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农民之路:《曹老三的镀金岁月》

内容提要:

曹老三是川北“伏虎场”花罐乡的一个普通农民,而且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他在故乡这块热土上跟地球铆足了劲对着干,这个时间足足干了半个世纪,直到他的腰再也直不起来。他一心只为了家人能吃饱穿暖,能通上电,用上自来水,村里有大路,家里有电话,能看上电视,看病不用进城,做事情不用借钱,子女能受到教育。。。。。。这就是他,一个土著农民的中国式终极梦想。
作为共和国建设的参与者和见证人,他经历过了大大小小的每一次运动,作为一个阶级或阶层的代表,在每一个不同的时期,他身上都被贴上了不同的政治标签,甚至被镀上了很光鲜亮丽的一层层金灿灿的色彩。。。。。。
时光荏苒,且行且回首,让我们看看中国当代一个真实农民的精彩人生!让我们从一个普通农民的身上,解读中国当代农村社会嬗变的标本价值。

本书系何三刀根据其学生曹海琳原著《父亲的路》大力改编,版权为其二人共有。全书二十万字,将在天涯舞文弄墨公开连载完毕。
联系QQ:2291541628(何),332829082(曹)




引子


伏虎区的花罐乡


现在地球上科技最发达的,哈儿(即傻子)都晓得是米国,因为据路边社援引不知名的消息说,米国的卫星在太空中监视着地球,地表每一平方米土地上发生的动态,他们都尽收眼底,拍了实时监控录像,需要看什么画面,就用数字化遥控器点几下,那就啥都看得到了,并且画面还可以放大成特写。
伏虎场多数人在茶馆听到这种吹牛的小道消息,都是付之一笑,他们把盖碗茶慢条斯理地撇开茶叶,边吹边喝,喝安逸了才接一句:“扯你妈些把子哦,还要米国才有这种高科技?我们中国的卫星早就可以分辨地上0.5平方米的目标了,喔,还可以拐弯!比如你和你婆娘在房间里做孬事,忘了拉窗帘,那卫星倾斜一下角度,就给你龟儿录像了,啥时都可以拿出来放现场直播!”
本来传播路边新闻的人是为了哗众取宠,表示他出去打过工,见多识广,哪知道伏虎场吹牛有级别的人更多,全场的人听了却都把矛头对准了开头那个扯把子(川话:即吹牛皮)的家伙:
“何疯子,这下你娃儿要注意了哈,少要在山坡上跟留守妇女干那些磨屁\\眼的事,在自己屋里就是跟老婆办啥事,也要把窗帘拉好!喔,说不定你早已遭拍了录像,二天在外面打工的男人们回来,在你们花罐电视站一放,你龟儿的门不遭踹烂,那才是怪事!”
何疯子吹牛不打草稿,引火烧身,只好厚着脸皮说:“一个一个的,给老子爬!以我何疯子的级别吗,要赶个婆娘(川话:偷情)也不至于上山嘛,再怎么也得到酒店开个房呀!像你们天天在乡坝里混,龟儿硬是宝器得很。。。。。。”
这些伏虎场的土著们都说:“你要装洋,到外省去装!来了来了,老板娘,把麻将拿来倒起,三缺一,你先来顶住!”
老板娘把麻将拿来往机器里倒好,诧异地说:“咦,这旁边不是还有个帅哥,你们打噻?”
何疯子很不高兴的样子:“这些人宝(器)得很,打个球!”说完,他就拉上在旁边看热闹的程老五走了。
程老五比何疯子大了二十来岁,算是远房亲戚,今天约着一起来赶伏虎场,是有求于何疯子的。因为农村的状况是,现在不缴农业税了,使用农药、化肥、种子都有补助了,你种了田地,只要没有把土地抛荒,不管收成多少,政府还会按土地数量给予相应补助。
按说,中国自有“国家”这个概念以来,皇粮国税,那是雷打不动的。现在当农民,所享受的待遇,是盘古开天地以来的农民,做梦也不敢想的。可是。。。。。。
是的,听中国人说话,重心不在前半句,你得小心后面的那个“可是”。
可是,不缴钱,不完粮,拿补助,给合作医保,土地依然留不住人。我这里所说的“人”,是指壮劳力。看看各村各户,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还在土里耕作。他们这些老一辈,怀着对土地无名的敬畏,和难以割舍的感情,只要还活着一天,就要劳动一天。土地所出产的一切,他们都无比的欣悦,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这样享受过土地的恩赐,和政府的政策呵护。他们觉得农民当成这样,已经心满意足了,就是死了,也得感恩;如果到了阴曹地府,也值得跟早去的老一辈好好吹一盘了。
然而,稍微年轻点的农民,他们心里却不是这样想。因为据外面回来的人讲,在建筑工地打工,或者当个搬运工,工钱是按天计算的,一个月下来,早就顶得上在家乡一年的收入了。
“弄醒豁点,我说的是一个月的收入!一年有几个月,你自己算噻。”
这是程老五昨天去表侄何疯子家走人户时,何疯子给他提劲打靶的原话。
程老五在心里默默地掰了一阵手指头,计算出一年等于十二个月,如果每天挣150元,那么一年365天,能挣多少钱呢?这个算式太复杂了,对于一个初小文化,没学会打算盘,高科技的计算器又从没用过的人来说,这个算式确实相当考水平。
其实这个算式真正考人智商的地方,是出门打工,不能按一年12个月计算,因为来回路途上耽搁的时间,很难算清。比如说民工来回的路,就是世界上最热闹、也最拥堵的“春运”之路,买票靠运气,挤车靠体力。再说,建筑工地或搬运工作,是不是每天都有人保证你有活干?这个估计要跟CCTV气象预报挂钩。还有最考智商的问题是,你天天都干活了,到该结账时,包工头是否还存在,大老板是否还健在,那真是米国卫星或国产卫星都难以定位侦破的高难度技术活。
程老五不懂这些,他遭何疯子吹得耳朵一搧一搧的,于是就决定今天到伏虎场上来找曹老三。
曹老三也是花罐乡的人,但最近几年搬到伏虎场上来住了。找他,是因为他有个在当大官的儿子,据说在江湖上那是相当的吃得开。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5 22:10:00 +0800 CST  
@梦落花香的空间 2015-05-15 23: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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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6 15:13:27 +0800 CST  

(上接引子 《伏虎区的花罐乡》)


