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反运动”何以争议最少

镇压反革命运动(以下简称“镇反运动”)不仅是新中国第一场政治运动,而且是历次政治运动中争议最少的运动,其正义性为世人所公认,中央正式批准出版的党史国史等权威著作、党的重要决议等都给予了充分肯定。
例如,1981年6月召开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就充分肯定了镇反运动与同一时期的剿匪、和平解放西藏、土改、“三反”、“五反”运动等诸多运动及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的重大历史功绩。
再如,由中央批准、2012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高度评价:“通过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上清除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大陆的残余势力,以及长期危害人民和社会安定的各种匪患与黑社会势力,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全国社会治安情况大为好转。这就为抗美援朝的胜利进行,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大规模经济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又如,由中央批准、2016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充分肯定:“镇压反革命运动有力地扫除了国民党遗留在大陆的反革命残余势力,基本上肃清了曾经猖獗一时的特务、地下军及会道门等反动组织,社会秩序获得前所未有的安定,为巩固新生政权,为恢复生产、民主改革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有力地支持、配合了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战争。”
但是,近年来一些夸大镇反中的偏差,为之贴上“扩大化”的标签,并极力渲染,实质上是在否定镇反,并将矛头指向非毛。如马玲的《为什么我们的社会烂成了这样》就说“1950年12月至1951年10月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把大批地主、乡绅当作特务和反革命分子,一队队拉出去枪毙了”、“一些在国名党统治期间出生入死做地下工作侥幸活到共和国成立的精英,在怀疑无极限的指导思想下,也难逃一死”、“更为可怕的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看到辛辛苦苦积攒的家业可以顷刻间化为乌有,有学有识的富人可以转瞬间化为尸首,这种强刺激,给他们朴实善良的内心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至今还在不断发酵”。
凤凰网的《建国初期:空前绝后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也有如下说法:
直到中共中央决定了大致的处决人犯比例和毛泽东开始向各地提出了具体的镇压数字之后,政务院才于2月21日根据中共中央的要求,正式公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条例》根据毛泽东要“大杀”人犯的指示精神,为了使地方上能够放开手脚,有意使对“反革命罪”的解释变得相当宽泛,所规定的处刑标准掌握起来更是有相当的自由度(注:完全是胡说八道)。该杀不该杀,则主要取决于是否“首要分子”,或是否“情节严重”,二者占其一者,均可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但是,即使按照毛泽东自己的标准,镇反运动无疑也已经发生扩大化了。
自3月以来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的结果,是各地杀、关、管的数字都大大突破了原先的设想和计划。由于多数地方按照原先掌握的情况,无法完成千分之零点五至千分之一的处决人犯比例,不得不勉强凑数,加上各地都没有足够的公检法机构和人员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审理如此多的杀、关、管案件,结果是多数案件都未能经过严格审理。相当多的人犯只是基于历史上有所谓“劣迹”,量刑的标准已远远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的规定,自然更不重视“现行”与否。不讲证据,滥捕滥杀的现象相当普遍(注:信口开河)。
