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武夫——明代武职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2:03:00 +0800 CST  
明代的武职,以都司卫所系统的武职为主,兼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宣慰司、宣抚司等以及羁縻卫所中的土官武职。土官武职本贴将不作讨论,本贴主要说明明代武职的主体——都司卫所系统的世袭武职,即“卫所武官”。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2:05:00 +0800 CST  
明代全国各地的都司卫所分别隶属于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形成了五军都督府—都司(行都司、留守司)—
卫(王府护卫)—千户所(王府仪卫司)的隶属关系。而亲军卫所、陵卫等虽不属于五府,其武职仍属于都司卫所系统。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2:06:00 +0800 CST  
都司卫所系统的武职分为“世官”和“流官”两大类。“世官”九等,包括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卫镇抚、正千户、副千户、所镇抚、百户、试百户,即卫所中的武职。此外,王府仪卫司的仪卫正、仪卫副、典仗,其品级分别与千户所中的正、副千户、百户相同,也属于世官九等之列。所谓“世官”,是指这些武职皆可世袭,这些世官都是都司以下卫所中的武职,所以统称之为“卫所武官”。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2:07:00 +0800 CST  
“流官”八等,包括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正留守、副留守,即五军都督府和都司(行都司、留守司)中的高级武职。之所以称为“流官”,是因为这些高级武职不能世袭。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2:11:00 +0800 CST  
洪武四年,明太祖曾对中书省官员说:“国家设都卫节制方面,所系甚重。当于各卫指挥中,遴择智谋出众以任都指挥之职,或二、三年,五、六年,从朝廷升调,不许世袭。”偶有世袭者,乃出自特恩,并非常例。如选簿档案记载,天启七年四月,江云龙“准袭都指挥使一辈,以后子孙仍袭指挥使。”万历四十二年五月,董用中“准并袭实授都指挥使一辈,以后子孙仍袭指挥使。”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2:12:00 +0800 CST  
不过,虽然八等流官的职位不能世袭,但是这些流官又都是“以世职升授”。因此,五府—都司—卫—所系统中的武职,其实都是由世官充任的。而镇戍兵制系统中的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守备等武职,明初多以公、侯、伯、都督等高级武臣充任,后来则基本上由卫所系统的世袭武官选授升除,因此这些武职本身“无品级,无定员”。由此可见,明代的武职虽然有流、世之分,但是充任武职的人员基本上都是世官。世袭的卫所武官构成了整个明代武职最坚实的基础。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2:20:00 +0800 CST  
有鉴于赵宋之亡,
明代武职品级普遍高于文职,数量也远大于文职,明朝待武职之厚可见一斑。例如,正一品武职为五军府都督,乃实授之职,不限额;而文职一品“不专授,但为大臣加官及赠官”。作为文职实际最高官职的六部尚书和都察院左、右都御使,仅相当于武职中都司、留守司的一把手;而以数百计的卫的长官指挥使,其品级竟相当于六部左、右侍郎。武职最低一级为从六品的所镇抚、试百户等,竟然与文人高中状元后所授翰林院修撰之职品级相当;武职无六品以下,而文职的翰林院编修(榜眼、探花所授职)、地方“父母官”七品知县等职,其品级皆在所镇抚、试百户等最低武职之下。明初往往有武职随意凌辱地方文官之事,当与此有关。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2:24:00 +0800 CST  
