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短篇】《异类怪物》

一楼喂熊!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04 11:14:00 +0800 CST  
二楼拜文学社!
壮哉我大soulmate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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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很帅地码出一段词来介绍本社的,一写就词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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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04 11:18:00 +0800 CST  
(1)

大街小巷里人头攒动,但它们只是群行尸走肉罢了。

各地城市相继沦陷,随着逃亡而被荒废。那些低头发愣的丧尸们像是失业后无家可归的工人,在街头迷茫徘徊。而报刊上也有一年多没进过新报纸了,最新的一期是去年的,标题横占半个版面:死人复活了!

我现在住的这个城市,死人招摇过市,遍地都是残肢碎肉,憧憧人影四处游荡,每天我都能听见它们此起彼伏的嘶吼。无论是笔挺西装的绅士,穿着校服的学生,虔诚的教会信徒,还是粗鲁的工人,现在都没有两样:身体溃烂流脓,身上的尸臭令人作呕,他们猎杀活人与动物。茹毛饮血的怪兽。

我敢肯定末日已经到了:病毒批量生产出吃人怪物,规模惊人;而幸存者们过于分散,毫无反击之力。

有必要做一下自我介绍了。我叫孙清源,是个丧尸。

我并非普通丧尸。我拥有自我意识和记忆,而且没有饥饿感。这么说吧,我不会吃活人,不需要摄取能量就能活动。

我无法像正常人那样感受事物,我的触觉、嗅觉以及味觉已经失灵了,身体机能也彻底罢工了。不可思议的是,病毒居然能让我死去的身体动起来。

我有人类的思维,也有丧尸的身体。换句话说,我是个披着丧尸皮囊的人类。

至于这是怎么回事,故事就要追溯到几个月前。那时,我的手臂被丧尸抓伤了。只是划破了皮,但足以致命。我晓得自己不久后会变成丧尸,本打算自杀,却没有勇气。最后只好找了处僻静的地方等待转变。

我在其过程中休克致死。当我醒来,就发现自己是个丧尸了。也许是我有什么特殊体质吧,虽然阻挡不了病毒的入侵,但是保留了我的理智。

起初,我很难接受这种身份。可随着时间推移,我逐渐认为自己迎来了新生,并且自鸣得意:我不用像人类那样被丧尸猎杀,无需为温饱操心,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

我先是入住了一栋典雅精致的别墅。那儿有昂贵的家具、宽敞的后院。道路两旁绿树成荫,不远处还有观赏用的金鱼池塘。可惜,金鱼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几具浮尸。

另外,我还多了两位丧尸室友。通过家里的相册来看,他们生前是对夫妻,也是房子的主人。在全家福里还有个男孩,一家三口甜甜笑着。可我翻遍了整个房子都没有发现那个孩子。也许他早在疫病之前就夭折了,或者事发那天逃走了。

他们一看到我便会嘶叫,继而漫无目的地在房子里走动。我觉得他们是在找那消失的儿子。

时间久了后,我开始跟他们打招呼:“还没有找到儿子啊?”

他们无意识地嘶吼。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04 12:06:00 +0800 CST  

很长一段时间里,这儿就成了我的家。白天我想去哪就去哪,但每晚我都会按时回来。我这么做的原因,是想营造出家的感觉,仿佛社会还没崩坏,而我只是下班回家的普通人罢了。

逛街购物是我生活的一大乐趣。喜欢什么就直接拿走,不用付钱。于是,现在的我一身名牌华裳,穿金戴银,打扮得就像个急于彰显自己财力的暴发户。

而我的最大爱好莫过于收集豪车。那些价值百万的跑车,疫病爆发后被车主抛弃,横陈街道。我将它们纳为己用,停在我的地下停车场里。

我偶尔会开车去兜风,无需遵守交通法规,也不必躲着丧尸,经常驱车扎进尸群中,冲散它们的阵型。有一次我干得最疯狂,开着一辆重型卡车,在尸海中碾出一道血路。颠簸了好一阵,最后卡车被群尸掀翻,我费了好大的功夫才从车里爬出来。

我甚至会干出一些变态事出来,例如说火烧尸群,或者拿着电锯将屠杀丧尸,甚至是用丧尸的血来涂鸦。

我所做的这些都是为了追求刺激,满足自己的病态欲望。好让我能忘记自己是个丧尸,只是个正在玩游戏的孩子而已。

可时间久了,这些游戏便玩腻了。可怕的空虚感攫住了我。而我感到空虚的时候,就会变本加厉地去寻求乐趣,借此填补内心的虚无。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04 12:07:00 +0800 CST  
但心中缺失的地方像是无底深渊,永远也填不满。

不管怎样,我始终龟缩这座城市里,远离人群和体制,不敢去外界寻找人类。我最害怕的就是让人类看到我现在的模样。

后来我才意识到,命运在戏弄我,他把我变成一头变异丧尸。我永远也不能像是正常人拥有五感,我再也不能吃饭睡觉,也感受不到香味和温度。甚至是我回到人类身边的权利也被无情剥夺了。

