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坚持写,写下去,不放松

坚持,坚持,再坚持。坚持就是力量。
坚持写,写下去,不放松。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2 21:37:00 +0800 CST  
这个贴子里的内容,均为本人原创。
所写的内容,将贴近生活和内心。
争取每日一更,重要的是培养坚持不懈的做事精神。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2 21:41:00 +0800 CST  
坚持100天写作不放松

坚持100天写作不放松。
当写下这个标题时,我突然之间像给自己套上了紧箍咒,有一种身心受限的紧绷感。这意谓着工作之外,要牺牲掉玩微信、追剧、逛街的时间,每天不停地搜集素材,不间断地写,不断地给自己打鸡血。
我不是朝气蓬勃、志向远大的文艺小青年,而是近视花眼、脸上起皱的中年大阿姨,年老色衰,精力不足,有高血压、颈肩病、腰肌劳损等几种慢性病,经常在医院里进进出出。人老心不老,想像文学小青年那样看点书,写点字。但又得节制,不熬夜,不自虐。在网上看到,王宝强在微博上宣布离婚后,有的写手紧追热点,连夜写稿,有的竟然连续写了几篇。这些虐待自己的事,我不会做。因为我的身体承受不了。
我手写我心,我不会跟着娱乐、热点跑,而是听从内心的召唤,写自己想写的人和事,记录自己真实的生活。
偶尔读几页书,写一二篇文章,也许容易做到,但如果每天写一篇,可能就不那么容易了。这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比如江郎才尽,写不出;意气消沉,情绪低落,不想写;忙的精疲力尽,没时间写;病痛缠身,躺在床上哼哼着,更别说写作了。这几方面中,任何一个原因,都可能导致写作活动中断。
由此可见,每天都写,是多么的困难的事。
惟其困难,才见顽强的毅力和坚持精神。对,坚持,重要的是坚持,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能克服阻碍,坚持写下去的精神。这个太重要,重要到像三餐一样,日日必须,你不能落下来,如果落下一次两次还可以,如果落下多了,就像几天不吃饭一样,灵感会枯死。
为了培养坚持做事的毅力,从8月11号开始,我坚持每天吃一个苹果,并记录下来。苹果,又香甜又增加味蕾,谁不爱吃呢?可是如果让你每天吃,坚持吃一个月,你能做到吗?事实证明,我没有做到,我坚持到二十天,其中23号和27号两天被落下了,原因是一天牙痛腮肿打点滴,一天是家中的苹果吃完了,忘了买。
一天吃一个苹果,这么简单的事,我尚且做不到,何况每天坚持写作?这是何其难啊!
我不是个励志的人,但我可以更加地努力。
许多人不乏做事的决心,我一定要出人头地,一定要争大钱,一定要减肥,一定要坚持锻炼……,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只喊口号,惟缺坚持,野心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小猫钓鱼的故事在许多人身上上演,因而也就像钓鱼的小猫那样一无所获。
坚持,坚持,再坚持,坚持就是力量。坚持下去,慢慢来,不着急。一天读几页书,天长日久,就可以读好多本书;一天坚持写几行字,日积月累,就可以填满厚厚的本子;一天坚持走一段路,一年下来,就会有长长的行程……
无论是写作,还是做任何事,不怕慢,就怕停。一停,只能原地踏步,只能远望高处叹息。要想让理想的浮云生出彩色的翅膀,惟有给自己信心,给自己坚持的力量,然后,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做下去。
给自己一个目标,坚持100天写作不放松,让空闲的时间不荒芜,让思想的火花常绽放,让平凡的日子生感动……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2 21:43:00 +0800 CST  
从今年的3月11号开始写这本日记,到8月31号,将近半年的时间,写了大半本。
鼓励自己,也感谢自己,能有这样坚持写的精神。
尽管写不好,但写出了自己的内心和走过的日子。是一种记录,也是一种自我历练和成长。
人生总是不断成长的过程,即使年华老去,也在努力地寻找那个比较好的自己。


厚厚的一本日记,差不多有两本书那么厚。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2 22:01:00 +0800 CST  
这半年时间,我习惯了手写,因为我的眼睛不好,将近六百度的近视,又花眼,有干眼症,见光就不太舒服。所以,我习惯了在笔记本上书写。
这些写出来的文章,如果整理可能还要花费不少时间。精力有限,所以,那些文字一直留存在日记本上。


