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票拟制度是如何确立的? 其运作流程又是怎样的?

票拟制度是明代中央决策的重要制度。明代制度,外廷官僚的章疏要先由通政司呈递给皇帝御览,之后发给文渊阁,由内阁大学士以皇帝的口吻草拟批复内容,用墨书小票贴在原来的奏疏上,呈递给皇帝。因为用墨书小票草拟,所以称为票拟。在票拟呈递给皇帝御览后,如皇帝同意内阁意见,则用朱笔照批后将奏疏发出执行(宣德朝后,此项权力转移到司礼监),如不同意则发还内阁重新票拟。此外,皇帝还可以把这份奏疏压下,既不发下也不打回内阁,而是做冷处理,称为留中。

宣德皇帝

我们一般认为票拟制度成形于宣宗宣德年间,但宣德初期票拟未成定制,宣宗只是常命重要大臣为皇帝顾问,以票拟形式参与决策,但这项权力并未专属内阁,不是阁臣亦可参与,如夏元吉、蹇义等即不是阁臣而参与过票拟,这一形式有一些像洪武皇帝初废丞相时与六部九卿面议政务。不过宣德朝最为重要,最受信赖的三位大臣即内阁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宣宗常问政于三杨,可以说他们促成了内阁票拟制度的形成。

内阁会议(《大明王朝》剧照)

票拟制度成为定制则是在正统年间。英宗正统皇帝九岁即位,主少国疑,皇帝遇事常面询于太后,而张太后素以贤名称着,为避免后宫干政,“太后避专,令阁臣议行”,此后内阁阁臣掌票拟之职始成定例。

严嵩

楼主 改变中的我什  发布于 2018-06-09 15:54:07 +0800 CST  

楼主:改变中的我什

字数:513

发表时间:2018-06-09 23:54:07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6-11 08:02:14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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