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nLu┃170311【原创】你光临的这几天(短篇完结)

这里大莓。
此为《与吴先生相遇的15天》大修版,原作想写的全用这9000字写完了。
私设满天飞,文风流水账,拙作还望入眼。
一发完,绝不拖泥带水。


楼主 无敌超人大莓  发布于 2017-03-11 22:52:00 +0800 CST  
没有死掉,情况还不算太糟。

我只知道梅尼埃的病魔在我耳朵里大肆作祟,堵着我的听觉,钻进我的脑袋里像是蹦迪似的搅得我晕头转向。我在视线一片模糊与天旋地转中凭着感觉摸出药丸没就水地干咽下去,差不多好转点儿就看到林朗小子从门口一路火花带闪电还带倒一把椅子地冲向我。

“鹿哥!鹿哥!”他穿着水洗过度的白T恤,在我看来实在太扎眼了。

“行了行了别喊了,我没事儿。”我有些烦躁地推开他左摇右晃的手,甩甩头眼前已经差不多一片清明了。只是耳朵里耳鸣的声音还不曾褪下,就像世界末日里天空卷起黄沙和海水那样的大混战。

“没事儿就好,你可吓死我了。”他歇口气,转身去倒了杯水递给我。

林朗是我的助理。我是一名自由撰稿人,应广大读者和我的主编要求,我带着一堆麻烦的行李和林朗来了小樽旅行。林朗替我请假时,划了重点是领我来养病。

一点儿也不需要,这小子果然和我的这堆大包小包的行李一样事儿妈。我猜他大概是不小心翻开了哪本写给文艺青年看的旅行杂志,拽着我来小樽找藤井树了。

待我耳鸣和眩晕过去后,他才彻底将悬在嗓子眼儿的心咽回肚子里,一屁股坐在我床上开始剥橘子,嘴里念叨:“咱没来错地儿,鹿哥。小樽是个好地方,我们明天就出去逛逛。”

“得了吧您消停会儿,我打下了火车头疼就没好过。”我也没空计较他带着一身儿尘土坐我床的事儿了,身子一软就靠在床头再也不想爬起来。

“没事儿!晕机后遗症,歇一会儿就行了。”

接着我没反应过来就被林朗塞了一嘴橘子。反季节的橘子酸得我头皮发麻,我匆匆吃下后也醒了大半,转头就看着那小子眉眼弯弯的带着两边的酒窝笑眯眯地望着我等表扬。

然而我只是一个巴掌毫不留情地呼在了他脑门上。说:“去帮我收拾行李。”

我也只敢狐假虎威地使唤林朗一人了,换了旁人铁定不行。我看到他屁颠屁颠地站起来去帮我拿行李,甚至连背上的黑色双肩包都还没来得及放下。我又换了个姿势靠在床上,所以我真不喜欢睡日式旅馆,榻榻米上打地铺太难伸展了。我发自内心地感叹了林朗终于了解我的心情订了个普通酒店。

我在三个月前确诊患上梅尼埃氏症,对我一个人生上半段还没翻篇儿的大男人来说的确有些不太公平。我记得那天陪着我去医院的林朗抓着我的衣服哭得比我还难过,反观我却一脸平静。死不了生活就还得继续,我那段时间带着如丧考妣的林朗一如既往写稿投稿接工作如此往复,全然没偏离正轨。

只是我反而投入工作投入得过线了,一周前耳鸣眩晕发作次数超前飙升只增不减,林朗连拖带拽把我弄去医院,医生接着很给面子地下了一张注意休息适当工作的诊断通知,再一次被林朗和医生双重告诫我禁止写稿。我半夜偷偷爬去电脑前边儿写东西,回头就看到林朗阴沉得要把我大卸八块的脸。

如此,我被暂时停掉了所有工作,不论商稿自由稿,统统被一股脑锁进了电脑里。

他也收拾得差不多了,我拿起遥控点开了电视。

听到屏幕里爆发出没来得及调小音量的讲话声,他一个健步如飞冲上来,夺过遥控将音量调低,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毫不卡壳。

“你要干嘛?”他平日白净的小脸儿现在跟凶神恶煞似的。

我如实回答:“今晚有巴塞罗那的比赛。”

