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大学讲坛放厥词

司马南自我感觉永远良好的感觉,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他还是遭遇到了另外一种形式的“砸场子”——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一群风华正茂、正直勇敢的90后大学生,再次给了他当头一棒!此番“砸场子”,是大学生理性为之,莘莘学子们没有骂出“装逼、满嘴喷粪”类粗话,而是从常识、知识到研究深度,从意识形态到社会未来,从个人际遇到国家前景,从选举选票到公民社会,逐一对他予以驳斥。与其说大学生们是在和司马南探讨,不如说是在给他上课、在给他讲座。
知识贫乏的司马南几乎已经是发飙的让学生“闭嘴”,在自我洗脑式的背书,歇斯底里的开始讲起武侠段子,一个走江湖的术士,用类似于走街串巷、卖假药兜售狗皮膏药的招数,翻白眼跳大神,东拼西凑、装神弄鬼、阿谀逢迎、胡说八道,尽显投机钻营的社会投机客卖身投靠、口是心非、见风使舵的本性。这样的江湖骗子,缺乏起码的常识学识,丝毫不具备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之心,仅仅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拿腔拿调的语气以及神圣不可侵犯的丑态,信口雌黄,造谣生事。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讲课,我高兴的看到我们新一代的大学生和我们当年一样,他们理性、忠诚于国家民族,热血和正直的本性。我们的学弟们是我们国家民族的希望。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这是个什么学院,是专门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的重点学院,是仅次于中央党校的培养党的高级干部的地方,是D严格控制的学院,而在这个学院读书的青年学子,完全没有D八股的愚昧,他们对司马南诘难,说明那么一套荒谬的意识形态话语已经再也麻痹不了青年学子,青年学子现代意识的觉醒是中国的最大希望,有他们,中国的明天是美好的。

一位身穿黑色夹克衫的男生在列数了中国建国后从反右、大跃进到文革中的一些惨痛教训后,提问极力捍卫毛泽东思想的司马南如何在今天提升毛泽东思想。

另一位穿黑色羽绒服的男生说,“我只说一个人,他是一个盲人。他在山东省临沂市东师古村。”这名学生对司马南说,您说这个国家有宪法,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宪法,但现在很多网友去看他都被打了,为什么这些打人的人可以不遵守宪法?

还有一位身穿红色外套的男生就台湾的宪政制度提问司马南。他说,台湾从蒋介石的白色恐怖之下走向了今天自由选举的道路。虽然台湾也有很多问题,但至少选民可以投票, 而我们在大陆,连人大代表候选人是怎么产生的都不知道。他提问司马南:“没有选举权的民主政治制度难道是完善的吗?”

一位身穿深色帽衫的男生对司马南说:“我们从小在政治课上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洗脑,但是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理应有权利接受不同的理念。”

每一位学生发言过后,现场都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其间一位没有抢到麦克风的男生还一度和司马南发生了冲突,几次被司马南喝令“闭嘴”,而男生的一句“你怎么可以叫我闭嘴,这不是侵犯我话语权吗? ”又引发现场一片哄笑。

不过司马南本人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现场的这些学生并不能代表中国广大的年轻人。
本人会认真点评每一个的问题,看司马南的诡辩是多么可笑,可以讲,他还真比不上我的马哲老师,就这点水平,到大学来献丑,不自量力!!!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3 12:11:00 +0800 CST  
司马南:首先,我想说一句,你对什么是毛泽东思想没有一个充分的理解。你的理解就是,毛泽东思想只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打天下,一个是治天下。这说明了你根本就没有读过毛的书,所以你的观点难免狭隘,也难免偏激。用一个狭隘、偏激的观点来解读任何事物,都难免得出一个错误而简单的结论。请你先读一下毛的书,当你懂得了什么是毛泽东思想以后,再来和我探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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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谁写的?谁又因此含冤?司马南同学怎么不提?提出毛泽东思想的刘少奇受到了怎样的迫害?谁主持的迫害行为?还有张志新以及千千万万受到文革冲击的家庭。彭德怀、贺龙、陈毅、等等战争时期立下汗马功劳的老将军老领导含冤入狱?不承认不等于没有答案,不认罪不等于没有罪。。司马庆东们“羞耻”懂吗?

如果你读一下希特勒的《我的奋斗》,肯定也能够挑出至理名言几句!是否我们也可以讲,希特勒没有认真执行纳粹主义的好的思想,才给德国和世界造成了损失,这些损失不能磨灭希特勒的伟大人格和纳粹主义的正确思想!

