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推动呼格案重审记者:有一种动力让我坚持到底

内蒙古高院今日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呼格吉勒图再审改判无罪案,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于2014年12月25日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内蒙古高院于同日立案,并于12月30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该决定已于12月31日送达。
一、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 二、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 三、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以上各项合计2059621.40元。


在推动呼格案重审过程中,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的记者汤计起到了重要作用,不仅是此案的最早报道者,而且持续关注多年,共发五篇内参报道,反映案情。
正值岁末,看过后不禁想起《南方周末》1999年的新年献词“让无力者有力,让悲伤着前行”,时代在改变,但有责任的媒体人的担当没有变!
以下是新京报对汤计的专访。

楼主 光辉岁月1990  发布于 2014-12-31 17:01:00 +0800 CST  
对话人物
汤计
1996年,内蒙古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法院认定奸杀一女子,被执行死刑(“4·09案”,又称呼格案)。9年后,身负多起命案的赵志红落网,自称他才是呼格案的凶手。由此,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开始了漫漫9年申诉路。
新京报记者曾问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为儿申诉这9年来,最担心什么事情?老两口回答:“担心汤计被调走”。
汤计,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如今已年近六旬,呼格吉勒图案最早的报道者。9年来,他为呼格案发了5篇内参,一直呼吁再审呼格吉勒图案,不仅将呼格案由幕后推向前台,而且一再推动此案进程。
对话动机
过去的9年,汤计就像一个刚入行的新记者一样:“不懂”人情世故、“不顾”官场规则,执着地“挑战”公检法系统。
11月20日上午,内蒙古高法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备受关注的呼格案进入再审程序。
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哈哈大笑,没想到真到此刻,竟是一场大哭。
11月29日,汤计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讲述5篇内参助推呼格案再审背后的秘辛。
新京报记者
谷岳飞 呼和浩特报道
“有时候书生还是单纯”
发第一份内参后,汤计一年多没再介入案件。他想,政法委结论一出,公检法一开会,走法律程序,案子就翻了
新京报:最初怎么关注这个案子的?
汤计:2005年冬,李三仁夫妇(呼格吉勒图父母)最先找到呼市一个有名律师,被告知这个案子他办不了,得找新华社的汤计。我1989年从山西分社调到内蒙古分社,主要跑政法。
这老两口老实巴交的,说儿子被枪毙了,现在又找到了“凶手”。新闻人都有一个特点,同情弱者。
新京报:听闻此案,你第一反应是什么?
汤计:我当时想,到底有没有这个事?我打电话给呼市公安的朋友,他们证实确实抓获一个系列命案的嫌疑人。然后我问,这其中有没有毛纺厂的命案?人家说有,(赵志红)都交代了。再想深问,对方就不说了。
新京报:那你接下来怎么办?
汤计:我安排了一个年轻记者,到案发地毛纺厂调查外围,我去赵志红专案组跟他们聊天。都是多年的朋友,其实我们的警察都很有正义感,大家都认为这是“冤案”。
而且当时内蒙古公安厅已成立了专案组,专门复核呼格吉勒图案。但当时呼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不愿再翻这起陈年旧案,复查难度很大。
于是,2005年11月23日,我根据采访内容写了第一份内参,题为《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
新京报:这篇内参反响如何?
汤计:很快,这篇报道引起了中央有关领导的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也于2006年3月初,成立了“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
当年8月,复查有了结论,自治区政法委一位领导对我说,调查结论是:“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是冤案。但政法委不能改判,得走法律程序。我们要求自治区高级法院复查,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两家成立复查组,然后走法律程序。”
新京报:这结果似乎不错,你当时怎么想?
汤计:我一听挺好啊。我隔了一年多没再介入这案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不能干扰调查呀。
我当时想,政法委结论一出,公检法一开会,走法律程序,这案子不就翻了吗?有时候,书生还是比较简单,想得还是单纯。
“加急”的“偿命申请书”
赵志红在看守所写了偿命申请书,想邮寄给检察院,看守所有个警察担心这个申请书到不了高层或丢失,一定要亲手交给汤计
新京报:你低估了案件的复杂性?
汤计:是的,在复查中,公安机关认为当年的呼格案弄错了,公诉机关也认为当年起诉呼格案凶手的证据不足,但法院认为没有新的物证,仅凭赵志红的口供不能启动再审程序。
新京报:你什么时候意识到问题不简单的?
汤计:2006年11月28日,赵志红案不公开审理。10条命案只起诉9条,但呼格案没有起诉。我当时很震惊,心想,咋会这样?
这个案子是秘密开庭的,但很多干警给我通气,警察信仰的就是法律,对就对、错就错。于是,我赶紧写了第二份内参,题目为《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
新京报:你掌握了新的证据?
汤计:无巧不成书。2006年12月5日,赵志红在看守所写了偿命申请书,想邮寄给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看守所有个警察担心这个申请书到不了高层,又或者丢失,一定要亲手交给我。
到我办公室后,那位警察给我看了工作证,说了这个事,把(偿命申请书)复印件交给我。然后,他就像完成一项使命一样,掉头就走。我当时特别感动,这个警察的责任心,他的法治精神和正义,令我非常震撼。
新京报:那你接着怎么做的?
汤计:我没敢耽误。当年12月20日,(偿命申请书)一字不改,写了一篇情况反映《“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发到北京。我们以前没这么发东西的,值班副总、分管业务的副社长、社长,一字不动发到北京总社,走的“加急”通道,总社又经过多关审核,但没一个领导说“毙了”。
情况反映得到了中央领导、最高检领导的批示,呼市中院对赵志红的一审被暂时“休庭”,总算“枪下留人”。
新京报:当时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是什么态度?这份申请书原本是递给他们的。
汤计:当时内蒙古区检的检察长是邢宝玉(已退休),我非常佩服他的为人。他直接给我打电话,申请书应该是给我的,怎么到你那儿了?他以为到我这儿的是原件。我就笑了,你没看到吧,那说明你们那儿有“肠梗阻”。结果,一个小时后邢宝玉再次打来电话说对不起,原件是在我们这儿。

