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哲学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

我们现在遵循的这个哲学传统,是提出于19世纪中叶的黑格尔理性主义哲学传统,大规模综合、宏大范畴、概念思辨是它的基本特征。什么物质、意识,实践、认识,什么理性、民族精神、历史决定论、英雄人物决定论等等,这一哲学范式已被诞生于二十世纪30年代的现代哲学予以了彻底的批判。
有没有“物质”这个东西
现代哲学从质疑黑格尔哲学宏大范畴入手开始它们的批判活动。“物质”是什么,有没有物质这个东西?“物质决定意识”抑或“意识决定物质”这些说法的实质含义是什么?这些命题的实际效果体现在什么地方。贝克莱早就质疑“物质”这个实体,认为世界上只存在一个一个的具体实物,不存在形形色色实物背后“物质实体”这个东西。
由于贝氏哲学观点的主观色彩,使我们以为他是唯心主义典型而很少认真领会其思想实质,实际上贝克莱哲学有深刻的现代哲学内涵未被我们认识。举一个浅显的例子,说明贝氏观点的合理性,假定有人问:有没有“小百货”这样的东西?你的回答肯定是“有”,百货商店里那些缝衣针、纽扣、暖瓶、镜子、相框、梳子、苏打、锅铲等等,不就是嘛。我们平时使用这个概念的时候也知道小百货指的是什么,当有人请你去百货店买东西,你肯定可以很快买回来。但是,如果你的“小百货”一词既不是指“针”,也不是指“梳子”,还不是指“纽扣”、“锅铲”,而指这一切实物背后那个抽象的东西时,这样的“小百货”究竟是什么?恐怕你也会有疑问了。
贝克莱就是这样提出疑问的,他坚决的认为:世界上只有老虎、泰山、坦克、房子、松树、尼罗河、克林顿这样一些具体的实物,没有一切具体实物对象背后抽象的“物质”这个东西。正像世界上没有抽象的“小百货”一样,世界上也没有黑格尔哲学一直以来研究的“物质”、“精神”、“民族”、“英雄”这样一类东西。离开了具体的“针”、“线”、“纽扣”、“梳子,“小百货”什么也不是;同样,离开了物质的具体所指,抽象的物质范畴什么也不是。不仅如此,人们还不能将各种各样的小百货商品予以总体上经验与把握,也就是说,你不能把奶嘴、刮胡刀、纽扣、针、线等等一干物品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测量认识。同理,“物质”作为总体的无所不包的实物对象的总和,也不是人们观察测量与认识的对象。
如果你的物质指的是具体的实物,不论是指月球、还是东风汽车,也不论是指海豚还是南京长江大桥亦或是克林顿,它们都是可以被具体观察测量研究的,也有着确定的特性规律供人们揭示把握。倘若你的物质不是指的这其中任何一种具体的实物或对象,而是指的汽车、山羊、太阳、榆树、喜马拉雅山、克林顿们,换言之指的是这一切具体物质对象的总和,那么人类意识是不能将这样一个包罗万象的事物集合体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研究与把握的,更无法总结出这一宏大事物的特性和规律来。正好似,面对抽象的小百货,你能说小百货重吗?小百货漂亮吗?同理,面对抽象的“物质”对象,你能问“物质长么?”“物质有颜色么?”“物质运动吗?”“物质运动有规律吗”这样一类问题吗?显然不行。
恩格斯曾这样写道:“物质本身是纯粹的思想创造物和纯粹的抽象。当我们把各种有形地存在着的事物概括在物质这个概念下的时候,我们是把它们的质的差异撇开了。因此,物质本身和各种特定的、实存的物质不同。它不是感性地存在着的东西”[3]。恩格斯的观点用我们的话说就是:“小百货”本身并不是感性的存在着的东西,现实存在的只是奶嘴、纽扣、针、线等具体的东西。“物质”本身并不是感性的存在着的东西,真实存在的只是月球、东风汽车、南京长江大桥、克林顿等具体特殊的物质对象。
黑格尔辩证法是语词概念的理性思辨
现代哲学业已使我们已经认识到,以宏大范畴为研究对象的黑格尔理性主义哲学并不具有经验意义。他的那些成对概念或范畴的辩证推演,只有语言符号系统的意义,或者说只具有逻辑与修辞意义,黑格尔将自己的主要哲学著作命名为“逻辑学”实在名至实归。他以语言符号为中心,赋之于若干生活经验,总结出的成对范畴的特性与相互关系原理,称之为概念逻辑或语词辩证法很贴切。
离开现实和语言描述对象,抽象的谈论“有—无”、“生—死”“一—多”“现象—本质”、“肯定—否定”、“必然—偶然”、“内容—形式”等成对范畴相互关系与辩证法原理,除了具有语言符号定义和语义设定的意义外,并无经验和现实意义。自然科学从来不离开具体的物质对象与规律模式抽象谈论“运动”、“静止”、“速度”的本质,也很少研究这些概念之间的抽象关系。事实诚如波普尔所言:语词在自然科学中相对不重要。对于力学规律命题,科学家只须将人们的注意力引导到经典力学模式所反映的典型事实与理想对象现实中是否得到经验证实,看实际的经验事实与事物对象是否存在力学规律模式断言的表现与倾向就可以了。
