你,你下来吧。」沈擎毅无奈的抓了抓头发,对树上的女人说道:「我写一道命令让姐夫回京帮助新兵营做实战演习好不好?」

「演习要多长时间?」沈家人吃什么都不吃亏,无论男女。

「一个月行不行?」大热天的突然出来这么一个演习,那些新兵怕是要骂死他了。

「不行!至少也要两个月。」树上的女人得寸进尺的讨价还价,还特意的加大摇晃的幅度,让树下的人发出惊呼。

「小心!好好,两个月就两个月!你快点下来!」沈擎毅暴怒的喊道,这个女人为了达到目的一点都不顾及他们这些担心她的人。

「可是,两个月的时间那么长,西疆谁来负责啊?」沈淑荷可不想亲亲丈夫将来受罚,全家都靠他的俸禄养着呢。

「好了,我去行不行?」沈擎毅认命的举起双手投降,突然搞了那么大的一个演习他的确需要跑掉避风头。

光让一个定邦将军回来太明显了,反正边疆和平索性让其他三虎将也回来好了。(五虎将中四虎将分别镇守四方边疆,一名轮值镇守京城,一年替换一次。)所以在炎炎的夏日一场为期两个月由著名的五虎将负责的新兵实战演习轰轰烈烈的展开了,以至于这一届的新兵素质最高,之后很多年轻的将领都出自这一届的新兵。

而且这次突然展开的大型演习也让周围的国家惶惶不可终日,都分析是金璧皇朝要出兵攻打某一国家,这次演习的余波整整持续了一年。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次的演习只不过是一个女人的产前忧郁症造成的。

而那位因为下了这道命令而被新兵痛恨,被户部怨恨(演习需要钱啊,额外的预算让户部官员忙的焦头烂额),被兵部抱怨(因为他们为了这次演习的筹备而东跑西颠)的兵部尚书早就以「视察边关在无将领镇守的应变能力」的名义下早早的收拾包裹跑得远远的了。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6:48:00 +0800 CST  
第一章

金璧皇朝的西疆在地图上的正西方,大部分的国土都是沙漠,除了四季之外还分雨季和旱季,西疆防御的对象是有沙盗之国之称的貉沐人。

貉沐是传说守护沙漠的神兽,传说它头如狼、身如象、四肢如猎豹,尾巴如毒蝎,口中能吐出风沙,平时可以化作人形,后来这位神兽生下了四个儿子,一个是狼、一个是象、一个是猎豹、最后一个是蝎子,这四个儿子各自又发展成为了四个部落,虽然这四个部落有着不同的图腾,但是都以貉沐子孙自居。

四大部落又繁衍出来许多小部落,遍在这个大沙漠中。以传说中的神兽为名的部落靠抢劫过往客商、掠夺他族与金国边疆为生,全族无论男女老少都是沙盗,崇尚强者为王的精神,贪婪强悍的作风被周边国家称为沙盗之国。

在那之后的九十多年貉沐人的四个部落联合起来不断的侵犯金壁皇朝的西疆,成为金璧皇朝非常头疼的大敌,直到近几十年随着金国国力的强盛,周边的小国紧紧团结在金国的这棵大树下,貉沐人眼看已经不能靠掠夺为生了,才渐渐的开始靠放牧和在绿洲种植粮食自给自足,渐渐的开始有了固定的栖息地和城市、村落。

五年以前貉沐人部落联盟的可汗荒淫残暴,连貉沐人自己都受不了了,某天突然发生内乱,最后以叛军胜利结束。新的可汗即位以后开始与金璧皇朝谈判,最后达成了貉沐部落联盟与金璧皇朝的防线各退后五十里,形成百里缓冲区,两国人民可以在这片缓冲地带展开商贸交易。

貉沐国用战马和牲畜换取金璧皇朝的粮食和可以用来过冬的牧草(例如稻草),两国有义务联合保护这片缓冲区的安全等等互利条款,看得出来这位年轻的可汗算得上是一位有头脑的明君。谈判协定达成以后这场长达数十年之久,为两国人民带来无尽的悲哀与仇恨的战争终于得到了停止。

虽然不能否定这只是貉沐人为了休养生息的策略,但是同样的金璧皇朝也终于可以集中力量对付难缠的东海倭寇。终于用了三年的时间将剩下的心头大患解决掉了。所以沈擎毅成为兵部尚书的这两年才让他闲得身上快要长毛了。

镇守西疆的士兵和基层军官都是附近土生土长的人,大都饱受貉沐国之害,他们其中有一部分是金国与貉沐族的混血儿,不过这种混血儿大部分都不是婚姻的产物,自幼就备受歧视与欺凌,连带地对貉沐国恨之入骨,这样的一支队伍作战起来更是勇猛无畏。

虽然为了防止那些掌握兵权的将军拥兵造反而每年进行轮换,但是轮换的只有负责的将军和他们的三千近卫军而已>」苋绱嗣课唤故窃谕木永镉胁煌氖屏Γ鹘梢运凳切於ò畹囊荒度值兀蚴且蛭谴诱饫锏毙”嫉模切┗愕木俅蟛糠侄际窃黄鹕惫械恼接眩娜Ы谰辽儆腥种氖勘醋晕鹘永铩

一路仿佛是逃难(的确是)般赶路的沈擎毅终于将十天的路程化作七天赶完了,金璧皇朝最西边的城市黄沙关此刻就矗立在官道的尽头,夏日沙漠炙热的阳光下连空气都为之颤抖,透过这样的空气,这座因盛产英雄而闻名的城市扭曲抖动着。

「沈大人,前面就是素有金璧皇朝西大门之称的黄沙关了。黄沙关是我国西面最后一座城,出了城往西再走一百里就是我国西疆的国境线了,今年是定邦将军的虎威军镇守在这里。」从驿站一路跟来带路的官员一边走一边对沈擎毅一行人解释。

沈擎毅抖了抖斗笠上面的尘土,抬起头仔细看着前方那座在阳光底下发着黄色光芒的城墙。黄沙关顾名思义,城墙看起来好像是用沙土做成的土坯堆砌而成的,常年在西边的烈日与风沙的侵袭下城墙高低不平仿佛随时都会崩溃。

可是沈擎毅知道那一切都是表面现象,通过历年无数的战斗考验,黄沙关的城墙素有金壁之称,最著名的一场战役就是五年前的冬天当时还是偏将的徐定邦在指挥官阵亡的情况下,利用黄沙和水连夜筑起高达三十米的城墙,将敌车拒之城外直到援军的到来,转败为胜。

徐定邦一役成名,三个月以后敌军内乱,经过一年多的内战终于改朝换代,第二年新可汗与金璧皇朝签署互不侵犯条约,自愿将国境退后五百里形成缓冲区,缓解两国积怨已久的矛盾。在两国共同的努力下,西疆终于迎来了可贵的和平进入了真正的休养生息。徐定邦也因此成为了第二个也是最年轻的平民将军,为无数金璧男儿树立了榜样。

「这里就是著名的黄沙关啊?」老实说很失望,他曾经看过黄沙关的画像,不过也许那是当初刚刚建成的样子,此刻除了大小差不多以外,怎么看都不像画像那般雄伟。嗯,一定要让人把现在黄沙关画下来,看户部还有什么理由苛刻兵部的建设费,嗯……也要让工部多出点人,不然他们以为我们的士兵都是廉价劳动力呢。

「大人,我们今天就在这里休息一下吧,明天一早再出发去军营。」沈擎毅的贴身小厮建议道。一路上披星戴月马不停蹄他都快要被马颠散架了。

看看身后一百个侍卫和几个文官一身尘土,一脸憔悴,沈擎毅知道这已经是这些人的极限了,毕竟他们虽然有武功在身,但是都没有他那身高明的内功作后盾,这样紧急的赶路他们还真的有些吃不消,而且这里面的几个文官,他们要不是有人护着恐怕早就从马上掉下去了。

「好吧,弟兄们,进城我们就到驿馆好好休息一下,洗个澡,吃顿饭,美美睡一觉,明天我们以最好的面貌去军营,不要让他们小看了我们这些从京城来的人。」沈擎毅笑嘻嘻的说道,他这个尚书一点架子都没有,跟下面的侍卫早就打成了一片称兄道弟了。

众侍卫齐声叫好,回光返照般的打起精神,排着整齐的队伍进入的黄沙关。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6:48:00 +0800 CST  
洗过澡,沈擎毅披散着头发穿着中衣毫无当朝二品尚书形象的瘫在躺椅上,休息的时候才觉得自己已经很累了,现在他一点都不想出去吃饭。不过尽管肉体上很疲劳,可是他的精神仍然很亢奋,脑袋里面不停的转动着明天到了军营应该说什么,怎么做……到底还是小孩心性。

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音,「沈大人,我是赵侍郎。」

「喔,赵侍郎请进。」这位赵侍郎是皇上特意派给沈擎毅的指导者,毕竟沈擎毅的年龄还太小,根本不可能胜任兵部尚书的责任,这位赵侍郎原本就是兵部的元老,本来今年打算告老还乡了,但是为了小舅子皇上还是让这位老人留下来辅佐沈擎毅,至少也要帮助沈擎毅搞清楚兵部的运作。所以沈擎毅非常尊重这位老人,任何事都跑去跟他商量,众人戏称赵侍郎才是真正的兵部尚书。

推门进来的是一位年约五旬的老者,头发和胡子都已经花白了,不过因为平时的保养得宜身子还很挺直。进来一看到沈擎毅坐没坐相的样子不禁又蹙起了眉头,「沈大人……你看你……」

