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岁,上天给我那么多礼物》,送给自己的23岁礼物

前言: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

转眼,90后已经加入了被催婚的大潮,那些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散场的筵席也已经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候。我以前从来没觉得二十三岁会成为一个人生的节点,但当那天一个人行走在喧嚣的马路,我才猛然发现,在这一年,我或许要开始一段和以往完全不一样的人生。而在过去的这二十三年里,我究竟活成了什么样呢?
亲情、爱情、友情,学业、家庭、事业,昨天、今天、明天,我们这一辈子好像都在围着这些东西打转。我们一无所有的来到这世上,遇到一些人,经历一些事,最后会带走什么呢?那个好像总导演的老天又给了我什么样的剧本?对于未来,我们总是在追问,迫切的想要知道最终的答案。
然而,真的有答案吗?
以前以为我会一直走在长大的路上,当那天拿起课本站上讲台,才发现我离老去更近。二十三岁,不得不承认,我已经是大人了。这种转变好像忽然而至,却又自然而然。就像以前以为等我长大了,我一定特别理解那些孩子。等我真的长大了,我却像所有的大人一样,在很多时候觉得他们幼稚不可理喻。而我在他们眼里,也一定格外的讨厌。
年纪越大,记忆会越模糊,曾经惊天动地的事现在已经需要很用力才能回想起来。当时或快乐或悲伤,情感那么浓,曾以为那就是地老天荒,那就是海枯石烂。现在提起,却不记得那是哪一年,什么季节,那些名字,那些曾经生动的脸。每当这时候,心像空了一大块。于是我常常告诉自己,他们都安好在我的记忆里,融在我的血脉里。
以后呢......
我不知道未来的答案,也没有人能告诉我。以前总是希望快点长大,总是念叨着长大就好了。
我今年二十三岁,成年,大学即将毕业。终于明白长大于我而言并不是完美的结局。而我开始这样理解人生,我们这一生的旅程,是富有是贫穷,是得志是失意,是花团锦簇还是孑然一身,都像是来自上天的礼物,包裹拆开,它们可能是:亲情、友情、爱情,学业、家庭、事业,昨天、今天、明天......
2016.2.24
长春
楼主 仙阅东魂舞  发布于 2016-02-26 17:32:00 +0800 CST  


第一章 风来雨来,梦里花开
从打算写这份送给自己二十三岁的礼物开始,我就在想应该如何开篇,应该写什么故事。我的人生中规中矩,朋友也不多,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可真正开始写,那些记忆就像打开的潘多拉魔盒,,有些人的名字样貌已经忘记,那种敲击心灵的声音却依然那么清晰。
(一)
在读高中以前,我家租住在一个大院里。东北的夏天很爱下暴雨,每次暴风雨袭来就要在门前挡好沙袋,不然雨水会进到屋里。我最喜欢暴雨过后,空气里有泥土的味道。
有时候风雨过后,院子里的水还没有褪去,我就喜欢光着脚在水里玩儿。那种不知道下一秒会不会踩到石头的感觉像是一场冒险。我提着裙摆小心翼翼的在水里荡着,像是在海边散步的公主。我想我就是从这时候开始喜欢海的。
妈妈在窗前开辟出一片小花圃,有的时候种小白菜、生菜、小辣椒,但大多数时候会种一些廉价的马路边花坛里偷偷挖回来的花,也不用多悉心照料,就那样在阳光下竟自开着。
我最喜欢的是一串红,就是那种红红的一串可以吸花蜜的小花。每次放学回来,都要把熟了全摘下来放在桌子上,每做完一道题就吸一个,像是莫大的奖励,心里甜滋滋。
后来我看过很多花田,它们花团锦簇,姹紫嫣红,华丽高贵,在我心里,却都不及童年窗前那不足一平方米的花圃。
还有一种三片叶子的草,叶子是心形,据说它叫酸味草。是谁告诉我它可以吃已经忘了,而且当时那个人一定神神秘秘的对我说每次只能嚼三下然后吐出来,不然会中毒死掉。这种草的味道酸酸涩涩,那些年我不知道吃了多少,当然每次都要在心里谨慎的数着,数到三就马上吐出来,生怕多留一会儿会中毒死掉。
童年的冬天好像总是大雪纷飞,天气也是格外的冷。租来的房子保暖效果极差,我总是戏称那冷冰冰的土炕是寒玉床。那时候炕稍烟筒的位置一冬天都会结着厚厚的冰霜。
在不出去玩儿的傍晚,坐在炕头上,灯也不开,用手在炕革上反复摩擦,就能开到美丽的火花,比烟花还要美。那时候觉得是很神奇的一件事,总要手麻了才停止。上了初中,知道那时摩擦起电,也就再也没玩儿过。
我曾做过一个梦,一条弯曲狭窄的乡村小路爬过崎岖的山坡,一直蜿蜒到天边,路两旁的茅草屋顶上也压着敦实的积雪,天地间一片纯白,我站在路中间,不知归处。
我不知道这个梦的意义,却让我每次在想起这个梦的时候想起小时候在院子里玩儿雪的场景。一个被裹成粽子的孩子,蹲在雪地里建造了一个冰雪的王国,天上云彩飘过,记住了她通红却神采飞扬的脸。
当时不觉得,现在想起来,小时候的每一天,幸福快乐都那么简单,美好的不知道要如何形容才能表达它的美。
楼主 仙阅东魂舞  发布于 2016-02-26 17:39:24 +0800 CST  


