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功过评商鞅

千秋功过说商鞅

在中国历史上,商鞅是一个重量级的人物,他的所作所为,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走向,可以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现代中国的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此君造成的。在他身后的2300多年里,无数中国人仍然生活在他的阴影之下。
可能有人对此发出质疑,这么说是不是有点夸张?什么人能有如此大的能量,能在自己死后的几千年里继续影响社会与他人的生活?
是的,事实证明,人与人有很大的差别。绝大多数人平庸,无甚作为,在历史的长河中,默默无闻,早已被尘埃湮没。极少数人则例外,他们的秉赋异于常人,像星宿般,降落在人世,在其生前身后,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影响着人类社会。像中国的孔子、老子、孙子、韩非子、赢政、蔡伦、李世民、朱元璋,外国的亚里士多德、亚历山大、凯撒、耶稣、卢梭、拿破仑、瓦特、牛顿、华盛顿等。
只不过这些人的影响有的是正面的,有的是负面的,有的则正负兼具。正面的影响造福人类社会,像蔡伦发明纸,瓦特发明蒸汽机,牛顿发现万有引力,推动了人类社会发展,功莫大焉。负面影响则压抑人的本性,扭曲人的灵魂,阻碍社会的发展,当属被批判消除之列。
那么,商鞅属于什么样的历史人物?他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是起正面作用还是负面作用呢?
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历来说法不一。
按照通常的说法,商鞅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他的变法使秦国由弱变强,给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比如王安石认为,“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梁启超在《中国六大政治家》中,将商鞅与管仲、诸葛亮、李德裕、王安石、张居正同列,视为伟大的政治家。毛泽东说商鞅“可以称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彻底的改革家,他的改革不仅限于当时,更影响了中国数千年”。
反对商鞅的则主要从儒家主张施仁政的立场出发,认为此君刻薄寡恩,缺少人性,其变法实行高压政策,剥夺了人权,使秦国变成虎狼之国。比如司马迁说,“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 。贾谊认为:“商君违礼义,弃伦理,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商鞅设连坐之法,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镬烹之刑,滥用酷刑招致普遍的怨恨,《旧唐书》因之将其评价为酷吏。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那么,究竟应该怎样评价此君呢?
是非自有公论。让我们用事实说话,看看商鞅其人其事,以及他做的事情对后世的影响吧。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生,公元前338年卒。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今河南安阳一带)人。其祖本姬姓,卫国国君后裔,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于商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史称商鞅“少好刑名之学”,师从李悝,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孙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魏惠王对公叔痤的嘱托不以为意,公叔痤死后,没有照着他说的话去做。
公孙鞅听说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欲收复秦之失地,便携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商鞅四见秦孝公,提出了帝道、王道、霸道、强国之道四种君主之策,受到赏识,霸道得到秦孝公的赞许,强国之道成为其选择。由此,商鞅得到秦孝公的信任,被任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变法分为两次。第一次是公元前356年,主要内容为:实行连坐法,即一家有罪九家相揭发。若不揭发,则十家连坐。 连坐的罪十分重:腰斩;奖励军功,禁止私斗,斩得敌人甲士首级一颗的,赏给爵一级。愿做官的,任以年俸50石的官职。官职和待遇的获得一律取决于军功,使过去的旧贵族没有军功不能获得爵位;重农抑末,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建立郡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加强中央集权。