楼主 光辉岁月1990  发布于 2014-12-31 17:02:00 +0800 CST  
司法系统换届延误案件进展
“我从有关人士处了解到,每当自治区政法委研究呼格案时,内蒙古高院派出的参会领导都是那位呼格案的二审审判长。”
新京报:既然各方都有积极因素推动,为何再审程序迟迟没公开启动?
汤计:那时中院、高院不认可公安、检察院的新线索,让公安拿物证。都十年了,根据案发时的保存条件,关键物证没了,精斑啥的都丢了。
但呼和浩特市中院有关人士说,仅有赵志红的口供,没有犯罪物证,不能认定“4·09”案件的真凶就是赵志红,那也就不存在呼格吉勒图案的错判问题。
新京报:你当时心里着急吗?
汤计:心里真着急,这不是故意设障吗?事实上,在呼格吉勒图案上,赵志红是不是真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当时办案的事实是否准确?证据是否扎实充足?如果不是,那就应该疑罪从无嘛。
2007年初,我把呼格案的相关材料梳理一遍,第3次写了内参,共两篇文章。一篇是《死刑犯呼格吉勒图被错杀?——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上)》,另一篇是《死者对生者的拷问:谁是真凶?——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下)》。
我把公检法三方的意见都摆出来,领导也不傻,几方一比对,能明白问题出在哪儿。
其间,我从有关人士处了解到,每当自治区政法委研究呼格案时,内蒙古高院派出的参会领导都是那位呼格案的二审审判长。
新京报:法院不响应,还有其他办法吗?
汤计:当时,我跟检察长邢宝玉交流,呼格案这么长时间,检察院咋不抗诉呢?你这有权啊。他说,现在不能抗诉,法院目前这个状况,抗诉了,它肯定就维持原判,一维持原判,这个案子在法律程序上就真死了。明明是疑罪从无,你却将它弄成死结。此案应该由最高检抗诉,异地审理。
我一下豁然开朗。我当时寻思,能不能跨省区异地审理,于是2007年11月28日,我写了第4篇内参,题目是《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建议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这篇文章目的非常明确,专门针对法院。
新京报:但后来还是没有实质性进展?
汤计:一转眼到了2008年,最大的问题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政法委、公检法几乎都换人了,新来的领导谁会积极协调这事?那段时间人最低潮,心里最难受。
案件启动再审汤计大哭一场
“那天我一下失控了,我和他们老两口全哭了,他俩抱着我。那天离开他家时,老李两次上来拥抱我,他嘴拙,也不会说啥”
新京报:既然这么困难,为什么还是要坚持?
汤计:我一看见那俩老人(呼格吉勒图父母),心里就特别难受。内蒙古每年人代会都是1月5日左右开,那是内蒙古最冷的时候,零下一二十摄氏度,老两口就站在那儿,就那么站着,也不闹。我作为一个参会记者,每次看到他们又不能打招呼,也不能说点什么别的安慰,还要假装没看见,你说心里是啥滋味?(流泪)
新京报:这确实是件很让人难受的事情。
汤计:我觉得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明明有问题,而不去解决,逼着人家遭那罪。这种情况如果不纠正,说不定哪天就落在自己头上,所以我看着心酸(流泪)。
我说过,一个好记者一定得是好人(流泪),你不是好人,就不会有同情心,不会有慈悲心。有了同情心,你才会有明辨是非的思想、能力,才有做事的动力。
新京报:作为一个老记者,你每年接触那么多人,为什么对这个案子这么动情?
汤计:我接触过好多上访对象,有的是不给退休金,有的是房子被强拆了,有的是被骗了,但这些终归都是物质的东西,多与少,它不是生命。
老来丧子是最大悲哀,失掉孩子的痛在父母心中永远抹不平,这种痛我能体会。各种证据显示,呼格吉勒图可能是冤死的,我要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一定要把这孩子的名声给他挣回来。
