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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宪法的制订(2)
概述:麦迪逊准备弗吉尼亚方案;12个州代表到会;麦迪逊会场速记;华盛顿担任大会 。
1787年5月,美国的早期领袖们在费城召开会议,原本计划对确定了十三个州松散联盟体制的《邦联条例》进行修订,最后却制订了一部全新的宪法。这份政治文件创立了美国的政府系统,承认了公民享有的权利,至今仍然是美国的根本大法。
第一个来到费城的参会代表詹姆斯·麦迪逊要求弗吉尼亚州的其他代表也提前赶到,以便事前商定好组建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的方案,然后在参会时提出来。有两位代表— 乔治·威思和约翰·布莱尔—果然应邀提前抵达费城,三人于是一起对麦迪逊的方案进行斟酌。麦迪逊相信,其它州不会提出如此方案。
会议定于5月14日召开。在此前一天,华盛顿抵达费城,迎候在城外的一名卫兵向他致敬,同时鸣放礼炮。华盛顿抵达后,首先拜望了本杰明·富兰克林。富兰克林是重要的政治领袖,也是参加费城会议的宾夕法尼亚州首席代表,时年81岁,虽然年老体弱,但头脑仍然敏捷。凡是来到费城的重要人物,都要前去拜望他,华盛顿也不例外。
制宪大会第一天,弗吉尼亚的代表们来到了会场— 宾夕法尼亚州议会大楼,聚集在曾见证1776年签署《独立宣言》的房间。除他们以外,当时在场的只有宾夕法尼亚州的三位代表:一位是罗伯特·莫里斯,他曾为独立战争筹措了大笔款项。另一位是格瓦诺·莫里斯。两人虽然都姓莫里斯,但没有血缘关系。还有一位是詹姆斯·威尔逊,他曾是大陆会议代表,签署过《独立宣言》。与麦迪逊一样,他也主张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
这一天,宾夕法尼亚州和弗吉尼亚州的代表交换了意见,决定第二天上午继续讨论。对另外十一个州代表仍然没有到会,他们似乎并不担忧,毕竟从东北部的新罕布什尔州骑马到费城需要两周,从南部的佐治亚州到费城更是需要三周。此后一段时间,好像再也无人前来参会。但没过多久,其它州的代表就开始陆续抵达,有时是一人到来,有时是两人结伴。大家商定,一旦有了七个州的代表,就正式开会。很多人以为纽约州根本不会派出代表,因为州长反对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然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坚定地认为,美国需要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甚至有人传言他主张建立王权政体。在他的坚持下,纽约州一下子派出了三名代表,这让人颇感意外,其中就包括他本人。一天天过去了,到达费城的代表也越来越多。到了最后,除了罗得岛州以外的12个州全都派出了代表,其中宾夕法尼亚州的代表人数最多,共有8人。在倍受人们尊敬的总计55位代表中,有的已十分年迈,但多数只有二、三十岁,平均年龄仅为43岁。其中缺少了两位重要人物,一是担任驻英代表的约翰·亚当斯,二是担任驻法代表的托马斯·杰斐逊。两人虽然身在国外不能参会,但都希望继续为国效力,也就对费城大会极为关注,并通过书信向朋友了解大会的进展情况。
5月25日,终于凑足了7个州的代表,大家决定正式开始工作。代表们的第一个任务是任命一个书记员,负责会议记录,最终选定了威廉·杰克逊少校。杰克逊请求华盛顿支持自己的工作,华盛顿确实也给予了支持,但杰克逊并不是一个出色的书记员,没有记下多少会议细节。庆幸的是,从会议一开始,麦迪逊手中的笔就未曾停辍,详细记录了每个人的发言。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鲁福斯·金等代表也做了记录,但都很简短,不够完整。如果不是麦迪逊的话,我们对1787年在费城召开的那次历史性会议上发生的一切,恐怕根本无从知晓。后来,麦迪逊就自己当时做记录的情形做了介绍:“我坐在大会 前面,所有代表都坐在我的左右,所以我能听清大会 和代表们说的每一句话。我用只有自己能看懂的符号做记录,晚上回到房间进行整理,这样就把代表们的一言一行完整地记录了下来。每天的会议我都要参加,只要有人开会或讨论,我一定在场。”麦迪逊在会议记录中自称 “ M先生 ”,他记下了制宪大会中每个人说的每一句话,攻击“ M先生 ”的话也不例外。麦迪逊的全部记录保密了很长时间,直到制宪大会30年后才公开。
代表们的第一个重要决定是推选大会 。有人提名华盛顿,代表们欣然接受。华盛顿随即发表了简短讲话,宣布大会正式开幕。他对代表们推举自己担任会议 表示了感谢,说这是一个极大的荣誉,同时又表示自己毕竟从未当过会议 ,如果犯了错误,还请代表们原谅。说完这番话,华盛顿就坐到了座位上。在此后的4个月里,他很少再发言,只有必要时才开口。
第一天的会议进展顺利。代表们决定成立一个小型委员会来拟定会议规则,很快决定由弗吉尼亚州的乔治·威思、纽约州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平克尼为该委员会成员。至此,大会一直开得很轻松,各项工作都在友好的气氛下进行。但是,好景不长,一场严肃认真的争论正在酝酿。
争论在大州和小州之间展开,代表们则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争论的焦点是:各州应该如何在联邦政府中分享权力?人口多的州是不是应该比人口少的州享有更多的权力?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8-31 16:23:25 +0800 CST  

19.宪法的制订(3)
概述:制宪大会三项规则发挥重要作用;弗吉尼亚方案提出建立“全国性的”“最高的”中央政府。
费城制宪大会的进展并不顺利,因为从一开始,大会就确定了一项规则,即大会有权改变已经做出的决定。因此,一个议题并不是讨论后投票表决就算完成,任何一位代表都可以要求对任何议题或已经做出的任何决定进行重新讨论。当时情形确实如此,代表们总是把自己已经被否决的提议多次提交大会,原来的发言一次次重复,对某一项议题的讨论过了几天、甚至几周后还要重新再来。基于上述原因,如果以流水帐的方式来讲述费城制宪大会的情况,恐怕会让人十分费解。因此,我们在讲述主要议题的辩论和决定过程时,不考虑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
除了可以改变已经做出的决定外,与会代表还通过了对外保密规则。议会大楼外安排了卫兵站岗,报社记者一律不准入内,代表们也不得在公众场合谈论会议内容。保密规则引起了人们对大会的各种猜测,特别是在欧洲,很多人相信大会是要讨论在美国建立王权政体。人们认为,共和政体只适合瑞士这样的小国,在美国这样幅员辽阔的大国行不通。人们开始谈论哪位欧洲王子将受邀加冕为美国国王,有的觉得肯定是普鲁士的亨利王子,有的更看好英王乔治三世的次子弗雷德里克·奥古斯塔斯。在费城大会对外封锁消息的情况下,就连部分美国人也对这些说法深信不疑。远在法国的托马斯·杰斐逊听说会议实行对外保密后非常气愤,因为他坚信,言论和新闻应该自由。直到四十多年后,詹姆斯·麦迪逊才解释了大会实行对外保密的原由。他说,如果大会进程对外公开的话,任何一位代表都不会改变自己的主张,因为这意味着公开承认自己原来是错的。他表示,如果制宪大会没有实行消息封锁,肯定会一事无成。
大会的另外一项规则也有助于代表们畅所欲言,这就是“全体委员会”的辩论方式。这种方式虽然听起来愚蠢可笑,但对于立法机关来说从古到今都很实用。按照这一方式,大家在就某项提议展开讨论、投票表决后,可以随时改变立场。只要是处于委员会讨论阶段,就不对代表们的投票做永久性记录。为了让费城会议以全体委员会的方式进行,与会代表推举马萨诸塞州法官纳撒尼尔·戈勒姆担任委员会 。每天上午十点,大会代表聚在一起,宣布大会是“全体委员会”,华盛顿起身离开大会 的座位,让委员会 戈勒姆坐下。下午四点前,“全体委员会”又宣布恢复为“大会”,戈勒姆再把座位让给华盛顿,由华盛顿宣布第二天上午继续开会。这是每天都要走一遍的套路。
5月29日,全体代表听取了由弗吉尼亚代表詹姆斯·麦迪逊等人起草的政府组建方案。时年33岁的弗吉尼亚州长埃德蒙·伦道夫介绍了这一方案,他首先对当时仍然生效的《邦联条例》予以高度评价,称其制订者堪称智者和伟人。随后话锋一转,他指出,《邦联条例》是为战时的十三个州制订的,而此时美国已成为一个崭新的国家,所以需要为《邦联条例》增加新条款,并且这些条款要长期生效。埃德蒙·伦道夫接着谈到了十三州的现状,指出很多地方的政府正在崩溃。对此,与会代表其实都心知肚明。在向大会提交政府组建方案时,埃德蒙·伦道夫说,方案包括15个组成部分,还都是一些理念,并不想在大会上强行通过,只希望代表们加以讨论,并在对方案统盘考虑的基础上,畅所欲言地提出修改意见。
虽然其他代表也提出了各自的政府组建方案— 有些我们会在以后谈到,但从一开始,弗吉尼亚的方案就最具影响力。在其后的3个多月里,代表们对该方案的条款逐项讨论,投票表决,然后再讨论,再表决。弗吉尼亚方案成了费城制宪大会讨论的基础,最终成为美国宪法的基础。
费城大会原本宣称的工作目标是对《邦联条例》进行修订,使之更加高效,但弗吉尼亚代表提出的方案却远非一个修订方案,事实上是一个全新的中央政府组建方案。代表们从5月30日开始对弗吉尼亚方案展开辩论后,埃德蒙·伦道夫立即就提出了一条修改意见。他解释说,原方案旨在把各州组成联邦,但这样一种联邦无法运行。因此,美国的中央政府必须是一个全国性的政府,包括最高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
埃德蒙·伦道夫话音落后,会场里有一阵子鸦雀无声,很多代表好像僵在座位上,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大多数代表对三权分立的提法没有异议,因为当时已有几个州实行了这种体制。但是,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且是“最高的”中央政府,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这两个形容词的确切含义是什么?这样的政府和一般意义上的联邦政府区别何在?他们觉得一头雾水。
在接下来的很多天里,与会代表围绕“联邦制的、全国性的和最高的”这些词的定义展开了辩论。詹姆斯·麦迪逊和宾夕法尼亚州代表格瓦谟·莫里斯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麦迪逊表示,联邦政府的职能是对州政府进行管理,而全国性政府直接管理人民。莫里斯认为,联邦政府由其组成的各州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按照达成的协议组建,而全国性政府自身拥有权力和完整的运作系统。
南卡罗来纳的皮尔斯·巴特勒想知道为什么必须建立一个全国性政府。他质问道:“难道各州也要是全国性的?”
德拉华州代表约翰·迪金森答道:“虽然这个国家由各部分也就是各州组成,但我们可是一个国家呀!”
