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列主义国家不容宗教肆意妄为

我国的宪法序言确定:中国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马列主义者是唯物主义者,坚持无神论思想原则,这一原则是我们国家的立国根本,主旨原则。中纪委多次明确指出,党员干部不得信仰任何宗教,党内没有宗教的牌位。党内没有,难道国家、社会就应该有他们的牌位吗?这是违背绝大多数人意愿的,肯定也不能给他们牌位。


随着国际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泛滥,这一极端思想不断渗透中国,在我们不少地区造成巨大破坏。如新疆、西北,并有蔓延内地之势,爱国人士无不忧心忡忡,大声疾呼。我们不能简单的把宗教看做是一种个人信仰,事实上它是一个主义、一种思潮,以伊斯兰为例,它不仅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世界观,还是一种方法论,控制着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到人们的行为方式。一些宗教看似是信仰,实际是一个组织,甚至会演化为政治组织,与世俗政权分庭抗礼,如埃及的穆兄会,就是由教派发展为政党的;还有基地、塔利班、哈马斯、瓦哈比,都是由极端教派逐步成为政治组织、政党的。入世的宗教多不参与世俗。注重个人内心修炼;而极端宗教一般是干涉世俗,追求政权的,他们的教会组织体系实质上就是政治组织体系,在阿伯拉罕一神教中特别突出。


一些宗教利用信徒的民族区别,长期打着民族的幌子,传教士、阿訇毛拉们,教族不分,貌似是民族团结,其本质是严重的宗教扩展、文化侵蚀,对中华价值观、马列主义、华夏文明构成严重威胁。这些极端宗教分子们,把宗教教义、教规、教法说成是民族文化、民族传统,以此为幌子,利用世俗法律对其保护,排斥、打压非宗教信徒、无神论者,扩张宗教,搜取现实利益。动辄打出民族团结的口号,索要利益,威胁政府,欺压民众,从西向东步步蚕食中华。是可忍孰不可忍!


试问:若教规、教义、教法是民族传统、民族文化,那么基督徒岂不都是一个民族?伊斯兰教徒岂不全成了阿拉伯人?正因世俗社会对其宗教的认识不足,采取容忍措施,甚至错误的认为这就是民族传统,结果被保护,致使极端宗教泛滥,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宗教神权人士不断利用这些荒诞的理论割裂族群,谋取个人利益,引发社会不稳定,危机国家政权安全。我们不得不防。今天他们要建寺,说是民族团结;明天他要当政协委员、民宗委主任、县长市长,还说是民族团结;那么后天他们势力已无法控制,要政权,你能给的起吗?宗教泛滥是历史的大倒退,是国家的不幸、民族之大不幸,无数历史事实早已证明了这一点。


我们华夏文化不能毁于宗教,我们先辈用鲜血换来的政权不能被他们颠覆,我们的社会主义新中国绝不能宗教所葬送。极端宗教势力已经成为破坏中华崛起的心腹大患。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有良心的中国人、党员,必将高声呐喊,绝不许宗教破坏我们的国家!

楼主 中亚细亚天空  发布于 2017-01-20 10:30:00 +0800 CST  
民宗委主任,我们的满族、土家族、苗族、侗族、蒙古族、藏族这么多的民族兄弟不能担任吗?非要去找穆斯林任职?有人说他也是党员了,但你能确定一个在宗教家庭、宗教环境中成长的人,是不是形式上入党,思想上信教吗?


多少穆斯林干部死后按照国家规定实施了火葬?活着表明上党员,可死了马上要穆斯林葬礼进天堂,这是莫大的讽刺。

楼主 中亚细亚天空  发布于 2017-01-20 10:55:00 +0800 CST  

楼主:中亚细亚天空

字数:1343

发表时间:2017-01-20 18:30: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2-14 03:03:53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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