你可以想象,当初被枪毙时,这孩子被五花大绑,要作为凶手杀掉,但案子如果不是他干的,他该多么无助啊;他的父母,眼睁睁看着孩子被枪毙,又是多么无助。
新京报:所以你觉得应该要坚持?
汤计:我就想一定要还他一个公道,让父母不再为有一个“流氓杀人犯”的儿子耻辱。他妈说过,我宁可被车撞死,好挖心的话(流泪)。一想到这些,我就有动力去做。
2011年1月,胡毅峰被任命为内蒙古高院院长,我觉得时机到了。他之前在政法委就一直关心这案子。当时我就想,换一个角度吧,让社内做了一个电视片在优酷上播出,反响很大,接着其他媒体又跟进。
社会反响热烈,2011年5月5日,我又写了一篇内参,《呼格吉勒图冤死案复核6年陷入僵局,网民企盼让真凶早日伏法》。这个内参引起最高院领导重视,批示下来,内蒙古高院组建了一个复查小组。
新京报:那时这个复查小组的结论是什么?
汤计:2013年初,内蒙古高院内部启动复查呼格案,结论认定呼格案原审判决证据不足,并上报自治区党委。经自治区党委同意,上报了最高院。胡毅峰很积极,法院内部先前的消极因素被禁止介入,案子因而推动很快。
新京报:所以今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送达再审通知书时,你很高兴?
汤计:我原本以为会哈哈笑,但当这事真正来临,那天我一下失控了,我和他们老两口全哭了,他俩抱着我,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大喜大悲。那天离开他家时,老李两次上来拥抱我,他嘴拙,也不会说啥。
链接
汤计五篇内参
【第一篇】
背景:汤计接触呼格父母了解案情,并接触专案组初步了解案情
2005年11月23日,《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
【第二篇】
背景:2006年11月28日,赵志红案不公开审理,10条命案只起诉9条,呼格案没有起诉
2006年12月8日,《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
2006年12月20日,加急情况反映《“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并附上“偿命申请书”
【第三篇】
背景:呼市中院称,仅有赵志红的口供,没有犯罪物证,不能认定真凶就是赵志红,那也就不存在呼格吉勒图案的错判问题
2007年初,《死刑犯呼格吉勒图被错杀?——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上)》,《死者对生者的拷问:谁是真凶?——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下)》
【第四篇】
背景:与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长邢宝玉聊过后,针对法院程序提出跨省区异地审理
2007年11月28日,《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建议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
【第五篇】
背景:胡毅峰上任内蒙古高院院长,积极推动呼格案复查
2011年5月5日,《呼格吉勒图冤死案复核6年陷入僵局,网民企盼让真凶早日伏法》

楼主 光辉岁月1990  发布于 2014-12-31 17:03:00 +0800 CST  

楼主:光辉岁月1990

字数:435

发表时间:2015-01-01 01:01: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3-21 23:38:50 +0800 CST

评论数:17条评论

帖子来源:百度贴吧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