莫里斯接着发言说:在费城会议代表们这代人的身后,他们的子孙不会认为自己是宾夕法尼亚、纽约或是北卡罗来纳的公民,而是把自己看成是美国公民;各州必须隶属于一个拥有最高权力的全国性政府,因为“现在就建立一个拥有最高权力的政府,总比20年后肯定会出现的独裁者要强得多”。最终,代表们批准了建立全国性政府的提议。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0 17:32:23 +0800 CST  
20.宪法的制订(4)
概述:关于总统人数、任期、产生办法、罢免程序、否决权、任职资格、就职誓言等问题的讨论。
6月1日,代表们开始讨论国家行政首脑的有关议题。弗吉尼亚方案提供了几点建议供大家讨论:国家行政首脑由国家立法机关选定,其任务是执行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任期数年,领取少量报酬。在接下来的几周里,代表们以上述建议为基础展开了讨论,最终确定了国家行政首脑的地位、职权等具体事项。在这一问题上,与会代表们好像都有话说,因为他们对此已经思考了一段时间。几乎所有人都担心国家行政首脑拥有过大权力,以至像君主一样。很多人支持这一职位由一个人担任,另外一些人则坚持由三人担任。宾夕法尼亚代表詹姆斯·威尔逊主张由一人担任。他指出,该职位要求担任者精力充沛,能力超群,决策迅速,由一个人担任最好。弗吉尼亚州代表埃德蒙·伦道夫对此强烈反对,认为一人执政是“君主制的胚胎”。特拉华代表约翰·迪金森表示,自己并不排斥君主制— 以国王为政府首脑的政治体制,因为君主制是世界上最好的政体之一,但他同时又表示君主制在美国“毫无可能”。有关国家行政首脑由一人还是多人担任的问题争论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进行了投票表决,7个州支持由一人担任,3个州反对。
在讨论行政首脑一人制还是多人制的同时,还提及了其它相关问题,其中之一是任期问题,即行政首脑是只能任一届,还是可以连选连任。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认为任期不能太短,因为总统任期只有一年或是两年的话,那么过不了多久,美国就会出现多位前总统,他们会相互争夺权力,不利于国家稳定。本杰明·富兰克林主张总统可以连选连任,因为他认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总统是公仆,如果人民希望多次选举同一个人为总统,就有权这样做。在总统任期问题上,与会代表们对两个主要提议进行了讨论,一是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二是任期七年,只任一届。对上述两种提议投票表决的结果非常接近,五个州支持后者,四个州投票反对。这个问题后来在制宪大会上又重新提起并进行了讨论,最后批准的文件规定,总统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
接下来要讨论总统产生办法这个最为棘手的问题,代表们就几种方案进行了反复辩论和表决。詹姆斯·威尔逊提议,总统由人民的特别代表— 选举人— 选举产生,选举人从选区选举产生。有些代表对此表示反对,认为民众的认知水平不足以让他们推举出优秀的选举人,所以这种制度很难推行,而且耗资过大。另一位代表提议总统由州长投票选举产生,大州选票多,小州选票少。此项提议应者寥寥,小州更是反对,最后无果而终。还有人提议总统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马萨诸塞州代表埃尔布里奇·格雷对此深表震惊,他说:“民众对这种事情知之甚少,很容易受一些阴险之徒的蒙骗,所以说最糟糕的办法莫过于民众直选。”与会代表最初投票决定由国会任命总统,后来又推翻这一决定,改成由州议会推选选举人,再由选举人选举总统。不过这一决定后来也被推翻,代表们又就民众直选的办法重新展开辩论。此项议题先后投票表决60次,最后还是决定,总统由州议会推选的选举人选举产生。
总统产生办法确定后,有人提出,如果总统任职后不干正事怎么办?代表们觉得很有必要确定总统的罢免程序,一旦总统犯罪,就可以进行弹劾、审判和罢免。宾夕法尼亚代表格瓦诺·莫里斯支持这一主张,理由是总统可能会受到更强大势力的影响,而背弃人民的信任。代表们批准的一项提议规定,一旦发现总统犯有受贿、叛国或是其它重大罪行,就必须下台。
关于总统的最后一个重要问题是要不要给予其对国会立法的否决权。代表们都不希望总统拥有完全的否决权,但又觉得总统应该在立法过程中拥有一定的发言权,否则这一职位就失去了意义,而国会就有了独裁权。对此,詹姆斯·麦迪逊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建议让总统有权否决某项立法,但如果国会大多数成员再次投票通过,国会就可以推翻否决。
大会最后的文件中列出了有关总统的几项具体规定。例如,总统必须在美国出生,或是在宪法生效前已成为美国公民,任职前必须在美国生活了至少14年,年龄要在35岁以上;总统领取工资,但工资额在其任期内不得改变;总统任军队总司令;总统必须时常向国会报告国情等。会议最终通过的文件中还规定了总统就职时的誓言。200多年来,每隔4年,新当选的总统都会重复这份誓言:“我谨庄严宣誓,我必忠实履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需要说明的是,为便于理解,本章及后面几章会间或用到“总统”一词,但实际上制宪大会召开时,代表们并未把行政首脑称为“总统”,这一称谓要在晚些时候才会出现。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4 10:50:38 +0800 CST  
21.宪法的制订(5)
概述:关于设立联邦法院、任命联邦大法官等问题的讨论;新泽西方案;与会人员的代表权问题;汉密尔顿方案。
制宪大会讨论的另一个重要议题是国家司法体系,即联邦法院和法官系统。参会代表中34位是律师,8位是所在州的法官,所以对此项议题认识颇深。但问题是,各州已经有了自己的法院和法官系统,联邦是否也要设立这一系统呢?有些代表反对设立,其中康涅狄格代表罗杰·谢尔曼认为,已有的州法院系统就够了,况且建立联邦法院系统耗资太大。南卡罗来纳代表约翰·拉特利奇主张建立联邦最高法院,但反对联邦法院在全国各地设立下级法院系统。大会投票决定,设立一个联邦最高法院及其下级系统,负责受理涉及联邦法律、公民权利和外国人在美犯罪等案件;业已存在的州法院系统,则继续受理涉及州法律的案件。
接下来要讨论如何任命联邦大法官问题。有些代表认为应由国会任命,另外一些人主张由总统任命。宾夕法尼亚代表詹姆斯·威尔逊认为,大法官的人选应该由一人决定,因为经验证明,由一个大型机构集体任命很难做到公开公正。南卡罗来纳代表约翰·拉特利奇对此极力反对,他认为,把大法官的任命权交给总统,看起来就像是君主制。这时,本杰明·富兰克林讲了一个很好笑的小故事:苏格兰法官是由律师集体任命的,总是挑选最优秀的律师去当法官,然后再把他原来的客户瓜分掉。代表们最后投票决定,先设立一个最高法院,司法系统的具体细节留待国会和总统去考虑;由国会决定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数,由总统任命大法官;国会可以在适当时机和适当地区设立下级法院,下级法官也由总统任命。
在1787年整个夏季,费城大会的代表们一直在围绕弗吉尼亚代表提出的政府组建方案进行讨论。不过,这份方案并非唯一,另一份方案来自新泽西。
制宪大会开始约一个月后,新泽西代表威廉·帕特森提出了另外一份方案。大家一眼就看出,这份方案与弗吉尼亚方案相比可谓针锋相对。弗吉尼亚方案主张建立一个联邦政府,其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均高于州政府。新泽西方案虽然也主张建立一个联邦政府,但各州继续保留独立于联邦的权力。新泽西方案建议对《邦联条例》进行修订,并没有提出一个全新的政治体制。根据该方案,联邦设立一院制的立法机构,每个州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均拥有一票;联邦行政首脑由多人担任;不设下级联邦法院;联邦政府权力不是来自国民,而是来自各州授权。
新泽西方案的支持者认为,费城大会本意是修订《邦联条例》,各州派代表参会,旨在讨论修改意见,而无权彻底废除《邦联条例》。还有人认为,如果《邦联条例》全盘错误而必须另起炉灶的话,代表们就该各回各州,得到州议会授权后才能参加谈判。对于这种观点,宾夕法尼亚代表詹姆斯·威尔逊指出,费城大会的任务不是局限于就某项议题达成最终协议,而是可以围绕任何议题展开讨论。在谈到与会人员是否有权代表所在州人民进行谈判时,他指出,某位朋友的观点经常会被误认为就是普遍民意,难道参会人员就不能代表民意?情况不就是这样吗?他注意到,有些代表坚信民众绝不愿意放弃各州的权力,也绝对不会接受一个全国性政府。对此,威尔逊不敢十分确定,他说:“联邦政府为什么一定不受欢迎呢?是联邦政府缺少尊荣?是人们享受的自由和受到的保护会因之而打折扣?还是作为联邦公民不如作为某州公民受到更多的尊重?”
威尔逊发言后,弗吉尼亚的埃德蒙·伦道夫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费城大会除了建立一个联邦政府之外别无选择,如果不采取必要措施来挽救共和国,简直就是叛国;只有一个崭新的全国性联邦政府,才能解决国家面临的问题。他说:“现在是建立一个全国性政府的最后时刻,此时不大胆尝试,人民就会彻底丧失希望。”
6月16日星期六,与会代表围绕新泽西方案进行了讨论。在接下来的星期一,又听取了纽约代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政府组建方案。这一天,一直沉默寡言的汉密尔顿滔滔不绝地讲了5个小时。他表示,自己的方案不是正式提议,但可以作为弗吉尼亚方案的补充意见。他在谈到一些细节问题时指出:自己希望联邦行政首脑由一人担任,由选举人选举产生,并实行终身制,有权否决立法,而且否决不能被推翻;联邦国会实行两院制,上院称为参议院,下院称为众议院;参议员与行政首脑一样,也由选举人选举产生,实行终身制;众议员由人民直选产生,任期三年;各州应该放弃很多已有权力,州长由联邦政府任命,不得保留州属武装部队。汉密尔顿坚信,随着美国疆域的扩张,现行政府体制会运转不灵。他宣称英国的体制在世界上无与伦比,美国应该参照英国来建立自己的政府体制。他长篇大论期间,没有人打断他,也没有人提出疑问。历史学家表示,这种情形出人意料,因为汉密尔顿的观点过于极端,他对英国政府体制的公开支持也让人反感,也就没有任何一位代表接受他的主张。当时一则天气炎热,二则汉密尔顿的讲话太长,代表们于是决定暂时休会,改日再议。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4 10:51:55 +0800 CST  
22.宪法的制订(6)
概述:大州和小州在国会代表名额分配上严重对立;“大妥协”方案的提出。
汉密尔顿长达5个小时的发言结束后,一名代表说:“每个人都赞扬汉密尔顿,但没有一个人支持他的主张。”与会代表投票否决了新泽西方案,对汉密尔顿方案连票都没有投,剩下的时间全部用来讨论弗吉尼亚方案。
接下来讨论组建国会议题。这一议题引发的争论可能是最多的,因为代表们必须公开讨论各州的公平代表权问题,即大州和小州是否应在中央政府享有平等的发言权。一位代表如此描述当时的情形:“实际上就是争夺权力,而不是争取自由。相对于大州,小州在国会中可能会丧失一些权力,但各州不论大小,居民享有的自由都一样。”
组建国会议题使代表们内心积累的复杂情绪表面化。一天,特拉华代表冈宁·贝德福德怒视着几位大州的代表吼道:“先生们!我不信任你们。如果你们要压制我们这些小州,你们就会毁掉整个联邦。如果是这样的话,小州就要去找那些更有信誉和善意的外国盟友,从他们那里得到帮助和公正。”代表们在费城炎热的夏天花了数周,就国会代表权问题展开辩论,大州和小州之间唇枪舌剑,没完没了地就一项又一项提议进行辩论,表决,再辩论,再表决。从5月一直到7月初,代表们分岐依旧。一位代表说:“现在看起来是寸步难行。”
为打破僵局,代表们参照大会在不能达成一致时的通常做法,投票决定成立一个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就国会代表权问题提出一份大家都能接受的意见。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这个被称为“大委员会”的成员开展工作,其他人则放假休息,庆祝7月4日的独立日。
独立日当时就是全国性假日。当年的7月4日是美国宣布脱离英国的《独立宣言》发表11周年,全国各地都有游行、烟火表演和爱国演说。费城是《独立宣言》的签署地,代表们又正在这里开会讨论建立联邦政府,庆祝活动尤为隆重。制宪大会 华盛顿带领部分代表到费城一个教堂参加活动,倾听了一场专门为他们准备的演说。演说者说:“你们的国家怀着忧虑又充满希望的心情关注着你们,国家的未来建立在你们做出的决定之上。你们的国家相信,你们这些领导了独立战争的人们,知道如何设计一个对所有美国人都有益的政府……你们中间肯定有人熟悉有关政府的学问,也一定能够为我们所有的问题找到答案,有能力建立一个政府,来保护来之不易的自由。”