沈擎毅连忙爬起来偷偷的吐了吐舌头,赵侍郎最喜欢唠叨他要注意形象了。

看着沈擎毅无辜的样子,赵侍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老实说当初他还以为这位新任尚书是一位不学无术只靠裙带关系爬上来的「皇亲国戚」,还曾经大叹皇朝将败了,将这样一个重要的位置给这样的人。

所以他打算在这位尚书还没有正式上任的时候告老还乡,可惜当时皇上亲自挽留,这可是天大的面子啊,以为当了一辈子默默无闻的四品官,谁知道居然连皇上都肯定他的能力,所以他最后还是留下来了。

见到了这位沈大人发现他比想像的要好多了,性格活泼礼貌周到是一个所有人都渴望拥有的好孙子,可是却无论如何也不是一个好官员。首先,他一点自己是金璧皇朝的二品尚书自觉都没有,连上朝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理由居然是例如睡过头了,忘记了之类的。

其次,他一点都不喜欢文案工作,一句话就是坐不住,好不容易将他从练武场抓回来按到桌前批文件,一回头他就睡着了,气得他差点不顾两个人的官阶差异将他爆打一顿,虽然皇上曾经说不用担心这些尽量教训,但是谁知道这是不是客气话?毕竟这个人是皇上的小舅子,太子的亲舅舅,可以预期会风光至少五十年。

打又不能打,骂又骂不得,赵侍郎只好退而求次要求沈擎毅一定要每天听那些替他处理档侍郎们的简报,出门要注意形象,至少表面上要像一个兵部尚书。

经过了一年多的训练,总算让沈擎毅看起来像一个皇朝的官员……至少是出门的时候,但是私底下还是屡教不改,让赵侍郎大叹朽木不可雕。这次沈擎毅的突发奇想,让赵侍郎差点疯掉,最后一气之下也跟着沈擎毅撒手不管跑出来了,留下左侍郎去伤脑筋吧。

但是他那个已经为沈擎毅操心的习惯还是让他忍不住跑来跟沈擎毅商量怎么去跟军营通报他们一行人的到来。

「沈大人,你有写公文通报西疆我们的到来吗?」赵侍郎也不等沈擎毅让座,自动坐在了沈擎毅的对面。

「需要写吗?要怎么写?」沈擎毅一脸茫然的样子,他不是叫人通知几位将军上京的同时就告诉了他们他要到来吗?

赵侍郎觉得这一年来他至少老了十岁,此刻他额头上的青筋已经清晰可见了,忍耐!他是尚书大人。「我们一定要有公文通报给军营,上面要写上我们一行几人,姓名、职位还有到达的时间,离开的时间。这是为了防止有间谍冒名潜入军营……这些我应该都跟你讲过吧!」

「讲过吗?呵呵……我忘了。」沈擎毅傻笑道。

忍耐!他是国舅皇亲国戚,「你现在马上写!然后派人送过去,等军营回函我们才能进入军营。」他难道以为这些人可以大摇大摆的随便进入军营吗?

「啊!那要多久?」沈擎毅惨叫一声,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公文通报以后,军营还要派人上京核查,这样一来以往至少也要十天。

「十天到十五天,这是最快的估计了。」赵侍郎有些幸灾乐祸,「你可以同时通报另外三个军营,这样下次你就可以直接进入其他的军营了。」

看来这十到十五天是省不下了,赵老头一定是故意的,否则他早就应该提醒了他,沈擎毅有些无赖的想,写公文没问题,可是他怎么打发这十多天的日子啊!

懒洋洋的走出房间,跟还在吃饭的侍卫们打了声招呼,看了看驿馆的莱色,沈擎毅决定自己出去吃。好不容易到了西疆,怎么也要吃一些特色菜。虽然不像其他几个兄弟要求要吃就要吃最好的,但是自幼生长在那样一个富贵之家,再怎么随意也要有个程度。驿馆的免费菜色就是已经过了他随意的底线了。

因为从来都没有打算只靠俸禄过活,尽管他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奢侈的人,沈擎毅还是直接奔着黄沙城最大的酒楼走去。作为金璧皇朝西疆最后一个城市,同时也是从穿过沙漠进入金璧皇朝第一个城市。黄沙关是重要的补给城市。

尤其在这样一个和平的年代,黄沙关到处都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南来北往的商队穿梭在大街小巷,西部各个部落形形se色的人带着特产在街头巷尾兜售,各种语言交杂在一起,让沈擎毅不由得张大眼睛东张西望起来。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6:49:00 +0800 CST  
作为商人之子,虽然他从小就立志要进入官场但是该学的东西一样都不能少,几种比较<挠镅跃褪瞧渲兄唬雁骞椭鼙叩牟柯渌档氖且恢纸凶隹饫级嗫擞锏挠镅裕俏鞑可衬耐ㄓ糜铮蚯嬉愣嗌倩故悄芄惶模一鼓芩瞪霞妇洹

花了近一倍的时间沈擎毅才走到目标的酒楼,抬头看了一眼招牌,沈擎毅笑了出来。这家酒楼叫做「迎宾楼」名字不出奇,可是招牌角落那只白色的圆形虎头标记让沈擎毅知道这家酒楼是他们沈家开的。

生意居然做到了这里,九九未免太强了吧?既然是自家的生意那就更要照顾,沈家兄弟姐妹每个人都有一块象征身份的信物,他的是一块玉佩,凭着这块玉佩他可以在沈家名下的所有产业享受成本价的消费。

因为现在正是吃饭时间,这座三层的酒楼生意非常兴隆,几个小二训练有素的穿梭在客人之间,看着每一桌容人脸上满足的表情,说明这座酒楼管理的很好。站在门口沈擎毅点点头,虽然他平时不太参与沈家的管理,但是依然对沈家所作出的成绩感到骄傲。

一位眼尖的小二迎上来,对沈擎毅鞠躬歉意地说道:「对不起,这位客官,现在已经没有空着的桌子了,除了三楼包厢以外,如果容官要吃饭只能等桌子腾出来或者跟其他人并桌了。」

包厢很贵呢,还是留着赚钱吧。沈擎毅本来就没有什么架子,自然也没有难为自己家员工的习惯,他随和的说道:「并桌没问题,你就安排吧。」

「谢谢客官,您二楼请。」小二将沈擎毅领到了二楼靠近窗子的一张四人桌子上面,那里已经坐了两个看起来像是行脚商模样的人。

「对不起,可不可以并个桌?」征求了两个客人的意见以后,小二将另外半边的桌子擦了擦,请沈擎毅坐下,开始介绍酒楼的招牌菜。

「给我几个特色菜,和一壶你们最好的酒。啊,另外也给这两位朋友上一壶一样的酒,算在我的账上。」人家肯让你并桌,怎么也要意思一下。

「多谢了,不好意思让你破费了。」两个行脚商也没有客气,看沈擎毅穿的衣服就知道他不是穷人,一壶酒根本算不上什么。

「哪里,相逢就是有缘,大家交个朋友,我还要谢谢你们肯跟我并桌呢。」沈擎毅笑着说道,他阳光般的笑容天下无敌。

「出门在外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我们就是图个平安,所以不用谢。」两个人连连摆手,看得出他们都是经常跑生意的老手。

很快三个人就混熟了,开始天南海北的聊起来,沈擎毅当然没有说自己是兵部尚书,只是说自己是商家之子来这里考察的。而那两个行脚商是兄弟,来自黄沙关南边的一个城市,依靠卖皮革和布匹为生。

「现在不打仗了,经商业安全了,上半年我们兄弟就跑了三趟,赚了不少银子。下半年我们再跑两趟,到了冬天就不跑了,安安心心过个冬。」行脚商的哥哥笑呵呵的说道。

「是啊,现在的世道好了,很多人都开始跑买卖。我们兄弟因为入这行比较早,还有些门路,不然可不能这么悠闲的过日子。」弟弟也高兴地说,自己国家富强了走到哪里都没有人欺负。

「你们这是要到西边收皮革吧?去哪儿?貉沐国吗?」沈擎毅好奇地问道。

「我们不需要去貉沐国,只要去缓冲区就好了。我们这里再过几天就是谢雨节了,各个部落都有庆典,这几年大家都趁机跑到缓冲区去,一边过节一边赶集,只要将从国内运来的货物运到市集上就好了,这样安全多了。而且在那里就可以收到上好的皮革,虽然要比它们国内的贵,但是因为省了运费价格也还算合理。」

「什么是谢雨节?」沈擎毅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

「一年一度的谢雨节是为期七天的属于沙漠国家的庆典,有的地方也叫请雨节,如果没有意外庆典的第三天或者第四天下午就会下一场雨,从这以后就要进入沙漠的雨季了,沙漠里的人为了感谢那个所谓的雨神的眷顾举办了各种庆典。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6:49:00 +0800 CST  

虽然说是雨季,但是也只是在午后下一阵子雨而已,但是就是这阵雨也为这片沙漠带来了勃勃生机,雨水若是充沛今年的牧草就会丰收,过冬的时候就不用担心了,相当于金国的新年。」弟弟解释道。

「很热闹吗?很好玩吗?」假如赵侍郎看到沈擎毅此刻晶亮的眼睛就知道他要打什么主意了。

「很热闹,除了隆重的谢神仪式,还有为了在神明面前展示自己力量的竞技活动,有摔跤、赛马、套马、射箭、抢羊,最重要的就是在这个谢雨节上未婚的女子要在最后一天对自己中意的男子告白,不少男子就靠这几天的表现娶到老婆的,沙漠里的女人都喜欢强壮的男人,如果男人强可以娶好几个老婆,反过来如果太弱就根本没有女人肯嫁给他。」弟弟显然也是一个喜欢凑热闹的人,跟沈擎毅特别有话题。

