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杀者和英雄——博尔赫斯《玫瑰角的汉子》




博尔赫斯在他的第一部小说《恶棍列传》中,天才的气质已经显山露水,小说"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有点神秘的成功。"
这部完成于1934-1935年间的短篇小说集,其中《玫瑰角的汉子》尤其引人注目。
故事非常清晰,讲的是一个强龙挑战地头蛇不成,被反杀的故事。
强龙:弗朗西斯科·雷亚尔,为了方便,我们称他为雷亚尔。这个从北区过来的牲口贩子,在那个不同寻常的夜晚,挑衅了本地人一个响当当的人物,但没有得到回应。另一个不知名的人却将他一刀捅死。
地头蛇:罗森多·华雷斯,同理,我们称他为罗森多,布宜诺斯艾利斯郊区一个响当当的人物,男人和狗都尊敬他,女人也对他刮目相看。但他对雷亚尔的挑衅与污辱,没有接招,独自顺着幽暗的马尔多纳河走了,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跑前颠后,是目睹了整个杀人过程的小年青。多年以后,全世界的读者都以为是我杀死了雷亚尔,因为"我"既崇拜华雷斯,又暗恋他的女人。
卢汉纳拉:地头蛇的女人。北区来的雷亚尔来挑衅她男人时,她见自己男人毫无反应,大为光火,刺激自己男人动刀。罗森多将刀丢出窗外,离开小镇,她立即投入了雷亚尔的怀抱。
(有小朋友说外国文学作品里的人物名字都太长,我们就暂且称她为纳娜吧,这样一看名字,就知道她是位热辣女郎。)
简单的故事,却让博尔赫斯讲得扑朔迷离,因为他有意省略了杀人的关键环节。第一现场的缺失,令人颇费揣测,只能通过其他片段进行拼凑。
鬼知道那个灯光照耀不到的角落,曾经发生过什么。


