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红楼梦》

色情《红楼梦》

詹余


一、 引子

最近读了《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膏批:甲戌本及以庚辰本为主之汇校本],颇有心得。

《红楼梦》我是读过几遍的。
年轻时不管读什么都特别注意与“性”有关的部分,读《红楼梦》自然也不例外。初次读后印象最深的是“梦游幻境”、“风月宝鉴”等情节,另外,也并不甚喜黛玉,觉得她拈酸带刺儿使小性儿,实在赶不上宝钗善解人意。
再读后才懂得为什么说黛玉比宝钗强,才理解了宝玉为什么更珍爱黛玉。
这次读后,又有些新的想法,就写出来供大家参考吧。

“红学”自清朝末年就已兴起。
从现代来看,大致分为两派:以蔡元培先生为代表的“索隐”派,该派认为《红楼梦》是“政治小说”;以胡适先生为代表的“考据”派,该派认为《红楼梦》是曹家的“自传小说”。
自50至70年代,又有一派既不“索隐”也不“考据”,只从内容作政治分析,认为《红楼梦》是反封建的“革命小说”;此“革命”派的代表为李希凡等先生。
前几年来,新出一派既“索隐”又“考据”还“革命”,因此其结论往往出人意料、石破天惊;此“混合”派的代表是刘心武等先生。
我对以上流派都不以为然。从宝黛悲剧在书中所占的重大比例来看,《红楼梦》无疑是言情的;从“幻境”、“淫丧”、“宝鉴”也有挺多篇幅来看,《红楼梦》无疑也是言色的。
色情是个纲,纲举目张。
将来如能形成“色情”派,请别忘了把我归入代表之一。[膏批:美死你了。]

所谓“膏批”是相对于“脂批”的,主要是为了说明我个人认为“脂砚斋是谁”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在于脂批对理解此书的帮助。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二、 色情《红楼梦》

《红楼梦》是由《风月宝鉴》和《石头记》两本书掺合在一起而成的。
《风月宝鉴》是从色入手的,残留在书中的情节有“淫丧”、“宝鉴”、“二尤”等——这就是色《红楼梦》。
《石头记》则是从情着墨的,以宝黛悲剧为主——这就是情《红楼梦》。
对于“《红楼梦》是由色版、情版合成的”好像已是共识,可是为什么不继续思考下去以得到解读此书的钥匙呢?
我们知道,作者在创作时常常有“生活原型”,既然如此,色《红楼梦》(《风月宝鉴》)与情《红楼梦》(《石头记》)中的“生活原型”就非常可能有重叠,某“原型”可能既被描写在色《红楼梦》里也被描写在情《红楼梦》里,也就是说:《红楼梦》里有些人物很可能有分身。[膏批:此为关键所在。]

就从贾宝玉谈起,也许有人会说“他的分身就是甄宝玉”,那是在情《红楼梦》里,在色《红楼梦》里他还有分身。谁呢?——柳湘莲!
这一来,更会有人说:“太扯了!贾、柳一文一武,差太远了。”请听我慢慢道来:文武之差不足惧,我年轻时还经常做文武双全的美梦呢,旗人尚武,自幼学习武艺、骑马射箭应是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步骤。[膏批:汉旗亦如此。]作者“将某生活原型在一本书里突出其武,在另一本书里突出其文”很正常,尤其这原型是自己的话,谁连“幻想”都没有呢。
关键还是要看情节。
柳湘莲对尤三姐初始两情相悦,定情定婚,而后退婚失尤,悔后出家;从中我们不是能看到宝玉的影子吗?
柳出家是作了道士,后来则成了“强梁”,[膏批:“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那“强梁”以后呢?很可能又出家作道士去了。
宝玉也可能是出家两次,初次是黛玉死亡以后,再次是家道败落以后。不过,宝玉是出家作和尚去了。
值得注意的是,《红楼梦》中有一道士,也有一和尚,有时各自出现,有时同行相随,就跟同事似的,一点儿都没有“不同宗教间存在隔阂”的现象。
书中涉及宗教的时候似乎存在“色版为道,情版为佛”的现象,这其实是很有道理的。道教并不排斥“性”,而且对“性”钻研很深,讲究采补,不仅把性行为当作娱乐还作为健身活动。道教入“色版”是很自然的事。佛教讲究禁欲,还讲究“缘”和“禅”,看来只能用来诠释“情”了。
作者岂不是在告诉我们:一道一佛,两教合一;一文一武,殊途同归。

若果真如此,那黛玉的分身就呼之欲出了——尤三姐!
当然会有人抗议:“尤是放荡之人,怎比黛玉?”——色版《红楼梦》自然是要“带色儿”的,而且有谁在看完有关情节后对尤三姐不敬的?
其实书中已经暗示给我们了,作者借侍儿之口说出黛、尤长得很相像。
首先,黛玉很独特,现实中很少有美女长得像她。[膏批:后将有解释。此可谓“草蛇灰线,伏延千里。”]:)
其次,书中所指长相近似的,必然言行近似,比如龄官“放鸟”就很像黛玉“掷珠”。[膏批:龄官之“龄”当为黛玉之“林”。作者犹恐他人不解,遂命名另二戏子为“宝官”、“玉官”。此中之意,读者不可不察。(第三十六回)]而尤三姐蔑视权贵、维护自尊、痴情刚烈,这不是活脱脱一个黛玉嘛。

想通了色、情两版《红楼梦》,还会发现其他人的分身。
从薛蟠的“女儿乐,一根**往里戳,……”可以看出,这情节当属色版《红楼梦》里的。其中,有一个妓女叫云儿,初读时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要与史湘云重名呢?
现在,我明白了,色版《红楼梦》里的云儿就是情版《红楼梦》中史湘云的分身。而且,正像尤三姐自刎显示着黛玉的悲惨结局一样,史湘云也很可能是被卖为妓女之后而亡。[膏批:“湘云将嫁宝玉并长期厮守”一说大谬,“薄命司”里无长寿之人。]

还有一个大家都想知道其分身的人,咱们下节再说。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04 10:44:00 +0800 CST  


