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冬马te不可能合冬马党道德性的形式伦理学证明

引言

冬马te的冬马幸福么?根据丸户在冬马AS和大晦日广播剧的描述答案是肯定的。

之后冬马的幸福会一直持续下去么?这个问题在很多人看来似乎并不难得出答案,难道根据丸户的描述还能得出之后发生不幸的可能?
然而如果有人试图通过“某人今天活着”来推论“某人明天一定活着”,那么继续推论下去也就会得出“某人后天一定活着”,以此类推最终得出“某人永远活着”这样一个有些荒谬的结论,从现状本身出发证明现状的维持作为一种循环论证是不成立的。不过这并不代表我们预测明天存活和死亡的概率只能是相等的,如果确实这样的话,我们预测的人类平均寿命应该是2天(抑或是2个最小时间单位)而不是70多年。也不代表我们不能预测一个人的生死,这样的话我们诸如健康,安全的概念就不再存在意义。而幸福与生死同作为人的一种状态,对其的预测从方法上应该是相似的。

由此可见,冬马te的冬马是否会一直幸福并非如有些人想的那样无需讨论,但也并非不能讨论。不过在对这个问题做展开讨论之前,我们首先需要解决一个问题:如何能判断一个白学断言的合理性?我们对一个白学断言合理的赞同和反对必然需要建立在一个确定的判断标准上,为了确定这个标准,有些白学病人是从作者意图出发,将作者的意图作为有效性的唯一来源,试图从《白色相簿2》文本分析,作者访谈,甚至是丸户的其他作品中寻找丸户的真实意图,然而这种对意图的理解又落入了一个新的困境,如何证明【自己证明的丸户意图】确实是正确的?(由于文学作品的特性丸户只能描述【白学世界】的实然,而应然和实然之间隔着困扰我们数百年的休谟难题,【白学世界】的实然能代表丸户心中的应然么?丸户心中的应然能代表【白学】的应然么?过去不少白学病人都因为忽视了这些问题而导致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对合理性标准本身的合理性要求使我们必须更扎实的剖析白学的性质,在问“雪菜/冬马是怎么样的”之前先问“【白学】是怎么样的”,然后还需要从“【白学】的实然是怎么样的”推断出“【白学】的应然是怎么样的”。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7-11-24 09:15:00 +0800 CST  
第一部分白学考察

一、白学的主体
白学并不仅是《白色相簿2》的一个指称,这个词同时还指称了围绕这部作品的所有讨论。并且这种讨论并不只围绕作品本身,还对其他白学病人对《白色相簿2》的观点进行反对、赞同、及进一步发展,白学病人们不单讨论【雪菜】【冬马】还讨论【雪菜党】【冬马党】的观点甚至他们本身。

在20世纪以前,艺术作品还更多的被认为是某一个人的个人表达,然而到现在诸如克苏鲁神话这样一些作家自发聚集起来的共同创作,或者诸如漫威、型月这样商业机构授权多个作者的共同创作早已司空见惯,乃至于《白色相簿2》本身也是另几个作者的《白色相簿》的续作,读者对这种新创作形式的接受说明了传统文艺作品中的主体-客体关系(作者-作品,读者-作品,读者-作者)的瓦解,作者在这个过程中丧失了独立的创作地位,也就不再能为作品的合理性提供足够的力量,不过从读者并未区分对待这种新的创作形式来看,实际上从一开始作品的合理性就并不完全由作者的意图提供。

如此白学不仅仅是且应该是对丸户史明创作《白色相簿2》的意图进行讨论,而是白学共同体通过不断讨论产生新的观点对白学进行再建构,虽然所有的《白色相簿2》事实是丸户以宣告的方式创建的(丸户叙述一个《白色相簿2》事实的同时也创建了这个事实),但并不意味着他可以不遵循合理性原则,因为丸户创建《白色相簿2》事实的权力来自于白学共同体认可的文学作者地位,这种文学作者地位虽然与其他作者(哲学、科学、评论)身份不同,读者无法限制文学作者创建事实,所有事实是否有效的最终决定权只能在作者手里,然而读者虽然不能否认被认可地位的作品里创建的事实(然而可以直接不认可作品,诸如诸宗教里都有伪经),却可以不认可作品的合理性(例如月厨很难质疑东出在Fate/Apocrypha里描述了月世界的事实,却可以质疑这些事实的合理性),在这里作者对事实随意创建的权力并不能使其免去说明合理性的义务,相反他必须让读者相信这个故事是合理的以避免他们用脚投票,一部作品可以如阿虚所言“在虚构的故事当中寻求真实感的人脑袋一定有问题”的那样可以不需要现实性,但是并不意味着可以没有合理性。

虽然在尼采、海德格尔、福柯等的批判下,曾经备受启蒙学者赞颂的合理性已经退缩为结果的有效性,现在的我们可以理所当然的质疑人为什么必须合理的行动(这也是为什么婚雪党在“春希不应该做”到“冬马te的不合理”之间遇到过的鸿沟)。然而作者笔下人物的行为合理性究其根本不过是作者观点的合理性,虽然我们无法以合理性要求人的行动,却无法不以合理性要求人的观点。

如此白学就从作品完结带来的“白学已经迎来了终结”魔咒中解脱出来,【白学的合理性不再单纯根植于丸户的意图而是来源于白学病人对丸户意图以及其他白学病人观点的理解和合理性辩论】。而在这个过程中各个白学病人的前理解(这种前理解形成与我们的文化、传统、个人经历之中)构成了我们参与交流、相互理解的可能,如果没有我们由语言获得的白学所涉及的所有方面的前理解,白学家的交流就不可能进行。而这种前理解也使得白学处与一个生成于主体之间具有主体间性的不断解释和理解的过程。这样的白学由于生成于不断加入的主体之中,所以永远保持着一种未完成态,保证了白学永远向交流中的主体保持一种向未来开放的状态。

当我们确认白学的合理性其实来源于白学共同体的共同约定之后,则必须解决

1、如何避免把白学引向相对主义乃至虚无主义,使白学失去所有有效的知识不再会有任何有意义的进展,即使库恩的科学史哲学使我们发现科学被创建的事实,但是并不意味着相信“神创论”的人是上帝创造的,相信“进化论”的人是从猿进化而来的么。

2、然而为了避免相对主义,基于交往共同体共识的有效性必须建立在游戏规则的共同认同上,而这种有选择性的共同体会导致普遍性的缺失,一个交往共同体如果从前提上就排除了不认同其观点的人,那么一切“论辩”“说服”也就不再存在,而在此之上的“共识”也变成了“没到的人请举手”。

所以白学的有效性必须有规则,但是任何一条非必要的规则都应该排除。

二、白学的载体
当白学的主体间性被确认的同时,也就确认了白学并非仅靠语言来表达,实际上受到言语行为的机制协调功能来约束,即白学是【一些人用语言对《白色相簿2》进行解释和讨论】这样典型的言语行为,正如哈贝马斯所说“即人们相信,语言是人类心灵在历史和文化中的表现媒介,因此,对于心灵活动的可靠分析方法必然不是始于意识现象,而是始于对意识现象的语言表达”(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我们所有讨论白学的行为都可以被视为【讨论某个白学观点的有效性】。