我连手机都不能玩儿了,看会儿电视还不行吗?我气急。

“你真以为我不看球?比赛凌晨三点才开始,你等着明天看重播吧。”

“什么?你怎么这么残忍?”我临死前不忘挣扎,跳起来就要上去抢遥控。

他甩了我半头的身高此时无声地蔑视着我的举动。我使劲儿够了好一会儿,只好作罢。

你他妈无耻。我骂他。

他只笑笑,没用往常那样的为我好言论搪塞我。这些的确不需要了,因为他索性把遥控和我的手机都装进了他的背包里,毫不犹豫地拉上了拉链。

我败下阵来,躺回了被林朗污染了的我的床。

他笑道:“有没有好点儿了?”

我忽然被他笑容晃得一愣一愣的,换成女孩子的视角里他此时看起来一定熠熠发光攫人眼球。

“还行吧。”我回答。

“那我们出去走走?”

我很快接受了林朗的提议,毕竟我实在不想没有电视没有手机躺在这个四四方方的房间里睡到发霉。

楼主 无敌超人大莓  发布于 2017-03-11 22:53:00 +0800 CST  
我俩去了酒店临近的街上闲逛。

小樽是北海道的小城,北部港湾,冷气逼人。我一面裹着围巾恨不得把自己包成阿拉伯人,我这个北京人从没这么讨厌过冬天。

林朗白T恤外面只套了件黑色羽绒服,我靠近他时还能感受到刚才从酒店里带出的热气。他一点儿都不怕冷,明明是个南方人,耐寒的体质却让我这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都望而却步。

他鼻尖冻得泛红,眼里光辉四溢。我看到他兴奋地指着前方朝我一个劲儿地笑:“鹿哥,你看,多美。”

暮色四合的小樽披上一层霓虹灯。面积不大的小县城里街道狭长人头攒动,恰好正值旅游旺季,除了人头我还真看不出有什么好看的。

“嗯,真好看。”我只敷衍地回复他。

然而这小子的兴致还没被冲淡,拼命拽着我往人群里冲。我被他扯着走的时候视线里摇摇晃晃落进了头顶的霓虹灯,就着复古的建筑装点着被雪覆盖的白色街道。店铺前悬挂各色招牌夜里闪烁,亦或是偶尔路过的一两家纯正日式装潢的居酒屋,门前蜡染的湛青色帘布被吹得猎猎作响。身穿厚重和服的女子应该也裹了不薄的二趾袜,踩着木屐在雪地里小心翼翼地缓步前行。

我突然想起川端康成的《雪国》,乘坐列车穿越山脉之后的避世雪国,飘起雪想来也与这里别无二致。

我此刻却丝毫不想敷衍地告诉林朗,这儿真的很好看。

他听了我的话愈发高兴,就像此番出行来养病的人是他而不是我。他又拉着我走向一旁的小铺硬是要给我挑两件纪念品。

谈价中途他开始和老板砍价,我不想听他蹩脚的日语发音,转过身去。

百无聊赖地数着过路的自行车,这头林朗还在和老板扯得天花乱坠。我余光瞥见他额头都急地冒出汗了。

我刚想开口让他别买了,一个男人走过来,先是礼貌地朝他点点头,转头就用流利的日语与老板对话。

不出两分钟林朗如愿得到了满意的价格,付钱之后不忘扯着对方的手不停用日语道谢。

“你别卖弄你的日语了,他是中国人,听的懂。”这边的我淡淡开口。

只见林朗一愣,抬起头看看那位先生,又回头看看我,夹在我俩中间一脸惊讶。

男人身穿骆色大衣里衣搭配黑色高领毛衣,黑发梳得整齐露出光洁的额头,俊脸挂着儒雅温润的笑意,和我认识的样子的确有些不符。

“吴世勋,好久不见。”我扬起下巴,挑起一边嘴角率先跟他问了好。

我看起来肯定很不友好,林朗看我的眼神都有些尴尬。

而他只是微笑:“久违,鹿晗。”