更有大量文章使用了罗列法,并影影绰绰地以“曾经抗日,不能杀”、“曾经起义过,不能杀”等逻辑,大肆渲染镇反中的“错杀”,以达到事实上否定镇反、非毛的目的。
这些说法,逻辑不通,曲解极多,甚至在很多地方违背了事实,是非常错误的,是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
楼主 cr361  发布于 2019-05-28 14:44:36 +0800 CST  

镇反的必要性
新中国之初,匪特、会道门猖獗。
1948年秋天,解放军从东北地区开始,横扫天下,仅两年左右时间就占据了中国大陆绝大部分地区,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一整套党政体系。但是,军事的胜利并不足以保证新生政权的巩固与长治久安。建国初期,无论城市还是乡村,自从共产党开始大规模夺得政权以来,就不断地遇到局部的、激烈的反抗。一方面是由于人民群众长期受到国民党的反动宣传,对共产党心存芥蒂,尤其是民族资产阶级和农村的富农、部分中农,在政权更迭过程中没有获得好处,相反他们的利益还受到了损失,再加上共产党政权刚刚建立,许多实际问题一时得不到解决,经济萧条、人心惶惶,许多人对新政权的不满在所难免。另一方面是由于国民党败逃台湾后,在大陆留下一大批特务、土匪、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等反革命分子。1949年8月华北局的报告称:“天津、安新均发生弹药库爆炸,林县焚毁仓库两处,北平电车被焚50余辆??冀鲁豫26个县3个月内统计共杀人55起,死人88名,大部为匪特反革命分子所杀。自1月至今合计约有288人被杀,这些人命案件大部与国民党特务和反革命分子有关。”
1950年3月西南局的报告称:“2月5日在成都西南龙潭寺地区近万土匪暴乱,杀害我179师政治部主任朱向璃及闻讯前往增援部队50多名干部战士,成渝、渝黔等重要公路,渝泸等水路都被土匪掐断。”“近一个时期以来,西南川、康、云、贵各省,连续有土匪在各地   发动大规模武装暴乱……二月份以来,各地土匪又围攻并占领了包括温江、祟庆、郫县、金堂、新繁及川东之秀山等多座县城。邛崃城遭匪万人之围攻。壁山军分区一夜之间八个区政权遭匪袭击而全部丢失。”
1950年6月破获的国民党军统上校朱山猿案:朱山猿受台湾派遣,组成“保密局上海特别组”特务组织,阴谋暗杀上海市党政领导,策划爆炸南京东路大新公司和大世界游乐场,制造恐慌。上海市公安局又在8月破获国民党“青年救国团浙西义勇总队”大队长滕雨村案:1949年10月,滕雨村来沪网罗散兵游勇李钜山等8人,建立“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苏浙边区指挥部淮海纵队司令部”,阴谋在市内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
楼主 cr361  发布于 2019-05-28 14:45:39 +0800 CST  

朝鲜战争爆发前已经开始镇反,但效果不大。
在匪特、会道门猖獗时,毛迟迟未采取严厉措施。
1950年3月16日,在匪患严重的情况下,发出剿匪指示,开始抽调39个军140多个师150万人的兵力,三年剿匪240余万人。
18日,发出镇压反革命指示(“三·一八指示”),开始部署镇压反革命,要求对“有确实证据者,须处以极刑或长期徒刑”——可以杀人了。
但我人民政府为了社会稳定、为了统战,对反革命的打击非常慎重。各地依照“三·一八指示”中“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方针,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政府对确已坦白悔过并有立功表现的反革命分子撤销了管制,恢复了公民权。对于国民党的下层工作人员、反动政府的公务人员、大批的旧军队人员,则强调实行宽大政策,既往不咎,不予法办,全部安排工作。杀人更慎重,西南某地区给每个县的要求是一年只能杀一个。这样做虽在稳定人心、恢复社会秩序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让一些反革命分子钻了空子。毛泽东也是慎重的,1950年6月,中共中央召开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还做了《不要四面出击》的讲话。
由于执政经验不足,一种“宽大无边”、“宁轻勿重”的倾向开始滋生蔓延。一些罪大恶极的被从轻判处,一些由群众检举出来的反革命分子送到法院后竟然被无罪释放。
