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经先发文回击:杨继绳是怎样走向"饿死3600万"重大谬误的?(转载)

原编者按:香港出版的《墓碑》一书,称我国三年困难时期“饿死3600万”人。最近几年,孙经先教授连续发表了数篇文章,对三年困难时期我国人口变动问题进行了分析,坚持用事实揭露《墓碑》一书大量使用伪造的、被篡改的和极为荒谬的数据,明确指出“饿死三千万”是重大谣言,并正在编著《还历史以真相》一书。重要的历史见证人、93岁高龄的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同志为该书作序:《有力揭批“饿死三千万人”谎言 科学研究“三年困难时期”人口真相》。最近两年,杨继绳先生又于2012年9月17日在纽约时报中文网发表《脱离实际必然走向谬误》,并于2013年12月在《炎黄春秋》第12期上发表《驳“饿死三千万是谣言”》。孙经先教授这篇反驳文章,对“饿死三千万”重大谣言的来龙去脉作了辨析,以正视听。

一、《墓碑》篡改、伪造数据事实确凿

2013年9月9日,我们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了《“中国饿死三千万”的谣言是怎样形成的?》,用事实揭露了《墓碑》一书大量使用伪造的、被篡改的数据,制造了“饿死3600万”的重大谣言。文中列举了十个典型实例,揭露了《墓碑》是怎样篡改、伪造数据的。杨继绳先生在《驳“饿死三千万是谣言”》(以下简称《谣言》)一文中对我们的批驳进行了辩解。我们先对杨先生关于这十个典型实例的辩解逐一进行剖析。

1.《墓碑》说四川省涪陵专区三年困难时期“死了350万人”,我们经过查证1953年和1964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后,指出《墓碑》的这一说法是非常荒谬的。对于我们的这一揭露,杨先生《谣言》一文在对一些枝节问题进行了无理纠缠后不得不承认,“这个例子中死亡比例这么高确实不同寻常。孙先生提出质疑是可以理解的”,“我也愿意更改书上的这个例子”。这样,尽管是很不情愿和十分的遮遮掩掩,但是杨先生毕竟已经承认了错误,并且答应“愿意更改”。

在那个历史时期,我国一个专区级别的行政单位也就只有几百万人。一个只有几百万人的专区居然饿死了350万人,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我们在读到《墓碑》的这段话时马上就断定这一定是错误的,查证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只不过是为了用实际数字说明我们的判断。在涉及高达350万人死亡(这一数字相当于正常情况下当时全国一年总死亡人数的一半)这样巨大的数字上,杨先生连核对一下人口普查数据这样简单的工作都不做,就把这一极为荒谬的数字写进了《墓碑》,成为“全国饿死3600万”、“四川省饿死1000万”的重要依据,让人很难相信他在其他数据上能够有认真负责的态度!

这样荒谬的数字在《墓碑》中绝不是只有一处。例如,1953年全国人口普查时人口总数只有136万人的“通渭、会宁、定西、静宁县和西海固地区”,三年困难时期居然“饿死近百万人”;1958年只有6万人多一点(60971人)的甘肃省临夏市,1959年和1960年居然死亡4万多人(41381人)。(《墓碑》的说法见该书142页、141页;1953年人口普查数据见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公安部三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5)》,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临夏市的数据见临夏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临夏市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7—198页)我们在对《墓碑》一书进行查证的过程中发现,只要有人在某种场合下说了一句“XX地区饿死XXX万人”,就都会被杨先生写入《墓碑》一书,成为他“确认中国饿死3600万”的重要依据。

2.原安徽省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振亚《关于凤阳问题的报告》中说:凤阳县1959年和1960年两年共死掉60245人。这一数据在《墓碑》中被篡改为该县“1959年和1960年两年,共饿死60245人”。对于我们的这一揭露,杨继绳先生在《谣言》一文中说:“在陈振亚讲话那个背景下,‘死掉’就是指‘非正常死亡’,并不包括正常死亡。”