在四川乡下找人,只要是找稍微在江湖场面上混得开的人,传统的方式就是逢场天到各个茶馆去找,东问西问,很快就能把要找的那个人,从茫茫人海中打捞出来。这个一般来说,比用任何现代化的工具,其节奏来得更“稳、准、狠”。
果然,才问了两家茶馆,在第三家“川北八丈河大茶楼”,何疯子和程老五,就跟踪追击,把曹三爷给找到了。曹老三当时正戴着老花眼镜,跟几个中老年茶客在打四川长牌,按专业术语叫做“卖二五”,像程老五这种老实人,或何疯子这样的年轻人,一般都不大看得懂。
有求于人,不懂就还得装懂,他俩喊了声“三爷,在打牌耍嗦”,打过招呼,然后就站在旁边假装笑眯眯地围观曹老三打牌,不停地为他叫好。
这里又得提一句,到了四川乡坝里,你见着年龄比自己大一二十岁的男女,是男人就喊“表叔”,是女人就叫“嬢嬢”,这个保证不会出错,就相当于翻译成普通话的“叔叔”“阿姨”,这是与长辈搭话的通行证,证明你是个懂传统礼貌的新时代良民。但是你如果把人直接称作“叔叔”、“阿姨”,大家又会觉得你太洋盘,恐怕是外星人,也许都懒得搭理你。
曹三爷的气色不错,今天的手气也不错,接连割了几把小胡,就问:“程老五,难得见到你赶场哈,有啥事吗?”
程老五这种老实人,属于裤裆里憋不住闷屁的类型,见状就想把来意和盘托出,何疯子人虽年轻,社会经验却丰富得多,他赶快打“假岔”道:
“三爷,也没得啥大事,就是特意来找你喝个茶。”
四川人喝茶,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没事,凑在一起打牌耍。还有一种就是有事情要说。总而言之,一个人绝对不会无聊到真正去茶馆泡茶喝。当然,也有闲来无事,一二好友泡杯清茶摆龙门阵消磨时光的。
牌桌上的搭子们见状,就说:“三爷,那你就去喝茶说事嘛,我们喊旁边的人来接起。”
旁边看得眼热的人早就等不及了,于是连说带推的,就把曹三爷弄下了课。
三人找了个僻静的角落,重新把盖碗茶泡起,何疯子又叫了一斤炒花生,这才开始说正事。所谓正事,就是想麻烦三爷给儿子打电话,给程老五在沈阳介绍个事做。
“我是老实人,三爷你晓得的,你看着我光屁股长大的,今年快满五十了,一辈子没有日过白,扯过谎。你老太爷儿大女成人,你的命好啊,现在享清福了,我呢,还想出去撵几个活钱,将来才能像你这么享福,茶馆蹲起,牌儿摸起,酒儿咂起。。。。。。”
曹三爷说:“说的我像神仙一样!你的情况我是了解的,确实也不容易,话又说回来,完成儿子打发女(川话:即娶儿媳嫁女),哪个做父母的都要尽这些义务。五十岁了,又何必出去奔波?现在农村的日子这么好过,就在乡下,过的好舒心嘛。”
听话听音,程老五心里着急,就一个劲地瞟何疯子。何疯子自然懂得起,吃了一阵花生后,就说话了:“三爷,之所以来求你,是因为你儿子名声在外,现在都说在做大官了得嘛。他随便说句话,也好办事噻!你看我这个表叔,硬是恼火球得很,太老实的人,出去怕吃亏得嘛。你这回硬是要帮他一下,才得行哦。”
曹老三的情况,儿子当了官是事实,前前后后跑来求他帮忙的人很多,求来求去,他就摸出一些应对的经验了。因为都是乡亲,你当面拒绝,很不好,人家会说你摆架子,搞“假打”,是个“水客”。但是把啥子人、啥子事都给儿子揽过去,这个当爹的,也显得太不懂社会上的事了。
于是曹老三采用的策略是,先自己答应着会帮忙,意思是,能不能帮得成不关我的事。磨了一阵,他就掏出自己的三星手机,给儿子拨电话。三星的机器,难看是难看了点,唯一的优点是信号强,声音大。
要说高科技就是高科技,隔了几千公里,曹老三还是从大城市的钢筋水泥森林里,一下子就把儿子从某个房间给准确地找到了。电话打通,儿子像做贼似的喊了一声“爹”,就说:“爹,我在开会,有啥事吗?”
既然儿子在开会,那是在忙正事,曹老三理直气壮地挂了电话,宣布道:“儿子在开会。”
那两个家伙立即像电影里的汉奸那样点头哈腰道:“开会好,开会好。”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6 20:04:47 +0800 CST  
要说儿子就是儿子,换了别人,电话断了就断了,爱打不打。但是爹的电话断了,儿子的理解是,老头子心疼长途电话费,在等自己打回去呢。于是他借故上厕所,溜到厕所跟爹打电话。
伏虎场的基站信号也很不错,在不应该打通的时候,它一下子就通了,于是儿子一下也把爹从茶桌上给找到了:
“爹呀,有啥事?快说。”
儿子喊“快说”,但老年人说起话来,那是快不了的。曹三爷慢条斯理地说:“是这样的,你二姑父的弟娃儿的三女婿,你应该要喊老表,叫陈思元的,想要找你帮个忙。”
电话那头静默了几秒钟,显然儿子正开动脑电波雷达在搜索人名,由于人脑有时候没有电脑的搜索功能强大,电话那头的儿子就说:“哎哟,我一时想不起这个名字。啥事?”
曹三爷用关键词提示说:“叫程老五。”
“哦,程老五呀,早说嘛!啥事?”
“这样嘛,我把电话递给你程哥,你们两个直接谈。”
于是在曹三爷的示意下,程老五战战兢兢地接过电话,装模作样地放到耳朵边上,却不说话。正确的解释是,他很有礼貌,在等对方说话。
对方以为又断线了,就挂了电话。而在2005年的时候,程老五还从没有摸过手机,在农村地区还是要有点身份和实力的人才用得起这洋玩意。
手机没有声音,他也照样在听。听着听着,那边又打过了,手机几声狂叫,把他吓了一大跳,却不懂得按接听键。何疯子见状大笑,曹三爷只好又亲自来接电话。
电话接通,儿子问:“爹呀,到底啥事,我还要开会。”
爹说:“你要开会,就开你的会嘛,龟儿不停地打电话,硬是部队的电话不要钱嗦?”
何疯子听出了问题:“三爷,你刚才说的啥?以前我知道表叔是在部队当团长,不是说他当市委书记了嘛,我们才来找他帮忙。”
程老五连连点头:“对头对头。”
曹三爷说:“他还是在部队当团长,级别是相当于县长,我也搞不懂,有些人天天乱传谣言,总说我儿当市委书记了,还有的说当了副省长。你想嘛,他当团长,又咋个给你介绍建筑工地的活干嘛,也不可能叫你进军营去搞搬运噻。”
程老五把这些话也听懂了,但不知道该怎么表态。还是何疯子醒得起神,他说:“是恁个(即这样)的嗦,龟儿传谣信谣硬是害得死人!不过呢,我晓得部队是肯定不能轻易进去的,我每回路过广州警备司令部,都看到有两个兵拿着枪在站岗,我都是快跑过去的,生怕他们走火,把我打死球了。”
程老五总算接上了一句话:“找球些话说,解放军哪可能莫名其妙地开枪打你嘛。”
几人嘻嘻哈哈了一阵,曹三爷给他们的建议是:要想出去闯世界,最好是跟着已经在外面闯的有点名堂的人走,有他们带着,就吃不了亏。现在在深圳、广州、上海、北京那些大城市混得风生水起的人很多,过年回来坐飞机甚至包小车的人也有,找他们才对路。这个就像看病一样,你明明是头痛,却偏要医脚,路数不对,就难以达到效果。
何疯子是明白人,道理听清楚了,就决定带他表哥去找花罐乡的另一个名人杜莽子。杜莽子在外面建筑工地包工,据说专门负责扎钢筋,话说这活有些技术含量,何疯子一直担心表哥干不了,这下没办法了,只得硬着头皮去找他了。
有人会问:何疯子号称在广州深圳一带吃得开,为啥表哥想找个事做,还要他带着在伏虎场满街乱窜呢?其实,何疯子是靠年轻,在珠三角一带的电子厂混的,他干的是机修工。而这个世界的资本家都是一路货色,一个年近五旬的农民,要技术没技术,要身体没身体,就是在国营工厂还面临光荣下岗,哪会有工厂会收呢?何疯子心里对这个情况很清楚。当然,什么每天能挣150元,那是他吹牛不打草稿的鬼话,要是真有这样的好事,他自己早就改行到建筑工地当小工去啦。
曹老三看着他们离开,急匆匆地又去求人,他摇了摇头,内心说:“搞不懂这些人,现在当农民这么好过,还要踮着脚想离开土地。这块地不养人吗?”
不过话是这么说,如果此时倒回去五十年,或者说自己再年轻五十岁,那么自己的对当下的人生道路,或者说对生活方式的选择,会是什么?他陷入了沉思。。。。。。