末日里,金钱失去了意义。我拥有财富又有什么用呢?丧尸会跟我做朋友吗?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04 12:07:00 +0800 CST  
我最大的愿望莫过于变回普通人,和人们一起生活,不会遭排斥。然而……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我介乎于人类和丧尸中间,却无法融入于任何一方。我是个怪物。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04 12:09:00 +0800 CST  
就算是人们能接受我,也是因为我有利用价值吧。我这个丧尸凭借优势能帮他们不少忙,但人类绝不可能把我视作朋友。毕竟我是个被人类惧怕、讨厌的丧尸,没准身上还携带着病毒。

就这样,我绝望了。当一切”事物对你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之后,你就会”想到一件事。

自杀。

要知道,丧尸是感受不到疼痛的。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04 12:11:00 +0800 CST  
娘的,度娘我是你父亲!吞我文吞的爽不?
讲道理,我不想分段发的,但是没辙了……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04 12:13:00 +0800 CST  
沉迷码字,日渐消瘦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05 00:30:00 +0800 CST  
(3)

做出决定后,我立刻动身。跟丧尸夫妻告了个别,匆匆地脱下了身上的华裳,在衣柜里找了件普通的皮夹克。我还发现了瓶古龙水,往身上喷了点,好掩盖身上的尸臭。

离开这个家后,我来到旁边的地下停车场。偌大的停车场空无一人,光线黯淡,安静以至于诡异。我穿过排排豪车,这些都是我从市里收集的。

我连忙将几桶油箱放进悍马的后备箱。合上后又立刻跑到驾驶座上启动发动机。隔着发动机挡板,我都可以感受到发动机强劲的震动感,像蓄势待发的箭矢。

我要去救他们。

我踩动油门,打着方向盘娴熟地绕过其他车,开出了停车场。

开到路面上,我看了被尸潮吞没的街道,过去社会的各色人等浩浩荡荡地朝这里涌来,就像下水道里流动的污水,不论是外表还是气味。

尸潮的阵仗就连钱塘江大潮也要退避三舍。我忽然很庆幸自己是个丧尸,不是它们的猎杀对象。

果不其然,幸存者们被其他循声而来的丧尸们缠住了。我急忙油门踩到底,撞开几只挡路的丧尸,一个急转弯开到他们面前。

不消说,他们简直惊讶极了,全然没料到这座城市里还住着其他人,统统愣住了。我拉下车窗,对他们大喊道:

“快上车啊!傻站着难道想被丧尸吃掉吗?”

他们这才回过神,赶在尸潮之前,以最快速度将行李塞进了车的后备箱,紧接着上车。其中,一名矮小男人坐在副驾驶上,正打算合上车门的时候,突然一只丧尸扑来。但他速度够快,在丧尸扑来之前关上了门,丧尸“砰”的一声撞到了车门上。

等人到齐后,我油门踩到底,往前方驶去。

这段时间里,车内只有他们剧烈运动后的喘息声,神经紧绷地看着后方的尸潮。直到尸潮越来越远,才放心地松了口气。

“谢谢你救了我们。”矮个男人还有些惊魂未定,“太谢谢了。”

“啊,嗯…没事,不用客气…”

很久都没有说过话了,而且是以丧尸的身份,说起话来不禁会心虚,吞吞吐吐的。

我害怕他们会发现我是个丧尸。话说回来,我体内的病毒似乎能抑制住腐烂速度,以至于几个月来我处于腐烂的早期。除了面无血色外,外表和人类区别不大。

“我叫吴朱军。”矮个男人说,“你叫什么名字?”

“孙清源。”

“哥们儿,谢谢你,俺叫王老实。”

坐在后排的男人操着厚重的外地口音,热情地跟我打招呼。他似乎是队伍中年龄最大的,三十五岁左右,体格结实强壮。胡子很久都没有修剪过,乱得像旧钢丝球似的。

“她叫晏殊桃。”吴朱军指着坐在后排的妇女,又指向七岁大的小男孩,“这是她儿子,晏墩。”

吴朱军在介绍这对母子时,语气格外沉重。看起来这对母子俩没了一家之主。他们能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到现在,真是不容易。

“嗯…你们好。”我怯生生地打招呼,“你们为什么会出现在城市?现在城市要比乡下危险多了。”

“我们也知道。”吴朱军回答,“但我们别无选择。郊外物资本来就少,还有其他幸存者跟我们抢。于是,只好来城市碰碰运气…蛮糟糕的,那破车刹车失灵,撞墙了…”

“对了,哥们。你为啥会出现在城市里?”王老实问。

“跟你们差不多,也是四处漂泊。碰巧在这里找到了好地方,就暂时避难几天。”我说谎道。

“哦草牛逼!这儿到处都是丧尸,住在这里真不容易。”

如果你也是丧尸的话,住在这里就太容易了。我心想

“运气好而已。”我装模作样地叹道:“唉,活着太不容易了。”

王老实倒是很乐观,“会好起来的。俺娘说了,‘船到桥头自然直’,生活再怎么操-蛋,也会有出路的。”

吴朱军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你闭嘴。就因为出发前你没检查刹车,我们差点连命都丢了。正事不干,饭量最大。从今以后,你就吃泔水吧。”

“哦草你娘!俺提醒过你这车会出事的,你还不信,哼。吃到苦头了吧?”

