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复兴(长篇小说连载)

艰难的开始
我是一名文学爱好者,自幼酷爱。在文学世界里,古代文学家,我最喜欢苏东坡,不论文章还是诗词,都那么飘逸、大气。现代文学则首推金庸和鲁迅,前者以史为基,融友情、亲情、爱情于故事,塑造出活生生的江湖侠骨,深入人心。后者则以文为武,剑指旧社会的种种不公。但是最敬佩的文学家只有两位,古代曹雪芹,现代路遥。因为他们是以全部生命为代价来创作,也因此才有了《红楼梦》与《平凡的世界》的诞生。生命的代价读懂了时代的痕迹与灵魂,达到了文学艺术的巅峰。
2007年左右,我几乎把所有的身心都投入到了对《红楼梦》的研究。原因大部分在于红学界的混乱,不堪忍受对断臂维纳斯的胡扯。多年的潜心探索,终于有了四十万字的《红楼悟梦》。我从文本出发,以十二钗为线索,破解了几乎所有红学难题。总算了却了我的一桩心愿,并以此告慰曹雪芹的在天之灵。
当今时代,文学逐渐被人们冷淡,纷繁复杂的社会营造出一群无思想、无信仰甚至是无良知的人类。迫切需要寻找真诚、善良、美好的正能量。在这个节骨眼上,是时候该有人站出来说两句公道话了。我没有能力去当救世主,就只有讲故事给大家听。
很早就有写一部小说的冲动。我们深处在一个节奏越来越快速、发展越来越迅猛的时代,人们总是来不及思考,就在世俗洪流中被迫前行,怎么能够获得信仰呢?
今后的路该如何走?如何才能消除对未来的迷茫和困惑?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历史和过往中汲取灵感,寻找答案。我是70年代生人,深深地感受了新时代的飞速发展,科技进步。不幸的是思想和观念却始终落在后面,找不到前进的方向。更可悲的是又在营生匆忙中遗失了最珍贵的文化,渐渐沦为没有文化的群体。我们已经不再年轻,关键是如何教育后人?如何把我们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真正传递到孩子们的灵魂深处?所有这一切已经来不及细想,只能做自己应该做的,尽力而为之吧。
不管怎样,故事已经拉开了序幕⋯⋯
楼主 风雨红瑶  发布于 2017-11-28 15:52:11 +0800 CST  
第一部变革
第一章
1978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的丹巴县边耳乡境内,冬天已经如约而至,皑皑的白雪一直延伸到天际,几场下来,党岭的一切都被掩埋。丹巴是与此县同名的一条两岁藏獒,它此刻正严阵以待,守护着羊群。它是有经验的,几场雪一下,山里的狼群太长时间没有食物了,一场恶战不可避免。在与狼共舞的藏边,藏獒在博弈中练就了一身本领,几头恶狼跟本不是它的对手。丹巴的母亲在去年的一场战斗中牺牲了,更加深了它与狼的仇恨。
桑吉和嘉央也没有入睡,默守着寂静。这是每年最难熬的日子,与狼群战斗的时间又快来临了。熟睡中的顿珠,仍抱着他心爱的藏刀,炉火映红了他黝黑的脸蛋。顿珠生来就不是个淘气的孩子,父亲桑吉给他做了红缨枪,他却更喜欢短一些的藏刀,他是个勇敢的男子汉,不怕短兵相接。