我们总以为最好的生活在别处,想去外边的世界闯出一片丰富多彩的世界。其实每一天,就在我们身边,人生的百态就在我们的生活里,在那些与我们擦身而过的人身上......
(二)
在这个可以租住五六户人家的大院里,我们家是住的最长久的,整整十年。在这段时间里,有很多人家,搬来了,又搬走了。
以前有一户邻居,那个叔叔总是一下子就有钱了,然后会买很多好吃的回来。他们家有两个男孩,叔叔在突然有钱的日子里会给他们买很多玩具,他们总是向我炫耀。
我们小的时候总在一起玩儿“警察抓小偷”,我没有高档的玩具手枪,每次都用三角板当枪用,他们嫌我寒酸就让我当“小偷”,这样的游戏每次都终结在我妈喊我回家吃饭的吼声里。
我也曾羡慕过他们的手枪,但是从来没跟爸爸提起过。只是在那段时间,我莫名的收集了很多黄色的小子弹,大多数都是我在路上捡的,我把它们放在铁盒子里,没什么事儿就拿出来数着玩儿。
有一次我把一盒子的子弹拿出来跟他们哥俩交换一个做警察的机会,那次我得偿所愿,晚上回家多吃了一碗饭。并在名曰“梦想”的那一栏郑重的写上“警察”,工作地点我都想好了,就在离我家不远的派出所。
后来他们家搬走了,我也再没拿过三角板和别人玩儿“警察抓小偷”的游戏。最后一次见那个总是突然很有钱的叔叔是在《守望都市》的新闻里,他手上戴着手铐被连推带搡的押进警车。他的职业是惯偷。
还有一对爱养花的老夫妻,有一次给了我一盆月季花,火红色的。老两口养的时候花开的特别大,比玫瑰花还大。到我手里就只会长叶子,即使开花,也不及原来的一半,可是我依然爱它如珍宝。
有一年的冬天特别冷,我把它放在炕梢还是怕冻坏,幸好它生命力顽强,陪我挺过了那个冬天。只是遗憾,后来有一次腊月搬家,它还是冻死了。从那以后,我就对月季花有一种固执的偏爱,火红色的月季。
那对老两口送我的第二份礼物是一辆变速自行车,蓝绿色的特别漂亮,那是我第一次骑变速自行车。坐在车子上觉得自己好高大,视野都开阔了。风从耳边吹过,我一定是在飞......
我小的时候也曾喜欢过画画,很幼稚的画却一点儿不嫌丑的拿出来给别人看。但是我从小就爱丢三落四的,有一次不知道怎么的就把我的大作落在了一个邻居的窗台上。
那个邻居家有一个男孩,一天晚上我们家刚准备吃饭,她怒气冲冲的拿着我的画找上门来理论。非说那是我暗恋她儿子送的画,气的我妈妈和她打了一架,两家从此断了来往。
那之后我丢掉了所有的画,再也不画了。甚至后来在学校上特长班也选择声乐,无数次路过画室都没往里边看一眼。有时候回想起来,觉得那个阿姨断送了一个艺术家,然后自己就不要脸的笑了。
还有好多好多邻居,那个喜欢养鱼养花的单身汉,那个生病去世的18岁少年,那个有心脏病沉默的4岁男孩,那个半夜会家暴的可怕叔叔,那个被人砍了几刀最后不知去向的男人,那个卖好吃的大碴粥的一家......
楼主 仙阅东魂舞  发布于 2016-02-27 14:16:01 +0800 CST  