(引子部分《伏虎区的花罐乡》完)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6 20:06:16 +0800 CST  
今日川北伏虎场新貌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6 20:34:16 +0800 CST  
@茶韵悠悠ABC 2015-05-17 11: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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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7 13:13:27 +0800 CST  
(上接引子《伏虎区的花罐乡》)


1、曹老爷的大油坊


“生存或毁灭, 这是个问题:
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坷命运之无情打击,
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
并将其克服。
此二抉择, 究竟是哪个较崇高?
死即睡眠, 它不过如此!”
——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经典台词




在中国,在四川,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是老百姓绝对难以跨过去的一道坎。

是的,那是关于“生存还是毁灭”著名哲学命题的一道坎。

这个问题,其实不用像英国古代那个哈姆雷特王子那样,搞球得那么复杂而又深刻,好像“哈儿王子”想死翘翘,还挺困难似的。这只能说明,“哈儿王子”先生,当时并没有真正拿到英国死神的邀请函,他龟儿纯粹是活的不耐烦了,在无病呻吟。

而当这个所谓“高难度哲学命题”,以“无字天书”的形式,降临到当时大多数四川人脑壳上的时候,尽管他们99%以上是文盲,却都很聪明,立即意识道:国产的“阎王爷”派黑白无常,凶神恶煞地拿着铁链子索命来啦!死亡,是分分钟都能发生的最简单的事情;而如何苟延残喘多活几分钟,变成了在这个世界上,难度系数最高的伟大事业。

四川古称天府之国,意思是说,特别适合人类繁衍生息。

从广义的角度看,这话半点也没错,四川山清水秀,植被茂密,江河繁多,水土肥沃,田垄沟渠纵横,随便哪个山嘴上,或者峡谷里,更不用说山坪上、坝子里,播种生苗,栽树成林,物产十分丰饶,就是望天吃饭,也能养活许多人。

然而自然条件再好,也难以躲避人祸连连。四川小民百姓在上个世纪就出现了两次大饥荒,直接饿死或间接因饥饿而致死的,至少也有上千万人口。

1934年,四川人民在经历过长达一年半的刘湘和刘文辉等军阀混战之后,元气大伤,普通老百姓的经济实力,已经到了“几无隔夜之粮”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田地里农作物的青苗长势和收成,是人们唯一能活下去的希望。

然而天灾偏偏总是接着人祸而来,蔓延甘肃、四川二省的大干旱爆发了!连续十个月,很多地方没有下过一滴雨。江河水位下降,沟渠龟裂,人畜饮水困难,农作物无法灌溉,全川当年普遍只有四成收成。

好不容易熬到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本来以为干旱形势能够有所缓解,没想到旱魃更为嚣张,这一年,四川共129个县,除了川西平原以外,盆地周边山区县,粮食能够达到三四成收成的也没有多少,有些只有一二成收成,还有些县,根本就是全面绝收!受灾人口达到3700万。

本来四川人除了水稻、小麦等主粮之外,一直还会种红苕、南瓜、豌豆、油菜、胡豆、土豆、高粱、包谷、萝卜等杂粮,老天爷这一空前大旱,其直接后果就是:人没法活了。

没法活的原因很简单,人类必须要吃饭才能维持生存。而田地里收不上来任何可食用的东西,人就没法活了。

到了1936年,粮食吃光了,人就和牛马一样吃糟糠。当这些已算不得食物的东西也被吃光时,人们就以草根树皮、野菜野果野草等填充干瘪的肚皮,凡能吃进嘴的植物都挖。
乡村山野,田埂上,山坡上,到处挖得像烂蜂窝,不少人误食毒野菜,腹泻肠漏乃至鼻喷黑血,依然咀嚼不停。
当毒草都被拔尽吃光时,人们开始瞄上了据说“数量管够”的白善泥,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观音土”。大凡是人,或者动物,都生而知之,泥土是不能吃的,因为它既无营养,亦难消化,至于口感啥的,咱就不去论他。但人饿慌了,泥土也得吃!而且要抢着吃。
为了糊弄自己,不少人将这“观音土”磨成粉,掺和点树皮野草囫囵吞下,肚子是填饱了,那时屙屎却是门需要人类互相配合的事情,一个在努力做“屙”的动作,旁边还得有个人配合着用棍子往外掏。大家都知道,吃了“观音土”,最多能挺十天,十天后必腹胀如鼓而死,但不吃这玩意,立即就得死啊!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7 20:23:50 +0800 CST  
到了后来,就是这令人致死的白善泥,居然也被饥民哄抢。四川荣昌、岳池等县,都因抢挖观音土而发生了械斗事件,闹出了人命。

悲剧接踵而至,涪陵县第三区百姓挖取白善泥,竟将北岩华厂坡山脚掏空,导致山石崩坍,50多名挖土的饥民被滚落的岩石砸中,当场一命呜呼。而未死的同伴和后继者对此竟熟视无睹,继续在血肉模糊的死者身旁挖泥吃泥。竟然有人因吃得太多太猛,突然两眼一翻,一头栽倒在地,呜呼哀哉!

据1936年5月4日《天津日报》所载,《成都通讯》的一则消息称,四川已经发生了人吃人的现象,而且公开标价:死人肉每斤500文,活人肉则要1000文。

紧接着,国民政府收到了一个报告,说四川靖化县(今金川县)的县长于竹君,由于每天都要审理“人吃人”的案件,竟然被吓疯了!