“你们接下来要去哪?”我插嘴道。

吴朱军想了一会:“我们暂时没想好,不如说说你的打算。”

“我没什么计划,去哪里都无所谓。”我几乎是脱口而出,“你们去哪,我跟你们一起去吧。”

说罢我立刻后悔了。我应该离人类越远越好才是。我不能和人类一起生活,迟早会被发现的,到时候我该怎么脱身?

但是心中有什么东西在迫使我冒险。重回人类群体的心愿?

吴朱军低下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既然如此。那我们先离开这个城市,今晚先到达北边城郊,我们还没有去过那里,希望会是个不错的地方。”

“但愿吧。”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05 14:29:00 +0800 CST  
(4)

再也没人比我更熟悉现在的城市,我知道哪儿有路障或者尸群,顺利地绕过它们,成功离开了城市。

不久之后,天气阴转小雨,风中夹杂雨丝。我们沿着宽敞大道一路北进。郊外的视野豁然开朗,零星建筑分布在山野间。田地里庄稼败坏,杂草疯长,丧尸漫步其间。建筑坍塌倾倒,就像面旗帜。它的夭折意味着人类文明的毁灭。

“Holdon,HolyGhost

蓄势待发亡灵之日

Goon,holdmeclose

接踵而至与吾为伍

Betterrun,herewecome

落荒而逃降临之时

It'sthedayofthedead

这就是亡灵审判日。”

车内流淌着音乐,大多是亡灵好莱坞的单曲。吴朱军对这支乐队很感兴趣,乐此不疲地翻着歌单点歌。

除了点歌,他更多的时间用来和王老实吵架。他埋怨王老实没有检查面包车,后者则是以各种理由反驳他。

在他们吵架的时候,我注意到他们的说话都很有特点:吴朱军说话尖刻刁钻,而王老实粗话连篇,几乎每句话都带脏字。两人一路吵吵闹闹,声音盖过了音乐。只有晏氏母子安静地坐着,看着窗外景色。

“他们总是拌嘴。”晏殊桃客气地说,“孙先生,请不要介意。”

我并不介意,与人类相处、听他们吵架对我来说都是种享受,尽管入耳的都是吵闹声,我却由衷地感到高兴。

“没事。”我说,“叫我清源吧。”

“俺也不想吵架。可吴朱军这傻比总爱挑俺刺。”王老实抱怨道。

“你如果把事情做好,我会说你吗?你这头猪!”吴朱军说完还学了两声猪叫。

“他娘的!”

又开了一段路程,雨势趋烈,雨点敲打车顶的声音越来越频繁。天色迅速暗了下来。

最终我们决定在一家服务区之中过夜。这家服务区位于两城之间的半道上,它和其他地方的服务区一样朴素无华、设施俱全:便利店与快餐店,加油站和公厕,宽敞的停车场,以及我们用来过夜的员工宿舍。更重要的是,附近没有丧尸的踪影。

我、吴朱军和王老实三人下车侦查情况,晏氏母子则留在车内。我们检查了武器,我的警枪仅剩三发子弹,吴朱军递给我一把磨好的手斧;而他本人准备了开山刀和手枪;热心的王老实把枪交给晏殊桃防身,所以他只有根撬棍。

停车场停驻着少许货车,我们本想搜点什么补给。令我们失望的是,车厢早已被洗劫一空,只剩一些无用的材料,甚至连油箱都被撬开了。

几具无名尸骸横在地面,血迹被雨水冲刷。便利店的屋檐下,女尸悬在吊绳上,随风摇摆。她用血在身后的玻璃门上涂鸦,字迹宛如狰狞魔鬼:我受够了”。

我不晓得这位女士生前经历过什么才选择自杀。但她看上去死的有段时间了:全身烂得骨肉剥离,露出森然白骨,少许肉粘在颊骨上,没有皮肉覆盖的牙床仿佛在微笑。所有骷髅头看上去都像是在笑,可我敢断定她死前必然露出解脱似的笑容,尽管我没亲眼目睹,但我知道。我就是知道。

我们先后检查了快餐店和公厕,之后是便利店,三处都很安全。而便利店跟先前的货车一样,被无数路过的幸存者搜刮过。排排货架空空如也,地板上满是撕开的包装袋、食物碎屑和脏脚印,搜刮能力令黄鼠狼也望尘莫及。

细心的吴朱军在收银台下的柜子找到了一包夹心饼干,虽说已经过期了,可他并没有扔掉的打算。

最后我们检查宿舍。宿舍的窗户被砸碎过,经过木板简单加固,留有狭长缝隙。宿舍的防盗门有被暴力砸开的痕迹,但推不开,看来内部应该装有防盗链这类东西。

“喂!马上离开这里!”

