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评估价征收房产税的想法行不通

某部长说了,今后征收房产税会依据评估价来征收,从中可以看出官方研究的方向。
“评估”是既评又估,无论是何种人参与评估还是安排什么人去评估,还有评估值与实际价值偏差大小及房产价值的变来变去,不是一般的复杂。总之,评估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既花钱又花精力还有贪腐寻租空间。
政策制订者必须要明白一个道理:简单才是硬道理。简单明了的政策更有利于落实执行。
征收房产税需要经过复杂的评估环节,弄那么复杂干嘛呢!是嫌征收成本低了还是怎么的?
经过评估值得出房屋应纳税额,这纳税额除以面积,得出单位面积应纳税额。简单的代数原理,按评估值征收完全可以等同于按照每平方米来征收,即按房屋面积征收。
按评估值征收与按面积征收,数值上可以划等号,但逻辑上又完全是两码事。评估值是可变量,今年的价值与明年的价值不会一样,象现在是房地产升值期间,明年可能比今年房产价值高,还可能高得多,难道房龄越长征税额要越高,理念上说不过去,不按实际价值来征,这政策又有点儿戏,所以评估这个可变量绝对会导致政策不严谨。面积却是个不变量,每平方米交纳多少税,一目了然。作为一成不变的面积征收,有个好处,既可以通过评估这道程序来征收,也可以简化评估这道程序来征收,还可以不经过评估程序来征收。
本人主张按房屋新旧程度与地理位置来确定每平方米应纳税额。
依地理位置来划分房产价值大小,比评估房产价的工作量要少得多。房产价理论上可以说是一套一价,评估房产价就得一套一套地来。按地理位置来,一条街道、几个村庄可以用一个标准。
房屋新旧程度不必要象评估价值一样细致,可以按房龄划分为新房、次新房、旧房、危房四个等级,危房是不应纳税的。如果嫌官方的工作量少,还可以在新房、次新房、旧房中再分甲、乙、丙三等,以反映房屋真实价值的市场差异。
政府每年确定一次房屋每平方米应纳税额标准,基层工作人员根据业主申请审核调整一下房屋纳税等级。评估工作主要就是第一年要过细,其后年份入户调查就简单了。按面积征收,财务结算也简单得多。
楼主 湘江评论继续  发布于 2018-05-16 17:25:08 +0800 CST  

楼主:湘江评论继续

字数:823

发表时间:2018-05-17 01:25:08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5-17 16:47:5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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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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