“天理昭昭”,什么是天理?人要吃饭,要活下去,这就是最大的天理!至后来,饥民们开始集体抢劫政府的粮仓和军队的军粮。

《西南评论》有一篇《饥饿压迫下的四川》的文章,登载绵阳、剑阁、巴中等地出现“教匪”,其实就是饿急了的饥民,他们喝下草纸灰烧的“符水”,高吼“刀枪不入”,冲击县城、砸烂政府,拼死拼活要抢粮,被军队用机枪打得尸横满街。

而在嘉陵江上有一艘运萝卜的船,竟然不敢靠岸,因为他们担心自己会被灾民抢劫。然而就算他们不靠岸,也照样被人抢劫。一群群男女老幼的饥民,也不知道怎么猜到了船上运的有萝卜,他们嚎叫着直接扑到江中,不少老幼妇孺还没见到萝卜长啥样子,就已经葬身江底。

重庆长寿有个“抢匪”,被警察局抓了现行,要执行就地正法。有个女记者现场采访他:“你活得好端端的,为啥要去当抢匪,犯下这杀头之罪?”

那个“抢匪”面无惧色地回答:“妈的,我本来只想遭抓起来去吃牢饭,哪晓得那个龟儿,简直禁不住整!三下两下就死球了。算了,等会我遭枪毙了,你们把我的肚儿剖开看看,就啥也明白啦!”

就这样,自古号称天府之国的人间“天堂”,竟然演变成了真正的人间“地狱”。那一场天灾人祸,夺去了多少四川人的性命啊!


(第1节《曹老爷的大油坊》待续)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7 20:26:18 +0800 CST  
【三刀公告】

应广大读者朋友们的要求,三刀已决定停更在逐浪网的抗战文,正在积极准备续写“川菜大厨”,待《共和国土著》一文连载到一定时候,将继续更新《川菜大厨》。更新方式:将会采用两贴同步更新。

人的时间精力是有限的,在有限的时间段内,只能只能抓紧做好一件事,顶多能兼顾着努力做好两件事。敬请朋友们关注。

为给读者带来的不便,三刀表示歉意。

我开了个“三刀粉丝群”,是扣扣群,已经加进来不少纯读者朋友。先前已经加了三刀微信的读者,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难以转进Q群。Q群号:三刀粉丝群 45732441,敲门砖:“川菜大厨”,或“曹老三”,或“伏虎场”。谢谢大家!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8 08:12:59 +0800 CST  

(上接第1节《曹老爷的大油坊》)



按国民政府的划法,四川省所有的县份共分五等(解放前夕划六等),川北的南部县一直被划成二等县。也就是说,南部的这种浅丘加平坝地形,地处嘉陵江流域,在当时就被公认为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是个好地方。

既然是好地方,必然有它的过人之处,不然,岂非浪得虚名?

要说在上世纪三十年代那场大饥荒,南部县的表现着实可圈可点,不管怎么说,虽然老百姓过日子也艰难,但并没有大面积地饿死人。人活下来了,这就是“将来也许可以评为联合国最适宜人类居住之地”的最响当当的证明。

而既然有地方还能让人活命,显然,想继续活命的人,就要朝那个地方迁移。

那时迁移到南部最多的外乡人,是三台人。

三台县,地处绵阳南边和中江县东边,本来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地理位置更好。但这地方自1930年起,就陆陆续续发生旱灾,比旱灾更可怕的,是大大小小的军阀连年的征战,简直把这地方变成了演武场。于是想活命的百姓,就举家往较偏远、没得兵祸、自然条件又还不错的南部县搬。

三台与南部,中间只隔着个盐亭县,离故乡也不算太远,有朝一日天下太平,要想回故乡,走三五天就到啦。

于是三台县古井坝新庙乡一个叫傅宗林的,早在1932年,就携家带口搬到了南部县。他落脚的地方,选在了伏虎区的花罐乡。

选择花罐子这个地方安身立命,是因为这个地方有个曹老爷,家大业大,地广田多。一入南部县境双河场,不少人就指点他投奔花罐子的曹老爷,说这人心地好,会经营,保证不会让人挨饿。

傅宗林带着老婆,还有个十二岁的女儿、九岁的儿子,疲累至极,正是穷途末路的时节,他心想:连穷苦人都替曹老爷打广告,说跟着他不会挨饿,说明这个地主的阶级矛盾不尖锐,那么,这个曹老爷就值得跟了!于是沿途东问西问,直奔曹府而来。

曹老爷在花罐子的产业确实做得很大,在整个伏虎区,也是鼎鼎有名的大绅粮之一。他见到这异乡客拖儿带女的,心里同情,就点头把傅宗林一家收留了下来。

他给傅家分了间副房安居,这傅宗林夫妇就帮曹老爷种地,十二岁的女儿在曹府当丫头,九岁的小儿子帮东家放猪牧牛。

古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傅宗林早几年的这个决定的英明性,过了几年就全面而又充分地显示了出来。那时候大饥荒爆发了,逃荒的人在路上排成队,哪里还有人能收留得下?不少人饥寒交迫,走着走着,眼前一黑,咕咚一声扑倒在地,就再也爬不起来,运气好的,还能遇着个好心人挖个坑给掩埋了,运气差的,早被野狗啃了个精光。

为啥野狗那么多呢?因为人饿慌了,必然会杀狗。而狗的智商不错,它们意识自己有可能要变成人类碗里极为稀缺的脂肪、蛋白质营养,早就逃跑了。为了壮大实力,它们也汇集成群,让赤手空拳的人类无法对阵。而饿得发飘的单身行人,反过来容易成为狗群嘴里的菜。当然无名尸,是野狗们的最爱了。而为了争夺尸源,它们常常又搞得狗咬狗,一嘴毛。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8 12:11:20 +0800 CST  
傅宗林一家感念曹老爷的救命之恩,就加倍努力地干活,并且努力把活干到最好,让人挑不出毛病,找不到话说。他们夫妇教育子女,也是“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只有耕不好的地,没有累死了的牛”。

有好的家教,才能教育出好的子女。傅春花小小年纪在曹府当丫头,她就牢记父母的教导,做事首先做到了个“勤”字。一个天性勤快的人,眼睛里随时都看得到活,地脏了扫地,家具门窗有灰了擦灰,人客来了就添茶倒水,全屋大小的脏衣服都要用皂角发好,在河边细细搓洗。至于拉风箱烧火煮饭,那是她每天的日常功课。

小姑娘不仅勤快,还带着个嘴巴甜,“表叔”长,“嬢嬢”短,见人就喊得巴巴适适的,嘘寒问暖,让来人眼睛都笑眯了。

偶尔有了点闲暇时间,春花也不闲着,她要学做女红手工,扎鞋底,做鞋垫,甚至绣花,她都学会了。曹夫人看着这小姑娘,漂亮,勤快,乖巧,懂事,而且手儿也很灵巧,心里非常喜欢。

曹老爷的主产业,当然是当大地主,但那时的地主,很少只单纯经营土地的,因为土地只能出产粮食,而金钱,是要靠经商得来。于是,在花罐场和伏虎场上,他都开的有药房,绸布庄,粮油店,还兼营盐亭、南部和西充一带熬制的井盐。这些生意都是有厚利的生意,无权无势的人,想开也开不了,开了也几天就会被人整垮。