三、 秦可卿的分身

秦可卿出场的时间、次数都不多,但她无疑是色《红楼梦》里重要的人物,值得研究。如果她在情《红楼梦》里有分身的话,那究竟是谁呢?
答案是:香菱。

首先,秦可卿与香菱都不知道父母双亲何在,不知道自己原来的姓氏名字,这在“册”中是罕见地相似。[膏批:册中仅另有晴雯一人,不过晴雯毕竟还有一姑舅哥哥,似应知其姓名等。而且正像袭人身上有宝钗的影子一样,晴雯则是黛玉的影子。晴、袭二人始终处于激烈的矛盾冲突之中,这是作者把不适合小姐身份而不宜写在钗、黛身上的“琐事”细节安排给她们了的缘故。]秦氏与香菱在册中的地位也很接近,一个是正册最后一名,一个是副册最前一名。
其次,书中(第七回)提到香菱“竟有些像咱们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前面已经指出:书中但凡说“长得像”都是有原因的,都是暗示其言行近似的。秦可卿与香菱有什么地方言行相似呢?这是后面将要提到的。
第三,书中第二十五回在提到薛蟠“忙的不堪”时,所忙的事情之一就是要盯住香菱,因为“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功夫的”。这有些让人不解。薛宅与大观园有偏门相通,香菱的主要活动区域是家、大观园。在理论上,大观园是禁止成年男子进入的,但有些特殊的人比如“高干”、工匠等例外,有些特殊的事比如“宝、凤被祟”时例外。按理说,由于王熙凤也经常在大观园活动,贾琏出入大观园的机会较多[膏批:此次他亦进入大观园。],他是管钱又有钱的[膏批:贾琏者,“假廉”也。],而且在性交往上“不唯成分论”,高低贵贱都不拒,另外贾琏“在女人身上”的成功率也很高,可是作者为什么不点名贾琏却偏偏“厚爱”贾珍呢?我们在读到贾珍名字的时候首先联想到的与“女人身上”有关的另一个人物是谁呢?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书中在秦可卿死后还几次提到了“蓉儿媳妇”、“贾蓉媳妇”,这不仅证明了我们所看到的《红楼梦》确实是未完成的草稿,而且证明了色《红楼梦》里的秦可卿原先并不是情《红楼梦》里的贾蓉媳妇,也就是说她在情《红楼梦》里的分身另有其人。[膏批:意即“色版秦可卿的生活原型早先反映在情版中另有其人”。]

下面用我的强项——色情分析——来巩固我的论点。

在《红楼梦》中,与宝玉有性关系的共“四”人,而且写法各不相同。
袭人。袭人给宝玉更衣时摸了一手那啥,于是两人抽空就温存了一番——这是实中实写。
碧痕。晴雯说:洗了“足有两三个时辰”的澡,“地下的水淹着床腿、连席子上都汪着水[膏批:“席子上”三字极重要。],也不知是怎么洗的?”——这是虚中虚写。[膏批:借他人之口为虚,未直接提及“那事儿”亦为虚。]
秦可卿。梦中,宝玉在仙子“可卿”指导下共赴阳台、行云布雨——这是虚中实写。
香菱。香菱弄湿了裙子,宝玉回家与袭人一起拿了一条回来让其换上——这是实中虚写。

先说说袭人、碧痕。
袭人问题不大,碧痕疑义颇多。碧痕只在别人谈话中的“洗澡门”事件里有个角色,在书中再也没有演出。一个与男主人公有亲密关系的人只有被描写发生关系的几十个字,通篇就只是人名,没有事迹,这不符合比例原则[膏批:似仅有与晴雯共骂小红一事。]。更重要的是,甚至连她的名字也只是为了“洗澡门”事件而取的。[膏批:碧水留痕。]另外,如果我们将书中“碧痕”改为“袭人”不会使情节有任何矛盾及不流畅之处。
我们当然有理由认为:碧痕是不存在的,或者说碧痕是袭人的分身。
袭、碧合一,这就是结论。

再说说秦可卿、香菱。这两人问题都很大,首先,很多人就不承认她们与宝玉有性关系,那就从这儿谈起。

很多人说:“宝玉只是做春梦,并没与可卿有染”。
我也年轻过,也“春梦”过,而且我当时对“云雨”的认识水平已经超过了薛蟠的“女儿乐”,但是我从未做过有具体行为的春梦,我想这是由于在生活中没有实践过的缘故。我曾问过朋友们,大多数的回答都与我一致。当然,少数人的回答仅是一个白眼而已,让人很郁闷[膏批:不提也罢。]。:)
这个梦根本没有生活依据,作者是在既提示又掩饰,使用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手法。否则,作者根本不会让仙子也叫“可卿”。
脂砚斋已经对此说的很明白了,在书中描写宝玉梦中“悠悠荡荡随了秦氏,至一所在”后,脂砚斋批道“必用秦氏引梦,又用秦氏出梦,竟不知立意何属?——惟批书人知之。”怎么就是有些读者不解其意呢?
可卿不仅与宝玉有染,而且是宝玉的性启蒙者。

