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龙哥案中,到底是谁“先挑事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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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战蚩尤 于 2018/9/4 15:03:18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昆山杀人案引起了广大人民的强烈情绪,在这种强烈的情绪之下,我们对这个案件本身的过程缺乏了一个冷静的分析。我们需要分析一个最关键的点:到底是谁先挑事儿?

按照法律上来说,是宝马车主违法在先,因为他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弯。但是我们扪心自问,这种行为哪个中国司机没干过?虽然从交规上来说是不合理的,但他确实是我们广大司机朋友们经常使用的驾驶习惯。退一步来讲,这个行为犯了多大的罪吗?值得被群众见义勇为现场制止吗?谈不上吧?

然后我们看白衣电车男是怎么干的呢?他特意把车别在宝马车前面,就是不让车走,所谓得理不饶人。他自己也不是前行,也不是右转,但他就是不让你走,而且他还是是“合理合法的”,你遇到这样的人会不会怒火中烧?

好了,我们再来看第三步。哪怕你忍住了,或者被朋友劝住了,你的朋友(甚至包括女性朋友)下车与对方好言相劝,甚至亲自动手帮他把电动车挪开,他依然不依不饶,斜着眼瞪着你,可能还骂你,你会怎么办?

我想到这一步,绝大部分人都是忍不住的。体格弱的也得出来骂几句,体格强的可能就动手了。就是一个女司机的,可能也会忍不住与对方开骂了。也就是说,龙哥虽然在交通法规上不合法,但是这位电动车主也是在故意激怒他。

如果我们不还原这么一个过程,不设身处地的把自己带入到当时的情景之中,我们就无法准确的判断到底是谁在挑事儿!如果一个人有意识的利用法律上的“合理性”来激怒你,然后再利用正当防卫的方式杀掉你,这不也是很可怕的吗?

1, 以中国现在人均拥有汽车量的比例来说,你更有可能成为汽车驾驶员,而不是电单车驾驶员。

2, 在路口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弯,是绝大部分人都干过的事儿,也是一种很常见的驾驶习惯。

3, 在你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弯的时候,一辆电动车突然卡在你的前面,你该如何是好?这位电单车稍微靠边挪一下,就可以给你让开一条路,但是他就是不让,还斜着眼睛瞪着你,你会怎么反应?

4, 你在借道右转时遇到一个不让道的概率很高,如果他故意要激怒你而达到攻击你的目的,你的危险是多高?另外,如果你遇到一个纹身大哥对你大喊大叫,你离开现场就算了,这个危险是多高?(而且纹身大哥出现之前,还有两位文质彬彬的人下车与你好言相劝)。

5,事后发现,此人刚失业,儿子得了癌症,经济上很窘迫,心情很抑郁。而且此人身材高大,习过武,打人下手狠,刀刀致命!

我们再来看司法机关公布的双方伤害程度:宝马男,被刺5刀,一刀为左腹部刺戳伤,致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其余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失血性休克死亡。骑车男,左颈部条形挫伤1处,左胸季肋部条形挫伤1处。

大家看出什么问题没有?在宝马男率先攻击,占有先发优势的情况下,骑车男受到的仅仅是挫伤,而非刀刃所必然会造成的开放性创作,而且也仅有两处,从伤情来看根本不是事。与骑车男造成的捅杀,由砍杀所形成骨折就有3处(力度之大大家自行发挥想像力)。

现实生活中,心情抑郁的人多不多?有攻击欲望的人多不多?有仇富情节的人多不多?活的了无生趣的人多不多?得知杀人不用负责,而主动激怒别人以发泄仇恨的人会不会更多?这种示范效应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了,如不出我所料,恐怕类似的“正当防卫”很快就会有模仿者了!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8-09-04 21:16:33 +0800 CST  

楼主:上海高隐

字数:1382

发表时间:2018-09-05 05:16:33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9-13 18:03:46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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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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