那么白学作为一种言语行为,不同于单纯的发声吐字而是说出内容,奥斯汀(J.L.Austin)最早对这两者进行了系统的划分,将诸如梦话之类无意义称为【吐语行为】,而【言语行为】则是有意义的吐语行为,通过对这两种行为的区分,可以发现言语行为不只是单纯的使用了语言符号,而且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向,这种言语行为是某个人出于某种目的向特定的言者表达的,并可以被听者理解,而不是鹦鹉学舌这样单纯的自然现象。也就代表了白学言语行为为了使听者理解言者的意图,必须在言语行为的形式上满足一定的构成基础。
从维特根斯坦后期的理论出发,奥斯汀最早对言语行为作了【施行式(以言行事)】和【记述式(以言表意)】的划分。记述式语言具有的“语词向世界”适应性(表征世界上的事物实际上是什么,可以标记为向下箭头,其有效性根据为合乎事实),和施行式语句具有的“世界向语词”适应性(不被假定为表征事物实际是什么,而是表征我们希望事物如何或者想要使事物变得如何,其有效性根据是合乎逻辑),记叙式语句表征的内容根据与世界上的事物实际的关系可以判断真假(春希喜欢雪菜是否为真),而施行式语句则主要是恰不恰当(春希在和雪菜交往后对雪菜说我们分手是恰当的,而春希在coda共通部分对冬马说分手并不恰当,因为他们这个时候并不存在一个可以分手的关系),奥斯汀通过对语言用法的区分来重建各种语言的有效性。

不过事实上两种语句在我们日常使用语言时并非泾渭分明(这也就是为什么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里没有察觉施行式语句与记叙式语句的区别,在后期才以语言的使用为基础发展了自己的后期哲学),言语者往往通过陈述某事来完成以言行事的目的,比如冬马的“一切都是我先的”就可以认为并非单纯陈述还附有一种施事要求,我们也可以仅仅通过记述式语句“我们的乐队现在正缺人”或者“我们觉得你歌唱的很好”来邀请一个人加入乐队。记叙式语句也有恰不恰当之分和施行式语句也有真假之分,“春希的女朋友很漂亮”这句话在学园祭后是可以判断真值的,但是在学园祭前则不可以判断真值,因为那时候春希并没有女朋友,然而这句话我们称其为假的也不合适,而应该说他是不恰当的,“春希的女朋友很漂亮”有一个构成意义的基础“春希有一个女朋友”。亦或我给人指路“你可以向前走3个路口”实际上我却搞错了位置,这句施行式语句本身只能称为假的却不是不恰当的。说句题外话春希君很擅长区分语言里细微的分别,经常纠正雪菜在这上面犯的错误,真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

施行式语句向我们展示了语句的有效性是如何作用的,言者必须依靠一种有效性要求来提出他表达的有效性条件,而这种有效性条件并不完全只由言者定义,比如一个婚冬党认为“同态复仇”是有效性条件并以此来论证,我也可以从“冬马不属于同态复仇”和“同态复仇不是有效的有效性条件”两个方面出发否认这个观点的有效性。有效性的标准必须建立在言者和听者的主体间性的互相承认中,只有这样言者才可以认为是以被人理解为目的在发言,听者才能对言者的言语行为在自己合理的立场下进行反应(赞同、反对、依此行动)

如卡尔·比勒(Karl Buhler)的语言功能图示所示,任何言语场景中(包括白学)都存在“言者向听者传达关于事物的信息”这样一个形式,所以为了完成一个言语行为,就必须包括这个关系的三个要素:言者,听者,以及世界,而为了实现这三种要素之间的不同关系,言语行为相应的必须实施三重功能:(1)表达言者的意图(2)表现某个事态(3)确定言者与听者的关系,一个确定的言语行为的目的都可以归为三种情况里的一种或者几种混合,【而在这交流过程中,语言的形式则是交流的前提。】

哈贝马斯从奥斯汀、塞尔(J.R.Searle)的言语行为理论和比勒的语言功能图式出发,总结出了言语行为(也是白学行为)的被接受在必要条件和认同条件这两个层面上分别的要求。

一是必要条件。即言语行为的形式要求和语境要求,一个言语行为达成共识的前提是听者理解了言者的言语行为,所以必须在形式和语境上同时满足要求,试想下发一个和主题贴完全没关系的回复,看到的人肯定会认为你是回复错帖子了,这种情况下连你究竟发没发错贴都无法确定,自然也谈不上理解了你的意图。

二是认可条件,即为听者被言者说服的核心前提,或者说是听者可以合理反对言者的依据,“在交往行为关系中,言语行为永远都可以根据三个角度中的一个加以否定:言语者在规范语境中为他的行为(乃至直接为规范本身)所提出来的正确性要求;言语者为表达他所特有的主观经历所提出的真诚性要求;最后还有,言语者在表达命题(以及唯名化命题内涵的现实条件)时所提出的真实性要求”(哈贝马斯《言语行为理论(第一卷):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一个交往行为只有在兑现了真诚性(“我是雪菜党”“你前面说的话全是黑雪菜的,你还说自己是雪菜党?”),正确性(“冬马是小三”“春雪当时还不是正式夫妻,按照有些定义冬马不算小三”),真实性(“雪菜对冬马存有恶意”“没有事实依据”)这三个“有效性要求”才能成功的说服对方(而不是依靠欺骗获得对方的同意)。【但是必须注意一点、正确性要求交往的诸主体遵守了自己认可的规范,因为我们无法想象一个交往者在实际遵守规范的同时却又不认可该规范,也就是即使他否认自己认可某个规范但是我们依然可以通过他对这个规范的主张或者遵守而认为其实他并非不认可这个规范。】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7-11-24 09:16:00 +0800 CST  
三、白学病人意向的非中立性

当我们说“我喜欢雪菜/冬马/三女(本文中出现的所有三女都是以三女指代三女中某个特定的一个人而不是三人的集合)“或者“我支持雪菜/冬马/三女”其实与友近君“说我喜欢雪菜”依绪说“我支持雪菜”不一样,只是通过语言在客观世界表征自己主观世界的实在,而不是在表征白学世界的实在,是不需要判断有效的,而真正【可以并且需要判断有效性】的是表征白学世界如何的“雪菜/冬马是不是”或者“雪菜/冬马会不会”亦或者“雪菜/冬马应不应该”,“是不是”判断的是与白学的事实是否一致;“应不应该”判断的是游戏中人物行为的合理性与合道德性,然而这种合理性是由丸户在创作时必须给出的,白学病人能做的其实只有接不接受,而合道德性应该经由白学家根据各自合理的言语行为来获得彼此的肯定。“会不会”表征的是《白色相簿2》完结后的那些尚未发生的事态,由于丸户并未给出这些剧情所以白学病人可以对各自的观点进行有效性论证,而这种有效性的判断实际上我们并非不熟悉,可以认为作者在创作某段剧情时会思考这段对已有剧情而言尚未发生的剧情会不会被读者接受,而每当有人发帖某段剧情设置有问题的时候,在这个帖子下的回复实际上都是在论证着这段剧情的有效性)