门外响起丹巴一声胜过雄狮的怒吼,仿佛暂停了时间。肯定是狼群来了!最先反应过来的还是桑吉,他操起猎枪就冲了出去。头狼多勒带着它的部下如期而至,数量竟然比去年多两倍不止,明显有备而来。它们知道丹巴和桑吉的厉害,但是没办法,饥饿战胜了恐惧,都是为了生存。丹巴咬断了第一头狼的脖子,冲出来的桑吉也打死了冲在前面的两只。但它们的数量太占优势了,后面上来的几只扑倒了桑吉,另一些围住丹巴激战。丹巴不愧是党岭第一等的猛犬,十多头巨狼居然占不了上风,被它逼的接连退却。狡猾的多勒悄然绕到丹巴身后,猛然咬住了丹巴的后腿,丹巴的怒吼响彻山谷,回头咬掉了多勒的一只耳朵,被激怒的狼群更加凶恶了。顿珠和母亲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他们从未见过这么多的狼,看到桑吉被扑倒在地,嘉央的刀瞬间刺穿了桑吉身上的恶狼。但是太晚了,桑吉喉咙间的血像喷泉一样涌出,尽管他在用血肉模糊的双手死命的捂着…顿珠疯子一样挥舞着他的短刀,冲向狼群,仇恨的泪水浸满了眼眶。有十几只狼已经直奔羊栏,羊群顿时炸开了窝,乱成一团。丹巴依然在战斗,它身边已经有六头巨狼的尸体,血液在寒风中飞洒,仿佛瞬间凝结的红色玛瑙,在雪地里散落。多勒的一声哀嚎,放慢了战场上的时空,因为它已经看到了不远处星星点点的火把,该撤了…
雪山和森林再次静了下来,多勒和他的族群再次空手而归,丹巴直直的立在那里,像是一尊佛像,血液已经把它的躯体染成了红色,在顿珠的摇晃和呼喊声中,终于轰然倒下。
来救援的村民惊叹于这场战斗,称多年前墨尔多神山的人狼大战也不过如此。桑吉没有给妻子和儿子留下一句话,丹巴也依照嘉央的意思和桑吉一起埋在了党岭的密林深处。
从古至今,人与动物之间的生存竟争从来没有停止过,究竟那一方该获得同情?是野兽还是人类?不错,人类曾经也是野兽,衣食无忧后才变成了人类。而多勒们呢?它们就该饿死么?那次战斗之后,多年以来再也没有见过那么多的狼,它们现在几乎在党岭消失了踪影。现在的多勒们,只能在动物园的牢笼见到。而对于人类来说,又能比它们强多少呢?地球只不过是一个更大一点的牢笼而已。
人和狼的战斗结束了,顿珠的牧羊生活被彻底改变。不管怎样,生活虽然艰难却仍将继续。失去丹巴和父亲的痛苦再一次成为了他成长的催化剂,母亲发现,自己的孩子越来越懂事了。而此时的中国也正在酝酿着一场翻天覆地的变革-中国在这年举行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进行了拨乱反正,并且开始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中国的春天终于来到了。
丹巴县城位于大渡河畔的章谷镇,顿珠和妈妈嘉央搬到了这里生活。他的继父德吉是县里的一名普通干部,前妻病故,儿女双全。因此,他对顿珠既不十分喜爱,也不十分疏远,甚至还觉得有点儿怕他。顿珠仍然保留着带刀的习惯,只要放学回了家,就随身携带着他那把曾沾满了狼血的刀。或许正是因为嘉央母子的曾经,德吉才从心底里产生了对他们的敬畏,从未小看过他们。所以日子过的倒还平静。顿珠比同龄的孩子们成熟太多,他的身边甚至很难找到一个投机的伙伴。每年春天他都要和妈妈回党岭挖冬虫夏草,釆松茸贴补家用,顺便给桑吉和丹巴上坟。
丹巴的后代也找到了,顿珠的姨妈嫁到了汶川,丹巴的一只幼崽被带去了,如今已经有了后代。对顿珠来说,德吉最让他满意的事就是从汶川接回了小公狗当都。顿珠把当都像自己孩子一样照顾,每天放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大渡河给当都捞鱼。在他的照料下,当都已经成长为一只猛犬,浑身的毛油光发亮,俨然像是一头雄狮。人怕出名猪怕壮,狗也是如此,很快便有人来找事情了。顿珠的一界同学达瓦家里也有一条狗,起了个外国名字:罗曼,身体硕大,号称丹巴第一条犬,听说了当都,觉得不服,想要切磋一下。河滩上,顿珠牵着当都提前赶到。达瓦紧随其后,带着一众小弟前呼后拥,气派十足。但罗曼见了当都,上都不敢上前,灰溜溜地往家跑,一伙人追也追不上。达瓦脸上无光,却又不能说什么,不过后来倒因此和顿珠成了好朋友,说有什么事儿都找你大哥,没问题。