在那些童真的年华里,你哼着歌,迈着轻快的步伐。日升日落是为你,花开花落是为你。你以为你经历了这世间沧桑辛苦,其实是一路手握糖果走过的......
(三)
我上小学的时候,刚开始坐班车去学校,黄色的大巴车。人总是很多,记忆里坐班车就没有过座,每次我们都是像小豆包一样黏在一起。后来班车费涨价了,我就开始走着去学校。
其实去学校的那条路挺偏的,一天都没有几个人,当时也不知道害怕。每天背着书包溜溜达达的走,一路上想着自己的小九九,快到学校的时候,太阳从东方升起来,那些年,我不知道看过多少日出日落。
冬天,早上走着走着路灯就灭了,哪天亮的时间长,一路都得纳闷为什么路灯亮那么久。晚上,走着走着灯就亮了,顺着路灯一路往远看,闪烁耀眼,想象着在书本上新学到的灯红酒绿的繁华,那成了我一生中最美的风景。
有的时候走近路,得从一个厂子的院墙翻过去走过一片田地。这条路我最不爱走的。翻过院墙不远就是坟地,总觉得每次自己从墙上跳下来会从地里窜出一只手抓住我脚踝。而且人家厂子砌墙就是不让人走的,有一次我刚爬上去就有人过来撵,吓得我一个猛子就从上边下来了,脚肿了好长时间。
后来我也报复他了,偷了他一个红窝瓜。
那时候有一户邻居家有三个孩子,我和老二老三玩儿的好。一个周末,她俩把偷的毛豆都煮了去我们学校附近卖。结果没人买,都让我们几个吃了,还搭了好几块钱的冰棍。
回家的时候太累,就又去那家厂子翻院墙,正好看到一个大红窝瓜,顺手带回家。但是就这次,可以算作我的一大壮举。
我美滋滋的回家发现家里气氛特别严肃。我走的时候没说去哪儿,又一天没回家,当时“拍花子”偷小孩的特别多,我爸妈都急坏了,以为我被人家偷走了,幸好大舅妈一个劲儿求情,我才没被狠揍一顿。当天晚上那大红窝瓜就给炖了,不好吃。
我跟这姐俩的另一次壮举就是逃学了一周,每天都去家附近的大学里玩儿,虽然这种行为不对,但是不得不说,我一点儿也没后悔,那一周真的很畅快。
我谎称老师要教育学习,每天只上半天课,一天上午一天下午。到上午的那天我就去学校,中午说家里有事就回家了。等下午的那天,在家吃完我妈做的土豆丝鸡蛋汤,就跑去和这姐俩玩儿。
我们每次都去那个大学,去坐胶皮的可以荡很高的秋千,去爬到七楼的楼顶看下边的人打篮球,去足球场的看台上捡树叶,去小树林里偷看小情侣亲嘴儿。
当然这样的谎言一周就被识破了,我跪在地上祈求妈妈的原谅,心里也委屈极了,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喝到土豆丝鸡蛋汤。我妈妈特别伤心,比上次骗她说我当了班长还要伤心。这次挨了一顿打说尽了好话才算逃过一劫。
后来这对小姐俩也搬走了,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我甚至忘了她们的名字。她们家穷,一个芒果核几个姐妹轮着舔着吃了好几天也不舍得扔,吃饭没有菜不是拌酱油就是拌咸盐。
他们从没见过好东西,却是对我真的好。一次老二运气好,捡了五十块钱,拉着我去超市买好吃的。带着我去超市门口玩儿他们自己都不舍得花钱坐的摇摇车,眼巴巴的看着我问:“好玩儿吗?”
他们会把拣来的最好的水果擦干净给我,自己吃烂掉的;捡破烂卖钱了给我买日本豆吃;他们会把新朋友介绍给我,因为我的一句“不喜欢”而疏远;他们把我当公主一样宠着。
后来我想,她们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大概我家庭温暖,父母疼爱,我的身上有着太多她们的向往,所以愿意卑微的待在我身边。
只愿她们现在,有一个知冷知热的老公,有可爱懂事的孩子,所有的向往都在发生。
楼主 仙阅东魂舞  发布于 2016-02-28 16:01:03 +0800 CST  


