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中文系考研四年,却考上了南开(一个农村985研究生的自传)

1990-2008 那个少年生长在皖北农村(上)

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
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
荏苒岁月颓,此心稍已去。
值欢无复娱,每每多忧虑。
气力渐衰损,转觉日不如。
壑舟无须臾,引我不得住。
前途当几许,未知止泊处。
古人惜寸阴,念此使人惧。

这是陶渊明中年以后的一首诗。我上个月刚过了二十八岁生日,按照古人的说法,还没过而立之年,但是我却对这首诗里流露出的中年之惑深有同感。我有过“无乐自欣豫”的少年时代,而现在却已步入了“值欢无复娱,每每多忧虑”的壮室之秋。

在过去的二十七岁这一年里,我开始经常失眠。二十七岁是一个坎,我在十七八岁时从书上读到过一个统计数字,说百分之九十多的名人都会在二十七岁之前崭露头角。而我也有过成为英雄伟人的梦想,却眼睁睁地看着二十七岁从面前一天天流逝,书生老去,功名未立。

此刻他坐在南开大学的老图书馆里,看着对面桌子上不知名的美丽学妹,这个古代文学专业的研二学长突然觉得自己在这个城市就像闲居荆州的刘玄德,他摸着自己二十八岁沧桑而有些油腻的脸,心里想当年刘玄德如厕时发现横生的大腿赘肉当是同样的感受。

这个研二学长出生在安徽北部的一个普通村庄,在那里长到了十八岁,考上了帝都的一所普通的重点大学,在二十一岁的时候为了完成少年时的北大梦和青年时的大师梦想,开始了北大中文系的考研路。他这一考就是四年,四年里他闭门谢客,卧薪尝胆,苦心孤诣,百折不挠,最后还是没考上。仁至义尽的他只好在二十五岁第四次失败后,选择了妥协,在他二十六岁那一年,他终于成为帝都附近某新晋一线大城市的某著名985名牌大学的一名大龄研究生。可是,他已经没有了大师梦想。他觉得自己被欺骗了,就像伟大的西班牙大文豪塞万提斯笔下晚年的堂•吉诃德骑士。

1990-2008,皖北
十八岁前: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

我生在1990年。我生的那个村庄是皖北极普通的一个村庄。整个村庄的人都姓刘,因为比别的村庄大,就叫刘大庄。

我的父亲,一个体力劳动者,当然,首先是个农民,他还是个木匠,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玩具就是各种木头,锯,墨斗,尺子。后来农村出现了家具厂,他就转行做了建筑工人,再后来成了一个小包工头。他读过初中,不算文盲。他是家里的独苗。

我的父亲的父亲,就是我的爷爷,他也是个体力劳动者,一个农民,他不识字。他的父亲死的早,他又是家里的独苗,他的父亲出身在一个小商人家庭,在镇子上做小买卖。所以他,我的爷爷的血液里流淌着小商人家庭的发财梦。他甩开膀子拼命干了大半生,为他的独子盖了一所砖瓦房,娶了一个媳妇。

两代单传的老刘家终于在这一代人丁兴旺起来。这个一心想靠膀子发财的老爷子在花甲之年连添了两个孙子,他“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发财的心更重了,不顾儿子的劝阻,加入了九十年代农村乡镇建设的大军。在他的大孙子不到五岁的时候,他从建筑工地上摔了下来,两个星期后,死了。

我就是他的大孙子。我记得他。他是一个高大精瘦,皮肤黝黑的老头儿。他的笑声清脆,笑容明朗。我记得他从楼上摔下来之后,我和家人去城里看他。那时候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记得一路上看见车窗外好多新鲜的事物,那是我第一次见识外面的世界,第一次进城。

我进了病房,他躺在床上,他不能动,看见我进来了,他就冲着我笑,然后跟身边的亲戚说什么,他那时候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亲戚大约听懂了,就给我拿了一个铁罐子,帮我拉开铁环,我懵懂的接过来,尝了一口,真甜,还怪好喝的。那是我第一次喝那种罐装的东西,我记得人们都管它叫“健力宝”。我的爷爷躺在医院白色的床上,笑着看着我喝健力宝。

后来他就死了。那时候我已经隐隐约约的知道死是一件很可怕的东西。我听人说人死了会变成鬼,我就很怕鬼。那时候家里穷,我和奶奶睡在一张床上,晚上奶奶要关灯,我不让关,我以为开着灯,鬼就不敢进来。可是灯总是要关的,灯一关,我就蒙住头躲在被窝里。

然后我就上学了。我喜欢上学。我对文字有一种天生的好感。这也许是遗传自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只上过三年学,可是我的外公是个乡绅,他出身在地主家庭,当过小学老师。他喜欢舞文弄墨,卖弄他其实也不怎么样的一些学问。他的那些学问现在的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就可以完爆他。不过,在他那个年纪的乡下人是没有这些常识的,比如地球上有哪七大洲四大洋,太阳系有几颗星,哪个国家的人足球踢的好。

我上学了,我喜欢上学。因为上学了就会发新的书。我喜欢书,特别喜欢语文书,因为语文书里有许许多多的故事。我那时能把语文书里全部课文背的滚瓜烂熟。语文书为我打开了外面的世界。那时候没有互联网,电视机也刚刚开始普及,而且只能看三个台,中央台,安徽台和县城台。

我至今还记得一年级语文书里的课文。有一首认数字的课文说“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儿童六七个/八九十枝花”。那篇课文还没有汉字,印的是拼音,所以我常常把“yan”读成“shan”。我不喜欢烟村,我喜欢山村,因为我生在大平原上,所以特别向往山。


还有“秋天到了,树叶黄了,一阵阵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了人字,一会儿排成了一字”,课文的配图是一张漫画,金黄的树木的轮廓,每次读到“秋天到了,树叶黄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睛总会湿润。直到后来考研自学了文学理论,接触了荣格的集体无意识学说,才知道这些画面都是积淀在人类身体里的集体记忆。

还有一篇课文赞美我们辽阔的祖国,说松花江上雪花飞舞的时候,海南岛上已经春暖花开。我感到很神奇,也为雪花飞舞和春暖花开同在的伟大祖国而自豪。

童年时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开学的日子,因为又能领到新书了。小学语文一年级的课本最早定义了我对外面世界的想象。

我那时是个好学生,荣誉感非常强。我会为升旗仪式的时候忘了带红领巾而深深自责以致痛哭流泪。我会因为升旗仪式国歌声响起来后仍然有人说话而义愤填膺,想动手打人。我对自己要求严格,近乎完美主义,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写数学作业,每次写到数字9,我都要照抄印刷体,大家都写成q的样子,而我非要写成g,直到老师提醒很多次,我才妥协。
我特别听老师的话,听学校的话。我小小的心脏充满了使命感,常常为了官方的宣传而热血沸腾。大约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在学校的黑板报里偶然看到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的那段主人公的名言“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我回首往事的时候……”,让我激动很久。由于道德感极强,常常为自己不够纯洁不够崇高而自责。

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深深伤害了我的感情和对于官方的信任。大概是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学校里说上面要来检查,图书室的书不够,要大家每人捐书十本,检查结束之后还会还大家。我是天生的好士兵。回家就把自己珍藏的《自然》《思想品德》还有一二年级的语文数学课本都找来,第二天交给了学校。后来学校里就再也没提还书的事。那些课本对于学校领导来说就是一堆掩饰贪污的遮羞布,但对我来说却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孩童年的美好记忆。而那记忆就那样成了学校领导们面子工程的废弃物。顺便提一下,我们学校的图书室从来没有对学生开放过,它属于学校领导和家属子女的私有财产。

我那时喜欢读书,可是没有课外书读。一个是学校图书室不开,另一个镇子上也没有卖课外书的书店。只有一家文具店,会卖一些教材辅导书,新华字典之类的。为了填补知识的饥渴,我小学的时候就把表哥辍学后仅存的部分初中教材拿来读,主要是几册历史书。我从那里认识了广大的世界,有“莱克星顿的枪声”“鸿门宴”“两个铁球同时落地”,从那里我认识了华盛顿,刘邦,伽利略。

关于读书我还有两个有趣的故事。一个是《三十六计》。这本书是从那家文具店淘来的,花了五块钱,当然那时的五块钱也不少了。这是一本历史故事集,每个计谋配两个中国古代的故事。这本书让我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深的兴趣,也让我成为同龄人中的博学者。说起来不怕看官们笑话,我买这本书的动机本来是“报仇”。同班同学中有一个比我大的老欺负我,所以当我第一次在文具店偶然的看见这本书时,天真的以为有了这本书就可以用智谋战胜他。最后买了这本书课上偷偷的看,被同桌发现,他要看,我不舍得,后来大概因为他的传播,我买这本书的消息就传到了“仇家”的耳朵里。那个“仇家”大概也从书名里获悉了我的动机,就专门奚落了我一顿。为此,我还把同桌狠凶了一顿,同桌是个性格腼腆软弱的大个子,看到他面露愧色,我当时还内疚了一段时间。

第二本书是个童话故事集。这本书是“捡”来的。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县城里搞奥数竞赛。我和另外五个同学被选拔出来代表学校去县城最好的小学参加复赛。其实主要是打酱油的,我记得自己只做了几道填空题或者选择题,大题一个都没做出来。但是这次城里之行我并没有空手而归。我在考试座位的桌洞里发现了一本童话故事集,然后就顺手牵羊,据为己有。这本童话故事集编的很杂,里面有很多短的寓言故事,也有长达十多页的童话故事。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蓝眼睛王子的故事。故事说的是一个蓝眼睛王子为了治疗父王的眼睛,去远方寻找圣水,在途中有了奇遇。其中主要的奇遇是遇到一个年轻漂亮的单身女王,两人从敌人变成爱人,故事的结局大概是王子找到了圣水,成为两个国家的王,当然还和女王结婚生子,子孙满堂。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我对圣水和王位还有作品中勇敢坚强之类的主题思想不感兴趣。我唯一向往的是王子的爱情。我憧憬着这样的奇遇。