「我想要去玩,你们知道怎么走吗?」沈擎毅渴望的看着他们。

兄弟两个互相看了看,然后弟弟从身上的兜搭里拿出一张羊皮地图递给沈擎毅,「这张地图送给你,我们兄弟走了好几次了已经不需要了,祝你玩得愉快。」

「谢谢你们,这顿饭我请了。」沈擎毅迫不及待的打开地图,地图根本就是这些商人根据记忆画的简图,谈不上什么精致,只能指明大致位置和方向。

一顿饭吃的三个人都很开心,临到结账的时候,沈擎毅拿出身上的玉佩递给小二,「把这个给掌柜的看,然后让他算账。喔,这两位的帐也算到我身上。」

小二拿着玉佩下了楼,不一会儿就听到一阵脚步声,掌柜的亲自捧着沈擎毅的玉佩上来,满脸讨好的笑容。「少爷,我都不知道是您到了,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你这间酒楼经营得不错,食物也很好吃,我回去以后会跟虎哥提的。」沈擎毅指的是沈家四大总管之一负责餐饮业的白少虎。

「谢谢少爷的美言,这顿饭算我请的了。」掌柜的这次可真的是眉开眼笑了,不用沈家少爷真的美言,只要说几句夸奖的话,今年他就可以过个好年了。

「不可以,还是按照规矩来,如果让九九知道了我吃白食,会被骂的。」沈擎毅笑笑说道,不帮家里已经很过分了,还要造成家里的损失,这是他作为沈家人最基本的原则。

「既然如此,我这就给您结账。」这样的东家哪里找?有这样的家族沈家怎么能不富强?

行脚商兄弟听着这些对话不禁张大眼睛,原来这个少年居然就是大名鼎鼎的沈家人,没想到他们可以跟这样一个大人物在一起吃饭……这下他们可有炫耀的了。原来大户人家的人也可以这样随和,这才是真正的大人物,那像他们城里的那些土财主一副暴发户的嚣张模样,让人看了就觉得讨厌。

好,目的地有了,地图有了,银子有了,防身的武器有了,还缺一匹马……今天就趁着月黑风高去到马棚里偷一匹吧。嘿嘿嘿,缓冲区,我来了!美食和美女我来了!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6:49:00 +0800 CST  
 


第二章

貉沐国很少有固定的城市,就算是固定的城市大多数的建筑都是利用稻草和粘土混合之后再晒干作为基本的建筑材料建造的,结实廉价又保温,还有一些人干脆还是居住在帐篷里,不同的是这种帐篷比较大,而且是固定的。

貉沐人虽然喜欢掠夺,但是对自己人却很无私,几乎没有人家门是带锁的,经常一个部落的孩子放在一起养,几个家共用一个厨房一起吃饭,家里的东西更是只要说一声就可以拿去用。遇到年景不好的时候,甚至整个部落都进行共产制度,有饭大家吃,挨饿一起饿,所以格外的团结。

国都没有特别的名字,就是叫做国都,事实上这座城市的年头还不到三十年,比起金璧皇朝的京城那百万人口,这座只有两三万人口的城市只能称为小镇,而且这座小镇看不到一栋低矮的土房或者是帐篷,而是满目楼台,而最引人注目的建筑就是貉沐国的皇宫。

这座皇宫是由前代可汗兴建的,传说是他一次做梦,梦到了神对他说在某处有一座山可以给他做皇宫,他醒来以后清晰地记得皇宫的建筑图和位置,派人去找果然找到了,于是就真的发动全国的国力开始建造这座皇宫。

皇宫与其说是建造的还不如说是雕刻的,皇宫的主体是一座沙漠中罕见的黑色岩石山,皇宫的觐见大厅、楼梯、回廊上面的柱子都是在这座岩山上直接开凿雕刻而成,开凿出来的石头一部分被做成地砖铺在皇宫广场上,一部分成了皇宫了望塔和其他房间的材料,就连皇宫的大门也是用巨石制作的,而且大门上还浮雕了关于貉沐神兽各种吉祥传说,据说这座大门要想开关必须要十几个健壮的大汉才能完成。

皇宫内部的装饰可以用华丽来形容,各种各样的金饰镶嵌着五颜六色的宝石,遍布整个皇宫,精致的毛毯、鲜艳的丝绸、柔软的胡床,还有珍贵的香料散发出来的幽香,不难想像前可汗究竟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也无怪国民会叛乱。

此刻就在皇宫巨大的广场上,一匹黑色的骏马正一边不耐烦地刨着坚硬的石板路面,一边晃着脑袋试图从马僮手上挣脱开,不时的发出催促的嘶鸣。

「好了,好了,可汗马上就出来了,你很快就可以尽情的奔跑了。」马僮轻轻的安抚着这匹暴烈的马,心里也同时盼望着马的主人,尊敬的可汗快点出来。

顺应了马僮的期望,从皇宫里快步走出来一群人,为首的是一位二十七八左右的年轻人,高大健壮的身躯,沙漠人特有的古铜色皮肤,比汉人略深的五官符合了大多数人对于俊美的概念,尤其琥珀色的眼睛在阳光下近似金色,使得他看起来带了一些神圣的味道。

紧跟在他身后的人也是沙漠典型的五官,刚毅的面貌大概就是女人口中的男人味吧。不过此刻他做的事情可不是什么充满男人味的事,毕竟一个男人能唠叨成这样也是很少见的,走在前面的人恶意的想。

「可汗!你究竟有没有听我说!」发现本来应该是聆听者的人在明显走神,说话的人有些气急败坏了。作为可汗的近卫长,他的可汗这种对安全漫不经心的态度使他头疼不已。

「不管你说什么,这次回溯我一定要去,去年加上今年出生了好几只小狼,我若是不去,过几年狼群都不认识我了。」伸手从马僮手上接过缰绳,开始察看绑在马鞍两侧兜搭里的东西,黑马看到主人来了也格外的谄媚的用头拱着主人的身子催促他快点出发。

「可是,可汗,谢雨节马上就到了,你需要出现在祭祀仪式上啊。」另外一个穿着长袍的巫师连忙搭腔。

「我不仅仅是可汗,应该说我先是狼族的族长然后才是貉沐国的可汗。这次回溯的狼群首领还是我的奶兄弟,它已经快要二十五岁了,今年是很有可能产生新的狼王的一年,如果我错过了,可能再也无法参加这群狼的回溯了。你该知道守护狼群的回溯对狼族的意义有多大。」

翻身上马,年轻的可汗微笑的说道,「我会在谢雨节开始的时候赶去最近的部落群居地,我参加哪儿的祭祀仪式都是一样的,不是吗?」说完,就一甩马缰绳扬长而去,留下一堆臣子在尘土中大呼小叫……

「可汗……可汗!笪铧!你不能自己去啊,安全!」近卫长徒劳的叫嚷着,他可敬的可汗,固执的族长从来都不是一个省心的人。

「可汗!谢雨节您还要选妃呢!您妃子的人选在国都啊!」内政大臣焦急的跺着脚,这群姑娘的来头都不小,好几个都是各个部落的公主,可汗跑掉了让他怎么办?公主们的求偶酒要献给谁去啊!



沈擎毅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是路痴……其实也不怪他,从他一出生就有人将他的生活安排得完美无缺,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一大群人跟着保护,就算是偶尔单独出门也一定是自己熟悉的地方。这样独自一人穿越这种看什么地方都一样的沙漠还是第一次。

虽然他根据自己的知识找到了北极星,不过从月亮落下的位置可以判断他这一夜一直都是向东走的。

眼看满天星斗就要消失,太阳只要一升起来眼前的这片沙漠就要变成炙热的地狱,而他以为反正也不远所以只带了一天的食物和水,虽然带了一大堆银子在身上可是现在周围连个人影都看不到这些银子对他来说跟石头差不多。

而且,这只是他厄运的开始……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6:50:00 +0800 CST  
沈擎毅现在骑的马并不是什么名驹,只不过是养在官驿馆的一匹普通的马,而且他还不知道,这匹马有一个坏毛病、小脾气,那就是当它觉得累的时候就会抛下他背上的东西——例如此刻的沈擎毅。

就在沈擎毅借着晨曦研究地图努力找到他现在所在的位置的时候,这匹马毫无预警的前脚一抬就把沈擎毅摔到了沙地上,然后大摇大摆的一路跑掉了。沈擎毅仰面躺在沙地上双手还保持着拿着地图的姿势,好半天他才反应过来惨叫一声……

「我的食物和水!」他放在马鞍里面的食物和水还有护身的宝剑都随着马丢失了。

在沙漠里如果没有了水和食物只有死路一条,不过好在他现在是在沙漠的边缘,绿洲相对比较多一些,加上他一身武功就算不吃不喝一两天还是没有关系的,而且这阵子往来的商旅很多,他现在处的位置也不算偏僻遇到人的机会很大……

当然他现在还是处于没水没食物独自一人在沙漠里辨不清方向的悲惨境遇。

哀叫了半天无果只能先检查身上的物品,沈擎毅现在有一把放在靴子里的护身匕首、一瓶可以解蝎子、毒蛇之毒的解毒丹,这是他出发前六哥特意给他炼制的,还交待他一定要随身携带<赴鸫匆⒁豢榇蚧鹗苏庖簧硪路褂幸惶跖纾迷谇顾嫔泶牛褂心强樯矸葜っ鞯挠衽寮由夏钦潘趺炊伎床欢募蛞椎赝肌

现在他必须要先找到食物和水,然后想办法找到人或者明显的标记,好确定自己的位置,例如一块绿洲。沈擎毅计算自己脚程,估计自己不是偏南了就是偏北了,结合地图发现无论是偏南还是偏北在半天的路程都会有一个小绿洲,认准了一个方向沈擎毅坚强的走了下去……希望这次不会错过绿洲。