却说曹老爷家开的大油坊,就在花罐场旁边,平时主要是榨油,加工出菜籽油、桐子油和棉籽油来供应自己的粮油店销售。四川人习惯吃菜籽油,穷苦人家也有吃棉籽油的。而桐子油的用途有两种:一是供四川本地人晚上点灯照明;二是供外地客商前来采购,像江浙,闽粤沿海一带的人,或长江黄河边上的人,造大木船,必须用桐油来油漆船板,以防水防蛀防腐。

在榨油坊干活,既是技术活,更是力气活,所以工匠的工钱很高,在地方上的名望也不错。于是当地曹家坪有个叫曹启泽的小青年,才十五六岁,就被父母送到曹家大油坊来学徒,父母指望儿子今后也能富得流油。

然而曹启泽因为年纪太小,身形单薄,站到那根巨大的撞木面前,别说跟人一起合着节奏,推动吊着的撞木去打桩榨油了,好几次,还差点因为撞木的巨大惯性,把他自己带得人仰马翻。

所以,曹启泽就只好先学会烧火,翻炒那些油料,因为不管什么东西,都要先炒个七八分熟,然后才能榨出油来。这也是油坊里整天都香喷喷的原因。

说到翻炒,其实也不是个简单的活,要知道那炒勺,是把很大的铁锨,要把这一锨一锨的东西搅开,拌匀,就不是件简单的事;而且不管春夏秋冬,这炒锅旁的温度都很高,烧锅的和炒锅的,都是光着膀子,只穿条火把裤儿(川话,即短裤)干活。当然,榨油房的其他男人,也很节省布料,基本只需遮羞即可。

所以那时有些妇女,喜欢亲自背着油料去观摩榨油,这个和今天有些女球迷,一辈子从没有摸过足球,却狂热地喜欢观看足球比赛,大概是一个道理吧!


(第1节《曹老爷的大油坊》更完)

【说明:第1节的标题应调整为《曹老爷的大油坊》】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8 12:13:16 +0800 CST  
@陈沫2014 2015-05-18 11:03:48
@何三刀 :本土豪赏1个 红包 (1000赏金)聊表敬意,对您的敬仰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楼主这么赞,更新这么勤快,打赏一下楼主以示鼓励吧!【 我也要打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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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陈沫兄弟的土豪式打赏!三刀谢过!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8 15:29:03 +0800 CST  

(上接第1节《曹老爷的大油坊》)


2、卖油郎娶亲


在伏虎场花罐乡一带流行着一句话:“累不过抬夯,苦不过打油”。意思是说,修房子建屋,抬夯筑墙这活,是最累的。人们喊着号子,把重达百余斤的石夯“呼”的一下抬起来,再猛地一下砸下去。这活,现在的建筑工地,都是打桩机在干。人不是打桩机,所以就很累。

人是一种聪明的动物,为了减轻,或者说麻木自己的神经,就发明了在打夯时,要喊“劳动号子”这个方式。这个听上去有点像唱歌。

一般有个领头人,先喊一声“哟喂哟喂咗哟嗬!”,众人就呼应一声:“哟喂!咗哟嗬!”,就在呼应声中把石夯齐心协力给抬起来了,并砸了下去。注意:这一举一落之间,是有节奏的。遇上修堤筑路那样的大场面,一个人指挥,若干副石夯同时起落,那声势相当壮观。

很多有才华的农民,在喊劳动号子的时候,甚至能喊出一个完整的故事,或者长篇带颜色的笑话。某天,某个戴眼镜的学究路过,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类劳动场面,就听得如醉如痴。他把劳动号子记录下来,回去之后做了番研究,于是写出了一篇惊天地泣鬼神的学术论文:这就是后来大学中文系教材中的“诗歌的起源:杭哟杭哟派”。

显然,那个记录打夯号子的家伙,不仅当了文学教授,而且是国宝级的教授。而那些创造“诗歌”的农民,因为没有文化,还得继续用血汗“写诗”,或者说继续打夯。

打夯都是阶段性的工作,一个工地干完,就收场了。而打油工,却是年年打,月月打,天天打,他们也唱着类似的劳动号子,在号长的指挥下工作,因此才获得了“最苦劳动者”这个光荣称号。

打油工都是些精壮汉子,由于长年累月的劳动锻炼,他们肌肉发达,雄性荷尔蒙跟随油烟,弥漫着整个油坊,往往让那些怀着某些目的,前来观摩榨油的妇女们,看得惊心动魄,心里不知想到哪里去了,脸儿潮红,娇喘连连,出了油坊就像喝醉了酒,一步三摇。

这样多几个来回,某年某月某时,在某个山坡上的某个树丛里,必然就会演绎出另一种真切的肉体打桩声。谁说“苦不过打油”?快活也不过打油呀!

曹启泽到大油坊学了半年的徒,一直是学的烧火和炒料,油料炒熟了许多,把自己的身体也逐渐炒成熟了。但是,一个半大的小伙子,曹老爷观察了一阵他的身板,还是显得单薄,干不了打桩的活。

毕竟一笔写不出两个“曹”字,好歹是本家,曹老爷见他人还算聪明伶俐,就有心栽培他,于是提拔他到花罐场上的粮油店,去当了个门市部销售营业员。说白了,就是当卖油郎。

那时粮油店卖粮卖油,都备的有现成的衡量工具,是不用秤的。卖粮,用的是升子和斗,卖油,却用的是“提子”。提子分一斤,半斤,二两和一两的,用粗细不同的竹筒制成。

曹启泽所受到曹老爷的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是教他如何“正确”使用提子卖油。

曹老爷亲自进行了对比试范:如果将一个半斤的提子,缓缓地沉进油桶,再轻轻地、平稳地提出来,那么,提子里所打的油,就是足足的半斤。而假如将提子略微倾斜,用力砰地一下沉进油里,在猛地一下提起来,快速倒进顾客的沙罐里,那么,表面上看油是足量的,实际上,在提上来的过程中,(根据制造飞机的空气动力学原理,作者旁注),有那么一些油已经滴落回大油桶了。

显然,日积月累,这一大桶油,就会“多”出来十斤八斤。。。。。。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8 18:30:18 +0800 CST  
要说曹启泽人不大,脑子真不傻,他想了一下,立即就明白了门市销售工作的指导方针,实际上就是要变着法子短斤缺两。而且他脑海里如闪电一般给接通了电路,意识到街面上那些卖酒的,卖醋的,卖酱油的,总而言之凡是卖液体类的东西,也一定是采用此法在坑蒙顾客。

作为曹老爷亲自招聘的营业员,自己的态度一定要端正,曹启泽爽快表示“学到了”。同时为了显示自己非常好学,他问道:“曹老爷,那卖米卖麦子和卖包谷高粱,有啥诀窍没有呢?”

曹老爷很满意他的热情求学精神,告诉他说:“连吃饭都有诀窍!你爹教过你没?”

曹启泽摇了摇头。

曹老爷见状就说:“你爹没教你,你就回去问你爹,吃集体伙食该啷个吃法。既然你问到该如何卖粮,这个我必须教你。看清楚哈,收进来的时候,要拿着升子慢慢舀,舀满了,千万记得要摇一下!这一摇,粮食就紧了。能够不刮,就不要刮,迅速倒好。而卖出去的时候,要迅速舀一升粮,千万不能摇,一定要记得沿着口子,用个竹片刮一下!这一进一出大有讲究,懂了没有?”

