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国家机构

薛侃121 昨天 08:08  来自天涯随记

外国人批评你,是“干涉内政”;民众批评你,是“寻衅滋事”;党员批评你,是“妄议主体”;官员批评你,是“拉帮结派”;用理论评辩国家体制,是颠覆国家政权,那“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咋玩呢?评:由是,社会和集团内的纠错能力彻底被废,在错误的路上畅通无阻,一路狂奔!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2 07:51:44 +0800 CST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2 08:11:20 +0800 CST  
雅典的民主中荡漾着原始民主的遗风。恩格斯说:“雅典人国家的产生乃是一般国家形成的一种非常典型的例子。。。。。。民主共和国,是直接从氏族社会中产生的。”

所有氏族成员享有平等权利的原始民主是一切民主的源头。到了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技术的进步,生产的发展,剩余产品、父权制、私有财产等等新社会因素的萌生,原始民主在一些原始氏族中过渡到了军事民主制。但军事民主制下的人民大会、部落议事会和军事首领三要素,同样体现了氏族制度的民主原则。

公元前8—7世纪左右,雅典贵族集体废黜早期君主,建立贵族政体,从而阻断了早期君主集权的产生,并渐次向民主政治过渡。民主与王政的反复交替,同样也出现在了一水之隔的罗马。-------前8世纪至前6世纪是罗马的王政时代,先后有过七王登基。第一王罗穆卢斯在前753年建立了罗马城。前4王是罗马人公社的军事首领,后3王则是伊特拉斯坎人塔克文王朝的君主。公元前509年,罗马人民驱逐暴君高傲者小塔克文,废除“王政”,改行共和,开始了将近500年的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人民在人类政治史和人类法律史上写下了光辉灿烂的一页,(斯塔夫里阿诺斯说:“罗马人在思想意识方面最主要的贡献在于,他们的法律是基于理性而不是基于习俗”。)流风所及,五洲同靡。

(需要注意的是:东西方的历史常常大相径庭。即使在王政时代,罗马国王的权力也要受到元老院和公民大会的遏制。按照宪法和习俗,由罗马的全体男性公民构成的公民大会授权给君主,元老院有权通过或否决对国王的任命。)

共和时代的罗马,元老院、执政官和人民大会近乎三权分立,仿佛军事民主制下的部落议事会、军事首领和人民大会。

罗马元老院一般由贵族组成,它可以批准议案。300名终身元老掌管着国库的运作和一切的对外事务。

两名权力平等的执政官在百人队会议上选举产生,行使最高行政权,掌管内政,指挥军队作战,召集元老院会议和公民大会。一年一任,不得连任。在非常时期,危机时刻,则设独裁官(狄克推多)代替两位执政官,以达成事权之统一,提高效率。独裁者必须由元老院提名,由一名执政官正式任命,任期仅为半年。除此之外,罗马还设立有监察官、财务官、市政官和大法官等等。古罗马的许多官员不但没有俸禄,时常还要倒贴家财,但历史上很少有关于他们贪腐的记载。古罗马人选择出仕主要是为了荣誉,或为共和国服务,而不是为了升官发财。

罗马人民大会经常在罗马的公共会场或玛尔斯教场上举行,分为库里亚大会、百人团大会和部族大会三种。任何法律只有人民大会才能批准,任何行政官只有人民大会才能选举。公民被行政长官判定死刑或体罚时,有权向人民大会提起控诉。-------“既然每个公民都被编入某一个库里亚.某一个百人团或某一个部族之内的,所以每个公民都不能被排除投票权,因此罗马人民在法律与事实上都真正是主权者。”(卢梭)

“准切地说,部族大会才是罗马人民的议会.部族大会只能由保民官召集;会上选出保民官并通过平民制定的法律.元老院在这里不仅毫无地位,甚至连出席的权利都没有。”(卢梭)

历史记载,公元前449年,根据执政官瓦列里乌斯和贺拉提乌斯颁布的法令,特里布斯-部族大会成了全体公民参加的会议,会议决议对全体公民都具有法律效力。公元前287年,平民出身的独裁官霍腾西阿颁布法令再次重申:会议决议不必经过元老院的批准即对全体公民具有法律效力。