洪武初年,朱元璋仍然沿用元朝的老办法,强调武官应袭子弟必须“骑射闲习,始许袭职。”“其应袭职者必袭(试)以骑射之艺”。正如《保安卫选簿》所载,龙江卫后所百户曹聚于洪武“二十三年比试,已中三箭,复中二箭,钦依锦衣卫带刀。”一直到洪武二十六年,仍然坚持武官应袭子弟“务要曾经操练,弓马熟闲”,才允许保送袭职。例如,洪武二十九年,燕山左卫中所百户陈保年老,“陈广系嫡长男,本年四月比袭。”然而,在明初重武的风气下,武官普遍过着相当优裕的生活。按朱元璋的话说,武官们“守着本等职事,好房子下坐着,关着俸米吃,却不快活么道!”加之天下逐渐安定,进入和平年代,武官们“日日歌唱吃酒,军也绝不操练。”下棋、打双陆者有之,悠游宴乐者有之,武备因此日渐松弛。经过战争洗礼的开国将士们,自有一身过硬的本领和较高的军事素质,然而到了升平时期,尚且不免堕落如此。等到他们的子孙袭替武职时,久处和平年代的世胄子弟,一般而言,其本身素质普遍不可与他们的父兄同日而语。而在父兄们骄惰风气的感染下,纨绔骄奢的习气自然不可避免。人是有惰性的。拥有世袭的“铁饭碗”,世袭武官子弟自然愿意安于享乐,哪里还肯受鞍马之苦,骑马射箭、演习武艺?!“骑射闲习,始许袭职”的要求显然不能阻止承平时期世袭武官子弟追求享乐、不讲武事的趋势。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2:31:00 +0800 CST  
为此,明太祖曾经试图用严刑峻法来阻止这种不利趋势的蔓延。洪武二十三年,“府军左卫军士告千户虞让子端不习武事,惟日以歌曲饮酒为务。上怒,命逮治之。因诏:凡武臣子弟嗜酒博奕及歌唱词曲不事武艺,或为市赐与民争利者,皆坐以罪。其袭职,依前比试,不中者与其父并发边境守御,不与俸。”朱元璋的严刑酷法,《明实录》以“逮治”而讳言,然明人章潢《图书编》则有如实记载:洪武二十二年,兵部、五军府官奉旨华盖殿:卫所官员不肯教儿子弓马。如今但有学唱的割了舌头,下棋、打双陆的,断了手,蹴圆的卸了脚,做卖买(买卖)的发边远充军。已而府军左卫千户虞让男虞端吹箫唱曲,将上唇连鼻尖割了。龙江卫指挥伏颙与小旗姚晏保蹴圆,卸了右脚。”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2:47:00 +0800 CST  
这段文字,至今读来仍令人不寒而栗。然而,武官子弟们的骄惰风气是世袭制度的必然产物,并非少数人一时的个别行为。尽管朱元璋能雷厉风行,令下法随,使人悚然。然严刑酷法非常法,其所能起到的儆戒作用,或有效于一时一事,而不能持之久远。因此,必须以一种有效而又持久的机制来约束武官子弟的惰性,以保证武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于不坠。朱元璋心里当然明白这个道理。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2:54:00 +0800 CST  
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谕五军都督府臣曰:“朕尝令武官子弟演习武艺。今天下久安,彼年少者为安享父兄俸禄,纵酒嗜音乐歌舞游戏。一旦袭职,使之挟弓矢上马且不能,安能为国效力哉!近扬州卫指挥单寿袭其父职,率兵泰州捕寇,猝与寇遇,众军并力迎敌,寿惧而走,且挥众使退,遂至败事。此由其素不练习故尔。”在严刑酷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朱元璋创建了比试制度,规定:“自今武官子弟宜于闲暇时令习弓马,当承袭者,五军[府]阅试其骑射闲习者方许。否则,虽授职,止给半俸,候三年复试之,不能者谪为军。著为令。”如果“武官子弟年幼袭职者,俟年二十,依例比试。”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2:55:00 +0800 CST  
归纳起来,比试制度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两点:
一、凡要袭(替)职的武官应袭子弟,都必须参加比试。如果年幼已袭职者,至二十岁时须参加比试。