所以虽然白学病人会根据自己对某个角色的喜爱以“雪菜/冬马/三女”自称,但在讨论白学有效性的命题时并非“雪菜党/冬马党/三女党”而只能以“婚雪党/婚冬党/婚三女/治疗者”的身份参与,而这两种立场虽然大多数时候一致例如有个人因为喜爱雪菜而自称为“雪菜党”,他可能会因为认为春雪之间的婚姻会给雪菜带来幸福而持有“婚雪党”立场,也可能因为认为春冬之间更合适而持有“婚冬党”,甚至如果他并不赞同春雪、春冬、春三女之间的任何一对关系,我将这种立场称为“白学的治疗者”。

至此白学病人的立场性并不能再被简单的认为只是主观的喜爱某个角色,事实上这种主观喜爱某人的立场实际上并非完全冲突,我可以在喜爱雪菜的同时喜爱冬马,而婚雪和婚冬却在二选一的大前提下彻底冲突。所以忽略白学立场性势必会使我们只能探究白学世界发生过什么事实,然而我们究竟是为了什么才需要知道这些?我们并非是想要了解事实而去追寻事实,而是为了准确论证我们的观点而必须知道事实。只探究事实的白学是白学的基础,没有地基的大楼是空中楼阁,然而大楼不能只有地基。那么这种原理上不可能中立化的白学会不会影响有效性?

在这里我们需要区分原因和理由,正如我们为了理解牛顿的《原理》并对之加以检验,我们应该问的是这种理论的有效性是否有很好的理由,而不是牛顿发表《原理》的原因,在这里牛顿是为了科学还是为了财富和名誉抑或者甚至只是被上帝扔下的苹果砸出了《原理》并不重要,这与这个理论是否有效无关,对《原理》的有效性问题的回答是通过后续的研究和实验确定的。而一个婚雪/婚冬党的观点是否有效也和他是否是雪菜/冬马党无关,一个持有婚雪党立场的冬马党发言并不会因为其冬马党的立场变得无效或者更有效(你一个冬马党怎么可以为春雪说话/你看冬马党都支持我们雪菜党所以我们雪菜党是对的),结论的意向性(立场)并不会对结论的有效性有所影响,所谓的无立场指的是对原始材料和论证过程不存在根据本人立场所产生的预判断,而不是追求结论的彻底中庸。


四、对白学的时间性考察

那么记叙式语句的真值判断和施行式语句的恰当性判断所基于的论据又需要满足何种要求?我们已经知道了记叙式语句表征世界的实在,然而我们还没进一步研究记叙式语句世界是如何表征白学世界的实在。

我们并不能直观到世界的实在,能被感知的只是各种现象而不是现象显现的条件,也就是说时间客体只能依靠现象的变化被人类所间接感知,直到现在我们依然还是靠“Cs133原子基态的两个超精细结构能级之间跃迁频率相应的射线束持续9,192,631,770个周期的时间”来确定标准秒。在时间上的事态并不像空间中的诸事物一样,可以被我们轻易的从我的左侧移动到我的右侧,在此之后又被移动回我的左侧,对一个事态在时间轴上的位置,我们至今没有方法可以进行操作。

我们所感知的时间客体实际上是以回忆的形式驻留在我们的意识里,这种时间客体的时间性只是一种内时间意识,已经成为回忆过去之事态我们非但不能对其操作,甚至无法对其进行再感知,而是以对回忆的再回忆来完成这个过程。

通过对时间的感知分析可以发现完全实在的论据只有回忆和通过语言记载下的这种回忆,而人物的想法除非在这种回忆和记载中被明确的记录,否则我们只能认为这种想法的推测仅仅是一种引用,而不是可作为证据的一手材料,严格确实的材料只有丸户在《白色相簿2》及其附属衍生品中记载的内容(包括事态和人物内心的想法,只要被丸户用语言明确表示出来即可,但是白学病人对记载的再探索则只能作为一种引用)。而且由于白学的特殊情况,《白色相簿2》文本里的记述式语句其实并非单纯的表征《白色簿2》世界的实在,而是等同于宣告式语句,是创立了自己表征的《白色相簿2》世界的实在,所以这种记述式语句具有不可置疑的有效性,除非有一句新的宣告式语句宣告这句话是不真实的(比如千晶线有不少此类语句)。

根据我们对时间客体的感知考察,已经阻断了对过去进行“世界向语词”(施行式言语行为)操作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施行式语句的向上箭头不单向上,而是只能向上和向斜上。
相对应的我们并不能直接表征未来世界的实在,而是通过期待、预测未来以及施行、宣告现在来进行交互。

有目的的行为在分析上必然存在一个在先意图,而正如我举起一本文库本之前会只用一只手,而如果是一本辞海的话我会使用两只手,如果我要举起一罐危险试剂的话我会很小心,这种意图必然存在一种有意识或者下意识的预测,通过这种预测来决定我接下来的行动。

当我们通过预测来确定未来的图像时,作为一种纯粹工具性的行为,唯一的价值判断就是工具理性,能最大程度符合未来图像的就是最好的预测,在未来图像尚未发生可以进行比对时,能提供最合理解释的预测就是最好的预测。(而前者实际上是一种马后炮,不可能对我们的行动进行指导,而以过去曾作出准确预测来推断这次会做出准确预测事实上是以提高合理解释来预测)在这里所以感性被彻底拒斥于外,即使最虔诚的祈祷,最优美的赞美诗,最美好的愿望也无法替代一根避雷针使教堂免受雷电的袭击。

虽然我们已经阐明并不存在一种语句可以在现在表征未来世界的实在,然而对未来的预测依然是可能且有必要的,事实上科学之所以以一种势不可挡的力量在几个世纪内彻底更新了人类的观念,正是因为科学对未来的可靠预测(诸如流体力学之类的精确科学存在着大量的经验公式,然而这并不影响人类通过流体力学做出预测,使人类可以建造出可以高速横跨大洋的飞行器)。


五、白学的形式伦理学要求
至此我们就可以在主体间互相建立起经由参与对话的所有人同意的判断标准(并非因为客观而被所有人同意而是因为被所有人同意而客观):

(1) 某人用一种带有记叙性特征的言语行为来试图达到以言行事的目的时,这种言语行为必须可以与在文本中可以确定的事实印证(比如说如果一个人要以春希并不爱雪菜来论证自己的观点,那么他必须提供可以证明春希不爱雪菜的《白色相簿2》原文证据)
(2) 在这种交往中某人必须确实有互相理解的意图,以一种可以为对方理解的语言寻求主体间的某种共识,而不是以一种欺骗,权威,权限来形成一种表面上无反对声音。对所有符合“真诚性”“正当性”“真实性”要求的合理反对都要做合理的答复。
(3) 根据主体间交往的要求必须在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规范关系下才能得到相互肯定(一个虔诚锡克教徒和一个虔诚伊斯兰教徒之间可能不存在在宴会菜单达成某种主体间共识的可能性,然而他们却不约而同的放弃了祖辈相传的刀具换成了自动武器),白学病人之间可能在规范性上分歧严重,但是如果某个人对预测行为的合理性都进行质疑,则如果依旧将其纳入白学共同体,则白学共同体从原理上就不再可能达成共识,原理上也失去了存在的必要。
(4) 这种规范必须是对双方的同时要求(不能双重标准),并且言语行为的有效性标准必须前后一致。