正是由于“右”倾麻痹思想和片面强调宽大的错误,客观上助长了反革命分子的嚣张气焰,他们的破坏活动更加猖獗。已暴露身份的反革命分子采取假自首、假坦白、假立功的方法,以求其合法存在;有的“积极”地向我政府人员靠近,拉关系,以图求得掩护,伺机进行活动;有的伪装进步,钻入我内部,长期潜伏,等待时机,以进行重点破坏、暗杀活动。纠察队员马刚、供给部看库员王万利及苏侨李文夫妇,均在这一时期被敌特分子暗杀,国民党“军统”系统的特务张若飞居然打入了市总工会,窃取了重要岗位,幸亏公安机关发现得早,才没有使我党蒙受更大的损失。有的破坏交通、通信设施和工厂设备,如棉纺一厂的机器轮带、毛织厂的机器零件就多次被割断、砸毁;有的散发传单,制造谣言,煽动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仇恨情绪。更有一些反革命分子专给党的领导和干部投递恐吓信,甚至连黄敬市长也收到了恐吓信。棉纺一厂收到一封署名为“中国铁血除奸团A字三号”的恐吓信,内称:“中国国民党是不怕牺牲的,只要你们不把我们杀完……希望你们留神一点。”一位保卫干部收到的信上写到:“听说你昨天开会,宣布镇压我们的行动,你那是做梦,告诉你,扯标语的就是我,最后向你挑战,希望你早日侦查到我!”特务分子已猖狂到了极点,竟然公开向我党和政府展开挑战。 有土匪威胁干部:你要到政府报告,把我抓去,反正过三天会放我出来,那时你就不得了。
看着昔日的坏人一个个被放了出来,对检举他们的群众进行公开报复和迫害,群众的心凉了,各种各样的议论开始滋生出来,有人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政府讲宽大”,也有人说“人民政府什么都好,就是对坏人这样客气,看着坏人残害老百姓,不给老百姓做主不好”。 “得罪政府没关系,得罪反革命分子要杀人”“解放了,我们还没有真正翻身”“如果再宽大,我们就活不了”。
到朝鲜战争爆发时,国内敌对势力认为“第三次世界大战即将爆发”,“蒋介石即将反攻大陆”,因此,反革命气焰更加嚣张。1950年9-10月间,仅华北地区就发生各种暴动十余起。规模较大的有:河北武安县“黄兵道”武装暴动事件、山西稷山县国民党流散官兵袭占县府事件、河北省通县“全佛大道会”暴动事件等。
据《天津进步日报》报道:所谓全佛大道会在解放后勾结反动分子,散布荒谬谣言妄图暴动。他们秘密聚会,制造谣言,扩展组织,以迷信鬼怪等无稽之谈,侮辱人民领袖,污蔑人民解放军。鼓吹“三次世界大战”,恐吓人民,企图颠覆人民政府。他们编造谣言说:“今冬明春非出皇帝不可”、“美国和日本快投原子弹,八路军快完蛋”。
再不加大镇反力度,咋动员群众?
楼主 cr361  发布于 2019-05-28 14:45:58 +0800 CST  

抗美援朝开始后,再次开始镇反。
朝鲜战争爆发,毛认为是“千载一时之机”,要求罗“你们不要浪费了这个时机,镇压反革命恐怕只有这一次,以后就不会有了”用权何等慎重!——按某些人的心理,既然已经大权在握,想杀不是“现成的”么,何以“以后就不会有了”。
于是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向全国发出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双十指示”),要求11月10日前上报镇反计划,月底前镇压一批反革命分子。
但是各地“动作”仍然慢。直到11月底,仅西南局、华北局、北京市等少数地区上报了计划。此后一段时期,进展快的也是这些地区。
到1951年1月,毛发现西南局、华北局、北京市进展快,而华东、华南进展缓慢,遂经过调研,于2月在中央一次会议上通过了一个目标:“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杀此数的一半,看情形再作决定”。并参考北京、天津的经验,政务院于1951年2月21日,颁布了《惩治反革命条例》,镇反才真正在全国展开。
早在1950年10月20日《天津进步报》有这样一则报道:在公审大会现场,审讯之后,4名特务被带回法庭。旁听席上公安一分局的马骏明悄悄地告诉了他旁边的王金石说:“要是审讯完了,马上把这些特务绑到刑场上去枪毙才大快人心哩!”王金石愤恨地说:“让我去执行!”检察长王汝涛起立宣读起诉书和处理意见。当他读完对第一个首犯张相文的处理意见是应处死刑时,法庭上立刻响起持久的、雷鸣般的掌声。有的市民说:“过去太宽大了,早就该枪毙!”还有的说:“这是除暴安良,特务不除,留下来就要祸害老百姓!”审判长张济川根据检察长和群众的要求,站起来庄严地宣读判决书,并宣判立即绑赴刑场执行枪决。法警把结好的绳套结绑上4个罪犯,把他们押上停在法庭门口的囚车,群众再也忍耐不住了,上千个声音立刻同时唾骂起来。大家围起了囚车,“踢他!”“勒他!”的复仇泄恨的喊嚷声响成一片。有一个响亮的声音率领着大家喊起口号来:“打倒一切反革命分子!”“提高警惕,消灭麻痹,消灭敌人!”囚车在细雨中开走了,走出好远,人们还在喊:“砍了他呀!崩太便宜他啦!砍呀别崩呀!”