他说完,就让曹启泽按他教的办法,当场试验几次。

曹启泽试了几次后,动作就开始连贯而熟练了,曹老爷看的很满意,临走前说:“好好干!干的好,我以后奖励你个婆娘!”

曹启泽过去在油坊里,天天穿着个火把裤儿干活,光着脚板,赤裸着上身,闻的是油烟,流的是大汗,浑身都是油垢,听的是不堪入耳的脏话型“诗歌号子”,说不出来的苦。如今刚刚被老板“提拔”到街上门市部来,换上了崭新的衣服裤儿,新鞋新袜子,头发也整光鲜了,身上也没油烟味了,这就相当于从“蓝领”,摇身一变成了“白领”,整个人,一夜之间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的感觉。

他心里正在高兴,哪知道曹老爷最后一句话,把他的心脏整得狂跳起来了:莫非曹老爷看上了自己这小身板,要把他那个大自己三岁,又胖又麻嫁不出去的滞销货四女儿,出口转内销“奖励”给自己?

(第2节《卖油郎娶亲》未完待续)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8 18:31:00 +0800 CST  

(上接第2节《卖油郎娶亲》)


其实,曹启泽的担心是多余的。曹老爷的女儿翠花虽然年龄偏大,但十九岁还正是青春年华,所谓胖,那是曹启泽根据自己的身形来对比的结果。没错,曹四姑娘脸上有几颗白麻子,但长相并不太差,那几颗麻子生在她脸上,也许笑起来反而增加了表情的生动性呢。

就在前一阵子,八丈河那边一个绅粮的儿子,在军阀部队当营长的,已经回来在伏虎场的茶馆与曹四小姐相过亲了。那个营长在外面见多识广,很喜欢四姑娘的本分朴实。因为他最怕的是,自己不在家的日子,各种的男人来勾引,老婆就天天忙着给自己弄免费的绿帽儿戴,那样的话,龟儿自己就活的好烦嘛!

所以对于相亲,他已经得出的结论是,自己相中了个“三心牌”姑娘,即:第一眼有点恶心,第二眼有点放心,第三眼有点舒心——因为据说屁股大的女人好生养,说不定能给自己增加两个班的兵呀。

半个月前,他已经托媒婆来下了聘礼,但曹启泽在油坊里天天忙炒料,没有收到这个风声,所以自己把自己吓了一跳,虚惊一场。

当然曹老爷的话,也不是空穴来风,因为曹夫人很喜欢傅春花,最近老是在曹老爷耳边念叨,总想帮丫环找个好人户嫁了。说话的时候,傅春花已经年满十四岁,在那时已经算是可以出嫁的年龄了。

按曹夫人的意思,帮丫环春花相中的人儿,就是曹启泽。这个娃儿在家里排行老大,为人热情有礼,肯吃苦,品行端正。本地人士,中等家景,自食其力完全没得问题。

外来户傅宗林听了曹夫人的提亲,也满心欢喜,他觉得花罐子这个地方,山不高坡不陡,宜于农耕,种啥产啥,人不会太吃苦。再说,曹启泽脚下还有两个弟弟,以后曹家人也算有点势力,因为在农村养儿最怕单传,家族势单力薄易受外人欺负。

双方父母都没得意见,那么,作为要结婚的当事人,这对男女青年互相有没有意见呢?

说来搞笑,结婚,过去对家族传宗接代很重要,至于要履行结婚职责的青年男女,互相喜不喜欢,其实最不重要,因为自古流行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自己跟着走流程入洞房就行了,谁还管你有没有意见呢?话又说回来,就算你有意见,又能怎么样呢?

好在曹启泽和傅春花,其实过去都经常见面,只是从没认真摆过龙门阵,好感虽谈不上,反感至少是没有的。而且曹启泽对傅家这种外来户,还抱有些同情心理。所以当他听说要“被结婚”,而新娘并不是曹四小姐,他心里一下就踏实了。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9 10:42:37 +0800 CST  
于是在1934年农历五月某天,曹启泽在街上粮油店当了大半年卖油郎之后,由曹夫人策划娶亲方案、双方父母竭尽全力操办、两个小青年男女莫名其妙参与其中的迎亲仪式,就按花罐子地方风俗隆重举办了。

所谓隆重,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女方的陪奁。当地人嫁女,一定要以达到“双铺双盖”为豪华标准,即要四床被子,两床九斤的,两床七斤或五斤的新棉被。被面最豪华的,一定得用保宁(今阆中)或顺庆(今南充)的抽丝绣花大红大绿府绸,差的也得用印花洋布。而作为配套,那还得有四副箱子。

箱子是嫁女非常重要的道具,其实箱子都有箱架,箱子放在箱架上,被子再放在箱子上,这样,两个人就可以抬着走。女方的陪奁,像新衣服呀,剪刀针头线脑呀,各种生活用品呀,都放在箱子里。家境殷实的人家,还会用大缸小缸抬着粮食呢。

由于离得很近,花轿就免了,锣鼓响器迎亲队那还是必不可少的。

另一点考察婚礼隆重程度的标准,就是看到场贺礼的人客,是不是足够多。像傅宗林这种外来户,在当地没有人脉,他就只好与曹家一起合办,挣点面子。

在花罐这一代,其实婚宴的菜式是固定的,即“九个碟子八大碗”。当地人看主家待客是不是诚恳,只需研究最后上桌的那道“粉蒸大肉”,其分量怎么样。
因为这道菜其实不是给来赴宴的人当场吃的,而是要让他们用油纸包起来,带回去给家人吃的。

所以,这片肉的分量够不够(有的足有一斤重),味道、火候怎么样,第二天,乡亲们就传得沸沸扬扬了。“某人办事很扎实”,或“某人纯粹就是个水客”,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评语,关系着主家的信誉评级问题。

曹启泽和傅氏结婚后,就向曹老爷辞了工,在花罐场上租了曹老爷的门面房,开始自己做生意。由于不能跟曹老爷构成直接竞争,曹启泽小夫妻选择的是,开了间南北杂货店,卖些农具铁器如菜刀、锄头、镰刀、砍柴刀、錾子、钢钎之类,竹器如背篼、筛子、抓篱、绳索之类,还有针头线脑、娃娃衣服,还有海带、木耳、红苕干酒等之类的食品。

由于小两口待人热情、诚恳,做生意也厚道,前来照顾他们生意的顾客越来越多,到后来,岳父傅宗林全家人都来帮忙了,他们的小日子也就越过越滋润。

光阴似箭,对男人来说,年轻就是战斗力,对女人而言,年轻就有生产力。这不,到了1938年农历7月24日,曹启泽和傅氏的第三个儿子,已经呱呱坠地了。老大叫曹吉贤,老二叫曹礼贤,老三,索性就叫曹永贤吧!

