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尘攀影录之一:“不可有别的神”

认尘攀影录之一:“不可有别的神”/李野航



九十年代的一天夜里,隐居于郫县团结镇的吾师丁季和先生郑重地要我做出承诺:在他死后,倘若有人提议宣传他、我当起而反对之。

人岂能不图个好名声呢?对丁先生当时的郑重嘱托,我并不理解。后来,当丁先生去世后,我并未站出来明显反对对他的“宣传”。许多年过去,内心经历了与此时代之总体价值趋向与信念架构的种种的骨子里的不谐,我开始思考“人到底是什么”的问题、且渐渐明白丁先生拒绝被人“宣传”之深意。

人和人是不同的。某些不同,是浅层次的不同、诸如性格与趣味之类。而有些不同却是根本性的,这种不同,简单地说,乃是因为那些内在不同人们“皈依”了不同的时代精神之“神”。正因为人们所“皈依”的“神”的根本不同,决定着人们不由自主地抱持着截然不同的人生观与价值取向、哪怕看起来这些根本不同的人们做着的是同一件事。

丁先生被视为是一位“书法家”。然而,在丁先生看来,被我们所处的时代的那个时代精神之“神”“统治”之下的“书法家”或爱好者们叫做“书法家”本身就是一种侮辱。我们所属的这个时代精神之“神”,说穿了就是“功利主义”。这尊“神”无论用什么文化符号去装点自己,都掩饰不住它的根本立场———谋利。换言之,人类迄今拥有之一切文化与思想成就,到了今天这个时代,皆不过是给“谋利”之根本动机穿上的“衣服”、戴上的“首饰”。而那些文化与思想本身的主体性价值,倒一点也不重要了。当然,今天我们绝大多数的“功利主义之神”的“信徒”们绝不会认为这有什么不妥,因为他们毕竟不由自主地被现代世界“设计”为一个职业人,且一生将注定为挣钱的事情焦虑不已。他们当然不能理解还有什么别的“人之本质”足以凌驾于“谋利”之上。

然而,对那前现代之“神秘之神”或“道德礼乐”之“神”看来,这就是邪恶本身!当人心灵的“圣殿”的“祭坛”上坐着的乃是一尊“功利主义之神”,人那超然于畜类之上的的精神本质就被掏空了,人就不免终将沦为一具徒具“人形”而失去“人心”之热度与深度的“假膺体”。这种“假膺体”可以很有文化,可以头上顶一个“大师”、“艺术家”诸如此类的名头,甚至于创作出让今天的时代精神之“神”的信徒们羡慕不已的文艺作品。但有心的人用他们的心就可以直觉地感受到:那些文艺作品不过是“首饰”,而那些“首饰”所装饰的只是谋利,且除了谋利,就什么也没有了。

《圣经》中上帝定下的“十诫”之一就是“不可有别的神”。耶稣说:“你不可以既侍奉神又侍奉玛门”。这话背后的意思是什么呢?它意味着那些有着截然不同的价值取向的不同的时代精神之逻辑是不兼容的。被某种时代精神保佑,必为另一种时代精神所憎恶和不容。吾师丁季和先生本质上是前现代“道德礼乐”之“神”的信徒,所以,被现代功利主义之“神”的逻辑所庇佑而名利双收的“书法家”们“叫好”,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楼主 野航  发布于 2018-07-27 13:09:53 +0800 CST  

楼主:野航

字数:1162

发表时间:2018-07-27 21:09:53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7-28 20:09:4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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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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