终于经过了在一个时辰艰苦的跋涉,他在太阳落山之前找到了一块绿洲。所谓绿洲就是在沙漠里面拥有水源的一块区域,这绿洲可大可小,取决于这块水源的大小。大的绿洲甚至可以建立一个国家,小的绿洲就例如自己眼前的这一块。

这块绿洲大约有三里大小,植物大都是低矮的灌木,放眼望去没有任何建筑物,可见这是一个无人的绿洲。绿洲中央是一个浅浅的池塘,根据沈擎毅的目测最多可以到他的腰身,不过他可不管那么多。他一看到水光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扑过去捧起水就喝。

谁能想到他昨天还在一家酒楼喝着好酒,今天却为一口水而感到激动。好半天他才依依不舍的将头从水里抬起来,翻身躺在了水池边,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此刻太阳已经没入了地平线,只有剩下满天红霞还能提供一点光线>驮谡飧鍪焙蛏蚯嬉愕亩亲臃⒊龉距嗟纳簦嵝阉丫惶烀挥谐允裁聪裱亩髁恕U馐焙蛞怯惺裁赐米印⒁凹χ喽鞲枚嗪冒。诨孟胱诺氖焙蛩蟊叩墓嗄敬曰味艘幌拢劬σ涣痢训朗峭米踊蛘呱澈

仿佛看到了烤得金黄的兔子肉在眼前招手,沈擎毅立刻小心的翻身而起,蹑手蹑脚的靠近那片灌木丛,一小块灰色的皮毛在灌木丛若隐若现,猛地扒开灌木丛,里面是两只小狗状的小动物,一只正对他龇牙咧嘴摆出一副攻击状态,不时地挥舞着前爪示W,一只蜷缩在这只小东西身后发抖,真的……真的好可爱啊!

沈擎毅从小就喜欢狗,家里的大大小小的看家狗都是他在照顾,这些是狗还是狼?管它的呢,不理会小东西的反抗,反正就算真的咬他了,以小东西还没长全的牙也不疼,他伸出手打算使用安抚小狗的方法安抚眼前的小动物们。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6:51:00 +0800 CST  
突然……杀气!他猛地向前一跃,伸手捞起两只小东西就地一滚,同时拔出靴子中的匕首防御在身前。一支箭正钉在他刚才蹲着的地方,看着犹自颤抖的箭尾,可见射手的力量有多强。

一个高大的身影站立在沈擎毅五丈开外,手中的弓已经再次拉满,锋利的箭头在阳光下闪着寒光,稳稳的指向沈擎毅的头。

猎人吗?下意识的将手臂缩紧将两只小东西护在胸口,这个猎人该不会想要猎杀这么小的动物吧?又没有肉可以吃……

「#@%$&^」猎人说的一句话,听口气好像很危险,听不懂!

看着沈擎毅脸上茫然的表情,再看看沈擎毅将小动物们保护起来的动作,最重要的是小东西变得很安静,可见这个金璧人没有恶意,小动物总是能分辨真正的危险。

猎人叹了一口气,松开了手上的弓弦将箭插回箭袋,「将它们还给我,它们是我走失的。」男人用不甚熟练的汉语说道。

沈擎毅这才仔细的打量起这个人,他显然是典型的沙漠民族,足足高了沈擎毅一头的个子,深棕色的头发梳着沙漠民族标准的发型,头发绑成了小辫子吊着五彩的石子,琥珀色的眼睛细长而犀利,眼窝深陷鼻梁高挺,棱角分明的嘴唇紧紧的抿箸。

古铜色的上身裸露着,布满了奇怪的纹身图案,结实的肌肉仿佛岩石镶嵌在骨骼上,脖子上挂了一堆乱七八糟的项链,一条兽皮随意的围在腰上,好像裙子一样,一柄沙漠民族常用的弯刀挂在腰上,刀鞘上同样镶嵌着五颜六色的石子,穿着及膝的皮靴,一只匕首绑在大腿的根部在「皮裙」的缝隙里若隐若现。

「它们是你养的?」看出来男人没有了敌意,沈擎毅将怀里的小东西放到了地下,其中一只欢快的跑到了男人的脚下,被男人拎着脖子上的皮抓起来,抱到了怀里。另外一只却不肯走,撒娇的摩挲着沈擎毅的裤子,可爱的样子顿时打败了沈擎毅,让他弯腰又将小东西抱了起来。

「我是金国人,不过我听得懂一些库兰多克语,只要你说得慢一点就可以了。我叫沈擎毅,你可以叫我毅。」

「我叫#s%^&X,是貉沐国的人。」看着沈擎毅一脸茫然的样子。他用比较缓慢的汉语又接着说:「不过你可以叫我笪铧,你们金国人都是这样称呼我。」

在沈擎毅打量笪铧的同时,笪铧也在打量沈擎毅,不高的个子(跟他比),金国人特有的柔顺面貌,圆圆黑黑的大眼睛,长而卷曲的睫毛看起来毛嘟嘟的,象牙色的皮肤让他显得很精致,小巧的鼻子比女人还要秀气更不要说那红彤彤的嘴唇好像最鲜美的果实,有些单薄的身体(跟他比)却像鹿一样纤细而有力。

还是个孩子啊,比沙漠之中的女人还要纤细,这样的小孩子怎么可以独自到处乱跑?

「你为什么一个人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了?而且连水袋都没有带?」

沈擎毅哭丧着脸将他打算去参加谢雨节的庆典却迷路,走到半路马跑掉了,然后在沙漠里走了一天好不容易找到了这里悲惨的遭遇讲述了一遍,末了还用渴望的眼神看着笪铧:「我好饿啊……」

「我明天也要出发去参加庆典,你跟我一起走吧。」笪铧为沈擎毅的大胆有些叹气,没有经验也敢在沙漠中乱跑,迷路在沙漠里是致命的。「算你运气好,我来找这两个走失的孩子,不然你还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人烟。」

「这附近没有人烟吗?」沈擎毅一边跟着笪铧走出绿洲一边问道:「为什么?」

笪铧回头看了看沈擎毅,想了一下说道:「这里是狼族的守护者回溯之地,普通人是不会靠近的。」

「守护者……回溯?」这个是库兰多克语还是汉语,沈擎毅眨了眨眼睛,决定不耻下问:「那个,是什么意思?」他怀里小东西也学着他的模样歪着头看着前面的笪铧。

「狼族使用狼作为图腾这个你知道吧?」伸出手摸了摸小东西的头,虽然笪铧此刻也想摸一摸同样可爱的沈擎毅。

「其实有一个狼群是狼族的守护者,传说他们与狼族人来自同一个祖先。狼群为狼族战斗,狼族则在狼群食物贫乏的时候将羔羊送给狼群。回溯,是每年狼群都会回到同样的地方产下小狼,一百天之后小狼长大才会离开繁殖地在沙漠里迁移,直到第二年同样的时间再回来。」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6:52:00 +0800 CST  
说话间两个人抱着两只小狼已经翻过了一座沙丘,一座非常大的绿洲出现在眼前,绿洲中间甚至还有一座胡杨林>驮谏蚯嬉慊乖谖庾讨蘧镜氖焙颍礁鲂《鞣⒊龌犊斓拿校铀堑幕忱镎跬殉鋈チ拇呐芰耍蚯嬉闼匙判《鞅寂艿姆较蛞豢床唤刮艘豢诹蛊抢牵⊙细窭此凳抢侨海

一只缺了一只耳朵的灰色巨狼站在狼群的前面,严肃地看着沈擎毅,似乎在评估什么。这时候笪铧突然摘下一串用兽牙编制的项链,套到了沈擎毅的脖子上。

沈擎毅一愣,就看到大灰狼看到笪铧的动作之后,走上来低头嗅了嗅沈擎毅的身体,迟疑了一下然后对着身后的狼群低沉而短促的叫了几声。

沈擎毅一动都不敢动,无措的看了看笪铧,却在他脸上看到了平静的表情,应该不是要把他喂狼,没有由来的沈擎毅就这么相信着。

狼群在灰狼叫过之后一拥而上,沈擎毅忍下施展轻功跑掉的欲望,就在这犹豫期间,笪铧抓住了沈擎毅的手:「别怕,刚刚我的乳兄弟向它的家族介绍了你,现在给大家认识一下。」

果然,众狼围过来嗅一嗅沈擎毅的味道之后,各自散开恢复了刚才悠闲的状态。笪铧也拉着快石化了的沈擎毅走到了一处干净的地方坐下。这时那只灰色的巨狼又走过来,走到笪铧身边,亲昵地舔了舔笪铧的脸然后蜷缩在他的身边,安祥的眯起了眼睛。

「笪铧,你是为什么跟这些狼这么熟?」看着那些狼对笪铧亲热的态度,让沈擎毅的好奇心又起来了。

「因为我是狼部落的人,而且我曾经被这群狼的头狼抚养过,现在这些都算是我的兄弟姐妹,而且现在的头狼还是跟我一起吃过奶呢。」笪铧微笑的抚摸着那只已经有些老态的头狼,它身上的伤疤说明了它曾经是多么勇敢的一条狼。

「这只就是头狼吧?」沈擎毅看着他们格外亲密的样子判断道。

「是啊,它就是我的奶兄弟。在沙漠的部落中,奶兄弟往往要比亲兄弟还要亲密。」笪铧点头说道。

「那你……的父母为什么把你放在狼群中了?」难道是什么奇怪的习俗?