小学很快就结束了。在小学我还体验过“爱情”。是的,你没看错,我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就暗恋我们班的学习委员。她是镇子上的姑娘,人好看,成绩也好,老师也重用她。她有一张樱桃小口,红红的,说起话来温文尔雅。后来上了三年级之后就没有再见过她。我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已经是小学五年级的那个暑假了。我们那时候小学只有五年。那个暑假,一个老师的亲戚,当时还是英文专业的大学生,开了一个英语学习班。在那个班里,我们偶然重逢了。当然我们之前没怎么说过话,当时也没有说话。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也许是为了引起她的注意,也许是因为暗恋她而又自卑,所以才要戏弄她。我画了一幅画,把她画成班里另一位男同学的女朋友,给同桌看。后来下课的时候,几个男同学就一起围观,有说有笑。她就知道了,然后趴在桌子上哭。放学的时候,她过来质问我为什么要戏弄她。我哑口无言。当然我也很自责。

就这样我上了初中,镇子里的初中。我们那时候开始分实验班和普通班。我自然被分到实验班。
我们那一级是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一届。后来考大学的时候有考上上海交大的,也有考上武大,北航的,这在农村是很了不起的。
和我同班的还有班主任老师的一对儿女,后来成绩最好考上上海交大的就是班主任的公子。因为自己的儿女也在,所以他特别卖力。可以说我们赶上了好时候。
关于初中有哪些重要的事值得书写的呢?
第一个说说画画吧。我曾经很喜欢画画,当然是自己瞎画。我喜欢画山水花草人物。初一的时候,有一次我在英语课上画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我一边画,一边警惕的看着讲台上,怕老师发现。这其实是很愚蠢的,因为如果你自顾自的画是不大会被老师发现的。最终因为我紧张警惕、画蛇添足的眼神,被英语老师抓住,拿到讲台上展览,我羞愧不已,当然英语老师也没有惩罚我,甚至展览本身也不见得就是为了羞辱我。只不过我自己内心过于敏感了。很多年后当我成了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时候,我很清楚这些都是统治阶级对人精神奴役的创伤。
还有两件事是关于考试的。一个是英勇的举报,另一个是深刻的说谎。
先说第一个。我们初中每年都有一个学科竞赛,就是中考要考的科目都要来个全校范围的考试。初一的英语学科竞赛上,我发现坐我前面的某个班的同学作弊给别人传答案,我出于正义感,当场举报,结果他被取消了成绩。考完试我刚出了教室,在一个拐角处被他拦了下来,那同学比我高大,我以为他要动手,没想到他突然哭了,一边哭一边指责我不该举报他。后来才知道他是班里面英语成绩最好的,当时是太委屈了。他出于意气帮别人,没想到被我这个多管闲事的愣头青给毁了成绩。这件事也让我对一贯的见义勇为美德发生了一些怀疑,一个是我意识到了见义勇为的代价,另一个是我开始怀疑通常认为的“义”是不是真的“义”。
另一件关于考试的事是一场深刻的说谎。那是初三的一次数学考试,考试是在班里面进行的,没有像正规考试那样拉开座位,很容易抄袭。成绩出来发回试卷的那节课上,班主任老师也就是我们的数学老师就问有没有人全场考试没有作弊。我是一个一贯作风正派的好学生,以前考试从未作弊过,可是那场考试我却没有洁身自好。选择题的最后一道,我不会做,凭直觉选了A,但临交试卷的时候却“无意”瞥见同桌选了D,于是顺手改成了D。试卷发下来后才知道自己原本的直觉是对的,作弊反而吃亏了。所以当他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在众目睽睽中略微颤抖的站起来,用我一贯响亮的声音说了句“我”。但是我说完之后,整个人木了。我听到班主任在台上表扬我,对我一贯的表现表扬了好久。我的内心五味杂陈。我在内心里不断用自己作弊却吃亏了这一结果试着说服自己。但我更因看见自己人性的复杂和厚黑而愕然沉默。

我曾经有一段时间英语很差,考试都不及格。在初二上学期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苦学了一段时间,终于进入上游。这也保证了我最后能够顺利地考上重点高中。

关于初中生活给我留下的财富。我要感谢两个老师。一个是我的班主任老师。最后我们班打破校史,有接近两位数的学生考上省重点高中,首先要归功于他。还有一位老师,是我初一的语文老师。

他是一位启蒙者。据说年少的时候也是个文艺青年,正赶上八十年代末的文艺余热,发表过一些作品。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成了我们小镇中学里的语文老师。那时候是世纪初,全国都在搞素质教育,他也是素质教育的热心践行者。他上课有时候不带语文课本,会给我们读当时最流行的文学作品。当时,韩寒和蒋方舟刚火起来,他就在课上给我们读他们的文章,还用他们少年成名,离经叛道的事迹激励我们。为此,我们的班主任老师对他很不满。为了鼓励大家,他自己花钱买小奖品,在课上搞知识竞赛。他还鼓励我们读金庸的武侠小说,说《天龙八部》是最好的作品,他都翻烂了,就是“韦编三绝”的意思。从他那里我们这群乡下孩子第一次知道世界十大文豪。

不过,他做的最了不起的事情不是对我们,而是对他自己班的学生。他是我们隔壁一个普通班的班主任。那时候,进入普通班就意味着考不上重点高中,事实上那里的孩子就是来混一张初中文凭,毕业后就去打工的。所以他们基本上都不学习。怎样管理这群不学习的孩子呢?他的思路在我们那里的学校是独一无二的。如果大家看过经典的法国电影《放牛班的春天》就应该猜出他进行了一场极具创造性的浪漫实践——音乐课。
我们那里的初中是没有美术课、音乐课的。他从我们的小学里找来一个音乐老师,教唱歌。有那么一个学期吧,每个星期的某个时间点,隔壁都会响起甜美的歌声。那歌声我们这群实验班的优等生也是羡慕的。
我当时是个保守的学生,虽然很喜欢他的课,但又怀疑他的离经叛道的教育理念。直到后来上了高中大学才意识到他的出现对我们这群没有机会见识外面世界的农村少年是多么重要。

我们镇子里的初中跟城里的相比,初一初二管的还是松的,主要是城里的初中竞争更激烈,生源保证更不稳定。我们大多都是到了初三,狠狠地学一年。我初一初二除了把英语给补了上来,其他的科目也没有太用心去学,还过得去。初三一年不敢放松,最终顺利的考上了县城里的一中,也就是大部分考生都向往的省重点高中。

说起中考后的填志愿,这里面还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小插曲。我那时候喜欢文科,以为将来自己是要从政或者管人的,很看不起理科,觉得培养出来的就是螺丝钉。于是我铁了心的要读一个文科好的学校。当时一中的优势主要在理科,文科跟二中比并没有特别的优势,甚至有人说二中的文科更好。我信以为真就要读二中。家里的人拼命的劝我读一中。他们不懂什么文科理科,就是认为一中比二中好。事实上,一中的生源质量比二中好太多,就像清华北大和其他985的生源差。至于二中文科比一中好,也是不符合实际的。他们为了争夺生源,故意的培养两个文科的高分考生,造成了这样的印象。但我最终也没有选择二中,一个是因为我也知道他们生源质量不行,另一个是家里人说二中附近有火葬场,环境特别差。这是真的,等我上了高中才知道,二中在城西北郊区,附近工厂多,校园绿化也不好。而一中是有名的花园式学校,位置在县城中心,什么都方便。

说到学文科,我要顺便说说我年少时的学业理想。我在这个世界上听说的第一所大学是清华大学。那是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传说村东头有户人家的儿子特别争气,考上了清华大学。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还有个有北大。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们那里的农村,清华比北大名气大的多。据说那是一个专门出国家领导人的地方,在皖北的农村,人们把当官看成最有出息的职业。所以我人生第一个具体一点的能称为理想的目标就是考清华。

但是这个目标在初一的时候变成了北大。原因是初一语文课本里的一篇课文。很多年后我考上了南开,认识了一位同样想考北大没考上的北京姑娘,一谈到北大,聊起来的仍然是这篇课文——《十三岁的际遇》,作者叫田晓菲,在八十年代的北大校园也是一个名人,她十三岁因为写作天分被保送到北大,后来成为哈佛大学东亚学院的年轻教授。作者在文章里以大三的老生身份追忆了自己的早年成长经历和北大的求学岁月,萦绕着属于八十年代自由浪漫的人文气息。十一岁的我对这样的故事完全没有抵抗力。再加上那时候我已经对理科完全没兴趣,于是果断的改变了人生的目标,从清华到北大。

随着高中生活的开始,这个目标变得更加紧迫,成为我整个高中生活全部的动力。在我那时的想象里,考上北大,就是今天人所说的走向人生巅峰。那时候还没有阶层固化这个词,也没有人怀疑北大清华能彻底改变一个农村人的人生命运。

高中生活的第一步是军训。我现在对军训没有太多印象了,只是清楚的记得同一个方队有一个“刺头兵”跟教官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当时我以为这种学生是没有出息的,但我的判断被后来的事实否定了。这个刺头兵后来成为我高一某段时间的同桌,他每次数学考试都是班里最好的。后来我学了文科,高考后在学校外面的新华书店遇见他,那天他是拿了浙江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来书店买书准备大学生活的。而我报了北大也报了浙大,却要准备复读了。