总有一些人,陪你经历一段时光,无可替代。陪你长大,送你远行......
(四)
似乎我们的每个阶段一定都会有一个小团体,小雨,小敏,小丽,和我(这样叫她们的名字真的好怪啊)。我们在一起嬉笑怒骂,尝试那些乖孩子避之不及的事,觉得做一个坏孩子很让人骄傲。我们脏话连篇,心却高洁,我们玩世不恭,情却真挚。
那时候手机还没有流行,每家的DVD可是个宝贝。在家长不在的时候,俨然就是我们的天堂。
几个人挤在一个大屁股的小彩电前边,唱的嗓子都哑了,还声嘶力竭的吼着,下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放开嗓子唱了。有的时候幸运,也能搞到一两个好片子。大多是恐怖片,明明都吓得瑟瑟发抖了。还要强装镇定,每次看完必加一句“真没劲,下次搞点刺激的。”
还是那个逃学去的学校,我们和一些男生,夏天在绿草地上比转圈,冬天在假山上滑雪,春天去球场看别人打架,秋天去校门旁边的网吧。
小学三年级,我有了第一个QQ号,7位的。我还记得当时有一个聊得特别好的网友叫“梦醒时分”,后来不知道怎么就让我惹生气,再后来,号就被人盗了。
当然,网吧是不可能总去的,我们最常玩儿的还是蹦蹦床。蹦到虚脱,连走路都像是蹦着的,再买一份炒冰,简直完美。长这么大,只和朋友过了两次生日,一次就是和他们。
不需要有生日礼物,不需要惊喜,不需要华丽的祝福,只是一群人,厮混一个下午。我穿着漂亮的粉色裙子,和他们一起疯跑着去玩儿蹦蹦床。彼此放着大招,一个比一个动作高难。摔倒了,一骨碌就起来接着来。
跳的累了,我坐在蹦床上,他们把我围在中间,跳着给我唱生日歌。我跟着蹦床起起伏伏,没有什么心情去感慨,我们都开心的笑着。那天是个大晴天,太阳很大,天很蓝。
在这个小团体里,有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关系不好,大家一定同仇敌忾。有的时候也会约架,但是好像从来没打起来过。谁有了喜欢的人,也一定会挤在一次出谋划策。但是这种情况极为少见,他们总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和另一个男生搞到一起了。
有时候我们的友情很短,可能一次不在意的挥手,就江湖不再见了。那个总是送我小礼物贿赂我的同桌,我的那个黄金搭档,最后一次再见是彼此谩骂着挥手的。
有时候想,如果我们的每一次见面都是最后一次,我要和你说些什么?但也正是这些遗憾,让我想起你的时候,格外亲切。
有遗憾,才能让我们懂得珍惜现在的拥有,我们这个小团体已经十多年了。虽然不常见面,甚至问候都变得很少,但是何其幸运,我现在依然拥有这样长久的不掺杂念的友谊。
楼主 仙阅东魂舞  发布于 2016-02-29 21:48:42 +0800 CST  