写作和记录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今天看到斯宾塞·丘吉尔的一篇文章《写作的乐趣》,他在文中写到:
“无论一个人写得好还是写得不好,写得多还是写得少,只要他打心底在意写作,他会领会创作带来的乐趣。
在一个阳光正好的早晨,坐在书桌前,与许多雪白的稿纸,一支“挤压式”的钢笔相伴,这整整四个小时不受打扰的时光,是正真的幸福时光。
全身心地投入一项让人感到快乐的职业,足矣—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向往的?外界发生了什么又有何妨?”
写作真的是一件愉悦心灵、丰富灵魂的快乐之事。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2 22:15:00 +0800 CST  
(坚持写的第一天。灵感乍现,写下了这首小诗)


1.我走近你


我走近你
以花的明艳 林的蓬勃
我走近你
以水的清澈 火的炙热
我走近你
以海的深沉 山的执著


我走近你
像长风 吹过九万里
像蝴蝶 用了洪荒之力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2 22:28:00 +0800 CST  
(坚持写的第二天)


2.路过,留下你的美好

十一点多,秋日的阳光明晃晃地照着,我骑着电车,走在下班的路上。
“这可是你的包?你的包!”后面像是有人在喊。我快速地骑着车子往家赶。
“这是你的包吧?”一个骑三轮车的女子隔着路边的栅栏超到我的前面,手里提着一个紫红色的塑料包,对着我说话。我看了下车把,上面的包没了。它不知什么时候被风刮走了。
“我看见这包从你车把上掉下来的,拾起来后,我就追上来了。还是在那边没转弯的地方掉的。”女子举着包,笑着说。
“是我的包。谢谢你,谢谢!”我急忙说着道谢的话。”
“我走老远才撵上你。我看里面有复印件,怕你找不着,就追上来了。”穿着黑白条纹衫的女子一副亲切热情的笑脸。“真是太谢谢你了。”我接过包,对她笑了笑。
“不客气。”说着,她调转车头,往东开去。
站在秋日阳光明丽的街头,看着女子的车子驶离,我感受到路过的美好。
午后浏览微信,在“腾讯新闻”里看到一则报道。
8月31号上午,广东佛山45岁的建筑工人傅文满推着斗车上班的路上,突然倒地昏迷不醒。这时,一个路过的白衣女子停下来,蹲在他的身边为他按压人中,5分钟后,另一名路过的30来岁的红衣女子,也加入抢救行列。
红衣女子跪到昏迷男子的面前,用嘴对嘴的方式对男子进行人工呼吸,并不断地用力按压他的胸口。红衣女子对男子进行心肺复苏抢救持续了近十分钟,直到救护车赶到现场,她才悄悄离开。
《两名女子街头跪地抢救建筑工人》的视频在网上播出后,有两万多人留言,网友称她们是“最美的白衣天使”。
此前的5月15号,在香港长沙湾呈祥道发生三车连环相撞事件,其中一辆电单车司机被抛出,又跌在地上,导致头部受伤流血。刚乘车经过的一名休班圣约翰救伤队员和一名空姐,立即下车向伤者伸出援手。漂亮的空姐不嫌伤者脸上的血迹,半跪地上用湿纸巾为他擦脸。
路过的人见到这一幕温馨的场景,用相机拍下。网民纷纷称赞空姐。有的留言说:这么好的姑娘,如果能娶回家,我甘愿当牛做马伺候她一辈子。
这些都是路上偶遇的美好,充满着正能量。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害怕惹祸上身,唯恐避之不及,这已成为很普遍的社会现象,但仍然有些人用善良和爱心,向陌生人伸出友爱之手,用实际行动,呼唤社会的良知,给这冷漠的社会增加了一丝光和热。
谁都可能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如果你在路上经过,请停下来,给他人以必要的帮助,留下你的关爱和美好吧。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3 21:44:00 +0800 CST  
(坚持写的第三天)


周日记事


今天是星期天,闲闲的,懒懒的,但又在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具体如下:
早晨:写一篇读书笔记
上午:
1.读《世说新语》和《半月选读》
2.摘抄两个读书资料
3.背诵两个好句子
中午:和他一起去参加饭局
下午:写文章
晚上:去澡堂洗澡,让人搓背。洗去多日的尘垢。