这种合理性建立在白学主体间的互相理解上,虽然我们不能要求《白色相簿2》中的人物做出纯粹基于合理性来行动,然而白学病人在讨论《白色相簿2》提出的命题却必须满足这种合理性要求才能得到一种共识,一种我们的而不是我的观点。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7-11-24 09:19:00 +0800 CST  
第二部分、对冬马te不可能合冬马党道德性的形式伦理学证明(上)

在完成了白学形式伦理学的构成基础后,我们就可以尝试证明两个问题,婚冬党无法成功论证冬马te之后春冬必然永远在一起,以及在不能证明春冬永远在一起的前提下,一个自称希望冬马幸福的婚冬党无法找到一个有效性规范同时支持“冬马te春希抛弃雪菜选择冬马道德”和“春希在这之后抛弃冬马不道德”两个命题的有效性。

婚冬党的核心观点无疑问要么是攻击性的“春希应该和冬马结婚”或者是防守性的“春希可以与冬马结婚”,否则也谈不上婚冬党了,而从意图上分则可以大致分为“战胜雪菜”或者是“因为春冬结婚冬马才会幸福,所以我希望春冬结婚”,对前者从意图上已经和婚雪党发生了彻底冲突,自然也不存在互相可理解的可能性,而后者的意图我却发现是可能通过一种实际考察达成某种理解

婚姻是两个人的关系,虽然冬马不会提出离婚(冬马AS的那种玩笑式离婚算不了数),然而这并不代表春希一定不会。如果婚冬党试图通过用春希本人的想法来证明春冬未来永久的幸福则会遇到一个问题,由于冬马te作为coda的一个分支结局,内容是衔接与cc雪菜线结局和coda开始之后的。如果我们认为春希那时候对雪菜的爱以及在斯特拉斯堡准备向雪菜求婚的心情存在有真挚的成分,那么毫无疑问即使我们论证了春希现在的真心,也无法论证春希以后不会变心。而如果认为春希对雪菜说的都是可以不负责的诱骗情人的鬼话,那么又有什么理由认为春希对冬马说的又不是诱骗情人的鬼话呢?不过考虑到会有婚冬党会主张春冬之间存在一种有别于春雪的特殊关系,对这类情况我会在第二部分的后半段做详细的考察。

暂时搁置春冬之间存在一种有别于春雪的特殊关系这个争论点的情况下可以发现春希的意志已经不能确保未来的幸福,那么是不是可以论证出存在一种外界因素可以限制春希的行为呢?然而对冬马te春希行为本质的研究会让我们发现冬马te的胜利导致了所有此类试图的终将失败。

北原春希在冬马te里究竟在和什么抗争?
是命运么?
在前定论还稳固的统治着我们的思想之时,我们所看到的悲剧往往可以归咎于主角无可避免的命运,他们的行为包括他们的反抗只是他们命运的一部分,而他们的结局以及结局之后也已经被命运或者是神早早定下,无可改变。在这时人虽然无尊严,但是却安逸得很,不需要为自己的责任负责,不需要为自己的未来担忧。然而春冬之间的爱情发展成不被任何人祝福的境遇却并不是命运,对比一下斯特拉斯堡夜晚的赤足狂奔和春希在IC和CC之间三年对与冬马想见毫无作为,再到春希以“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为由不去音乐会,关闭音乐会选项的事实上并非是命运而是春希本身,命运已经在现在这个时代失去了他的权柄自然也不再给人们的未来提供庇护。

是社会么?
我们不能无视这样一个事实:北原春希本来就是自由的,他的环境不是19世纪后半的沙皇俄国而是21世纪的日本,他当初在喜欢冬马的同时接受雪菜的告白时并没有任何先天或者后天的约束(罗密欧还未出生就注定不被允许和朱丽叶结合,安娜是在家庭的安排下与卡列宁结合)而是他的自由选择,如果他当时接受雪菜的告白是因为他爱雪菜,那么一段两情相悦的爱情又是如何成为某些人嘴里对春希的束缚的呢?如果当时他如某些人说言纯粹是欲望支配了理智,那么有些人又凭什么认为春希对冬马的所谓爱情不是纯粹对冬马肉体的欲望呢?作为冬马te的前提的忘歌偶像和CC雪菜线他的行为也完全出于他的自我意愿,这其中又有什么社会的因素呢?

实际上是他的过去
事实上他所反抗的和失去的并不是什么社会,而是【他的过去】,是他曾经追求和自己营造的过去。而在这过去之中最珍贵的又是什么呢?我们发现整个冬马te里只用了极少的篇幅描述了春希的辞职和与过去人际关系的决裂,而绝大部分的篇幅都是在与雪菜分别,与他以前爱现在还在爱的女孩的分别。如果将与雪菜的关系、与反对春雪分手的朋友的关系仅仅视为社会陈腐规则的枷锁的话那么春希又究竟失去了什么?而整个故事也变成了堂吉诃德砍断了一根草绳,旁边突然冲出一群人声称他砍断的是格莱普尼尔,忙不迭的授他勋章。

一个人可以与过去社会关系的彻底决裂也就意味着在发生类似情况除了物理上阻止他不存在其他办法,然而冬马要的是一个物理上绑在自己身边的爱人么(即使求助社会强制力,婚冬党很喜欢用“即使结婚后再离婚在现在也很常见,更何况只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订婚?”但是婚姻法保护的其实只是财产权而不是婚姻,然而冬马想要的只是保全财产而不是春希这个人么?追求真爱的人会在乎区区几个金钱么?)?在这之后任何渴望春冬婚姻之长久的期望实际上就变成了期望他对新的家庭负责,变成了旧秩序的毁灭后又将自己反对的秩序重建,只不过统治者换了一个人罢了,然而在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束缚住他了,甚至包括他现在的一切行为,因为他现在的一切是他通过对他的过去的否认上得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春希在冬马te的行为构成了对自己任何可确定性未来的反抗。

而春希在冬马te体现出来的痛苦非但不能如有些人认为的那样为这个结局增加确定性,反而代表了他在做出决定时可以付出的代价。由于这个代价的阈值只能通过与被选择者和被放弃者的比较来确定,冬马则必然不能通过与自己比较来确定自己是否在这个阈值之外。而除了冬马之外的其他代价根据婚冬党的看法必然不如冬马,难道会有婚冬党愿意通过论证春希更看重的是冬马的家产来反驳我的论点?

“浪漫主义运动在艺术上、在文学上以及在政治上,都是和这种对人采取主观主义的判断方式相联系着的,亦即不把人作为集体的一个成员而是作为一种美感上的愉悦的观照对象。猛虎比绵羊更美丽,但是我们宁愿把它关在笼子里。典型的浪漫派却要把笼子打开来,欣赏猛虎消灭绵羊时那幕壮丽的纵身一跃。他鼓励着人们想象他们自己是猛虎,可是如果他成功的话,结果并不会是完全愉快的。”(罗素《西方哲学史》)

如果只是期盼着冬马战胜雪菜,那么猛虎一跃时则已经达到了意图,然而如果意图是期望着冬马的幸福,那么那头猛虎又该怎么关进笼子呢?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7-11-24 09:19:00 +0800 CST  
第二部分、对冬马te不可能合冬马党道德性的形式伦理学证明(下)

在第二部分的上半段我仅仅证明了假设春冬关系与春雪关系同性质情况下冬马te春希行为实质上破坏了春冬维持长期稳定关系的基础,然而如果两种关系在性质有极大区别的情况下这种证明的效力就会下降(一个对陌生人很冷淡的人对朋友也可能很热情)。

由于春雪和春冬之间的爱情不是以在所有特征上的完全相同,所以在下半段我无法从原理上彻底排除这种隐患,只能以对常见婚冬党理论中可能会危及我论证的部分的反驳来尽可能完成这个工作。


一、春冬之间是【真爱】有别于春雪之间的爱情

对有些人来说【真爱】这个似乎带有某种神圣性的词汇对有些人来说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地位,然而【真爱】真的不容置疑么?