第二次变法在公元前350年,主要内容是:废井田,开阡陌(阡陌就是田间的大路)。秦国把这些宽阔的阡陌铲平,也种上庄稼。谁开垦荒地,就归谁所有;建立县的组织,把市镇和乡村合并起来,组织成县,由国家派官吏直接管理。这样,中央政权的权力更集中了;迁都咸阳。为了便于向东发展,把国都从原来的栎阳迁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阳。
推行变法10年,秦国很快强盛起来,在对外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周天子打发使者送胙肉给秦孝公,封他为方伯,中原的诸侯国也纷纷向秦国道贺。魏国不得不割让河西土地,把国都迁到大梁(今河南开封)。
应该说,商鞅变法有其进步的一面,比如规定只有获得军功者才能授以爵禄,没有军功,不能享受贵族的特权,这样就打破了长期以来的贵族世袭制度,使社会成员的竞争处于一条起跑线上;废井田,开阡陌,鼓励开荒,其结果提高了农业收成;禁止私斗,人际间的争执必须诉诸法庭裁判。否则,不论有无道理,一律处罚。这增加了人们的法制观念。
一个国家强大与否,关键看这个国家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力、物力,是否得到充分的利用。商鞅通过变法,采取大棒加胡萝卜的政策使国人致力于耕战,达到了这个目的。秦始皇在后来能够统一六国,在很大程度上,是商鞅通过变法给打下了底子。否则,他能不能统一六国还两说着呢!
正因为如此,许多人对商鞅的变法持肯定的态度,有人甚至认为,商鞅是民族英雄,他的变法是伟大的革命,他是中华民族第一人,等等。
事实果然如此么?商鞅能获此殊荣吗?
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看,从人性的角度看,正好相反,商鞅的变法无论是在当时还是从对后世的影响看,都是不可取的。因为其变法的许多做法是对人性的严重摧残,商鞅鄙视民众,他说:“民如飞鸟禽兽”,对待人民就要像驯化役使野兽一样,一手拿着皮鞭,一手拿着腐肉才可驱使。他的变法剥夺了人民的思想、言论、行动等基本权利,以严刑酷法对待之,稍有不同意见,便施以酷刑,连坐法更是殃及无辜,是对生命的野蛮践踏。
老百姓对新法有些意见,就要受到连坐,就要砍头、腰斩、抽筋、剥皮、锉头顶、下油锅、五马分尸,轻罪重罚,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有一次,商鞅为镇压对新法不满的人,在渭水边一天就杀了七百多人,鲜血把整个渭水河都染红了,以至于号哭之声动于天地,畜怨积仇比于丘山。还有,太子只不过对新法发了几句牢骚,商鞅就视为大罪,他不好处置太子,就把太子的两个师傅治罪,一个割了鼻子,一个脸上刺字,害得太子两位师傅8年不敢出门。
世界是多元的,人们对新法有些不同看法,本来是正常的。然而,商鞅却对这些人施以如此的严刑酷法,真是骇人听闻的野蛮行为。从此,他开了思想犯罪、言论犯罪的先河,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极其恶劣、极其可怕的影响。
许多人之所以对商鞅,对秦始皇持肯定态度,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了大一统观念的影响,对大一统有一种盲目向往崇拜的情结。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现代中国的雏形,成为中华帝国的始皇帝,也就是开国皇帝,因此被称为“千古一帝”。饮水不忘掘井人,是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强大,为秦始皇统一六国打下基础,其地位亦因之提高,甚至有人将其称为“中华民族第一人”。
这实在是一个误区,这个所谓的大一统有那么大的魔力吗?以牺牲无数人的基本权利为代价的什么大一统值得这么推崇吗?
这需要人们认真思考,好好掂量掂量。
对此,我们首先要弄清楚,统一天下的目的是什么?国家存在的目的是什么?是让人民受虐待吗?是要剥夺民众的各项基本权利成为奴隶吗?与其是这样,还不如不要这个国家,不要这个什么“大一统”。
这是问题的要害。人,不是生来受罪的,每个来到这个星球上的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哪怕他微不足道,出身贫贱。
人乃万物之灵,民为国家之本,孟子在2000多年前就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说法,这种民本思想堪称现代民主政治思想的先驱,它要比18世纪欧洲的卢梭、伏尔泰、孟德斯鸠等人的民主共和学说早得多。
天赋人权,人民有权利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去追求幸福生活,国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人民谋福祉。否则,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人民有权利抛弃它,推翻它。
可是,商鞅的变法却反其道行之,将人民视为牛马,采取高压政策,剥夺了人们的思想、言论、人身自由,稍有不满的表示便施以严刑酷法。秦国人在其野蛮恐怖统治下,被驯服为会说话的牛马,完全处于绝对服从和愚昧、麻木状态,秦国被改造成为一部战争的机器,当时的诸侯国把秦国当成一个可怕的虎狼之国。
商鞅为了强制推行他的新法,采取了壹教的政策。他把礼乐、诗书、善、贤、孝、悌等,视为“六虱”,坚决禁止和打击。为了让人们的思想和行为都符合战争的需要,他对不符合农战思想的著作一律消灭,“燔《诗》、《书》而明法令”,以此来禁锢人民的思想和行为,排斥异端思想,强化精神专制,因此,商鞅在秦国大肆焚毁《诗》、《书》,在意识形态领域实行愚民政策和文化专制主义,为后世的统治者开了焚书坑儒、大搞文字狱的先例。