更多的人会说:“宝玉和香菱在书中连影子都没有,你可真能忽悠。”
我要回答说:你们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不知道所谓封建礼教的残酷。[膏批:你经历过?]那时,女人被男性外人摸了手,就可能要断指;摸了胳膊,就可能要剜肉。按理说,香菱作为人妇,断然不可在宝玉面前更衣的,哪怕是叫他“回过脸去”也不可能。除非……
也许有人会说:“香菱只换外裙,里面还有衣服嘛。”
——那时女人里面只不过穿一兜兜、衬裙而已,而且内衣的性质决定了绝不会示于外人,因为这无异于与人苟且,起码在他人眼中就是如此。
不仅在古代、在中国,甚至在现代、在西方也是类似的。如果一个男人到一个女人家去,主人身穿露着半个白白的乳房[膏批:复数。]和一道深深的乳沟的“晚礼服”,这没有任何问题,或许只能说明对访客重视而已,决不会有流言蜚语。但若主人身穿即使是什么也不露的睡衣,那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另外,为什么宝玉和香菱不一起去怡红院换裙呢?自然是怕行路时别人看见那污裙。可香菱站在那里就不怕别人看见吗?也许附近有假山的山洞等让香菱暂避,待看到宝玉、袭人后再出来。按书中所写,山洞里常是下人大小便和干点儿其它事儿的地方[膏批:勿忘“绣春囊”之事]。
总之,是什么让香菱突破了这礼教的心防?我们可以合理地怀疑:在香菱“湿裙”之后[膏批:甚或之时。]、宝玉“取裙”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些事情。
其实,书中对此已屡屡提示我们了。比如,从时间上看是薛蟠“去了大半年”,有“想夫妻了”的可能[膏批:均为荳官语。]。又比如,香菱是因“夫妻蕙”而污裙;袭人说:“……收拾了再给你送来。你若拿回去,看见了也是要问的。”可见此裙污得不一般。再比如,宝玉恰巧拿了“并蒂菱”与香菱的“夫妻蕙”相配;而且事后还将二物掩埋在一起。还比如,香菱拉宝玉的手[膏批:主动违反“男女授受不亲”之古训。];又对宝玉说:“可别向你哥哥(指薛蟠)说才好。”
如果说这些都还属于暗示,那此回的题目就简直是明示了:“呆香菱情解石榴裙”。我就曾经因此对这一回读得特仔细,当然,我也曾经特失望过[膏批:瞧这点儿出息。]。:)

在弄明白了秦可卿、香菱都与宝玉有着一段情[膏批:此即秦、香相似之事。]之后,再根据本节最先说明的几点理由,我们可以认为:与袭人、碧痕一样,秦可卿和香菱也是互为分身的。
上面的说法不仅是以事实为依据、以逻辑为基础而来的,而且也是以维护宝、黛爱情为出发点的。如果宝玉由一个人妇启蒙初尝禁果,与一个丫鬟释放性欲,在那种时代背景下尚属可以谅解之事。但是,如果宝玉与两个人妇再加上两个丫鬟有肌肤之亲,那宝、黛之间的爱情会是什么味道呢?
要想否定我的说法,就须先要否定宝、黛的爱情。[膏批:看谁还敢否定!]:)

另外,书中说,香菱之父甄士隐曾官场失意,又遭遇火灾,此后就更加困苦不堪;好像废太子的沉浮也与一场火灾有关,而且此后其政治生命就真正一蹶不振了。在此,我向刘心武先生建议:如果能考证出甄士隐是废太子,那秦可卿的公主身份就作实了。[膏批:愿将爆料之功让与他人,真乃高风亮节。]——开个玩笑,不必当真。:)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05 12:45:01 +0800 CST  
四、《枉凝眉》是指谁?

说到刘心武先生,就想起他认为《枉凝眉》是指湘云和妙玉,我认为这是刘先生在红学研究中最明显的败笔。

什么叫“凝眉”?就是皱眉,也就是俗话说的“八字眉”,而这正是黛玉的特点。[膏批:黛玉被称为“颦儿”。]现实中,要想发现长着这种眉毛的美女简直是难乎其难,不信的话就在自己周围找找,保不齐就像小沈阳说的那样:“这个是真的没有”。从这个意义上,八十年代电视剧《红楼梦》里的黛玉可以说是后无来者的绝版。
当然,书中有好几个人都被作者说成长得像黛玉,这不过是作者另有它意罢了,当不得真。不管怎样,湘云、妙玉可不是“凝眉”。

黛玉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流泪,书中对此有多处浓郁地描述,也给读者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并不奇怪,按书中所说,她下凡本来就是为了以泪还情,终于泪尽而亡。“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湘云、妙玉可是如此流泪的吗?

毫无疑问,《枉凝眉》就是指黛玉。

刘心武先生认为《枉凝眉》不是指黛玉的唯一值得提及讨论的理由是“葩是指花”而“黛玉是草不是花”,可刘先生怎么知道黛玉不是草本之花呢?——就连最下等最平凡的蒲公英、苦菜不就既是草又是花么。[膏批:有书名《苦菜花》为证。]
最重要的是,书中在说到天庭绛珠草之事“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时,紧接着,脂砚斋就借古人之口批道:“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语不笑能留人。”看到了没有?——花!
刘先生不是以脂批为解读《红楼梦》的最重要的线索而竭力推崇吗?怎么就偏偏对这段脂批视而不见呢?

就黛玉、宝钗、湘云、妙玉四人来看:
宝钗、湘云性格上大不相同,一个沉稳,一个憨直;但她俩都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劝宝玉读些正经书以奔个功名。
黛玉、妙玉性格上非常相似,都是那么孤傲;但通过“吃茶”等情节可以看出,妙玉更像是物质上的贵族,而黛玉才真正是精神上的贵族。[膏批:从“吃茶”等处来看,妙玉出身颇可疑,似有“侦破”之必要。]
黛玉与她们相比无疑要可敬可爱的多。
当然,读书可以见仁见智,可以偏爱某些人物;根据“形象大于思维”的原则,也可以有不同的解读、推测;但绝不能偏离事实太远、背离常识太甚,更不用说要遵循逻辑了。

附:
“膏批”道:妙玉可疑,似需侦破(大意)。我不得不从命,现将“侦破”结果告诉大家:妙玉比秦可卿更像是废太子的女儿。

首先,妙玉生活奢华、讲究,非一般人家所能比拟,甚至连贾、史、薛、王金陵四大家族都不能比肩。
贾母说:“我不吃六安茶。”妙玉答:“知道。这是老眉君。”——可见茶是名茶。
妙、宝、黛、钗四人所用茶具皆是名贵无比的,其常用的“俗器(宝玉语)”也是“你(贾)家里未必找的出(妙玉语)”的。
当妙玉得知某一茶具(亦很名贵)被刘姥姥用过后竟然要扔掉,并言:“若我使过,我就砸碎了也不能给他。”其生活之贵族化、之挑剔比贾家高出太多了。(贾家还刚刚宴请了刘姥姥呢。)
那么,究竟有多少人家能比皇妃、国公(宁荣)之家更奢华、讲究呢?说是屈指可数不算太夸张吧。