读和写依然是闲暇生活的主要内容,是我每天的日课。它们像鱼和米饭一样,给我寻常日子增加营养,让我在日复一日的琐碎里,不觉得单调乏味。
进入了更年期,这几日的表现尤为明显,没精打采的,身上持续出虚汗,浑身轻飘飘的,走路像踩着棉花。但依然要坚持读书学习,并且让它成为一种日常习惯。人有时要与身体和时间抗争,用不断的努力,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
在读书的时候,可爱的乖宝笨笨狗趴在我的桌边,它不会说话,但有它陪着,我不再孤单。它有时用清澈如水的眼神看着我,没有怀疑和猜忌。它让我感觉到人与动物相处的单纯和快乐,这强于人与人之间的虚假和客套。
昨天,老公就要我今天和他一起参加应酬,我没有答应。今天上午,他又在电话里催我。我说,我不去。他不高兴地说:“你在家吃也是吃,出去吃现成的,不好吗?人家早已就要请我们吃饭,你不去不好。”我不耐烦地说:“好,好,好!去,去,去!”
我不喜欢任何形式的应酬,无论是出于真情还是假意。一个人的孤独,强于一群人的欢笑,相较于人群,我更喜欢独处。“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这是独处的妙处。
午间的饭桌上,大都是认识的人,觥筹交错间,说着彼此的交情。男人都在喝酒,我却以茶带酒。我也是能喝点酒的,只是没遇上合适的人,只好隐藏起酒量。喝酒是要看心情和对手的,遇到说得来的,不仅能喝,酒量还能发挥到极致。喝酒喝的是心情,喝的也是感情,缺乏这两者,酒就是辣椒水。所以,我不会随意地喝。
不喝酒,喝茶,听别人言笑,偶尔插两句。我是不善交往的人,不会山吃海喝,不会调侃逗笑。菜还是要吃的,可以管得住自己少参加些应酬,但一到饭桌上,看着黄绿红白的各色好看又好吃的菜肴,可就管不住自己的嘴了。不停地吃,吃到肠胃鼓胀不舒服。于是,又恨自己没志气。
寻常的一日三餐里,喜欢吃萝卜青菜胜过鱼肉美味,素淡的食品给人身体所需的营养,健身又养胃,不会导致动脉硬化。
“心安茅屋稳,性定菜根香。世事静方见,人情淡始长。”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应该吃粗茶淡饭,关心身体,安定自足。安静地生活,保持疏淡的人际关系,不去干扰别人的生活,也不喜欢被别人打扰,不忧不惧,不卑不亢地活着。
像幽谷里一颗孤独的树,立于自己的小天地里,闲看风月,淡看落花,却有着独属于自己的静美。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4 21:12:00 +0800 CST  
不着急,慢慢写。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5 14:56:00 +0800 CST  
(坚持写的第四天,读书有感)