代表们正需要这些激励之辞。就在几天前,本杰明·富兰克林表示对制宪大会已不抱希望,他说:“看起来,我们感到自己缺乏政治智慧,因为我们上下求索,上溯远古国家,展望未来政体,遍观当今欧洲,也找不到任何一种宪法适合美国目前的形势。”他建议制宪大会向上帝寻求帮助,每次开会前都要先祷告。北卡罗来纳的休·威廉森对此立即进行了反驳,理由很简单:制宪大会没钱请牧师带领大家祷告。
代表们于7月5日复会后,听取了“大委员会”关于国会代表权问题的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两项提议,并指出要么两项提议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报告指出,国会应包括两院。第一项提议要求其中一院的代表人数根据各州人口确定,每4万人出一名代表;第二项提议要求另一院各州代表人数相等。其实,制宪大会此前已投票决定建立两院制国会,只是在各州议员人数和议员产生办法上存在分歧。大委员会于7月5日提交的建议与康涅狄格代表罗杰·谢尔曼一个月前提出的方案相同,后来被称为“大妥协”方案。代表们就这一方案进行了很多天讨论,因为大家知道,如不能达成一致,制宪大会就只能以失败告终。
讨论这一方案的这段时间,是制宪大会期间最令人感到压抑的日子。后来,马里兰代表路德·马丁在描述当时的情形时表示,报纸上都说大会代表在很多问题上达成了一致,但事实远非如此,“当时已经到了崩群的边缘,可谓千钧一发”。纽约代表罗伯特·耶茨和约翰·兰辛就曾退出大会以示抗议,而弗吉尼亚代表乔治·梅森宣称,如果达不成协议,自己誓死不离开费城。就连乔治·华盛顿也感到十分沮丧,他在写给暂时回纽约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信中说:“我对你暂时离会深感遗憾,眼下的辩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糟糕,大家在组建一个高效政府上的意见严重相左。我对大会取得成功几乎已经丧失了所有希望,对自己当初同意参会的决定更是懊悔不已。”
1787年夏天,费城制宪大会的代表们已就中央政府的权限展开了持久和激烈的争论,但这还不是最棘手的问题。多年之后,詹姆斯·麦迪逊解释说,当时最棘手的问题是如何确定各州在国会的代表人数和如何行使代表权。在这一问题上的分岐,对美国宪法的产生构成了最大威胁。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5 17:57:01 +0800 CST  

23.宪法的制订(7)
概述:关于国会两院名称和议员任职资格、任期、报酬、产生办法等问题的讨论;大会接受“大妥协”方案。
大州和小州之间的争论持续了数周,小州代表担心大州会夺去他们在中央政府中的部分权力,几次威胁要退出大会以示抗议。小州之一的新泽西代表威廉·佩特森说:“与会的一些先生们暗示,如果小州不接受某种方案,大州就要自行组建联盟。哼!他们要组建联盟就组建吧,但不能强迫别人加入。”年迈体衰的宾夕法尼亚代表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其他代表辩论期间,一直静静地坐在座位上写着什么,然后他让宾夕法尼亚的另外一位代表詹姆斯·威尔逊把他写的东西读给大家:“即使大州在国会里有较多的代表,小州为什么要觉得自己会被吃掉呢?这种恐惧毫无道理,因为吃掉小州对大州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大州知道这一点,所以我觉得他们不会如此。”
与会代表在国会代表权问题上长时间不能达成一致,于是决定先讨论“大委员会”建议的其它内容。其一是国会两院的名称。当时,提出了很多名称供选,但大多数人都把这两院简单地称为第一院和第二院。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借用了今天的名字—众议院和参议院。其二是议员的任职资格。这个问题很快确定了下来,与会代表们一致认为,众议员的年龄必须在25岁以上,当选时必须已经成为美国公民7年以上,必须是所在州的居民;参议员的年龄必须在30岁以上,当选时必须成为美国公民9年以上,也必须是所在州的居民。其三是国会议员的任期。康涅狄格代表罗杰·谢尔曼认为,众议员任期应该是一年。马塞诸塞代表埃里布里奇·格里表示赞成,因为他觉得任期太长会导致专权。然而,詹姆斯·麦迪逊反驳说:“议员从家乡到首都往返一次就要将近一年!”他建议任期三年,但大会最后确定的众议员任期为两年。在参议员任期上也有多种提议,有人甚至认为应该实行终身制,但大会最后将参议员的任期定为六年。其四是议员的报酬。议员是否应该领取报酬,报酬又该是多少呢?有人认为议员的报酬应由所在州支付,也有人认为应由国会确定金额,由中央财政列支。詹姆斯·麦迪逊表示,由议员们讨论自己报酬的做法会使他们感到蒙羞,议员报酬的金额应由宪法规定。这一次,麦迪逊的提议又一次未被大家采纳。后来通过的宪法规定,议员应该得到报酬,由中央财政支付。其五是由谁来选举国会众议员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民主程度,颇受关注。1787年的时候,“民主”一词的含义与今天相距甚远。对于参加费城制宪大会的很多人来说,民主意味着暴民统治,归权于民就会导致混乱。罗杰·谢尔曼宣称:“人民参政越少越好。”埃里布里奇·格里表示:“我们身边的邪恶就是源于过度民主。”从上述言论中,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由人民选举国会议员的提议会引起激烈争论。谢尔曼、格里等人主张由州议会来推选联邦众议员,而弗吉尼亚代表乔治·梅森则要求由人民投票直选。梅森指出:“众议员代表人民,当然应该由人民选举产生。”詹姆斯·威尔逊对此表示赞成,他说:“我希望看到政府的权力有直接的合法来源……这就是人民。”詹姆斯·麦迪逊坚持国会两院中至少一院的议员由人民选举产生,认为这是构成一个自由政府的基础条件。大多数代表同意梅森、威尔逊和麦迪逊的意见,最后决定众议员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其六是参议员的产生办法。代表们提出了四种方案,即众议院选举、总统任命、州议会推举和人民直选。对第一种方案,持赞成或反对意见的人数大体相当。最后,多数代表同意参议员由州议会推举产生,并将此写入了宪法。这种做法一直延续了一百多年,直到1913年各州才批准了宪法第十七个修正案,规定参议员由人民直选。
最后又回到了国会参众两院议员名额分配这一问题上。大州希望议员名额按人口多少分配,小州则主张不管人口多少,各州议员人数相同。自大会开始以来,代表们已经多次就此项议题进行表决,双方互不相让,但也意识到不能这样没完没了地僵持下去。大会任命的大委员会以罗杰·谢尔曼的意见为基础,于7月5日提出了一份妥协方案,规定各州众议员名额依据人口确定,参议员名额各州相等,从而使大州和小州的要求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满足。7月16日,大会就此项议题进行了最后一次投票表决,接受了这个被称为“大妥协”的方案。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5 17:58:42 +0800 CST  

24.宪法的制订(8)
概述:关于奴隶制的争论和人口统计中的“五分之三规则”;宪法的批准办法。
制宪大会终于在各州的国会代表权问题上达成了妥协,这一称为“大妥协”的方案,虽然不能让所有代表都满意,但让制宪大会避免了失败。
有关各州在众议院中议员名额的辩论涉及到了另外一个重要问题,虽然无人愿意触及,但都知道不能回避,这就是奴隶问题。如果各州国会众议员的名额由人口决定,那么这些人口包括哪些人?是仅仅包括自由民,还是要把黑奴也算进去呢?美国当时有很多黑奴,大多居住在南方,北方也有不少。北方的船主们还在从非洲运进奴隶,并大发其财。奴隶制问题在《邦联条例》中没有涉及,而是由各州自行决定存废。比如,马萨诸塞州规定奴隶制非法,另有9个州停止了运进奴隶,只有佐治亚、北卡罗来纳和南卡罗来纳3个州还在继续运进奴隶。奴隶制问题非常棘手,很多大人物都有奴隶,其中就包括乔治·华盛顿和詹姆斯·麦迪逊。谁也不愿意冒犯这些人,但制宪大会又必须在奴隶制问题上做出决定,因为这对美国的贸易法、税法乃至国会的代表权都有影响。
在辩论中,一些代表认为,奴隶是个人财产,所以在统计各州人口时不必考虑。另外一些代表表示,奴隶也是人,应该和其他人一样被计算在内。宾夕法尼亚代表格瓦诺·莫里斯在发言时愤怒地表示:“奴隶制是一种恶俗,给允许奴隶制存在的各州带来了巨大的悲哀和贫困。”来自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平克尼为奴隶制进行辩护说:“有史以来,从来都是一半人充当奴隶。”弗吉尼亚代表乔治·梅森虽然自己拥有奴隶,但主张给所有奴隶自由。他表示,还是在英属殖民地时期,弗吉尼亚就曾想解放奴隶,但由于英国政府的阻挠而未能实施,因为英国商人靠奴隶贸易赚了大钱,就从中作梗。其他代表也纷纷发言,对奴隶制予以谴责或是加以辩护。但是,制宪大会无法决定奴隶制是对是错。大家知道,如果试图把废除奴隶制写进宪法,制宪大会必将以失败告终,因为南方各州绝对不能接受,只会拒绝加入联邦。马萨诸塞代表鲁弗斯·金认为,制宪大会应该把奴隶制问题仅仅看作一项政治事务,大会也正是如此行事,接受了几项有关奴隶制的政治妥协方案。例如,宾夕法尼亚代表詹姆斯·威尔逊建议,为了计算各州众议员名额,在统计各州人口时,1名白人或其他自由人按1人统计,每5名奴隶按3人统计。这一称为“五分之三规则”的安排,得到了代表们的支持。
宪法里没有“奴隶”一词,提到奴隶时用“其他人等”来代称,“五分之三规则”也直到1868年宪法第十四个修正案通过后才得以废止。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表示,以“五分之三规则”为核心的妥协方案十分必要,“否则联邦就不可能组建”。
在讨论国会权力时同样也遇到了奴隶制的问题。奴隶是人还是财产?这一问题的答案关系到进口税和新州加盟。制宪大会最终达成的几项妥协安排规定:每运进1名奴隶,联邦政府财政部可以征税10美元;1808年为运进奴隶的最后期限;在最后期限之前,各州有权就奴隶制存废自行决定;在此之后,决定权全部收归联邦政府。
代表们就新宪法展开讨论的过程中,有人提出一个重要问题:这部宪法最后应该由谁批准?是州议会批准?是全体国民批准?还是按照格瓦诺·莫里斯建议的那样,由一个大规模的全国大会来批准?这时,埃尔布里奇·格里像以往一样,反对将此项权力交给国民。他说:“老百姓有关政府的观点,是世界上最为疯狂怪诞的观点。”詹姆斯·麦迪逊反驳说,新的政府组建方案必须得到人民的批准,“由议会创建的政府和由人民创建的政府之间的区别,就像一项协议和一部宪法一样,不可同日而语”。弗吉尼亚代表埃德蒙·伦道夫建议由各州召开大会来审议费城大会拟定的宪法草案,并可以提出修改意见,然后再召开一个全国性大会,批准宪法的最终文本。格瓦诺·莫里斯对此表示赞同,但又另有考虑。他说:“我一直希望另外召开一次大会,新的大会能够下定决心去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而本次大会在这方面畏首畏尾”。詹姆斯·麦迪逊强烈反对再次召开大会的主张,因为这意味着费城制宪大会的失败,也意味着他所有的艰苦努力和希望都将付之东流。一番争论之后,代表们最后决定,通过各州召开大会的方式,由全体国民来批准新宪法。
最后,代表们还要对宪法生效需要多少个州批准的问题做出决定。召开费城大会本来是要修订《邦联条例》,对《邦联条例》的任何改动都需要13个州批准。因此,新宪法也需得到13个州的批准才能生效。但是,正如部分代表指出的那样,这是不可能的实现的,因为罗得岛州没有派来代表,当然不会批准新宪法。此外,众所周知,费城大会远非对《邦联条例》进行了修订,而是重新拟定了一个全新的政府组建方案。因此,代表们决定,宪法无须13个州全部批准也能生效。主张建立强大中央政府的代表们很快提出了需要多少个州批准才能使宪法生效的问题,但直到当天会议结束,大会也未能做出决定。人们相信,很多代表当晚肯定进行了会商,所以第二天一早,大会就投票决定,只要9个州批准,宪法就可以生效。
伟大的费城制宪大会至此已近尾声,剩下的唯一工作就是把达成的协议形成最后文本,然后加以签署。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6 09:05:51 +0800 CST  

25.宪法的制订(9)
概述:宪法的七项内容和序言;对宪法的最后修改;签署宪法。