楼主 cr361  发布于 2019-05-28 14:46:28 +0800 CST  

镇反谈不上“扩大化”。
总体结果看,没有“多杀”——这是根本,是我们今天看待镇反的基础。“罗列法”只能渲染,不能说明本质。
先看一篇文章的一部分:万恶的旧社会有多黑?人命如草似蝼蚁
曾经为黄克功案纳闷: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何至于决策还费了一番周折?
后来看资料多了,才知道,在旧中国,人命是不值钱的。普通老百姓的命,如同草芥;即使大户人家、江湖头目,死了也多“自认倒霉”;甚至廖仲恺、杨永泰一类高官,被杀也很难“找回公道”。
一、穷人命如草芥,“草民”二字绝非谦称
过去以为“草民”二字是谦称。看资料多了,才知道,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草民”二字非常贴切,真是命如草、毫无尊严。
(一)苏鲁农村资料
马俊亚在《近代苏鲁地区的初夜权》中提到了如下一件事。
沭阳胡集北老单圩地主单旭东佃户某某,儿子大了要带媳妇,因没有钱,向地主商量。地主说:“不要愁,我替你想办法。但你要允许我一件事。”佃户问他什么事,他说:“你新儿媳带来,头一晚上我去,这你也赚便宜。你不允许,我只要想你儿媳,还能不给我吗?”
按今天的观念,当然是“不同意”。但仔细看,单旭东居然有这么一句话“你不允许,我只要想你儿媳,还能不给我吗?”何意?即使地主不帮忙,只要他要求,佃户也是无法抗拒的!于是结果就很显然了:佃户只有答应,地主“开恩”,“借了三石小麦”,佃户儿子娶上了媳妇——当然,“初夜权”归了地主。1943年12月,陈毅经过鲁西南,他的《曹南行》诗称:“毫邑汤都史所传,至今豪霸圈庄园。蜀客多情问遗事,居停首说初夜权。”
“初夜权”的背后,是穷人根本没有任何人格尊严。豪强地主对于农民,完全主宰生杀予夺,随意惩罚甚至杀害。
涟水西乡奋官庄地主朱子龙,有3个客庄、2000多亩地,“他门前的马桩上,经常吊着佃户打得皮开肉绽”。佃户徐兆标因拿他家一个馒头给乞丐,一家13口被罚跪半天,并被罚洋200元。最后把徐逐出庄,没收所有财物。从此连乞丐都不许上他家门。马树本替他当差,解手时间稍长,他令人打得马树本大小便失禁。胡广才因探亲,误了一天庄差,回来后他拿枪就打。经多人求情,最终打了40皮鞭。“他打人时,要叫人向他笑,否则认为你被打不愿意,打得更厉害。”
涟水塘西区乡长井泉五,有12顷地,庄丁孙培伦妻替他做饭时糊锅,井令孙将妻打死,孙因妻怀孕,不忍下手。井喝道:“三爹命令,非打不可。”孙被逼杀妻。
峄县王海槎之子王致平因一名16岁使女答话“犯上”,先用烙铁烙,后用皮鞭抽,再活活打死。
沭阳小店区朱开富杀害人命28条,薛棣西杀害人命15条。
沭城某区长张晋民杀害的百姓超过10人。宿迁北部蒋记临陵乡长陆永禹,仅于陆沟、西欧棋盘一带,即活埋33人,死者妻子,大都被出卖、奸淫。
张敬轩在博爱,先后杀死130多人,以致该村多年很少看到男人。
……
(二)旧军队资料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征壮丁多少?有1400万、1800万等数字(仅仅是“征兵”,否则恐怕在1亿以上)。但完全没有体现出应有的战斗力,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征召的壮丁很多遭虐待、杀害了。