“你们……认识?”林朗抱着刚才吴世勋替他砍下价来的纪念品,笔直站着一脸不知所措。

我实在不想和他提起这件事儿,吴世勋是我分手多年许久未见的前男友。

多年前我俩都还是气血方刚的大男孩儿,老天天生赐他一副走哪儿哪儿吃香的好皮相,加之模仿郭富城的中分发型和风靡一时的港式穿衣使他在咱高中里享有不小的名气。

我俩是前后桌上下铺,是当时级部上出了名的两人组,甚至连上个厕所也要拖家带口地结伴而行。人家建议我们再找一个兄弟组个小虎队,或者找两个组个四大天王。

我俩曾一起骑车到处游玩,我后座;还一起在没有毛毯的北京冬夜里互相抱着取暖;陪彼此过了每一个有意义的节日,包括情人节七夕节。不知道这算不算爱情。

当然我绝没有否认吴世勋在校内的人气,他的名声连别校也有耳闻。因为我已经帮他拒绝过多到我都数不清的情书和礼物了。

我俩一如既往兄弟以上恋人未满,我知道他大抵喜欢那个叫易惊蛰的女孩子。

小姑娘经常穿着红色毛衣配牛仔直筒裙,踩着一双在当时普通人难以支付的Vans经典款,政教主任不查岗时偷偷把马尾放下来披在肩上,唇红齿白漂亮极了。

她也是被我代理拒绝的众多告白女生里的一个。只是她更加坚持不懈一些,我还真没见过这么喜欢吴世勋的女孩子。天知道我那时候也有那么喜欢吴世勋。

只是易惊蛰肯定没我知道的小秘密多。比如吴世勋有幽闭恐惧症,小时候不敢坐电梯,长大后才好点儿。只是他跟我乘电梯时依旧会表现出紧张无措的模样,得握着他的手好一顿安慰才行。

她很多次过节亲自包礼物送给吴世勋,无一不被原封不动退回。我无数次撞见她躲在小树丛里偷偷抹眼泪,擦干眼泪后又笑眯眯地迎上去找梦中情人了。

有一次她忘了带伞,冒着大雨用外衣捂着饭盒跑来球队休息室给吴世勋送饭。她淋得像个落汤鸡,饭盒却被保护得毫发无损。我那时候想,要么干脆把吴世勋让给她算了。

后续我没敢接着看,队友都识趣地溜出了休息室,我也不例外。

我猜他应该是接受了人家这么久以来的心意。我只记得那天晚上我异常难过,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也能历历在目的程度。毕竟人家还能光明正大地喜欢他,我搁这儿偷偷摸摸地守着这份感情这么些年,相反得不到一丁点儿回报。

楼主 无敌超人大莓  发布于 2017-03-11 22:54:00 +0800 CST  
我当时肯定十分痛恨自己的软弱。我拉上吴世勋去路边摊买醉,不停灌酒还踢翻了脚边摆着的好几个空瓶子。我其实还没断片,不然现在也不会记这么清楚——我喝得大脑发胀,大男孩哭的跟出嫁的大闺女一模一样。发了疯地揪着吴世勋的衣服,大喊我好喜欢你,你他妈听见没。

后来的记不太清了。只依稀记得回去后他抱着我亲了好久然后滚去了床上。

等等,亲过嘴上过床算不算男朋友?

这可能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那晚的事儿我全归咎于酒后乱性,完事之后我俩依旧跟个没事人一样继续着以往的关系。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接受易惊蛰的告白,总之他的心里应该是有她的位置的。

吴世勋依旧和我勾肩搭背上学放学,逃课打球照做不误,一样不落。我欣然接受,只是那时候我的心真的好疼啊,比现在得知患上怪病还要疼。

我的初恋就这样被掐死在了摇篮里,这场孽缘不欢而散。毕业后我们和大多数人一样渐行渐远失了联系,慢慢被淹没在人海里再难寻找踪迹。

我没想到我俩还会这样戏剧性地重逢。而且他还帮我的助理砍价,这太尴尬了。

“我们曾经是很好的朋友。”他替我回答了林朗。

林朗点点头了然地笑道:“那真是太巧了,那吴先生要不要和鹿哥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聊聊?”