制宪大会召开4个月以来,代表们激烈的情绪可以与炎热的天气相提并论。这一点不出所料,毕竟大会要决定国家的未来。9月初,大会指定了一个五人起草委员会,负责将大会所有决议写成文件。康涅狄格代表威廉·塞谬尔·约翰逊担任委员会 ,其他四名成员分别是纽约代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宾夕法尼亚代表格瓦诺·莫里斯、马塞诸塞代表鲁弗斯·金和弗吉尼亚代表詹姆斯·麦迪逊。在这五人当中,格瓦诺·莫里斯以文笔优美著称,所以委员会 约翰逊请他执笔来起草宪法。在此之前,制宪大会已就宪法的23项条款形成决议,莫里斯则用更为简洁的语言缩写为7项:第一项规定了国会的权力,规定通过人口普查来计算出各州在国会中的代表人数,同时明确了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职资格和任期。第二项规定了总统的权力、任职资格和选举办法。第三项规定了联邦司法系统的权力。以上三项确定了美国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机制,旨在防止立法、行政和司法任何一个分支权力过大。第四项规定了各州对中央政府的权利和义务。第五项规定了通过宪法修正案的程序。第六项规定宪法为美国的最高法律。第七项最为简短,规定宪法生效需要9个州批准。
在上述七项之外,宪法还包括序言部分。此前经大会通过的序言在开篇写道:“我们这些签署宪法的代表来自新罕布什尔州、马塞诸塞州....”,把十三个州的名字依次排列。起草委员会认为,罗列各州的名字不妥,因为罗得岛州毕竟没有派代表参会,而且各州是否都会批准宪法也无从知晓。因此,莫里斯将序言中罗列的各州改为:“美利坚合众国人民”。这种简洁的语言使起草委员会解决了面临的问题,但谁又能想到这会在批准宪法时引起激烈的争论呢?因为这种说法表明,中央政府的权力并非来自各州,而是直接来自人民。
宪法序言部分还阐述了制订宪法的宗旨,即“为了组建一个更加完美的联邦,促进正义,保障国内和平,共建国防,增进全民福祉,确保我们及子孙后代享受自由带来的恩泽”。
下一步就是签署宪法了。9月17日,代表们召开了最后一次会议,都觉得终于大功告成了。但是,马萨诸塞代表纳撒尼尔·戈汉姆起身发言说:“如果不是太晚的话,我想对一处加以改动。大家已经商定每四万人出一名众议员,我提议改成三万人。”这一提议本来会引起激烈争论,但就在此时,整个夏季一直沉默寡言的乔治·华盛顿忽然站了起来,这令代表们感到十分惊讶。华盛顿说:“我坚决支持这一提议,因为这样能保证人民在政府里有更大的发言权。”华盛顿颇具影响力,所有与会代表于是就接受了这一提议。
签署宪法的时刻终于到了,这也是代表们发表不同意见的最后机会。很多代表对宪法的某些部分感到不满,并且发表了意见,但大家表示,为了国家利益,他们愿意签署宪法。不过,事实上还是有人拒绝在宪法上签字。弗吉尼亚代表埃德蒙·伦道夫表示,他之所以不肯签字,是因为他认为宪法无法得到批准。马萨诸塞代表埃尔布里奇·格里则认为,宪法能够获得批准,但势必引发内战,所以他不会签字。弗吉尼亚代表乔治·梅森也拒绝签字,他虽然没有说明原因,但把自己的想法写了下来—主要是考虑到宪法没有明文保障公民权利。后来,美国人民倾听了他的意见,很多人也都赞同,最终导致产生了宪法的前十个修正案,即大众熟知的《权利法案》。
签署宪法时在场的代表中,上述三人是制宪大会上仅有的未在宪法上签字的代表,另有4位持反对意见的代表,在宪法签署前就回家了。他们是:马里兰代表卢瑟·马丁和约翰·默瑟,以及纽约代表罗伯特·耶茨和约翰·兰星。还有9位代表虽然支持宪法,但由于提前退席而没有签字。他们是:康涅狄格代表奥利弗·埃尔斯沃思、马萨诸塞代表凯莱布·斯特朗、佐治亚代表威廉·胡斯顿和威廉·皮尔斯、北卡罗来纳代表亚历山大·马丁和威廉·戴维、新泽西代表威廉·休斯顿,以及弗吉尼亚州代表乔治·威思和詹姆斯·麦克勒格。
在制宪大会的代表中,没有几个人确信宪法能够被足够多的州批准而成为法律,也没有几个人能预料到自己会被后人尊为国父。但是,正如几位代表后来所说的那样,这就是他们所能制订的最好宪法了。没有这部宪法,年轻的美国就会四分五裂,没有任何成功的机会。
最后几位代表在宪法上签字的时候,本杰明·富兰克林望着大会 座位背后的一幅画。他注意到,很难区分画的是旭日还是夕阳。他轻声对周围的人说:“在开会的四个月里,我常常观察这幅画,从来不知道画上画的是日出还是日落,但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我很高兴地告诉各位,画上画的是初升的太阳,是新一天的开始。”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6 09:06:21 +0800 CST  
26.宪法的批准过程
概述:支持和反对宪法的两种声音;部分州要求宪法增加保障公民权利内容;弗吉尼亚州和纽约州的内部争论。
1787年9月17日,经过了四个月的激烈争论后,代表们终于就宪法内容达成一致并最后签署。接下来,就是让13个州中至少9个州批准宪法。
费城制宪大会是秘密进行的,因为代表们希望能够自由地讨论各项提议,随时改变主张,而不必担心公众的反应。宪法签署后,他们终于可以自由地公开讲话了。每个人手里都有一份宪法的文本,各大报社也得到了副本,并一字不差地刊登了出来,在公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与在制宪法大会上一样,普通民众对新宪法也发出了“支持”和“反对”两种声音。支持者强调宪法将拯救美国,反对者则宣称会导致独裁。支持宪法的领袖们很快意识到,如果想让宪法获得批准,就必须站出来大声疾呼。因此,宪法签署短短几周后,他们就开始发表支持宪法的声明。最早的几份声明刊登于纽约的几家报纸上,人们统称为《联邦主义者文集》,署名为“百部流”(源于拉丁语,意为“人民”。— 译者注),但事实上由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和约翰·杰伊三人撰稿。多年以后,历史学家认为,在有关美国宪法的论述中,这部文集对宪法的解释最具意义。但是在1787年,这部文集却没有对公众舆论产生多大的影响。
围绕宪法的争论使民众分为两大阵营,支持者被称为联邦主义者,反对者被称为反联邦主义者。反联邦主义者中,有些是重量级的领袖人物,其中有的是州长,有的是独立战争时期的英雄,甚至还有后来的总统。他们不是反对建国,相反,他们都是爱国者,只是不赞成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他们认为,如果让总统、国会和联邦法院拥有过多的权力,人民将丧失自由,而正是为了获得自由,美国才进行了独立战争。在反联邦主义者中,弗吉尼亚的帕特里克·亨利被詹姆斯·麦迪逊称为宪法最危险的敌人,因为帕特里克·亨利等人试图制造一种对新政府方案怀疑和恐惧的气氛,让农民和市民、北方和南方、小州和大州之间产生对立情绪。当时费城的一份反联邦主义报纸发表评论说:“公民们!你们能住在宾夕法尼亚真是幸运,因为这里有世界上最好的政府。不要让新宪法把你们的政府毁掉,不要让几个声名显赫的人物控制了你们的生活。”一位联邦主义者指出,恐吓人民要比教育人民容易得多。
当时仍然存在的大陆会议中,既有联邦主义者,也有反联邦主义者。大陆会议没有什么权力,但却是十三个州共有的唯一中央政府,办公地点设在纽约市。大陆会议收到费城制宪大会提交的宪法副本短短八天后,就决定由各州分别召开会议,讨论是否批准宪法。此后,各州的会议相继召开。
1787年12月初,德拉华州率先批准了宪法,所有参会代表都投了赞成票。紧随其后的是宾夕法尼亚州和新泽西州,于同月先后批准了宪法。佐治亚州和康涅狄格州于次年1月批准了宪法。至此,共有5个州批准了宪法。再有4个州,联邦主义者就能让宪法成为法律。
马萨诸塞州也召开了大会,并于1788年2月初投票表决,要求对宪法进行修改,增加保证公民权利的内容,但同时又表示,如果能保证宪法增加上述内容,该州同意批准宪法。马里兰州于4月底批准了新宪法,但部分代表投票时附加了一封抗议信。抗议信指出,如果不对政府组建方案进行修改,人民的自由和幸福就会受到威胁。5月底,南卡罗来纳州成为批准宪法的第八个州。再有一个州批准,宪法就能生效。这时,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弗吉尼亚。
弗吉尼亚是当时第一大州,其西部边界一直延伸到密西西比河,人口占全国五分之一。参加该州批准宪法大会的很多人都是当时的著名人物,包括詹姆斯·麦迪逊、帕克里克·亨利、乔治·梅森、詹姆斯·门罗、埃德蒙·伦道夫和约翰·马歇尔。托马斯·杰斐逊在会议召开时远在巴黎担任美国驻法代表,但有人时刻把国内发生的一切向他通报。杰斐逊向国内写信说,他赞同宪法的大部分内容,但对宪法没有明示公民权利这一点不满意。乔治·华盛顿是该州最有名的人物,整个6月份一直住在自己的弗农山庄里,但通过骑马的信使与会议互通消息。
弗吉尼亚的代表们围绕宪法展开了为期三周的激烈辩论,到6月底准备投票时,坦率直言的反联邦主义者帕特里克·亨利要求做最后一次发言。他说:“如果会议批准宪法,我会觉得自己已经据理力争……虽败无憾。果真如此,我只能等待和期盼,期盼美国独立战争之精神永存,期盼新的政府组建方案为保护美国人民的安全、自由和幸福而有所改变。”他发言后,大会随即进行了投票,批准了宪法。不过,与马萨诸塞一样,大会要求在宪法中增加明示公民权利的内容。弗吉尼亚的联邦主义者对此非常自豪,因为该州第九个批准宪法,从而使宪法得以生效。但他们不久后发现,新罕布什尔州早在几天前就已经批准了宪法,弗吉尼亚变成了批准宪法的第十个州。至此,尚未批准宪法的只剩下北卡罗来纳、罗得岛和纽约3个州了。
在某种意义上,纽约州是当时美国最重要的一个州,因为该州在地理上将国家一分为二,如果拒绝加入按照新宪法组建的联邦,中央政府几乎就不可能管理整个国家。为避免仓促投票决定是否批准宪法,以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主义者采取拖延战术,发表了冗长的演说,等待弗吉尼亚州做出决定。7月初,终于传来了弗吉尼亚大会批准宪法的消息。但是,纽约州的反联邦主义者仍然表示反对,坚持了三个星期,一直到7月底,纽约州才以30票对27票的微弱多数批准了宪法。与马萨诸塞和弗吉尼亚一样,纽约州也要求在宪法中明示公民权利。
围绕建立一个强大中央政府的长期争论终于告一段落。草拟宪法用了4个月,批准宪法又用了10个月。最后,大陆会议宣布,宪法定于1789年3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三正式生效。北卡罗来纳州和罗得岛州直到宪法生效几个月后才批准宪法。曾签署过《独立宣言》的宾夕法尼亚州本杰明·拉什得知宪法被批准的消息后,写下了八个字:“大功告成,全国一统。”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7 10:13:00 +0800 CST  

27.权利法案
概述:新政府成立之前的国内形势;华盛顿当选总统;《权利法案》主要内容。
1789年,美国人口约为400万。在此之前的约十年间,十三个州处于一种松散联盟的状态。再往前是彼此独立的英属殖民地,形成了不同的生活方式,经济和传统也存在差异,各自有着强烈的独立意识,只是出现了独立战争这一危机事态,才使他们走到了一起。他们一起庆祝7月4日独立日,一起抗击英军争取政治独立,一起组成联盟合众为一。但是,战争结束后,士兵们返回家园,依然自认为是纽约人、弗吉尼亚人或是马里兰人,而不认为都是同一个国家的人。是否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性政府问题,把此时的人们分成尖锐对立的两大阵营。很多人担心新政府面临夭折的危险,继而发展成为无政府状态。还有人希望新政府垮台,因为他们希望拥有强大的州政府,而不是强大的中央政府。支持建立全国性政府的人们认为,国家取得成功大有希望,因为美国自然资源丰富,人民诚实勤劳。此外,1789年的美国经济在独立战争的废墟上开始复苏,农业、贸易和造船业重现生机,道路、桥梁和运河大量修建,交通通讯条件正在改善。当然,美国经济也面临诸多问题,其中两个主要问题急需解决,其一是偿还独立战争时期的债务,其二是建立一个全国性的货币体系。
在新政府运作之前,老政府还有几件事需要完成,包括选定首都、组织总统和国会选举等。关于定都问题,各州在批准新宪法之时,大陆会议设在纽约,纽约因而被选为首都,后来才一度迁到费城,最后定都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关于选举问题,大陆会议把总统大选日期定在了1789年3月4日,即新宪法生效当日。已经批准宪法的11个州推选出了选举人,选举结果不出所料,独立战争中的英雄乔治·华盛顿当选了总统,而且没有一张反对票。华盛顿得知自己当选的消息时,正在弗农山庄的家里。他起身前往纽约,于4月30日宣誓就职。国会也于3月4日选举产生,从而使美国第一次真正有了一个能干事的全国性政府。这个政府数年来一直是很多人谈论的话题,此时有很多工作要做。新的政府体制尚未经受考验,需要马上采取行动,以确保国家充满生机,健康发展。
国会最初采取的一系列行动中,有一项是对宪法进行重新讨论,因为几个州在批准宪法时预设了条件,要求把全体公民享有的权利列举出来,即在宪法上附加上《权利法案》。起草宪法时,多数州就已经有了自己的权利法案,制宪大会部分代表认为不需要一个全国性的《权利法案》。但有些人认为,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高于各州的立法,所以需要宪法这部适用全国的法律来确保新国家的公民权利。历史证明,这一观点非常明智。《权利法案》不仅给宪法增添了特别力量,而且还被很多美国人视为宪法的核心和灵魂。那么,美国人如此看重的《权利法案》究竟有哪些内容呢?