1
罗森多没有动刀子,"我"才是最大嫌疑人。
是罗森多走出小镇之后,意气难平,又返回杀死了那个气势汹汹叫嚣不已的牲口贩子吗?
小说是由"我"来向博尔赫斯讲述的:不知天高地厚的牲口贩子雷亚尔,在镇上的胡利亚舞厅羞辱罗森多的时候,舞厅里所有人都期待昔日里不可一世的罗森多能尽快出手,捍卫男人的尊严,并且给对方一个狠狠的教训。
然而,令人失望的是,罗森多像懦夫一样拒绝了对方指名道姓的挑衅。雷亚尔变本加厉,再次挑战。罗森多再次拒绝。每个人都觉得不仅是罗森多被当众打脸,而且罗森多的退缩,使整个舞厅的人集体蒙羞。
同样,不是雷亚尔的挑逗,而是男友罗森多的怯懦,惹恼了他的女友纳娜。火辣奔放的纳娜有着一双销魂迷人的眼睛,谁见她的眼睛,晚上都休想睡着。
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轻蔑地瞅着罗森多,头发往后一甩,排开女人们,跑到罗森多面前,把手伸进他怀里,掏出刀子,褪了鞘,塞到他手里,说道:罗森多,我想你用得上它了。
"罗森多双手接过刀,用手指试试刀刃,似乎从没有见过似的。他突然朝后一仰,扬手把刀子从窗口扔了出去,刀子掉进马尔多纳河不见了。"
我把罗森多的拒绝,理解为对江湖的厌倦。在我们的武侠里,也往往有侠之大者,到了巅峰,往往不再愿意与对手分出胜负,这是不杀。比如张艺谋的《英雄》,剑客苦练绝技,并得到其他刺客捐赠的步数,能够一剑挥落人头了,他却只是拿剑柄轻抵在皇帝的后腰。
但多年之后,博尔赫斯在《布罗迪报告》这部小说集里,解释了罗森多退隐江湖的原因不在于此。
他的动机令人唏嘘,有兴趣的朋友尽可自己看去。回到本文,我们至少知道了,罗森多真的不是杀人者。
"罗森多真有多少份量,那晚上叫我们掂量着了。"实际上,我们都没有掂量出他的份量,对崇拜罗森多有加的"我",也并不真正理解他。
罗森多永远离开的时候,遇到了"我。"他觉得是我挡了他的路,骂了一句"你这混小子老是碍事。"可见当时的"我,"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半大小子,一个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行的货。
甚至连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挑战者,北边来的牲口贩子雷亚尔,最后惨死刀下。他来到舞厅撞门进来时,我本想掏出马甲左腋窝下的锋利的刀子,但那人站稳脚跟,仿佛拨开一个碍事的东西似的,一下子就把我撂到了一边。
当冲突发生,最终纳娜和雷亚尔脸帖着脸出去了,我恼羞得满面通红,混乱之中,有人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才使自己感到宽慰。
他走了出去,将别在耳朵背后的石竹花,摘下来,狠狠扔进池塘。这时候故事迎来它的关键节点。这也是"我"讲述这个故事的关键策略:"我终于回到了大厅,大伙还在跳舞。"我还补了一句:"我装作没事的样子混进了人群。"
之后,纳娜和雷亚尔重返舞厅,不过雷亚尔是竖着出门,横着回来的,他胸部被刺了。"我"开始担忧。虽然小混混们谁都知道使刀的窍门,熟悉下刀的轻重,但由于不是他亲自操刀,对牲口贩子雷亚尔的生死毫无把握。直到雷亚尔死透了,他才略略显出了高兴。
杀人发生在舞厅之外,杀人的时候,"我"恰好不在舞厅。有没有杀人,我心知肚明,但是装作没事的样子。
讲述颠三倒四,前后矛盾,不难看出我在讲述时,刻意省略了关键场景,而且语气游移不定。这同时也是博尔赫斯写作观念的表现:叙述具有不可靠性。
在"我"的陈述中,一个小马仔突然有了独当一面的勇气,一夜长大,成为真正的男人。
加之在小说开头,镇上舞厅的所有人,都看到"我"和雷亚尔交手过一次,所以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是我追出舞厅,将刀捅进了雷亚尔的胸膛,连纳娜也信以为真。全世界的读者都知道是"我"杀了人,我就是作者描述的玫瑰角的汉子。
"我"顺水推舟,但在向博尔赫斯讲述的时候说,"我只跟他雷亚尔打过三次交道,三次都在同一个晚上",在他向博尔赫斯讲述的故事里,有意省略了关键情节:第二次打交道,杀人第一现场的细节和情形。我从未亲口说出就是自己杀了人。
"列举的事实不一致、连续性突然中断、一个人的生平压缩到两三个场景,"博尔赫斯想引起读者注意的部分,没有使用强调,而是像国画中的留白一样,使用了隐藏,或者说遮蔽。
他往三条街外自己的家走去,远远地看到他家的窗口亮着灯。为发诱发和鼓励读者的想象,他继续说到:"博尔赫斯,我又把插在马甲左腋窝下的那把锋利的短刀抽出来,端详了一番,那把刀跟新的一样,精光锃亮,清清白白,一丝血迹都没有留下。"
他走近楼下,那盏灯突然灭掉了。他心领神会,知道纳娜在等他,于是加快了脚步,向楼上走去。


2
我们无法随着他一起回去,听听他们会如何讨论我怎样杀死了雷亚尔。
他一直守口如瓶,但我觉得他并不可靠。我们知道,可能出现在第一现场的至少有死者雷亚尔、纳娜和我。
所以,也有人怀疑,是不是纳娜杀死了雷亚尔?当然不是,不是因为她没有杀心,是她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如果她有能力杀死这个北区过来的挑衅者,她就不必激怒自己的男人,而是亲自上阵。也不必在自己男人冷漠拒绝后,立即和雷亚尔像蛇一样缠在一起,"雷亚尔大声吩咐乐师们演奏探戈和米隆加舞曲,吩咐找快活的人都来跳舞,米隆加像野火一般从大厅一头燃到另一头。"
那么,是她勾引了雷亚尔,在他意乱情迷欲火中烧时,趁机杀死了他吗?也不是,因为她没有带刀。而且,她是一个镇子里谁强大就跟谁走的娘们儿,如果雷亚尔是她杀死的,她还有必要崇拜有加地委身于"我,"先我一步回到我家,在窗口上久久张望,一看到我回到这道街,就立即吹灭了灯吗?
黑暗和混乱中,她没有看到是谁刺死雷亚尔,理所当然地认定了是"我。"她果然没有引诱雷亚尔,她是真心诚意跟他走,她确实是一个谁厉害就投向谁怀抱的放荡女人。所以,她在雷亚尔死后,迅速投向"我"的怀抱。她只是一个暴力的依附者,却没有亲自杀人。
原文这样写到--
"那一晚,还有许多夜晚,甚至所有的晚上,卢汉纳拉都不是一个随便的女人,她不擅逢场作戏。"
还有:"大伙都露出询问的神情,她终于开口了。她说,她跟牲口贩子出去之后,到了一片野地上,突然来了一个不认识的男人,非找他打架不可,结果捅了他一刀,她发誓说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反正不是罗森多。可谁会信她的话?"
我也不会信她的话。这也许是两种互为陷阱的表述,很容易将人引入迷宫,但其中必有一句实话。我找出了这句实话,"捅刀子的人不知是谁,反正不是罗森多,"这是她最在意的事情,于是我排除了纳娜。