曹永贤后来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这在没有计划生育的年代,是一个很正常的生育节奏。

由于曹永贤在家中排行第三,后来在家乡成了风云人物,大家都叫他“曹老三”,其真名反倒渐渐被人淡忘啦!

(第2节《卖油郎娶亲》完)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9 10:44:00 +0800 CST  

(上接第2节《卖油郎娶亲》)


3、敢杀鬼的曹刀子


如果说,曹老三有两个“爹”,这话听起来蛮吓人,有的人一下子就以为,他娘暗地里还另给他找了个“爹”。然而这事若推究起来,却毫无逻辑性可言,因为即使曹老三他娘那样干了,终究是见不得阳光的事,万般否认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再公开让曹老三喊“爹”呢?他娘这不是要遭打断腿的节奏吗?

所以,曹老三能公开喊的第二个“爹”,必然是他亲爹给他找的,是公开的,是见得了阳光经得住风雨、还能让群众那雪亮如雷电的眼光进行X透射的。

其实在四川农村,过去不少人都有两个、甚至三个“爹”。儿女在小时候多灾多病,大人请神棍巫婆来治,他们经过医神化水、念咒驱邪之后,往往掐指一算,如这小孩五行缺木,就指定他(她)拜一棵大树为干爹,如果缺水,则可能拜一条大河为干爹,如果缺土,就指定一块大石头为干爹。当然更多的时候,是让小孩的爹,另找一个男人来给小孩当“干爹”。

这“干爹”的角色,充当的是小孩的“保护神”,他力能开山,气能镇邪,最重要的是,逢年过节小孩要例行上门拜节,当干爹的必须给压岁钱或赏钱,而且要说很多吉祥的、励志的话。

从自古以来的效果看,设置“干爹”这个角色的出发点,就是为了“坑爹”。让男孩女孩拜干爹,都是为了“坑爹”,当然都是坑点小钱,但两个爹之间,往往关系比较好,是朋友,无所谓。

不过事情发展到最后,社会上竟流行起大姑娘拜“干爹”来,而且未经过双方父母同意,当事男女往往直接就拜倒在床上了,这让编《古词新解》的老古董教授们也弄不懂“干爹”一词的正确涵义了。此乃后话。

当然,这样拜干爹的目的,无非还是为了“坑爹”,因为拜的太晚,干爹已老,力度就必须足够大,不下猛药不行。据说有些当官的,和有钱的干爹,真的被干女儿给坑惨了,因为大姑娘虽大,毕竟不懂事,喜欢上传个艳照,和炫个富啥的。

书归正传,曹老三的这个干爹,其实真叫“爹”也行,他绝对够资格给曹老三当爹,因为他不是外人,而是曹老三他爹曹启泽的弟弟,曹老三按辈分,本来就该叫他三爹,他后来自愿当了曹老三的干爹。

干爹的“自愿”出于两个原因:一是自己无儿无女,其根源在科学不发达的时代,只能怪命不好;二是侄儿曹老三,从小多病,貌似经常命悬一线,需要有个“干爹”来镇邪。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为了侄儿也为了自己,他这干爹就当定了!

然而,三爹或干爹,乃何许人也?

简单说,曹老三的亲爹是在花罐子场上开杂货店做生意的,二爹是在街上开饮食店的,三爹即干爹,却是个杀猪匠。

农村是个封闭的小社会,在方圆十几平方公里内,七十二行的匠人,必须要齐全,不然这个小社会,就不能正常地运转。所以,三爹曹启祥,就当了杀猪匠。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9 22:24:08 +0800 CST  
无疑,当杀猪匠,是个勇敢的选择。这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营生,世上90%以上的人不敢干,或干不了。不敢干,是没那个胆;干不了,是没那个劲。曹启祥有这个胆,也有这个劲,所以他学的专业是杀猪,业余爱好是杀牛,宰羊,用一把刀,杀出了个红彤彤的世界。但是奇怪,从来没人请他杀鸡鸭鹅,估计这些禽鸟类,不值得他这样的杀手去动刀吧!

那么,杀猪匠曹启祥的胆子,到底有多大?可以这样描述,他的业务工作,往往不是晚上,就是一大早开展,总之两头不见天日。他一个人,背篼里背着各种造型的刀具,优哉游哉地在路上走,从来没有怕过鬼,也没有怕过人。

据说有且仅有的一次“遇鬼”,发生在他杀猪夜归的路上。那天那主家的大肥猪真够肥,几个人用尽了吃奶的劲才摁住,他把刀子捅进去的时候,没有准确地点中心脏,那猪负痛,死命地挣扎,还真挣脱了,竟然从众人眼皮下爬起来跑了!其时,那刀还插在脖子里呢!

杀了十几年的猪,还没有发生过这样杀而不死的事,这也太有辱曹刀子的职业名声了,所以他也红了眼,几步就追了上去,一个虎扑,把那该死的大肥猪扑翻在地,腾出手来,拔出刀子,照准心脏位置,狠狠地一刀捅了过去。那头猪不得不服气,闷哼了几声,就死了过去。不过为了表示生死仇恨,喷了他满身的血。

为了压惊,那天晚上他吃着猪下水,喝了不少的红苕干酒,直到有了七八分醉意,才装着主家赠送的一些猪肠、猪肝和猪肉,脚步踉跄地往家赶路。

走到半路,要路过一座老坟林,突然,他听到了一阵叽叽咕咕的声音,好像有几个人在那里说话,具体在说什么,却听不明白。“哗”的一下,他感觉自己的头发炸起来了,浑身的酒气 ,醒了一半。妈的,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久走夜路遇到了鬼?不然半夜三更,坟山里哪来人说话呢?

妈的,纵有恶鬼,也必须把它们制住,不然,以后这条必经之路,那还能走吗?仗着几分酒气,和满身的血气,曹启祥抽出两把杀猪刀,一手一把,大踏步地朝坟林里刚才说话那个方向走去,他边走边叫:“麻辣隔壁,老子不管你是人是鬼,有种就跟老子出来单挑,老子刚刚杀了猪,满身是血,来噻,哪个龟儿不敢来,老子曹刀子还没有怕过人,也没有怕过鬼!”