据当时的河南淮项师管区任代理司令李昭良回忆说:“我们征的壮丁总是步行几千里由河南经湖北送到重庆,在重庆由补训处接收空运昆明。1000人送到重庆能剩下500余人就算好的了,其中逃跑得很少,绝大部分是在路上拖死了。因为尽管他们骨瘦如柴,也要替送兵干部担几十斤私货,又没食物吃、没鞋穿,一天赶几十里,有病也得不到休息,更谈不上医治了。”
原国民党兵役部长鹿钟麟是这样描述的:“至于壮丁的生活,自从他们被征集后,便算落入了魔爪!首先是在层层辗转送接途中,绳捆索绑,由带枪的士兵前后左右监押着,如同解送囚犯一样,殴打辱骂,更是家常便饭;其次是有的接送兵人员,‘生财有道’,于往返途中办货物,做生意。这些壮丁便成了他们的义务脚夫,负荷着沉重的货物,走得慢了,还要挨打挨骂。由于送兵人员的克扣贪污,新兵在长途跋涉中,吃不饱,穿不暖,又无医药,受着饥寒和疾病的折磨。患病的壮丁,轻的是在鞭答之下,被迫跟着踉跄行进;重的则常常被遗弃在路途上;更有的接送兵人员,竟把呼吸未断的重病号,挖坑活埋,以免累赘!四川江津县就曾出现过路的接兵部队,把七个病兵活埋在城墙根下。”
军官们迫害士兵,与地主们的手段不相上下:
55师参谋主任朱×,曾命令直属连连长:"凡是士兵犯了错误,一律活埋!"此人曾在一次处罚士兵时,当场挖出士兵的心脏,挂了两大串。士兵揭发他"常有吃不完的人心"。
其349团2营排长石××要鸡奸一名士兵,被该士兵拒绝,石××竟弄来一根红萝卜往这个士兵的肛门里硬塞!
长官克扣军费,士兵伙食差,遭随意打骂,能逃跑吗?更惨。
其473团副营长王××接新兵的时候,遇见几位病号走不动路了,就欺骗他们说:"谁走不动了,说一声,我放你们回家。"有4名士兵刚扭头往回走,被王××叫住,他让4名病号跪在四五丈高的崖边,抄起一根棍子,一棍子一个,全把他们打到沟底,然后,扬长而去。
其158师军官邓××揭发,他当排长的时候,一次跟着迫击炮连连长到四川接新兵,亲眼看见这位连长杀死了20多名开小差的新兵。多是用铡刀铡死的,还有用"五马分尸"等办法杀死的。
在第144师中统计,2 451名士兵中,母亲被强奸有107人,被霸占的有21人,被迫改嫁的有185人;妻子被强奸的有57人,被霸占的有53人,被迫改嫁的有93人;士兵被强奸、霸占的姐妹有159人,被强奸、霸占以及被迫改嫁的嫂嫂有175人;士兵的母亲、姐妹、嫂嫂被强奸、霸占以及被迫改嫁的,总计达850人。
个人方面,被吊打过的345人,被捆打过的289人,被棒打过的1238人,被刺刀打过的13人,被枪托打过的677人,被打过耳光的1362人,被皮带打过的945人,被拳打脚踢过的991人,被打昏死过去的53人,被打吐血的20人,被打残废的22人,被罚过跪的1298人,被罚过冻的535人,被罚过晒的128人,被罚挨饿的1302人,被罚过喝尿的1人,被罚过吃地痰的1人,枪毙未死的33人,活埋未死的24人……
从《万恶的旧社会有多黑?人命如草似蝼蚁》一文中可以看出,旧中国恶霸很多,旧军队草菅人命司空见惯。可杀之人有多少?恐怕有好几百万都有可杀之罪吧?
而镇反期间杀了多少?71.2万。某些人并没有认真分析这个数的大小,凭什么就硬说“扩大化”了呢?
新中国成立之初,留在大陆的溃散武装(政治土匪)就有200万人,各地潜伏特务等各种反革命分子约60万人、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约60万人。仅以这320万反革命分子计算,就占到1949年全国总人口数54167万人的5.9‰,如果再加上民愤很大的地主、旧官僚等部分,可杀的反革命分子会有多少(看了《万恶的旧社会有多黑?人命如草似蝼蚁》,有什么感想?旧军队的中级军官以上,几乎都有血债!)?