内里传来男人的喊声,我立刻跑到窗户旁观察宿舍内部。透过木板空隙,大致能看见一位脸上长满青春痘的年轻男人,托举着霰弹枪指着我们。

“离开这里!否则后果自负!”痘痘男喊道。

“嘿,朋友。”吴朱军用温柔友善的语气开口道,“我们没恶意,只是想暂住一宿,拜托了。”

“引狼入室的例子我见过不少。”痘痘男哼了一声。

“我发誓,我绝对——”

“背誓的例子我见过更多。”他冷冷地打断道,“别讲废话了,给我离开这里。”

吴朱军沉默了,肯定是在想法子。我们可以强抢地盘,也可以寻找其他的避难所,两者都有其利弊。看他怎么选择了。

“等等!我改主意了…”痘痘男忽然说,“你们可以借宿,不过是有条件的。我要一盒退烧药。”

吴朱军若有所思地低下头,似乎在掂量损益。“成交。”他妥协了,“你等会,我们这就去拿。”

见他同意,痘痘男那张留有痘印的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06 14:46:00 +0800 CST  

于是,我们回到车上,跟晏氏母子说明了情况,并且从后备箱搬出一小部分行李,其中包括所承诺的退烧药。我粗略地扫了一眼,他们的物资还算充裕,足够支撑一个月之久。

我顺便将车钥匙交给吴朱军,以表我对他们的信任。吴朱军很惊讶地看着我,问道:“你难道不怕我们把你丢下,然后把车开走?”

事实上,这辆车对我来说没多大用处,我是个丧尸,不需要它我也能活下去。但在他们面前,我决计不会把这话说出口,也找不出像样的回答,最后耸了耸肩,仿佛这就是答案。

吴朱军盯了我一会儿,露出微妙的笑容,不再追究。

我们五人再次来到宿舍门口,王老实透过窗户木板条的缝隙将退烧药交给痘痘男,后者验完货后,也兑现承诺解开了防盗链。

进来后,我们才发现宿舍的空间很狭小,不过房间倒是很多。我们每人挑了间,放好行李。

在此期间,痘痘男警惕地看着我们,不曾一刻放下霰弹枪,而吴朱军的右手搭在腰间手枪的枪柄上,一有动静立刻拔枪。尽管我们刚完成了一笔双赢的交易,关系仍是剑拔弩张。

说实话,这才是正常现象:末日里,人心各怀鬼胎。笑里藏刀、口腹蜜剑,像这样的事早已稀松平常。经末日洗礼过的灵魂像是受伤的动物,敏感而警觉。

另一方面,我们是什么时候不再信任他人呢?我忽然意识到,这些现象不是一朝一夕之间出现的,久远的和平时代便已经存在了,而末日捅破了那层掩饰人心丑态的薄膜。另外,再坚固的情谊羁绊在末世的摧残下也会摇摇欲。更不要说我们素昧平生了。

随后,我们还是友好地做了一番自我介绍。痘痘男名叫王明哲,在他房间的床榻上躺着一名形容枯槁、脸色憔悴的妇人,眉头紧锁,薄薄的嘴唇因痛苦而紧抿着,这是他的妈妈。

妈妈高烧不退,这就是王明哲索要退烧药的原因。王明哲给她服下退烧药时,我发现她的右肩绑有绷带,包得不甚专业,少许血迹渗出。

“她怎么受伤了?”我问。

“枪伤。”他忿忿不平道:“不久前,我们被偷袭了。我妈为了保护我挨了子弹。”

高烧不退、肩膀中弹,而且老年人体质虚弱。在我看来,他的母亲活不了多久。

“你母亲会熬过来的。”一旁的晏殊桃说道。

这句话显然是句谎言。但王明哲选择了相信,脸上勉强有了笑意,睫毛疲惫地低垂,“是的,她一定会好起来的,一定。”

他将母亲的被子捂严实,又去厨房烧开水,吹凉后耐心地给母亲喝。他的悉心照料让我心头一暖。我要收回先前的那番话,末世中的情谊羁绊或许不牢靠。但另一方面,灾难会让他人团结,彼此扶持、同舟共济。也只有灾难,方能体现出人间真情。

王明哲备了两大箱的牛肉罐头,等气氛缓和些之后,他将一部分罐头分给我们。王老实乐得合不拢嘴,吴朱军对此似嗔却笑。

为了欢迎我这个新成员,大家还特意开了罐水果罐头。牛肉配水果,以末日的生活水准来说已经算奢侈了。

而我无所谓,我也没有味觉与饥饿感,甚至不需要摄取能量。但我还是吃了不少,好掩饰身份。咀嚼着牛肉,努力做出狼吞虎咽的模样,实际上我的味蕾早已分辨不出任何味道。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06 14:47:00 +0800 CST  
(5)

那天夜里,大家各自回房间里入睡,而我负责放哨。这表面上看是件苦差事。但换个角度想想,他们之所以同意让我放哨,是他们信任。再说了,我是个丧尸,不需要睡眠,便欣然接受了。

狂风在窗外尖啸,闪电粗暴地撕开茫茫雨幕。

我并不清楚现在的具体时间,大概是凌晨一两点吧。自打我们离开城市后,雨的势头有增无减,到了现在,已经从小雨转变为罕见的大暴雨了。

我坐在板凳上,背靠霉迹斑斑的墙壁,无言地望向窗外的暴雨。纷飞雨水剧烈地拍打着宿舍,墙内隆隆作响,仿佛内里有人在敲锣打鼓。

我在思考,要不要脱离这个团队呢?