其次,书中暗示了妙玉出身的高贵。
妙玉在给贾母上茶以后就带宝玉等人到另外的屋里“瞎侃”去了。贾母走时,妙玉“亦不甚留”。
试问:贾府上下及其他家族成员有哪一个敢在贾母发话“我们老人聊我们的,你带宝玉几人去别处耍吧”之前就擅自退席的?
试问:妙玉可是如此没有教养、不懂礼貌之人?
试问:贾母如在他人家中做客受此待遇能不生气吗?(更何况此庙就在贾府辖区之内。)
可是书中的当事人都泰然处之,似有理所当然的意味。
{其实,书中对妙玉的“架子”还另有描写。(第十八回等)}

再者,从保护废太子公主的角度上看,从常理来看,如果在妙玉和秦可卿中有一人是公主的话,则最可能是妙玉。
将公主作为贾家媳妇而保护起来,其媳妇的地位更容易引起注意,引来调查。
如果将公主作为带发修行的尼姑,就隐蔽多了。而且,不仅能保住命,还能守住身。(在那个时代,守身的重要性并不亚于保命。)

从判词和幻曲来看更是如此。
判词全文为:“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这不就是废太子家中亲属甚至废太子本人的写照吗?
幻曲之名“世难容”和曲中之语“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用来形容废太子本人及其一家简直是再贴切不过了。

综上所述,妙玉才更像是废太子之女。

附之附:
我是主张从作品本身来研究《红楼梦》的,这与“革命派”近似,只不过分成色版和情版而已。(当然,这不是我硬分的,而是由于《红楼梦》本来就是色、情合成的。)因此,我根本就不赞成把废太子及其女儿拉进《红楼梦》中。之所以作为“附”写出来,一是本节篇幅较短,似应“滥竽充数”;二是表达对刘心武先生“秦学”成果的不满意。大家尽可读后一笑了之,不必深究。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06 10:09:44 +0800 CST  
谢谢。可你的空间在哪儿?我找了半天没找到。:(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07 10:58:26 +0800 CST  

五、贾母是“木石盟”的靠山吗?

有人认为,贾母是支持宝玉与黛玉成亲的,并举出宝、黛闹气使宝玉大病一场时贾母说的一句话为证:“不是冤家不聚头”(第二十九回)。这证据似乎挺充分,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里也有同样看法。
我想起了在1957年号召鸣放,那时似乎是真心实意的,可是当鸣放触及了红线以后,终于导致了反右,而这镇压也是真心实意的。与此类似,在涉及到贾母的“核心利益”以后,在宝玉大病一场以后,“事情正在起变化”。[膏批:前也真心,后也实意。]

变化之一是贾母询问宝琴的八字(第五十回),这就透露了要给宝玉提亲的意思。
有人说:“这是向薛姨妈表示‘金玉良缘’不成立。”这当然是贾母的意图之一,但贾母此举无疑是在同时宣布:“‘木石前盟’也不成立。”贾母不可能在提亲之前没有想到黛玉,不可能没有想到此举对宝、黛二人的影响,贾母也不可能认为此事不会传出去。
变化之二就是:贾母在一次宴会上借批判说书人表达了反对自由恋爱的立场、观点(第五十四回)。
书中显示,自贾母这么说了以后,宝玉和黛玉之间就收敛了些。

看看贾母“肚子里的蛔虫”凤姐的言行是怎样诠释“前也真心,后也实意”的吧。
在宝玉未大病之前,在贾母的“两个变化”未发生之前,具体地说,就是在二十五回里,凤姐曾对黛玉笑道:“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然后,更指明是要作宝玉的媳妇。看来凤姐与贾母一样是曾经“真心”支持“木石盟”的。
那么,在贾母的“两个变化”事件中凤姐又是如何表现的呢?
在贾母询问了宝琴的八字后,在场的凤姐接着就说:“我正要做个媒呢,又已经许了人家。”还说:“我心里看准了他们两个是一对。如今已许了人,说也无益,不如不说罢。”很明显,这与前面(二十五回)的说法大相径庭。这番话是既表示听懂了贾母的话、理解了贾母的新变化,又生怕薛姨妈不懂、不理解才说出来的,这就是要提醒薛姨妈[膏批:薛姨妈何许人也,岂会不懂。]。
就在前面所提到的(第五十四回)宴会上,贾母让在座的小姐们干了杯中酒并命宝玉再斟满。轮到黛玉时,她直接把酒端给了宝玉,而宝玉也就干了。[膏批:黛玉虽身体羸弱,但并非特别不胜酒力,有时甚至还能喝烧酒呢。另外,也许正是“让酒”此举引发贾母大批“反动的恋爱观”。]此时,凤姐笑道:“宝玉,别喝冷酒,仔细手颤,明儿写不得字,拉不得弓。”宝玉赶紧说明:“没有吃冷酒。”凤姐回了一句很让人奇怪、很让人回味的话:“我知道没有,不过白嘱咐你。”
凤姐始终在场,当然应该知道不是冷酒[膏批:如是冷酒,贾母、小姐们就不怕“手颤”吗?],但她偏偏要“白嘱咐”一番,可见其中另有含义。那么,“冷酒”指的是什么?她又要提醒宝玉什么呢?

再说薛姨妈。
“八字事件”中她在场,书中显示她立即就想到了这“是要与宝玉求配”[膏批:此为薛姨妈老练、老到之处。]。但她却在黛玉处作客的时候开玩笑说:黛玉将来嫁给宝玉“岂不四角齐全”(大意。第五十七回。)[膏批:此为薛姨妈阴险、阴毒之处。]。
从“窥听、嫁祸”等情节中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宝钗沉稳、阴冷的性格和可以面带笑容陷害别人的做派,俗话说:“有其女必有其母”[膏批:有此俗话吗?],恐怕薛姨妈会更胜一筹,姜还是老的辣[膏批:宝钗知此事后就只敢开玩笑称黛玉为嫂子而已。]。
只从性格上说,薛姨妈就不是爱开玩笑之人,“此笑话不同于凤姐彼笑话”当属无疑。如果薛姨妈真以为宝、黛会成亲,她也想与贾家长期修好以图帮助的话,八成是要在私下笼络黛玉,断然不会把这个信息用这种方法公开出去。对此,紫鹃是一眼就看穿了的;她一针见血地指出:“姨太太既有这主意,为什么不和太太说去?”
正是薛姨妈了解了贾母的真实想法,知道了“木石前盟“不成立,所以宝、黛情愫才成了谈资、笑料。而且,朗朗笑声掩盖下的嘲讽更令人打冷颤呢。