当都的故事很多,别人家里丢鸡丢鸭丢东丢西,有当都在,顿珠家里什么都不丢。毛贼和黄鼠狼都不敢来,但最出名的还是给把德吉的同事给摁在了地上。铁链太细了,根本拴不住这老大的犬。多亏是个成年人,德吉好不容易才把人哄走,忙不迭的道歉。后来只好到河边的铁匠铺,打了根手指粗的铁链子才作罢。当都真是条好犬,把人摁住却不下口,它是和你闹着玩的。但是好景不长,县城闹狂犬病,成立了专门的打狗队。当都太出名了,自然是首当其冲。顿珠回来,当都的尸体已经被拉走,打狗队想把它留下。嘉央说快拉走吧,我儿子回来看到了会和你们判命。嘉央一直骗顿珠说狗跑回党岭了,害得他苦找了无数遍。后来知道,打了四枪才结束了它的生命。这是多么荒唐,谁成想,令狼王丧胆的丹巴后代竟会死在所谓的打狗队手里!但是在当时的条件下,又怎么能鉴定它是不是狂犬病病毒携带者呢?只能一律都杀。当都也是有后代的,人们抢着来顿珠家里配,但大多数都不是纯种的藏獒。落珠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养过狗,狗和人之间的感情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这件事对他伤害太深了。
顿珠的学校是一座破旧的大房子,屋顶超高,以前是大教堂。空荡荡的教室里,摆着几十个书桌。他的同桌是一名叫严似玉的女生,她的父母是下乡知青,因为成份的原因,还未返城。严似玉虽然长相好看,出落得像一朵亭亭玉立的水仙,却很被大家瞧不起。因为她的爷爷是被打倒的大资本家,而姥爷又是原来京城边上的大地主,听说压迫了很多的农民兄弟。顿珠待她还好,经常在别人欺负她时保护她。但是顿珠的三八线还是划得太有些过分,只给如玉留了两巴掌大的地方,倒不是顿珠霸道,他是爱在上课的时候睡觉,想多占些地方舒服。
懵懂之中,对于女孩,顿珠还不懂得什么是爱。但是出于本能,对身边和班上的几个女孩子也很有好感。而同样年龄的似玉却是真正的喜欢上了顿珠!这种感觉太难形容了,在她眼里,顿珠的一切都好,就连他欺负自己时那种得意的表情也一样!似玉的父母文化水平很高,她从小就读到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古今中外无不涉足。她酷爱文学,尤其是《红楼梦》和《西厢记》,早已读过了几遍。她时常莫名其妙地走神,浮想宝黛和瑞莺的爱情故事。对于顿珠,每次和他在一起就会心跳加速。每次放学回家,就盼着什么时候到学校。因为,到学校就可以见到顿珠了。
爱情真是最奇妙的化学反应,似玉的整个生活都被改变。文革时期被长期压抑的童年之花顿时绽放开来。就连走路都会哼着小曲儿,浑身洋溢着无穷的生活热情。爱上一个人是多么的幸福啊。时间长了,同学们似乎也看出了端倪,经常拿他俩开玩笑。弄得顿珠都不敢看她,更不敢和她说话。
国家正在悄然变革,丹巴小学的学习环境却仍然是老样子。直到常老师来到了丹巴小学。
和其他的小星星比,她简直就是一颗闪耀着光芒的太阳!大家都喜欢她,她也极快地融入了丹巴,融入了每个学生的心灵。常云老师似乎什么都会教,语文、数学、历史、地理,甚至音乐、体育和美术。在改革春天到来的时候,她如一阵春风,吹进了丹巴小学。看电影、歌咏比赛、示范课、学习小组、学雷锋竞赛,常云带来了太多的新鲜空气,同学们沉浸在幸福的海洋里。顿珠也是如此,他在看电影时恰好坐在常云旁边,当看到这位平素上课严厉的老师也和他一样笑得前仰后合、拍腿瞪眼时,他真正的感受到,原来老师在生活中也是很普通的群体,是真的可以成为好朋友的。顿珠对外面世界的了解,正是通过常云老师。他开始知道学习的重要性,也开始知道未来意味着什么,人活着应该有崇高的信仰。