那么【真爱】是什么?【真爱】和【爱情/所爱的人】爱情/所爱的人有什么本质性的区别以至于其从一种人之间的关系可以上升到可以让其他价值让路的地位?然而我思考了很久,这个【真】无外乎只不过是【真诚】或者【真实】(然而我们一般观念中爱情本来就包含了【真诚】和【真实】,至多可以认为是【唯一的爱】(如果认可这个观点的话那么“一个三角恋里存在真爱”似乎和“一个男人不是人”一样是一个逻辑上存在矛盾的分析命题,不过这点可以以不承认春雪之间存在过爱情来解决),然而不管是上面的那种解释,都并没有超出爱情的一般概念绝不是什么爱情的特例。而这种只需要两个人就可以宣告建立的地位又怎么可能使尚未认可这种宣告的人负有一种义务呢?

而证明【真爱】的方式也只是试图通过春希在春雪和春冬的天平上的一些选择来证明春冬是真爱,然而这种证明方法除了证明在他们心目中春冬的爱情不具备绝对性和承认春雪具备真正的爱情外实际上并不能证明这种真爱具备某种特殊地位。

不过即使过去婚冬党在真爱上证明有误,却也不能就此证明从原理上春冬之间不可能具备绝对性,而是必须从春冬之间的爱情必然不能从时间性和空间性上具备绝对性来证明。

1、 春冬之爱在时间性上不具备绝对性,如果我们认为春冬的爱情在时间性上是绝对的,那么我们又怎么理解这样一个命题:在春冬尚未相遇之前和相互爱着么?如果认为不存在,则春冬之爱会根据事物之变化而变化,则自然也不能认为春冬之爱在概念上一定永恒,如果存在爱情,也就意味着两人尚未相遇即相爱,而这种先验爱情形式即使借助于“命中注定”或者“前世今生”之类的概念仍然不能从因果上和时间性上解决开端问题(即使有着前生来世,两者之间的关系依然存在一个时间上的开端,无非是将这个开端提前到了前世或者更前的前世,而如果通过命中注定来否认这种时间上的开端则必须解决在时间外两者为何开始相爱的因果问题)
2、 春冬之爱在空间性上同样不具备绝对性,如果春冬的爱情萌发于春冬相遇之后,那么也就不可以排斥春希或冬马遇到其他人后迸发出更强烈爱情之可能,除非春冬分别与全世界人都发生关系(这里不是指性关系),则这种爱情并不绝对专属于对方,如果认为两者尚未相遇即相爱,则又遇到了我们前面提到的因果上和时间性上的开端问题。

既然春冬之间的爱情从原理上绝不可能是一种有别于春雪的绝对性爱情,则冬马te作为cc雪菜线之延续,则真爱论必然不可能确保冬马te之后的时间在冬马身上不遇到雪菜在冬马te遇到的悲剧。

二、雪菜通过一种不正确的手段骗取了春希的感情,春冬在冬马te之结合是一种拨乱反正。

由于真爱论在逻辑上的严重漏洞(即使不做严格证明,一种绝对性的爱情也很难被大多数人理性上接受),更多的婚冬党是以论证雪菜靠不光彩的手段来获得爱情来主张春希应该选择冬马(这样的话,春希被认为是从一个违背自己心意的错误决定回归到了一个符合自己心意的正确决定,以此确保冬马te春冬的未来),这也就是为什么婚雪党的理论不需要通过证明冬马的过错来完成,而婚冬党的证明必须需要通过证明雪菜的过错来完成的原因。

然而这种证明事实上必须要证明春希认为自己在冬马te抛弃雪菜的行为完全是因为雪菜的作为造成,否则此类证明即使成立也只能满足婚冬党对婚冬结合正当性的证明要求(例如有些人主张的复仇论,复仇并不能保证自己的未来)却不能保证春冬的未来幸福。

那么在学园祭之夜雪菜的行为是否在原理上可能满足春希可以将其抛弃的理由?

由于春希在学园祭之夜是出于完整的自由意志接受了雪菜的告白,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这个是他可接受的选择,那么既然雪菜并没有通过隐瞒自己的缺陷来获得春希的爱情(不过有人觉得由于雪菜隐瞒了冬马喜欢春希,所以代表了雪菜隐瞒了自己会撒谎的严重缺陷,所以春希毅然决然的与雪菜分手。我想了下如果春希会基于这种规范来抛弃雪菜,那么隐瞒自己爱意的冬马也要被毅然决然的抛弃了),那么春希自然要对自己的宣告负责,如果在这里将责任推卸给雪菜的话,这个男人还能负起承担冬马下半生的责任么?

如果春希是因为对雪菜有好感而接受了雪菜的告白,那么在冬马te抛弃雪菜就在逻辑上与第二部分上半段我的论证一致,如果单纯是因为雪菜是校花对雪菜的身体有企图,那么这样一个下半身指挥上半身的家伙又怎么证明不是单纯的喜欢冬马的肉体,又怎么保证几十年年后冬马人老色衰不被年轻貌美的小三取代?

三、主张春希或者春雪对冬马负有一种积极性的道义责任

还有一种观点是春希或者春雪对冬马负有一种责任,由于冬马离不开春希所以春希或者春雪需要负有一个责任,这样也就隐含了既然春希是出于一种责任和冬马结合,逻辑上春希作为一个负责任也需对冬马负责的男人对冬马的未来也有了保障。

这个观点一旦对责任的概念进行分析即可发觉问题。首先任何权利都可以被认为是经由以下公式转化为一种他人负有的义务:
X享有一项权利(X做A) 蕴含着 Y负有一项义务【不得妨碍(X做A)】(消极性权力)
或者
X享有一项权利(X做A) 蕴含着 Y负有一项义务【Y保证采取一种行为保证(X做A)】(积极性权力)(塞尔《人类文明的结构》)

通过对消极性权力和积极性权力的区分,我们可以发现这里主张的冬马权利是一种典型的积极性权力。

雪菜可以主张的女友权利毫无疑问来源于IC和CC的春希对雪菜女友地位的承认,雪菜通过春希的这种宣告享受一种积极性的道义性权力:雪菜通过春希的宣告具有地位春希的女友,春希的女友这个地位使春希负有义务,这种义务是必须真诚和排他的爱着雪菜。而冬马并不存在这样一种经由女友地位宣告获得的道义性权力,那么如果认为春希或者春雪负有一种积极性的道义责任那么则这种权利并非来源于经过春希或者春雪承认的正确地位宣告。

那么这种权利可能存在么?与来源于一些未经受影响者承认地位宣告的消极性道义性权力不同(X享有言论自由权=Y不得妨碍X发言,X享有生存权=Y不得妨碍X生存),一种不需要经过承认的(普遍)积极性的道义性权力意味着一旦承认这类权利的存在,则意味着这样的道义性权力并不是只对春希,而是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生效。