4.美德比美貌更重要
——读培根的《论美》

培根在《论美》一文里写到:“美德好比宝石,它在朴素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有美貌的人是令人羡慕的,但美德却比美貌更重要。美貌像花儿一样,只是赏心悦目,但它的内质未必是美的。桃花占尽了三月的春光,娇艳欲滴,引来无数蜜蜂在花下流连起舞,但它轻佻张扬,相较于凌寒傲雪的梅花,它又是逊色的,因为梅花倔强顽强,内敛低调,耐得住冰雪寂寞。所以,内在美胜于外在美,“优雅行为之美胜于形体之美”。
仅有外表美,而缺乏内在美的人,就像放在办公室里供人观赏的瓶花,很快就会枯萎败落。而内在美就像闪闪发光的宝石,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丧失其灼灼光华。
一个人可以长的不美,但他坚定自信的眼神是美的,乐观向上的笑容是美的,助人为乐的品德是美的,对待困难的淡定从容的态度更是美的。美是坚守道德操守、九死不悔的决心和信心,是担当责任与义务的热情和关爱,是爱我所爱、无怨无悔的一汪深情,是做事积极执著、不敷衍马虎的认真态度,是坚持内心的美善、备受打击依然不放弃的勇者风范。
美不在年龄,而在心态。心态好,活的好。“有些老人显得很可爱,因为他们的作风优雅而美……。而尽管有的年轻人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热爱生活、具有可爱纯朴童心的老人,比暮气沉沉、不思进取的二十岁青年,更值得赞美。老的只是身体,美的却是心灵。所以,年轻人打扮自己的方式不是抽脂、整容,有一张双眼皮的锥子脸,更要从品质和心灵上下功夫。正向林清玄在《生命的化妆》一文写的那样:“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给生命化妆就是要“改变气质,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这样的人就是不化妆也丑不到哪里去。”
美不仅要给生命化妆,更应该是自然的。带露的晨光里,陌上瘦弱的小草花是美的,它强于那些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而虚情假意的女人;夏日的高树上,蝉儿的嘶鸣是美的,它胜过满口脏话、品行不端的遭男子;捧心的西施是美的,东施假装皱眉一味地模仿,只能更增其丑;多愁善感的黛玉是美的,因为这出于她自然的真性情,假如大大咧咧的湘云也是如此,未免让人诟病。一切合于本真与自然的,就是美的,比如高空棉一样的白云,风中摇曳的狗尾巴草,山间叮咚流淌的溪水,飞鸟,虫鱼,落花,层林……
美应是自然的,但“又是不能制订规范的,创造它的常常是机遇,而不是公式。”模拟的,仿制的,抄袭的,都是不美的,因为它们在一定的规范内,受到了限制,给人一种画马不成反类犬的尴尬。模仿他人穿衣、走路,不仅不美,反而失去了自身的美;仿古建筑看起来很美,却是耗资巨大、带着假面具的凝固物体,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人为改造,把湿地变成公园,开山披露,让大量的游人涌入,是对自然的极大破坏;抄袭别人之作而成美文,只是一时愉悦自己的眼目,终有被揭穿的一天。所有这些人、事和物,都是在一定的约束和规范内,都是不美的。
美的外表应该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美的笑容应该是真诚的、发自内心的,美的语言应该像黄鹂的鸣唱出自天然、悦耳动听,美的德行应该有感化他人的力量……
只有把美的形貌和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5 16:34:00 +0800 CST  

(坚持写的第六天。昨天,上班,家中做防水,参加老班儿子的婚宴,写出的文章没来得及修改,今天修改后发出,算是补上了。依然坚持每天一文,不放松。)

5.时光走的快,来不及等待


今天是高中时的老班X儿子结婚的大喜日子。老公L是主事,全天候地呆在老班家办酒席的酒店里,他把老班家的事当成自家的事。老班、老公和我,我们三人是高中时同班同学。
晚上,我去吃老班儿子的喜酒,十来个同学和同学的家属也都去了。大家在一起,说说笑笑的,没个正经相。但轻松快乐的笑容里,掩不住皱纹的痕迹,恍惚间,有时间飞度的感觉。一晃近30年了。
那是1987年的9月,我们共同进入县一中。当时,整个县城就只有一所高中,从高一到高三,每个年级有六个班,三个城市班,三个农村班。我、老班和L被分在高一(6)班的农村班。
开学一个月后,班主任让班里学生投票选举班长,X当选。X大我们二三岁,长得又高又壮,在蓝球场上奔跑时虎虎生威。他纯朴耿直,为人大方,同学有难事,他又乐于相帮,于是,同学都亲切地喊他“老班”。老班有一个初中时的女同学N,N长得又矮又黑,她暗恋着老班。我和N是同位,她曾给我说过她和老班在初中时友好相处的故事,她说她喜欢老班。而老班只是把她当做好同学看待。
老班却喜欢靠近我。我当时非常喜欢英语,他就订了《中学生英语》杂志,每期书来的时候,他自己没看,第一时间就把书交到我的手上,如果我不在教室里,她就会主动把杂志塞在我的桌洞里,次数多了,我不用问就知道是他给我的。可是,我连一声“谢谢”都不说。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送《中学生英语》给我看,只觉得他对我比对其他女生好。我的同位N似乎不高兴了,她在我的面前摔书本,使脸色,皱眉头,说着老班见异思迁的坏话。可老班却不管这些,他照样靠近我,给我送《中学生英语》,从高一一直送到高二,一期不落地送。
老班偶尔和我一起回家,他的家在我家东北方向七八里处一个山下的村庄。路上,他和我说着家常,说母亲如何把他当宝贝一样疼爱,说嫂子对他父母如何不好。我只是安静地听着,然后安慰他,让他好好读书,将来考大学养活父母亲。他听了发誓说:“我一定会努力的。”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7 16:38:00 +0800 CST  