我立马说:“不用了。”

林朗和吴世勋皆是一滞,林朗没想到我反应这么剧烈,连忙扯扯我的衣服示意我礼貌些。

而我依旧梗着脖子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我都怀疑我自己是不是有病。

吴世勋恢复了平淡的表情,说道:“也是,小樽这么大点儿,抬头不见低头见。”

我僵硬挤出一个笑容跟他匆匆别过。明明一个早就成年的人居然还这么沉不出气儿,这么些年过去我以为我早就看开了。


昨晚我早早睡了,第二天被林朗的敲门声弄醒。

窗外的街道积雪看起来又厚了一层。我猜想昨夜又飘起了大雪,搓绵扯絮地下了一夜。

他告诉我,吴世勋在楼下等我,看样子站了挺久。

这无疑又是猝不及防当头一棒,敲得我脑袋钝痛。我急忙洗漱过后穿上外套冲下楼,林朗说我比见了明星还激动。

而我只是想问问他干嘛来找我。电梯叮地一声打开门时,我远远看到站在门外雪地里的高大身影。几年不见他已经出落得坚毅挺拔了,俨然一个成熟男人的样子。

我想怒斥他怎么这么傻,尔后才反应过来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我将冲上喉咙的关心尽数憋回去,佯装平静稳步走近他。

如我所想,他嘴唇冻得发白,鼻尖泛红就像昨晚的林朗。纵使裹着厚厚的大衣也抵不住地微微颤抖,我问:“你怎么知道我住这儿?”

他说:“林先生看起来很热衷与我交朋友,昨天还互留了微信。”

我就知道。我在心里狠狠唾弃了这个胳膊肘往外拐的人。

“你后来……和易惊蛰走到一起了吗?”我忍不住问。

他目光一沉,笑道:“本来打算结婚的。”

说完后他没了下文,我也不想追问。只是笑着说:“啊,那还真是可惜啊。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以后你还能找到更合适的。”

这寒暄带着浓浓的疏离感,我好像忘了除了我曾经无比喜欢他之外,我俩也是无话不谈的好友。

“这么久没见了,要不要一起去逛逛?”他没再继续刚才的话题,还补充道:“小樽挺美的。”

我答应了。我们顺着酒店出来的街道一路往下走,街边走过被母亲牵着手的小孩子,身穿厚重的衣服走得摇摇晃晃像个肉团子。

“我记得当年一起看《情书》,你就说过想来小樽。”吴世勋冷不防开口。

我只低头嗯了一声儿。电影里藤井树最后的镜头骑着自行车走了就再也没回来。而我的藤井树现在就站在我身旁,只不过我知道他很快也会离开。

“我现在在做自由撰稿人,你呢?”我问他。

“披星戴月的上班族而已。”他轻描淡写地说,“我记得我当年读的是理科啊,怎么去写东西了?”

“说白了我这个职业等于没有,接不到稿的时候就是一个无业游民。”我耸耸肩。

他只是笑笑,说:“自由自在的,挺好。”

“好什么啊,帝都竞争这么激烈,我生怕连自己都养不起。”

“你吃什么不是吃啊,还怕养不活?”

不知不觉我们对彼此又开起了玩笑,谁都浑然不知。

他开口约我去随便一家日料店,我正估摸着应约只赚不亏,眩晕症就不凑巧地发作了。

更凑巧的是我并没有带药,前一秒还在脑内摇摆不定地权衡三文鱼和海鲜千层哪个更好吃的我,现在扛都扛不住脑内剧烈的眩晕感向下坠去。

吴世勋的脸在视线里分成了三头六臂,他的表情看上去似乎很焦灼,声音在我充斥着吱吱嗡嗡声儿的耳道里扯得支离破碎。

“你说什么?你说什么?”我的头靠着糊了雪的铁栏一片冰冷的湿意,我实在太难受了,只能眯起眼努力去揣测他的举动与话语,甚至没力气说多的话。

不知道他之后有没有打电话给林朗,他模糊的面容在我眼里陷入黑暗。

我醒来之后是下午了。林朗告诉我,吴世勋背着我一路狂奔回了酒店找他,喂下药后守了我一会儿才走的。

我躺在床上呆呆地看了天花板好一阵儿才回过神来,只哑哑吐出一句:“……哦,知道了。”