当时政府是怎么操作的?“反革命分子”,以伪军连长以上、伪政权保长以上、国民党区分部委员以上、三青团区队长以上、警察巡官以上、一贯道点传师和坛主以上,扣除起义等立功人员,为处理对象,在其中杀十中之一二。
看看作为镇反模范的北京市是怎么处理一贯道的吧!北京取缔一贯道工作历时两个月,先后逮捕反动道首381人;枪毙反动道首42人;登记点传师720人,坛主4775人,"三才"663人;声明退道者178074人;封闭大小坛1283个。20万一贯道道徒,“三才”以上6千余,只杀了不到42人。杀掉的数量,在6千道首中不到千分之7,在20万道众千分之0.21,还不够慎重?
某些人的文章,逻辑混乱、曲解多、以偏概全,甚至很多地方完全是在污蔑!比如说按当时的政策,该杀不该杀,则主要取决于是否“首要分子”,或是否“情节严重”,这不是很慎重吗?正因为如此严格控制杀人,北京市20多万道众、6千多道首,才只杀了42人啊!可某些人却非要胡说什么“解释变得相当宽泛”、“所规定的处刑标准掌握起来更是有相当的自由度”,这不是在颠倒黑白吗?
还有,从“双十”指示到1951年2月12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仍然坚持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原则,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和"既不放过一个反革命分子,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精神,力求做到"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 毛泽东 指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是此次反特务斗争中必须坚持的政策。"如此政策,怎么能说是指导思想就是“大杀”、进而“不讲证据,滥捕滥杀”、“勉强凑数”?
下达(大致的)杀人指标错了吗?没错啊!1951年2月中央商议的是“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杀此数的一半,看情形再作决定”,人口千分之一的一半,算下来全国只杀20多万,算多吗?而且之所以下指标,是在各地推动不力的背景下的。我们前边说了,镇反是从1950年“三·一八指示”就开始了,可一开始杀的太少,反而助长了反革命的气焰!后来下“双十”指示,中央已经两次部署了,可全国很多地方仍然进展缓慢,如上海600万人口只杀了200,不该督促吗?而且,最终实际杀了71.2万(其中1951年当年杀了50多万),是明显超出千分之0.5的,这咋能归因为“凑数”?打个比方,一万个人中,本来计划杀15个,可中央要求的目标是千分之0.5(即5个),咋“凑数”?岂不是应该将其中10人由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如此,咋能那么普遍地超标(预期)?
所以,下指标,起的作用是两方面的。一方面,对于杀的实在太少的地方,可以有个指导性的方向,起督促作用;另一方面,对于杀的多的地方,是可以起约束作用的。特别是后来的农村千分之1、城市千分之0.5的指标,几乎完全是约束了。将杀了71.2万归因为千分之0.5的指标,逻辑上根本说不通!
楼主 cr361  发布于 2019-05-28 14:46:52 +0800 CST  

毛泽东对杀人是非常慎重的
毛泽东本人对杀人是非常慎重的,绝对不是某些人污蔑的(滥用权力、滥杀大杀)“要大杀”。
“三·一八指示”后,面对匪特猖獗的局面,毛也没有很快部署杀人,相反还做了《不要四面出击》的讲话。
抗美援朝爆发后,才认为这是“千载一时之机”。不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想杀就杀”的随意,而是如此看重时机,足见何等的慎重!