“让你这么说,好像人人都知贾母不看好‘木石前盟’,唯黛玉不知似的。”
——如果黛玉真的不知贾母此意,还幻想着贾母的保护,那对她来说其实还算是好事,起码生活得舒心些,但冰雪聪明的她心里跟明镜似的。洞若观火,是黛玉痛苦的原因之一。
下面的事例可以确凿无疑地证明黛玉其实已经懂得了贾母的真正意图。
书中写道,紫鹃对宝玉说了一番话:“……明年家去,……”、“你妹妹回苏州家去。”话中还指明了时间:“早则明年春天,迟则秋天。[膏批:此时间自是指从‘八字门’起开始寻亲到可以定亲、完婚之日止。]”结果,宝玉又摔玉、折腾了一场(第五十七回)。此后,宝、黛 二人才真正算是心心相印了。
从这个情节我们可以看出,“回苏州”显然是黛玉明白了贾母变化后的意图时所预料的自己的归宿。因此,即使不能百分之百地肯定紫鹃是受黛玉的指使[膏批:紫鹃对宝玉道:“前日夜里姑娘和我说了,叫我告诉你……”。],至少也是紫鹃在了解到黛玉的担忧、黛玉的心思后才来试探宝玉的。不然的话,像紫鹃这样稳妥、规矩的人绝不会如此唐突行事。

总之,在宝、黛大闹以后,在宝玉大病以后,贾母认为宝、黛结合并不合适,从而改变了态度,并且最终使“木石前盟”土崩瓦解了。
另外,有关的当事人也都对此心知肚明。
周先生认为:黛玉之死(实际是指“木石盟”瓦解)是因为元春、贾政、王夫人、赵姨娘,而不是贾母、王熙凤(大意),而且也批驳了贾母等对“木石盟”态度发生变化的说法。[膏批:参见《红楼梦新证》“黛玉之死”一节。]
但我有此自信:不论是从书中事实的选取上,还是从归纳推理的逻辑上,本说比周说更顺畅、更可信。[膏批:周先生对高鹗的“刻骨仇恨”影响了他立场的客观性。]

当我们知道了贾母的态度变化以后,当我们知道了黛玉也全然了解这种情势以后,我们才能更深刻地理解为什么黛玉会觉得“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才能更体会到黛玉身处环境的险恶。
当我们明白了“宝玉的爱情是黛玉生活下去的唯一精神支柱”以后,我们才能更强烈地感受到宝玉的退缩、背叛将是对黛玉的毁灭性打击。

黛玉,这既勇敢聪明又脆弱可怜的孩子!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07 11:01:32 +0800 CST  
作者:mushi1982829 回复日期:2009-08-07 11:31:34

有点狭隘了.建议看看<金瓶梅>全本洁本均可.

谢谢指教。
《金瓶梅》全本、洁本我都看过,可还是不知“狭隘”何意?恕我迟钝,请再详细些赐教。再次感谢。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08 03:07:01 +0800 CST  
:兰调小叶曲 回复日期:2009-08-07 11:57:16

写的不错,有见地。继续..继续

谢谢。
我最喜表扬之言,因此,亦请继续..继续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08 03:12:55 +0800 CST  
六、黛玉的结局

如果说黛玉不可能嫁给宝玉,那么她将要被许配给谁呢?

我们知道,黛玉在诗社的笔名是“潇湘妃子”,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起这么个名字不是让人很奇怪吗?恐怕不仅是指“斑竹一枝千滴泪”吧。
“这么说黛玉和北静王有关系?”——对,黛玉很可能要嫁给北静王。

书中有关北静王、宝玉、黛玉三人的情节共有两处。
一处是:皇上把自己的念珠赏给了北静王,而北静王又转送给了宝玉。后来,宝玉要把念珠再送给黛玉,黛玉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他。”就把念珠扔地上了。(第十六回)
这个情节大家都很熟悉。
另一处是:宝玉在下雨天来访,黛玉奇怪宝玉进屋时没有水迹,宝玉就告诉有“棠木屐”,并说“这三样[膏批:木屐、蓑衣、斗笠。]都是北静王送的。”接着,又说要弄一套送给黛玉,黛玉说:“我不要他。戴上那个,成个……鱼婆了。”(第四十五回)
这个情节大家不像上面第一处那样熟悉。
作者描写的宝玉两次要转送北静王之礼大概有其深意,而黛玉两次拒绝所说“我不要他”的含义也很明确。

另外,书中确实透露北静王的一个妃妾去世了。(第四十三回)

由此,我们可以推测:
北静王提亲要娶黛玉了。
贾母也许是为了得到北静王对贾家的全力支持[膏批:尤其在“事发”后。],也许是已预测到贾家的败落从而认为这是黛玉较好的归宿,也许这本来就是在其规划之中……,总之,贾母是同意了的。
对宝玉来说,不知道他有没有那些“也许”,反正他在政治权力[膏批:北静王、元春等。]和家族权力[膏批:贾母、贾政、王夫人等。]的双重压迫下退缩了。
而对黛玉,绝不能想象她会与宝玉之外的人结合,在宝玉退缩、背叛的情况下,她必死无疑。

至于黛玉的结局,据周汝昌、刘心武先生考证是在紫菱洲沉湖。考虑到紫菱洲处于宝钗住所的附近,不论在宝玉、宝钗婚配之前或之后,让黛玉在此自杀好像不太合适吧?[膏批:主要是社会观感不好。]
其实,高鹗续书就挺好,“黛玉之死”中“焚诗稿”等写得很精彩,黛玉的那半句话“宝玉,宝玉,你好……”胜过千言万语,令人回肠荡气,令人唏嘘不已。


(注:此节本属上节的一部份,因感觉较纷乱、影响注意力,故另为一节。)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09 12:07:37 +0800 CST  
作者:崔嘉泓 回复日期:2009-08-08 23:13:25

QQ空间啊


我是老土,只听说过QQ.