二、只有通过比试者方许袭(替)职,支给全俸。否则,初试不中者,虽准袭(替)职,但只能署事且领取半俸。二年后再准补试一次,中者支全俸,再不中者谪发充军,即取消其世袭武官的资格,降为军卒。
比试制度从两个方面对武官应袭子弟进行了约束。一是特权方面:若要袭替武职,必须参加比试,复试不中者直接降充军役,剥夺其武职世袭的资格。二是经济方面:初试不中者俸禄减半,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世胄子弟追求享乐生活的经济基础。与严刑酷法相比,比试制度是更具有理性的法规,便于实际的操作施行,它将从根本上解决世胄子弟不重视弓马武艺的问题。因此,明朝人评价洪武二十七年的比试制度时说:“其与之也,盖亦甚难而不苟矣。”“此于世袭之中,实遇(寓)遴选裁抑之法。”“是我皇祖于军职虽行世袭之制,实寓考选之典。故后之有功者可以升授,而不才者可以汰减,万世不易之法也。”寓考试、遴选于世袭制度之中,的确是一个相当理想的解决途径。若能严格执行,那些不事弓马武艺的纨绔子弟必将因此而遭淘汰,比试制度就可以成为保障世袭武官队伍素质的“不易之法”。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2:57:00 +0800 CST  
比试制度一经形成,就成为明代武官世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之相始终。如前所述,“军职袭替,例该二十岁赴京比试弓马。”“年未及者,先准袭替,待年二十,该都司保送比试,名曰径比官。”选簿中这样的例子非常多,反映出这是比试制度中的一贯政策。例如:
建文二年,王兴年十三岁,钦准替职,令“贴着支俸,读书、操练,至十五岁冠带贴办事,候年二十岁比试弓马管事。”
永乐六年,陈富年十五岁,准袭世袭百户,“至二十岁比试弓马”。
弘治十八年,魏堂照例替职,“年幼未比,候年二十岁比试弓马。”
正德十年,韦宽年十五岁,准袭职,“二十岁起送比试弓马”。
隆庆四年,耿介年十八岁,准袭职,“候年二十岁起送比试”。
万历九年二月,史应科年十五岁,“优给出幼袭职,年幼未比。”五年后的万历十四年,二十岁的史应科“比试弓马,得中考试三等。”
崇祯十五年,王国祥年十六岁,“年幼记比,俟年二十即与停俸,起送比试。”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3:01:00 +0800 CST  
在现存明档中,有为数极少的卫所贴黄册,其中保存的比试记录,远比选簿中的详细。其中尤以明92《沈阳群牧所袭替世袭簿》的记载最为详细、典型。从中可以了解到,比试的程序是,先由地方卫所、都司层级审查比试者的资格,然后保勘起送到京师,由五军都督府负责比试的实施,给出比试的等级结果。比试亦可寓于武职袭替程序之中,比试结果将作为兵部考量武职袭替的重要依据。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3:04:00 +0800 CST  
据明92《沈阳群牧所袭替世袭簿》百户萧应春的贴黄记载,高祖萧刚于九岁时优给,永乐二十二年十五岁出幼袭职。到宣德四年,“今思本职见年二十岁,例应比试。蒙本所保送山西都司,送赴行在后军都督府,转送中军都督府听比。”萧应春本人于嘉靖二十年优给,嘉靖二十八年十五岁出幼袭职,未曾比试。“至嘉靖三十三年二十岁例该比试”,照例起送比试。
沈阳群牧所副千户吕兆熊的贴黄记载,四世伯祖吕铭系年幼优给,正统七年十五岁出幼袭职,未曾比试。到正统十二年正好二十岁,例该起送比试。于是“移关本所保送山西都司,起送后军都督府,转送中军都督府听比。”
沈阳群牧所百户袁世臣的贴黄记载,曾祖袁某年幼优给,扣至成化十九年终住支。成化二十年十五岁出幼袭职,未曾比试。到弘治二年正好二十岁,例该起送比试。于是赴京比试,得中双收。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3:08:00 +0800 CST  
武职袭替由兵部负责,而官舍比试由中军都督府负责(如上引贴黄资料显示)。所以,“凡在京、在外卫所官舍比试,兵部开送本府(按:指中军都督府)审实,行移各府并锦衣卫及兵科给事中委官,至期,奏请内官,于大教场内公同比试。中否,仍送兵部施行。”其中“奏请内官”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所谓“武职比试,当请旨奉行”,卫所官舍比试,必须向皇帝奏报请示,皇帝命钦差内官代为行事,监临比试。中军都督府只负责比试,将比试结果转交兵部,由兵部定夺官舍的袭替。卫所贴黄册中也有不少这方面的记载。例如:
