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惧鸟故事集合!(第二转移贴)

原来那个贴在恐惧鸟吧一发就秒删,无奈只好转移,万恶的度娘我***,一楼放图防吞。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19:52:00 +0800 CST  
一楼是我的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19:57:00 +0800 CST  
二楼是我的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19:57:00 +0800 CST  
三楼是我的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19:57:00 +0800 CST  
四楼还是我的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19:57:00 +0800 CST  
没错,五楼还是我的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19:57:00 +0800 CST  
哈哈,六楼还是我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19:57:00 +0800 CST  
七楼依旧是我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19:58:00 +0800 CST  
八楼,还是我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19:58:00 +0800 CST  
九楼是我的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19:58:00 +0800 CST  
前十楼都是我的,哈哈哈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19:58:00 +0800 CST  
lz明天会把这几天欠你们的补上,让你们爽一波,度娘不删的感觉太爽了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20:08:00 +0800 CST  
(四十八)【窃探Deep Web变态汉的日常】第3章 性变态犯是如何炼成?(下)
(恐惧鸟 著)
罪是一门技能,而技能需要学习,这是不容置疑的真理。
在犯罪学里,有一条很出名的理论,「差别接触理论(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差别接触理论」指出所有犯罪行为都是学习得来的,而学习过程大多发生在与最常接触人物的交流中,例如家人、朋友和媒体。这条理论本身分为八多个支论点,当中有一点和我们今日探讨的话题最密切,就是:「犯罪行为的完整学习包括犯罪技巧、犯罪动机和合理化的犯罪价值观」,三个缺一不可。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20:14:00 +0800 CST  
换句话说,如果你要成为一个.罪犯,一定要习得以上三种事情,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
纵使这个理论经常被外界批评不能解释「出淤泥而不染」的现象,但如果我们看看大部份连环强.奸.犯或连.环杀.人.犯的,便发现他们的成长路程,除了那些家庭暴力、坏朋友等老掉牙的被动学习外,均有主动学习犯.罪的倾向,例如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徵∶大部份罪.犯都很爱看犯.罪小说。(注∶但爱看犯.罪小说不一定是罪.犯)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20:14:00 +0800 CST  
罪.犯不是白痴,他们很清楚犯.罪本身是多N困难的事,还明白他们的对家(警.察)也绝不是省油灯。我们不会叫那些拿支假枪蓦然冲入手机店的人做罪.犯,那些叫白痴。真正的犯.罪是很复杂,要讲究胆识、有效率的行动和周详的计划,某些犯罪更加要求专业技能,例如骇.客和手工。
所以在旧年代,在缺乏互联网和方便通讯的情况下,犯.罪的形式多数是组.织.性和地区性,较少个人创业性和国际化。如果你的志愿是成为一名大.罪.犯,要学习犯.罪技巧,如贩.毒或走.私,你很难独自创业成一个罪.犯。没技巧、亦都没门路。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20:15:00 +0800 CST  
你要N加入地区性的三.合.会组织,要N碰巧你的职业对你犯.罪有帮助,例如屠.夫、医.生、船.夫。至於一些强.奸.犯和变.态.杀.人.犯(三.合.会不需要他们)来说,他们最好的学习途径还是媒体,例如小说和电视。
但Deep Web的蓦然崛起就打破了这个局部。
宛如病理学家会惊叹新型变种.病.毒的基因列,身为一个研读.犯.罪.的学生,小编有时不得不用欣赏的目光评价Deep Web。小编在学校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讲述「丝.绸.之路(SilkRoad,也就是黑.市.版淘宝)」如何打破传统.毒.贩.垄.断.毒.品.市场的局面。
SilkRoad或其他黑.市平台的出现,逼使每一个毒.贩.头子和全世界的同行竞争,价格透明、买家评语、全球运输种种衍生出来的功能推倒了旧时地区.犯.罪.组织利用资讯不对称,垄断.毒.品或其他黑.市货品价格的局面,最终使价格下跌。另一方面,在Deep Web随处可见的制.毒.书和订购.制.毒.工具,可以在平台直接和顾客接触,也增加了个人企业的竞争力。
