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写作


小时候我是个很木讷的孩子,有轻微的语言障碍——就是结巴,不能很顺利地把一句话说出来。越是想说的话越难以说出,就像一根鱼刺卡在喉咙里,有时得跺一跺脚,才能把那根鱼刺吐出来,弄得自己面红耳赤。
我因此得了个外号——结巴佬,这个外号让我很自卑,更不喜欢说话了。说话对我来说成了一件很困难的事,甚至让我感到恐惧,每当我看见大人——看见我妈妈和两三个妇女围成一圈,嘴里嘁嘁嚓嚓,不停地说着什么,可以站在那里说到天黑,我就恐惧。我恐惧什么呢?——我恐惧自己长大,在我看来,长成妈妈那样的大人,是必须要会说话的,会站在那里和别人聊天,无所不谈——我觉得自己永远做不到那种样子。
我的语言障碍有心理因素的成分,在不感到紧张,或与非常熟悉、信任的人在一起时,说起话来就一点也不结巴了。但是很多时候我是紧张的,很容易就受到惊吓,整个人僵在那里——这跟家庭氛境有关系,在我童年和少年时期,我的父母就像两个敌对国家,随时会爆发战争,我小小的神经也随时紧绷着,承受着笼罩在家里每个角落的阴翳。
不喜欢说话并不代表我无话可说。我还是有很多话想说,当这些话不能顺利地通过言语表达时,我就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对自己说话不会结巴,特别是想说的话不需要发出声来。于是我很早就拥有了默语的能力——或者说习惯,在心里和自己说话,如同一个自己和另一个自己交谈,而这声音只有我能听到。
和别的孩子一样,小时候我最喜欢听大人讲故事,只是这个愿望在家里无法得到满足,我的父母从不给孩子讲故事,他们自己的事情已够焦头烂额的,给孩子讲故事,那就像要冬天开出春天的花一样不可能。村里有一些老人很会讲故事,也喜欢讲,夏天在院子里乘凉的时候,光着瘦骨嶙峋的脊梁,手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蒲扇,给围在身边的孩子们讲鬼故事。
听老人讲鬼故事就像受虐,既渴望又害怕,孩子们吓得挤在一起,大气不敢出,后背一阵一阵地发麻,仿佛那些没有脑袋或拖着长舌的鬼就在身后,直到故事讲完,不得不回家时,便盯着自己的脚尖,跌跌撞撞窜回家。到家后仍担心那些鬼藏在房内,强忍住害怕,把门后、床底看个遍,证实什么也没有,才敢把头蒙在被子里胡乱睡去。
鬼故事被老人反复讲过几遍后,就不想再听了,又没有别的故事可听,于是我就开始自己编故事。
我渐渐迷上了这秘密的游戏——编故事,用心里的声音讲给自己听。只要一个人呆着,我就沉入这漫无边际的神游,自己编故事比听别人的故事有意思多了,想怎样编就怎样编,在故事里满足自己所有的想象和愿望。
大概是受当时常看的古装戏的影响(当时常看的古装戏有《女附马》、《红楼梦》、《追渔》、《天仙配》)我编给自己听的故事大多是公子小姐式的,有长袖善舞的服饰,有悲伤动人的爱情。那样小的年纪——不过十岁左右吧,就对情感戏充满了兴味,把自己化成女主人公,放到类似的故事里去经历磨难、搭救、爱和生死,这算不算一种早熟呢?