诚然,与他们相处我会感受到很久都没有感受过的快乐、充实。可是,我也感到心虚,害怕他们发现我的真实身份……纸是包不住火的,我能瞒多久?迟早会被发现的。

我要不要现在就离开,结束这场荒唐的闹剧?

正当我举棋不定的时候,在王老实房间里偶尔传来的呼噜声、连续不绝的雨声之中,我依稀听到了哭声。

“呜呜……”

起初我以为自己幻听了,但哭声再度传来,而且声音要比之前还要大些。

当你极其无聊的时候,再微小的事情也会吸引你的注意力。我在疑惑的同时,几乎没有犹豫就起身调查声音的源头。

哭声是从王明哲的房间传来的,薄薄的木门底下透光,里面传来王明哲的嘶哑哭声——那是人们在面临困境时有气无力的哭泣。

我轻轻地推开了门。

房门连上锁的功能都没有,那么你应该能想象到宿舍房间是有多简陋:室内空间低矮狭窄,一张床和床头柜便是房间的全部。床头柜上摆有蜡烛,已经烧到了底端。

易逝的烛火一如床上老人的生命。

王明哲跪在地板上,头深埋在床单上,浑身颤抖。我一来,他就抬起头来看着我。烛光照亮了他脸上的痘印,双目则沉有泪水。

“你怎么来了?”他用沙哑、带哭腔的声音问道。

我没有回答,将目光转向他的母亲。“她看起来……气色不太好。”

其实我想说的是“她看起来快死了”,但仔细想想,还是不说为好。

他没有搭腔,跪在床前与母亲十指相握,眼角闪着泪光。他的妈妈虚弱得连眼睛都睁不开,面露痛苦之色,蠕动嘴唇喃喃自语,好像是念给儿子听。毫不夸张地说,她说出来的话不比呼吸更有力度。

虽说她已经服下了退烧药,但显然已经错过了最佳的用药时期,高烧在她的身体肆虐太久,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

“妈妈,不要死……”他低声啜泣,“再坚持一下,求求你……”

我静静地注视着这对母子,禁不住想起我的父母——素未谋面、狠心将襁褓中的我抛弃的家伙——他们现在在哪儿?他们还活着吗?他们是否后悔当初抛弃自己的亲生骨肉?

我永远不知道答案。我也不敢知道,我害怕他们的回答是……



——我们当初就不该把你生下来的。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08 14:41:00 +0800 CST  
王明哲的嚎啕大哭拉回了我的思绪,他松开了母亲干瘦的手,那只手无力地垂在被子上,我顿时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他的妈妈,去世了……

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我无法理解的,因为我不曾拥有、体验过。所以我无法去切身感受王明哲丧母之痛。他看起来哀恸极了,十根指头像鹰爪似的死死抓着被子,面庞上泪水如注。

看到他伤心成这样,我不禁对这位与我年纪相仿的男人给予深深同情。除此之外,竟然还升起一丝荒谬的羡慕之情:他会哭,感情丰富,最重要的是,他曾拥有过家人,知道亲情为何物——而我呢?从未知晓亲人温暖,甚至不会哭泣或者微笑,好一个木偶孙清源。

许久后,等他情绪稍微缓和点之后,我出声安慰道:“别哭了……她已经走了……我的意思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语无伦次,好吧,我承认我在口才这方面没什么天赋。

他并不在意,双眼无神,就像是在梦游。随后,那双被绝望与泪水包裹的眼睛缓缓地移向我的腰间。准确地说,是我腰间的那把枪。

“把它给我。”他说。

“你要自杀?”我的语气听起来不太像是提问。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向我直冲而来想要抢走它。“我说了,把它给我!”

“你冷静点!”我大喊道,同时抓住他的手阻止他。但他像是疯子一样,不顾一切地挣扎,狠狠地把我撞到墙壁上。

“你这个傻子,难道不明白吗?”我叫道,“你死了就没什么也没了!”

他充耳不闻,眼中燃着凄凉的怒火。

“死就死了呗。”听他的口气,生命就像是一文不值的垃圾,“我的朋友死了,亲人也是,现在……我妈也死了!我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呢?”他绝望而愤怒地哀号,“我一无所有!”

一无所有?