「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听我们部落的长老说,他们找到我的时候我大概八岁,不会说话,不会走路,行为举止跟狼一样,因为我身上有狼部落的纹身所以他们就把我捡回去。

刚回去的几天一大群狼围着我们的帐篷不走,因为我们部落以狼为图腾,也相信狼是我们的守护神,狼群围了几天看到他们没有伤害我,大概也发现我跟人类长得差不多,后来头狼每天都叼来猎物放在我的帐篷门口,而我也隔着帐篷每天都叫个不停。他们才了解我是被这群狼养大的。

最后当时的部落首领也就是我后来的义父出来对狼群说,他不会伤害我的,他会好好的照顾我的,狼群这才散去。在那之后每年我都来与这群狼团聚,算是探亲吧。我的乳母也就是之前的头狼去世以后,我的乳兄弟成为了头狼,我仍然每年都会抽空来这里陪他们几天的。

你脖子上的项链是我乳母的牙齿,我刚才把项链给你戴上是为了保护你不被攻击,没想到我的乳兄弟居然会承认你,可能是因为你身上有小狼的味道吧,」笪铧认真的对沈擎毅道:「从此这群狼将不会攻击你,可能是因为你刚才没有伤害小狼的原因吧。」

「谁要伤害那么可爱的小东西。」沈擎毅咕哝着,回头看看已经不知道跑到哪儿去的两只小狼,失望的低下头:「那个,你乳母的牙齿我要还给你吗?」

「没关系,你先带着,喜欢的话拿去也没有关系。」笪铧笑了笑说道:「就算我送你的礼物了。」

「这个不是对你很珍贵吗?」低头摆弄着狼牙串成的项链,光滑的牙齿看得出是被经常的抚摸,没有由来的沈擎毅发现自己很喜欢这个造型粗放的项链。

「乳母如果知道我把它的牙齿给了一个善待她的子孙的人,也是会非常高兴的。」笪铧露出同样雪白的牙齿说道:「这个项链对我来说可能是一个纪念,但是最重要的是我的乳母她一直活在我的心里,她的子孙一直在延续她的血脉与她的族群,这些足够了。」

「她也是灰色的吗?」从小酷爱动物的沈擎毅看着笪铧身边帅气的头狼眼睛里面闪着星光:「我可以摸摸你的兄弟吗?他看起来真好看。」

「别问我,你自己去跟他商量,我去给你找点吃的。」说完笪铧很没有义气的跑掉了。

「那那……狼哥哥,你的毛皮真的光滑又漂亮……可不可以给我摸一摸,我只摸一下下……」沈擎毅开始努力的哄着大灰狼,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这真是一个难得的经验,沈擎毅虽然现在身陷狼群,不过这一次他一点都不危险,除了周围的气味比较难闻一点之外,这些狼就好像是他养的狗一样温顺的趴在他的周围,一些狼崽更是不怕生的在他身上爬上爬下,狼崽的母亲们用关爱的眼光看着他们,不时地轻啸责备几个特别调皮的小东西。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6:53:00 +0800 CST  
不一会儿笪铧拿着一堆鸡蛋大小的果实回来了,红红绿绿的果实上面还有一些尖刺,小心地拿起一个沈擎毅仔细打量怎么看都像是一颗鸡蛋型的仙人掌。

「因为他们怕火所以我们不能生火,你先吃这些仙人掌果实,等明天我们走到另外的绿洲上我再给你找其他的东西吃。」笪铧拿起一颗红色的果实无视外表的尖刺三两下就将外皮拨开露出白色半透明的果肉,递给沈擎毅。

果然是仙人掌……不过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接过果实咬了一口,唔……好甜,里面有很多细小的种子好像石榴。不过可以囫囵吞下,味道有点像西瓜,水分十足,虽然比不上南方的鲜果,但是也是不错的味道,而且吃过以后还有淡淡的清香残留在口中,在沙漠里的确是不错的食物。

笪铧一边看着狼吞虎咽的沈擎毅,一边状似不经意的问道:「你在金国是做什么的?」

「我们家世代经商。」沈擎毅也不算撒谎,如果说实话万一被当作奸细怎么办?「对了,我记得你们的可汗好像就是狼族的?你也是王族?」

「呵呵。不是所有狼族的人都是王族,只有跟王是同一个帐篷的才算王族。」同一个帐篷的意思是彼此有亲属关系,对于一个人口几十万的大族来说能够算得上同一个帐篷的人也不算多。

「你来沙漠是为了做生意?还是单纯的游玩?」

「主要还是来开开眼界,这种机会不算多。但是如果能做生意的话最好了,你们貉沐国的马真不错,要是能够弄到一些种马到我们家北方的牧场里就好了。」

貉沐国的马匹属于管制品,尤其种马更是严格控制,虽然现在是和平了,但是两个国家都知道也许不一定什么时间战争就会重新开始。

「貉沐国的马不好弄到啊,不过我们国家的皮毛也不错,你可以采购一些回到北方,北方冬天不是很冷吗?我们这里的沙狐皮毛轻柔厚实,很多商人都来买,你可以试验一下。」笪铧皱了皱眉,低头帮沈擎毅剥仙人掌果子的皮。

「哈,我也只是说说,不过我的马跑了,我还真的想去买一匹马,不然我怎么回家啊。」沈擎毅盯着笪铧手里快剥好的果实,他刚才自己剥了半天才弄好,还是笪铧熟练。

「也对,虽然马匹被管制了,但是集市上有的时候还是可以看到一些人去抓来野马卖。如果你眼光够好,也许还真的能弄到一匹不错的马。」野马不算在管制范围内,因为没有办法统计。

两个人似真似假的互相试探了半天,双双得到了自以为有用的资讯,由于白天的劳累沈擎毅再吃完东西,跟小狼玩了一会儿之后已经昏昏欲睡了,那些刚才还在他身上玩的狼崽都已经跑回母亲的身边,在母亲温暖的怀里睡着了。

沈擎毅羡慕的看着那些小东西,沙漠的晚上可真冷啊。「对了,笪铧你这样子光着身子不冷吗?」沈擎毅佩服得看着笪铧精壮的身材,这样的身材是他此生的梦想。

「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了,你很冷吧?」看着沈擎毅将身子缩到披风里的样子就知道他很冷。

「嗯,沙漠的气温差异真大,太阳才落山不到一个时辰就已经这么冷了,到了后半夜怎么睡觉啊。」虽然他可以运功取暖,可是这样就不能睡觉了,怪不得高手们都住在偏僻的地方,原来苛刻的环境也是一种督促练功的方法。

笪铧站起来,走了一会儿又回来,身上已经穿了一件毛皮的背心,手里还拿了一张兽皮,对着沈擎毅抖开兽皮说道:「过来,我们靠在一起睡觉,这样能暖和一点。」说话间已经用兽皮将沈擎毅从头到脚紧紧地裹住,然后将沈擎毅连着兽皮一起拥进怀里。

「那个……」被人像抱娃娃一样抱在怀里,自诩已经是成年人的沈擎毅觉得很不好意思,可是人家是一片好意啊。

「别说话了,快睡觉。明天我们就出发去缓冲地,你没有马,我们的速度可能会慢一点,所以早点走比较好。」笪铧将下巴搁在沈擎毅的头顶,闭着眼睛说道。

没有理由的沈擎毅对笪铧有着全然的信任,索性也就不再矫情,蠕动身体将自己弄得更加舒服,沈擎毅闭上眼睛安心地进入了梦乡。

整个绿洲一片安宁,只有几只负责警卫的狼在暗夜中无声的走来走去,听着沈擎毅已经变得悠长的呼吸,笪铧缓缓地睁开了眼睛,沈擎毅的身上有一种特殊的香味,不是女人的脂粉味道,而且由于长时间使用香料而浸入肌肤混合了他自己的味道形成的特殊体味,或许对别人只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可是对于嗅觉灵敏的笪铧来说,这种气味足以让他在复杂的环境中闭着眼睛就能找到他。

明亮的月光下,沈擎毅的脸仿佛都在发光。在沙漠的风沙长期侵袭下,就连女子都少有这种柔嫩光洁的皮肤,禁不住蛊惑,笪铧伸出手指轻轻的摩挲着沈擎毅的脸颊,果然如同想像中的一般水嫩柔软……

蓦地,笪铧笑了。

「真的是一个……小东西……」意欲不明的咕哝了一声,将沈擎毅仔细的裹紧,看着沈擎毅无意识的向他怀里缩的动作,笪铧满意的闭上眼睛在属于沈擎毅的气味中真正的睡去了。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6:53:00 +0800 CST  
第三章

在狼群的守护下一夜无话,太阳再次霸占了天空,夜里的寒冷好像是一场梦幻一般褪去。

狼群看起来是打算在这个栖息地休整一段时间了,大部分老狼、幼狼和哺乳期的母狼都被留在栖息地里,强壮的公狼在头狼的带领下出去狩猎了。

活泼的小狼们吃饱了奶,都聚在水池边的空地上互相扑击,借由玩耍来学习捕猎的技巧,昨天那两只探险走失的小狼也在其中,灰色的那只格外的强壮很好认,另外一只就是昨天沈擎毅抱着的那只土黄色的,依然紧紧地跟在灰色小狼的身后。

沈擎毅来到水边梳洗,小狼们就在小灰狼带领下一拥而上,半真半假的练习着捕猎,沈擎毅也孩子心性般索性跟它们玩闹在一起,而笪铧在一边收拾准备启程离开的东西,一边含笑看着与狼群关系融洽的沈擎毅。

沈擎毅已经被小狼们扑倒在地,小灰狼一屁股坐在沈擎毅的胸上,得意的嗷嗷叫了两声表示胜利,其他小狼也纷纷回应地叫着,看小灰狼的表情八成这些小狼在说些什么「老大你英明神武!」之类的马屁话。

沈擎毅配合的装着死,任由这些小狼将他衣物上所有能咬的东西蹂躏个够。突然一双大手从天而降,将小灰狼从沈擎毅身上抱起来放在一边,拍拍小灰狼的屁股,笪铧口中轻啸了几声,小灰狼就带着小狼们呼啸的跑到别的地方玩了。

伸手将沈擎毅从地上拉起来,帮他拍着后背的土,「你说来梳洗结果弄得比刚才还脏,抓紧时间吃点东西,不然今天太阳落山之前赶不到缓冲地了。」

偷偷的吐了吐舌头,沈擎毅又回到了水边洗了洗脸上的泥土,不过好想洗澡啊!