前494年,经过激烈斗争,罗马设立了保民官。保民官一年一任且必须在平民中选出。初为二人,后来增至10名。保民官完全是为保护平民利益而设-------凡不利于平民利益的行为、法令等,保民官都有权力予以否决。保民官的人身权与否决权神圣不可侵犯,侮辱者要处以死刑,并没收财产。

---------古罗马的辉煌与它先进的政治、法律制度息息相关。借助于互联网,让古罗马人的直接民主制在二十一世纪满血复活,并不完全是一种不着边际的幼稚幻想。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2 11:16:01 +0800 CST  
Archangel_S: 2016-08-22 10:12:18 评论

向大梵哥请安!-----------------------------------------------------------------------------------------------天使长贤弟安好!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2 15:05:22 +0800 CST  
@王朔:先帝爷留下了一个烂摊子,第二代治理者的办法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虽去不了根儿,倒也能减轻些症状,让你自我感觉还不错。

到了第三代,是头疼医脸脚疼也医脸,对他们来说,病治不好没关系,面子最重要。

可到了这一代就邪乎了,是头疼堵嘴脚疼也堵嘴,只要你喊不出疼,就算你没毛病。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2 15:24:22 +0800 CST  
竺忠利

拿着武器,时刻准备自卫,这是汉字“我”的本义。为信仰、荣誉而存在,为公平正义而战斗,就是汉字“義”的本义。不能拥有武器保护自己的人,就是失去了自我 ,便是奴隶。拥有武器,却只是保护自己,而罔顾公平、正义、信仰和荣誉,不愿为他人而战,就是无义之人。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2 15:25:10 +0800 CST  
作者:东方黑2011 时间:2016-08-22 15:40:07
支持兄长-----------------------------------------------------------------------------------------------给贤弟的回复都被删除了。抱歉!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2 16:49:48 +0800 CST  
罗马在奥古斯都时代采用了元首制,其实就是打着共和旗号的帝制。此后的两千年,先是君主专制在世界各国大行其道,嗣后是欧美的代议制民主在地球上广泛流行。人类实行君主专制,或实行间接民主,其实是由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其所掌握的技术手段所决定的。并不是说上天就喜欢君主专制,或者说间接民主已经胜过了直接民主。

在代议制下,直接民主只剩下了三种孑余,即公民投票、公民创议和公民罢免公职人员,它们成了代议民主的补充和修正。只是在最近几十年,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这几种形式的直接民主才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公民投票是公民对已提出的议案或现行法律进行投票表决。公民创议是由公民提出议案,如果签名支持该议案的公民达到了法定人数,政府就需要对该议案进行全民投票。----------这两种形式都使公民分享了立法机关的权力,但距离“民有”、“民治”的伟大理想仍然相去甚远。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2 19:13:56 +0800 CST  
公民投票意在纠正立法机关的"作为过错",公民创议则是要纠正其"不作为的过错"。“通常,当代议政府出现危机不能有效地运作时,在涉及的问题关系重大影响面广时,或在重大问题上对立党派意见分歧严重而力量相当时,政府(民选代表)便诉诸于公民投票,由被视为权力源泉的全体公民进行裁决”。---------“这种方式也使公共政策享有更大程度的合法性和更广泛的公众支持。有的公民投票是咨询性的,没有强制性约束力,不过一旦举行了公民投票,政府必然受其结果的约束”。

“公民投票的发展标志着公民参与能力的提高和参与范围的扩大。在法制健全和多元竞争的社会里,公民投票是直接民主的主要形式。二次世界大战前,公民投票只是偶然为之。战后,公民投票趋向于越来越频繁地使用。这是代议制民主向直接民主发展的一个表征”。--------有的国家已经在宪法上明确规定,在不同情况下,公民可以直接作出决定。
(我们必须牢记,在传统上,西方不同于东方,拿破仑和希特勒在西方要搞独裁专制,也要利用全民投票公决的形式,而不是霸王硬上弓。)