也就是我们认为春希【应该】而不是【可以】对冬马【认为离不开自己】负责(单纯【可以】是无法推翻我的结论,因为他对雪菜负有的是意味着【应该】的责任,这依然意味着这个人在冬马te无法负担对冬马的责任,而只对【冬马】负有这种责任也是无法推翻我的结论的,因为这意味着不是一项普遍性的义务【应该】,而是指向性的【可以】),则意味着认可我们每个人都负有这样一个义务:任何人都可以主张自己生存需要某项权力,而其他人必须积极满足这个人的要求。事实上我还有200万房贷感觉要活不下去了,认可这项义务的人可以向我打钱帮助我还款了,积极点把自己家的房子卖掉替我还。(毕竟雪菜可是应该让出自己未婚夫来满足冬马需要丈夫的权力,提出这个观点的人让出自己的房子替我还房贷在逻辑上等价吧,如果强调春希和冬马的特殊关系就不是单纯的对弱者有义务了)

四、春冬之间更合适的论证

此类证明由于从原理上不能满足绝对性要求而无法排除比冬马更合适春希的女性出现之可能,我就不多赘述反驳过程了,更何况此类证明基本都基于对春希想法的猜测而不是确实发生的行为,并不能满足真实性的要求。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7-11-24 09:21:00 +0800 CST  
结语 幸福的意义

【当排除了春雪与春冬作为两种不同而当“冬马te之后春冬永远在一起”已经不能从原理上得到论证,那么婚冬党就必须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他们是从冬马的幸福出发,就必须证明“春希不应该抛弃冬马”,然而这就会与试图证明“冬马te里春希应该抛弃雪菜选择冬马”的正当性条件发生冲突,变成一种双重标准。

而如果有人试图通过主张“冬马te后的冬马被春希抛弃后仍然可以幸福”来调和三个前提,也就在主张了冬马的幸福并非一定与和春希结婚捆绑的同时以春希的绝对选择权来主张冬马te和之后可能性的在合理性上的不冲突,那么毫无疑问冬马在这个人的观点里只是象征春希胜利的一个奖品,也违背了有些人声称的只是因为觉得冬马在这条线路中才能得到幸福,那么他从冬马幸福出发也就无法解决真诚性的质疑。


至此,“证明冬马te春希应该选择冬马”的意图与“证明冬马te之后不应该抛弃冬马”的意图以及“希望冬马幸福的意图”三者可以被证明不能同时满足,我称之为“婚冬的不可能三角”。】

那么难道冬马就没有既可以满足自己愿望又安稳幸福的未来么?然而由于只存在某组固定选项可以进入冬马te,也就是只有这样的春希才会进入冬马te,要知道《白色相簿2》的大多数选项并不是在选更喜欢谁还在选春希是什么样的人,究竟是一个对现女友处处坦白的人或者一个有意隐瞒一部分的人。

一个结局未必一定有一个赢家一个输家,也可能完全不能用胜负来评判,除了雪菜黑会因为雪菜被春希抛弃而认同这个结局,其他的婚冬党难道不是如自己所称的那样因为这个结局冬马幸福才认同的么?你们究竟喜欢的是雪菜的哭脸还是因为冬马的笑脸呢?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7-11-24 09:28:00 +0800 CST  
这几天在外面,不少人的意见回复不太及时,还望海涵
考虑到本文由于作者水平问题有限实在有点不好理解,我稍微解释一下本文的思路。

首先是本文有一些哲学内容可能会对一些平时不太关注哲学的人造成困扰,不过本文的涉及哲学的部分对主论点相当重要所以不能删去。
本文并非是为了证明冬马会在冬马te遭遇外遇,要是这样我未免太小心眼了,不过对冬马在冬马te不会遭遇外遇的必然性的否认,以及将白学由对丸户的意图探寻改造为对各自观点合理性的探讨,使冬修党在试图证明春冬在冬马te行为的正当性时必定会在“春希在之后应不应该抛弃冬马”问题时遭受到自己论证的反对。

这样的话,冬修党一方面“春希应该抛弃雪菜”一方面“春希无论如何不应该抛弃冬马”一方面“冬马的幸福必须维系在春希身上”这三个论点就会在论证中产生矛盾。

而承认冬马的幸福不必维系在春希身上,春希不应该抛弃雪菜的冬马党并不会产生逻辑上的矛盾,这篇文章并不针对这样的冬马党

不过必须承认由于本人水平有限,在部分表述上没有很好表达我的意思,论证也有不少不够严密的地方,欢迎指正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7-11-27 21:47:00 +0800 CST  
关于哲学是否可以用于白学,这楼里有不少人质疑过,包括有一些雪菜党可能也会有这样的疑问,对这种疑问我觉得可以理解但不认同,因为很多人对哲学(尤其是西哲)很陌生,很可能只在上学的时候接触过一点马哲,自然会觉得哲学似乎很深奥,离自己很远完全没关系,甚至会觉得哲学有用么(或者是对白学讨论有用么)。
首先要澄清一点,哲学不是万能的,哲学家也不代表绝对真理,让康德指导爱情是荒唐的,虽然这家伙还真干过,但是直接被希尔贝克在西方哲学史里人身攻击了(那本书里对哲学家本人的人身攻击屈指可数),因为这家伙是老处男,让罗素指导如何保持婚姻幸福也是荒唐的,这家伙离婚过3次,原因全部是这几个妻子(连小三上位的也是)都无法忍受他极为频繁的婚内出轨。


就我个人的观点:白学是白学病人对《白色相簿2》的讨论总体,那么白学其实应该分解为白学家,《白色相簿2》,“白学病人讨论《白色相簿2》这个行为”三部分,而过去对《白色相簿2》和白学病人的讨论很多也很完善,但是对“白学病人应该如何讨论《白色相簿2》”的讨论却很少看到,而我觉得只要对“讨论行为”进行研究就可以很明白的理解有些人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或者是没有根据,或者是范畴错误,或者是前后矛盾,或者是自以为的论据和论点没有关系,事实上有些不需要系统说明很多人就明白,因为即使我们不懂牛顿力学也会利用一些力学知识来建造房子,在牛顿还没出生之前就有圣索菲亚大教堂这样不依靠大量支柱建造的宏伟建筑,如果建筑师一点不懂力学是做不到的,牛顿不过是第一个最为的系统总结和发现了力学规律,即使不需要任何哲学知识我们也会说话也会分辨有些话错的离谱有些话有道理,但是哲学家系统总结了我们是怎么说的,那么为什么不能使用这些经验使我们更清楚为什么我们应该如何分辨对错,如何合理反对呢?


我希望看到的是高质量的反对,而不是和有些人纠缠于一些“说不出理由的反对,为反对而反对”,而如何分辨两者呢,这完全离开哲学是说不清楚的,在这方面哲学家最专业。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8-01-05 21:43:00 +0800 CST  
GEEK的问题在哪里呢,他的逻辑有问题。
他的命题其实可以分解成“大前提:不违法的事情就是没问题”小前提“春希在冬马te的行为不违法”,结论“春希的行为没问题”,然而这个小前提是对的,大前提却是错的离谱,不违法就没问题?这直接就否认道德的价值了。
他的逻辑漏洞相当明显,你觉得这叫证明没问题?你所谓的范畴错误实际上是一种重要的前提好么?