进入高中对我来说是一场新鲜的旅途。县城里的生活对于村镇来说要精彩的多。我印象最深的一点就是,想买书太方便了。我第一次接触了这么多世界名著,以前只听说过名字却没有机会看到书。但是,整个高中我都没有真正读完一本名著。原因大家都懂,高考不考这个。

我和一个初中同学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在公安局的老家属院里,房子很破旧,但房租便宜,一个月三十块钱。隔壁住着一户人家,是同村的“老乡”,男的是老中专生,曾经在县里的某个无关紧要的事业单位上班,也曾经是村里人眼中的公家人,我在那里住的时候,他已经下岗了,。他的太太没有正式工作,人长的像男的,他虽然下岗了,但仍然嫌弃她。

我的室友年龄比我大一两岁。他算半个孤儿,父亲在他十岁的时候因为车祸死了。母亲改嫁了,他跟着叔叔生活。他话不多,但是很健谈。我们一起住了两年,相处愉快。

那时候手机还没有普及,mp3我们也买不起,我们就用练习英语听力的复读机听歌,放的是磁带。他喜欢刘德华,买了很多刘德华的磁带。我本来没有听过太多歌,受他的影响也成了刘德华的铁杆粉丝。而当时最流行的歌手是周杰伦。刘德华是四大天王的中坚力量,显然是属于九十年代的过气天王。我们都有很浓的怀旧情愫。

我们没有什么娱乐方式。曾经用一块木板做乒乓球台,用硬纸片做球拍,用书做球网,加上一个捡来的乒乓球,玩了小半个晚上,意犹未尽。

我从小就是一个懂事的孩子,那时候我爸还没有成为包工头,家里的经济条件一直不太好。我就省吃俭用。后来上了大学意识到自己被农村人省吃俭用的美德观念奴役,后悔自己不应该在最需要营养的时候委屈自己的肠胃。

高一上学期的时候,每天中午我都回来午睡。隔壁的“老乡”看我每天中午都回来午睡,而且午睡后脸色疲惫,以为我营养不良,就建议我爸给我买炊具,自己做饭。于是我就做了一段时间的饭。事实上,我每天午睡,午睡之后仍然精力不好,并不是因为营养不良,而是因为那时候我开始进入青春期,偶然的一次自慰后就上瘾了。而我和室友睡在同一张大床,晚上当然不方便。他中午不回来,我就一个人趁午睡的时候过把瘾。

那有人会问了,自慰了,青春期的能量释放了,应该精神饱满才对,怎么就精力更不好了呢?

因为我自责,因为有一个声音告诉我自慰是罪恶的。这个道德君子用它的声音让我在释放本能的同时收获羞耻感。直到很多年后我彻底摆脱了统治阶级的精神奴役,我才明白鲁迅有多伟大。统治阶级从未停止吃人。他们为了防止人们认识真实的自己,享受做自己的乐趣和纯粹,造出了一个叫做道德的玩意儿让人们永远自卑。那个东西他们自己压根儿不信,他们用它让金字塔下面的人永远自我消耗,自轻自贱或者为虎作伥。

那有人问了?他们为什么要让人们自卑?原因很简单,动物世界弱肉强食,人类也一样,而且手段更高明。你自卑了,就会下跪,下跪了就会退化,退化了就会变弱,变弱了就只能服从他们了。那么又有人问了是不是他们就更坏呢?大家都是动物,谁比谁好,谁比谁坏呢?人哪有好坏之分,无非是有的站着,有的跪着,有的跪着但很安分,有的跪着但拼命的想站起来,有的靠自己的血汗刚刚站起来,有的幸运的生在了站着的家庭生下来就不用下跪,肉体姿势和运动状态不同而已。那又有人问了,难道人类社会就真的跟动物世界一样?人类不是还有真善美公平正义同情心自由人格独立精神balabala?兄弟,好好读读马克思去吧,傻逼小知识分子还不趁年轻赶紧换血,等跪到骨骼闭合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楼主 刘路1990  发布于 2020-12-08 19:27:11 +0800 CST  
是啊 我上大学的时候可自卑了 都是社会的奴役 我一直想挣脱出来 就像戒毒一样艰难
楼主 刘路1990  发布于 2020-12-09 18:13:26 +0800 CST  
再接着说高中生活吧。我们高一高二的时候,一般每周休息一天,从周六下午第三节课开始到周日晚自习。我一般一个月回家一次。周六的晚上是所有高中生的狂欢夜。我高一高二的时候,每到周六晚上都会到学校和住所中间的一个卖杂志报纸和磁带cd的地方呆一晚上。那时候大部分中学生都上网吧。我没去过。那时候我认为去网吧是堕落的行为。当然老师和家长们也普遍这么认为。我喜欢那个地方,在那里能看到时政和娱乐新闻,还能看电视,听音乐,虽然光碟店条件简陋,只能站着看。这些对于紧张的高中生活是难得的调剂。

我第一次去网吧是复读那一年的某个晚上,也许是开始复读的那个暑假的某天晚上,我记得当时压力很大,就去网吧了。我从网吧回来的那个深夜,感到自己很堕落。那种感觉或许就像一个第一次去妓院嫖娼的少年,为了被妓女破了处而忏悔。当然我至今也没去过那种地方。

当然我还要谈谈我的学习。我们那时候高二才分文理科。而我是不怎么学物理化学的。我的物理只能考及格,化学就好一些。我们的化学老师是安徽师大的应届毕业生。人长的很帅,他的女朋友和他同届,教英语。我之所以说他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曾经有一次化学考试,我考的不错,但我因为压根不想学理科,从来都不问问题。那天晚自习,他就在我身边转悠,我感觉应该找个问题刷一下他的存在感,但终究没有开口。在我们那里的高中,当然后来我知道在很多地方都有这种现象,学文科会被认为是成绩差或者学不了理科。他那时候可能不知道我这样的成绩竟然压根儿没打算学理科吧。

还有一件是他的变化。他身上写满了那个时代怀揣理想走入社会的大学生所遭遇的强烈落差。他刚毕业来我们学校的时候,看起来像个当时非常流行的一些韩剧的男主人公,发型,行头,表情,眼神,就一个字“酷”,班里的女同学都是他的粉丝。上课通常抄着口袋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讲课。我还记得当时的教师篮球赛,在新建的体育馆,他穿着专业的球衣球鞋上场,投进一个三分球后甩头向全场致意自我陶醉的表情。后来,大概是高一下学期就听某些老师说有个新来的化学老师上课嚼口香糖,不像老师的样子。再后来,我上高三的时候,经常在学校里看见的往往是他落寞的身影。

第二个我要说的老师是我的地理老师,后来我学了文科,他也成了我的班主任。据他说自己是很幸运的。因为他本科学地理的时候,那是个冷门专业,而且他的学校不怎么样。没想到读大学的时候赶上了高考改革,高中普遍缺地理老师。他毕业后也就进了一中。学文科后,我是班里成绩最好的,他也非常器重我。

我们学校文科不好,文科班纪律也差,我们班纪律尤坏。高三的时候,几乎每次自习课,后面不学习的学生就在课上毫无顾忌地讲话。我和几个学习好的还专门去找他。他每次都会过来,可是他走之后,一切照常。

我痛恨那些自习课上讲话的同学,我那时知道自己考北大希望渺茫,内心压力极大,他们这群老鼠一样的东西更是让我觉得没有希望。

我还要讲两个语文老师。一个带了我高一和高三,中间那年她去生孩子了。她是九十年代末阜阳师范学院毕业的,人很时尚,每次上讲台穿的衣服不重样。大家都很喜欢她,因为她对学生一视同仁,很有人情味。我说她主要是想讲她的爱情故事。她的丈夫也是我们学校的语文老师,他们是大学同学。男的是南京郊县的人,女的家里就在我们县城。他们是自由恋爱,九十年代末的皖北婚恋观念仍然很保守。所以当我们的女老师毕业后带着男朋友来看准岳父大人的时候,据说这位准岳父大人拿着和面杖在后面追着打。他是一个厨师,开饭店的。当然最终这对鸳鸯还是成了夫妻。据说,男的本来在南京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学校,因为这位厨师岳父不准女儿远嫁,男的就留了下来。
我高二的女老师在爱情生活上就没那么幸运。她那时候也是刚毕业,常常紧锁双眉,一脸愁苦。她是那种内心情绪体验丰富的人,但性格内向。据说他大学谈了一个穷男友,而且是外地的,家里面反对。大概家里面也重男轻女,一路走来很不容易。家里辛苦培养她,却得不到回报。她心里积压那么多东西,又是文学工作者,想在讲台上表现开朗的一面,却总是弄巧成拙。她每次在台上卖力的调动课堂气氛,但效果并不理想。有一段时间,她经常提问我,可能因为我成绩好,也看起来是个有文学天分的学生,我刚开始还很配合,到了后面也不太积极,像大家一样。有一次我午饭后去办公室,碰见一个女老师给她东西吃,她不要,女老师就说你不能天天中午不吃东西,还说自己吃不了了,硬要给她,当时周围还有其他老师。她就很难为情。我讨厌这样的人,不顾别人的感受把自己主观的廉价热心硬塞过去。