作者:o坐看云起o 回复日期:2009-08-09 10:33:35

色人看到色。。。。。。


嗯,情人看到情。。。。。。(老是只说半句不一定都好吧。:))


作者:崔嘉泓 回复日期:2009-08-09 20:33:43

黛玉的那半句话“宝玉,宝玉,你好……”
这半句话我一直不懂什么意思,总觉得是对普通背叛的恨,而宝玉虽然娶了别人,黛玉应该明白宝玉的心里只要她一个,可是又见很多人叹息这半句话,现在看楼主这么一说,忽然明白黛玉不仅恨的是宝玉的软弱,而且恨宝玉不懂她的心,知己一词被玷污了。
不仅想古往今来多少的生死恋人,之所以致死相爱,其间存在的不仅仅是男女之间的爱恋,应该是被爱的人身上含有所爱人对世间美好事物的寄托,也应该是相爱双方视彼此为最高知己的原因。


谢谢你的评论。
我觉得那半句话好就好在让读者有发挥的空间,每个人都可以用不同的感想、感受来续下去,比如你的感想就补充的很好,很让人思索。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10 00:07:24 +0800 CST  
七、假正经

《红楼梦》中人物的名字常用谐音,如“甄士隐”就是“真事隐”、“卜世仁”就是“不是人”等等。
按照这个思路,那贾政、贾敬无疑就是“假正经”。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箕裘颓堕皆从敬”,脂砚斋说:“深意他人不解”。
我就不解。贾敬辞官入道,不务正业,顶多也就是“革命意志消沉”而已,怎么能把荣、宁两府的败落根源归于他呢?
当我看到网上一篇关于“贾敬之死”的评论文章以及重读《红楼梦》以后,才算是体会到贾敬的罪恶了。

书中所说贾敬是在“守庚申”时吃错了丹药中毒而死。
据网上这篇文章指出:按道家的说法,人身上有一种虫子,专门刺探其私下的罪恶并在每年的庚申日趁该人睡觉时上天汇报,然后,天庭根据该人隐私的罪责大小来决定对其减寿多少年月。为了不让虫子能上天汇报,为了避免减寿,道家的修炼者就在庚申这一天不睡觉,这就是“守庚申”。
明白了什么是“守庚申”,也就明白了“贾敬之死”的大致过程:在最后这次“守庚申”时,贾敬年事已高、体力不支,不慎打了个盹儿,放虫子飞上天了。天庭接到隐私报告一看,罪责太大,其应有的剩余寿命都不够减的[膏批:已成负数],所以贾敬当即死亡。
庚申没有“守”过去,这就是书中告诉我们的事实。

这么说,贾敬的罪行应该是很严重的,绝非“革命意志消沉”而已。
那贾敬如此严重的隐私罪恶到底是什么呢?——前面曾提到,色版《红楼梦》涉及的是道教,情版《红楼梦》涉及的是佛教。因此,关于贾敬的描写似应属于色版,其罪行大概不出“淫乱”的范围[膏批:“宿孽总因情”。]。再联想到曾跟随贾演[膏批:或贾演之子贾代化。]的仆人焦大所骂不肖子孙的话语,我们也就可以略知一二了。

在这里,顺便解释一下焦大的话——“扒灰的扒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对前部分异议不大,这是指珍、秦二人;对后部分疑义颇大。下面着重解释此部分。
“养”在这里有两个含义。
一是“养活”、“包养”,引申为行暧昧之事,比如“养汉子”并不一定包括“给汉子生活费”的意思。许多读者都认定了此含义,也认定了与秦氏有关。于是乎,有说小叔子是指贾蔷的,但贾蔷不属宁国府,似不在焦大所称“这些畜牲”的范围之内,焦大骂宁国府还骂不过来呢,况且从书中后面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贾蔷的“爱情观”还是挺正面的;甚至有说是指宝玉的,此说更为荒谬,对秦氏而言,宝玉是“小叔”[膏批:其实最小之叔是贾环。]而非“小叔子”;[膏批:“小叔”者,父(公)之弟也;“小叔子”者,夫之弟也。]而且,宝玉也不在贾演、贾代化“不肖子孙”之列[膏批:宝玉祖上为贾源、贾代善。]。
“养”的第二个含义是“生养”,我认为这才是焦大真正所指。
如果认定这第二种含义也许会有人疑问:“扒灰”与“养小叔子”的部分内容重合,也就是说,要“养小叔子”必先“扒灰”;那么,焦大为什么将此并列呢?一句“养小叔子”不就概括了吗?对此,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焦大指的至少是两对人、两件事”。
其实,这根本就不是问题。秦氏并未生育,要想揭露珍、秦非提“扒灰”不可;再者,焦大话中的“的”已经挑明了这是不同的人和事。
那么,在宁国府里,有谁既是“不肖子孙”又符合“扒灰”与“生了男孩”的条件呢?

此外,书中安排贾珍、贾蓉同嫖一尤,使其行为不像是父子;而贾琏参与其中,亦使珍、蓉反像是弟兄。将二尤定位于尤氏“娘家亲戚”,不仅暗示了尤氏人品,而且也让“蓉嫖尤姐”给人以非常病态的感觉。[膏批:此可谓“逆”或“负”扒灰。]

书中写道:宝玉不知“扒灰”何意,遂问凤姐。那他也很可能亦不知“养小叔子”为何意[膏批:今天网上还争论不休呢。],怎么就不一齐提问呢?也许他以前听到过“养小叔子”的议论知其是怎么回事而“扒灰”是“现在进行时”尚未传到孩子们的耳中[膏批:成人已尽知,“都有些疑心”是为证也。]。
如果再细究贾敬半途辞官而让贾珍提前接班的具体的、直接的原因,我们一定会在其中领悟到一些东西。