高二的那年春天,他约我星期天去他家玩,我真的去了。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穿过连绵不断的绿色田野,走过开满野花的小路,曲曲弯弯地转到了他家。他母亲是个和蔼可亲的农家妇女,她说儿子在她面前提到过我。那天中午,她炒了韭菜鸡蛋,烧茄子,腌黄瓜,又从集市上特意买了二斤小鱼。吃饭时,他的母亲笑着往我碗里夹菜,并热情地说:“吃啊,你吃,就像在自家一样。”我说:“姨,我吃呢?你也吃。”
下午,我和老班返回县一中时,又到我家,坐了个把钟头。
我得到老班的关心照顾,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我没有哥哥,却把他当成哥哥看待,我们像兄妹一样的关系。根本没有想到他早已喜欢上了我。
记得那天傍晚,他从蓝球场回来,穿着黄色的短袖运动衣。我正坐在窗前,看着三班门前那颗枝叶婆娑的老槐树,他一下子闯进了我的视线,亮黄色的运动衣耀眼如夕阳,高大健硕的身影富有力与美。可就在那一瞬,我的目光和他的突然撞上了,那是我从未见过的眼神,像火一般炽热,似乎一下子要把我烧焦,又似海一般深沉,让我够不着底。我仿佛从中读到点什么,但我的内心依然是安静的,因为我只把他看成大我两岁的兄长。
高二下学期,面临着分科。那时,我却喜欢上了另一个男孩L,他就是我现在的老公。他活泼聪明,快乐无忧,经常把奔跑的身影交给篮球场,又拿着小收音机晃晃悠悠的,听邓丽君的歌。他整天乐呵呵的,学习起来轻松愉快,对待每个女生都很亲近,像《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当时,班里已经有几个女生喜欢他。我经常在晚自习结束时,跑到他的座位边,向他请教数学题,他向我解释时,我假装认真地听着,心却不知道飞到了哪里。
或许是老班看出了我的心思,有一天,他让L找我。老班和L一直是很要好的同学,在一块打球,一起吃饭,睡在同一个寝室。那是一个晚上,第二节自习课后,L把我叫到老槐树下面的一栋实验楼一楼的无灯的走廊里。L说:“老班喜欢你好久了,他给你写了一封长信,如果你接受他,他就把信给你看,如果你不接受,他就把那封信撕掉。”
“当时我的头像被什么东西击打了一下,忽然有眩晕的感觉,不知道要说什么。”隐隐的,我似乎早有觉察,没想到,他竟然托好友L向我表白来了。被人说爱的感觉是幸福的,但我还是一下子接受不了。由好同学到恋人,这是一种很大的转变,要有所爱并有所准备才能接受。我只把老班当成好兄弟,他是一个好男孩,我虽然喜欢并欣赏他,但那不是爱。所以,我拒绝了,并对L说,那封信还是他自己收着吧。
只是,此后的许多年,甚至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封老班写给我的长信里,有着怎样的表白。或许,那时我虽然不接受他,但应该把那封信留下来,作为永久的纪念。但是,我尊重老班的意见,终没有看那封信。此生,那只能是埋在老班内心深处的一个秘密了,他自己吞咽着被拒绝的痛苦,该有着怎样的承担和难堪啊?
时隔多年,当我写下这篇文章时,我似乎才明白当时老班那种苦楚难言的心情。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7 16:41:00 +0800 CST  
这之后不久,我选择了文科,老班和L进了理科班。从此老班就远离了我,见到我也很少说话,而我和L的交往却越来越亲近。高三时,老班和另一个女生恋爱,高中毕业后两人都没能考上大学,不久回家结了婚,有了儿子。后来,老班参加交警考试,当上了路警,几年前转成正式警察,他的老婆做过各种生意,打拼了多年,如今生活优裕,儿子结婚。我和L都考上了大学,在曲曲折折、兜兜转转中最终修成正果。如今,老公事业有成,我们家庭幸福。
一晃将近30年了。这么多年里,老公和老班并没有从好友变为情敌,两人一直保持高中时期的同学情,至今交情深厚,形同兄弟。他们都是宽容大肚的优秀男人,很庆幸能在青涩懵懂的美好年华里,遇到这样两个男孩,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
婚后,我和老班虽不常交往,但依然视他如兄长。或许,他在我心中的位置只是兄长,仅此而已,感情不多不少,只能到此为止。
去年,高中时的几个同学去歌吧唱歌,我也在场。老班借着酒意唱了一首《等你等了那么久》,唱的高亢而深情,似乎在倾吐着心中一份难以言说的感情。我听了,只是沉默不语。
爱,真的一笔糊涂账,说不清。暗恋的,埋在心底,说不清;喜欢一个人,不知道喜欢他什么,说不清;不喜欢的,他对你好,你不爱他,依然说不清。
今天11点下班回家时,经过我们曾经走过的大街,忽然听到了一首伤感缠绵的情歌《那条街》:“如今已时过境迁沧海桑田,你已不是当初的少年,我永远怀念你,陪我走过的每一天。”听着,眼角忽地就涌出了泪,湿湿的,黏黏的。
我在心底默默地说:“谢谢你们,两个曾经不羁的少年,你们陪我走过的每一天!”
30年,弹指一挥间。不爱的,走散了;相爱的,牵手了。不曾遗憾的人生啊,不管怎样的曲折向前,依然初心不变。
现在,老班的儿子竟结婚了。晚宴上,当老班的儿子带着新娘到我身旁给我敬酒时,我笑着说:“大侄子端酒,我一定喝。”于是,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同学鼓掌,说我喝的干脆利落,老班坐在我的斜对面,看着我,不言语。
吃完老班儿子婚礼的晚宴,告别了同学,老公推着车子,我和他并肩沿着一环路慢慢地往家走。我们说着老班,聊着那些如尘埃般不知飘散何处的同学。
曾经不羁的少年,如今皱纹已爬上了脸,所有的过往如云烟,只留下真挚的同学情,陪着时间共绵长。再也不谈爱,感情却长在。时光走得快,我们,来不及等待。只能,友好相待。