高三的时候她不教我们了,据说她是嫁人了。我有时候会想,像她这样性格的女人大概不会过的幸福,但又在心底暗暗祝福她。再后来我想起她的时候就会联想到女作家萧红。我越来越同情她,并且诅咒让她过的沉重的那个罪恶的社会习惯性势力。而今天当我想起她沉重抑郁的表情,不仅能看见罪恶的社会习惯性力量紧锁住她的双眉,还能看见她在那个文学世界里用小知识分子的审美蚕丝作茧自缚的凄容。

讲了这么多老师,该讲讲同学了。高中同学中最好的是我后两年的同桌。他是一个大帅哥,人长的很像当时很火的歌手潘玮柏,成绩也很好,很受男生特别是女生喜欢。我那时性格孤僻,一心想考北大,不大跟人说话,也不关心别人的感受。他对我很好,会教我一些生活常识,讲讲流行的东西,总之就是帮助我成为一个正常点的中学生,而不是一个只知道学习的学霸。只可惜,我并没有真正在意他的好意。那时候我心里只有北大。

后来我们第一年高考成绩都不理想。他连一本都没考上,所以很早就去了补习班,而我后来听说他在那个班也去了。我们没有再做同桌,可是关系仍然很好。最后,他考上了西南政法大学,去了重庆。在那里,他和一个东北姑娘相恋。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大四下学期或者刚毕业的那个暑假,那次他来北京,好像是送她的女朋友回老家,又好像是来北京集训。他那时候刚毕业要去江西做武警。总之,我在凌晨大约一两点去北京西站接他,当时我们精神很好,就步行到长安街。那是他第一次来北京,路过天安门他很激动。我那时候已经不再是中学时代的热血少年。他并没有很快察觉到我的变化。我们想去厕所,但附近没有。我就在长安街旁边的绿化区就地解决,他当时很震惊。他还不能接受这种不敬的行为。后来他憋了半天,终于在一家快餐店找到了洗手间。

后来,也就是那个中秋节他托我给她黑龙江的女朋友寄月饼。他那时好像也在某地封闭训练,自己并不方便。再后来他打电话告诉我他们分手了。问起原因,他说女的那边要他放弃工作去东北,自己家里面不同意,又说女的太绝情,他不明白谈了四年的女朋友为何变心那么快。我知道他是投入了深情的,很替他惋惜。

他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我当时正在北大,大概是我第三次没考上北大的那个春天,14年的春天。我跟家里人说我考上了,在读研究生一年级。我也是这么跟他说的,他知道考北大是我的一个心结,替我高兴,还说有时间来北京看我。他当时还说自己还在等她。再后来他也许跟我联系过,我没留意。那时候我过的很节能,不上qq,也没开始用微信,只跟家里人和北京的两个朋友有联系。也许错过了他的电话,我想我没有跟他联系,在他那里也许成了我“飞黄腾达”后不念旧情的信号。直到我考上研究生之后在qq上联系过他两次,没有得到回复。那时候我已经没有他的手机号,当然我更没有其他高中同学的联系方式。

他现在大概结婚了吧,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复合。他是个好小伙,人聪明又体贴,谁嫁给他都会幸福的。

我在补习班的时候比以前变化了不少,开始有了些社交活动。那时候我的发小也在我们学校补习,他原来在二中读的。他在学校附近一个学生聚居区租房。我每到周六晚上就去找他玩,顺便跟他同一房东的两个高二的学弟也混熟了。我们那时都是热血少年,在一起听音乐,高谈阔论。我记得那时候他们喜欢听郑源的歌。这是一个面向下层青年的歌手,歌声里充满底层青年情场失意后的呻吟声。

附近是为学生服务的生活区。主要是廉价的饭馆,超市,理发店,还有在镇子和县城里最常见的娱乐场所——台球厅。说是台球厅,其实大多都是露天的野案子。

我们那时通常是周六晚上一起去稍大的一个馆子聚个餐,饭后去打台球。我记得,那时候曾经流行着一首歌曲叫做“嫁人就嫁普京这样的人”。那是2007年,金融危机还没发生,当时的俄罗斯经济持续增长,人民自信,普京大帝的统治还没有出现任何危机的苗头。

当时的流行歌坛仍然是周杰伦的天下,《菊花台》的哀而不伤,《青花瓷》的富丽典雅在大街小巷洋溢着中国风的缠绵悱恻。而薛之谦才刚刚崭露头角,刚刚以一曲低沉缠绵的小调《认真的雪》出道不久。

“长沟流月去无声,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后来我考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生,读到南宋陈与义的《临江仙》,总会想起高中时代无数个周六晚上的狂欢。那是所有农村县城中学生高中时代共同的青春盛宴和集体记忆。

关于高中生活,还有一块没谈,爱情。哈哈,这个大家恐怕要失望了。因为没有。为啥没有呢?两个原因。一个就像我认为上网吧是堕落一样,在当时的家长,老师还有我们大多数有志少年的眼中,高中恋爱就是早恋,早恋就是堕落。其二,那时候我以为自己这样一个准北大高材生,应该把初恋留给大学。虽然没有想过要恋爱,我也喜欢过一个姑娘。她长的很漂亮,校花级别的漂亮,可惜人成绩不好,虽然学习也很刻苦。我们俩只有一次近距离的接触。大约是高二上学期,我早自习迟到了,按照班主任的规定,迟到就要罚站半天。她坐在靠窗的位置,窗下的同桌不在,班主任怕我在后面站着不方便听课,就让我站在她旁边。

她问我一道数学题,我给她讲了好几遍,她还是不会。她就说自己笨,还问我怎么学好数学。我脱口而出,大概是说数学确实取决于智商。说完之后,她趴在桌子上。我就后悔失言了。
后来快毕业的时候,看见他坐上了一个染着黄头发经常抽烟的城里同学的摩托车从校园里呼啸而过。再后来怎样就不知道了。

关于音乐,我印象最深的是信乐团的《离歌》,那是高三的冲刺阶段。《离歌》狂热压抑的旋律就像一团火焰点燃了我高三冲刺大战在即内心世界的烈酒。

我那时候压力大的时候会停下来看高考真题和语文课本里的古诗词。那种感觉真是“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但我从未想过自己会在四年后考古代文学专业的研究生。真是造化弄人!

更加造化弄人的是高考后的填志愿。我高三的那年,2007年,赶上了安徽的高考改革,以前是估分填志愿,那一年开始知分填志愿。那天下午,当我从电话里知道自己全省排名三千多名的时候,我万念俱灰。我以为自己注定与北大无缘了。当时仍然是第一志愿录取法。我报了浙江大学,我以为这是一个新开文科专业的工科学校,可以投机。但还是在第二志愿填了北大,为了过把瘾。结果那一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奇观。北大,复旦,人大,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许多高校因为报考学生不够,分数线都降到了重点线。也就是说如果我坚持把北大填到第一志愿,就考上了。造化弄人呀!我与北大就这样失之交臂,只是一念之差。后来我苦心孤诣考了那么多次却始终被拒之门外。我只能说这就是命运。

当然今天的我已经不再把那时错过北大当作遗憾了,随着自我认识的深入,我越来越相信那时的我进入北大会是不幸的开始。我完全没有准备好,以我现在对当日的判断,以我平庸的智商和出身,在北大这个龙腾虎跃的园子里会毫无疑问的沦落成边缘人,活在深不见底的海底世界,怎么捞也捞不出来。因为后来我考研的时候认识了一些农村出身的北大本科生,我常常感觉他们生活在这个园子的底层,所遭受的冷暴力是如何一步一步的催化出他们眉头的皱纹,和酒瓶底厚的眼镜片后迷茫的眼神。

复读之后,我的文科综合还是考了二百出头,妈的,平时二百五六,高考二百零,这他妈扯淡的学科。后来我在北大新闻系听课认识了一个湖南考生,我们聊起了高考成绩,一问他语数英总分跟我差不多,我很惊奇他是怎么考上北大的,他笑着说文综二百七。

第二年仍然是知分填志愿,不过志愿填报改成了四个平行志愿。这样投机的机会没有了。不过我仍然抱着投机的心态填了北大,后面三个志愿依次是浙大,中财,北体。北体是用来保底的。于是我成功的被保底志愿北体录取,录取我的还是第一志愿专业体育新闻。

我当时之所以选择北体作为保底志愿,一个是它在北京,我当时最想去北京上海。这也是我们那里所有农村考生的梦想。第二个是北京的211学校它分数最低,我知道自己考了全省一千来名,没问题。

那是2008年。那一年暑假我第一次出远门,去浙江温州。我的姨夫一家在那里打工。他帮我在他所在的工厂里谋了个打杂的活计。月薪一千块。我做了一个月。那是我十八年来第一次离开县城。我终于见到了山。我从小就喜欢山,可是我生在的那个村庄方圆三百里都是大平原。我感到很兴奋。

那年因为奥运会和残奥会的影响,北体直到十月份才开学。八九月之交,我看完了人生第一部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在县城的书店里随处可见。作为农村出身的知识青年,我对路遥笔下的文字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但我对作品的结尾很不满,男主角孙少平居然最终没有“改变命运”,仍然是一名普通的矿工。

直到后来我考北大失败第三次之后才明白,路遥的这个结尾有多么了不起。他是真的相信平凡人生的意义。他真正接受了自己。他不需要用英雄的业绩、浪漫的结局来为真正的自信加持。相比之下,莫言就没那么自信了,所以才需要英雄传奇来美化农村人。

路遥就不一样,我们农村人本来就美。我们美丽不是因为我们干出了什么丰功伟绩,而是因为我们体力劳动者用血汗养活了自己,也养活了这块土地上的脑力劳动者。我们美丽甚至也不是因为我们这么能干,而是因为我们活着本身就美丽。