那么好了,哲学能不能指导道德,实际上伦理学一直是西哲的一部分啊,康德的三大批判第二本就是《实践理性批判》严格来说是一本伦理学著作,拿哲学指导伦理学这可是西哲从古希腊开始流传至今的悠久传统,你一句话没关系那就是说苏格拉底柏拉图到祁克果康德尼采再到萨特塞尔阿多诺都是GEEK之流?连最简单的范畴错误都搞不懂的傻子?


我不否认审美旨趣的对人类的重要性,然而我喜欢的不代表我认为对的,事实上本文中的第四部分的目的就是批判浪漫主义将审美旨趣和实践旨趣混淆起来的做法。
事实上反而是你将应该不应该这样的伦理学问题和是否满足我的审美需求这样的文艺理论问题混为一谈了。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8-01-06 16:22:00 +0800 CST  
雪菜te有一句话“这是我在这世界上最爱的女人,在接受了的瞬间,给出的这世界上最棒的祝福之语。”
这里有明确的“最爱”两个字而且没有之一,而这是丸户以春希为认知主体所写的,春希的内心想法的研究必须有明确的语句支持,否则就是纯粹的妄想,因为春希并非是一个现实存在过的人,所以他的内心并没有一个现实的载体,他的载体必须根植于丸户的语言,对他内心想法的探究必须慎之又慎。
而这句话很有趣,明确的指出了至少在雪菜te的结尾春希最爱的是雪菜,不管冬马党如何妄想在其他时间点其他路线里春希心目中冬马地位高于雪菜,在这个时间点毫无疑问雪菜【必然】是高于冬马的。
那么正如我说的一样,冬马在春希心中的地位可【证实】绝非是永远是第一位的,那么有人声称【因为春希内心冬马与雪菜的地位肯定不一样所以春希肯定不会抛弃冬马】在逻辑上由于前提已经错了,结论自然肯定是错的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8-01-06 19:31:00 +0800 CST  
我实在受不了阁下的逻辑了,冬马te的春希和雪菜te的春希是从同一个起点(coda开始)自然延伸的2个事态,而不是与WA2其他部分完全独立的新人,也就是如果认为WA2的春希具有人物的同一性,那么在冬马te的春希不可能与其他部分的春希完全脱离,那么春希选择雪菜te的可能性也就代表了春希对冬马的爱绝非是绝对不变的,当然你可以说仅仅只有在进入冬马te后春希对冬马的爱才变成永恒不变的,那么请你证明啊,有句讲句这下马哲还真可以用到了,不过我已经想好怎么反驳了,等你证明后我再反驳算了。


最重要的是阁下口口声声的我一直没回答你2个逻辑错误,而我自信你的回答我已经全部回复了,麻烦阁下说明下,究竟是什么,不要到处自封胜利我没回答,你见过谁家在辩论的时候自封胜利的?


还有我不得不再次提出我证明的是【可能】会抛弃冬马,因为我只需这个就可以作为我的前提了,你证明的才是【必然不会】抛弃冬马,而阁下的一大论据是春希的心理,但是阁下竟然觉得只要证明春希的心理不可猜就可以证明春希内心不会抛弃冬马,我觉得阁下逻辑之奔逸真是无敌了。


算了,玩够了,我来说明下你的逻辑起点把,你的逻辑起点其实就是【春希在冬马te绝对不会抛弃冬马】,所以你才会必须要求别人证明春希的内心一定想要抛弃冬马,否则春希肯定不会抛弃冬马,然而事实上我在本文里早就证明过这个论点之不可靠,因为人心是可变的,在cc雪菜线最后的春希心里会想过自己在未来可能会抛弃雪菜么?你找的到语句证明么?然而在冬马te这件事发生了,那么凭什么你觉得单靠冬马te发生的事情能得出春希绝对不会抛弃冬马呢,明明从雪菜cc可推不出这点来,说难听点还不是根深蒂固的想法:【春希不会抛弃冬马】么?


从春希不会抛弃冬马能推出春希不能抛弃冬马么?这叫循环证明知道么。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8-01-06 20:45:00 +0800 CST  
麻烦重新读一下我的原文,我原文里面所有的结论没有一条是通过对春希心理的推测得出的(需要涉及的我都是通过对各种可能情况的讨论用逻辑解决的),谈什么一句都立不住脚?
正因为我对心理推测的不信任态度,所以我更喜欢用更麻烦的方式来解决,现在却有人觉得我对心理推测的反对反而成为这篇文章自相矛盾的地方,我这篇文章就是反对心理推测的好不好?


我全文里有春希在“冬马te的现在”想要抛弃冬马的言论出现么?我证明的恰恰是对这种现在的心理推测不足以预测到他未来的想法。


这叫自相矛盾?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8-01-06 21:09:00 +0800 CST  
就好比我用进化论解释了人类是怎么诞生的,你和我说人类是上帝造的么?我说当然不是,你竟然自封胜利了,因为我不承认上帝造人所以进化论是错的,拜托好么,我就是反驳这个观点的好么?
通过行为预测本来就不考虑人的想法,银行因为你有不良记录拒绝贷款的时候是不考虑阁下心里到底是不是想着这笔贷款会不会还,他们是根据你以前欠过钱,说明你的经济能力可能不行,所以还款能力不足,你有过不还款的行为,所以你以后也有不还款的可能。因为你没法把自己的这次贷款一定会还的心理传达给银行审批贷款的人员,所以银行和我一样都是从更可靠的行为预测,而不是给你做个心理测试来审批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8-01-06 21:22:00 +0800 CST  
连文章都没看懂就妄言已经证明了我的自相矛盾,麻烦把两句自相矛盾的话直接一起贴出来而不是频繁自封胜利,号称已经证明了我的自相矛盾,还是你竟然没法理解不用心理猜测就可以证明问题?


