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这个称呼不应再复工返岗

有信息显示,“农民工”这个称呼现在依被大量而正式地使用,不仅见诸话语还见诸文字。

“农民工”这个称呼是随着改革开放而来的一种称呼,是在原先的农民进城镇、工厂干活尤其参与城镇、工厂中的正式工作(比如工厂及市政性工作)后,基于当初的用工制度、身份政策中无相应的既有称呼而产生的一种称呼,以示一种新来、区别甚至相对于原有分类的又一个分类。“农民工”这个称谓原本是对于被城镇或工厂单位非正式、非长久录用的农村户口的临时人员而言的。有印象的人知道,原本“农民工”这称呼实际是“来自农村的临时工”这意思的代名词,后来随着社会的用工制度发生变化,随着临时工越来越不再临时,原本的农民也越来越多地在城镇、工厂里正式而长久地工作,“农民工”这称呼里工作临时、不正式的含义也日益淡去,慢慢变成类似“来自农村的工作者尤其工人”这样的意思,从而有更广泛的指代性,与其他指代所不同的是,这指代里包含、未丢或不离被称者户口是农村户口这一基质。

“农民工”一词原本是对农民到城镇后开始变得既务工又务农(比如农忙时返乡照顾农活)、一人实际相兼两种职业兼具两种职业身份这一特点的概括,按道理它是专门表述人们特定的一种职业状态、职业身份特点的一个词或称呼,随着相应特点存在的消弱、消散,作为一个词或称呼,“农民工”的适用、使用也会弱衰淡退甚至不见。但由于“农民”这一职业身份早早地在历史中已被人们习惯性地隐没掉“职业”二字而直归为“身份”,“农民”这词原本“从事农业方面工作的乡村居民”的意涵在被转为诸如“在农村干农活的乡民”这样的意思后也早就进一步变为“农村的村民”这样的意思,以至“农民”早就开始不与职业相联而与出生甚至出生地相联了,如此之下,“农民工”中的“农民”一词也一并在现实中能不指职业而只示人之所生所来地继续与“工”组词而存也就不值得奇怪,“农民工”一词成为表述身份而非职业身份特点或职业相兼特点的词也就象因顺而来、自然而然。

“农民”这词的意涵变为“农村的村民”本没什么,在农业时代尤其农业生产绝对主导社会生产的时代,在乡村的村民不干农业也没有太多其他的行当可干,因此大部分乡村人能干活时干的也就是农活或者说干的工作基本就是农活,因而把有此特点的乡村称为农村、有此工作特点的乡民称作农民也是种因应实际而生的一种概括性的称呼。但概括性的称呼肯定就是准确性的称呼吗?显然不是,否则也不会有“准确概括”这样的说法。所谓概括性的称呼,用俗话讲,即使靠谱的,实际也是大差不差或差不离的称呼,也就是说它可能包含差但差不太多。把乡村就叫作农村、乡民就叫作农民实际就是此种有差的概括,是有意撇除诸如林村林民、牧村牧民、渔村渔民后的一种显然有差的概括,是对于事实的一种粗算,是基于农耕时代状况的一种基本准确的总结,有关称呼依俗语可算在话糙理不糙之列,可讲、无大妨。

但这种最起码在农业主导时代可讲、无大妨的概括性称呼却在历史中慢慢就被当作准确概括甚至精确概括了、就被当作正确称呼了。更令人遗憾的是,还不仅如此地流散,而且还以此为基为础为基准地作标准件甚至固定件,还就以这些作构建尤其作社会构建了,从而推进、助生甚至固化出人的职业身份就是人的社会身份的认识环境,几乎就用职业身份或者说社会职业身份这个原本社会身份中的一个内容而且是工作性的内容代替、替换社会身份了,搞得人作为社会成员,其不止工作性内容也不止家庭性内容的其他社会性身份处于一种被忽视、淡忘甚至被无视、遗忘甚至弃忘的状况,以至人作为社会成员似乎除了家庭家族身份、工作性身份外光有朋友、熟人这样的社会身份,好象除此没啥其他社会身份了一一即使还有,也只有相对于“官”的“民”及“老百姓”这样的社会身份了。如此,管理尤其社会管理似乎简单了,但人作为社会成员却不仅被简化,从历史已作的展示看,还被简截,甚至被极简成牛马机器器皿,甚至连血尤其人之热血也被精简,非得血流泪,甚至连血流泪、血泪成河也可不当回事了。

在这样的情况及这种情况的延续、延展下,在这种情况或多或少地续存、留存中,继续延续人的职业身份就是人的社会身份不过是种惯性,这惯性不仅会被有此惯性力的社会深深地习惯,也容易在这样的社会中流淌为特性、特征,从而成为不仅为人所习惯的一种文身一一社会身上的及经社会而印而染至人的,还易成为似乎被人所鼎力支持和支撑的一种景致。

如此,象“农民”成为一种人的身份而不是人的工作或职业身份概念不过是九牛中的一毛,不值一提。在这种人的职业身份就是人的社会身份的认识环境及其延续中,在历史过程中被转化和加注的“农民”后生意涵一一即来自农村的居民一一成烙印般地就烙在乡村居民身上自然不仅顺理成章还变得与生俱来。

仰赖中华的社会几十年前终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使得农民之苦、农民之弱和农民的伟大共同被重视而且被制度性地重视、社会性地重视,不应再象历史里陈旧的以往那样看农民、叫农民终究成为凝炼于我们社会基底的一种共识,扶助农民也成为社会的一种倡行,“农民”一词因此脱去了很多在历史中被堆垒的贬义,也因此,“农民工”一词最起码在现代的中华社会看来,属于改革开放创生出的一个值得骄傲的成果,是社会进步带来的一个有价值标签,也因此,“农民工”一词尽管在一些人的口中蹦跶时依遗憾地连着历史陈河里轻视贬看“农民”的九曲十八弯,但社会整体却形成了不薄的关心关爱农民工的氛围。关于“农民工”一词,在使用它时,最起码社会带着温暖而非贬斥。

但关于“农民”、关于“农民工”,我们及我们的社会是否在用它们时带着温暖即够呢?

温暖反映的是温度,温暖了是否就代表正确了或趋向正确了呢?

让我们还是归“农民”是职业称谓这样的本来,让我们还是把“农民”归列到职业身份或者说社会职业身份这样的行列吧!

自然,您可能坚持“农民”是对“农村之民”的缩写简称,从而在此意义上坚持“农民”可被归为不止于职业身份或社会职业身份的社会身份。若真如此,让我们不妨自问一下,即使过去的乡村也仅有农业吗?现在的乡村也仅有农业吗?把乡村就叫作农村古往今来就肯定是对的?乡村被叫作农村倘有不当,把乡村居民叫作农民就肯定合适?

更不用说,即使在古代中华,“乡村”也是一种普遍、惯常还更屡见辞章的一种说法;更不用说,现在在广大的乡村也有甚至不止三百六十行;更不用说未来在乡村,显然不仅会有现代农业,还更会有现代百业了。都不止一业,都能或拥有百业,何以乡村土地上的居民非要被称作“农民”,何以出生或来自那里到城镇土地上工作的人非应被称作“农民工”呢?
楼主 普人壹  发布于 2020-12-02 15:39:30 +0800 CST  

楼主:普人壹

字数:2634

发表时间:2020-12-02 23:39:3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2-21 13:21:4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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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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