杨继绳先生的说法纯属诡辩。让我们看一下陈振亚报告的原文:“1959—1960年,凤阳县农村人口外流达11196人,占农村总人口335698人的3.3%。发病人口达102994人,占农村人口的37.7%,其中,浮肿病达27735人,妇女子宫下垂6932人,闭经8237人。”“据统计,1959和1960两年,共死掉60245人,占农村人口的17.7%。”(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凤阳工作组组长陈振亚(后兼任凤阳县委第一书记):《关于凤阳问题的报告》,1961年2月1日)很明显,陈振亚在这里说的“共死掉60245人”指的就是全部死亡人数。但是《墓碑》把“共死掉60245人”篡改为“共饿死60245人”。为了掩盖这一篡改,杨先生删掉了原报告中的“浮肿病达27735人”这句关键性的话,因为“浮肿病27735人”这一数据就已经否定了他“共饿死60245人”的篡改。

此外,经我们查证后发现,杨先生在《谣言》一文中继续篡改数据,把陈振亚报告中的“全县死绝的有2404户”篡改为“全县死绝8404户”。

3.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河南省委工作组调查报告中说:信阳事件中信阳地区的死亡总数为436882人。这一数据在《墓碑》中被篡改为“信阳到底饿死多少人?1960年6月的统计数是436882人”。这一数据在其《脱离实际必然走向谬误》(以下简称《走向谬误》)中,又进一步被篡改为“信阳事件饿死了108万人,是中共中央、河南省委调查组现场调查的结论”。对于我们的这一揭露,杨先生不得不承认:“我要肯定孙先生在总死亡人数与非正常死亡人数之间所做的区分。两者当然是不一样的。”但是他紧接着又做了诡辩:“在当年记述大饥荒严重后果的调查报告中,所说的‘死亡’通常就是指‘非正常死亡’”。

情况究竟是不是杨先生所说的那样呢?让我们看一下这个调查报告的内容。该调查报告说:从1959年10月到1960年4月,信阳地区死亡总数436882人,占全区原有总人口8042097人的5.92%,死亡人口中正常死亡155698人,占总人口的1.96%。(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河南省委工作组于桑、武人文:《关于河南省信阳地区人口死亡和粮食问题的调查报告》,1960年6月18日)这里的“死亡总数436882人”明确指的就是全部死亡人数,而绝不是杨先生所说的是“非正常死亡”人数。杨先生的辩解无法改变他篡改数据的事实。

杨先生说我们在查证时“没有看到……死亡549171这个数字”,其实,我们早就对这些数据进行了查证。查证的结果是:杨先生对这些数据都进行了篡改,他把河南省委在1960年11月检讨报告中的总死亡人数549171人篡改为“信阳到底饿死多少人?……1960年11月统计数是549171人”。

通过以上两个典型实例,人们可以知道,陈振亚的报告和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河南省委工作组的调查报告中的死亡人数都明确指全部死亡人数。这就揭露了杨先生所谓“在陈振亚讲话那个背景下,‘死掉’就是指‘非正常死亡’,并不包括正常死亡”、“在当年记述大饥荒严重后果的调查报告中,所说的‘死亡’通常就是指‘非正常死亡’”完全是强词夺理。

4.安徽省《无为县志》记载,该县1959年总死亡人数为86278人。这一数据在《墓碑》中被篡改为“据县公安局统计,1959年饿死82278人”。对于我们的这一揭露,杨先生在《谣言》一文中辩解说:“按大饥荒时代的语境,在总结大饥荒的教训时,死亡人数就是饿死人数。”《无为县志》记载的是户籍统计的总死亡人数,他把这样的死亡人数居然也说成“就是饿死人数”。

由以上实例,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杨继绳先生的一个荒谬的思维逻辑是:在三年困难时期,“死亡人数就是饿死人数”,而这是贯穿在整个《墓碑》中的一个基本的思维逻辑。

