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真正用意
同性恋平权运动的诉求是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具体到一国国情,实际上会导致社会矛盾。妥协的方法是民事结合。
我曾跟同性恋有过多次辩论,虽然当时不知道民事结合的概念,但说过民事结合的内容。同性恋的反应则是不但对我隐瞒了民事结合的概念,而且强调必须是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社会认同同性恋婚姻才是平权的标志。
民事结合能让同性恋获得事实上的婚姻权利,为什么要绑架社会去认同,以至于非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不可呢?不用激化社会矛盾就能获得权益,为什么要通过激化社会矛盾的方式去实现呢?平权的关键是权益的获得还是社会的认同?法律权益是社会尊重的基础,为什么要本末倒置?
这些疑问随着我来到反同恋吧而得到破解。
民事结合相当于事实婚姻,其基础是事实上的同性恋关系,即有实无名;而婚姻在实践过程中,则存在名至实归与有名无实这两种情况。所以民事结合也就意味着权益的取得要以出柜为代价。然而同性恋自己很清楚,出柜的实际代价与法律权益的获得是不成比例的;可以这么说,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同性恋以婚姻的方式出柜,后果一样。这也就是实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同性恋结婚率低,而离婚率高的原因。
同性恋在乎的是代价而不是舆论,所以搞基是一定要搞的。出柜是代价,婚姻权益又是必要;那么既不用出柜,又能获得婚姻权益的方法是什么?那当然是同妻。
问题是同妻要是能像古代一样三从四德倒好,东窗事发也无所谓。一旦同妻选择反抗,自己必然代价。如何控制同妻,具体就是封口;那就是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同性恋婚姻本身可以用作威胁同妻的手段。就算鸡飞蛋打,也由于同性恋婚姻,只要能操作相关舆论和法律,同妻反而要承担全部责任。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压制不了反对的舆论,但能压制同妻。只要能压制同妻,就能过上东食西宿的完美人生。这对同妻是敲骨吸髓的剥削。
我曾跟同性恋有过多次辩论,虽然当时不知道民事结合的概念,但说过民事结合的内容。同性恋的反应则是不但对我隐瞒了民事结合的概念,而且强调必须是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社会认同同性恋婚姻才是平权的标志。
民事结合能让同性恋获得事实上的婚姻权利,为什么要绑架社会去认同,以至于非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不可呢?不用激化社会矛盾就能获得权益,为什么要通过激化社会矛盾的方式去实现呢?平权的关键是权益的获得还是社会的认同?法律权益是社会尊重的基础,为什么要本末倒置?
这些疑问随着我来到反同恋吧而得到破解。
民事结合相当于事实婚姻,其基础是事实上的同性恋关系,即有实无名;而婚姻在实践过程中,则存在名至实归与有名无实这两种情况。所以民事结合也就意味着权益的取得要以出柜为代价。然而同性恋自己很清楚,出柜的实际代价与法律权益的获得是不成比例的;可以这么说,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同性恋以婚姻的方式出柜,后果一样。这也就是实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同性恋结婚率低,而离婚率高的原因。
同性恋在乎的是代价而不是舆论,所以搞基是一定要搞的。出柜是代价,婚姻权益又是必要;那么既不用出柜,又能获得婚姻权益的方法是什么?那当然是同妻。
问题是同妻要是能像古代一样三从四德倒好,东窗事发也无所谓。一旦同妻选择反抗,自己必然代价。如何控制同妻,具体就是封口;那就是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同性恋婚姻本身可以用作威胁同妻的手段。就算鸡飞蛋打,也由于同性恋婚姻,只要能操作相关舆论和法律,同妻反而要承担全部责任。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压制不了反对的舆论,但能压制同妻。只要能压制同妻,就能过上东食西宿的完美人生。这对同妻是敲骨吸髓的剥削。
这个论述转化为宣传辞令就是: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会让同性恋婚外情变得道德,而同妻的立场会变得不道德。
中国毕竟被琼瑶的小三文学毒害过,小三文学的逻辑就是: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因为妻子的从中作梗而不能名正言顺地在一起。
同性恋婚外情的法律地位并不算过错方,所以一旦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同妻是欲哭无泪地惨。
中国毕竟被琼瑶的小三文学毒害过,小三文学的逻辑就是: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因为妻子的从中作梗而不能名正言顺地在一起。
同性恋婚外情的法律地位并不算过错方,所以一旦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同妻是欲哭无泪地惨。
接着补充论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就是通奸合法化。因为同性恋作为性瘾患者,坚持不了过一辈子的专偶制生活;他们会在实践中开放性关系——假借人权、自由之名,而不会像异性恋那样让性关系普遍具有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