我一巴掌扇到他的脸上。

真是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家伙……你拥有太多我没有的东西——遥不可及、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得到的东西——你会哭会笑;你能尝出食物的味道,还可以闻到香味;你甚至还能睡觉,身体也不会腐烂生虫;最关键的是,你不是异类,不需要伪装也能生活在人类身边。

你是个人类,无需像我这样偷偷摸摸,而是坦坦荡荡地活着。这就是你最大的幸福。

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你是这样想的么?你从来不会在意、珍惜它们。

“我去你妈的一无所有!”我火冒三丈地大吼道,“你就真的那么不堪一击吗?你看看我的那些同伴,他们的亲人生死未卜,有的连家人的最后一眼都没能见到……这又如何?他们还不是活着吗?。”

我并不清楚吴朱军他们的家人情况,但显然我说的也八九不离十。

“你瞧瞧我,”我粗暴地拽着他的衣领,死盯着他,“我是个没人要的孩子,从小就没爹娘疼,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生的。你还嫌自己拥有的不够多吗?”

“是啊。”另一个声音插入。

我转头看向玄关,而被我抓住衣领的王明哲浑然梦游。

烛光愈渐微弱,四方暗幕向蜡烛进逼而来。

“你怎么来了?”我问。

门外的晏殊桃看起来格外的消瘦、渺小,仿佛下一刻就会被空洞的黑暗所吞噬。

“被你们吵醒的。而且,听你们吵架,我想我大概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她盯着王明哲,一字一句地说:“很遗憾,你的母亲走了。可你不该自杀,这不值得。”

王明哲则是对她的话报以冷笑:“你有什么资格对我指指点点?告诉我‘不该自杀,要坚强’,不,全是废话。”他嘶哑地说,“你们对我一无所知,就想去干涉、阻止我?你们是不会理解这种痛苦的。”

“你说得对,我们只是萍水相逢罢了。我完全不了解你,也没有义务去阻止你。”当我以为她已经被说服的时候,她话锋转利,“可我要告诉你:无论做什么事,哪怕是自杀,都要三思而后行。

“‘你们是不会理解这种痛苦的’,是吗?恰恰相反,我们所有人都理解、经历过这种痛苦。”

她哀伤地摇摇头,手伸向别在腰间的手枪,正色道:“听我说些话,听完后我就把枪给你。自不自杀你随意。”

王明哲没有说话,在我看来像是默认了。

“在灾变之前,我生活在南方的某座小城里。那时,我的家境不大富裕,家里经常闹矛盾。但我的父母、丈夫健在。对我来说,那样的生活很幸福、充实。”

烛火忽然熄灭。那微弱的烛光顿时被早已蠢蠢欲动的黑暗吞没。

“然而,疫病彻底毁灭了这一切。它所带来的不只是恐惧,还有死亡。秦赋怀,也就是我的丈夫,他为了救我,被丧尸咬了一口,而我的父母和朋友们也相继罹难。”

她幽幽地叹了口气,续道:“到最后,只剩下我和秦墩。为了生存,我带着他浪迹各地,整天活得神经兮兮,吃着连狗也不愿意吃的食物。最折磨人的就是晚上做梦: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会梦到赋怀,梦到他的笑容,但梦到更多的是他被丧尸咬伤的画面……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08 14:42:00 +0800 CST  
“为什么要救我呢?没有他我该怎么活下去?我很想这么跟他说。

“积压在我心中的痛苦日渐沉重,后来我崩溃了。我决定以自尽的方式结束痛苦??”

我在心里赞同。换做是我,我也会自杀的。

与其承受痛苦,倒不如自杀来得痛快。不是吗?

绝望地活着,究竟有什么意义可言。

黑暗中,我看不清晏殊桃的表情,她的双眼被额前遮住了。

伴着嘈杂雨声,她沙哑的声音再度传来:

“那天晚上,我磨好了刀,准备先杀了秦墩再自杀——我绝不会让我的孩子痛苦地活在世上——那时,我心里不禁有种解脱感,终于我又可以和赋怀再见面了。

“可是,在我准备动手的时候,墩儿突然问我:‘我们什么时候才找到爸爸呢?他说了,他会给我买好吃的糖果、新衣服和玩具。他还说我是他的宝贝,要坚强,他的希望寄托在我身上。’

“这些话,都是赋怀被丧尸咬伤后跟墩儿说的。赋怀不希望墩儿伤心,于是就编了这么个谎言哄墩儿……那个孩子,还以为爸爸没死,只是躲起来跟他玩捉迷藏了而已。

“墩儿还小,他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意味着什么,但我晓得。我终于明白了,赋怀之所以不惜生命来救我,不是为了让我感受绝望,而是想让我活下去。他救我的初衷是让我和墩儿能坚强地活着……明白这点后我十分羞愧,险些辜负了他的一片苦心。那晚,我释然了,再也不会选择自杀。”

她拨开额前长发,双眼像鹰似的注视着王明哲。

“如果我选择自杀,那么就浪费了赋怀的牺牲。我的命是他给我的,所以我要替他好好地活着。

“你之前说,你母亲是为了保护你才中枪。她是为了让你活着才牺牲的。孩子能健健康康的活着,这是必然是父母的心愿。想想那些为了救你而牺牲自己的人,你忍心糟蹋他们的心意吗?苟活也好,至少你有苟活偷生的理由。不是吗?”她越来越激动了,声音发颤,“不是吗?”