3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我"到底有没有杀人呢?让我们回到故事里继续寻找线索。
第一条线索是,"他们也许在哪个沟里干上了。"很显然,"我"和雷亚尔实力悬殊,如同纳娜一样,根本不是雷亚尔的对手。如果胜券在握,能够始终把控局面,一个男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任自己心爱的女人和一个不知道哪来的男人,随便在什么地方找个沟就干上了的。这是极度懦弱和猥琐的一种内心流露。
第二条线就更明朗了,我们发现,进了胡利亚舞厅后,"我们中间少了一个人。"
如果让博尔赫斯补写"我"与雷亚尔第二次打交道的关键情节,他也许会这样写道--
从镇上的舞厅出来,舞厅里少了的那个人的眼睛,一直都在寻找雷亚尔。当他终于看清高大的雷亚尔像搂一架风筝似的,搂着纳娜往旷野深处走去的时候,一个碍事的小子,正把一束石竹花,从耳朵背后取下来,扔进了面前不远处的池塘。
走近了,才看清,他就是那个在雷亚尔撞门进来舞厅时,准备拔刀子的混小子。我从他的左掖窝下拔出了他没有拔出的刀子,向旷野深处奔去。
"在你们离开这个镇之前,请越过我手上的刀子,"我拦住了这对像剪刀的两只手柄一样铰合在一起,拉拉扯扯行走的男女。雷亚尔看了一眼怀中的女人,女人看了一眼我,示意雷亚尔,我是一个连在屁大的小镇上从来都没有人知道姓名的人。
雷亚尔推开女人,告诉她在前面有矮树丛的地方等他,那里有一条沟。然后雷亚尔像一只黑色的大鸟,张开翅膀,向我扑了过来。不知道哪里来的酒气,喷在我的脸上。我双手捧刀,雷亚尔的胸膛像一条鲨鱼一样紧紧的咬住了刀刃,吞了进去。
那个碍事的半大小子,盯着池塘看了许久,感慨着我们这批生长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郊区的窝囊废。但不久之后,在胡利亚舞厅的灯光照耀下,他就会看清楚,雷亚尔胸前的刀口有多深……
我把刀子从雷亚尔的胸膛里拨出来,在草地上随随便便擦了两下,还给了那个张望池塘许久了的半大小子。他没有立即将刀收进腋下,而是反复地擦拭着他的刀子,像是要把它擦回沾上血迹之前。
我没空理他。我追随着罗森多离开镇子时的路和方向,也像罗森多一样,永远地离开了这里,再也没有回来。
没有人知道我是谁,也不是我蓄意要杀死什么人,是狂妄盲目的挑衅者激怒了所有人,谁都想杀死他:博尔赫斯先生在他的故事《玫瑰角的汉子》结尾部分,在警察到来之前,人们抬起雷亚尔的尸首,从罗森多丢出刀子的窗口,把他像抛死猪一样抛进了马尔多纳河。