你们那些个小知识分子把我们劳动人民写成同情的对象,去你妈的,谁他妈要你同情?你们那些个小知识分子自以为听贝多芬莫扎特比我们劳动人民的信天游高雅,嘲笑我们不会美声唱法,去你妈的,难听矫情的美声唱法,谁也别装逼,还不都是吃饱了撑的,就你唱歌发音标准,就你科学。

我十八岁的时候在书上看见路遥的照片,我当时不太明白他为什么表情那么骄傲。现在我懂了,跟他同时期的多数小知识分子作家喜欢崇洋媚外,玩弄技巧,净搞一些读者看不懂的玩意儿,欺负读者无知。他知道“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他知道自己必将因自己老实人的勇敢真诚赢得读者的尊敬。“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我在这里对所有虚荣的小知识分子表示鄙视,对像路遥一样真正勇敢自信地活着的人表示尊敬。

2008-2012
体育大学: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

十月七号我的父亲把我送到学校的那个下午,就坐车回去了。

大学校园很漂亮。我安顿在寝室里。当天晚上我联系了在北航读大二的初中同学。我打车过去,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打出租车。他请我在食堂吃了个饭。我本以为他会留我在寝室住一夜,因为在我农村人的观念里,这是一种情谊。但是他没有。当然我后来很快就明白这种农村人的习惯是不适合城市的。

我后来又见过他一次,那是大一下学期。那时候网络刚兴起没几年,虽然“纸媒死了”的声音早已发出来。但是报纸仍然卖的很好,特别是此前几年刚刚创立的两个都市报《新京报》《京华时报》。不过,现在据说一个停刊了,另一个把员工派到地铁上卖报纸。英语报在大学生里还很有市场,他当时打算代理一份校园报,还说要我做分校代理。当然,最后也没成。那次我们聊了很久,其实主要是听我这个文科生高谈阔论,他一直在听。我提到很多历史人物,文学作品,人文社科的理论概念,都是极其寻常的。他都不知道。他说自己每天过的和高中差不多。他的眼镜片有酒瓶底厚,看人的眼神很专注,就像看着实验室的小白鼠,脸上写着典型的农村学校考过来的工科生的憨笑。

楼主 刘路1990  发布于 2020-12-10 21:04:44 +0800 CST  
人生若只如初见

第二天下午在教学楼的大教室召开全年级新生大会。一百二十人被分成四个班,有意思的是全部男生被编到了一班,男女比例1:3。我喜欢这个比例,文科专业的男生是幸福的。

就在那个下午,我此后数年的不幸爱情之路开始了。当时我坐在教室中间靠后的位置,从一片新鲜的面孔中搜寻着心仪的对象。这个时候走过来一个身材高挑丰满,眼神清澈,笑起来像一朵牡丹花的姑娘。在那一刻,我是庆幸自己没有考上北大的。整个下午我都在想,这就是缘分,这就是上天的安排,我一边为上天对我的眷顾充满感激,一边想象着我们即将到来的美丽人生。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明白那才是我人生的真正开始。一个人真正的人生是从成年后第一次爱情的行动中开始的,而一个农村青年的人生是从第一次被城里姑娘拒绝开始的。

我那时候满脑子理想的念头,天真的以为一切都像青春偶像剧里编排的那样浪漫如意。自恋的荷尔蒙源源不断的从脑垂体中释放出来。我以为自己可以和所有人成为好朋友,我以为自己天生对异性就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我以为自己才华横溢,腹有诗书气自华,姑娘们都能自然而然的感受到。我当时还在课上传笔记本逐个记录每个同学的电话号码。当然我还在点名的时候记住了她的名字。

开学后没几天的一个晚上,我开始给她打电话。大家都是刚上大学,都有一种纯真无邪的热情劲儿。我问她是哪里人。她说重庆,我顺口说重庆大学不错,她于是说她家就住在重庆大学。我又问她高中学文科还是理科。她说理科。我想不到新的话题,想起他是理科生,高中没学过哲学,就问她马哲课能不能跟上,还说可以帮她补课。当我问马哲课学的怎样时,我的室友们立刻爆发出嗤笑声,而我也羞红了脸。打完电话,室友们说下次打电话没头聊了就教我。

第二天晚上,我又给她电话。我很快就没有了话题。这个时候围观的室友们让我开外放,可是我那时对手机还不熟,不会开外放。他们凝神细听然后小声的告诉我下一句怎么说,我听的不清楚,他们声音大起来,女孩就听到了,很生气。那次聊天不愉快的结束了。

第三天晚上我仍然打了过去,女孩没有接。我就很失落。

第四天晚上我打她的电话,她还是没接。我就打了她室友的电话。她室友说她不在。

我知道她故意不接电话,我很难受。第一次被女生拒绝,我的自恋受到巨大打击,挫败后的羞耻,不甘,困惑混合在一起让我如输光了家产的赌徒一样孤注一掷。多年来靠青春幻想构建的自我如玻璃磊成的金字塔轰然倒塌。

没过几天的一个中午在食堂吃完饭,我猛抬头看见了她,还有那个室友一起在吃饭。不知道出于冲动还是偶像剧的召唤,我猛地冲上前去,学着偶像剧或者琼瑶小说里的主人公,说了一段大概意思是“我爱你与你无关,我不会放弃非你不娶”的话。女的冷冷的回了一句“不要干扰我的生活”,她的室友说“别理他这个疯子”。

说完之后我痛哭流涕,一个人步行出了学校,做了一件破坏“誓言”的事。

我步行七八里地,去了北大。开学的时候为了卧薪尝胆,悬梁刺股,激励自己考北大研究生,我发下狠誓,不考上北大,绝不进北大的大门。

“失恋”之后的我万念俱灰,觉得一切都不重要了。那种感觉像一个五岁的小孩挨了父母的训斥而离家出走,或者像一个虔诚的基督徒被上帝无情地抛弃而被迫流亡。

少年,那时的我还是一个少年。

那个年龄我拼命的捍卫着对自己的定义,捍卫着性情中的一切,冲动,感伤,自恋,自负,我天真地以为没了这些我就成了别人。我拒绝成熟,拒绝改变,我不知道这种固执从何而来,也许是青春期向成年过渡时的一种不适,也许出于少年的脆弱而顽固的虚荣。当然这种对于“自我”的固执与虚荣仍然出于社会的奴役。

后来我发誓“有始有终”,不能变心,还给自己定了个期限,至少坚持一年。

可是不到两个月后我就“想明白了”,不再单方面坚持,因为我又对其他姑娘动心了。我对自己的变心刚开始还很困惑。

我既然爱上了一个姑娘,怎么可能才不到两个月就变心了呢?我对她的爱不是真的?我竟然是这么不专一的一个男人?文学艺术中歌颂的可以超越生死的爱情竟然如此脆弱?我无法接受我是一个如此不专一的人这样一个对于自我的新发现。我觉得背叛了很多年来金庸大侠给我的爱情信仰,只不过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大侠本人也不专一,或者仍然觉得他就算不专一也总是因为无法抗拒的真爱吧。既然他也可以为了真爱变心,我为什么不可以呢。

整个大学时代我都没有想明白爱情。我现在当然不再相信世界上有一个种叫爱情的东西。后来我试着去探寻那时的自己,为什么会相信爱情?或者说是哪些元素让我信了爱情这种宗教?首先我必须说明爱情这种宗教,它的信徒主要是小知识分子,特别是底层出身的小知识分子而且主要是年轻人。这就很明白了。因为出身底层,所以弱小,因为弱小才更需要女神的拯救。因为年轻,所以经常心血来潮,分不清虚实,盲人摸象,看见了桃花盛开就以为桃树一年四季都那么光彩照人。因为是小知识分子,所以喜欢做梦,爱情就是梦。当然这些的背后都离不开统治阶级的奴役,和这种奴役下中学时代盛行的小知识分子文化环境。

当然也许今天的中学生已经没有这样的文化空气了。听薛之谦长大的中学生恐怕不会相信爱情。从昨天走过来的小知识分子们会感伤。我却要高声歌唱,歌唱这洒满消毒水的温室再也挡不住春风秋雨的洗礼,歌唱在大自然的洗礼中早早觉醒了的师弟师妹们。他们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少喝了许多消毒水。

那时候我一边困惑,一边想着别的姑娘。我的自恋在经历了第一次打击之后并没有真正收敛。很快它又投射到新的目标上。

这件事情太琐碎,为了大家听的轻松,我就省略细节吧。我在课上抚摸前面女生垂到桌面的长发。下课后发现自己的书里面多了一根长头发。我窃喜,以为是女生留给我的“定情信物”。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发了短信过去。没有得到回复。

我的自恋又一次被羞辱。不过,它还是发起了新的进攻。第一学期的寒假,我和老乡们一起乘火车回安徽老家。我的三个安徽老乡都是女生,其中有一个跟我们不同路。现在想来,我在那次旅途中的表现像极了一只想要充当雄狮的鬣狗。我们仨打车去了北京西站,在西站排队的时候,我的一个老乡不小心站错了队,被车站管理人员说了一下,语气重了些。我当时就要理论。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我觉得自己作为男生,有义务提出有趣的话题,以活跃空气。于是我提出一些话题,但是她们并不感兴趣,我却不能停止话匣子。

后来上了车,发现对面坐着一男一女,看起来也是学生。一聊起来,发现也是同校的老乡。男的是外语系的大二学长,女的是运动康复专业的同级生,大家都是初识。

我和那个外语系的学长很快找到了共同话题。我们都是文艺青年,他的文艺功底显然比我深厚。让我想想,我的记忆显然有些模糊。我们是怎样找到共同话题而且发现他比我厉害的?