这个故事明明是说给王明哲听的,不知怎地……总感觉心中的某些东西被触动了。一刹那,我竟觉得自己的心在跳动。

王明哲怔在原地,没有血色的嘴唇颤动了一下,欲言又止的模样。

晏殊桃走到他的跟前,抬起握枪的手。

“我讲完了,做决定吧!是解脱痛苦,还是像我这样苟且偷生?”

王明哲沉默了。

看着那把枪,我开始思索我是否也有活着的理由。

似乎没有。

窗外电闪雷鸣。一道闪电像长矛似的贯穿翻腾的乌云。刹那,闪电照进了屋子里,亮如白昼,远比蜡烛耀眼。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08 14:44:00 +0800 CST  
(6)

暴风雨在后半夜渐渐停歇。

王明哲一夜没睡。天刚拂晓,他就拿着铁铲出门了,在服务区后面的树林里铲土。不消说,他是想埋葬母亲。

我本想帮点忙,然而他固执地拒绝了:“我想尽一回孝,至少将她亲手埋葬。谢谢你的好意。”

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我不该掺和。于是,无所事事的我又检查了一遍服务区。没什么新发现,只有多了几头在公路上闲逛的丧尸。看他们的打扮,多半是附近乡镇的农民。他们扫了我一眼,便朝其他地方走去。

水洼们大大小小、形态各异,像是镜子般镶嵌在地面上,映着渐渐明亮的天空。我来到便利店的门口,注视着女尸的微笑。

“你也许不该死的。”我对尸体喃喃道。“最该去死的,是像我这样的异类。”

如果她死前能够听听晏殊桃的话,结局是不是不一样了?

晏殊桃的那番话让我对自杀有了改观,如今我不是那么想自杀了,但也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

“我该回去了,再见。”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13 18:03:00 +0800 CST  
我回到员工宿舍时,除了墩儿外,其他人都还在睡觉。小家伙看起来活力四射,搬了张椅子想要从柜子里拿吃的。

看到他时我的心被揪紧了。这个孩子殊不知自己的爸爸已经死了,但我还是故作轻松跟他打招呼:“嗨,你在干什么?”

他一点也不怕生,很自然地说:“告诉你可以,但你要帮我保密。”

“噢噢,快告诉我吧,我保密。”

“我妈说糖吃多了会蛀牙,就把巧克力棒放到我够不着的柜子上面了。趁她没醒,我要悄悄吃掉它。”

他踮起脚,依旧够不着柜子。

“能不能帮我个忙?”他问。

不用问我也知道他要我帮他什么。我将他一把抱起,让他得以够着巧克力棒。

“谢谢你。”秦墩莞尔,“我妈说了,如果有人帮我,我就要对他说声谢谢。”

“哈,不客气。”

即使是末日,晏殊桃却没忘记教孩子礼貌。我心想。

他迫不及待地撕开包装纸,巧克力已经融得不成样子,但对孩子来说依然是无法抵抗的诱惑。

他一口就咬掉了巧克力棒的三分之一,边咀嚼边说:“等我找着我爸,他会给我很多糖果,比这个还要好吃。”

不,你最后只会得到他的死讯。

“你希望得到什么样的糖果呢?”我问。

“很多!不只是巧克力,还有蛋糕、冰激凌和软糖,很多很多!”说到这些,他双眼仿佛在发光。

“嗯嗯,听起来很酷!”

“我也这么觉得。”他赞同,又咬了口巧克力棒,含糊地说,“我爸还会给我买玩具,例如说……咳咳……”

“吃东西的时候少说话,别噎着。”

如果我身体还活着,想必脸上会有笑容吧。我似乎很久都没有跟小孩说过话了,这场景让我回想起孤儿院的院长。

我至今都还不知道院长的真名,院长退休时,我至多才七八岁。但他的模样我记得清清楚楚:肤色黝黑,面容修整干净,两鬓斑白,嘴边常有笑容。

孤儿院中对我最好的莫过于他了。他见我总是一个人,就会跟我聊天、玩游戏,当我伤心时他会安慰我,总能把我逗笑。

他就像是我的父亲。

我又不自觉地回想起他的孙子,当我和院长一起时,他会用嫉恨的眼神看我。

如今,我仍会因那个眼神而感到害怕、羞愧。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13 18:05:00 +0800 CST  
刚刚度娘又吞我文了。一千字的更新我都还要分段发,真是醉了。
等我以后用电脑,截图让你们看看他吞了我多少文。
晚上还有一更
我更新我快乐
我非常快乐哈哈哈哈
超级开心的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7-13 18:06:00 +0800 CST  
天际橘色尽染,太阳像花似的在云间绽放。阳光穿过防盗窗,投下清亮、大小不一的光影。