“你也真是,可吓死我了。”林朗看我反应冷淡,不满地叨念:“谁让你出门不带药的,要不是旁边有吴先生在。话说人家费好大劲儿把你背回来,你可得好好谢谢他。”

我闭上眼,眼前又浮现出失去意识前吴世勋模糊的脸。

高二时我身为校队主力市联赛的每一场比赛都不缺席,加上比谁都热爱足球,虎着一股子劲儿硬是踢进了决赛。

那天是个日头正旺的大晴天,我方在领先对方一颗球的情况下进行激烈角逐,奈何对方球员也摆出毫不退让的姿态,下半场时我光荣负伤。

顶着汩汩冒血的膝盖我在场下大喊着我要踢,最后被吴世勋强制背着去了医务室。

别说,吴世勋看起来清瘦,身子不知哪儿来的力气一鼓作气背着我跑到了距离球场几百米远的大楼,爬了三层不喘一口气儿地直达医务室,包扎全程守在我旁边,他可能猜到了我会裹着绷带继续跳上场比赛。

楼主 无敌超人大莓  发布于 2017-03-11 22:54:00 +0800 CST  
这事儿我一直记着,我现在有点遗憾当时我处于无意识状态,无法好好回味一番他背我的感觉。我肯定重了不少,他背着想必吃力极了。我想。

“对了,吴先生似乎胃不好,我看他一直捂着胃看着挺难受,我倒了点儿热水给他但不管用,看着挺严重的。”林朗说。

我听得左耳进右耳出,只点点头没说话。

林朗明明小了我五六岁,却像个四五十的老大妈一样咸吃萝卜淡操心:“也不知道他带药没有,胃病这毛病发作起来可要命了,要不明天我就把老家的偏方介绍给他,胃病一治一个准。”

省省吧,我还真没听过治胃病有啥偏方。我翻了个白眼给他,双手交叠搁在肚子上安然靠着看电视。

高一时我们班有个同学阑尾炎手术住院,我和吴世勋被全班推选为探病代表,一人一手拎着一个果篮去了医院。

肛肠科在六楼,我按了楼层后默默地站在他身旁,紧接着我看到少年小脸惨白惨白的,嘴唇发抖,身处封闭的电梯里如临大敌。

我才想起他对我说过他有幽闭恐惧症,一坐电梯就跟上阵杀敌一样紧张。我换了只手拿果篮,轻轻走过去握紧他冰凉的手。

吴世勋转过头来看我,我看到他黑眸中满含不安与恐慌的情绪,像有只黑色的野兽蛰伏在他心口,稍有不慎就会被吞噬殆尽。

“你别怕。”我安慰他,“很快就到六楼了,你要是实在害怕,就紧紧握着我吧。”

我像安慰受惊的小兽一样抚摸他受惊的灵魂,直到电梯顺利抵达六楼并打开门离开后,他才如释重负地重重握了下我的手,之后再有些不舍地放开。

如今他的病症应该大好了,我没再过分陷入回忆里,赶走林朗之后,盖上被子沉沉睡去。


翌日吴世勋早早出现在了门外,穿戴整齐仿佛是奔赴一场约会的。

我也已然习惯了他毫无预兆的到来,穿着睡袍倚在门上问他:“今天又想干嘛?”

“《情书》复映,下午两点的场次,去吗。”他向我展示手里的两张电影票,显然没有给我选择的余地。

我只好赴约,和他简单吃了顿午饭后去了电影院。我坐在出租车里转头看窗外小樽的雪景飞逝而过,宛如默片无声播放。

去看电影的多数的两两结伴的年轻情侣,我和吴世勋一头扎入观影人群中有点儿过分显眼。而他看起来却没有不适的样子,从容地买了桶爆米花两杯可乐带着我检票入场。

电影情节已经在脑海里重复播放了无数次,我有些乏味地看着熟悉的老画面,许多初来乍到的年轻人怀着期待寸步不离地盯着屏幕,一旁的吴世勋亦是如此。

直到影片播放到尾声,我的眩晕如约降临,我熟练地掏出药咽进去,黑暗之中身旁的吴世勋拽住我的衣袖,回过头看到他的双眸正一动不动盯着我,清澈闪烁。

耳内轰鸣未过,我现在跟失聪没什么两样。我问他怎么了。

他只温柔地笑起来,眸光流转,嘴唇翕合。

我皱起眉,现在就跟看卓别林的黑白默片似的。我含糊地问:“我现在听不清,你说什么?”