毛泽东违反了毛泽东思想,得有多么可笑的逻辑才敢说出这样的话来!!!

毛泽东的选集包含他制定的长春围城、反右、大跃进、四清、文革、外交等一系列严重事件的决策,这些司马南敢一一解释吗?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3 15:31:08 +0800 CST  
而且那个时候的参与制定共同纲领的所谓“民主”人士也不过是一群失势的反蒋人士

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反蒋 根本没有力量对中共有什么监督或制约作用

所以非常可笑的出现了一种被领导下的“民主”。

当然狗屎司马南是绝对不会说清这些的.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3 15:36:31 +0800 CST  
就算如此,在1949年再次搞定的共同纲领也未写明以GCD为领导的内容。

司马南纯粹胡说。但是他也认为共同纲领在法理上高于第一步宪法。请司马南解释一下以下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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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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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说必须坚持档的领导呀?.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3 15:39:02 +0800 CST  
司马南对于民主选举解释;同时证明此人的能力有限。

我国的选举就是;
民企老板选人,我非常同意这个观点。老板选人当然要对企业负责、对老板的儿子负责。不用对企业的员工负责。所以中国企业是家天下,司马南的意思就是中国政府也是一个大的家族企业,所以就是这个家天下的小家子能耐!!

民主国家的选举;
股份制选举,股份制就不同了,假如说这个企业员工都有股份,他们一定会选举他们这个部门最能干、最没有私心的人,代表他们。而这样的代表就组成了董事会的成员。这些成员就会选择最有能力的人做董事长,董事会人员对于董事长进行监督。苹果可以邀请和他们没有任何工作经历的乔布斯担当总裁。

国际上真正有实力的企业绝大多数都是股份制,民企只是企业初级阶段家族企业【我国的特色】。

你们说哪一个好?.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3 15:45:11 +0800 CST  
从学生们的提问中看到的清醒、冷静让人感动。
报告人没有一句话讲到怎样改进完善国家政治制度,启发青年学生的进取思维,一通胡搅蛮缠,像是在有意激发极端,冷漠和仇恨。

回答司马南第一个问题:首先, 革命前辈既没有钱,也没有托福,但他们选择了造反,显然,民国时期是有宪法的,显然,革命前辈是没有遵守的,在这里革命前辈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因此,我不能同意没有钱去国贸,没有能力考托福,就要闭嘴。这即没有革命精神,也没有继承革命前辈的遗志,同时公然鼓吹有钱的、有能力的出国,是应该彻头彻尾被批判的是毛泽东、周恩来、李大钊等等反对民国宪法的青年人对不对?。司马南小弟,这个回答你满意吗?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3 15:51:21 +0800 CST  
回答司马南小弟的第二个问题即宪法,首先先回答小弟的第一个问题,即共同纲领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必须负责将人民解放进行到底,解放中国全部领土,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依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思想、言论、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权。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的生活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严厉惩罚一切勾结帝国主义、背叛祖国、反对人民民主事业的国民党革命战争罪犯和其他怙恶不悛的反革命首要分子。对于一般的反动分子、封建地主、官僚资本家,在解除其武装、消灭其特殊势力后,仍须依法在必要时期内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但同时给以生活出路,并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假如他们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必须予以严厉的制裁。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均有保卫祖国、遵守法律、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应征公役兵役和缴纳赋税的义务。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即人民解放军、人民公安部队和人民警察,是属于人民的武力(注意,可不是党的武力哦)。其任务为保卫中国的独立和领土主权的完整,保卫中国人民的革命成果和一切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努力巩固和加强人民武装力量,使其能够有效的执行自己的任务。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自由的国家和人民。首先是联合苏联(可是已经不存在了)、各人民民主国家和各被压迫民族,站在国际和平民主阵营方面,共同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以保障世界的持久和平。

哪里提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了????
.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3 15:52:16 +0800 CST  
孔庆东鼓吹中国与俄罗斯结为战略伙伴关系;同时对主张学习美国先进经验谋求中国文明富强的真爱国志士恶语相加,张口汉奸闭口卖国贼,和两千五百年前吴国的“铁杆内奸”伯嚭的倒行逆施如出一辙。


孔庆东的粉丝们则充当俄罗斯新沙皇普京的义务拉拉队,动不动就肉麻地吹棒未来中国的最大安全隐患普沙皇“王者归来”。


不仅如此:孔庆东居然鼓吹中国应该学习北朝鲜。一个统治者穷奢极欲草菅人命,人民大批饿死的赤裸裸封建世袭制流氓无赖国,居然被孔庆东视为中国学习的榜样!