其他人陆陆续续醒来,等到齐后就开始吃早餐。我注意到晏殊桃吃得很少,把剩下的分给秦墩。

“给你。”

出于同情,我把我那份的早餐分给母子俩。反正我没有饥饿感,也不需要摄取能量,还不如让他们吃饱点。

晏殊桃比较客气,不好意思接受我的食物。但我一再坚持,而且食物对她很重要,最后还是接受了。

吴朱军和王老实吵个不停,又因为一些鸡毛蒜皮。我发现他们的吵架只是一种娱乐方式,吵归吵,但不伤及感情。难怪晏殊桃从不劝架。

我听着他们的笑骂声,这时王明哲突然进来了。吵闹声戛然而止,气氛像是变质牛奶那样僵住了,各个警惕地看着他。

王明哲的鞋子和裤脚沾着湿泥巴,连手也不例外。看样子已经将母亲安葬了。

“别紧张。”他的痘痘脸上阴霾不开,依稀可见泪痕,勉强摆出笑脸,“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坐吗?”

“当然。这是你的地盘,你说了算。”吴朱军说。

他拉了张凳子坐在我身边,这么多人中他跟我最熟。“我想跟你们商量商量,你们什么时候走?”

“吃完早餐就走。怎么说?”

“能不能拉我入伙?”

虽然没有明说,但吴朱军俨然是这队伍的领袖,事情大多由他说了算。一听这个要求,他皱眉沉默了一会儿。“让我和其他人好好商量,不介意回避一下吧?”

王明哲并不着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我们几个开始讨论要不要让他加入。

王老实和吴朱军保持中立,他们态度都一样,对王明哲说不上信任,但也不讨厌。而我表示同意,我把昨晚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跟他们说了遍。我认为王明哲的亲人刚去世,需要他人的陪伴与安慰。说这些的时候,心中忽然有了归属感,就像家一样,能与大家互动,而他们也愿意听取我的意见。

晏殊桃与我一样,也同意他的入伙,理由跟我差不多,她也同情王明哲。

就这样,王明哲成为了我们的一员。

后来,晏殊桃发现巧克力棒不见了,我和秦墩做贼心虚地对视一眼。晏殊桃不是笨蛋,察觉到秦墩露出的马脚,真相大白后他被妈妈训斥一通。考虑到他的身高,晏殊桃认为还有“共犯”,秦墩很不讲义气地将我拱了出来,于是我也被说了一顿。

日值正午,我们——包括王明哲——打包行李,离开了服务区,沿着公路向北驶去。


——那个少年,从小想当亚瑟·戴恩。不知怎地,生命拐了个弯,最后成了微笑骑士。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8-15 22:59:00 +0800 CST  
(7)

离开服务区的第三天,我们在城郊外发现一座度假村。那儿看起来空无一人,也没有丧尸出没的迹象。

最初,大伙只是打算搜刮一番就离开。但随着深入探索,吴朱军认为可以在这儿暂住一段时间。

我表示赞同。郊外地区的丧尸数量相对要稀少,难以构成威胁。而度假村坐落于易守难攻的半山腰,又有篱墙来提供保障。

我们显然不是第一批发现此地的幸存者,那些累累尸骨早在我们之前就定居在这里了。从现场来推断,他们并非死于丧尸的爪牙下,而是内战:他们死前大多握着武器,身上都有致命的刀伤、枪伤。也许他们是因为食物分配而起了争执,或者是帮派火并,又或者是其他原因。

内战无人幸存,就算有现在也离开了。唯一能确凿的事实是,他们的火并让我们有所得利。我们占有了他们遗留的补给:密封包装的食品、枪械弹药、各类药物及其他生活用品,其中还包括一台旧收音机。多到连悍马的超大容量的后备箱都塞不下。山脚下还停着他们的车,我们将它们摆成一排,充当一道阻挡丧尸的防线。

不消说,大家简直高兴极了。要知道,所有的幸存者都渴望遇到这么个地方,不仅安全又有充足的物资。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大家的心情都好了不少。王明哲也逐渐从丧母的阴影中走出来,不再苦着脸。起初我很担心他哪天会不会偷偷自杀。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时间久了之后,他脸上有了笑容,也会和其他人开开玩笑、聊聊天。

诚然,刚开始我们不太信任王明哲。但他也通过行动去证明自己是值得信赖的,并且被我们完全接纳。

跟他一样,我也逐步融入到这个小团体中。与我关系最好的莫过于墩儿。至于原因,除了他的经历让我心疼之外,他本身也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我在孤儿院长大,了解老师们是怎么哄孩子的,我也用效仿他们来对待墩儿。事实上,除了晏殊桃之外,我是这儿最称职的保姆。


——那个少年,从小想当亚瑟·戴恩。不知怎地,生命拐了个弯,最后成了微笑骑士。

楼主 王丿三明灬治  发布于 2016-08-15 23:05:00 +0800 CST  

楼主:王丿三明灬治

字数:28385

发表时间:2016-07-04 19:14: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11-26 08:38:09 +0800 CST

评论数:152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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