母校之于我们的意义,像是一个容器,储存我们的记忆,把那些美好的不美好的都妥善保管,等待着你疲惫的时候,回想起那段青葱岁月,变得更有力量前行......
第二章 从你身边路过
初中毕业后,我只回去过一次母校。当时校园交际舞还特别流行,我这个肢体不协调的还教人家来着。后来,我曾无数次的从校门口路过,看着学校一点儿一点儿变了模样,每次心里都满是感慨。
学校很小,还是旱厕,每到冬天都不爱去厕所,感觉屁股能冻八瓣。夏天,在通往厕所的那条幽静小路,是我们交流小道消息的地方。谁暗恋谁,谁又和谁在一起了,谁和谁关系不好,谁说谁坏话了。明明幼稚的要死,当时却觉得自己在干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那是好像除了学习,每一件都是要紧事。比如上课要看《麻雀要革命》,回家写作业的时候要偷偷看《纯爱BOX》,还要帮别人分析情感问题,有时候还要忙着恋爱。
这些要紧事给我们带来很多忧愁,有的时候没看完的杂志要被没收,在家偷看电视总是提心吊胆,谈恋爱害怕老师告诉家长。在忧愁无处排解的时候,或者说旺盛的精力无处安放的时候,我喜欢和几个和我一样傻冒的姑娘,走在空旷的操场上,突然放声高吼:“1,2,3,小苹果!”
我们以为那时候已经想通了整个人生,有时候异想天开的以为可以改变整个世界。那时候很羡慕在舞台上熠熠生辉的人。喜欢主持,喜欢表演,读了一些书,看过一些名人故事,多喝了两碗鸡汤,以为独一无二的自己一定能成为万世瞩目的人。
然后会抱怨,为什么所有人都不懂我,不能支持我的梦想,甚至想过留书出走,去外边的世界流浪。我也不知道是那儿来的勇气,可以说出那么多猖狂的话。
后来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我想要”都可以转换成“已成功”。然后变得胆小,不敢再说自己想要什么,在很多次紧张到发抖的时候想起小时候在无数个场合朗诵表演的场景,然后觉得自己糟糕透了。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才强迫自己克服当众说话的恐惧。
后来学校的名字都改了又改,更没有回去的必要了。只是每次坐车经过,都会想起来,我们曾经在盛夏打水仗,玩儿累了躺在水泥地的篮球场上,阳光暖暖的照在身上,天空是拥抱的姿势。
有一次回家做错公交车,发现的时候正好在母校附近。下车往家走,背着重重的书包,走的也还是以前的那条路,只是身边没有了以前那些一路打打闹闹的人同行......
楼主 仙阅东魂舞  发布于 2016-03-01 21:56:11 +0800 CST  


第三章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有的朋友,提起她像是在说一个情人。我结婚,你做伴娘好不好?
(一)
如果有人,能做一辈子的朋友,那一定是她。我们好像从来没吵过架,她总是包容我。
我真的特别庆幸高一的时候死皮赖脸的和她交朋友,我也特别庆幸她那么单纯重感情,更庆幸她能一直给我不会被抛弃的安全感。
我喜欢她到什么程度,就是那种在很多时候会想,如果我是个LES,会选两类人,一个是帅T,一个是她。如果这两个之中要做比较的话,那一定选她,甚至我都想过,如果她是,我就愿意为她是。
说来,我们两个也没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儿,但是现在的我,钟爱沈昌珉,喜欢耽美,坚定的热爱文字,更深的理解生活,都受到她的影响。
在遇到她以前,我是那种没什么热爱的人,觉得我的所有幻想都死了。可是她竟然把那么多东西变得迷人有趣。我特别爱听她说话,不怎么插嘴,我们经常找一个地方,一坐就是一整天,分开的时候还依依不舍。
有一次,我俩好久没见了,白天聊了一天,晚上还能再聊半宿。在没什么要告诉对方的时候,她就给我讲小说。她给我讲的第一本小说是天籁纸鸢的《花容天下》。
她喜欢郑允浩,是那种提起来就能滔滔不绝的喜欢。我以前对明星无大爱,发个花痴过两天就把人给忘了。我第一次,学着她的样子,去认认真真的喜欢一个人,一种遥不可及的喜欢。
以前也喜欢读书,自己写点儿什么,因为我觉得作文不好是很丢人的事儿。在我看脑残小说的时候,她再看尼采,佛洛伊德,仓央嘉措。那时候在她面前,我总觉得自己很无知。
她总是喜欢表现的老成,她懂得很多道理,对人生的解读条条是道,只是有的时候很悲观,这大概和她的经历有关。她第一次跟我说她的故事的时候,我很害怕,我总觉得她会在下一个生活的重压下消失。
可是曾被无情伤害的她,只是常常患得患失,却一直在心底保有着现在很多人已经迷失的善良天真。
她会把一个刚认识的有困难的同学邀请到家里去生活。高中的时候我家离学校就很远了,学校没有宿舍,附近的房子很贵,我一个人找不到合适的住处。
可能是我的迷茫让她心软了,她就很认真帮我想办法,让我住到她家里。但是之后的一次,我才真的去她家住了一阵子。每天同吃同睡,形影不离。
我驼背,她给我用背背佳;我手机坏了,把她的给我用;出门从来不怎么用我花钱。
她很聪明,临近高三,我英语数学很差,每次给我讲题还要顾及我的自尊心。明明处处被人照顾的她,一起吃饭的时候会给我剔排骨肉。我脾气倔强,她就耐着性子等我耍完再给我讲道理。
好像从认识开始,她总是能给我最需要的,我却能给过她什么。后来上了大学,她开始有了新的朋友,我有一段时间很害怕,觉得我快要失去她了。但是一想到她这样的人,我不放手,她怎么会走呢......
楼主 仙阅东魂舞  发布于 2016-03-04 21:23:50 +0800 CST  