专注意味着投入。在学雷锋竞赛活动中,顿珠为了争取一朵小红花,向做秤的姑父那里要来了一根秤杆,给常老师做讲棍使。事实证明,他的做法是欠妥的。秤杆是用柳条做的,弹力十足,听话的孩子无妨,领教不到它的威力,爱闹腾的孩子可真就是苦不堪言了。现在顿珠才懂得了,老师的管教、善意批评和体罚,其实都是负责任和大爱的表现。
似玉也享受着春风的洗礼,她太佩服常老师了,唱歌、跳舞、游戏,每天的生活充实而快乐。最令她兴奋的是学习小组,她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学习小组由她分配。当然,学习稍差的顿珠成为了她的小组成员。顿珠的成绩上升的很快,这离不开似玉的帮助,他也渐渐的接受了这个女孩的与众不同。
似玉却真有了初恋的感觉,由其是在走向党岭的马车上。暑假时间,顿珠带着学习小组成员,去他童年生活过的党岭。宜人的风景并没有过多的吸引似玉的眼球,她凝视着顿珠的背影:他可真是一个完美的人儿呀!同学们磨着顿珠讲他家与多勒家族的故事,顿珠再次想起父亲的勇毅和多勒的哀嚎。
这是一次充满欢乐的旅行,似玉和同学们在顿珠的家乡度过了三天美好时光。他们一起在森林野餐,海子游泳,真正地享受了党岭风光。
楼主 风雨红瑶  发布于 2017-11-28 16:24:24 +0800 CST  
同样是1978年,正是顿珠与父亲桑杰和狼群决一死战的时候,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村民吴忠,外出讨饭刚刚回来。在他眼里,生产队长严俊昌简直吃了豹子胆,竟敢带领17户农民搞“大包干”。他们18人发誓,不向任何人说出去,亲戚朋友也不例外,谁泄密谁就不是他娘养的。不清楚到底谁不是他娘养的,反正这事儿让吴忠知道了。他的弟弟吴民在县政府办当秘书,所以凤阳县、安徽省领导很快就先后注意到了小岗。后来,邓小平的话,才让严俊昌彻底吃上了定心丸:“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在吴桐的眼里,管它倒霉不倒霉,必要不必要,只要能吃饱饭就行。大跃进时期,他二舅快要饿死了。村干部批了一把面,三四两,打成面糊子,他饿得牙关都紧了,没有力气张嘴,才撬开牙齿喂给他吃,救活了他。吴桐自生下来也没吃过饱饭,他爷吴可饿得拄着拐棍去犁田,田没犁好。干部说,你这么大年纪连田都犁不好?用枣木棍,把人打得第二天抬回家就死掉了。后来,他娘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病死了,说白了其实就是饿死的。他爹吴忠开始领他出去要饭,也不干活了,好歹没饿死,也没被打死。而他们邻居一家九口,却活生生地饿死了。那时候的生活现代人根本无法理解,他们的生活甚至连原始人都不如!凤阳饥饿的威力比丹巴的狼大多了,几年来竟然夺去了小岗村67条人命!
吴桐是幸运的,经历了几年屈辱艰难的乞讨生涯,破钵瓦罐,流浪风雨,却也活了下来。但自从村里搞起了联产承包制,小岗村突然变了样。吴忠虽然忐忑,也随大流承包了土地,自己种下了粮,爷俩居然能吃饱饭了!吴桐再也不用光了屁股太阳底下装可怜,再也不用套上麻布装残疾,躺在地上装死鬼了…
最令人兴奋的是自己居然能上学啦!吴桐整夜整夜的睡不着,幼年的痛苦,像是一把鲜红的烙铁,一遍遍地摧残着他幼小的心灵。曾经有几次他实在撑不下去了,想要跳到河里淹死。但是从小在淮河水里泡大的他,都会在最后奇妙的生还,本能的反应使他一次次的活下来。
吴桐最高兴的事情是到秦塘、石塘和鹿塘去捞鱼。使铁丝编的筛子,放上骨头,沉入水中,片刻提上来就有半筛子的小鱼,回家喂鸡喂鸭那是再好不过了。吴忠经常夸儿子能干,不时提醒他千万别去河里游泳。吴桐寻思,爹真是太多虑了,好几次,咱想死都没死成哩。
不知道从哪里,四蛋竟然弄到了几个大头针!