4
"我继续凝视着生活中的事物--没完没了的天空、底下独自流淌不息的小河、一匹在打瞌睡的马、泥地的巷子、砖窑--我想自己无非是长在河岸边的蛤蟆花和骷髅草中间的又一株野草罢了。那堆垃圾中间又能出什么人物?无非是我们这批窝囊废,嚷得很凶,可没有出息,老是受欺侮。接着我又想,不行,居住的地区越是微贱,就越应该有出息。"
真正的江湖,不可能是镇舞厅里看到的那个样子:每个小男孩都叽叽喳喳地叫嚣着,纹一搭花绣就以为自己武功盖世,为一件哪怕毫不起眼的小事就要砸瓶子,掏刀子,把自己和别人的生命都看得像草一样轻。(还有一些虚张声势,连刀都捉不稳的懦夫,也喜欢扛了大刀上街吓人)会叫的狗儿不咬人,真正的英雄身不带刀却千里不留行,我们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我们甚至还没有看清他幽暗灯光下的面容,他就已经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而真正成熟的使刀者,却往往是不杀。哪怕是小混混把唾沫吐到你的脸上,你的名字上,你也会在他身上看到你昔日可怜的身影,而对他抱以深深的同情。
遇辱则拔刀奋起,血流五步也在所不惜,那是小勇敢,只能逞得一时之快。忍辱而将刀丢向窗外,告别刀口舔血的江湖,隐姓埋名,选择去过平凡的生活,才是大勇。克制和自省,使得野兽般的强盗重归人类,从此转型为公民。华雷斯一个人这么做,他是一个孤独英雄,是玫瑰角真正的汉子,难怪男人和狗都尊敬他,女人们也对他刮目相看。如果更多争勇斗狠的亡命徒都像华雷斯这么做,那将使一个社会就会由野蛮进入文明。
博尔赫斯在1974年为自己撰写的词条里,这样写道--
"博尔赫斯生活的年代适逢国家处于没落时期。他出自军人家庭,非常怀念先辈们那可歌可泣的人生。他深信勇敢是男人们难得能有的品德之一,但是,像其他许多人一样,信仰却使他崇敬起了下流社会的人们。所以他的作品中流传最广的是通过一个杀人凶手之口讲出的故事《玫瑰角的汉子》。
博尔赫斯是否曾在内心深处对自己的命运感到过不满呢?我们猜想他会的。"


5
《玫瑰角的汉子》是作者第一次出版小说集时的收入的重要故事,并不是博尔赫斯最纯熟的作品,但特点突出,十分迷人。(有朋友和我讨论说,仅就博斯赫斯早期这个并不纯熟的短篇小说,也比金庸那几十斤著作强大太多,根本不在一个级别。机智如我,默默地把他的这句话删了。)
"有时候,我认为好读者是比好作者更隐秘、更独特的诗人。"(《初版序言》,1935)对于文本的解读,到了解整个故事的脉络就基本完成了,我不再像一个小男孩一样纠结于破案,要确切地知道到底谁是凶手。但小说的阅读如果仅仅到此为止,对于小说艺术的本质和目的来说,简直有些令人啼笑皆非。我们或许应该来探讨一下,谁才是博尔赫斯心目中的汉子?
几年前我在解读这篇小说时,搜集到了残雪的解读,并且为此说过一句狠话:"我更倾向于认为她没有读过这部作品。"虽然时至今日,她的解读虽然仍然无法令我信服,但我深觉自己当时那么说话,和乡村胡利亚舞厅里那些躁动不已的小混混有何区别?我非常脸红,诚恳向残雪女士致以歉意。因为我已经拥有了认真倾听不同甚至完全相反意见的内心--"阅读总是后于写作的活动:比写作更耐心、更宽容、更理智。"
在博尔赫斯的另一篇小说《阿莱夫》里,他说,"现在我来到我的故事难以用语言表达的中心,我作为作家的绝望心情从这里开始。任何语言都是符号的字母表,运用语言时要以交谈者共有的过去经历为前提;我羞惭的记忆力简直无法包括那个无限的阿莱夫,我又如何向别人传达呢?"


(本文部分引文根据《恶棍列传》,博尔赫斯著,王永年译,上海文艺出版社2015年6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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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长河饮马  发布于 2018-08-31 20:59:15 +0800 CST  

楼主:长河饮马

字数:5559

发表时间:2018-09-01 04:59:15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9-03 21:13:39 +0800 CST

评论数:7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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