洪武二十九年五月,沈阳中护卫左所百户吕原身故,亲弟吕成告袭。“蒙卫所查勘明白,保送五军都督府,于本年六月二十三日会同五府官引于小教场内,与同飞熊卫舍人李聚作对比试,得中双收。本月二十四日转送兵部,本年七月初四日,蒙兵部官引于右顺门奏,钦依:袭了。”
沈阳群牧所百户戴瑨于景泰五年二月病故,嫡长男戴澄例应承袭。“蒙本所保送山西都司,转送后军都督府,送中军都督府听比。景泰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蒙钦差内官同五府、锦衣卫、给事中等官引于安定门外大教场内,与同贵州都司安南卫中所镇抚童镐男童遂作对比试,得中双收送兵部袭职。”
成化八年,沈阳群牧所副千户吕升因父病故,例应承袭。“本所保送山西都司,起送后军都督府,转送兵部,蒙送中军都督府听比。成化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蒙钦差内官同五府、锦衣卫、给事中等官引于安定门外大教场内,与同四川都司城(成)都左护卫中前所正千户马昂作对比试,得中双收。蒙送兵部,本年五月二十四日蒙兵部官引于奉天门,奉钦准袭职。”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3:11:00 +0800 CST  
比试的具体内容,据《会典》记载:
“内外袭替官舍比试,本部(按:指兵部)行移中军都督府,会同内外官,于大教场内,令官舍跪听圣谕毕,给事中点定对数,锦衣卫官校看守。每驰马越一墙、一沟,开弓发矢,凡三射毕,两人相向驰马使枪。箭俱中,枪不避,利便者,鸣锣二声为‘双收’,一声为‘单收’,不鸣者为不中,查例施行。”
可见比试的内容就是骑术、箭术和併枪格斗三个方面,其中骑术是基础。比试的评判标准,从上述记载仅可知“双收”是三箭俱中、走马跳沟利便、使枪不畏避对手者,而“单收”和“不中”的具体评判标准则不得其详。选簿和贴黄等资料也缺乏这方面的记载。不过,贴黄册还是保存了一些有关比试内容的具体情况,有助于我们了解比试的实际施行情况。例如:
“洪武三十四年(即建文三年)五月二十日,有七代祖萧奇病故,营籍并无嫡生儿男,止有六代祖萧聚系是嫡侄,本年六月初八日,蒙本卫所保勘明白,具本差百户徐真引六代[祖]萧聚前赴五府官处,拨徐州卫舍人李真比试,得中双收。当月二十五日,蒙兵部劄付,袭除本卫所世袭百户,二十六日到任管事。”
沈阳群牧所百户戴贵于洪武三十五年三月袭职,未曾比试。“永乐三年三月十四日,于大教场内,与同五府官拨对浙江台州卫后所百户龙海作对比试,得中单收。”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3:15:00 +0800 CST  
从以上贴黄册等档案资料看,并没有具体记载比试内容,但每一位武官的贴黄中都详细记录其作对比试的对象的姓名、武职、所在的都司卫所以及比试结果,可见两人作对比试无疑是比试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以理推之,作对比试比的是临敌战斗的勇气、应变能力、格斗技能等实战能力,较之走马、射箭(可能是单人进行)更能体现应试武官的军事素质,故特别详细记录之。
比试结果,“双收”或“单收”者皆为中式,并无本质区别。则“双收”、“单收”仅仅是等级高下的区别,而不是中式与否的差异。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3:18:00 +0800 CST  
@明月喣風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7-02-17 23:19:00 +0800 CST  

楼主:Highelfsword

字数:6880

发表时间:2017-02-18 06:03: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5-07 19:20:1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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