写于2016.9.6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7 16:42:00 +0800 CST  
这条街 - 冷漠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7 17:21:00 +0800 CST  
下午五点半,同事都走了。办公室里,我坐在窗前,静静地聆听着冷漠的《这条街》。
淡黄色的夕阳抹在窗玻璃上,又想起了那个黄昏,他望向我的火一样燃烧的目光。
就像这首歌唱的:
对你我有太多的亏欠
只是没有机会说抱歉
……
再多的感慨都化成了无言
有多少花开花谢阴晴圆缺
依然想你当初的笑脸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7 17:34:00 +0800 CST  

翻越心灵的重重高山
抵达你
跨越时间的慢慢长河
读懂你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8 10:15:00 +0800 CST  

(坚持写的第七天)

6.努力地绽放

45岁时,我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那一年,我到过的地方比我十年走过的地方还要多。每次回来,整理旅行日记时,也喜欢看别人的旅游贴,看到别人拍的旅游照那么美,心里就发痒,想着:“如果自己也能拍出这么美的照片,该多好!”于是,就产生了学摄影的念头。
进入学摄影网站,询问资深摄友:“再过5年,我就50岁了,现在学摄影,行吗?”摄友回复说:“行啊,你不学摄友,再过5年,也是50岁啊。”
听了他的话,我上网买了摄影书,并进入教摄影网站,开始学摄影。
我有一同学,两个女儿都已大学毕业,有了工作,可偏偏在这时候,她的老公出轨,在外边找了个小女人。50岁,一个很尴尬的年龄,可女同学没有犹豫,依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婚。
女同学离婚半年后的一天,我在街上见到她,她衣着光鲜,精神饱满,丝毫没有被抛弃的忧郁伤感。我正想劝她几句,安慰她。她却大大咧咧地说:“不用你劝,我早就走出离婚阴影,立地成佛了。你看我现在不是活的好好的吗,一点也不灰心失望啊!”接着她又说:“我哭天抢地,日子一天天地过;我轻松愉快,日子还是一天天地过,我干嘛因为他的背叛,要与自己过不去呢。”
听了她的话,我拍着她的肩头,为她竖起大拇指。我庆幸她能这么快地走出离婚的阴影。
我乡下的村庄里,有一个干了18年的大队书记,在反腐之风的大潮中,因为仇家的一封举报信被免去职务。仇家幸灾乐祸,而他不仅没有报复仇家,反而对仇家比以前更好了。他说,他要感谢仇人,如果不是他检举信提醒了自己,或许有一天他真的就进局子,出不来了。
那次,我回乡下给父母上坟时见到他,我说:“哥,听说你现在干工程了。”他乐呵呵地说:“(书记)不干了,总得找点事做吧。”于是,他很快实现了角色转换,凭着不凡的能力,成了包工头,修公路,修桥,包建筑工地,只要是能挣到钱的,他都积极努力地争取去做。
他不仅没有消沉,反而以一种全新的积极的方式,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活着,就应该像花儿一样,不管何时,不管处于何种境地,不管遇到怎样的波折,都应该努力地绽放。只要绽放了,就是美丽的无悔的生命。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8 17:05:00 +0800 CST  