也有一些故事里,我是会飞的。前年我写过一个童话,叫《没有翅膀的人如何可以飞起来》,那个在黑房间里练习飞翔的小女孩就是童年时的我,当然,我并没有像童话里写的那样真的练成了飞行术,不过呢,当我在故事里赋予自己飞行的能力时,我确实感受到了风一样的轻盈、自由和快乐。
我编的故事里还有一位武功盖世惩恶扬善替天行道的女侠,有很长一段时间,这女侠就像一个隐形人,活在我的身体和意识里。这女侠当然是聪明又美丽的——见过她的人都爱慕她,至于怎么个美丽法……嗯,应当就像当时港台影视明星的样子,比如《侠女十三妹》的女主角翁美玲。
编故事让我获得了一种越狱般的本领——如同孙悟空七十二变的分身术——当我身处不喜欢的场景,比如父母吵架的现场,只要让头脑里的意识凝聚,进入自己的故事,周遭的一切便陡然消隐,不再存在。我已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腾嬉在想象的空间里,经历着神奇而有意思的事情。
我成了一个地道的爱做白日梦的孩子,耽于幻想,既便是上课的时候(尤其是不喜欢的课),也会在脑子里编着连续剧般的故事,整个人呈灵魂出壳的发呆状,这当然逃不过老师的火眼金睛,一根粉笔射来,击中我的额头,吓得我一震,差点叫起来,游离在外的神魂才算附体了。
从小学开始,我就明显偏科,语文成绩很好,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在课堂上朗读,引来同学羡慕的目光,而数学呢,只能勉强及格。升到初中后,数学就更差了,连及格都困难,语文则一如既往地好。
由于数学成绩差,又总是呆愣愣的样子,在老师的眼睛里,我便是个愚木不可雕的孩子了。我也觉得自己很笨,既便作文写的还不错,但那并不能使我显得聪明——这让原本因结巴而自卑的我更自卑,挨过几次老师的粉笔弹,引来同学一片哄笑后,我有了逃课的念头。
我果然逃课了,只要是上数学课和同样不喜欢的物理课,我就离开教室,躲在学校后面的山上,找个平整的草地,躺上去,对着蓝天白云继续编故事,做白日梦。逃课的滋味并不好受,这等于彻底放弃自己。那时,我多么希望,这世上根本就没有讨厌的数学课、物理课,只有我喜欢的语文课、音乐课、美术课,那么,我就是一个受老师喜爱的好学生了,也就不用这么颓废地像只流浪猫一样躲在山上了。
很多年后我才明白一件事,人的大脑是有左右之分的,左脑和右脑的分工各不相同:理解数学、善于语言和逻辑思维的脑细胞集中在左脑;发挥情感、具有想象力和创造性的脑细胞集中在右脑。人的左右半脑是不平衡发展的,绝大多数人左脑发达,也有一些左右均衡,右脑发达的人则极少,而这极少的右脑人却是具有艺术直觉和创造天赋的,“他们不擅言辞,但长于非语言的形象思维,对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活动有超常的感悟力。”——多年后,当我在一本关于教育的书上读到这段话,对年少时期的自己才有了正确的认识和判断——我并不是一个低智商的笨孩子,我只是属于那少数的、左脑不够发达而右脑比教发达的人。如果我的妈妈和老师很早认识到这点,就不会错误地判断我,并将这错误判断的影响施加于我,让我自卑并自弃了。
记得很小的时候——还未接受启萌教育之前我就喜欢图画(当然那时并没有启萌教育的概念,我连幼儿园都没上过)。家里有一些父母带回来的杂志,是和他们工作有关系的杂志,我每天把它们挨个翻一遍,那时我还不认得字,只挑有插图和漫画的页面看,看熟了,就找来纸笔,趴在方凳上,临摹杂志上的图画。
最初妈妈并不反对我对图画的兴趣,甚至还很高兴,对我的临摹画作表示欣赏,说我这方面很像她,说她读书的时候图画是得过奖的——当然,后来她是没有功夫画了,她需要完成的工作太多,神经绷得紧紧的,每天都像在打仗。
是什么时候,妈妈开始反对并禁止我画画的呢?是在小学的班主任跟妈妈告状,说我上课时不听课,把老师的头像画在课本的空白处——是在那之后,妈妈再也不许我画画的吧?班主任把画有她头像的课本做为证据递给妈妈,课本的空白差不多快被我画满了,有落在窗台上的鸟,有窗外的树、天空、云朵……更多的,是身着古装头戴钗花的仕女。