已经两天没有洗澡了,浑身都是臭味,留恋的看了看那池子水,不过这么珍贵的水让他洗澡的话恐怕狼群答应了他自己也舍不得。

在一块岩石的阴影下找到了笪铧,他已经脱下了昨天晚上的毛背心,光裸了上身正在摆弄早餐,除了昨天的果子还有一些肉干,不过其坚硬的程度对沈擎毅的牙齿是一种考验,毕竟这种肉干本来是应该放在水里煮过才能吃的,因为不能生火所以也就凑合了。

沈擎毅一屁股坐在笪铧身边,有些嫉妒的看着笪铧身上结实的肌肉。笪铧被盯得有些奇怪的抬起头,顺便递给沈擎毅一片相对比较薄的肉干,沈擎毅用牙齿慢慢的啃着这种只有盐味的肉干,大概是真的饿了,现在觉得这个肉干也不算难吃。

笪铧在沈擎毅好奇的目光中一边耐心的将肉干削成薄片,一片一片的递给沈擎毅,一边问:「你为什么这么看我?」

被发现了……沈擎毅掩饰的调回目光,「你身上好像没有很多毛?」沙漠中的人给他的印象大部分都是毛茸茸的,「好像你们沙漠中的人身上都很多胸毛吧?听说你们女人很喜欢?」

记得在一次官方宴会上,来自貉沐国的使臣在喝醉酒之后炫耀的露出身上的胸毛,说他多么受女人的欢迎。

「是啊,所以我到现在都还没有老婆。」笪铧打趣地说道。

「啊,别难过。女人很麻烦的,而且你这么厉害一定会遇到不会以貌取人的好女人的……」沈擎毅连忙安慰他,却在说了一半的时候看到笪铧脸上的笑容,知道被骗了。

「……我居然相信你了!」生气的转过身不理哈哈大笑的笪铧,沈擎毅为自己的天真而气恼着。

「别生气了,我很高兴你关心我。我真的没有老婆呢。」看着沈擎毅嘟起嘴巴,笪铧似乎很开心:「只不过不是因为我身上没有毛,而是我同意女人是很麻烦的。我要找一个强壮的好女人,才不要那些只会生孩子的笨女人呢。」

强壮的女人……脑袋里面勾勒出满身肌肉高大威猛的女子形象,沈擎毅一阵恶寒,笪铧他是不是因为是被狼养大的才有这么诡异的爱好?

「那……祝你好运啊……」不怎么真心的祝福他。「喔,对了,我看你身上很干净而且没有什么异味,难道你在什么地方洗过澡了?」

两个人坐得这么近,虽然周围都是狼群散发的腥膻味,但是笪铧身上却没有什么异味。

「怎么?你想洗澡了?」不难想像,据笪铧了解似乎这些金国人每天都会用珍贵的水来洗澡,不过听说金国不缺水,真是一群幸运的家伙。

「嗯,两天没有洗澡了,觉得身上都发臭了。」不满意地闻了闻自己,一身的汗味。

「发臭?没有啊。不过我确实洗过澡,是用热沙子洗的,很舒服。」笪铧抓起身边的沙子比划了一下。「不过现在不行,沙子已经太热了。」

「我知道有一种小动物用沙子洗澡,原来人也可以啊?」

记得小时候有异国商人送了他们家一对儿圆圆的毛茸茸的被称作「琴其拉」的小动物,扎眼一看还以为是胖松鼠,养了两天才发现那两团毛球状的动物比松鼠可爱多了。可惜的是它们水土不服两个月就死了。

他到现在还记得那无与伦比柔软可爱的温顺小动物,这也是他喜欢毛茸茸动物的根本原因。

「……沙漠里面倒是有一种大老鼠,用沙子洗澡,不过要在还要北边一些的地方才能看到,沙漠中的岩山里比较容易找到,你说的是那种圆形的一跳一跳的老鼠吗?」比划了一个大概的样子,看到沈擎毅的眼睛闪闪发光,「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偏僻的动物?」

「有吗?能不能看到?能买到吗?」沈擎毅看到笪铧比量的形状就猜到可能是他小时候见过的「琴其拉」,兴奋得扑到笪铧的怀里拼命的问道。

「我见过它们的皮毛,活的还没有注意到。」记得他有一件北方部落上贡的大衣,据说就是用这种大老鼠的毛做的,比最好的狐狸皮还要浓密厚实,他好奇的询问了那个使者,才知道这种动物。

不过由于狐狸和人类的捕捉,这种大老鼠已经很难看到成群的了。「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帮你留意一下。」就算是欠北方那边一个人情也要一对回来,笪铧看着沈擎毅兴奋的发红的脸,全然没有注意自己居然会升起了想要宠爱这个金国人的念头。

「你不知道琴其拉有多可爱,圆圆的身子,圆圆的脸,粉红色的小爪子……」沈擎毅这种类似于少女的举动就算是在家人面前也没有表露出来过,可是就这么轻易的在这个外族面前作出这样不合礼数的动作,跪在那个人两腿之间,兴奋的比划着。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6:53:00 +0800 CST  
它们的毛被他们家的女人垂涎三尺,还没有死呢就已经计划要用它们的皮做耳套,要不是后来他满地打滚的反对加上两只琴其拉太小,就算做也只能做一副耳套,到时候给谁用?

既然自己得不到,其他人也别想要!那些女人才放过两只琴其拉的尸体,让他们可以安然下葬。

好可爱啊……这个形容词在笪铧的脑袋里浮现出来,就算是面对那些女人他的形容也只有强、弱,可爱……生平以来第一次把可爱这个词语某样具体的事物联系起来,原来这样粉红色的脸、闪亮的眼睛就是可爱啊。

这时候出去狩猎的狼群已经回来了,雨季即将来临的沙漠里食物非常丰富,各种动物的幼崽成为了狼群捕猎的好对象,留守的狼群挤在一起分食着狩猎者带回来的猎物,笪铧的乳兄弟第一个吃饱了到水池边喝过水以后就慢慢地走到笪铧的身边趴下来,安祥的休息着。

沈擎毅已经从可能见到琴其拉的兴奋中恢复过来了,虽然笪铧说了帮他留意,但是两个人都知道也许这辈子也不见得能真的见到这种传说中的生物。

沈擎毅隔着笪铧偷偷摸了摸已经老态龙钟的大灰狼突然想到如果它跟笪铧是乳兄弟那今年不就至少二十多了吗?「你乳兄弟今年多大了?」

「二十五快二十六了。」摸了摸身边的兄弟,大灰狼尾巴拍打了一下地面,当年那一窝小狼如今只剩下它了。

人瑞……不,是狼瑞了。「刚才领头的灰狼是它的孩子吧?」两只很像呢。

「不是,它的配偶已经死了很多年了。狼一生一世只有一个伴侣,那只小狼严格来说应该是它的重孙子,估计是最有可能成为头狼的那只。」用下巴指了指狼群中某只强壮的公狼。

「早就听说过狼是最忠贞的动物,没想到居然是真的。」在野外生存有着各种各样的危险,天敌、饥饿、天灾、疾病等等都能轻易的夺取一条生命<词故巧钤诎踩蛔闳思业墓坊罟甑亩忌僦稚倏銮沂抢牵残泶蠡依堑陌槁乱丫懒耸嗄炅耍惨怪兴醋牌渌呛霞彝旁彩欠窕岣械焦露溃

「失去伴侣它一定很孤独吧?」

笪铧眼睛眯起来,「是,很孤独,很痛苦。所以假如有一天我的伴侣先我而走我就自杀,才不要管什么族群怎么样。」虽然是任性的话,却用这无比认真的口气说出来,让人感到这不是笑话,笪铧真地会这么做。

这个人有点偏执狂……沈擎毅在心里说道,不过这个也算是他个人的意愿吧……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要是你先你的伴侣而死呢?」虽然知道自己这种行为叫做「嘴欠」但是他还是好奇地问出来了。

笪铧认真的看着沈擎毅,认真到沈擎毅觉得自己有些毛毛的,就在沈擎毅以为笪铧不准备回答的时候,笪铧轻轻的开口说道:「那样的痛苦我怎么会舍得我爱的人承受?我会安排好了,等到我断气的那天我会带着我的爱人一起走,无论是他先死还是我先死,我们绝对不会留下对方独自一人的。」

他就知道……这样一个偏执的人跟二哥家里的那位有的一拼,不过这个是他个人的意愿……哈哈,个人的意愿,沈擎毅安慰自己的想,离开这里之后我们就不会有关系了,嗯……

他会在远方默默的祝福这位笪铧大哥和他未来的伴侣长命百岁。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6:54:00 +0800 CST  
两个人显然都没有要继续这种话题的意思,默默的吃了几口食物默契的将话题转移到别处。「你们沙漠还真的是荒凉啊。」沈擎毅没话找话的说道。

「是啊,你们的平原还真的是太富饶了。」笪铧继续熟练的用匕首削着肉干。

「……不过这样艰苦的环境倒是让你们的人民都那么的强壮啊。」

「是啊,富饶的环境确实不容易出现好的战士,不过你们人口那么多,用人海战术也不会输掉的。」

「……你的匕首很锋利啊。」沈擎毅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直白的让人下不了台的人,明明开始看起来是那么的敦厚,怪不得人都说狼很狡猾,明明跟狗长得那么像就没人说狗很狡诈,跟狼一起长大的人大概也是一样的吧。

坏心的在心里不断的诽谤着笪铧,沈擎毅觉得自己已经不太想跟他说话了。

果然,就听到笪铧看看自己的匕首说道:「沙漠不产铁矿,这个是我第一次参加战斗时候的战利品,除了锋利之外也对我有特殊的纪念意义。这个匕首的主人好像还是你们金国的一个很好的战士,我跟他战斗了好几个回合才杀死他,在那样一个混乱的战场也是很难得的。」

身为金璧皇朝的兵部尚书,恁是沈擎毅的脾气再好也被笪铧的话气得霍然站起来,双手握拳浑身发抖,昨夜对笪铧产生的一点好感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此刻他只觉得站在眼前的人是敌人,是一个杀害金国子民、掠夺金国财富的强盗!