《权利法案》就是宪法前十个修正案的总称。第一个修正案是美国公民自由权利的基本宣示,主要内容包括:保障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国会不得立法确立国教,公民可以自由选择崇拜对象,国会不得干预;国会不得通过立法限制公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第二个修正案规定,作为民兵组织的一部分,公民有权保有武器。第三个修正案规定,和平时期不得强迫公民为士兵提供住宿。第四到第八个修正案明确了公民在犯罪审判体系中的权利。其中第四个修正案规定: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对公民采取搜查和没收措施;警方搜查嫌疑人住所或查取文件,必须得到法官的特别许可,并且许可文件上必须标明寻找的具体物品和搜查地点。第五个修正案规定:任何人在因严重犯罪受审之前,必须经大陪审团审验证据,并做出同意审判的决定;任何人因同一犯罪只能审判一次;不得强迫任何人在法庭上自证其罪;除非根据法律规定,不得剥夺任何人自由、财产和生命;政府将个人财产征作公用,必须给予公正的赔偿。第六个修正案规定:被指控犯罪的任何人,都有权接受陪审团公正、公开、迅速的审理;除非陪审团认定其有罪,不得长期羁押;都有权得到律师的辩护,知悉被控罪行的性质和控告依据;都有权要求与指控人当面对质。第七个修正案规定,任何人都有权要求由陪审团来决定自己与他人的法律纠纷。第八个修正案规定,禁止使用任何残忍和异常的惩罚方式。第九个修正案规定,保护宪法中未直接列举的其它公民权利。第十个修正案规定,宪法没有赋予联邦政府的权利都归各州或公民所有。
到了1791年底前,多数州已经批准了《权利法案》。大家看到,这些修正案限制了联邦政府的权力,很多反联邦主义者也就不再反对宪法,而是接受了新政府,愿意为新国家的建设增砖添瓦。
华盛顿总统希望让最优秀的人才进入自己的政府,而不管他们是联邦主义者,还是反联邦主义者,因为新国家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团队。事实证明,华盛顿也确实组建了这样一个团队。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7 10:13:44 +0800 CST  
28.乔治·华盛顿
概述:历史地位评价;在王权、宗教、奴隶制问题上的立场;与国会的良好关系;吸收杰斐逊、汉密尔顿等优秀人物进入内阁。
很多历史学家认为,没有乔治·华盛顿就没有美利坚合众国。他不仅领导美国人民取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而且在建国之初最危险的几年里确保了国家团结。他在美国人民中间有着神奇的影响力,直到今天依然如此。在他有生之年,人们敬仰他的勇气和智慧。他在1799年逝世后,更是几乎被奉若神明。人们似乎忘记了他也是人,也有缺点,也犯过错误。在100多年的时间里,美国没有人愿意批评华盛顿,因为他代表着美国精神— 这个国家的精华所在。
近年来,历史学家用一种更为客观的方式来评价华盛顿,指出他既有优点,也有不足之处,但这丝毫没有削弱他在美国建国史上的光辉形象和重要地位。他的人格魅力和巨大影响力,在制宪大会上表现得极为突出。有人认为,如果当初没有他的参与,制宪大会可能就无法召开。后来作为开国总统,他又为国家打造了一个良好的开局。
华盛顿能够把新政府内部的政治纠纷加以控制,不让其破坏国家团结。他经常思考国家前途,希望首届政府能够采取正确行动。他曾说过,有些事情起初看起来并不重要,但会产生长远的恶劣影响。因此,他认为新政府一开始就要行事端正,不能到为时已晚时再去纠正错误。他希望自己的这种施政方式,能为其后的美国总统打下良好基础。
华盛顿立场坚定,是非分明,热爱正义,衷心拥护共和政体。但在拥护共和这一点上,有些人却看不出来,因为他看起来像个贵族。他常去参加各种仪式,乘坐六匹马拉的车子穿过街道,很有贵族的行事派头,评论家们自然就把他称为“国王”。但事实上,华盛顿反对王权和独裁统治,听到一些并无恶意的人谈论要在美国建立君主政体,总会让他心惊肉跳。更让他震惊的是,这些人对这一论调给他造成的伤害却茫然不知。华盛顿警告说,这种轻率的说法会导致某些人试图在美国建立君主政体,而君主政体的出现意味着美国敌人的胜利,证明美国人民没有能力管理自己的事务。作为总统,华盛顿运用自己的权力,千方百计防止美国出现王权或独裁,希望建立一个最大程度上实行人民自我管理的政府,因为这意味着人民能够享受个人自由和公平正义。
18世纪被认为是理性时代,也是理解人民权利的时代,华盛顿则顺应了这一时代潮流。他曾说过,没有人比他更关心人类幸福。他对当时国家政策的最大企望,就是让每个人都得到自己应得的福祉。最让他开心和骄傲的,是美国对公民宗教信仰的保护。他不关心民众信奉何方神灵,因为在他看来,宗教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世界上到处都有好人,可以信仰任何宗教,也可以不信仰任何宗教。华盛顿对种族压迫和对宗教压迫一样深恶痛绝,虽然他本人确实拥有黑奴,但同时也憎恨奴隶制。他曾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我更真心希望通过实施某种方案,来结束奴隶制。”根据华盛顿的遗嘱,他的所有奴隶在他去世后全部获得了自由。
华盛顿从一开始就注意与国会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从来没有试图夺取宪法赋予国会的任何权力,并以实际行动巩固了宪法规定的三权分立制度。国会也非常合作,也没有试图夺取宪法赋予总统的任何权力。例如,国会同意华盛顿有权提名行政人员,但批准权仍归国会。
华盛顿邀请了一批最富智慧、最具能力的人物进入政府。他提名时任驻法代表的托马斯·杰斐逊为国务卿。可就在国会对这一提名讨论时,法国传来了令人不安的消息— 巴士底狱被一群民众攻陷。华盛顿对此深感忧虑,因为美国在独立战争期间得益于法国的帮助,此时仍需法国继续支持,法国发生危机对美国非常不利。如果法国局势进一步恶化,就需要杰斐逊回国报告情况。华盛顿还认为,杰斐逊的建议具有共性化的指导意义,而不只是在法国问题上。华盛顿提名独立战争期间给自己当过助手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担任财政部长,曾参与撰写《联邦主义者文集》的约翰·杰伊为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参加制宪大会的另外两位代表詹姆斯·威尔逊和约翰·拉特利奇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华盛顿希望由一名支持宪法的优秀律师来担任司法部长,最后选中了弗吉尼亚的埃蒙德·伦道夫。伦道夫曾在制宪大会上提出弗吉尼亚方案,这一方案也成了宪法的基础。因担心宪法不能为各州批准,伦道夫拒绝在宪法上签字,但后来还是推动弗吉尼亚州批准了宪法。
华盛顿提名行政团队并获得国会批准后,开始着手处理国家面临的诸多紧迫问题。其一,美国农民需要通过密西西比河把产品运往市场,而西班牙控制着下游地区,路易斯安那的西班牙总督更是下令对美国船只关闭航道。其二,美英关系不睦,两国没有签订商务条约,英国也没向美国新政府派驻使节。其三,国内经济问题同样迫在眉睫,其中主要是偿还独立战争时期的军费借款和创建全国统一的货币体系两大问题。解决这两大问题的重任,都落在了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肩上。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8 10:49:19 +0800 CST  
28.乔治·华盛顿
概述:历史地位评价;在王权、宗教、奴隶制问题上的立场;与国会的良好关系;吸收杰斐逊、汉密尔顿等优秀人物进入内阁。
很多历史学家认为,没有乔治·华盛顿就没有美利坚合众国。他不仅领导美国人民取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而且在建国之初最危险的几年里确保了国家团结。他在美国人民中间有着神奇的影响力,直到今天依然如此。在他有生之年,人们敬仰他的勇气和智慧。他在1799年逝世后,更是几乎被奉若神明。人们似乎忘记了他也是人,也有缺点,也犯过错误。在100多年的时间里,美国没有人愿意批评华盛顿,因为他代表着美国精神— 这个国家的精华所在。
近年来,历史学家用一种更为客观的方式来评价华盛顿,指出他既有优点,也有不足之处,但这丝毫没有削弱他在美国建国史上的光辉形象和重要地位。他的人格魅力和巨大影响力,在制宪大会上表现得极为突出。有人认为,如果当初没有他的参与,制宪大会可能就无法召开。后来作为开国总统,他又为国家打造了一个良好的开局。
华盛顿能够把新政府内部的政治纠纷加以控制,不让其破坏国家团结。他经常思考国家前途,希望首届政府能够采取正确行动。他曾说过,有些事情起初看起来并不重要,但会产生长远的恶劣影响。因此,他认为新政府一开始就要行事端正,不能到为时已晚时再去纠正错误。他希望自己的这种施政方式,能为其后的美国总统打下良好基础。
华盛顿立场坚定,是非分明,热爱正义,衷心拥护共和政体。但在拥护共和这一点上,有些人却看不出来,因为他看起来像个贵族。他常去参加各种仪式,乘坐六匹马拉的车子穿过街道,很有贵族的行事派头,评论家们自然就把他称为“国王”。但事实上,华盛顿反对王权和独裁统治,听到一些并无恶意的人谈论要在美国建立君主政体,总会让他心惊肉跳。更让他震惊的是,这些人对这一论调给他造成的伤害却茫然不知。华盛顿警告说,这种轻率的说法会导致某些人试图在美国建立君主政体,而君主政体的出现意味着美国敌人的胜利,证明美国人民没有能力管理自己的事务。作为总统,华盛顿运用自己的权力,千方百计防止美国出现王权或独裁,希望建立一个最大程度上实行人民自我管理的政府,因为这意味着人民能够享受个人自由和公平正义。
18世纪被认为是理性时代,也是理解人民权利的时代,华盛顿则顺应了这一时代潮流。他曾说过,没有人比他更关心人类幸福。他对当时国家政策的最大企望,就是让每个人都得到自己应得的福祉。最让他开心和骄傲的,是美国对公民宗教信仰的保护。他不关心民众信奉何方神灵,因为在他看来,宗教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世界上到处都有好人,可以信仰任何宗教,也可以不信仰任何宗教。华盛顿对种族压迫和对宗教压迫一样深恶痛绝,虽然他本人确实拥有黑奴,但同时也憎恨奴隶制。他曾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我更真心希望通过实施某种方案,来结束奴隶制。”根据华盛顿的遗嘱,他的所有奴隶在他去世后全部获得了自由。
华盛顿从一开始就注意与国会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从来没有试图夺取宪法赋予国会的任何权力,并以实际行动巩固了宪法规定的三权分立制度。国会也非常合作,也没有试图夺取宪法赋予总统的任何权力。例如,国会同意华盛顿有权提名行政人员,但批准权仍归国会。