他摇摇头,一手伸过来揉揉我后脑的软发,嘴型一张一合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我只指指耳朵,告诉他我听不到。

吴世勋眼底流光如同宇宙中的流星倾泻而至,黑暗中光点一闪一闪的,温柔得快要溢出来。他只是静静地注视着我,神情就像注视自己的恋人,让我产生一瞬的错觉我俩已经是携手共度多年的一对璧人。

听觉感官关闭,视觉就变得异常清晰。我看到他眼角泛起泪光,之后很快就滑落下来,我无措地看着他倏然在我面前泪流满面。

我想,一定是电影的场景和音乐太感人了。吴世勋一直都是那样感性的人。

我只是对他笑笑,像以前那样握住他的手,替他把眼泪擦干。

出了影院后我听觉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我看他眼底一圈淡淡的红,止不住笑他:“看个电影也能哭成这样,真有你的。”

他只是轻笑着摇摇头,问我晚饭想吃什么。

解决了晚饭之后,我们再次回到街上已是布满灯火。回酒店的路上途径一条漫长的坡道,稀疏而立的路灯苟延残喘地泛着微弱的灯光。

我们身后突然响起一声儿巨响,回过头看到坡道下的小城上空升起一束红色的烟火,燃放的一瞬间璨如天光。

“鹿晗,今晚有烟火大会!”吴世勋突然兴奋地叫起来,扯着我的手二话不说向前跑。

我被扯着跑了一段路,肺室仿佛被抽空了氧气,“不是,你等、等下!”

他停下,回头看着不住喘气儿的我,趁我不备一把将我稳稳背起,火力全开冲向坡下。

“喂喂!”我在背上不得不搂着他脖子,“你疯了是不是!”

他不说话,只背着我一路直冲。最终他在观赏烟火的最佳距离之处停下把我放在地上,我抬起头,巨大的烟火一朵朵绽放在我们头顶,拖着长长的尾巴最后陨落在黑夜里,笼罩这座小城。

烟火噼里啪啦地放了好一会儿,各色光芒闪耀,就像要彻底将天空点燃。

“鹿晗。”

“什么?”

吴世勋的声音很快堙没在嘈杂的烟火声里,我转头看到他脸上映出火光,接着被他拽了一把摔进他怀中,按着后脑勺吻上了我的嘴唇。

我承认,那时候我大脑一片空白。直到他温热的唇瓣轻柔地含着我的下唇,之后舌尖抵着唇关舔舐,我才慢慢打开口腔与他唇舌相触,一阵缠绵。这种感觉太久违了,久违得我心头发烫。我紧紧地搂着他,嗅到他身上的皂粉香气,和他年轻时被阳光烘烤过的白衬衫一样好闻。

烟火燃烬,我们才纠缠得逐渐分开。我俩已经是过了火的年纪,感情却如同被一盆冷水浇灭又重燃起来一样肆意滚烫。

他抵着我的鼻尖与我一阵亲热,我睫毛蹭着他的脸颊令他发痒发笑。

吴世勋到底还是哭了,声音抽泣,看起来像个三岁的小孩。

“鹿晗,如果这是场梦,我想永远都不要醒来。”

楼主 无敌超人大莓  发布于 2017-03-11 22:55:00 +0800 CST  
这几天我手没沾过一次键盘,想写东西得不得了,我一面教训没收我手机电脑的林朗,一面指使他下楼给我买两本笔记本。他屁颠屁颠地出门跑腿,我就吊儿郎当地翘着腿坐在沙发上等他。

结果拎着东西进来的是吴世勋,还顺带提了一份水果披萨。

我不亦乐乎地享受着他插好饮料吸管把东西全部准备妥当的服务,一手拿起一块披萨拉出长长的奶酪丝。

“想来看看你。”他说道:“楼下遇到了小林,他好像想去外边儿逛逛,就替他把东西拿上来了。”

