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刀”于哥

9月初,“昆山杀人案”当仁不让,成为敝国舆论界重磅新闻中的头条。对于该案,昆山警方已经给出结论,于海明系正当防卫,撤销该案。对于该结论,舆情沸腾,从各大门户网站及纸媒到公民个体如门房保洁、专家学者甚而至于莽汉村妇、引车卖浆者流,均纷纷洒洒往外捅词儿---不亦乐乎地发表个人见解,大致形成两大认知派别---于哥属于正当防卫抑或防卫过当。
对于于哥究竟正当防卫抑或过当的鸟问题,是一个夹缠不清的难问题,还是留给警方罢,相信他们有足够的智慧处理此事。
我所关注的,是昆山警方公告中的描述:

在7秒时间内,刘海龙连续被刺砍5刀,其中,第一刀为左腹部刺戳伤,致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其余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死因为失血性休克。

反抢砍刀到手的于哥,迅疾出手,短短7秒钟,向龙哥连干5(6?“左腹部刺戳伤”+“5处开放性创口”)刀,第一刀最致命,“为左腹部刺戳伤,致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其余四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其实第一刀,已经足够致龙哥姓命,其余4(5?)刀,退而求其次矣。

7秒5(6?)刀,于哥身手矫健神速,绝非凡人,三个龙哥未必好使,龙哥小命该绝耳,呜呼。
楼主 喝咖啡的贝勒  发布于 2018-09-05 09:27:57 +0800 CST  

楼主:喝咖啡的贝勒

字数:541

发表时间:2018-09-05 17:27:57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9-11 16:15:16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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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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