感觉到从沈擎毅身上散发出来的强烈敌意,笪铧才猛然意识到眼前的人是金璧皇朝的人,刚才他说的话就是一种挑衅,他无奈的呻吟了一下,为自己刚刚的失神感到深深的懊恼,居然忘了虽然现在有了停战协议但是两个国家的人都知道,这只是暂时的和平,除非貉沐人可以不靠老天爷吃饭,否则掠夺金国是他们唯一自救的方法。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6:55:00 +0800 CST  
这种和平谁也无法保证有多久,也许在某个雨季下的雨水不够,或者某个冬季太过寒冷之后和平就会被打碎。那个时候两个人就是敌人,也许……他们之前就是敌人也说不定,虽然五年前这个人还是一个孩子。但是也许在战场上他的父兄就死在了自己的手上。

看看手上的匕首,笪铧试探的问道:「毅……这个匕首该不会跟你有什么关系吧?」

虽然很生气但是想到自己要走出沙漠还需要靠这个人,沈擎毅恨恨的白了笪铧一眼,「没有。」随后他想了想从靴子里拿出自己的随身匕首递给笪铧,说道:「虽然知道这把匕首对你有特殊的意义,但是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跟你换,我的匕首也很锋利。」

这把护身匕首是用沈擎毅当家的弟弟收购来的玄铁请今世名匠级大师亲手打造的,不但锋利格外的结实,就算用金刚石在刀面上划也不见得能画出来划痕。

「喔,对了。」沈擎毅握着匕首的把柄一旋,匕首的把柄是中空的,里面有三颗拇指头大小的药丸。「这里面还有三颗救命的药丸。白色的那颗无论多重的内伤只要人还没有断气就可以救活,红色的那颗是专门应付失血过多,金色的那颗可以暂时激发人的潜力三个时辰,过后没有什么副作用,也一并送给你了。」

目瞪口呆的看着沈擎毅的动作,在沙漠里交换护身匕首是将性命交给对方的意思,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仪式,笪铧倒也没有自恋的想沈擎毅是跟他交换什么信物。

看了看眼前这柄做工精巧,而且显然比他现在的匕首更加锋利的武器,想了一下笪铧还是接过来顺手把自己的匕首递给沈擎毅,别的不说单是那三颗药丸如果真的如沈擎毅说的那么有效的话不亚于多了三条命。可是,「你要这把匕首做什么?」

原以为会遭到为难,没想到笪铧如此平静的就跟他交换了匕首,看来貉沐人似乎都是那种直白到没有心机的人,想来刚才笪铧的话也不是自己开始以为的在讽刺。估计是笪铧真心的想法……

「我打算将这把匕首送到我们国家的忠魂堂去供奉,虽然不知道名字但是我想这一位一定有资格进入忠魂堂。」

忠魂堂是金璧皇朝用来供奉那些国家民族英雄的地方,虽然很多人只是一个牌位在那里甚至有的人连牌位都没有,但是每一年仍然有成千上万的人去为这些保护了他们生活安定幸福的英雄们上一炷香。

「他确实是一位勇士,所以我才将他的匕首随身带着。」笪铧毫无芥蒂的说道,貉沐人相信将死人的东西带在身边,死者的优点就会变成自己的。

沈擎毅更加肯定了刚才的气是白生了,而且估计就算他把生气的原因说出来,笪铧估计也不能理解,也许还会以为自己是因为笪铧说的事实而恼羞成怒……唉,也无怪于金国人叫他们蛮族,还真的好像没有开化的。

算了算了……他决定回京城以后一定会对礼部的人更加容忍的,天天与这种人打交道也不怪礼部的人都神经兮兮的,换成他不出三个月恐怕每天都要回家砸东西发泄郁闷了。

两个人看看天色已经不早了,决定结束早餐。狼群也三三两两的趴在树荫下休息,储蓄体力以便傍晚开始捕猎。小狼们依然精神奕奕的在湖边玩耍,不过看护它们的母狼已经开始闭上眼睛打盹了,偶尔睁开眼睛四下看看很快的就再次闭上眼睛,整个营地一片安祥。

心里有些舍不得小狼们,沈擎毅觉得跟他们最后告别一下,也许下次再见的时候大家都认不出对方了,不过他以后绝对不会先攻击狼群了。

七八只毛色相似的小狼纠缠在一起,那些体质弱的小狼已经在之前的三四个月被大自然无情的淘汰了,剩下的几乎都是这个族群中最强壮的幼崽,昨天那只土黄色的小狼似乎对于野蛮的游戏不感兴趣,独自在湖边不知道玩着什么。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7:01:00 +0800 CST  
还记得小狼柔软的毛与温暖的小身体的感觉,沈擎毅加快脚步走上去想着临走前再抱抱它。

突然小狼发出一声尖厉的惨叫,沈擎毅才看出来刚才小狼玩的东西是一只白色的蝎子,白色的蝎子?!那不是传说中的沙漠剧毒蝎吗?

母狼已经被小狼的叫声惊醒,立刻跃起来一巴掌拍死了那只白色的毒蝎。可是剧烈的毒性已经让小狼站不起来了,含血白沫已经从小狼的嘴角吐出来。笪铧已经在小狼尖叫的同时丢下手中的东西冲到小狼的跟前,看到白色的蝎子的尸体之后,立刻抓起来掰开蝎子的头从里面掏出来一颗小小的黄色晶体,掰开小狼的嘴巴塞了进去。

虽然吃下了可以解毒的蝎精,但是笪铧和所有的狼都知道,这只小狼死定了,他太小了,而蝎子太毒了。狼妈妈呜呜的悲鸣着,努力的舔着小狼的身体,帮助他站起来,可是小狼已经开始往外吐气。

沈擎毅不敢相信刚才还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就要消逝了,他猛然想起来自己身上似乎带了一瓶解毒药,给他药丸的六哥似乎说这种解毒药可以解蝎子的毒。从怀里拿出小瓶跑到小狼的身边,对笪铧和所有的狼说道:「我有一种药可以解毒,但是不确定可不可以解这种剧毒,请你试一试。」狼群是肯定听不懂了,这话是说给笪铧听的。

接过沈擎毅递过来的小瓶,这群狼在笪铧的心里才是真正的亲人,在这艰苦而危险的沙漠里这样中等的族群随时都会消失,因此每一条小狼对于族群来说都是宝贵的。笪铧咬咬牙,打开瓶盖倒出里面的药丸。

「吃一……不,两颗然后把一颗涂到小狼的伤口……」沈擎毅连忙说道,没有自己动手是因为此刻狼妈妈已经快要疯了,她对所有试图接近小狼的东西都发出恐吓的低吼。

另外一只守候在小狼身边大概是爸爸的狼迟疑了一下,然后将狼妈妈猛地扑倒,不顾她疯狂的攻击一动不动的压制住她。笪铧趁机上前将药丸按照沈擎毅的说法喂给了小狼,然后含住一颗连同融化的口水一起吐到小狼前爪的伤口上。????

沈擎毅屏住呼吸心里拼命的祈祷六哥的药千万别失效。好在不到片刻,小狼发出呜呜的呻吟声,能够感到伤口的疼痛证明说毒性已经褪去了。

狼爸爸已经放开了狼妈妈,小狼乖巧的舔了舔妈妈伸过来的鼻子,狼妈妈也安静下来温柔的舔着小狼的脸颊。狼爸爸走到沈擎毅的身边蹭了蹭他,它都看到了,是这个人类拿出来的东西救了自己的孩子。

这头强壮的公狼脖子和胸部已经被母狼咬得血肉模糊,沈擎毅连忙再掏出来金疮药嘴巴里面念叨着:「乖,居然被老婆咬得这么惨,女人真可怕。我来给你上药,有点疼忍着点。」

特效的金疮药撒到伤口上,几乎马上就止血了,狼爸爸感激地舔了舔沈擎毅的脸,正式的宣告了友好。

笪铧走过来单膝跪在地上,「感谢你的慷慨与仁慈。」

虽然被很多人跪过但是不知怎的沈擎毅就是觉得被笪铧一跪有些受宠若惊,「我也很喜欢小狼,而且能够帮助你们我也很高兴。」

「你大概不会理解这种神奇的解毒剂还有你刚刚用的可以快速止血的药粉在我们这里有多么的珍贵,你居然毫不犹豫地拿出来给狼使用,你是真正的无私,我们真心地感激你。」

沙漠中的药物和粮食要比那些珠宝和黄金来的珍贵,这么神奇的药物恐怕连各族的巫医都不见得拥有,尤其是这种可以迅速解毒的药丸,有了他们蝎子部落的那些毒药就是废物。

「药丸和药粉我家里还有,送给你好了。」拒绝了笪铧递回来的小瓶子,连带着将手上和怀里用油纸包着的金创药一起递给笪铧,「假如你觉得我是朋友就不要拒绝。」

笪铧愣了愣转眼表情变得无比的温柔,他站起来将沈擎毅猛地拉进了怀里,紧紧地搂住,「我笪铧宣布你毅,永远都是我的朋友。」用他个人的名义朋友的身份应该没有关系吧?