我确实是一个很让老师和家长伤脑筋的孩子,如果我自己是老师,也不会喜欢我这样的学生。在初中,我除了逃课,还经常在上课时读课外书,老师发现后,那些课外书——大多是小说,无一幸免被没收的下场。初中毕业那年,班主任把我叫到他办公室,我忐忑不安地走进去,以一贯做错事的神态——低着头、绞着双手站在那里,没想到这次班主任竟很和蔼,将一大摞书推到我面前,“喏,都是没收的你的,现在还给你吧。”我简直难以置信,有一种做梦般的荒谬感,想笑又想哭——这些被没收的书害我吃了多少苦头啊,我不得不做出只有坏孩子才做的事——偷拿爸爸口袋里的钱(我父母直到现在也不知道他们的孩子干过这事),赔给书的主人。这些书是在学校边上的小书屋里租借的。
也不是所有的老师都不喜欢我,音乐老师对我就很偏爱,在她眼里我简直是一个天才,我对她所教的音乐知识领会之快令她惊异,一首新歌听两遍,我便能准确无误地唱出,我对旋律和歌词有着超强的记忆。
初三那年暑假——也就是十六岁的夏天,有两件事使我觉得自己并不那么糟糕,甚至还让我尝到了被认可、被肯定的骄傲。
第一件事是我的一篇作文获得了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三等奖——这是我人生第一次获得的奖励,此前我从没往家里捧回过一张奖状;第二件事是我被音乐老师推荐参加市里的文艺调演——这对我来说是一个事件,当音乐老师告知我这个消息时,我既惊喜又惶恐——这不可能,我怎么能面对那么多的人演出呢?我连一句话都说不好,又那么容易紧张,并且一紧张就胃痉挛,腹部绞痛、出虚汗、浑身失力……
音乐老师说,没事的,你不用说话,只管闭着眼睛唱,把心里的声音发出来,不要去想台下有多少人。音乐老师还说,我再也想不出比你更适合的人去参加这个演出了。
我是那么地喜欢音乐老师,一点也不想令她也对我失望。我决定按照她说的去做,只管闭着眼睛唱,把心里的声音发出来,不去想台下有多少人,就像平常一个人呆在山头,对着无人的山谷大声歌唱那样。
演出并不顺利,也没有所想的那样可怕,我发挥失常,上台后还是控制不住地紧张,腹绞痛,眼泪都快下来了,强忍着把歌唱完,可意外的是仍然获得了潮水般经久不息的掌声(这也是我人生收获的第一次掌声)——我不知道倒底是什么打动了在场的人。
十六岁的夏天,我还收到一张明信片,是心里秘密喜欢的一个男同学寄来的,上面写了一句赠言“天赋的火花可以熄灭,也可以燎原!祝你……”后来知道,这句赠言来自俄国作家高尔基,原句是这样的:“天才就是劳动,人的天赋就像火花,它可以熄灭,也可以燃烧起来,而逼它燃烧成熊熊大火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劳动再劳动。”这句赠言对十六岁的我有过作用吗?它有没有变成潜流推动我朝着一个明朗的方向而去?当我忆及过往,看自己一路走来的这几十年,觉得它是有过作用的——仅仅从过去这么多年我仍能记住这句话,就说明它曾像钉子一样敲进我的内心——哪怕只是一颗小小的图钉。
对于一个还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确立自信的年轻人来说,来自外界的肯定和鼓励是多么重要,如果这鼓励来自内心看重的人,那就更重要了——如同暗夜的灯盏。反而言之,如果被内心看重的人所否定,那么,信心所受的挫伤也是很严重的,这否定之辞就像咒符,你得花很长时间——几个月、几年、十几年、甚至半生才能摆脱它。
在文艺上表现出来的天赋使我的自卑减轻了一些,但在当时这对我并没有实际的帮助,拿我妈妈的话来说就是:这些好有什么用,又不能让你以后有饭吃。我妈妈认为只有学习好、能考上好的学校,未来才是有前途的。
想到未来,有时我会觉得光明,有时又觉得黑暗。也有过一些不确定的理想,最大的理想就是当画家、歌唱家——但这太难了,如同摘月,遥不可及。于是我就降低理想的难度——当服装设计师、音乐教师、美容师……这些大大小小的理想跟艺术多少是有关联的,也是我心里愿意去靠近的。
我父母对我的未来想得更现实:既然没指望升高中考大学,不如去技校学个专业,出来有份工作就行了。至于我喜欢什么想学什么,他们从没问过我,我也从没跟他们交流过,长久的语言障碍使我形成了一个习惯,从不跟他人、包括亲人表达自己的见解和愿望。