“婚姻是两个人的关系,虽然冬马不会提出离婚(冬马AS的那种玩笑式离婚算不了数),然而这并不代表春希一定不会。如果婚冬党试图通过用春希本人的想法来证明春冬未来永久的幸福则会遇到一个问题,由于冬马te作为coda的一个分支结局,内容是衔接与cc雪菜线结局和coda开始之后的。如果我们认为春希那时候对雪菜的爱以及在斯特拉斯堡准备向雪菜求婚的心情存在有真挚的成分,那么毫无疑问即使我们论证了春希现在的真心,也无法论证春希以后不会变心。而如果认为春希对雪菜说的都是可以不负责的诱骗情人的鬼话,那么又有什么理由认为春希对冬马说的又不是诱骗情人的鬼话呢?不过考虑到会有婚冬党会主张春冬之间存在一种有别于春雪的特殊关系,对这类情况我会在第二部分的后半段做详细的考察。”(我的原文)
如果涉及到心理问题我都是用类似的方法举出各种可能性再进行归谬,而不是直接声称春希的想法是什么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8-01-06 21:29:00 +0800 CST  
如果要质疑本文观点,请直接引用原文证明确实属于本人观点,而不要再凭自己印象来歪曲本文观点了,替我生成一个我根本不认同的观点再声称自己已经驳倒我了,既然这样,我觉得有必要认真点对待,每句话都必须有严格的证据要求,后面所有不带原文来证明确实是我本人观点的要求我解释的,我都直接当作压根没看懂或者压根没看过会直接要求必须出示证据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8-01-07 00:19:00 +0800 CST  
声称我犯了范畴错误的也必须还原成正确的命题形式来证明前提确实错误,既然声称别人错了,就别忙着自我宣称胜利,把自己到底如何胜利的人写出来,看看自己是不是忘了自己的观点有预设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8-01-07 00:27:00 +0800 CST  
就比如你最弱智的比方,能量守恒能不能证明明天下雨,打比方一时爽,但是你能证明两边命题的等价么?学科交叉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兽医或许不可能和天文学交叉,能证明热力学和气象学不能交叉么,事实上这两个学科是交叉的,那么简单的逻辑都不懂。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8-01-07 00:33:00 +0800 CST  
吵命名倒也是哲学的一个环节,但是首先,无论是形式语用学还是形式伦理学都不是我命名的,如果说形式伦理学用的人还不算多的话,作为形式伦理学基础的形式语用学这个名词早就被广泛接受了,总不见得我用别人的理论还要顺手帮人改名字?语用学(大部分甚至可以算是语言学范畴而不是哲学范畴,维特根斯坦就抱怨过牛津日常语派哲学家的工作更像是语言学家而不是哲学家)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范畴,形式语用学更多关心的是语用学的意义理论而较少涉及到诸如到某个具体环境中指示语、情态等的具体使用(并非后者不重要,而是后者太经验了)。
早1个世纪经验和先验还算分的比较明显,到现在连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这样曾经被人们认为是先验的都被蒯因在《经验论的两个教条》里质疑过了。


嘛哲学的命名争吵到处为止。


形式语用学的预设是说的两个人可以互相理解对方,如果某人一开始就要使别人不可能理解的说某事,那么形式语用学是自然是无效的,我不否认白学的争吵里有些人纯粹是为了比嗓门大,他们从根本上一开始就没准备理解对方也没准备被对方理解,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打字再打字罢了,打字打到烦了直接把对方禁言掉,他们不是要寻求正确,目的无非是欺骗几个没什么脑子跟在自己身后罢了。然而一句老生常谈,白学的事实推不出白学应当如此,如果一个人心里已经完全否定白学的合理性而完全将作品里面的一切都归为商业需求(作品方面)和比嗓门大(白学病人讨论方面),那么如果这个人稍有神智,那么应该做的是千万不要在这上面浪费一秒钟了。
我之所以花时间,因为我觉得有时候会有所得,我之所以花时间参与讨论,因为我觉得还是有几个人可能真的会理解,我相信白学有其价值所以我写下这篇文章,那么阁下为什么要写这段话呢?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8-01-07 10:17:00 +0800 CST  
首先,我都说了好几遍了,本文的主要目的压根不是“冬马te后春希存在不存在抛弃冬马可能”,只不过有些人压根不信这种可能性我才会写这部分,因为其实这是这文章的一个预设不能跳过,事实上确实很多人压根不相信。
主论点其实我已经写的很清楚了,为了证明冬修党观点的自相矛盾,而这种自相矛盾的证明必须引入一些概念,事实上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真的已经相当克制了,事实上对第一段的克制已经影响了我观点的表述,有相当部分的人包括你已经把文章的枝节部分当主干了。
所以这篇文章陷入了双重困境,继续引入语用学、逻辑学概念会导致有人质疑这不适用于白学,而减少这部分内容会导致很多人连主论点是啥都没看出来,事实上我回过头看都觉得当时删掉的有些东西删的已经有点危及到论证了。


接下来谈一下你提出的一个问题:能不能讨论故事的未来。首先明确一点故事不是物理,故事可不是按照牛顿力学来运动的,我用语用学谈白学是因为语用学本来就是为了研究人究竟使用语言的,其实包括这个楼里的合理反对可以去看看,全部都没脱离事实性、真诚性、规范性三个方面。
2个问题
1、故事的结束作者说了算么?事实上我们未必是这样认为的。“烂尾”有两种常见用法,1、作者虽没有宣布故事结束,但是长期不更新了。2、作者宣布故事结束了(写出结局了)但是读者觉得故事还有相当多地方没说清楚。事实上烂尾的第二种用法非常常见而且没人质疑,可见我们并非不认同这样说。那么如果作者宣布故事完结了故事就确定完结了,烂尾这个用法为什么没人质疑?有多少人认为只要标个END哪怕全部伏线甚至主线都没结果都算“故事结束”了?
2、故事如果没有明确的结论算不算结束?雪山飞狐胡斐的最后一刀究竟砍下没砍下呢?雪山飞狐是公认的烂尾作么?那么作者打出了END,胡斐和苗人凤永远静止在那一刻了?
第一个问题里,当作者隐身了,他就无权干涉作品里的人物,包括故事的完结。而当作者类似雪山飞狐和寒冬夜行人那样现身了,才能获得对笔下人物完全的权力,他甚至可以用做梦来抹杀作品里的一切合理性。而在《Twinkle Snow ~梦想~》里,作者也获得了这种权威,他可以说故事完全没发生过,只是一个梦,也可以直接声明(在官方攻略里)这是IC的另一种可能,作品的合理性和读者只能接受他的权柄。然而在WA2的本篇里作者可没有用这种显形的方式获得这种力量,这是一个世界而不是一个故事。


在虚构作品中声明的故事是有可以确定结束的,当梦醒来,当故事读完,则已经宣告了结束,而世界是不会因为被结局截断而结束的。
例如我们可以举个例子,魔法少女奈叶最初只有一季的想法(和AS和SS不同,第一季没有任何副标题,最后我们为了区别后两部作品只能称为无印),毫无疑问当毒株把无印结局写出来后他自己也不确定奈叶会不会有后续作品,是因为受到了相当欢迎后才有的后续计划。
那么如果我们认为第一季把故事讲完就算结束,故事之外不可讨论,AS凭什么做呢?难道AS不是毒株对无印后续的合理进展?就拿WA2来说,不共戴天的你和两个AS都是在WA2cc发售后以及故事完成后写出的,为什么你不质疑这个PART4凭什么出来呢?那么又凭什么从可能性上否认PART5呢?无非是没写出来的未来以各种可能性存在着,而写出来的部分则被作者确定下来。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8-01-09 20:51:00 +0800 CST  
今天又来了2个连文章写什么都没看明白就自以为有道理反对的。
我开个食品店,有人进来说吃了我卖的东西吃坏了肚子,可能还要仔细研究下责任是不是在我这里。
现在问题是我开个食品店,好几个人进来说买了袜子坏掉了,我只能指下店招牌让他们回去了。


关于本文观点的讨论我欢迎,再来歪曲我观点的我只能劝他再看看了,如果有人号称看了一遍还是这样的,我的建议是再看一遍,再看一遍还是这样的,我建议去买本简明语言哲学和简明逻辑学入一下门,看完就能明白了,即使不为了反驳我,读一下也不会错的

楼主 wwljlk  发布于 2018-01-10 13:18:00 +0800 CST  

楼主:wwljlk

字数:21846

发表时间:2017-11-24 17:1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7-23 03:07:04 +0800 CST

评论数:99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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