5.福建省《宁德市志》114页记载,宁德县1960年总死亡人数为7706人。这一数据在《墓碑》中被篡改为“1960年全县因患浮肿病死亡7706人”。对于我们的这一揭露,杨先生在《谣言》一文中承认:第一,他出现了疏忽;第二,他在《墓碑》中直接引用了《中国共产党宁德历史大事记》,但是他“没有找《中国共产党宁德历史大事记》核对”;第三,他在《墓碑》中的说法与他所引用的《中国共产党宁德历史大事记》中的说法有重大区别。这个问题就很清楚了,无论杨先生如何辩解,都改变不了《宁德市志》中“宁德县1960年总死亡人数7706人”在《墓碑》中被更改为“1960 年全县因患浮肿病死亡7706人”这一基本事实。

6.《墓碑》说:甘肃省临夏市1959、1960年“这两年就死亡41381人”。我们经过查证指出,《临夏市志》记载该市这两年合计死亡1230人。对于我们的这一揭露,杨先生在《谣言》一文中说,他的这一数字“引自李磊的遗著《悠悠岁月》”,“李磊可能把临夏回族自治州误写为临夏市”,“我没有将李磊的数据和两个地方志核对,这是我不细致的地方。孙先生的批评促使我核对。再版时将作改正。”这样,在这个问题上杨先生承认了错误,并且答应“将作改正”。只是杨先生把错误推到一位已经去世的老人身上,显得很不厚道,为什么杨先生在写《墓碑》一书时不去核对一下地方志呢?

7.《墓碑》说:贵州省江口县“饿死了近一半人”。我们经过经查证,《江口县志》记载的该县1959—1961年三年合计死亡5105人,占全县人口的4.6%。因此,江口县“饿死了近一半人”是伪造的。对于江口县“饿死了近一半人”的说法,杨先生在辩解中说,他的这一说法是引用了郑义和晏乐斌二人的文章,但是杨先生没有提供任何事实说明这一说法的真实性。由《江口县志》的记载可以知道,这一说法是伪造的。

在上述无为县、宁德县、临夏市和江口县等几个例子中,杨先生都引用了其他人的明显错误的数据。上述无为县、宁德县、临夏市和江口县等几个例子中有关数据的虚假性都是很容易鉴别的,只要到国家图书馆查阅一下这些县(市)的地方志就可以了。但是杨继绳先生在研究这样一个极为重大的问题时,却连这样简单的鉴别工作都不去做,并且在我们已经指出了他的实质性错误以后,不但不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还为自己进行徒劳的辩解。

8.《墓碑》说:“常熟县本应‘常熟’,却饿死了11000多人”,并注明数据出处是《常熟市志》,我们经查证后指出,《常熟市志》没有这一记载。杨先生在《谣言》一文中对此进行了辩解。在对杨先生的辩解进行评述前,我们要指出一个重要事实:《常熟市志》对三年困难时期常熟县的浮肿病发病、治疗和由此导致的死亡人数做了明确的记载。这一记载如下:“60年代初,国民经济困难,县内各地不同程度地发生营养不良性浮肿病,……其发病特点为冬春剧、夏秋瘥。发病高峰时全县有病人4.9万余人,各地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全面防治,办临时疗养院350余处,采取重点疗养与全民保护相结合,以及治疗、休息、营养三管齐下。1961年1月至5月,有近5万人进行疗养,其中90%以上恢复了正常。……至1962年夏消除,历时两年半。”1960年冬“县内各地出现浮肿病患者,少数病人死亡。县、社卫生部门组织医务人员,对病行集中治疗。”1961年“3月下旬,据卫生部门调查,全县浮肿病患者尚有13900人,以1月下旬为高峰,患者达29666人;1—3月份死亡367人。”(江苏省常熟市地方志编撰委员会:《常熟市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977、41页)由此可以知道,常熟县的浮肿病死亡人数应在数百人左右。

杨先生查证了《常熟市志》,那么上述的这些明确记载杨先生难道没有查证到?或者查证到了不愿意公布?