至于所谓“中毒”而死,则又是作者“犹抱琵琶半遮面”既揭示还掩饰的惯用手法。否则,完全不必提“守庚申”。

书中对贾政的描写很晦涩,但过去的研究已经很充分,大多数人也都同意“贾政是假道学”的结论。
相对而言,对王夫人的描写就明确多了,至少她手上就直接涉及两条人命。

在宁、荣两府,当真只有门前的石狮子是干净的、是正经的。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严谨地遵循了忠实于生活、忠实于历史的创作原则,不为尊者讳,不为亲者隐。正是如此,使得《红楼梦》具有了强烈的、深刻的社会批判力度,这也是《红楼梦》成为不朽名著的原因之一。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10 11:37:37 +0800 CST  
作者:崔嘉泓 回复日期:2009-08-10 17:15:32

晕·,麽意思?贾政是?木看明白


别晕,别晕。
贾政是假正经、假道学,周汝昌先生在很多年前就已指出,现在差不多算是公论了(周先生对红学是有贡献的)。
可参考《红楼梦新证》及其它红学文章。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10 23:27:00 +0800 CST  
八、后记

再次阅读《红楼梦》,我真正地感觉到这是未完成的草稿,书中各个角色的故事、命运、结局未定,这是作者和读者的双重遗憾。
可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吸引读者参与破解的魅力所在,是“红学”经久不衰以至于成为著名“显学”的原因之一。

应该承认,周汝昌先生对“红学”作出了巨大贡献,周先生在“红学”中是有着很重要的历史地位的。
也应该承认,刘心武先生对“红学”普及做出了贡献,刘先生唤起了很多人对“红学”的兴趣。
但同时应该指出的是:周、刘先生的“红学”研究中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和缺陷。

先从刘先生的“秦学”谈起。
“秦学”的核心内容是:秦可卿是废太子的女儿;皇妃元春省亲后发现此事遂告密皇上;秦氏被迫自杀……。
“秦学”的第一步“秦为公主”是“用历史、事实来证明小说(《红楼梦》)”;考虑到“废太子是否有女儿”考察起来非常不易[膏批:假设该女未降生时即被保护。],姑且不争议。
“秦学”的第二步“元春告密”问题就大了,曹家根本就没出过皇妃[膏批:仅有一王妃而已。],这简直就是“以小说来改编历史、事实”,这就使“秦学”变得不可信。
刘先生这种历史事实和小说之间互相乱证的非科学的考证方法并不是独创的,刘先生是有师承的。

周汝昌先生在考证“木石盟”时,认为黛玉并不属于“木石盟”而史湘云却属于。他说:黛玉前生是草不是木(大意),所以,黛玉不属于“木石盟”。[膏批:可与刘心武先生“黛玉是草不是花”相映成趣。刘实为周之好学生和接班人。]请注意,这最多只能作为半条证据;也就是说,如果不能证明“史湘云前生是木”,这句话就只能撤销。周先生既没有证明史的前生是木也没有撤销这句话,他考证了小说中的史家在历史事实上是姓李的,“李”是树,树是木,所以,史湘云是“木石盟”中的“木”。:)周先生没留意的是:根本就不用去历史、事实中找,黛玉在书中本来就姓林,而“林”肯定是木,所以,林黛玉属于“木石盟”的理由即使按周先生的思路考证也比史湘云更充分。:)

那么,是什么驱使周、刘二先生“历史、事实和小说互相乱证”呢?
必须指出的一个事实是:周、刘作为史湘云、秦可卿粉丝的狂热劲头大概只有前些年一个长得与姚明相像的小伙子的粉丝“玉米们”可以比美。:)

关于“脂砚斋是谁”我并不在乎,关于“哪个人物的生活原型与作者在现实中婚配”我也不在乎,但是,要说“在书中史湘云将与宝玉长期厮守”我是绝不同意的[膏批:回目中“白首双星”似有它意。];因为,这与判词“湘江水逝楚云飞”和幻曲“终究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不符。我想再次强调:“薄命司”里无长寿之人。
顺便说一下,“脂批”在狭义上是指脂砚斋之批,在广义上也包含了(庚辰本、蒙府本等)其他几人之批。另外,在甲戌本中有人的批注即使在广义上也是不能称为“脂批”的,这不仅是由于年代的关系,也是由于其水平太差(比如,对“小叔子”批为“宝兄在内”;对“群芳髓”批道:“可对‘冷香丸”;可见其水平之低下。如此等等,不及详述。),请大家研读时注意。

总结本帖,我的独特见解在大的方面是指出了“《红楼梦》分为色版和情版,因此,书中某些人物就有分身”,也就是说,有些现实中的人物(生活原型)既出现在色版中又出现在情版中;还有就是“色版为道,情版为佛”的观点也值得重视。[膏批:此有“卖瓜”之嫌。]
在细节方面,我自己最看重的是“秦氏与香菱互为分身”及“贾母对木石盟先支持后反对的变化”;还有就是“宝玉和柳湘莲互为分身”也值得重视。[膏批:二次“卖瓜”。]
总之,我的见解是经过认真、反复思考的,自认是经得起检验的。改用书中“凡例”里的一句诗,那就是:字字看来皆是血,八节辛苦不寻常[膏批:血,心血。八节,此帖共分八节。]。:)[膏再批:三次“卖瓜”。]
当然,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我的见解也许是会存在错误和缺陷的。

除了前面所提及的“守庚申”外,还有其它方面如“黛玉与北静王”等也参考了一些网上的文章,在此向其作者们致谢。不过,即使在参考了其它文章的部分,我也有自己的补充和见解[膏批:否则,无必要撰写。]。从上述可知,既然有自己的见解,那就也可能有自己的错误,希望网友们批评指正[膏批:傻哥哥,那叫“拍砖”。]。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11 10:21:15 +0800 CST  
作者:崔嘉泓 回复日期:2009-08-11 12:11:40

还是关心秘密,小叔子是谁?谁养的,木看明白


告诉你这个秘密:小叔子是贾蓉;尤氏养的(当然,还有贾敬的份儿)。
嗯,这和报纸上说的不一样。所以,你知道就行了,就不要传给他人了。:)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12 09:54:29 +0800 CST  
作者:崔嘉泓 回复日期:2009-08-12 10:44:32