7.阳光不能把秋风打败

今年的夏天特别长,不仅高温时间长,而且竟然耐着性子长出了长长的尾巴。你瞧,再过一星期就到中秋节了,可气温一直都在三十度以上,午后走在路上,身上火烧火燎的,像处在夏季的天然大热炉里。
哪有秋的凉爽呢?
“真热!”“都秋天了,气温还这么高?”“怎不下一场雨呢?”经常听到抱怨的声音。可是高温无雨的天好像不解大众心思似的,依然在明蓝的天空下,高悬着火辣辣的大太阳。办公室里的空调呜呜呜地响着,风扇从黑夜吹到白天。五颜六色的衣裙,依然挂在爱美的女孩子的身上,环城河边的绒花从六月持续开到九月,粉红色的绣球花也容光满面地挂在枝头,不肯退出季节的舞台。
万物都在享受属于自己的舞台,迟迟不肯收场。可是,秋风耐不住了,它一次次地发出警告:这是我的季节,我做主。它先是轻轻松松地摇落一片树叶,接着又吹下千万片落叶,它根本没费劲,那些叶子就扑簌簌地落下来。从绿荫下走着,不经意间就看到掉在人行道上,绿化矮丛上和绿草上的成片成片的落叶。早晨骑车从杨树下走过,还见到环卫工人打扫成堆的落叶,可是抬头看看树上,依然是叶密绿浓。
在秋风的呼唤下,楼下树根处,泥土里,秋虫的鸣唱是最欢的,它从白天唱到黑夜,又从深夜唱到天亮。特别是月明星稀的夜晚,它就那样自在悠闲地唱着,时而高亢激越,时而缓慢低沉,像千万支乐队的和奏,高低错落,张弛有致。
早晚去锻炼,身上每有汗出,风一吹就干了,不再像夏天那样汗透衣背。走在公园绿树环抱的小径上,风是清爽舒适的,湖边灯火通明,有许多健身的女人,踩着凉爽的秋风,扭着屁股,伸展腰肢,欢蹦乱跳着。环城河边低矮的围栏边,常有老人和年轻的男女坐在榕树下的秋风里,看着两岸的灯火,发呆,想心事,或者玩手机,打电话。
天空是明蓝纯净的,偶尔有几朵白云飘过,几条羽纱似的白云挂着,可是,秋风一吹,就轻飘飘地不见了。成群的飞鸟从半空中掠过,从容优雅的姿势清晰不辨。麻雀低矮地姿态,更是如在眼前。
大田里的玉米、大豆、芝麻和高粱等农作物,不再冒着火热的太阳拼命地疯长,他们在秋风里收敛起不断生长的野性,结荚,长子,丰满,成熟。于是,整个田野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遍地皆是黄金甲,像色彩浓郁的油画一般。
尽管火热的太阳当空照,说不定几天后,一场秋雨就把太阳的余热淋跑了,一阵清爽的风就把它吹散了。秋风在季节的枝头唱着欢快的歌,它何愁赶不跑火热的太阳?
阳光终不能把秋风打败,因为季节不停地往前走,不会回头。就如擦身而过的时光,从不会停留。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8 17:10:00 +0800 CST  
今天是坚持写的第7天,写了7篇文章,所用天数与写文数持平。
只是9月5号因为事情多,写出的文章没有修改,也就没发出,不过6号补上了。
给自己鼓励,加油。坚持,坚持,再坚持。坚持就是力量。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08 22:08:00 +0800 CST  
(坚持写的第8天,修改后重发)


红云驮着夕阳


红云驮着夕阳
清风拂过耳旁
彩蝶嬉戏追逐
秋虫自在鸣唱


树叶在风中飘荡
豆荚在枝上鼓胀
野草在路边结籽
芦苇在沟旁摇晃


我徘徊在陌上
端着相机
与它们对望

楼主 _闲看花落_  发布于 2016-09-10 11:57:00 +0800 CST  

楼主:_闲看花落_

字数:26289

发表时间:2016-09-03 05:3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4-16 06:01:19 +0800 CST

评论数:18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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