哦,对了,我拿起了我的诗稿,是的,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曾经有过的一段重要的生活。我“失恋”后,开始写诗,写了很多诗。我当时同样自恋的不止是我对女生的魅力,还有我写的诗。我拿出我的诗稿,然后,他就说他也写诗。我们就交换了诗稿,我的写在纸上,他的写在手机上。那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有普及。我还是习惯写在纸上,不像现在这么方便,我现在就在皖北老家的村前河畔上用手机记录逝去的岁月。

他只有一两首诗,显然比我水平高多了。虽然我现在一句都记不起了。他翻了我的诗稿,至少有一二十首。他指着其中一首语言稍微晦涩一点的说“这个不错”。事实上,那本诗稿里面也只有那一首可以勉强称作“诗”。因为等我后来稍微冷静下来再看自己那时的作品,发现绝大部分都是把满腹心事的散文拆成行来写。例如“我是世界上最伤心的人/……”既不押韵,也没有意象,总之,不是诗的语言。

我显然对他的保守而诚实的评价不太满意。当然我们很快的聊到了真正的诗人。我们聊到了海子,他说自己特别喜欢海子的《祖国(或以梦为马)》。他一句一句的朗诵,并且谈论自己的感受。一开始三个女生还说话,后来就变成了一场小型的诗人对话,底下坐三个观众。我显然不能自已,对面的女生眉清目秀,不时投来关注的眼神。

后来聊天结束了。大家有了困意。可是我依然精神饱满。而我左边的女同学已经睡着了。她是个芜湖姑娘,个子高挑,白皙修长的脸庞,虽不施粉黛,却有一种冷艳的气质。

她靠着椅背睡着了,头慢慢的靠近我的右肩。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和异性如此近距离地身体接触。我的眼角不时的瞥向她的脸庞,眉毛,鼻翼,嘴唇,下巴,内心早已心猿意马起来。我现在努力地从记忆中调取更多的细节,可是收获甚微。我应该没有无礼的举动,除了“非礼勿视”。

喔,我又想起了一些情节。有一段时间,我们的胳膊挨在了一起,我没有动,她也没有动。后来,她的胳膊移走了,而且有些不高兴。要是现在,我就会自觉的把胳膊移走,除非我一定要这么做。她不高兴主要怪我,我是男的,不应该置女生于不利的处境。

为了坐一起,我们买的都是到芜湖的票,而我要在皖北的阜阳下车。所以下车后是半夜。

下了车,我感到自己应该为自己的“非礼”表达一下歉意,当然今天看来这纯属画蛇添足。我发了一条短信,说“请原谅我的心猿意马……”后面是新年祝福。她很快就回短信了。说没什么,也祝福了我。

后来我才明白,我给她发短信表面上是出于道德忏悔,其实是愚蠢的自恋心理在作祟。我的道歉没有诚意,只是用粗暴的进攻换取进一步联系的幻想以满足可怜而自负的虚荣心。

如果故事到此结束,倒也没什么大不了,回头还是好同学好老乡。可是我没有阻止住那可怜的自负粗暴的进军。我的自负如洪水猛兽一发不可收,它发起了新的进攻。

除夕夜,在看春晚的时候,我突然产生一种剧烈的孤独感和脆弱感。我发了一条新年祝福短信给她。

第二天,我又按捺不住,我又发了一条短信过去。这是一条表白短信。诸位看官可能不太理解我那时的路数。怎么才认识,还没约会,就表白了呢?这是什么心理?

其实,就连我自己都很难理解那时的我,我尝试进入那时的心境,我刚刚看了那时的诗集,还有我记在日记本里的与她的短信记录。可是我只有困惑的笑。我尽力的回到那个年龄,可是时过境迁,我变了,我不再是那个人,我只能给他一个旁观者清的观测报告。

我自卑,又自恋,我当时发明了一个化学方程式叫做:自卑+自恋(箭头上“乱伦”)=自负。我自从“初恋”失败后其实一直都在用极端的方式来回应自己的挫败。我不愿意承认我是个普通人,我不愿意接受在我的女同学眼中我仅仅是一个来自农村的普通青年。

我激烈的捍卫着自己的自尊,很多年来我一直认为自己是天才,我认为自己与生俱来就出类拔萃,这源于我的家族基因,也源于我儿时封闭的成长环境和对浪漫读物的接触。我既然是天才,那么为什么还要那么辛苦的去追求身边的女孩?她们肯定早已被我的魅力俘获,只要我伸出橄榄枝,她就会迫不及待扑进我的怀抱。我纵容着自恋的野马,同时又对世界的规则隐隐恐惧,我知道在那里我的价位远远低于我对自己的定价,我拒绝接受它的定价,但我内在的自信还远远没有建立起来,所以它恐慌,以至于以盲目反抗和进攻来掩饰。

我的表白短信自然换来了冷淡理性礼貌客套的答复。我陷在其中,被拒绝之后玻璃搭建的自我之塔再次倒塌。

那时的我把对于异性的征服作为实现自我认同的手段。曾经我也把对于考上北大的幻想作为证明自我价值的工具。大部分人都被动的活在社会的尺子下,人类是多么可怜,只有金字塔尖极少数人在手执尺子。

我明白这一切要等到我后来考北大屡次失败之后。

下层人在这些尺子的操纵下,衍生中各种各样的奴隶思想。对于爱情的迷信就是其中之一。我那时信奉高中英语老师说过的一个观点。说只要穷追猛打,死皮赖脸,什么样的女生都能追到手。这是多么可笑的想法。可是我们这些农村出身的孩子接触到的就是这种奴隶的哲学。作为一个出身社会下层青年,我深刻体验过那个阶层各种各样的奴隶哲学,深受其害。等我终于步履蹒跚的站起来冲破包围圈,我对之深恶痛疾。这也让我转变成一个彻底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派。

我恨那个给我奴隶思想的环境,那个让我自卑的话语体系,我恨那些让我不能认识自己,忠于自己的一切力量。我认同鲁迅的哲学。

那有人会说了,你为什么不恨自己?第一,我曾经真的以为自卑是与生俱来的。因为从我听得懂人话的时候,这个世界就告诉我,人分成好人和坏人,君子和小人,高尚的人和卑鄙的人。那我就应该生下来就是自卑的人。我应该恨我自己上辈子不争气,结果投胎成了一个自卑的人。第二,后来我终于明白我生下来不是那样子的,因为我听说有一个小孩生下来被一只丧子的母狼抢走了,结果等到同龄人开始上学的时候,再把他找回来,他却再也学不会说话,也不知道拉屎要到茅厕,大家都叫他狼孩。也就是说,我这个农民的儿子要是生下来被母狼抢走了,也会变成狼孩,美国总统的儿子要是生下来被母狼抢走了,也会变成狼孩。既然我们生下来连人都不是,怎么可能生下来就有了善良和邪恶,自卑和自信的分别。无非是听的懂人话,看的懂人脸后,才开始有了自卑和自信分别的。

那么是哪些人话哪些人脸让我自卑了呢?还有那些让我自卑的人话和人脸,他们的语言和表情是谁给他们的呢?我突然发现了一个极其简单而深奥的秘密。也就是说,人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人是社会塑造出来的。后来我学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看到了老马对人的经典定义“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一下子就豁然开朗了。

再后来我还读到了另外一句话,叫做“凡出自造物者的都是好的,到了人的手里它就变坏了。”说这话的人叫让•雅克•卢梭。后来在我大二极其困惑的时候,读了他的《忏悔录》,我突然明白古往今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为了成为自己都一样艰辛,岂止我这个中国乡下青年。

于是我再次想到了鲁迅,想到了《狂人日记》的“救救孩子”,想到了毛泽东的“别梦依稀咒逝川,故园三十二年前”,想到了古往今来“敢叫日月换新天”的伟大革命家,内心充满了生而为人的自豪。

当然,我还想到了他为了彻底解放劳动人民而进行的悲剧收场的大革命,想到了人终究还是需要社会,想到了社会的好,想到了为了秩序,所有人的牺牲,包括统治阶级自身,于是深谙天地不仁的我也常常悲天悯人。那种感觉也应了前人的那句话了“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

当然,我很快又有了新的目标。但是结果并没有好转。经过大一上学期的屡战屡败,我的自信已经彻底瓦解。大一下学期,09年的春天,我常常一个人骑车去荒郊野外或者北大清华游荡。体育大学离清北很近。那个春天我不再像上学期那样每天写诗。我在蛰伏养伤。我常常怀旧,我花了很多时间在电脑上。

大一上学期我们寝室四个人只有一个有电脑。下学期我们三个一起团购了电脑。那是我人生第一次真正接触电脑。那是一个新鲜的世界。那时候智能手机还远远没有普及。大部分大学生的课外时间都给了电脑,就像今天的手机一样。我说这些就像再说八十年代的大学生活一样,真有趣,从pc到移动端的转变就是几年前的事儿。

我对电脑一窍不通,印象最深的就是电脑经常出状况,重装了很多次系统。但是电脑给了我很多乐趣。有了电脑,我就可以上校内网了,校内网,就是后来改名叫人人网的,95后恐怕不熟悉,85后90后是主力军。就是个实名社交网站,主要是大学生在用,就像今天的微信朋友圈,只不过,在校内网里,由于实名,用起来更有安全感。