华盛顿邀请了一批最富智慧、最具能力的人物进入政府。他提名时任驻法代表的托马斯·杰斐逊为国务卿。可就在国会对这一提名讨论时,法国传来了令人不安的消息— 巴士底狱被一群民众攻陷。华盛顿对此深感忧虑,因为美国在独立战争期间得益于法国的帮助,此时仍需法国继续支持,法国发生危机对美国非常不利。如果法国局势进一步恶化,就需要杰斐逊回国报告情况。华盛顿还认为,杰斐逊的建议具有共性化的指导意义,而不只是在法国问题上。华盛顿提名独立战争期间给自己当过助手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担任财政部长,曾参与撰写《联邦主义者文集》的约翰·杰伊为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参加制宪大会的另外两位代表詹姆斯·威尔逊和约翰·拉特利奇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华盛顿希望由一名支持宪法的优秀律师来担任司法部长,最后选中了弗吉尼亚的埃蒙德·伦道夫。伦道夫曾在制宪大会上提出弗吉尼亚方案,这一方案也成了宪法的基础。因担心宪法不能为各州批准,伦道夫拒绝在宪法上签字,但后来还是推动弗吉尼亚州批准了宪法。
华盛顿提名行政团队并获得国会批准后,开始着手处理国家面临的诸多紧迫问题。其一,美国农民需要通过密西西比河把产品运往市场,而西班牙控制着下游地区,路易斯安那的西班牙总督更是下令对美国船只关闭航道。其二,美英关系不睦,两国没有签订商务条约,英国也没向美国新政府派驻使节。其三,国内经济问题同样迫在眉睫,其中主要是偿还独立战争时期的军费借款和创建全国统一的货币体系两大问题。解决这两大问题的重任,都落在了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肩上。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8 10:49:27 +0800 CST  

29.亚历山大·汉密尔顿(1)
概述:经济政策及其对宪法的广义解释;早期经历和个人特点。
作为第一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是美国建国初期最重要的政策制定者之一,也是创建美国政党体系的领袖人物。
美国第一届政府力量薄弱,债台高筑,国库空虚,民基不稳,很多人对新政府前途心存疑虑,担心它难以久持,但几年之后情况有了改观。这一转变,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一个人的巨大活力和丰富想象。此人就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他盼望国家强大起来,在国际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能够与欧洲列强平起平坐。
汉密尔顿坚信,任何现代化国家都离不开工业。为推进工业化,他认真制订了工业发展规划,通过建立政府信用和中央银行,组建了国家金融体系,然后由中央银行增加投资需要的资金流动性,从而满足了因资金短缺而陷入停顿的商业活动需要。除此之外,为保护美国制造业不受外国产品打压,汉密尔顿也采取了措施。他创建了进口关税体系,通过对某些进入美国港口的外国产品征收关税,迫使外国制造商在美国销售产品时提高价格,从而大大减轻了美国制造业面临的竞争压力。汉密尔顿认为,美国不应依靠他国来满足自身需求,建立关税体系能够增强美国工业实力,增加对各类劳工的需求,吸引国外移民,而移民又会为美国农产品创造出巨大的需求。
汉密尔顿的财政政策让美国制造商受惠,但对农民的帮助看起来并不明显,引起了农民特别是南方农民的强烈抗议。他们指责汉密尔顿所作的一切,完全是为了北方工业和银行业的利益,因为农民购买制造业产品时要付高价,而在出售农产品时价格相对较低。
汉密尔顿成功说服国会通过了他的财政计划,但政治上的胜利也使他树敌颇多。这些人发起了一场有关宪法的争论,这一争论也一直伴随着美国历史进程。争论的焦点是:宪法到底赋予了政府和国会哪些权力?
汉密尔顿认为,除明文规定外,宪法还赋予了政府其它权力,否则政府就无法运作。比如,汉密尔顿认为,根据宪法,政府有权建立中央银行,有权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对此,反对者坚决不予认同。他们认为,不能如此广义地理解宪法条文,政府权力在宪法上有明确规定,没有规定就不是政府的权力,而且政府权力过大后将十分危险。诸如此类的争论,在这个新国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在进一步讲述汉密尔顿对美国政治进程的影响之前,让我们先谈谈他的个人生活。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哪里人?他的政治和经济理念是如何形成的?
关于汉密尔顿的早年生活有很多谜团。人们对他的童年和青年时期的某些经历十分清楚,但有些经历却不为人知。他母亲名叫雷切尔·莱温,外祖父是法国胡格诺派教徒,在西印度群岛定居。对于其父亲是谁,历史学家始终没有定论。有人说他父亲名叫詹姆斯·汉密尔顿,是一个来自苏格兰的穷商人,雷切尔·莱温离开前夫后和他一起生活。可以肯定的是,汉密尔顿在11岁时母亲就去世了,亲朋好友帮他在维尔京群岛的圣克鲁兹岛找了份工作,给会计员当助手,学习记帐。
人们都说汉密尔顿从小就与众不同。其他孩子还在玩游戏的时候,他就说长大后要当北美殖民地的政治领袖。凡能到手的书籍,不管是英语的、拉丁语的还是希腊语的,他都要阅读。他年纪轻轻就学习了大量的商业和经济知识,也锻炼了清晰、有力地说明自己观点的书面表达能力,这种能力则给他开创新生活奠定了基础。当时,一场剧烈的海上风暴袭击了西印度群岛,汉密尔顿就给一个名叫《丹麦皇家美国公报》的报纸写了一篇相关报道,显示出文笔不凡,以至于几位朋友决定帮他去接受良好的教育。朋友们给了他一些钱,作为到纽约上大学的学费。此时的汉密尔顿打算学医,毕业后回到圣克鲁兹岛当医生。来到纽约后,他本想就读于国王学院,也就是后来的哥伦比亚大学,但因学历太低未被录取,于是转而就读于新泽西州伊丽莎白镇的一所较低级学校。入学后,汉密尔顿成为该校学习最为认真的学生之一,每天读书到深夜,清晨早早起床后又会到一个安静的墓园去读书。他还写了很多文章,每次都要努力改进自己的文笔。一年之后,他成功被国王学院录取。汉密尔顿的聪明才智以及清晰的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让国王学院的师生们刮目相看。他当时想的最多的是美州殖民地面临的诸多问题,参加了反对英国统治的抗议活动,还发表文章声援“波士顿倾茶事件”参与者。
到了1776年,北美十三个殖民地宣布独立,这就意味着战争不可避免。此时还是个孩子的汉密尔顿写道:“我渴望成功,为了成功,我宁可冒生命危险,但不能以牺牲人格为代价。我希望爆发一场战争,我要在战争中展现自己的能力。”独立战争真的来了,这给了汉密尔顿施展本领的机会。他本来想成为一名伟大的军事指挥官,却当了大陆军统帅乔治·华盛顿的得力助手。这一职位要求他必须施展全部的政治和沟通才能,来为大陆军筹措资金和军用补给。
汉密尔顿同时也成长为颇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作家和新闻工作者。他为自己创办的《纽约晚间邮报》写了多年社论,还与詹姆斯·麦迪逊和约翰·杰伊一起撰写了《联邦主义者文集》,而该文集被公认为是对美国宪法的最好诠释。汉密尔顿不仅文笔不凡,而且还是一位优秀的演说家。他通常面对人数不多的听众发表演说,讲话的方式和他写文章的方式一样,清晰有力,旁征博引。正是运用卓越的口才,他在纽约州大会上发挥了无人能及的巨大作用,促使代表们改变了看法,最终接受并批准了宪法。新政府依据宪法组建后,汉密尔顿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继续扮演着重要角色。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8 11:07:28 +0800 CST  
30.亚历山大·汉密尔顿(2)
概述:建立国家信用;确定迁都计划;创建国家银行。
18世纪70年代独立战争爆发后,汉密尔顿加入了纽约州的民兵组织,不久之后见到了大陆军统帅乔治·华盛顿,受邀当了他的助手,职责之一是为军队筹措资金和补给。汉密尔顿向十三个州政府和并无政治实权的大陆会议求助,结果收效甚微。汉密尔顿意识到,美国的政府体系过于虚弱,缺乏组织性。他不赞同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制度,更希望实行由富裕的上层阶级统治的贵族政治。
汉密尔顿非常自负,动辄就批评人,甚至还会批评华盛顿。独立战争期间,他有一次与华盛顿会面时迟到,受了批评后就宣布辞职。华盛顿事后很后悔,因为他对汉密尔顿的能力十分器重。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华盛顿后来不计前嫌,提名汉密尔顿担任新政府的财政部长。
财政部长的工作确实不易。建国之初,新政府必须设法筹措资金偿还政府债务,因为宪法规定,战争借款要由联邦政府负责偿还。筹措资金的办法之一是借贷,但人们对能否收回本息心存疑虑,也就不愿意借钱给联邦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国会要求汉密尔顿提交一份报告,提出建立政府信用的建议。汉密尔顿在提交的报告中指出,政府必须全额偿还债务,但这一主张引发了一场争论。当时,很多债务都是以发行政府债券的形式形成的,战争期间凡是为军队提供粮食、服装和武器的人,以及一些服役的士兵,都会领到债券,政府承诺会把钱还给他们。但是,这些债券其实一文不值,因为战时的大陆会议无钱支付,大家也就失去了有朝一日得到偿还的希望。但凡有人出价,哪怕出价不足票面价值,人们都会把债券卖掉。汉密尔顿提出要全额兑付债券,这就意味债券原主人得到的补偿寥寥无几,反倒是低价收购者能大赚一笔。弗吉尼亚籍国会众议员詹姆斯·麦迪逊对此表示反对,他指出,低价收购政府债券的人虽然应该得到补偿,但不应是全额补偿,另外一部分钱应该付给债券的原主人,因为是原主人为独立战争提供物资或参军服役。麦迪逊在国会发表了激情演说,他指出:退伍老兵受饥饿所迫出售债券,所获无几,而建立联邦政府,就是要保护人民不再受这种不公正的待遇。汉密尔顿解释说,自己提交的方案不仅仅是要偿还债务,同时也是为了建立国家信用,让政府以后借债不再作难。他指出,让低价收购债券者赚钱无可非议,因为他们期望一文不值的债券有朝一日物有所值,承担了很大的风险,政府不能剥夺他们应得的收益。很多国会议员虽然同情那些穷困潦倒的士兵及其家人,但还是投票驳回了麦迪逊的提议,支持了汉密尔顿的方案。
汉密尔顿的政策增加了某些人本已存在的顾虑。以农业为主的南方各州认为,汉密尔顿的政策是为了让北方工业州更加强大。汉密尔顿对此并不否认,但又进一步指出,他的政策旨在让整个国家强大起来,其中工商业的发展能让全国各地从中受益。尽管如此,为了争取对自己政策的支持,汉密尔顿还是不得不与几位议员进行了政治交易,承诺利用自己的影响让美国迁都。
美国当时定都在北方的纽约。弗吉尼亚的两名国会议员希望首都能迁到其家乡附近,即南方的波托马克河沿岸。宾夕法尼亚的几位议员对此表示赞成,但同时要求首都先迁往宾夕法尼亚最大城市费城,并在此定都十年。国会以微弱多数批准了这项提议,经华盛顿总统签署生效。众所周知,华盛顿很希望把首都迁到自己的弗农山庄附近,但是没有证据显示他曾要求任何一位国会议员或其他人士支持自己的主张。
汉密尔顿关于偿还政府债务的方案引起了诸多争议,建立中央银行的计划更是掀起了巨大波澜。汉密尔顿指出,英、法、德、荷的中央银行有力地推动了商业、工业和农业发展,美国建立中央银行也能够促进全国的资金流动,还能在联邦政府争取借款和征税上发挥作用。持反对意见的人强调,中央银行会让北方少数富人权势过大,还会控制南方农民和小商户依赖的州立银行,同时增加纸币而不是金银币的流通量。麦迪逊在国会中带头反对汉密尔顿的计划,他表示,美国不应该把财富集中在一个地方,而应该建立一个由众多小银行组成、分散在全国各地的银行体系。他进一步指出,建立中央银行有违宪法。麦迪逊对宪法的了解无人能及,大家认为宪法里的很多理念都是他提出来的,也就尊重他对宪法条文的解释。麦迪逊认为,宪法明文赋予了国会一系列权力,除此之外,再无其它权力。比如说,国会有权举债,但举债的目的只能有三种—偿还债务、保卫国家和兴办公益。他表示,以兴办公益为借口建立中央银行与理不通,是对宪法条文和宗旨的曲解,而且这种曲解最为危险。