初中毕业后我就进了本市的旅游职业学校,我喜欢的绘画、音乐在这里是学不到的,这里所教的课程只跟旅游行业有关。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自己离开家来到这里——我总算远离了父母无休止的战争,远离了压抑的家庭氛境,呼吸一下子就变得顺畅了。我感受到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快乐——生命自由生长的快乐。
在这个学校,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自在地看书,想看什么书都可以,老师不会射粉笔弹,或走过来没收,这个学校没有高考,老师的教学也很放松,学生愿意听就听,不愿意听的,看书、发呆、趴着睡觉都没关系,只要不干扰别人就行。
家里给的生活费有一半被我用来买书了。这个阶段,除了当时风靡的言情小说、武侠小说,我还迷上了诗歌,每个月初都会去邮局的书柜买《星星诗刊》、《现代诗》,还买过《普希金诗集》、《席慕容诗集》、《朦胧诗选》。我加入了学校的诗歌小组,开始学着写诗、朗诵诗,在学校的第二年,我强迫自己参加过一次诗歌朗诵会,临上场的前半分钟,心里那个声音还大声叫喊:逃跑吧,快逃跑吧。我没有真的逃跑,而是深呼吸几口,上了台,当着全校学生的面,朗诵了自己写的诗。在朗诵时,我能感觉到脸颊有两团火在燃烧,声音控制不住地颤抖着,中间忘了几句,但我没停下来,接着往下朗诵,同学和老师也没注意到这个细节。
这次诗歌朗诵会我得了一个鼓励奖,奖品是一张盖了学校印章的明信片。后来的岁月,我又得过一些别的奖,唱歌的、写作的,奖状很快就被我弄丢,而这张小小的明信片一直保存着——它意味着我生命的一次更新:在这之后我不再结巴了。
这个阶段我还热衷一件事,给自己取笔名。其实在初中我就给自己取过几个笔名,取笔名意味着我希望能成为一名作家——只有作家才用得上笔名。
想成为作家,和想当音乐家、画家不同,并不是出于一种虚妄的荣誉心(也不是一点虚荣心都没有)。我以为在所有的行业中,唯有作家是不用跟人说话的,在家里把文章写好,投出去就行,生活来源也不用发愁,因为有稿费。我是那么害怕说话,害怕和人打交道,写字为生,用笔说话,对我是再合适不过了。
这个想法伴随了我很多年,当我陷于未来干什么的迷惘中,这个想法就会像浮在水面的石头给我以安慰:如果我真的什么也干不了,不能当服装设计师、音乐教师,甚至也不能在旅游行业谋个工作,当个普通的导游或宾馆服务员,就去写作吧,这或许是一条不错的生路。
多年后,我在一个作家的书里读到一句话“如果你什么都干不了,就去写作吧”——这句话有戏谑和自嘲的成份,却和我曾经的想法那么相同,不谋而合,我真想告诉那个作家:哎呀,我也这么想过的。
在我给自己取的众多笔名中,有一个叫“琼岑”,我曾用这个名字给同学写毕业留言,同学问这个名字有什么含意,我就说,“琼”是美好的意思,“岑”是小而高的山。我没说取这个笔名的另一个含意——当时我很痴迷台湾的言情作家琼瑶,梦想着有一天也能拥有她的才华,像她那样写作爱情。之所以想写爱情,也是由于琼瑶说过的一句话:没有人不喜欢爱情,爱情是小说永恒且唯一的主题。
如果我的同学还保留着当年的毕业留言簿,他们翻到“琼岑”写的留言,可能会迷惑半天,这个“琼岑”究竟是谁呢?
当十多年后我开始写作,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没有用当年取的任何一个笔名,我用的始终是本名。我的本名是妈妈取的,这个名字曾被我深深厌弃过,抵抗过,想扔掉这个名字(热衷取笔名也有这层原因),就像摆脱一个不喜欢的影子。而后来,当我在报刊上看到铅印的本名,发觉我妈妈取的名字其实挺好的——大俗大雅的好。为什么以前我竟那样不喜欢呢?
人是在一次次的背叛中成长的,最初所背叛的就是父母给予的一切,当成长到某个阶段后又开始回归。
在旅校的最后一年,我有一种好日子就要过到头的恐慌,毕业之后该何去何从?这个时候我猛然醒悟:之前的理想、梦想、对未来的打算多么可笑,多么不切实际——什么都干不了就去写作——这是不可能的,父母不会同意,再说我还没经历过生活,没经历过爱情,能写出什么呢?