杨先生在《谣言》一文中辩解说:“《常熟市志》1990年版,第1029-1030页有各年人口数据的记载。”“根据《常熟市志》提供的数据,做四则运算即可得出非正常死亡数。”然而,人们可以知道:第一,《常熟市志》第1029-1030页记载的是常熟县历年的户籍统计人口数据,而不是三年困难时期的非正常死亡人数。第二,杨先生是利用他自己编造的一个极为荒谬的公式,计算出了常熟县的“饿死人数”。第三,他把他自己用错误公式“计算”得到的数据说成是《常熟市志》的记载。

十个典型实例中的另外两个,即《墓碑》中的“《溧水县志》记载,溧水县近13000多人非正常死亡”,“《高邮县志》称,高邮县饿死的37000多人中,17000多是儿童”也都属于这种类型的篡改和伪造。

二、一个制造谣言的“杨继绳公式”

杨继绳先生提出了一个“饿死人数”计算公式,这一公式按照《墓碑》的叙述可以表述如下:取三年困难时期之前和之后的某几年死亡率的平均值作为基准(杨先生把这一基准错误称为“正常死亡率”),然后利用公式:某年饿死人数=该年年均人口数×(该年死亡率-正常死亡率),计算某一地区“饿死人数”的数字。下面为了叙述方便,把它称为“杨继绳公式”。从学术的角度讲,这个公式完全违反了现代数学处理这类问题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完全错误的。杨先生在《谣言》一文中说了一大段话,认为这个公式一点也不“荒谬”,充分暴露了他对现代数学的一窍不通。在这里,我们不得不向杨先生普及一下数理统计学的最基本的常识。

稍微了解一些数理统计学知识的读者都知道,要想建立一个计算三年困难时期饥饿死亡人数的统计学公式,就必须以随机方式取得我国若干地区与死亡人数有关的详细数据,其中至少要有这些地区这一期间的人口死亡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数(正常死亡、由于各种疾病死亡、饥饿原因死亡和其他原因死亡)的数据,然后严格按照数理统计学的原则和方法,对这些数据进行处理,这样就可以获得一些统计规律,这些规律一般可以用回归公式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且这种公式一般来说是非线性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个数学公式是不是正确,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下面我们就用实际统计数据来揭露“杨继绳公式”的荒谬性。

湖南省常德地区1960年年均人口为404.6万,死亡率为45.4‰,按照“杨继绳公式”计算,常德地区1960年“饿死”人数为14.6万。但是据《常德地区志•卫生志》记载,1959冬到1960年,常德地区浮肿病“死亡近6000人”。(常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常德市志(上)》,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2页;常德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常德地区志•卫生志》,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版,第187—188页)利用“杨继绳公式”计算出来的数字是实际水肿病死亡人数的24.3倍。上一节中常熟县的实例也说明了这一公式的荒谬性:按照《常熟市志》的记载,常熟县浮肿病死亡人数约在数百人左右,而这一公式却计算出常熟县“饿死11000多人”,把人数扩大了十几倍到二十倍左右。

我们就很多地区的情况都对“杨继绳公式”进行了验证,验证的结果表明,利用这一公式计算出来的“饿死人数”,比实际统计数字通常要大几倍、十几倍、几十百,甚至几百倍。杨先生《谣言》一文中说:“1958—1962年到底饿死多少人,不是坐在书斋里能够计算出来的。” 可恰恰就是他自己,利用他提出的这一荒谬的公式,“坐在书斋里”“计算”出了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和许多地区的“饿死人数”,从而制造出了一大堆谣言。就在我们已经指出这一公式的极端荒谬性之后,他在《谣言》一文中还继续使用了这一错误公式。

三、究竟是谁“脱离中国实际”

“饿死三千万”的说法起源于198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如何正确地看待这些数据,是搞清三年困难时期我国究竟是不是“饿死三千万”的关键。我们认为,国家统计局1983年公布的人口数据是通过户籍登记的办法取得的。杨继绳先生在《走向谬误》一文中提出了完全相反的看法,他说:“孙先生不了解我国人口数据的采集过程,说‘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通过户籍登记的办法取得的’。……他在这一脱离中国实际的认识上,推出了一系列脱离中国实际的结论。”