告诉你这个秘密:小叔子是贾蓉;尤氏养的(当然,还有贾敬的份儿)。
嗯,这和报纸上说的不一样。所以,你知道就行了,就不要传给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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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尤氏是贾蓉的继母啊,怎么能算小叔子的呢,贾敬更扯远了,那是爷爷辈的,越听越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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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把我难住了,我也不太知道该怎么说了。:(
要不,你把第七节“假正经”再读一遍?(阅读速度可慢些)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13 00:40:10 +0800 CST  
作者:崔嘉泓 回复日期:2009-08-12 12:19:09
还有哦,好容易遇见个明白人啊,楼主哦,你一定要帮我想想,我一直不明白贾母为啥对贾赦一家那么淡薄呢,就算偏爱也不该那么偏啊,我听那刘心武先生说 的是,作者忠于事实,贾政是抱养的,贾赦是贾政的亲哥哥。但是还很糊涂,我就把红楼当小说看的,不明白那么多道道。还有就是可卿,书中明明关于她的篇幅不 多,虽然也是重要人物,可是干嘛那么多人去推崇她,而宝钗和黛玉,明明是分量最重的俩,为啥判词里只有一首合着写的。我看过有人说宝钗黛玉本是一人分开写 的,黛玉是精神的,宝钗是现实的,可是我怎么也没看出是两个人来。
红楼梦里的女子我最爱尤三姐,为那揉碎桃花红满地,玉山倾倒再难扶的悲切,为那一股雌剑隐在身后,横剑自刎的壮烈,自然男子我最爱的也是柳湘莲,为那一 冷入空门的冷心,为那怒打薛蟠的豪情,忘了是哪位专家说过,红楼里的女子都是分开写的,黛玉的分身有好几个,晴雯是,龄官是,我认为三姐也是。还有人说, 黛玉宝钗本是一人,我偏爱真性情的人,我本身也是,是是非非,不能接受模棱两可,爱恨情仇,样样要求分明,所以我爱黛玉,爱三姐,喜晴雯柳湘莲,湘云好, 宝钗好,但是湘云的隐忍,宝钗的圆滑,是我所不能够欣赏的,我知道湘云的隐忍是无可奈何,她何尝不是最真性情的女子,可是在现实的势力生活的压迫下她怎能 不去默默的受委屈。但是也许我从小看武侠看多了,我更加欣赏于宁可玉碎的豪情。


你这帖提的问题多,也很重要,我尽可能认真、谨慎、全面地回答,一定帮你想想。

关于贾赦、贾政。
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里认为:贾政是继养之子;贾赦连养子都不是,而是侄子。赦、政为亲兄弟。你所说刘心武先生的观点大概由此而来。
周、刘,这一位老人家、一位半老人家,的胆子是够大的;他们根本不把《红楼梦》及其作者放在眼里,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那么,周先生为什么要这么改呢?——因为周先生考证出曹雪芹的父亲(曹頫)就是养子。其实,这不是公论。实际上,连曹雪芹是谁之子都还没搞利落呢,遑论其它。
有人认为:曹雪芹之父才恰是亲子。这倒是挺符合书中情节的,比如说先过继了贾赦,后来却又生了贾政,这就造成了贾赦继承了爵位但其家族的重心却在贾政一脉的现象,也就能解释贾母为什么不和大儿子(赦)住在一起及其为什么对大儿子淡薄了。

但是,我们色情派(你不打算加入么?)不主张“考据”和“索隐”而是主张以书中情节为基础,并且认为:“色情是个纲,纲举目张”。
那么,从色情派的立场出发怎样看待贾赦、贾政之事呢?
——在写情版(也就是《石头记》)时,作者就想阐明一个道理:“家族中各房的劣行及其之间的内斗是造成整个家族败落的重要原因之一。”于是,作者就塑造了贾赦、贾政两个形象(亦有贾琏、凤姐、王夫人等)。从贾赦“夺扇害命”等情节就可看出作者的良苦用心、用意。
在写色版(也就是《风月宝鉴》)时,作者也是把它放在了一个家族的框架之下来表现的。
在将色、情两版合成《红楼梦》时,作者把色版中的家族变成了宁国府、把情版中的家族变成了荣国府,也就是在色、情两版中各自表述的一个家族变成了同一家族的两个分支,而贾赦部分亦被保留下来了。这就造成了“两府之家却分居三处”的奇怪现象。
更造化弄人的是,这一来,宁国府的淫行等明显地、集中地体现了上述的作者的良苦用心、用意;但却冲淡了贾赦存在的意义,使贾赦存在的必然性、合理性受到了质疑。
如果把色版的内容从《红楼梦》中抽走,我们就会感受到贾赦存在的意义,也就使贾赦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还原了。

关于可卿。
可卿着墨不多但仍有许多人“推崇(似以“注意”为好)“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她拿走了宝玉的“第一次”。
从时间上看,可卿有两次“走红”。
一是脂批本的出现;脂评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揭示了珍、秦的奸情;这就让可卿成了一时的话题。
二是刘心武先生的“秦学”使可卿的人气直升。
顺便说一下,我实在搞不懂刘先生的思路,即使必须在《红楼梦》里寻找“公主”那也应该要考虑妙玉呀。除了原来所说的,还有一点应注意:十二钗正册中所有人物都互相是亲戚,只一人除外——妙玉。这是为什么呢?

关于钗、黛。
我觉得判词里合写一首是因为作者不愿把她俩分前后。当然,其实是分了的,在幻曲中钗前黛后;据说在后面“情榜”中是黛前钗后。
此段最后一句是笔误吧?钗、黛当然是两人!如果可以说钗、黛是一个人,那就可以说全世界是由不到两人组成的。


你的最后一段写得好!
咱们色情派(就算你已经加入了吧)应该有这种敢恨敢爱、大开大合的豪情、气概。:)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13 09:47:10 +0800 CST  
你还挺能写的。
谢谢你的帖子,《红楼梦》的魅力之一就是大家的看法都不尽相同。
楼主 詹余  发布于 2009-08-13 14:20:08 +0800 CST  

楼主:詹余

字数:16808

发表时间:2009-08-04 18:44: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5-01 13:26:27 +0800 CST

评论数:34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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