四蛋是吴桐同村的娃子,比他大很多,也壮实很多,他俩属于不打不相识。
吴桐在村边的大井上耍水,用石头垒起了小堤坝。四蛋看到好玩,学他的样子,在上游也垒,刚好断了吴桐的水。吴桐大喊:"你把水给我放过来!"四蛋见吴桐比他小很多,根本没把他放眼里:"凭什么?"吴桐急了,操起一块鸡蛋大小的石头:"你到底放不放?"四蛋:"放你娘个屁!"吴桐打小没娘,最不能听人骂娘,呼的一声,石头就真的扔出去了。不偏不倚,正好打中四蛋的眉心,血一下子流出来。四蛋虽大很多,但是毕竟也是个孩子,一下蒙了,捂着额头跑回了家,哭着告诉他娘。他娘是村里有名的刺头,当然不让了:"你可真是个孬货,你就不会打他?"一边骂四蛋,一边去吴桐家里找事儿。吴桐的奶奶正在家里做饭,满面沧桑的老太太在困难时期共生育了五个儿子,其余三个都病死、饿死了,只留下了吴忠和吴民。那年老伴儿又被打死,真的可以说是宠辱不惊了。任凭四蛋妈怎么骂,她什么也没应。后来四蛋妈也觉得没意思,气也出了,孩子也确实没什么事,还能怎样呢?
吴桐半夜撑不过才敢回了家,奶奶却没骂他,抱着他哭了一场。四蛋从此怕极了吴桐,见到他躲着走,知道他是个不顾命的硬茬。其实吴桐心里很亏欠,心想这石头要是再偏上一点儿,真没准会把人家眼睛给打瞎。
等了好久,终于找到了能与四蛋和解的机会。叔叔吴民给他拿回了一把驳壳枪!那是唱红戏使用的道具,做得跟真的没两样。木质的枪身涂上了灰色的颜料,木盒上有个机关,一摁弹开。吴桐背上枪神气的了不得,他找到四蛋,让他也背一下,四蛋高兴坏了。
打这儿开始,四蛋佩服吴桐的神通,成天跟着他,俨然是他的小弟了。吴桐的组织能力很强,死都不怕还能怕什么,多深的水,他第一个下,多高的墙,他第一个跳…他把村里这帮已经能吃饱饭的孩子全组织了起来,活动有声有色,捉迷藏、掏鸟窝、跑住店…
大头针在那个年代可是希缺物件,吴桐们顿时找来了鱼线和竹杆,这都是现成的,可没有鱼漂该怎么办呢?
还是吴桐有办法,他找来了木质的冰棍筷子,又偷来奶奶的药丸。药丸的外包装是塑料的,圆球中空,两边打孔,中间一穿木棍,成了!
弯曲的大头针虽然软了点儿,又没有倒刺,中钩的鱼儿,十次倒有九次拉不上来。但是仍然有不知死活的,一口吞进肚子,就被他们钓上来了。
生活转瞬间突然变得可爱起来。对于小岗村的人们来说,大包干虽然还不足以让他们富裕,但是能吃饱饭,还有余粮,这是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小岗村的变化,足以让外村的人万分羡慕。于是许多外乡人也来到这里讨生活,村头的城皇庙里挤满了外来的乡民。
甚至可以挑人了,吴桐的奶奶可给忙坏了,每天到庙里和这些外乡人拉话,想给吴桐找个后妈。人群中恰好有一对母女,打听着也是男人病死了,家里穷的过不下去,才出来讨饭的。模样岁数与吴忠都还般配,奶奶就给做主接回家了。
忽然填了两口人,一时间吴桐还不十分适应,每天出去疯玩。没几日,奶奶就咕哝着让他领上明霞,和他同岁,小他五个月的女孩,说让他领着和大家熟悉熟悉。吴桐没折,只能照做。果不其然,四蛋们当着他的面就开起了玩笑,说奶奶给他找了个媳妇。媳妇儿究竟是什么东东,这些孩子还不清楚,但是吴桐却是羞得脸红脖子粗,恨不能一头钻进地底下去。明霞仍然姓冯,长像和她的名字一样,脸红彤彤的,一点儿都不像是长年挨饿的主儿。她的机灵劲儿并不比吴桐差,没几天,就和这些孩子玩在一起了。友谊是个奇妙的东西,它在不知不觉中萌发,又在嬉戏打闹中成长。
但是,这种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就又出事了。四蛋死了,是吃杏仁吃死的。四蛋他爹从乡里领回来杏树种,四蛋偷着砸了几个,觉得好吃,就又偷拿了很多。也难怪,那时候的孩子们根本就没有什么水果可吃。吴桐第一次吃西红柿还是去了凤阳县城之后,蘸着白糖,风卷残云,心想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那年舅姥爷家杀猪,大人们都去帮忙,刚炖熟,舅姥先给端一碗来,全是肥的,吴桐一看没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吃了个精光,差点连碗都一起吃了。太好吃了,那年月吃不上呀。这下到好,十多年都再没吃过肥肉,一见肥肉就恶心,一次给吃伤了。这次他躲过了一劫,四蛋在找到他之前,已经把杏仁吃光了。晚上开始有了中毒的症状,那时哪有汽车,在去县医院的路上就已经不行了。