秦始皇在商鞅变法剥夺人权对人民进行高压统治的基础上,采取韩非的“法、术、势”学说,进一步强化君权,专横、暴虐、跋扈,完全将人民变成为奴隶。此后,在长达2000多年的中国历史上,虽然改朝换代,但始终是君主专制独裁统治,人民毫无权利可言。像秦始皇那样的暴君层出不穷,在独裁者的暴虐统治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伴君如伴虎,权贵者可以指鹿为马,臣民只能规规矩矩。在商鞅开启的,由秦始皇强化的言论犯罪的流韵荼毒下,稍许表达不同意见,就可能遭杀身之祸。为了生存,人们逆来顺受,明哲保身,成为没有思想,没有灵性的行尸走肉与没有气节,没有骨头的软体动物。
这是商鞅及其变法给当时和后世数千年的国人带来的礼物。
应该说其负面作用要远远大于它的好处。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保证人权,保护普通人的自由与尊严,而不是将人视为动物,任意驱使,随意杀戮。虽然说乱世用重典,可商鞅的变法做过了头,轻罪重罚,动辙砍头、腰斩、剥皮、抽筋,野蛮之至,是野蛮人所为。比起周初时,周公倡导实行的“明德慎罚”来是历史倒退。其变法实行“罪人以族”的“连坐法”,把西周社会早已废除了的株连做法,搬到秦国来实施,只能说明商鞅的野蛮和残暴,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变法的抑商政策也给后世带来负面影响。商鞅重视农业,奖励耕战没有错,但他对搞活流通的商人和改进生产工具的手工业者,不但不赏,反而采用严酷的手段予以打击。他把工商业者与无业游民等同,用法律规定,将他们本人及妻子儿女一起全部收充官府,罚作奴隶,使秦国的工商业经济全部消失。因为他认为,手工业者和商人“事末利”,不生产粮食,也不打仗,所以,要用残酷的手段,重农灭商。可见商鞅不仅野蛮残暴,而且愚蠢无知。他为后来中国历代统治者采取重农抑商的落后政策开了先河。由于时代不同,所处环境条件不一样,我们不能要求古人具有现代意识。可事实上,商鞅开启的“重农抑商”政策在客观上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严重的阻碍作用。特别是在明清之际,西方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纷纷进行海外贸易,积聚了巨额财富,完成了原始积累,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与生产力的发展。而明清的统治者则抱着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不放,闭关锁国,当西方逐步走向近代工业文明时,自己则坐井观天,依然停留在小农经济的圈子里自我感觉良好,遂被西方逐步超过并远远地抛到了后面。
商鞅变法另一个对后世产生负面影响的政策是限制人口流动。根据郡县制的要求,秦国层层建立村社组织,然后在严密的地方组织的基础上,颁布“什伍相连坐”的野蛮法律。其变法规定,秦国人平常不得随便外出,外出必须向上级请假,得到批准后,才能外出,否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此外,旅店收留没有证件的旅客,一样要受到连坐。于是,秦国的人口流动停止了,人人都捆绑在土地上,自由和贸易彻底消失了。这种做法被历代沿用,变成严密的户籍制度,使全国成为铁板一块。其负面作用显而易见,一潭死水,何来经济发展的活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的三年困难时期,更是出现了因户籍制度限制,村干部不让饥饿的农民外出逃荒而饿死的惨剧。
善恶自有报应,一个缺少人性实施残暴统治四面树敌的人注定不要会有什么好下场。秦孝公在世时,强力支持商鞅实施变法,尽管商鞅得罪了许多人,招致了许多怨恨,可人们摄于其权势,敢怒不敢言。后来秦孝公死了,他失去了保护伞,结果走投无路,没有一个人、一个国家肯收留他。他到旅店投宿,店主由于他拿不出外出的证明而拒绝他住店,店主说:“商君规定住店的人一律要有证明,如果没有,那么一店的人都要受到牵连。”商鞅无法,只好离开。他被抓住后遭到车裂之刑,五马分尸,全家被杀。如果不是欠下累累血债,他不可能受到如此猛烈的报复。在整个秦国,没有一个人同情他,都认为他死有余辜。作法自毙,这就是他的下场。司马迁在《史记》中批评他残忍、刻薄、寡恩,落得悲剧的下场,是自取恶名。
国家要强大,要统一,没有错,但必须以人民幸福、富裕、安康为前提。民为国家之本,本不固,则国家危矣。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个国家要长治久安,必须以民为本,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尊重民意,按照大多数人的意愿去办事;实行惠民政策,努力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只有这样,民众才能衷心地拥戴之。否则,倒行逆施,残暴统治,搞得天怒人怨,造孽者自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这位商君就是一个例证。

楼主 渭滨野客2  发布于 2013-05-26 07:21:00 +0800 CST  

楼主:渭滨野客2

字数:5293

发表时间:2013-05-26 15:21: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2-17 13:23:03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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