我把自己觉得写的不错的诗发到校内网的个人主页上。期待着大家的关注。有了发表的平台,我写诗就更少更精了。可以说发表的欲望激发了我创作的冲动和艺术水准的自觉提高。

当然,在那里我更多的还是借助社交网站物色猎物,和研究猎物。虽然总是空手而归,但是在虚拟空间释放了荷尔蒙,也是一种健康廉价的消遣。

那时流行一种叫做点名的游戏,一般由朋友发起,类似于真心话游戏,被点名就要透露个人的部分隐私了,当然尺度是有限的。我会把自己喜欢的女生的个人信息复制粘贴,当成宝贝一样。把她们喜欢的书,电影,音乐和一切当成神圣的事物。这种感觉就像她们的屁都是香的。其实,她们不过是脸蛋漂亮些,读的书,听的歌大多也都是跟风。我那时却想不明白,跪下来把女神的手纸当天书。

除了上校内网,我用的最多的是百度百科和酷我音乐盒。这两样东西都记录了我从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进入文明世界后的探索史。

我用百度百科去快速的扩充知识储备。我当时最感兴趣的是德国哲学,音乐,世界历史,艺术,宗教等等。我记得自己曾经把自己认为重要的思想家艺术家的百科词条复制粘贴整理出来,就像做课堂笔记一样。这种习惯大家伙可能不理解,这就像农村人刚刚富起来后仍然不舍得扔掉旧衣服一样,我是一个从物质匮乏的童年长大的人,小时候有一本课外书都要当成宝贝。中国发展太快了,以至于比我小五岁的农村小孩都不能和我分享同样的童年记忆。

我用酷我音乐盒去探索音乐世界的丰富多彩。我喜欢音乐,很多年来,在农村,听音乐是很奢侈的事情。我小时候常常去邻居家听流行歌曲,看电影,邻居家的男主人比较年轻,他家有个VCD播放机,经常会放一些成龙李连杰周润发主演的动作片。当时农村流行一句话“香港武打片,越大越激烈”。农村人喜欢看动作片和色情片。当然大人们看色情片总是避开小孩的。不过动作片,老少皆宜,我那时就很喜欢看。

后来上了大学,我才知道电影的世界如此丰富。而且渐渐地不再喜欢看那些打打杀杀的片子。我也渐渐明白,其实我的那些城里同学很小的时候就能接触到更丰富的文化生活的。而我在那个年龄只能可怜巴巴的把自己对于美的定义和外面世界的想象植根在这些“越打越激烈”的“香港武打片”里。这也让我在大学时代对于文化生活特别的饥渴,特别的主动。

我在那里听过很多流行歌曲。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刀郎的《冲动的惩罚》,还有更老的李琛的《窗外》。那都是我上高中以前的音乐生活了。上了高中,在县城里听音乐变得非常容易,接触到的音乐风格也变得多样。但终究还是没有系统自主的音乐生活。有了电脑后,整个大一下学期和大二上,我都在自主的经营自己的音乐生活。每听到新鲜动人的旋律对我来说都是异乎寻常的审美盛宴。

就这样在经历了上学期的疯狂和下学期的沉沦,大一生活结束了。

大二,本应该是一个新的开始。可是我并没有真正振作起来。仍然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但是北京的秋天是个令人奋发的季节。我还是找到了节奏,心绪比过去的半年有所起色。我记得当时要考大学英语四级,我听力比较差,为了提高成绩,花了不少时间去内网里看一个英语节目,当时特别火的一个音乐选秀节目叫《美国偶像》。那是一段精彩的时光,我接触了很多欧美流行音乐作品。当然我最后英语四级成绩考了五百多分,还不错。听力还是最差的部分,不过也还过得去。

那个秋天我记忆更深的是图书馆。体育大学的图书馆很小,除了体育类书籍,其他的书很少。我那时常去杂志阅览区,迷上了一本叫《文明》的偏地理的人文杂志。我至今印象深刻的是雅鲁藏布江的航拍照,画面博大而深邃,郁郁青青的山坡中穿过一道白波巨龙,令人神往。

还有晚上的田径场。我们学校有两块田径场,连在一起,都是真皮的草地。每天晚上我都会沿着田径场散步很长时间,往往两三个小时,在一块田径场走腻了就换另一块。大部分时间我戴着耳机。我记得那时听的最多的是西单女孩的《天使的翅膀》,老柴的《天鹅湖》里最高潮的那段,信乐团的《假如》。当然,我喜欢去田径场不仅因为那里的真皮草地外的跑道适合散步听音乐,也因为那里有脸蛋俊俏身材好的妹子。那是体育大学亮丽的风景线。体育大学让我意识到异性身体的魅力比所谓内在的美更直接,真实,有力。

那个秋天很快就过去了。总体上来说那是我在体育大学最悠闲自在的一段时光,没有大一上的疯狂,没有大一下的沉沦,至于大二下,我又开始不安起来了。

大二的那个寒假我过的很充实。因为我第一次看了87版的电视剧《红楼梦》,而且我一连看了好几遍。那是一段奇遇。我说的是与电视剧《红楼梦》。我都忘了我是从哪里弄来的视频资源。应该不是从网上下载的,因为体育大学的网速很烂。好像是买的DVD。但我为什么要买电视剧《红楼梦》的光碟?

在此之前,我一直没看过《红楼梦》的原著。我讨厌这本书,我以为男女主角的形象是不健康的,男的据说是个痴情公子,女的据说体弱多病,我不喜欢这样的故事。我曾经为了满足自己对于经典文学的尊敬试着读过,可是我读不进去。絮絮叨叨,故事进展慢,又半文半白。所以那时的我是绝对想象不到自己会爱上《红楼梦》的。

但是电视剧我却看进去了,虽然我不是一下子看进去的,我想大概我当时买光碟也是出于对于经典的一种义务性的主动接触。我记得不大清楚从哪里我彻底看进去的。大概是从秦可卿大出殡那一段吧。我记得我从葬礼中看到了礼乐精神对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渗透。当然王立平写的那段曲子也强化了我的感受。然后我越看越觉得有意思。就这样我就接连看了好几遍,我想从头到尾的也不下三遍,整个寒假我都在看。

我之所以能够或者愿意重复的看,主要是每一遍我都能看到新的东西,尝出新的滋味。当然,我愿意反复的看,还要归功于伟大的作曲家王立平。他写的几乎每段曲子都让我深深痴迷,这种感受之前之后只有柴可夫斯基曾经带给我过。

于是大二寒假后的那个春天我开始认真读《红楼梦》原著,可是我还是没有坚持下去。我至今没有完整的读完原著,可是后来我又断断续续的看了很多次电视剧,里面的原声音乐我更是放在手机里好几年。我相信那是音乐的力量。

这也让我对很多学院派的观点很反感。长期以来,那些学院派的专家教授们总是以卫道者自居,批判读图时代,批判原著改编,其实,只要能带来好的审美接受,不看原著又何妨?我读不进去《红楼梦》原著,可是在电视剧那里,我照样体验到了曹雪芹的“一把辛酸泪”,解到了“其中味”。

现在想来,那些个砖家叫兽喜欢以卫道士自居无非出于两个原因,一个是对经典原著的迷信,另一个就是出于既得利益者对失去信徒和香火的恐惧。当然,他们中有些人是故意的,有些人自己恐怕也不自知其动机之可笑可怜。

当然,我之所以在那个大二的寒假,在二十岁的时候接受了《红楼梦》,我想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当时弱势的心境和大学生活的不顺带来的幻灭和身不由己之感。对于艺术家的共鸣需要阅历的积淀和心境的到来。这就像承天寺的竹柏,它的美只有谪居黄州的东坡居士才能发现,二十出头的苏大进士就算半夜睡不着梦游到了承天寺,也不会看见“藻荇交横”的水月镜花,只会看见月宫的桂树,或许还有孀居的嫦娥。

寒假过后,我回来了。我记得那个寒假我在县城的专卖店里买了一件鲜亮的蓝色外套,它看起来很时髦。我从来都是黑白灰,那个鲜亮的蓝色外套对我来说仿佛是一段新生活的开始。那个春天我就一直穿着那件鲜亮的蓝色外套。现在我脑海里还能闪过一个属于那个春天的画面,我穿着那件蓝色外套在图书馆里看书,看累了,就走出图书馆,在馆外布满爬山虎的墙下稍立片刻。阳光洒在我二十岁光滑的脸上。

那时候我的脸还很光滑,不像现在这张有些坑洼的二十八岁的油腻的粗糙的脸。

我还记得那个春天最爱听的两首歌,电影《毕业生》的两首主题曲,《scarborough fair》和《the sound of silence》。我喜欢保罗•西蒙的词曲,
"people talking but not speaking/
people hearing but not listening”。我带着耳机走在操场上,走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像达斯汀•霍斯顿主演的男主角本恩埋头走在看不见尽头的街道上,倾听着二十岁的寂静之声。

那个春天我开始认真的思考我未来的路,马上就大三了,考研或者工作都要准备了。我对新闻工作没有兴趣,也没有信心能胜任快节奏高强度的职场生活。我不愿意做整天与人打交道的职业,那时候我自己的内心还远远没有安顿下来,我还没有做好出山的准备。我对自己的学历也不满意,北大始终是我的一个遗憾。最重要的是,我认为自己的特长是艺术,是情感。在我此前的人生中曾经有几个比较认真的理想,政治家,作曲家和歌手,哲学家或者说思想家,作家。成为政治家的愿望在我上了大学后就没有了。我认为自己没有那样的先天条件,也不再认为自己有那方面的天赋。
楼主 刘路1990  发布于 2020-12-12 12:06:49 +0800 CST  
反装逼文学 ,这个词有趣!严格来说,我的文字不算文学,只能算回忆文字,甚至是人类脑与行为科学的观测报告
楼主 刘路1990  发布于 2020-12-17 12:52:32 +0800 CST  
大一的时候,我迷恋哲学和音乐,那时我曾经非常迷恋德国文化,德国古典音乐和古典哲学。贝多芬,瓦格纳,康德,黑格尔,尼采,我狂乱的内心渴望通过这些近乎宗教的极端热烈的美酒来自我拯救。事实上我读不进去他们的原著。我只是在那里寻找一种自我英雄主义形象的投射和虚幻满足。那时候我认为哲学和音乐是最伟大最有力量的东西。其实那是我那个年龄的宗教。