如果中国真的走上北朝鲜那条道,也就等于重新走上一穷二白经济崩溃国民互斗自残的绝境,根本没有力量抵御外侮。俄罗斯可就要兴奋得大大跳起来,他们变中国为“黄俄罗斯”的春秋大梦就要成为现实了。


孔庆东居心何在?只有汉奸才会干出如此勾当!这个汉奸的真面目,国民应该看清楚了吧!


北大这个曾经英才辈出独领风骚的思想学术圣地,近年呈现人才寥落趋势,很多当年以进入北大为荣的高才生转身投奔港澳和国外的大学了。为何会出现人才寥落趋势,孔庆东就是最好的答案。孔庆东不学无术,思想极端,哗众取宠,居心不良,为了自己的立场和利益,不惜伤害我们这个民族文明中那些永恒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3 21:05:34 +0800 CST  
关于一夫一妻制度,学术界历来认为中国从古至今是一夫一妻制度,学法律的学生都学法制史,任何法制史课本都载明中国从周朝开始就是一夫一妻制。很多法律考试都把这个作为陷阱来考学生。

司马南提出所谓民间和世俗的说法,只能掩盖他的无知,你在大学的讲台上做专题讲座,不去谈学术,扯J8的民间和世俗.

毛泽东宣称的退居二线的说法,根本就是撒谎。

毛真正退居二线是7000人大会以后,刘当选国家主席,并不是退居二线的标志,是为了让刘少奇收拾大跃进的破产残局,对外宣布国家主席是虚职,没有行政权力,政治经济工作从来不是国家主席的职责范围根本。

但是大跃进是毛领导的,一点疑问都没有。

退居二线,是个无耻的撒谎。退到后台,重点研究重大理论问题,和把握国家大方向问题。那么反右、大跃进、人民公社、大炼钢铁、总路线,这些可不是“日常工作”,恰恰都是“大方向”是“创造性的发展马列主义理论论”的问题,这正是老毛乾纲独断,分管全权负责的问题。由此造成的灾难他不负责谁负责?

而且,当残局扭转,国家恢复,刘少奇开始能够摆脱毛泽东影响,控制国家发展时,是谁,从讲好的后台跳出来,抢权。是谁,践踏宪法,发动文化大革命的。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3 21:19:49 +0800 CST  
司马南说:民主就是政权可以和平交接
请问哪个皇帝不是和平把权力交接给儿子?
金正日不就是和平地从他老子手里交接过来权力吗?
阿萨德不是和平地从他老子手里交接过来权力吗?

司马南 对 民主 的理解 是个白丁
谁都知道,民主自由社会的权力和平交接是对反对派的和平交接。
这个简单常识 司马南不懂? 还是装糊涂 愚弄听讲学生?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3 21:23:15 +0800 CST  
我们暂且认可“共同纲领”作为宪法基础的地位,但你司马南也提供了一个事实,就是共同纲领产生是在战争状态下,共产党和蒋介石各占部分地盘(原话:各占半壁江山),我的问题是:共同纲领形成的那个政治协商会议(知识有限,但是离法制国家议会还是很有一段距离),其参与人具不具有全面性、代表性、合法性,这样得出的的结果难道就具有国家法律的合理性吗?如果这边产生的宪法可以统治那边的人,那么台湾的民国宪法就更应该作为整个中国的宪法了,马英九是否可以到大陆来选举大中华的总统???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3 21:38:15 +0800 CST  
司马南还用政治恐怖来压人;强迫回答,你作为公民,要不要接受宪法?笑话,法律只能约束公民的行为,凭什么约束公民思想?宪法本身就是有时间和意识的局限,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应该这样制定,本来就是随着国家和人民的进步而发展的,讨论宪法的修正,一直是各国立法会议的议题之一。废除种族隔离、黑奴解放不都是修宪来完善的吗?司马南你有什么权利用宪法威胁一个公民的质疑??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3 21:45:14 +0800 CST  
司马南还用政治恐怖来压人;强迫回答,你作为公民,要不要接受宪法?
司马南小弟,不知你真看过中国宪法没有?宪法总纲(除序言外)从头到尾根本没有什么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东。更是没有提出“爱党”这条制度。只是提到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难道不能多党制吗?难道不能普选吗?宪法中并没说明。既然宪法中没有约束,就不存在违宪!!!!!

