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对日索赔为何比中国成功

导语
众所周知,二战结束后,在对日索赔事务上中国所获甚微。不但日本遗留在东北的工业设备被苏联洗劫一空,国共两党还相继宣布放弃对日索赔。相比之下,受日军祸害仅次于中国的菲律宾,在对日索赔事务上,却比中国成功得多。个中原因何在?


对日索赔,中国仅获准拆运了价值2200多万美元的工业设备;菲律宾却通过漫长的谈判,最终获得了价值8亿美元的赔偿和贷款。差距如此悬殊,实不免令人喟叹。
先期拆迁赔偿中,菲律宾仅获得1100万美元工业设备
美国扶植日本,提出放弃一切对日索赔,菲律宾坚决不同意
菲律宾两次派调查团赴日调查,坚持认为日本有赔偿能力,迫使美国妥协

虽然菲律宾没有能够达成其初始索赔数额(80亿美元),但8亿美元的赔偿与贷款,相对于中国政府所获,已属相当大的一个成功。

菲律宾何以能满载而归(相对而言),中国又何以只能空手而回?
原因一:菲律宾的地缘重要性超过台湾当局,有和美国讨价还价的资本
原因二:国共分裂,给了日本迫使中国放弃索赔的可趁之机
原因三:菲律宾的两党政治,使政府更重视对日索赔的民意
原因四:赔偿东南亚国家对日本自身有好处,赔偿中国则没有意义

整个对日索赔过程中,中国一无所获;菲律宾在无力抗拒美国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尽可能追求到了本国利益最大化;美国顺利实现了其远东战略;日本“最低限度支付赔偿、最大限度利用赔偿”,是最大的赢家。

楼主 zyzry1  发布于 2013-02-22 09:59:00 +0800 CST  
美国逼国民党放弃对日索赔

[导读]由于战后以美苏各为盟主的两大阵营此时已发展成激烈对峙的态势。美国决定保存日本经济实力,扶植日本在亚洲与中苏两个社会主义国家对抗。


蒋介石晚年(资料图)
本文摘自《国民党放弃对日索赔内幕》,徐俊元、石玉新 主编,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当年12月27日,由中国、美国、英国、苏联等11个国家的代表组成的远东委员会成立,作为战后对日索赔以及对日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为了使受害国尽快得到赔偿,同盟国确定的索赔方案是以实物的形式充赔,拆迁日本的战争工业设备。
由于在战争中中国所蒙受的损失最大,因此,中国抗战损失赔偿调查委员会拟写的《中国对日要求赔偿的说帖》提出,中国应获得不低于赔偿总数50%的份额。根据《说帖》所述,中国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被侵占地区占全亚洲沦陷区的45%,拥有全国人口80%的地区均遭日军破坏蹂躏。
当时日本处于美国的实际控制之下。1947年4月,美国政府授权盟军最高统帅部将临时赔偿方案中所规定的“超出保留和剩余设备”中的30%先行予以拆赔,这部分物资分配给日本发动侵略战争时受害最深的中国、菲律宾等国,其中中国分得50%。
国民党当局获悉这一方案,自然是非常高兴。
然而,美国的对日政策很快发生了急剧转变。这是由于,战后以美苏各为盟主的两大阵营此时已发展成激烈对峙的态势。这种新的格局已经使美国如坐针毡,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节节胜利、国民党军队的失败局面更令美国大失所望。美国由此决定保存日本经济实力,扶植日本在亚洲与中苏两个社会主义国家对抗。
于是,美国为日本对中国的赔偿设置重重障碍。他们先是把日本提供拆赔的工厂数量一减再减,接着规定凡是充作赔偿的工厂,不准盟国人任意去参观,也不准日本政府与盟国人员随意来往,以致中方代表团无法全面了解设备情况。对赔偿设备的选择、估价全由美国把持,相关情况始终没有公布。国民党当局对美国的所作所为,除了妥协、退让外,别无选择。
1951年9月4日,美国单方面邀请了52个国家,在旧金山举行对日和会。英国提出“应让中共代表中国出席对日媾和会议”。由于远东委员会成员国中英联邦成员占多数,对于英国的提议美国不能不考虑。为此,美国国务卿杜勒斯亲自前往伦敦。几经交涉,双方达成协议,竟决定海峡两岸的中国人都不参加和约的签字。
有了美国的撑腰,日本政府在旧金山和约的签约过程中,对赔偿问题施展了抵赖政策:能不赔的尽量装聋做哑;实在必赔的,或以口头道歉谢罪,代替实质上的赔偿责任;或做出愿意谈判的姿态,顽固地拖延时间,以减轻赔款实际负担。美国还居间调停,让日台双方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蒋介石的代表叶公超要求在赔偿问题上参照《旧金山和约》进行,即日本仍然要对华提供技术性或劳务性补偿,并放弃在同盟国资产。不料日方代表称:“我方始终认为我国遗留在贵国大陆之财产,为数甚巨,当值数百亿元,以此项巨额财产充作赔偿之用,应属已足。”事实上,这些保留下来的巨额物资和机器设备却由出兵东北的苏联军队捷足先登,作为“战利品”拆卸和搬运回国了。
因为有美国的撑腰,日本坚决不肯让步。蒋介石最后决定放弃《旧金山和约》中规定的“劳务赔偿”。但日方得寸进尺,居然要求台当局在条约中写明放弃“一切赔偿要求”。台当局断然拒绝。
最终,台日和约中没有出现一个“赔偿”的字眼。只在条约附件“议定书”中载明:“为对日本人民表示宽大与友好之意起见,‘中华民国’自动放弃根据旧金山和约第十四条甲项第一款日本国所应提供之服务之利益。”

楼主 zyzry1  发布于 2013-02-22 10:27:00 +0800 CST  

楼主:zyzry1

字数:2002

发表时间:2013-02-22 17:59: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4-04 13:35:18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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