尽管麦迪逊说得甚是给力,但密尔顿还是又一次赢得了多数议员的支持,国会也通过了建立中央银行的法案,只待总统签署就可生效。华盛顿担心该法案可能违宪,在签署之前咨询了司法部长埃德蒙·伦道夫、国务卿托马斯·杰斐逊和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意见。其中,伦道夫的立场摇摆不定。杰斐逊支持麦迪逊,认为建立中央银行违宪。汉密尔顿与麦迪逊针锋相对,他指出,在宪法赋予政府的权力中,有的是明文列举,有的则没有明文列举,之所以如此,是为了便于政府能够运用这些权力实现正常运转,而且这也正是宪法的本意所在。汉密尔顿的说法虽然没有完全打消华盛顿的疑虑,但华盛顿还是签署了建立中央银行的法案,使之成为法律。
在美国新政府中,逐步形成了汉密尔顿和杰斐逊在多数问题上意见相左的局面,两者的权力之争也导致了美国政党体系的产生。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8 11:08:02 +0800 CST  
谢谢各位大侠支持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9 09:53:45 +0800 CST  
31.汉密尔顿和杰斐逊(1)
概述:以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和以杰斐逊为首的共和党各自的施政理念;两人对报纸的极端重视;两党支持者构成。
华盛顿当选总统时,他本人不属于任何党派,美国也还没有出现政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有着相同的政治理念,只不过还没有成型的组织推举候选人参加竞选。在华盛顿第一届任期内,两大政党逐步形成,一个是以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另一个是以国务卿杰斐逊为首的共和党,两党都以其领袖的政治理念作为自己的竞选纲领。
联邦党主张建立强大的全国性政府,希望总统和法院拥有较大权力,支持对银行家和富商有利的政策,要求加强与英国的经济和外交关系,但排斥民主制度,把民主说成是暴民统治。联邦党人不同于此前的联邦主义者(两者在英语中是一个词,但含义不同。— 译者注),此前的联邦主义者指那些支持新宪法的人,与之相对的称为反联邦主义者。后来,包括汉密尔顿在内的很多联邦主义者加入了联邦党。他们极有权势,在华盛顿任期内控制着国会。此外,汉密尔顿又为华盛顿所依重,联邦党也就几乎控制了总统。
共和党主张根据宪法组建全国性政府,认为宪法并没有赋予联邦政府无限权力。他们支持让农民和小业主受惠的政策,希望美国与正在反抗国王统治的法国人民强化关系,同时还要求政府赋予人民更多权利,实行更为民主的政治制度。
作为政党领袖的汉密尔顿和杰斐逊,两人有着太多的不同。联邦党主张贵族政治,但其领袖汉密尔顿却不是来自美国上层社会,家庭也无甚根基。他生于西印度群岛,父母没有结婚,但他在美国接受教育,后来娶了纽约州一个富有地主的女儿,确立了自己的社会地位。汉密尔顿看重金钱和地位,认为国家应该由富有的上层社会来统治。共和党主张民主政治,其领袖杰斐逊也许就是汉密尔顿渴望成为的那种人。通过自己的母亲,杰斐逊与英国贵族有血缘关系,只不过已较为疏远。他爱好美食、美酒、书籍和音乐,同时又对朴实的农民和开发了美国西部的人们怀有深深敬意,相信这些人和上层社会一样,同样拥有管理国家的权力。
汉密尔顿和杰斐逊虽然都对国家一片忠心,但在施政理念上严重对立。在华盛顿总统的内阁中,两人的分歧演变成了公开论战。两人虽然不会面对面直接争论,但都把报纸当成论战的阵地。两人都深知媒体的力量,杰斐逊尤其看重报纸在民主国家的重要性,认为报纸是让广大民众了解真相的唯一途径。他曾说过:“如果一定要在只有政府、没有报纸和只有报纸、没有政府之间做出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后者。”汉密尔顿拥有通过报纸实现政治目标的经验。独立战争期间,他担任华盛顿助手,工作任务之一就是为大陆军筹措资金和补给。他向十三个州政府和并无实权的大陆会议求助,结果收效甚微。他认为:《邦联条例》下的中央政府组织松散,力量薄弱,而州政府权力过大;美国真正需要的是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否则国家就会分崩离析。他在报纸上发表了数篇文章阐述自己的观点,署名“大陆主义者”。后来,他力主召开一次大会修订《邦联条例》,并成为最主要倡导者之一。大会最终于1787年在费城召开,制订了美国宪法。作为费城大会代表之一,他后来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为宪法争取支持。出任财政部长后,汉密尔顿继续依靠媒体力量,但这次是为自己的政策寻求支持。他这一时期的文章,主要发表在由约翰·芬诺担任编辑的《美国公报》上。
杰斐逊也得到了几家报纸的支持,但这些报社并不属于共和党。杰斐逊认为,拥有一家报纸来宣传自己的理念至关重要。詹姆斯·麦迪逊就为他找到了这样一家报纸,名叫《全国公报》,编辑是麦迪逊的老朋友菲利普·佛瑞诺。
汉密尔顿的支持者大多居住在东北部的城市,主要是银行家、巨商、律师、医生和牧师等。杰斐逊很看重汉密尔顿的政治实力,但他发现,汉密尔顿并没有一个面向普通民众的全国性组织。18世纪90年代,美国90%的人口是农民、劳工和小业主。这些人认为政府的政策似乎总是对银行家、大地主和富商有利,因而十分不满,却又没有政党为他们代言。杰斐逊希望争取这些人的支持,但要实现这一目标,任务相当艰巨。当时,很多美国人对本地之外的动向无从知晓,还有很多人因缺乏财产而没有投票权。通过逐一审视各州情况,杰斐逊发现,几乎各地都有一些政治团体,反对那些对富人有利的州立法,而这也正是他需要的。他希望把这些地方团体联合起来,组建成一个全国性政党来对抗联邦党人。但事实上,共和党里既有富人也有穷人,他们认为联邦党人滥用联邦政府权力,就组织起来与之抗衡。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9 09:55:28 +0800 CST  
32.汉密尔顿和杰斐逊(2)
概述:两人矛盾使杰斐逊一度打算辞职;1792年选举,华盛顿、亚当斯连任,共和党政治力量增强;汉密尔顿辞职;两党对法国大革命的态度。
共和党和联邦党在各自的报纸上唇枪舌剑,展开了论战。历史学家认为,联邦党报纸的大部分文章由汉密尔顿亲自撰写,而杰斐逊主要是充当共和党报纸的顾问。双方的报纸都刊载不署名文章相互攻击,有些报道并不属实,有时还夹杂着人身攻击。很多人认为,两人作为内阁成员,应该超越这类公开冲突。
华盛顿在第一届任期行将结束时,收到了国务卿杰斐逊的一封信。杰斐逊在信中说,他对政府的大部分内政和外交政策难以苟同,打算辞职,但没有指名道姓说反对谁制定的政策,也无此必要。华盛顿明白他的意思,因为那些政策的主要制定者都是汉密尔顿。华盛顿对两人既欣赏又尊重,认为立国不久的美国需要他们的治国之才,于是试图在两人之间进行调和。但是,两人的分歧超越了两位重量级人物之间的个人矛盾,已经成了两种截然不同治国理念之间的冲突,华盛顿的调和努力也以失败告终。不过,杰斐逊后来决定不再辞职。他在给女儿的信中写道:“对我的攻讦让我改变了原本认为不可能改变的决定,我必须留下来继续战斗。”在当时的美国,有组织的政党还是个新鲜事物,并没有法律规范政党行为,更没有针对政府官员政治活动的限制性规定。因此,杰斐逊在继续担任国务卿期间,开始帮助自己的支持者竞选国会议员,认为这是与汉密尔顿对抗的唯一途径。
全国选举定于1792年举行。对于总统一职,大家没有争议,都希望乔治·华盛顿连选连任。但对于副总统一职,很多共和党人反对时任副总统的约翰·亚当斯(联邦党成员— 译者注)再次当选,因为他虽然热爱国家,也曾为国效力,但不赞成民主,对自己主张上层社会统治国家的观点毫不掩饰。除此之外,共和党挑战联邦党还另有口实。按照汉密尔顿的金融政策,银行家和其他放贷人对各种类型的生意都可以投资。财政部的一名高官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进行投资,但投资的企业倒闭,引发了连锁反应,不仅导致其它企业破产,而且还使商业中心纽约出现了金融危机。
联邦党在东北部势力雄厚,共和党则在其它地区不断壮大力量。1792年选举后,很多共和党人进入众议院,成为该院的一只重要力量,但却未能赢得副总统一职,该职位仍由联邦党人约翰·亚当斯担任。亚当斯之所以得以成功连任,也许是因为很多人认为华盛顿希望他留任。但是,他未能大获全胜。在13个州中,有4个州投票支持纽约州共和党人乔治·克林顿担任副总统,还有1个州投票支持并不是副总统候选人的杰斐逊。
1793年,汉密尔顿的政治势力发生了变化。众议院的共和党人要求汉密尔顿就他的财政政策做出解释,即财政部长为什么拒绝将有关政府借债、放贷和税收计划的所有事实告知国会。在此之前的四年里,众议院按照汉密尔顿的要求通过了种种立法,从未要求做出解释。在汉密尔顿看来,这是政府管理国家的唯一方式。但是,此时的众议院却要求知悉详情。
汉密尔顿虽然觉得这种要求是对自己的侮辱,但还是提交了四份有关财政部工作情况的报告作为回应。共和党人在报告中仔细搜寻汉密尔顿及其联邦党友人贪污的证据,结果一无所获,也就无法指责汉密尔顿谋取私利,于是转而在其它几个问题上对他发起攻击。比如,他们指责汉密尔顿在处理外债问题时没有遵从总统的指示,给美国中央银行的利息太高,也没有严格遵守国会通过的有关政府资金使用的法律。对此,联邦党人一一作答,还多次强调,共和党人无法证明财政部长有任何犯罪行为。这样一来,共和党人把汉密尔顿赶下台的想法就落空了。倒是汉密尔顿去意已定,因为他对自己的工作成果感到满意,认为自己在建国最初五年里是政府政策最主要的制定者,相信国家一定会延用自己的政治理念,于是就到纽约当起了律师,以便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
大多数民众对于联邦、共和两党有关中央银行等问题的争论不感兴趣,因为农民和劳工不懂经济。然而,对于法国大革命,民众的态度就不一样了。联邦党人反对法国大革命,对暴力冲突和杀死国王王后的进行行为了谴责,还主张美国加强与英国的经济和政治关系。共和党人支持法国大革命,认为这与美国独立战争一样,是一场争取自由和民主的斗争。共和党还指出,英国违犯两国间的和平条约,依旧控制着美国西部地区,继续支持印第安人杀害边境地区的白人定居者,并且绑架美国船员,强迫他们为英国海军服役,所以说英国不是美国的朋友。
法国大革命让美国陷入了尴尬境地。欧洲的君主们对新建立的法兰西共和国开战后,形势让美国更加难堪。美法此前签订的条约规定,如果法国受到攻击,美国就要提供援助。但是,华盛顿总统坚信,美国不应该介入欧洲政治,所以就宣布保持中立。对联邦党来说,总统的这一决定就是他们的胜利,这也表明他们对华盛顿仍然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可是,1796年以后怎么办呢?届时华盛顿第二任期届满,而且他已经宣布不再竞选连任。虽然当时宪法对总统任期没有限制,但华盛顿觉得两任足够了。谁最有可能接任总统呢?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9 09:56:16 +0800 CST  
33.约翰·亚当斯 (1)
概述:当选总统,但三位内阁部长听命于汉密尔顿;前期经历和个人特点。