国家统计局1983年公布的人口数据究竟是不是通过户籍登记的办法取得的,我们认为是,杨先生认为不是。这是我们争论的一个关键问题。对这个问题,1983年前后担任国家统计局局长的李成瑞先生最有发言权。李成瑞先生明确指出:“我国经常性人口统计资料,是通过公安部门的户口登记取得的。关于‘大跃进’和随后的经济困难时期的户口登记数字,长期没有公布。……直到1983年,国家统计局报请国务院批准,才将这些数字列入了1983年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第一次向国内外公布了1949年到1982年户口登记的每个年度的人口数字。”(李成瑞:《“大跃进”引起的人口变动》,载《中共党史研究》1997年第2期)这段话明确告诉人们,国家统计局1983年公布的人口数据“是通过公安部门的户口登记取得的”。这就完全否定了杨先生的错误观点。

从杨先生的两篇文章可以看出,他根本不了解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我国经常性人口统计数据的采集与汇总过程。在户籍人口统计数据中,“当年岁末人口总数”这一数据的形成过程与人口变动(出生、死亡、迁出和迁入)数据的采集过程是一个完整的、统一的过程,“当年岁末人口总数”这一数据根本不需要独立采集。这就是在这一问题上的“中国实际”。

显然杨继绳先生对这些内容一无所知。他在《走向谬误》一文中说:“中国的人口数据最基层是由生产大队的会计或文书上报的”,“生产大队干部在一起回忆一下:今年死了几个人,生了几个孩子。迁出数、迁入数也是上报时回顾的”。从表面上看,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着杨先生所说的这种情况。但是他在这里模糊和遗漏了更为重要的情况。人民公社成立以后我国农村地区基层户籍登记机关是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所以杨先生所说的“生产大队的会计或文书上报”,实际上是上报到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负责户籍登记的人员那里。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负责户籍登记的人员在接到这些上报数据后,就要按照户籍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将这些人口变动数据登记到本公社的“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登记册”中,并且在本公社的常住人口户口簿中“根据人口变动,随时填入或者注销”。这就是说,杨先生所说的情况,仅仅是户籍登记的一种形式和辅助手段,这种情况改变不了我国经常性人口统计数据“是通过户籍登记的办法取得的”这一实质。

我们已经说过,对户籍统计数据来说“人口总数”数据的采集和“人口变动”数据的采集是一个完整的、统一的过程,“人口总数”数据根本不需要另外独立采集。杨先生却说基层上报数据时,人口总数数据和人口变动数据“这两组在理论上应当互相对应的数据在统计实践中没有数量上的对应关系”,这显然是完全错误的。

杨先生为了说明他的观点,在《走向谬误》一文中提供了一个“人口及其变动情况统计表”,这个表格上只有当年“年末总人口”和当年“人口变动”两大项,没有上一年岁末总人口数的数据。据此,杨先生说:在表格上“当年总人口比上一年总人口增长多少没有显示,也无法算出。这样,当年总人口的增长和人口自然变动就无法核对。我想,这应当是当年总人口的增长数和当年人口自然变动数不相等的原因。”

杨先生在这里忽视了一个重要的基本事实:我国的户籍统计工作是每年都要进行的,“人口及其变动情况统计表”是每年都要填写上报的,并且在本单位和上一级户籍管理部门都要存档的。某个乡、镇(人民公社)上一年的岁末人口总数在该乡、镇(人民公社)上一年的“人口及其变动情况统计表”上是明明白白记载着的,这样“当年总人口比上一年总人口增长多少”,虽然在当年的“人口及其变动情况统计表”上没有直接显示,但只要把它和上一年的统计表一对照,立即就可以计算出来,而绝对不是杨先生所说的“无法算出”、“无法核对”。所以杨先生所说的“这应当是当年总人口的增长数和当年人口自然变动数不相等的原因”,是完全错误的。杨先生完全否认198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是户籍统计数据,这就完全脱离了中国的实际。正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脱离实际必然走向谬误”。正是杨先生自己在这一脱离中国实际的认识上,推出了一系列脱离中国实际的结论,走向了“饿死3600万”的巨大谬误。