中国宪法序言部份只是陈述了国情,并不据有约束力。宪法总纲所写的条约才有约束力,那才是每个公民应该尊守的。另外,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这说明宪法是可能修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人的思想在变,国家在变,宪法也应该变。

还请司马南小弟睁大眼睛看看宪法总纲部份,有没有你所谓的这样思想那样主义。还请你不要把你那个党的党章拿来混淆视听,党章里面的“四项基本原则”对你这个党员有约束,你当然要爱你的党,但请你搞清楚那是党章,不是宪法。对老百姓没有约束力。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3 21:49:28 +0800 CST  
这厮胡说八道,人家问为什么要强迫人洗脑——接受马恩列斯毛的洗脑教育,这厮竟然说是“宪法要求的”,我想应该有人问他“你把宪法里要求每个人都要接受马列毛洗脑教育的话给我找出来,在哪里?”
这个骗子说党没有自己的私利,完全代表人民,官员的豪华公车和悲催的学生校车的对比就给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3 22:16:58 +0800 CST  
司马南心虚什么?他不如说,按照宪法,全国人民洗脑信马毛,罢黜百家,独尊马术,好,就是好!朝鲜才是中国人民的前途道路!宪法规定学习马列,你当中国是伊朗政教和一的国家吗?还是你把党的教育目的彻底暴露在世人面前!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4 00:09:02 +0800 CST  
请司马南仔细读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第14条之后再说,什么是爱国?

十四、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地域内,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中国苏维埃政权在现在要努力帮助这些弱小民族脱离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王公喇嘛土司等的压迫统治而得到完全自主,苏维埃政权更要在这些民族中发展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语言。
http://url.cn/2WJHwL 。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4 00:38:26 +0800 CST  
@pgl1986 2011-11-24 01:14:48
这帮右粪在这里意淫,看一下完整视频,那几个学生被驳得哑口无言,水平跟司马南比不是一个级别的,右粪头脑简单,缺乏基本的思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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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地域内,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

所以卖国是五毛的本能,胡说八道是他们的传统。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4 01:36:16 +0800 CST  
【司马南的科学卫士后的真面目】这是 司马南曾经参与的震惊东北的蚁力神诈骗大案的宣传广告,他的科学良知怎么突然不见了?东北多少工人、农民被骗的倾家荡产!司马南你敢说你是清白的???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4 02:33:43 +0800 CST  
请司马南仔细读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第14条之后再说如何遵守宪法,这是中共的第一部宪法,比《共同纲领》还要早,如果司马南遵守此项宪法,司马南就是分裂中国的汉奸、卖国贼,罪恶的民族分裂分子!如果司马南反对此宪法,他就是反对共产党的宪法,是反党、反对执政府的破坏分子。按照司马南对学生讲要严格执行共产党宪法的行为要求,司马南他就是支持分裂祖国一个汉奸,如果反对此宪法,司马南还是一个反对共产党宪法的反革命分子?司马南小弟,请你按照你对学生的要求回答这个问题?

【十四、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地域内,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4 10:07:09 +0800 CST  
司马南答:首先,我想说一句,你对什么是毛泽东思想没有一个充分的理解。你的理解就是,毛泽东思想只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打天下,一个是治天下。这说明了你根本就没有读过毛的书,所以你的观点难免狭隘,也难免偏激。用一个狭隘、偏激的观点来解读任何事物,都难免得出一个错误而简单的结论。请你先读一下毛的书,当你懂得了什么是毛泽东思想以后,再来和我探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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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司马南小弟,你读懂了毛泽东在文革讲过,“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

那么同学的问题即是毛泽东思想的体现,你所谓的“你的观点难免狭隘,也难免偏激。用一个狭隘、偏激的观点来解读任何事物,”司马南小弟,你这些维护和谐的话可是违反了毛泽东思想的精髓“造反有理!!!”

楼主 dxz1969  发布于 2011-11-24 21:07:53 +0800 CST  

楼主:dxz1969

字数:21631

发表时间:2011-11-23 20:11: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9-23 13:04:27 +0800 CST

评论数:212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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