显而易见,今天民主国家的人民仍然尊重代议民主,但他们更加渴望在政治生活中听到他们自己的声音,而不是空担一个主人的虚名,形同傀儡,任人摆布。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直接民主的时代正在悄然来临。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2 19:17:19 +0800 CST  
据统计,在1945年到1980年间,在21个民主国家中总共举行过244次公民投票。但其中169次发生于瑞士。自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80年代末,瑞士已经举行了300次全民公决和发起过135次公民创议。-------瑞士被公认为是实行直接民主的典型。在实行直接民主制度的近130年中,共有450多个全国性问题由全国性公民投票来表决,占世界上全部全国性公民投票的一半以上。平均每年全国性公民投票3次半。作为直接民主最发达的国家,瑞士的公民投票也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在20年代和30年代平均每年有3次公民投票,到了90年代,平均每年已经达到10次。

在澳大利亚,曾举行过50多次全国范围内的公民复决投票,且其下属各州同样热衷于公民投票。意大利近年来也成了公民投票的积极倡导者,它在1991年和1993年的公民复决,对于结束其腐败的旧党制度起到了重大作用。1993年和1994年,西欧各国在决定是否加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时,也基本采用了全民公决的方式。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2 19:19:35 +0800 CST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新近采用民主制度的非西方国家,也较多地采用了全民公决的方式来裁决国内的重大事务。前苏联、东欧各国、菲律宾、韩国、巴西、埃及、南非和一些黑非洲国家,近些年都举行过全民公决。

大体上,在瑞士和北欧之类小国,比较容易在中央一级实行全民投票,而美国、日本、德国等大国,全民投票主要在次国家级的层面,如州、地方、工作场所、地方社团等地实行。

在美国,争取在联邦层面上实行直接民主的运动出现于19世纪末,经历了三次大的高潮,即:人民党和进步党运动期间(1890-1912);孤立主义与和平运动期间(1914-1940);来自左派和右派的行动主义期间(1970-1988)。可惜至今绩效不佳。

但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在州一级(特别在西部各州)的直接民主还是非常发达的。通过联邦宪法修正案要分别在各州举行全民投票(特拉华州除外)。在其它事务上,美国略过半数的州采用了直接民主,有的州较为经常地使用公民投票。著名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指出,"70年代是政治上共同参与制的发轫时期,复决和创制事例都有了空前的增长。"-------他列举了美国70年代的一组数字:在这十年当中,美国人投票表决了175项州一级的创制议案,比60年代增长了一倍。到80年代,直接民主被更为频繁地使用。有200多项公民提案交付表决,还对1000多项由州议会提出的议案举行了全民投票。

1987年盖洛普的调查显示,三分之二的成年人认为,公民能够在州和地方立法中直接投票。直接民主的支持者提出的"以更多的民主来补救民主的弊端"的口号已为多数人所接受。直接民主的发展对美国地方层面的民主已经发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同时也在向上升腾-------在中央层面上对重大事务实行全民公决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支持。奈斯比特指出:"万事都要亲自参与的这种哲学,正在美国各地自下而上地传播开来。"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2 19:25:10 +0800 CST  
东方黑2011: 2016-08-22 08:53:37 评论

@大梵天主 看起来俄罗斯人的道德良知和勇气比中国人高一些?------------------------------------------------------------------------------------俄罗斯人毕竟也算是基督徒啊。虽然至尊天父对中国人评价很高,私下里愚兄还是忍不住认为,目前的中国人在良知和勇气上远不如欧美各民族。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2 23:02:22 +0800 CST  
山中蕉客: 2016-08-22 21:35:29 评论

如果有一天,我们几亿智能手机,几亿互联网用户,能够真正全民公投,那也许就会一夜之间改变世界!------------------------------------------------------------------------------------------------------我们要率先在世界大国中用定期的全民公投实现“民治”的梦想。为此目的,国家免费为所有穷困家庭,所有穷困公民配备电脑,接通互联网络,(且派人加以指导)乃是题中应有之义。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2 23:09:48 +0800 CST  
感谢各位兄弟姊妹!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2 23:11:30 +0800 CST  
罢免是由一定数量的公民签名提出动议,由全体公民投票来决定是否罢免某一现任民选官员。到80年代末,美国有15个州可以投票罢免州一级的民选公职人员,有36个州可以罢免各级地方政府公职人员。自1903年洛杉矶市第一个实行对地方官员罢免制度以来,大约已经有2000名官员被罢免。充分体现了主权在民的真意。