沈擎毅也被这种豪爽的动作感染了,他反手抱住笪铧的身体说道:「我沈擎毅也愿意成为笪铧的朋友。」用个人的名义发誓,就算以后在战场上相遇了也算大义灭亲了。

大灰狼仰头对着天空发出一阵悠长的啸声,狼爸爸和狼妈妈也马上跟着长啸起来,整个狼群也都沸腾了,每一只狼都走过来蹭了蹭沈擎毅的身体,认真的记住沈擎毅的气味。

沈擎毅有些搞不清楚状况,笪铧拥住他在他耳边说道:「别怕,狼群正在认识你,他们将会成为你最忠实的朋友。」

也无怪乎有人会将狼作为图腾,狼的团结、忠诚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人类需要学习的美德。而沈擎毅也自然的将这个被狼养大的男人归结到拥有狼的美德的那种人里面,却忘了狼还有一个公认的品德——狡诈。

沈擎毅一直被家里人有意无意的保护得很好,尤其他的双胞胎哥哥似乎将两个人本该平分的精明独占了多半,自幼形影不离的两个人由于大多是沈擎刚动脑,沈擎毅动手的模式,导致了沈擎毅的依赖性比较强和不喜欢多用大脑的劣性,以至于在未来的日子里被一只狡猾的人形狼吃得死死的。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7:03:00 +0800 CST  
第四章

沈擎毅的出走使得这群从京城里来的兵部官员乱成了一团,赵侍郎捏着沈擎毅写着「我去玩了,不用担心。」的留书颤抖着,猛地跳起来冲到书案前面抓起笔在一张空白的奏折上面写下了大大的「请辞书」三个字。

沈擎毅的贴身侍卫和小厮连忙抓住赵侍郎的笔,悲愤的叫喊:「赵大人啊,你别冲动,等到找到沈尚书我们一定不劝你,但是现在你是我们的主心骨啊,您千万别扔下我们啊。」

「这个混蛋,这个纨绔子弟,这个……」赵老头的胡子都气得翘起来了,他此刻也不管沈擎毅是谁的小舅子是谁的上司了,破口大骂道:「他把国家当作什么,他把兵部当作什么,他把我们当作什么啊!」

呜呜呜……身后的大大小小的官员跟着抹眼泪,要是沈尚书出了什么事情,他们这些随行人员都要跟着倒霉,如果是为国捐躯也就算了,可是因为一个小孩子的任性……这也太不值得了。

假如沈尚书是一个随便的官也就算了,可是他偏偏是国舅爷,这还不是最要命的,要命的是他那些兄弟姐妹个个都不是好说话的人,尤其那个刑部尚书,自从他掌管了刑部,刑部就变成了传说中的阎罗殿,多少人都在说,宁可去真的阎罗殿也不要去刑部。

正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了一阵嘈杂声音,驿站的官员跌跌撞撞的跑进来,尚书……尚书的马跑回来了。」刚才还在乱哄哄的人一股脑的都跑去了前院。

扔下身上的骑士独自跑回来的马儿此刻悠闲的在前庭吃着马夫手里的萝卜,今天一大早马夫就发现了驿站中的「三朝元老」不见了,西部沙漠的马优点是速度快、灵活、擅长跳越、机动性非常好,这与他们必须在相对开阔的地域依靠速度摆脱危险有关,轻骑兵的军马都是这种西部血统的马。

北方的马优点是强壮、负重高、力量和撞击力也非常的高,北方冬季很长,只有强壮的动物才能存活下来。这匹马是少见的西北混血马,这个驿站其他几匹马都是他的种,曾经为前两任驿官立下了汗马功劳。上任驿官上调交接的时候特意嘱咐了现任的驿官要善待它,所以才被放在独立的小马廊里面单独照顾,早已经不在工作就是颐养天年了,结果被不明真相的沈擎毅当作特殊的好马牵走了。

本来马夫已经报告官府失窃了,后来因为已经发现沈大人不见了,这么一联想就估计可能是被沈大人带走了。马夫当然知道这匹老马的脾气,果然不到中午的时候它自己就跑回来了。

马夫也是在这个驿站工作了十几年,几乎就是一直照顾着这匹马,他怕那些从京城来的大官知道了这匹马可能把那位尊贵的沈大人扔到沙漠不知道哪儿去了,而迁怒杀了这匹马,所以他也默默的不敢说明。

因此,这些兵部官员在翻弄了马上的清水、食物、驱寒的衣服之后,得出了可能这位大人到了什么地方,为了不被发现自己的身份,就把马放回来了。因为马上的东西都很整齐,没有搏斗的痕迹,所以应该不是遇到了贼人,驿站的马屁股上都有官府的烙印,普通百姓也不敢私自抓回来。

当然也不是没有人想到这匹马是逃跑回来的,不过看缰绳、马笼头整齐,没有剧烈拉扯的痕迹,而身为武状元出身的沈大人想来也不应该拉不住一匹老马,所以很快的否定了这个结论。可是现在的问题是沈大人究竟去哪儿了。

「说起来,这几天就是貉沐国的谢雨节,对面缓冲区会有一个很大的集市,沈大人会不会去那边侦查了。」年纪也不小了的驿官沉思了一下说道,用「侦查」这个词是给这些京官们留点面子。他之前就在想这么小的娃娃怎么可能做好官?唉,国家这样下去危矣……

赵侍郎想起沈擎毅纸条上面说的「我去玩了……」觉得这个可能性非常大,转头就对侍卫说道:「你们几个快去那个什么集市上保护尚书大人,如果可能的话尽量『劝说』大人回来。」

如果能直接抓回来最好了,这个混蛋小子难道不知道现在的所谓和平只不过是暂时的,假如他出了什么事情,战争很快就会来临,到时候又要有多少无辜的人因为他死掉?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7:04:00 +0800 CST  

几个侍卫立刻换装带上必需品,驿站官员也派了一名熟悉沙漠的向导跟着他们,于是一行人连夜就匆匆出发了,与此同时沈擎毅正在笪铧的怀里睡得正香。

 

离开了狼群的绿洲,笪铧和沈擎毅走进了沙漠,你千万别问沈擎毅这是往哪儿走,因为他早就弄不清东南西北了。

在笪铧的帮助下沈擎毅已经用披风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而笪铧也在头上身上裹了一块麻布,被自己披风热得要死的沈擎毅羡慕的看着那块一看就很透气的麻布,笪铧注意到沈擎毅的目光,笑了笑假装没有发现,沈擎毅自己大概不知道,被热气蒸腾的小脸儿此刻浮现出的粉红色,在有些人眼里看起来格外的诱人。

这里并非沙漠的中心,严格来说气候还没有那么残酷,所以热点就热点吧,难得有美景看,让这枯燥的路程变得有趣多了。

羡慕的看了半天沈擎毅倒也没有奢望萍水相逢的笪铧会把舒服的装备让给他,不过这倒是让他偷学了一招,在南方算是低劣品的麻布也许更适合西边这种气候,下次他要建议工部将西边的军服换成透气性能好的织物,而且……

低头看了看笪铧脚上的长筒靴,鞋底宽大,长筒紧紧的裹住小腿,这样不但不容易陷入沙子里,而且沙子也不会跑到鞋子里面去,士兵的鞋子也应该都换成这种款式。

既然记不住路,索性沈擎毅就盲目的跟着笪铧走,沈擎毅那种厚底的武靴其实并不适合这种松软的土地,开始沈擎毅还能靠着轻功跟上笪铧,很快的他就发现这种方法让他的体力流失很快,还不知道要走多远呢,只好放下轻功老老实实的走路。

回头看着落在身后的沈擎毅一步一陷的走法让笪铧有一种叹气的欲望。走回去上前伸手环住沈擎毅的腰,笪铧将沈擎毅半拖半抱起来,专心走路的沈擎毅被突然抱住,吓得连忙抓住笪铧的手臂,戒备地说:「你干什么?」

「我们中午之前最好赶到下一个绿洲,我的马在那里。这样的话今天晚上天黑之前应该可以赶到集市上。」笪铧紧了紧手臂,继续说:「你的鞋子不适合在沙漠里面走,我带着你可以快一些。」

这哪里是快一些,原本就只有到笪铧肩膀的沈擎毅被笪铧这么抱起来,根本就是足不沾地,少了他这个拖后腿的,笪铧以一种奇怪的步法在沙漠中奔跑或者可以说是滑行,虽然觉得被这么抱着很丢脸,但是为了能够不至于变成别人的累赘,沈擎毅也只有老老实实的跟着跑。

从一座高高的沙丘上滑下来,空气蓦然间变得湿润起来,远处地平线出现了一抹绿色,一些人类留下来的痕迹渐渐出现在周围,再往前走一阵子,竟然看到几个小孩在奔跑打闹,耳边一些嘈杂的声音传来,不时地马匹奔跑扬起的沙土隐约可见,啊!这个绿洲居然有人居住。

「这个绿洲是属于我们狼族的,有一个帐篷在这里,不少过往的商队会在这里歇脚。」笪铧看着好奇的沈擎毅解释道。

「这么多人,你还是放下我吧。」看到小孩子因为陌生人的到来而停下来打量他们,沈擎毅发现自己还在笪铧的怀里,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才认识了不到一天,居然有一半以上的时间在人家怀里,真是太丢人了。

楼主 幻蝶夜  发布于 2009-01-14 17:04:00 +0800 CST  

楼主:幻蝶夜

字数:76857

发表时间:2009-01-14 08:0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11-26 18:50:28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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