我觉得学生时代的美好在于,我们会和那些在人生中很重要的人相遇,彼此陪伴走过最纯真的岁月......
(二)
我叫她三儿,我以前就写过她。她是一个像空气一样的女孩。她从来不会成为你生命中最耀眼的那一个,但是她一定是不可或缺的那一个。
她这人神经大条,有的时候挺傻的,对于别人的请求从来都不知道拒绝。每天中午,她都会和一群人去挤在各个摊前帮别人买东西,然后一个人拎着不知道几个人的量回去。通常还会有人抱怨“今天这个太甜了”“我不是说不加香菜吗”“都凉了不好吃了”......
她有的时候也会心情不好的暴发,像个真正的狮子座一样。可是等她情绪发泄完一切就恢复原样。我们都叫他“女侠”,她就像个战士,不会有伤痛,不会有退缩,只会战斗。
但是当总是会在下课的时候端着水杯从理科班风风火火来文科班找你的那个人不再来找你的时候,就好像有哪里变得不对。当时高三,她却突然之间病倒了。当时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反应竟然是愤怒,我觉得她怎么能这么不负责任的生病呢?
后来,就是一个漫长的治疗过程。好在,病魔对善良的人也会多一些宽容。痊愈之后的她,身体虽然不像以前那么好,但是不会在聚会中缺席。
这次生病让她改变挺多的,也有过一段时间非常情绪化。以前只会想看什么小说做什么手工的她,开始在一边做手工的时候思考人生。当那次她给我自己做的手链的时候,和以前给我吃虾仁的时候有完全不一样的感动。
给我吃虾仁的还有另一个朋友,大树。一个吃货如果能把她所有的食物都分你一半,那她一定是真的在用心跟你交朋友。那时候她每天都会带很多零食,我们两个一桌,她就会分我一起吃。
我们一起在数学课上嗑瓜子,在语文课上吃麻辣哈哈,在英语课上看杂志,在政治课上唠嗑,在地理课上看小说。好像只有在历史课上才会一本正经的学习,因为历史老师是班主任。
“走啊,一起上厕所啊”“中午吃啥呀”“你走慢点儿”“你帮我把面拌开呗”“这本你先看吧”
她是我历任同桌中最好的一个。和她在一起我觉得自己变潮了,在微博还是试运营的时候,就和她一起开了微博。她们一家都喜欢旅行,她会给我讲很多行走路上的趣事。她喜欢周杰伦,喜欢车,喜欢枪,喜欢高科技,喜欢电影,和她一起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眼界都宽阔了。
我们也吵过架,很认真的那种,如果不是她主动拿了一杯咖啡来给我,我们可能真的就绝交了。具体因为什么已经忘了,但是一定是个鸡毛蒜皮的小事,我这要命的性格,从来不知道什么是主动。有时候想起来会很感谢命运,没让我失去这样一个朋友。
后来我们去了不同的学校,她刚开始不适应离家的生活,天天给我打电话哭的像个傻子。后来电话也少了,我知道,我们都在各自的生活里找到了最舒适的方式。
当她把沈昌珉的周边邮寄给我的时候,我叫她远方的朋友。
楼主 仙阅东魂舞  发布于 2016-03-07 20:03:10 +0800 CST  

楼主:仙阅东魂舞

字数:8489

发表时间:2016-02-27 01:32: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3-11 11:54:49 +0800 CST

评论数:8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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