全民公决还只是直接民主诸多形式中的一种。尽管全民公决在战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严格来说,它的技术基础仍然属于初期工业社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机械时代。而当代信息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则为公民参与,直接民主创造了更加多样化的形式和无限广阔的前景。

在代议民主制下,公民们投完票后便退居一旁,国家事务任由"代表"们决定。国家的正牌主人对于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并不能直接参与。只有在下一次投票时,他们才有机会对于代表们的表现作出一个裁决。在很多情况下他们都会骂自己瞎了眼,选错了人。正如卢梭所说:“英国人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是大错特错了,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的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间接民主不能说是假民主,但我们也不能说它就是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真民主。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3 17:02:43 +0800 CST  
采用代议制民主的最有力的根据在于,直接民主在技术上无法操作,它会使决策过程变得过分冗长,费用过于高昂,效率十分低下。而且,普通老百姓也没有足够的知识就国家的公共事务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但时至二十一世纪的今日,随着高等教育的基本普及,随着互联网络的广泛延伸,大部分选民已经训练有素,他们在知识水平,认识能力,信息获取技术上已经丝毫不逊色于他们的代表。选民们自主决策的信心和对代表者的不信任正在与日俱增,代议制民主退出政治舞台中心的一刻很可能已经不远了。

我们可以表达意愿、传递信息、咨询、商议、监督、审核、建议、选举、表决。通过电子设备,我们可以参加国务会议,省政会议与市政会议,参与讨论,提出议案,进行投票。托夫勒说,“这是明天可能实行直接民主的一个最初的迹象。利用先进的计算机,人造卫星,电话,有线电视,投票技术以及其他工具,一个受过教育的公民,在历史上第一次能够开始作出自己的许多政治决定。”

当然,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应该保留代议民主的部分功能,做为主权者,我们应该自己来决定大事,决定大法;琐屑小事和专业性较强的事务,以及无关紧要的普通法律可交给自己选出的代表们去处理。--------如果民煮中国在所有世界大国中率先采用直接民主制,激发所有民众当家作主的政治热忱,满足全国百姓方方面面的迫切渴求,则二十一世纪的世界政治潮流,必将由中国来引领,是无庸论证,一望可知的。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3 17:31:23 +0800 CST  
作者:童逸青 时间:2016-08-22 23:57:43
觉得蛮族勇士可惜了,在悲哀的大环境没办法知道有神,虽然有本事最后也把自己结论带歪了。很多大才都是迷茫,李晓鹏先生也是。他洞察力极强,又善于总结推演,然后对未来的大方向由于只知唯物主义而有精分嫌疑。程步先生之才有目共睹,然而拿唯物主义一套生搬硬套去解释历史记载又牵强已有给自己戴阴谋论主义者的嫌疑

若是这些大才明白造化之奥妙,上天的伟大,一定会立马成为世界上一等一的大学者,大专家!

愿世人早日得知真相!--------------------------------------------------------------------------------------------这主要是因为当代的宗教没有说服力,无法彻底战胜唯物哲学。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3 17:46:46 +0800 CST  
作者:童逸青 时间:2016-08-22 23:25:13
朱氏当国——功过自在人心。。。。。。-------------------------------------------------------------------------------分税制改革,聚财于中央,应该拿出来给老百姓搞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而不是搞什么高薪养廉,养几千万闲人。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3 17:53:58 +0800 CST  
作者:东方黑2011 时间:2016-08-22 23:07:33
听说后天,“荧惑守心”?----------------------------------------------------------------------------------------荧惑守心,大凶之兆啊。大人易政,主去其宫。我们不妨看一看这一次能发生什么。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3 18:01:46 +0800 CST  
@哲学汉子
【什么是真正的体育】2016里约奥运会闭幕了,本届奥运会上,美国派出555名运动员,其中80%是在校大学生,加上一些高中生和来自军队的17名运动员,业余运动员要占到90%左右。就是这么一支体育队伍,获取的奖牌数量和质量雄霸全球!这才是真正的体育,强大来自于国民的普遍参与。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6-08-23 18:07:53 +0800 CST  

楼主:大梵天主

字数:581333

发表时间:2016-08-18 02:44: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9-14 10:11:58 +0800 CST

评论数:20551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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