大二的上学期我自学简谱,尝试自学作曲,我的内心常常涌现一些旋律,我用手机录音,希望有一天能自己编曲。当然我很快意识到这不可能,太难了。成为歌手,那就更不可能了,我没有唱歌的天赋,从未上台唱过歌。

我对政治失去了兴趣,作曲家又不可能,哲学家么,就连我自己也知道,我们的时代已经不需要这种职业了。不过当我决定考北大研究生的时候,我在哲学和文学之中还是犹豫了一下子。考哲学能满足我内心狂热的自我想象。但是我认为自己在情感上胜于理智。我并不是像大多数人看不起哲学系所以不去考,而是我认为我没有那样的大脑和天分。

我决定去考北大中文系,而且是中国古代文学专业。这与我当时或者大学前一年半的阅历有关,我把对于古典文化的痴迷投射到自以为擅长的文学领域,这自然就是中国古代文学。大学的前两年我还看了不少古典诗词。我们新闻专业的基础课里有古代文学,当时我就对教材很感兴趣。那是一本古代文学经典的选注本。作品不多,但全面而精华。在那里我第一次对中国古代文学有了一个初步系统的印象。我还第一次读到了明代传奇《牡丹亭•惊梦》,唐传奇的《霍小玉传》,《聊斋志异》里的《婴宁》。还有我在大一下学期第一次听到昆曲后的不能自拔,看了电视剧《红楼梦》后的流连忘返,这一切让我觉得古代文学的世界如此美妙,博大,精深。

当然,当我意识到成为政治家,哲学家,作曲家已经不可能之后,成为作家的梦想就变成唯一可能的长期奋斗目标。而中国古代文学无疑是个有利选择。

当然在当时,我还认为自己会成为一个研究古代文学的学者,我认为自己会成为国学大师。当时我还认为成为一名古代文学研究者,成为国学大师是光辉的事业,可以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

那时的我一定不会想到今天我作为一名古代文学专业的研究生会对这种人文理想如此嗤之以鼻。那是我那个年龄的宗教,我那时候并不自知,就像所有的少年都不知道自己仅仅是一只半大不小的杂食动物一样。

那个夏天,2010年的夏天,我看了南非世界杯,那是我第一次认真看足球。当然,出于对德国文化的狂热,我成了德国队球迷。我不懂球,我看世界杯就是为了释放过剩的荷尔蒙。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已经过去八年了,俄罗斯世界杯就要开始了。我上次看世界杯是四年前,那是我第四次考北大的七月。那一年我的德国队拿了冠军,我以为那是个好兆头,我该考上北大了。可是,能不能考上北大跟你喜欢的球队夺冠没有一毛钱关系。这就像能不能把女神弄上床跟你相不相信爱情没有一毛钱关系一样。如果不是失败了四次,我永远都不会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可怜的小知识分子们永远都不会明白的。

关于那个春天和夏天,还有什么值得写的呢?对了,那时候我温和地喜欢着一个南方姑娘,五月中旬的一个夜晚,我和两个好友,一个来自湖南农村,是个踏实上进的小伙,一个来自浙西小城,重度文艺青年一枚,我们仨在月色下的田径场畅谈爱情人生。我记得那是子夜时分,我们争相吹嘘喜欢自己的女生,说的自个儿不亦乐乎。说完还大声喊着喜欢的女生的名字,在暮春的午夜里表白着青春的躁动。

大二上学期就那么结束了。那个暑假我的大学生活翻起了新的一页。我去一个京郊的高尔夫球场实习,陪一群小孩打球玩耍。在那里我认识了此后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朋友,也开始了奋起改变自己的新征程。

和我一起去实习的有好几个大学生,其中有一个是我们学校外语系的大三学姐,天津姑娘,人好看,也爱打扮。我喜欢她。有一天上午,来了一个新同事,他的发型着装给人的感觉很像广东人或韩国人。自我介绍之后,才知道他也是我们学校的学长,重庆人,踢足球的,比我们大好几级。不过看起来很年轻。

我刚开始并没有特别注意他。直到过了两天,发现他跟我喜欢的那个学姐打的火热,才注意到他。我记得那是认识两三天之后的上午八九点,我们那时刚到庄园,学生还没报到,所以还没什么事。我们仨单独在一处,本来很无聊,他却总能找到乐子。我记得他简单评价了我,还道出了我的心事,我当时很吃惊。他看人很准,说话轻描淡写,幽默有趣。我很快就意识到他身上有我性情中急缺的东西,我当时表示要认他做老师。他说,拜师就要磕头。我当然没有。不过自此以后的半个月里,我们仨在一起玩的更多了,几乎是有时间就腻在一起。他名字最后一个字S开头的,所以我就姑且称他为S哥吧。两个星期后S哥不见了。我也没太放心上。可是我对学姐的感情更深了。

实习结束后的一天晚上,八月中旬吧,学姐给我电话说S哥在五道口,要我们一起去喝酒。我在学姐宿舍楼下等她,她说自己想吃冰淇淋,我说我请客,她欣然接受。其实这不过是她对关系不错的朋友的一种自然的信任。而我却理解成她接受了我的爱意。我记得那晚的风很温柔,有没有月亮我不记得了,如果有,那晚的月亮也一定很圆吧。

我带着第一次请女生吃冰淇淋的满足和心猿意马和学姐一起到了语言大学里的一家咖啡馆。见了面,聊了两句,S哥说自己跟团队不合,被辞了。我当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又表白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现在想想大约是S哥看出了我的心事,鼓励我把心事说出来。我就说了,当然又是一场单相思。不过,学姐并没有因此不自在,她大概是这样的事经历的太多了吧。在我们以后的关系中,她一直把我当成一个没长大的少年。那也是对我们三人关系的一个插曲,并没有破坏什么,反倒强化了彼此的信任。我感激这段友情,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和异性建立过稳定的接触和关系,应该说,学姐是我二十年的人生中第一个真正的异性朋友。

但是我们仍然没有确定成为好朋友。直到一两个星期后的天津之行。当时是八月底,我在一个在北京举行的国际体育赛事上做志愿者。有一天我骑车上班的路上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对面走来,我们离近了认出了彼此,打了招呼,都觉得很有缘分。

过了两天,他打电话给我说,学姐在电话里邀请我们去天津玩。其实,本来只是女的随口一说。大概情形是,男的说想女的,女的就说想我就来天津找我呀。S哥跟我说我们一起去天津的话,可以给她一个惊喜。我当时在做赛事志愿者,本来不应该临时撂挑子。但是那个下午我却突然涌出一种不顾一切的冲动,放下手头的志愿者工作,不计后果的玩一把。我在电话里说,我要啥都不顾,连假都不请,去天津把暑假实习挣的一千五百块钱花光。我要做一次自己。是的,二十年来除了失控的爱情表白,我从来都没有放纵过自己。在二十岁的那个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决定放纵一回。大把的花钱,无视规则的当逃兵,去陌生的城市泡妞。

那天下午下班时分我俩一拍即合。我没有回学校,直接去了北京南站和S哥坐上了开往天津的高铁。坐上高铁后,S哥打电话给学姐说半个小时后天津站见,要她安排接风。

到了天津,我们见到了学姐和她的闺蜜。我说这次来天津是要花光实习工资,一切我包。我们吃了火锅,然后去KTV唱歌。那是我第一次听S哥唱歌,他唱的棒极了。我至今印象最深的是他唱了信乐团的《天高地厚》。

唱完歌已经是午夜了,学姐和闺蜜回家后,我和S哥决定去按摩。那是我人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去按摩。我很瘦,按摩的体验对我来说很难受。我记得自己很困,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在我没睡着的时候,我听到女按摩师说有一个南开大学学美术的男生是她的常客,夸她技术好。我当时不会想到六年后我会来到天津,进入南开。我对天津这个城市没有向往之情,它跟北京很像,但各方面都比不上北京。

第二天一大早,学姐请我们吃天津早点,传说中的锅巴菜。不客气的说,那是我吃过的最难吃的东西,我来天津读研后看见很多天津同学很爱吃,我不明白好吃在哪里,也许好吃就是一种习惯,从小到大就这么吃。有时候在食堂打饭我也会遇到同样的困惑,有些菜我看一眼就没有食欲,可是照样能卖光。换位思考一下,我喜欢吃的菜在别人眼中也一样呀。

然后我们一起去天津市里的一些景点玩儿,我记得去了古文化街,意式风情街,海河大桥。我印象最深的好像是在古文化街,我们仨买了一个棉花糖一起吃,背靠背坐在小广场的台阶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在午后的阳光下,看着天空上悠悠飘浮的棉花状的云朵,缓慢的变化着。那个夏天就随着云朵飘到了天边,直到消失在视线外。



楼主 刘路1990  发布于 2020-12-18 17:52:44 +0800 CST  

楼主:刘路1990

字数:28060

发表时间:2020-12-09 03:27:11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2-22 12:40:0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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