相同的情况也发生在骇.客.服.务、暗.杀、恐.怖.分.子、人.口.贩.卖…简单来说,Deep Web完全推翻了传统的犯.罪生态。
那N变.态.汉呢?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20:15:00 +0800 CST  
Scream Bitch、Violent Desire、HT2C等著名Deep Web论坛均有个共通点,就是聚集了不少变.态.汉、性.侵.犯、杀.人.犯…他们在那里交换受害人的照片和影片。他们不再需要看犯.罪小说,因为那里有数之不尽的教.授杀.人和QJ.方法的帖子。
更加令人担忧的地方是,当每个变.态.汉在那里讲述自己的事迹时,都受到不少其他变态网民的追捧。他们在鼓励,他们在赞好…这些正面的评价加强了事主的变态价值观,深信自己是「对的」,从而犯下更恐.怖的.罪行…
现在让我们回到cantstopmyself(旧名cleartape)的故事。
承接上一集,cantstopmyself那个既变态又带点黑色幽默的故事得到了不少Scream Bitch网民的掌声,现在我们看看他们对故事的评价∶
「你那个嗑.药.婊.子的故事令我性..致.勃勃。她已经完全失去意识,你为什N不拉倒她在一旁,之后狠干她一回?还是其实你对性.交没有兴趣,只喜欢虐.待和控.制?」
「你的写作技巧超劲!因为你的文章,每次我看你的文章也会打.手.枪。」
「你企.图.强.奸那个女孩的故事害我打了几次手枪,真是棒透了!」
呃,可能是某些常态来,但那里的人普遍喜欢用打手枪的次数来表达对那人的赞美。
纵使这些赞美看起来有点可笑和荒谬,但其实这些赞美正正修补了cantstopmyself面对强.奸.失败时受损的自尊心,甚至使他洋洋得意起来。由这种恶性的追棒建立起来的自尊心,驱使了cantstopmyself一次又一次袭.击.无辜的女性,陷入无尽的轮回里…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20:16:00 +0800 CST  
「4. 恶化期」
大家好,我回来了。
这是我的新名字cantstopmyself,老.二.仍然那.N.硬,仍然那N不安份。
上次.袭.击.失败所带来的恐慌,吓得我回到家后,慌忙把所有Deep Web帐号、儿.童.色.情.影.片、洋葱浏览器通通删去,不留一点痕迹。
之后的一星期,我每天也活得提心吊胆,担心那些警察随时出现在我家门前,手持一张缉捕令,把我押送到监牢。如果他们还在我的电脑找出这些东西时,恐怕我被判的不只是数年牢狱之灾了。
我现在真的很后悔删去了那套幼.幼.高潮小电影,那套小电影是最劲的,我为它献出了足足一篮子子.孙.液。
但无论如何,我终於回来了。
而且还带了一次新的袭击的经历。
而且是我有史以来最接近强.奸的一次。
在我的家乡,寒冬已经离去,夏天悄悄归来,为宁静的夜晚带来阵阵凉风。
在上一次失败的两星期后,无穷无尽的.性.欲.驱使我返回黑暗中,再一次骑上单车,像草原上的猎豹般狩猎公园里的蠢女人。
我第一眼看见她时,她刚步出地下站。
她有一把长长的金色秀发,C cup的巨乳由紧身衣上凸显出来,一对圆润的屁股左摇右摆,慢慢走向建筑工地区。。她步伐不稳的脚步对我说她喝醉了,还要是非常醉那一种,那些流连夜店的臭.婊.子。她一边走路,一边传短讯,不时发出甜美的轻笑声,对周遭的危险事物懵然不知。
当中包括已经跟踪了她半小时的我。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20:16:00 +0800 CST  
我很讨厌讨厌讨厌讨厌讨厌讨厌讨厌讨厌女人。
“你要什么?你要我的钱包么?”她很清脆的声音变得沙哑颤抖,眼睛充满恐惧。
那一刻人,我几乎答应她的所有请求,拿完钱就算,但我没有。
我冷冷地瞪住她。
“安静。”我边说边在她的裙底打手枪。
“天啊,不要,你不要我的钱包吗,我的钱包给你,我的钱包要什么?”她的声音变的断续颤抖,绝望已经逼着这名女子语无伦次。
“转过身来。”我命令说。
“为什么”
“你转身就是,那我不会伤害你。”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20:24:00 +0800 CST  
回程途中,我发现女子的一只高跟鞋卡在单车的钢骨里,仿佛是灰姑娘的情节。
QJ不成,幸好还有纪念品,我心想。
那天回到家,颓丧的我把毅然把所有曾经用来犯案的面具都丢进垃圾箱。纵使今次算是成功的一次,但我觉得自己内心某一部份已经死掉,我根本不会成事,是一个连QJ奸犯也做不成的失败者。那一刻,我对自己说还是做回普通人罢了。
但一则新闻却改变了一切。
清晨时分,区内所有电视台在报导我的新闻,一个骑著单车的神秘男人四周性侵女性,但奇怪的是里头所有的描述都是错的,除了我是骑单车犯案外,样貌、身高、衣物均无一正确。
垃圾媒体,我在电视前低声咒骂。
当我仔细一听新闻内容时,发现事情并非想像中那N简单。原来在昨晚的相同时份,有一名同样骑著单车的QJ犯在城市的另一端犯案…
多N美丽的巧合,那一定是上天给我的启示,k并没有放弃我,想我犯下更多的QJ案。
所以我现在回来了。
沈寂了数星期后,我决定再次投身在黑暗中,搜寻我下一个目标。。

楼主 蛮荒天神  发布于 2016-07-30 20:35:00 +0800 CST  

楼主:蛮荒天神

字数:157838

发表时间:2016-07-31 03:52: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10-31 00:26:18 +0800 CST

评论数:1179条评论

帖子来源:百度贴吧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