理想是现实之树上的果子,连这棵树都没有栽下,果子也就无所依凭了。
经过一段茫然无措的日子,我心里的那个声音告诉我,应该把理想降落到地面上来,走出校门,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才是最现实的,哪怕是在宾馆里打扫客房、端盘子。
从旅校毕业后我很快就在一家宾馆上班,两年后我离开那里,来到太平湖风景区。自工作以后,之前的理想就像解开绳索的木船,离我越来越远,远得我看不到——仿佛那木船在无人看管的漂流中已经沉底、腐烂。
它们并没有完全腐烂,既便腐烂了,也总有几块船板在岸边浮着。我依然喜欢音乐,喜欢唱歌,甚至比以前更喜欢,当我沉浸在耳边的音乐和自己的歌声里,就看到小时候那个在白日梦里飞翔的我。我也总是随身带着书,这些书就像一道屏风,为我遮挡了眼前纷乱而嘈杂的生活。我几乎每天读一本小说,所读的小说大多是世界名著,也读国内近代和当代的小说,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张恨水和张爱玲,也读贾平凹、王朔、池莉、陈染、林白,也读中国的古典小说,有一年我只读《红楼梦》,把《红楼梦》翻来覆去读了六遍,在读红楼梦的时候,心底那个写作的欲念又开始往上鼓动,鼓动,叫我白天夜里都想着这事,构思着我想写的故事和情节。这个欲念愈来愈烈,促使我拿起笔,但我写了几页就住手了,没有再写下去——准备不充分的写作使我难以继续;对自己所写的东西没有信心难以继续;过于孤独、没有任何读者的写作也使我难以继续。
经过这次写作的尝试和放弃,我认识到,一个没有生活阅历的人是很难写出小说的,即便有过很多阅读——我无法写出我所不知道的生活、不了解的人群,不能写我感到陌生的人物心理。
写不出就不写吧,一辈子当个读者也不错,就读书,不停地读,想读什么书就买什么书来读,这样也是很不错的一生。
但是有一天,我发现,很难再找到能唤起我阅读欲望的小说。阅读就像一个人对美食的品味,当你从没吃过好吃的,你会觉得眼前的食物就是美味,而当你吃遍了美食,你对食物的胃口就会变得挑剔,你宁愿饿着也不吃那制作粗鄙的食物——这个比喻还不够恰当,人饿极了还是会吃随意递给他的食物的,而阅读则不会,阅读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你所读过的每一本书都是一级台阶,每一级台阶都把你引向更高处,你也只愿向更高的地方去阅读。
当我在小城图书馆和书店里再也找不到能把我引向更高处的小说,突然感到空虚,仿佛人生失去了方向和依持。
多年埋头阅读的生活使我养成了一种习惯,只有拿着一本书时才感到安心、踏实,而现在,当我的手指划过面前摆列的书脊,却没有抽出来翻读的欲念,魂魄也就找不到寄身之所,不知道自己存在于何处了。
存在感,这对于一个人是很重要的,存在感就是一个人对自己的定位,自我确认,当你知道自己存在于何处,生活才是有目标、有方向、有重心的。
一个人只有做自己喜欢的事并在其中获得满足才会有存在感,感受到生活于这世间的美好和快乐。歌唱、阅读,这两件事在很长时间内都曾给过我存在感,如同荒漠中的清泉,润泽并安慰我。但同时我又总感到心里有一个黑色的、坚硬的核,我几乎能触摸到它,看见它的形状,它时不时地硌痛我,有时还会变得异常灼热,使我难以安宁,耿耿于怀,郁郁不乐。
这个核究竟是什么呢,它是我臆想出来的,还是确有其物?