等到他骂骂咧咧地走拢那几座坟头,借着月光一看,哪里还有什么鬼影?曹刀子舞着双刀大喊:“阿弥陀佛!金刚正神在此!老子警告牛鬼蛇神以及冤魂小鬼,不得胡作非为!不然杀无赦,永世不得翻身!老子叫你狂,老子叫你狂!”他边说边舞着刀,朝那几座坟头的土包,分别砍了三刀,然后才骂骂咧咧而去。

第二天,曹刀子杀鬼的故事,就在花罐子的四村八寨传开了,乡亲们纷纷说曹刀子是条好汉,煞气重,恶鬼遇到他也得躲。于是,他一下就多了几个“拜干儿”、“拜干女”,这其中,就有他大哥的三儿——曹老三。

(第3节《敢杀鬼的曹刀子》未完待续)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19 22:25:14 +0800 CST  

(上接第3节《敢杀鬼的曹刀子》)


那场持续好几年的大旱,一直到1936年下半年,旱情才得到缓解,次年,四川的粮食就普遍得到了丰收。许多从鬼门关上走了一遭的老百姓,刚刚吃上了一顿饱饭,抗战就爆发了。

抗战是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大事,四川人民作为大后方的基地,表现出了义无反顾、跟鬼子血战到底的豪情。他们把子弟送到各地前线抗战,在后方则勒紧裤腰带,踊跃纳粮输捐。这其中,在上海淞沪大会战涌现出来的“坚守闵行粮行五百壮士”,最后全部壮烈牺牲,就完全是川军中西充县和南部县人民的子弟。

曹老爷好不容易才把四小姐给促销掉,未曾想只得了一个外孙女,那女婿就战死在了沙场,而女儿带着个拖油瓶,又回到了娘家,真正成了大龄剩女,再次待嫁。

曹老三的儿童时期,就完全是在抗战中度过的,不过他不是跟小日本抗战,他是跟自己抗战。因为他多病,好几次都差点死了。

那时他亲爹娘的杂货生意,做的风生水起,由于经营有方,加之克勤克俭,竟然慢慢积累了一些资金,在乡下还开始购置一些田地。外公傅宗林一家,随着局势好转,也搬回了三台老家去居住了。他爹曹启泽,白天在场上带着工人经营生意,晚上就回曹家坪乡下来住,陪伴老婆娃儿。

而号称胆子大得敢杀鬼的曹刀子,从那以后就搬到街上去住了。他也租了间门面房,开了间肉铺,这样就不用起早贪黑、风里来雨里去杀猪宰牛了,就算有这种业务,也必须在大白天开工啦。

曹老三的身份,也从曹刀子的“拜干儿”,升级为“过继子”,也就是说,他从民间意义的“假”儿子,变成了法律意义上的“真”儿子。这些表现在,他天天与曹刀子夫妇吃住在一起了,开口闭口,把三爹三娘,直接喊的就是爹妈。

然而,虽然有曹刀子这样敢杀鬼的爹当镇宅之宝,曹老三过继过去不到一年的时候,又生病了,这次生的病叫“打摆子”,学名叫疟疾。

曹刀子夫妇着急,到处请郎中给他看病吃药,竟然越治越严重了。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20 10:19:04 +0800 CST  
这种病发作的时候很凶,早晨吃了饭后,浑身就就开始发冷,冷起来怎么都捂不住,曹刀子就把曹老三放在太阳坝里去晒太阳。四川盆地农历五、六月间的太阳,那有多毒辣啊,可曹老三还是一个劲叫冷。

晒一阵后,眼看皮都要晒脱了,就把曹老三弄回屋里睡,躺倒床上,大热天还要盖上两床被子捂着,可他还是还是冷得发抖。

然而到了午后,人又开始发烧,烧的不得了,全身就像火炭,好像身子立即要着火似的,摸都不敢摸,只好不断给他喝冰凉冰凉的水解热。

等到了下午五、六点钟的时候,烧就自然退了,这时候,曹老三爬起来昏昏倒倒地在院坝里凳子坐一阵,再走到院坝边上或者后面坡上树林里坐一坐,感觉就会稍微好一点。而到了天黑,晚上吃饭的时候,就像是好人一样了,变得生龙活虎的样子。可是到了第二天早晨,病又开始发作了,每天如此,反反复复。

常言说,“打摆子,不是病,来了就要命”。曹刀子特别着急,他就经常背着曹老三上曹家寨、三清宫、马家罐,到处去请和尚、道士、巫婆什么的,给曹老三“劫摆子”。他背着曹老三,一天一个地方,不断地地求人治,可就是治不好。

曹老三的亲爹见弟弟这样带着娃儿到处治,一连吃了两个多月的药,可病症还是不见好转,害怕自己的儿子,小命要葬送在他手上,就埋怨曹刀子说:这么长时间了,孩子的病为啥总治不好呀?你就是瞎折腾,你根本就不会“劫摆子”。

曹刀子作为杀猪匠,那性格是火爆的,虽然是自己的亲哥哥,他却受不了哥哥的这份质疑。于是他就生气地顶嘴道:“你牛逼,你厉害,你倒是来把摆子劫住啊!你来把我儿的病治好,我就给你在手板心煎个鸡蛋吃!”

四川方言俚语“手板心煎鸡蛋”,那就是说绝对不可能的事。哥哥听了,以为是咒骂儿子的病没得治了,那是相当的生气,兄弟俩就论起理来,后来演变为互相问候对方的父母、当然也是自己的父母。这下热闹了,围观群众围堵了半条街,他们说,看了一辈子的热闹,从来还没看过这样精彩的热闹啊!

场上的两个男主角,还真没让围观群众失望,他们越闹越凶,最后竟然动起手来了。

见兄弟比武,不少人憋着口粗气,生怕曹刀子惹急了,去屋里拖两把杀猪刀出来,像砍瓜切菜一般,一阵乱砍。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别说扭打对象是他大哥,就是跟外人打架干仗,他也不会轻易动刀的。因为作为屠夫,他天天跟他的杀猪刀亲密接触,他十分了解杀猪刀的性能特点,而且相当清楚刀子插进肉体的声响、节奏、手感和后果。

兄弟打架,吃亏的往往是弟弟,因为按传统道德伦理,他不能放开了施展拳脚去打哥哥。这样曹启泽渐渐就占了上风,手脚并用越战越勇,把弟弟打得连连倒退,赢得了围观者的一片喝彩声。

眼看再退,就要滚进一个露天的野茅坑了,假如栽进那茅坑,搞得一身屎一身尿,恐怕这辈子就不好意思在花罐场上混了,曹刀子心一横,大喝一声:“麻辣隔壁,越让越来了啊!”虽然他和哥哥是扭打在一起,却扬起头,朝哥哥的面门施展“铁头功”,猛力地磕了过去。

曹刀子这一磕,力道如山呼海啸,效果如江河倒流,也就是说,他把哥的头整晕了,而且鼻血长流,因为哥哥的鼻梁骨真不禁磕,一磕就断了。

应该说,曹刀子当场磕断的不止是他哥的鼻梁骨,还磕断了亲情,也磕走了一个到手的儿子。他哥曹启泽被送进南部县城治好了鼻子回来,就把曹老三从他家拉回了乡下自己家,并且俩兄弟见面绕着走,连外人也不如。这种状况持续了好几年,解放后才和好。这也是后话。

说来奇怪,自从亲爹和三爹打了那么一架之后,也许是受了惊吓,曹老三的病竟然一天天地好转起来。一个月后,有一天早晨,曹老三起来到花罐街上去,在二爹曹云贤的食店吃了一碗猪血旺子,从那天起,病就彻底好了。

这病来的莫名其妙,去的也莫名其妙,真实的结果是,抱出去的养子,又回到了亲爹娘的身边。而干爹能保佑干儿的神话,也被打上了个巨大的问号。

(第3节《敢杀鬼的曹刀子》完毕)
楼主 何三刀  发布于 2015-05-20 10:20:14 +0800 CST  

楼主:何三刀

字数:130572

发表时间:2015-05-16 06:10: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12-10 21:58:06 +0800 CST

评论数:2901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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