1796年,美国政治形势发生了变化。这一年要举行第三次总统大选,有史以来第一次出现了不止一位候选人。在此之前,华盛顿在没有任何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两次当选了总统,而此时联邦、共和两大政党已经形成。华盛顿在告别演说中号召美国人民要团结一致,不要受党派利益的影响。
大多数人都估计约翰·亚当斯会当选总统。他在全国知名度很高,参加过独立战争,曾任美国驻欧洲外交官,是派驻英国的第一位公使。此外,他还是华盛顿选中的副总统,并且连任了两届。
亚当斯虽然是联邦党人,但与其他联邦党人不一样,并非唯汉密尔顿马首是瞻。正因如此,汉密尔顿反对亚当斯,致力于为自己推举的总统候选人南卡罗来纳州的托马斯·平克尼拉选票。到了计票日,计票结果让联邦党人大为震惊:在选举人票中,亚当斯得了71票,共和党人托马斯·杰斐逊68票,而汉密尔顿支持的托马斯·平克尼只有60票。按照当时的选举制度,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总统,得票次之的当选副总统。因此,第二位总统就是约翰·亚当斯,第二位副总统则是托马斯·杰斐逊。
杰斐逊早在几年前就已辞去了公职,但还是决定接受选举结果,担任副总统。他在致好友詹姆斯·麦迪逊的信中写道:“我愿意在亚当斯总统领导下为国效力。我认为,亚当斯是唯一能够阻止汉密尔顿在1800年当选总统的人。”他致信亚当斯表示,自己珍视两人的长期友谊,希望这种友谊长存。共和党报纸也刊登了对联邦党人亚当斯表示友好的文章,这在以前绝无仅有。
1797年3月,亚当斯和杰斐逊宣誓就职后,一些联邦党人觉得自己的政治权力到了末日。但是,坐在纽约市律师事务所办公室里的汉密尔顿并没有灰心,因为他知道,国会里的联邦党领袖仍然在掌控之中。此外,他还坚信自己知道如何去控制新总统亚当斯。
亚当斯自己的决定让汉密尔顿的企图变得轻而易举。他让华盛顿内阁的原班人马继续留任,其中三位主要成员都是当初华盛顿应汉密尔顿请求任命的,自然对汉密尔顿唯命是从。既然亚当斯不喜欢也不信任汉密尔顿,为什么还要留任上述三位内阁部长呢?对此,历史学家始终无法解释。如果这三人都颇有才具的话还好理解,可事实并非如此。其中一位是国务卿,但对外交关系知之甚少;另一位是财政部长,但对理财一窍不通;还有一位是战争部长,但对军事国防一无所知。亚当斯之所以让三人留任,可能是为了党内团结,也可能是无其他可用之人。无论出于何种考虑,这一安排都使亚当斯付出了高昂的政治代价,因为这三位联合起来与亚当斯唱对台戏。亚当斯在内阁会议上说出自己的某种打算,这三人就会转告给汉密尔顿,请示如何行事。最终结果是,这些秘密活动促使了联邦党跨台,也使亚当斯任期成为美国政治史上最为重要、最动人心弦的一个时期。
前面谈到,亚当斯是一个伟人,一位真正的爱国者。他于1735年出生在马萨诸塞州一个名叫布伦特里的村庄,理想是长大后当个农场主,但后来被送进了哈佛大学学习当牧师。他对神学没有兴趣,后来当了律师。在独立战争前的几年时间里,他撰写文章,声讨英国统治不公,后来作为第一次大陆会议代表,支持会议任命乔治·华盛顿担任大陆军总指挥,主张建立海军,再后来又在通过《独立宣言》过程中发挥了推动作用。独立战争期间,他大部分时间在欧洲,促使荷兰承认了美国独立,通过谈判从荷兰政府争取了一笔贷款,并与其签订了两国友好和商业协议。大陆军取胜后,他促成了美英两国的和平条约谈判,后来又出任美国第一位驻英公使。
与其他联邦党人一样,亚当斯认为国家应由拥有财富和地位的人来管理,对普通民众有一种不信任情绪,不支持民主政治。他曾写道:“波士顿有四大贵族,他们与英国或是西班牙的贵族一样高贵。有这些贵族存在是件好事。”虽然如此,亚当斯热爱国家,愿意为国家自由而奉献一切。
亚当斯聪慧过人,是一个富有思想、充满活力的作家,但却常常待人冷漠,沉默寡言,爱发脾气。他最好的朋友也许要算他的夫人阿比盖尔,除此之外,他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担任总统期间,自身的弱点给亚当斯带来了麻烦。他虽是联邦党人,但不愿意卷入党派之争,也不肯在政治上做出必要的妥协,因而时常招致其他联邦党人的反对。
很少有人真正喜欢亚当斯这个难以相处、贵族派头的人。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为数不多对他有好感的人中,就有托马斯·杰斐逊,而托马斯·杰斐逊与他的政治理念大相径庭。杰斐逊对亚当斯有好感,也许是尊重他富有智慧,也许是念他曾为国家独立立下功勋,也许是理解他虽然表面上自私、软弱,但心地诚实,愿意为国家奉献一切。毕竟像杰斐逊这样的人太少,政界里的大多数人不仅不喜欢亚当斯,而且把他的个人弱点当成软肋进行攻击。这一软肋是如此明显,以致于人们忘记了杰斐逊不曾忘记的东西,那就是,亚当斯内心善良,热爱国家,为这个年轻的国家多年奉献,理应受到人们的尊重。
联邦党的领袖们需要亚当斯给予支持时,特别会利用他的个人弱点。例如,亚当斯嫉妒华盛顿,觉得人们给华盛顿的赞誉过多,而给自己的不够。有时候亚当斯事前知道华盛顿对某个问题的看法,他就会刻意提出不同观点。虽然亚当斯如此行事,华盛顿还是和杰斐逊一样尊重亚当斯,认为年轻的美国需要他的理政之才。
自从1796年赢得大选以后,亚当斯在其总统任期内就时常面临诸多困难。他所在的联邦党对他缺乏信任,他又未获得普通民众的支持,因为民众知道亚当斯对自己没有好感,也就不会支持他。亚当斯知道自己的工作不会轻松,他曾写道:“在政坛上,你必须时刻行走在一片碎玻璃或红烙铁之上,没有穿鞋就会步步险情。当前,国家危机,须做险事;无人涉险,我愿承担。”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9 19:03:01 +0800 CST  
34.约翰·亚当斯(2)
概述:“X、Y、Z事件”使美法走到了战争边缘;《外国人法》和《惩治叛乱法》限制民权,打压共和党;亚当斯避免与法国开战。
亚当斯对政党政治不感兴趣,这一弱点让他在总统任期中遇到了不少麻烦,陷入了联邦、共和两党权力斗争的夹缝之中。作为联邦党成员,身为总统的亚当斯本应成为联邦党领袖,但这一职位却属于深谙争权用权之道的汉密尔顿。在华盛顿总统任期内,汉密尔顿曾经担任财政部长,此时他虽然身在纽约当律师,不再担任公职,但仍然继续通过联邦党对联邦政府有着巨大影响。国会由效忠汉密尔顿的联邦党人控制,三位内阁部长也听命于他,并联合起来与亚当斯总统作对。这种政治形势,自然也就让亚当斯困难重重,也鬼使神差地让联邦党走向了衰亡。
亚当斯任期内的两个重大事件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一个是外交问题,一个是民权问题。
外交问题是指美法关系。总体上看,联邦党人大都有钱有势,对民主政体有不信任感,也就极力反对法国大革命。法国国王和王后被杀,更让他们深感震恐。他们主张与英国结盟,后来还要求对法国开战。由副总统杰斐逊领导的共和党支持法国大革命。独立战争期间,法国曾向美国施于援手,两国形成的友谊在杰斐逊担任驻法公使期间继续发展。然而,杰斐逊回国后,两国关系急转直下。继任的驻法公使公开支持在法国大革命中失势的王室,大革命胜利后被法国新政府下了逐客令。
多数联邦党人反对与法国保持友好关系,设法阻止政府向巴黎派遣亲法使节,还四处搜罗法国冒犯美国的证据,为宣战寻找借口。亚当斯总统不同意这些人的意见,希望通过谈判改善美法关系,但同时又表示,美国应加强国防,为可能发生的战争做好准备。就在这一时期,一个小事件—美国历史书上所谓的“X、Y、Z事件”,使美法走到了战争的边缘。
当时,亚当斯任命了一个由三名外交官组成的小组与法国政府交涉,而法方让这三人等了好几个星期。在等待期间,三个法国人— 后来被称为“X、Y、Z” — 前来拜访,对美国代表说,如果美国答应三个条件,就与美国签订协议:一是美国必须借给法国政府1200万美元,二是美国必须就亚当斯总统最近致信国会时的反法表态进行道歉,三是美国必须向法国外长支付25万美元。美国的三位外交官表示,出钱可以,但要先签协议,结果遭到法国外长的拒绝。法方坚持,必须先付款后签协议。这件事让联邦党人终于找到了借口,他们指出,这是法国对美国的侮辱,美国必须予以回击,而回击的唯一方式就是宣战。联邦党报纸煽风点火,开展反法宣传,有些地方的主战团体甚至采取了暴力行动。对此,共和党人无能为力,就连副总统杰斐逊也孤掌难鸣。杰斐逊虽然继续留在首都费城,但身边的朋友多已离他而去。在这种形势下,国会很快通过法律,要求建立永久陆军和海军,并增加税收,补充军费。国会还以微弱多数通过了另外两部法律— 《外国人法》和《惩治叛乱法》,大大增强了联邦政府权力。联邦党人表示,这两部法律对于保护国家安全十分必要,但事实上是借此削弱共和党力量。
《外国人法》规定:总统可以指控在美居住的任何外国人危害国家安全,并勒令其离境;将外国人归化入籍需要的时间,从5年延长到14年。这一规定让共和党大为不满,因为大多数外国人入籍后,通常会加入共和党。共和党认为《外国人法》违宪,使联邦政府的权力超过了宪法规定的范围,而联邦党人认为并未违宪,理由是宪法赋予了联邦政府保护国家不受外来侵略的权力。
《惩治叛乱法》规定,禁止任何可能煽动公众对政府敌对情绪的出版物。共和党人指出,这侵犯了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联邦党人再次以捍卫国家安全为由,宣称该法确有必要,意在利用《惩治叛乱法》压制对亚当斯政府的批评声音。当时有25人被指控违犯该法,其中包括共和党籍几位颇具影响力的记者和一名国会议员。虽然有人受到审判后被认定有罪而入狱,但共和党人还是前赴后继,继续反对《惩治叛乱法》,联邦党人借此压制批评的企图未能得逞。
亚当斯总统签署了《外国人法》和《惩治叛乱法》,使其成为法律,因为他坚信,在可能与法国开战的情况下,为了保卫国家必须如此。但到了1799年初,数份报告让亚当斯获悉,法国准备重启对话,以改善两国关系。亚当斯立即重新提名了驻法公使,但联邦党籍的参议员们威胁要驳回亚当斯的提名。最后,亚当斯做出妥协,提名一个由三名外交官组成的委员会来处理对法事务,才得以在参议院通过。这三人耽搁了好几个月才动身赴法,又花了好几个月与法方谈判。直到1800年9月30日,美法双方才达成了协议。
经过多年激烈的国内政治斗争,亚当斯最终避免了与法国开战。他后来写道:“我最希望被后人记住的是,我担负起了与法国建立和平的重任,并最终获得了成功。”
1800年又是一个总统大选年。联邦党看上去已是穷途末路,因为它不仅没有促成对法开战,也未能借助《外国人法》和《惩治叛乱法》压制批判声浪。联邦党领袖们意识到,这次大选是他们保住政治权力的最后机会。共和党则深得民众支持,在州议会和联邦议会的席位不断增加。除非联邦党人能够改变选举程序,否则共和党领袖杰斐逊当选总统已是稳操胜券。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9 19:03:44 +0800 CST  
@青梅煮酒1970 2018-09-19 20:13:53
支持师兄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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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支持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8-09-19 21:16:22 +0800 CST  

楼主:老巩论史

字数:660486

发表时间:2018-05-16 23:04:03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1-26 20:35:2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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