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犯众怒的判决!武穴一店主遭抢后追赶劫犯致死伤被判危险驾驶! 网友

又一犯众怒的判决!武穴一店主遭抢后追赶劫犯致死伤被判危险驾驶! 网友瞬间怒了!

据黄冈新视窗网 报道,2017年5月4日,武穴刊江某副食店内发生一起抢夺事件,店主马某为了挽回财产损失,当场驾车追赶,两嫌犯发生事故一死一伤。近日,武穴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马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情回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4日下午,黄某来到武穴刊江办事处某副食店内佯称买烟,趁店主不备拿着两条烟夺门而出,同伴吕某驾驶摩托车在外接应。店主马某见状驱车追赶二人,当两车追逐至某下坡路段时,吕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侧翻,二人翻出车受伤在地,马某紧急刹车撞上倒地摩托车。后经鉴定,马某驾驶的面包车在事故前瞬时速度达43KM/H,超过案发地30KM/H的限速。经现场勘验,面包车刹车痕长4.9米,二车撞击点存在于摩托车倒地后而非侧翻前,证明吕某所驾摩托车倒地属于单方事故而非撞击事故,二人伤亡与马某追车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以案说法

法院认为,马某在经营的副食店遭到黄某、吕某抢夺后,为了挽回合法权益而驾车追逃,这种行为本身没有过错。但马某在公路上超速驾车的行为不当,会给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侵犯了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因马某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与急救电话,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网友认为法院判决完全是低智商的无能的判决,将其与扶老案、劝烟案等相提并论,瞬间万贴责问法官:我擦!不超速,小偷开80,你还按限速30开,追个jimao啊[捂脸]。这法都是给谁定的啊[我想静静]见义勇为,好人好事这两个词语最好在中国消失,雷锋活着也会被气死!这是一桩颠倒黑白,混淆事非的严重错误的判决。很荒唐!网友甚至认为,世风日下,道德沦丧,法院要尤其注意!老金也不好说重话了,意思大家也明白!
楼主 金鹏聊斋文  发布于 2018-04-09 13:41:11 +0800 CST  
@镜月天影 2018-04-09 15:56:12
目的就是要剔除P珉们心底里的反抗精神,变成奴珉、顺珉,这样才好桶制,否则,十几亿人都具有反抗精神,强拆还怎么执行?延退还怎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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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案例,影响恶劣!
楼主 金鹏聊斋文  发布于 2018-04-10 09:19:03 +0800 CST  
@实业误国炒房兴邦 2018-04-11 01:50:02
法官都那么特色 ……法官的意思 以后遇到这种事 就认倒霉,就像那谁追强盗,结果强盗自己跑太快摔死了,去追的人被判定承担大部分责任“你不去追强盗,强盗就不会跑的太快导致摔死,你不去追或许强盗可以点根烟,用脚慢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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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形象了!
楼主 金鹏聊斋文  发布于 2018-04-11 09:08:34 +0800 CST  
@若遇而不语 2018-04-11 06:21:02
开玩笑,超速就是超速了,不能因为你造抢劫了就要把路上的行人至于危险当中,我认为判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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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一、刚好是抢劫犯!二、车速43公里,本身怎么超速也是慢速!三、如果是路人,整个案情就复杂化了三言两语难以说清。
楼主 金鹏聊斋文  发布于 2018-04-11 09:12:06 +0800 CST  

楼主:金鹏聊斋文

字数:1153

发表时间:2018-04-09 21:41:11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11 23:01:03 +0800 CST

评论数:37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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