吴桐沉默了好长时间,早些天就淹死了一个同伴,现在又走了四蛋。最惨的是长娃,被马车压了大腿根,在县城住院。口干舌燥,总想喝水,他娘也不懂就喂他喝,谁成想压坏了膀胱,不明不白就死在病床上。这些孩子们刚刚走过饥饿的童年,就倒在了无知的路上,人生真是无常呀。
吴桐的继母桂香真是一把干活的好手,她如同雨后的春芛,飞快的进入新生活。里里外外,操持的井井有条,奶奶乐的合不拢嘴,心想这回可找了个好媳妇儿。
吴忠也整个像是变了一个人,浑身收拾的干干净净,利利索索。这全是桂香的功劳,他俩到乡里领了结婚证,已经是真正的两口子了。
吴民的领导升迁了,临走时给他提拨了组织部副部长,年纪轻轻春风得意。自然也就有了报恩的想法,他想把从小相依为命的母亲和哥嫂接到县城,互相好有个照应。若不是哥哥早年下煤窑,后来又领侄子外出乞讨,他又怎能念完中学呢?
很快,机会就来了。县里成立了机井队,正需要人手,他给哥哥报了名。
我们到县城生活了!奶奶虽有一百个不乐意,但毕竟这样的机会可不是天天有的。房子很快租好了,吴桐和明霞进了县城的小学,桂香也在红卫食堂找到了工作。
吴桐和明霞和县城的孩子们很难玩到一起,他们玩的推铁圈、橡皮筋,对吴桐他们来说很陌生。
唯一高兴的是叔叔给了个会说话的方盒子,每天可以听小喇叭。"嘀嘀嗒,嘀嘀嗒,小喇叭开始广播啦。"每天都有故事听,尤其是最爱的西游记。
最难熬是晚上,为了省灯油,每天都早睡,弄得早晨醒来早,躺在床上瞎琢磨。直到县里通了干磨电,才有了电灯。一家人都去看电影,像地雷战、地道战等电影,看了无数遍,还是想看。演少林寺那年吴桐喜欢上了李连杰演的觉远,非闹着要去少林寺学武,到底和班里的男生一起去剃了光头,才肯罢休。明霞则是白无瑕的忠实粉丝,整天哼那首牧羊曲。
由于工作出色,吴忠顺利的转正并转干了,当上了机井队的队长。在吴民的照顾下,桂香也成了女干部,当上了食堂的负责人。
吴桐和明霞的学习都很好,虽然每次的评语都有贪玩,也都属于班里的好学生。明霞则更是老师眼中的宝贝,分班时抢着要,还因为她闹上意见了呢。
随着两个孩子年龄越来越大,毕竟不是亲兄妹,吴忠感觉总在一个屋里住不方便。再说,租人房住也不是长久之计,他便托吴民批了一块宅基地,准备盖房。老房子结构简单,所有环节一律低销,小岗村的亲戚们也来帮忙,房子很快就盖起来了。吴桐和明霞因此而干了不少活,知道了劳动的艰辛。这块宅基地很大,吴忠从县城边上林子里拉来了腐植土,搞了个菜园子,园子里种上了各种蔬菜。每年的菜都吃不了,亲朋好友,街坊邻居,送遍了还得扔不少。当然,这其中可少不了吴桐的功劳。每天放学,他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菜浇水,生把两条胳膊练的粗大有劲。反复的压水过程枯燥而费力,手腕上因此练出一块特殊的肌肉来。西红柿和黄瓜终于吃腻了,吃不了的黄瓜被扔进水缸里泡着,西红柿则被做成蒜蓉辣酱,换成了另外的风味。
就是这样,吴桐和明霞的童年生活充实而快乐。他们的父母则更是无比忙碌,所有人都像是拧紧了的发条。
楼主 风雨红瑶  发布于 2017-11-30 06:38:59 +0800 CST  

楼主:风雨红瑶

字数:8404

发表时间:2017-11-28 23:52:11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3-02 11:03:3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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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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