“双十”指示后很多地方动作缓慢,毛也没有大发雷霆,而是慎重调研后采取具体对策。
1951年1月开始酝酿“下指标”时,中南局黄克诚提出对起义军官“不宜采取急躁处理办法,除其中个别特别反动的分子应逮捕惩治外,不宜逮捕惩罚过多”。毛泽东也尊重了黄将军的意见,批示:即照黄电意见处理为宜。
2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仍旧强调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力求做到"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 甚至指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是此次反特务斗争中必须坚持的政策。"
4月,他发现各地有杀的偏多的情况后,在一则批语中明确写道:“杀人不能太多,太多则丧失社会同情,也损失劳动力。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不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有特殊情况者可以超过这个比例,但须得中央局批准,并报中央备案。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
1951年5月初,毛泽东找来罗瑞卿,部署全面收缩,将本来准备2个月后召开的全国第三次公安会议匆匆忙忙提前到5月召开,紧急部署收缩,决定从6月1日起,全国一切地方,将杀人的批准权一律收回到省一级,离省远者由省级派代表前往处理。
在5月15日的会议上,毛是这样讲的:
关于杀反革命的数字,必须控制在一定比例以内。这里的原则是:对于有血债或其他最严重的罪行非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和最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者,必须坚决地判处死刑,并迅即执行。对于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虽然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但尚未达到最严重的程度,而又罪该处死者,应当采取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特别是对于在共产党内,在人民政府系统内,在人民解放军系统内,在文化教育界,在工商界,在宗教界,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内清出来的应判死刑的反革命分子,一般以处决十分之一二为原则,其余十分之八九均应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如此,才能获得社会的同情;才能避免我们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犯错误;才能分化和瓦解敌人,有利于彻底消灭反革命势力;又保存了大批的劳动力,有利于国家的生产建设。同时,在处决反革命问题上,乡村已达人口千分之一(在西北地区为千分之零点五)、城市已达人口千分之零点五者,应即停止大批地杀人。此外还应明确地规定:凡介在可捕可不捕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捕,如果捕了就是犯错误;凡介在可杀可不杀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杀,如果杀了就是犯错误。
他还要求:在今年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的四个月内,全国各地,不论农村和城市,除现行犯和由各省、区、市党委呈请各中央局批准的少数人外,应一律停止捕人,以便集中精力清理积案。
楼主 cr361  发布于 2019-05-28 14:47:12 +0800 CST  

如何看待镇反中的偏差
为什么最终杀掉的人数超过了千分之0.5?先从一个例子说起。张辉瓒知道不?伟人诗词中提到的人物。第一次反“围剿”“齐声唤,前头捉了张辉瓒”。当时我党并没有打算杀他,毛泽东、朱德甚至提出可以利用其一技之长,充当军事理论教员。可张部在进攻苏区时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害得成千上万家庭家破人亡,民愤实在太大。迟迟未杀,群众中更是传出“毛泽东主张不杀他的老乡张辉瓒”的传闻。于是在1931年1月28日的反“围剿”胜利庆捷大会,群众提出要公审张辉瓒,消息传出,四面八方老百姓闻风而来控诉,在老百姓一片喊“杀”的呼声中众怒难犯,将之处决。
镇反时,之所以最后杀的相对多了、超过了千分之0.5(20多万)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可杀之反革命太多,翻身解放的老百姓受欺压久了、群情激奋(何况镇反一开始仍旧过于宽大、造成一些反革命分子的嚣张,也太“刺激”人),所以不好收。
有些人渲染或暗示的“抗日有功不能杀”、“起义有功不能杀”的逻辑,其实是上不了台面的。张辉瓒的例子、《万恶的旧社会有多黑?人命如草似蝼蚁》中的一个个实例,都说明了一个问题,旧军队的多数军官,即使他自己没有杀人放火,但其部下极少没有如此恶性的,有无民愤?一公审,事实确凿,恐怕连这些军官自己也不好辩驳!
还有个更直接的例子:前文提到的牺牲于匪患的解放军60军178师政治部主任朱向璃,就是被起义后又叛乱的国民党军在内的土匪武装伏击的,被俘后被挖眼、断肢、剖腹,壮烈牺牲,难道说这些敌人“起义有功”就杀不得了?
可以这样说,虽然最终杀了70余万、超过了千分之0.5的比例,但是总的结果看,杀的并不算多,有好多可杀者漏网。
在这71.2万中,有一些,按照中央政策,是可以不杀,但地方杀了,后来给予了正面评价(即“平反”),这只能说明中央对待他们很宽大,并不能因之而简单否定地方当时的判决。有没有真的不该杀的?肯定有,法律体系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中央与地方信息沟通不便、党的基层力量不足、信息不全、基层干部素质不一等原因,都会影响结果。比如说《白鹿原》中共产党员黑娃被投机革命的白孝文所杀,虽是文学作品,但类似情况现实中肯定不少。黑娃为什么被杀,真正的反革命分子白孝文使坏是一个原因,黑娃为革命做的很多工作因为信息不便一时无法证实也是另外一个重要原因,而这两点,特别是后边那个,在现实中多矣!
楼主 cr361  发布于 2019-05-28 14:47:24 +0800 CST  

楼主:cr361

字数:10872

发表时间:2019-05-28 22:44:36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5-31 12:26:1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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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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