后来,当我开始写作之后,才明白,这个核等同于一个人生命内部的能量——是自我实现的欲望。当这能量不能通过一个正确的途径得以释放,就会在人的体内冲突、撞击,或变成别的东西,比如精神和身体的疾病。和地球内部的能量一样,它可以转换成能源,也可以引起灾难。
我又拿起了笔,在埋头阅读各国小说七八年之后。其实这些年里我手边一直是放着笔的,以便随手涂下一些文字,诗、日记、小品文,是自发的书写。
这次我想写的不再是虚构的故事,我写的是童年生活,真实的经历、情感和体会,它的体裁叫做散文。
我写下的第一篇散文名为《灯笼草、蒲公英》。不过,在我动笔写的时候,并没有刻意要把它写成散文,我只是想把童年的一段生活剪辑下来,把那刻在心里的画面、凝结的情绪用文字表达出来、抒发出来。我写得一点也不费力,一句一句地往外涌,这些话语我早就烂熟于心——在写下之前,这篇文章在我心里已经完成,我不止一次用默语对另一个自己叙述过。
文章写好后,我觉得心里堵塞的东西少了一些,像一间经过整理和清扫的房子,连光线也明亮起来。
我把文章拿给我的同事也是最好的朋友去看,“朴实,但很让人感动,写得也很细致,能透过文字看到那些画面。”朋友看完后评价道。
朋友的肯定让我高兴,这次书写算是成功的,我一鼓作气,顺着内心涌动的波澜,写出第二篇、第三篇……
那时还没有电脑,我把文章写在软面簿上,写一篇文章之前先打腹稿,让它在心里成型,再用笔写。很快我就形成了一个新的习惯,在心里写文章,这和小时候在心里编故事很相似,只不过那时编的故事虚无飘缈,更具梦幻的性质,而现在,在心里写的文章是一种记叙,是经过文学加工的时光刻录。
朋友成了我的第一读者,也是我当时唯一的读者,她写很惊异于我丰富的词汇和刻画事物的能力,其实这得益于我多年的阅读。有部名叫《云上的日子》的电影,里面有句台词:过去的生活总会在你心里留下印迹,就像咖啡杯里的渣渍。对文学多年的阅读就是一种写作积累,只不过这种积累是在我无意识中完成的。
发表文章是一年以后的事情。一年以后,单位办了一份报刊:《太平湖文艺》,我鼓足了勇气,才敢把修改后认认真真誊在稿纸上的文章递给报纸编辑,有一大摞。编辑很快就给了肯定的答复,并把其中几篇推荐给市报和省报,没过多久,我就收到了样报和稿费。
接着便有报社的编辑老师来约稿,几乎每周,在日报的副刊上都能见到我的散文,我写得更勤奋了,创作和发表的快乐使我感到生活前所未有的美好,每天都被莫明的喜悦充盈着,如同一个沐浴在爱之光辉中的人。
我写作的开端没受过什么挫折,没吃过闭门羹,运气之好如同受到上天格外的眷顾——但细想起来又并非如此,我写作的开端并非始于我写下和发表第一篇散文,而是始于七八年前或更早之前的阅读,始于我童年、少年、青年所有孤单和惊惶的日子,始于我对自己人生感到的沮丧失望和无能为力,始于我对爱的渴望和自由生活的渴望,也始于我对死亡最初的恐惧和光阴流逝的恐慌。我经过这一切走向写作——当这一切堆积在那里,并形成一股磁力想把我吸入一个黑洞,我知道唯有一件事可以拯救,那就是写作。
从发表第一篇散文作品到现在已有十多年了,这十多年里我从没停止过阅读和写作,它们是我生活的中心——当然我也做日常琐碎的事,也工作——光靠写作是养活不了我的,尽管我的物质生活很简单。
阅读和写作更多的是喂养了我的精神,几年前我看了一部名叫《心火》的电影,电影中的女主人公对她的孩子说,“我让你学习、阅读和书写,不是为了你以后成为富翁,对于一个人来说,将来你所拥有的一切——你的财产、权利、家庭,包括爱你的人都有可能离你而去,但是你所拥有的强大内心和独立精神没有人能够掠夺。”
我反复地看这一段,庆幸自己当初对阅读和写作的选择,在我人生之初,并没有人——包括我的父母对我说出这样的话来,我只是顺从了自己的天性或者说愿望,去阅读和写作,在其中获得内心的安宁、精神的生长,以及宗教般的归属感,这种归属感是不受外界影响的,不随外物的改变而损毁——一个有阅读和写作习惯的人,即使独自漂流在荒岛或关在监狱,只要给他书籍并允许他书写,他就能很好地活下去。
有句话叫“一生只做一件事”——无法考证这句话最早的出处,我很认同这句话,我的前半生似乎也只做了一件事:写作(包括阅读),虽然没做出什么名堂来,但在这过程中我体验了劳动创造的快乐和满足,通过写作我了解了自己,接纳了自己,开始爱自己,随后,这个“自己”就扩大为他人、世界和天地万物。
写作也使我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一种简单又丰富、宁静而自足的生活。我的后半生将继续这样生活下去——阅读和写作,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还要这样,为什么不改变一下尝试点别的,我会说,经过多年的亲身体验,我觉得阅读和写作既节约能源又有益于身心健康,是最为环保的生活。




楼主 项丽敏  发布于 2014-08-02 12:41:00 +0800 CST  

楼主:项丽敏

字数:9263

发表时间:2014-08-02 20:41: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9-19 12:26:47 +0800 CST

评论数:222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