运用辩证关系原理解释现实,看似解释力很强,实际它们与古代的辩证法箴言一样,因为笼统而解释力强大,因为测量尺度的不统一而不能证伪。比如“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之类,这些从无数经验事实中总结出来的事物变化发展的道理,当然有其意义,问题在过于模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样的辩证法公式,初一看颇能说明问题,但一旦应用起来就顿感困惑:“河东”指的什么,“河西”的本质内涵又是什么,判断“河东”与“河西”的测量尺度是什么?“30年”这个比喻,具体指多长的时间跨度。倘若使用此类辩证法断言的人,对这些方面都做了基本的规定,然后这一断言还能解释众多历史与现实现象,说明该辩证法断言是有价值的。否则,它们就像和尚给三个考生预测考试结果时伸出的“一个手指头”一样,可以做多种解释,以符合实际的考试结果:一个都没有考中(三个考生一个也没有考中);有一个考中了(三个考生考中一个);有一个没有考中(三个考生考中两个);全部一齐考中了(三个考生一齐考中了)。
现代哲学聚焦于对象,语词相对不重要
关于语词的辩证法,我们这里也可以搞一个“山顶与山脚”的辩证法,来看看它的意义和价值。首先,山顶与山脚相互依存(没有山顶无所谓山脚,没有山脚也就谈不上山顶);其次,二者相互区别(是山顶就不是山脚);第三,二者相互统一(山顶与山脚以一定的方式相互联系,存在于一个统一体中);第四,二者相互转化(因为地壳运动,如果山脚不断升高,高度超过山顶,山脚与山顶就会发生转化)。
辩证推理与断言:山顶不断升高,山脚下的人欲看山顶,头就要昂得更高,反之则相反;既定山顶高于山脚1000米,因沧海桑田原因山脚升高300米,如此,山脚距离山顶的高度就是700米。这一类断言无须任何经验观察测量,只需面对山顶与山脚这两个概念高度属性定义,在语言系统内逻辑推理便可得出,且这样的断言绝对为真。只是这样的辩证法结论有实际意义吗?
其实,真正有意义的是现代哲学,这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发展起来的崭新哲学。这个哲学面向具体事物而不是面向宏大对象,用实践和操作定义概念,而不是用概念定义、语法逻辑和形而上学思辨寻找事物对象的终极本质;这个哲学用概念带来的实际效果看待概念的现实作用与现实意义。比如观察研究“民主”现象,现代哲学并不需要建立与推演“民主与专制”的概念辩证法,只消将目光聚集到现实事物身上就可以了。
大学生班级按既定遴选规则产生班干部,规则规定:由五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百分之五十;由全班同学无记名投票选举班委成员,得票多者当选。得票最高者为班长。假定人们将这个规则体现出的结果称为“大学民主”,那么实际组织选举的老师,若将五人联名搞成事实上20人联名提出候选人,或者老师提交候选人名单,学生投票,此显然就是不民主的啦。
面向现实的具体哲学研究,分析评论的是现实中存在的现象与规则合理不合理,选择不同规则的依据是什么?既定规则正确还是老师事实上的做法合理等现实问题。并不需要讨论研究民主与专制的抽象本质及二者的辩证关系。如果大家的共识是:既定规则是选举活动正确合理与否的标准,那么偏离规则的程度,就是此项活动错误与不合理的程度。
在相关问题讨论研究中,假如描述的事实不准确,人们可以重新描述或诉诸事实调查;如果人们对既定制度规则有意见,则可以从规则入手进行讨论研究;如果人们认为不同遴选规则的属性命名不准确,比如学生做主的规则应称为“学生民主”,教师做主的规则应称为“教师民主”,则改名就可以了。不论什么情况,教师和学生对具体遴选活动的观察研究都占据中心位置,永远不会也不可能陷入“民主”与其相反概念的定义思辨与辩证游戏之中。

楼主 胡良碧  发布于 2020-02-29 09:18:43 +0800 CST  

楼主:胡良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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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2-29 17:18:43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3-01 21:55:4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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