“没事儿,回头我就扣他工资。”我假装认真地说。

我俩又聊了一会儿,我饮料和披萨都见了底,他才穿起外套起身,“那我走了。”

“这么快啊。”我也站起来把他送到门口。

“嗯,回去还有工作要处理。”他似是无奈地瘪瘪嘴,“在外旅行也不能抛弃事务啊。”

我笑道:“上班族真辛苦。”

“回见。”他冲我挥挥手,径直走进电梯。他已经能够从容面对从小怕到大的电梯了啊。

我刚转身关上门,灯应声而灭。我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是停电了,而此时第一个想起的却是还在电梯里的吴世勋。

我摸着黑拿起手机从十楼拼命往下冲,吴世勋的电话也很快来了。

那头他声线颤抖,“鹿晗,鹿晗你在哪儿?”

“我在往一楼赶呢,你别怕,稍微等一会儿就来电了。”我连忙柔声劝他,恨不得再长出两只脚朝一楼跑。

手机那边没声儿了,我慌了,抓着扶手踉踉跄跄地下楼。

“吴世勋?吴世勋!”我朝那边喊了两声。

“鹿晗,你在哪儿啊,这里好黑,我害怕……”他声音染上哭腔,揪得我心脏一阵生疼。

好不容易到了一楼,我双腿软得止不住要跪下去,我稳住后来到电梯口,握着手机不停告诉他:“你别怕,我在这儿呢,很快就没事了,你再坚持一会儿。”

两分钟后头顶灯光再次亮起,我看着电梯的楼层数逐渐向下递减,直至一层。电梯门缓缓打开,我看到蹲在里面抓着自己衣服拼命抽气的男人。

他抬起头看到了门外的我,顾不上发麻的双腿冲上前紧紧地抱住了我。

紧接着他把脸埋进我肩窝狠狠哭了起来,双臂禁锢着我力道大到我胸口发疼。我看到这个快三十岁的男人像个孩子一样抱着我哭,哭声沙哑,抱着我的力度愈发加深,仿佛与我不是相逢,而是在向我告别。


我和林朗一直待到了三月初春才回北京。

这也是吴世勋的骨灰被接回去的第二个月。

之前在他突然倒下入院之后,我就猜到医生会告诉我什么。

胃癌晚期。我曾和他说过最想来的地方是小樽,我想应该是上天决定在他死之前再来见我一面。

我回想起那天电影院里他翕合的嘴型,大概是——

对不起,鹿晗。

我可能要和你分开了。

你的吴世勋要去远方了。

我爱你。

晚安。

我将这寥寥几句记在了纸上,细心合上放入箱中,以后不时拿出翻开,就不会忘记。

我合上行李箱,在门外林朗的催促下离开了房间,和他乘坐火车离开了小樽。

列车穿过开得正盛的樱花,车轮滚着铁轨带起呼啸将散落地上的花瓣卷入了风中。我阖起本子,对面林朗累得睡了过去。

眼前景象再次席卷入漩涡,我不急不忙地拿出药丸咽下,双耳嗡嗡作响如同也下起了一场弥天大雪。

我看到吴世勋坐在我对面,一身白衣,笑意清浅。

我听到了我笑着对他说,你看外面樱花开得多好。

他点点头,嘴边噙着笑容,三千春景全数揉进他眼中,现世不及。

我明明听觉破碎,却清晰地听到他开口说话,嗓音温柔低沉,掷地有声。

他一如往日叫我,鹿晗。

早上好,鹿晗。


END.

楼主 无敌超人大莓  发布于 2017-03-11 22:55:00 +0800 CST  
短篇在这儿啦@笑相思醉倾城@浅笑sunshine丶@朦胧丽翰@凜兒的唯一@吴白久的鹿萌萌

楼主 无敌超人大莓  发布于 2017-03-11 22:56:00 +0800 CST  

楼主:无敌超人大莓

字数:9084

发表时间:2017-03-12 06:52: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11-04 00:23:28 +0800 CST

评论数:121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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