四、杨继绳先生的数学错误

从理论上讲,在不考虑国际移民的情况下(这一时期我国国际移民人数极少,可以不考虑),一个国家某一年的人口总数增长数(即“该年岁末人口总数”减去“上一年岁末人口总数”)应当等于这一年的人口自然增长数(即“这一年的出生人口数”减去“这一年死亡人口数”)。国家统计局1983年人口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的令人难以解释的矛盾就是:在1954年到1982年期间的大多数年份中,上述这两个应当相等的数字之间出现了巨大的差异。我们把这一差异称为某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即某年人口异常变化数=该年人口总数增长数-该年人口自然增长数。由人口异常变化数确定的人口变化称为人口异常变化,人口异常变化数大于零称为人口异常增加,小于零称为人口异常减少。

国家统计局1983年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突出表现在:从1960年到1964年连续五年出现了数额巨大的人口总数异常减少的情况,五年合计异常减少了2644万人。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重大矛盾产生的真正原因是什么?1960年到1964年连续五年我国人口总数异常减少2644万人的真实原因是什么?这是研究三年困难时期我国人口变动问题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杨继绳先生等人把我国这一期间人口总数的大量异常减少(合计2644万人)全部(或绝大多数)解释为是由大量人口“饿死”造成的,这样就出现了“饿死三千万”的谣言。

我们利用数学思维方法证明下列基本结论:对于户籍统计数据来说,人口异常变化数只取决于户籍迁移过程中所产生的迁移漏报、重报(虚报)行为及其对这些行为的纠正,与出生和死亡的漏报及其补报行为无关。因此,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出现的我国这一时期人口的大量异常减少,不可能是由人口死亡造成的,这就从根本上彻底否定了“饿死三千万”的重大谣言。

杨先生显然看到了我们的这个基本结论是对“饿死三千万”的彻底否定,所以在《走向谬误》一文中,他首先用了极大的篇幅否定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户籍统计数据,然后又试图推翻我们的证明。杨先生企图推翻我们的上述基本结论,只能是一件徒劳的事情。

五、关于漏报户籍就无法生存的问题

杨继绳先生在《走向谬误》、《谣言》两文中说:“在那个年代,每一个人的生活资料都要凭票证供应。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最为紧要的是赶紧办理‘粮油关系’的转移,而‘户口关系’的转移是‘粮油关系’转移的前提。不办户口就没有饭吃。孙先生断定当年数以千万计的人在迁移后不上户口,这些人吃什么?”这里杨先生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在那个年代漏报户籍“就没有饭吃”。一些年轻的读者对我们的研究也提出过这一质疑。这里需要把这个问题说明一下。

在20世纪60年代,我国的“吃饭”问题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城镇居民来说,粮食凭票证供应,户口关系是粮食关系的前提。没有户口关系,市镇居民就没有粮食关系,也就买不到粮食,当然是难以生存的。但是,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是农村居民。对于农村居民的绝大多数来说,他们自己就生产粮食,是不需要购买粮食的,更谈不上需要“凭票证供应”粮食的问题。当时我国农村人民公社实行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三级所有”是指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是指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农村居民只要在生产小队参加劳动,就会按照一定的“人劳比例”从生产小队中分得粮食。只要有了粮食,他们就可以很好地生存下去。

我国在1956年到1959年大批农村人口迁移到市镇,1960年到1964年开展的市镇人口大精简运动中精简的重点就是这一部分人。这些人被精简以后,他们绝大多数都回到了农村原籍。我们所说的漏报户籍的人口,就是这些人中的一部分。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的这次迁移,实际上是回到了他们原先就生活在那里的家乡,那里有他们的家人和原先就居住过的住房(这实际上相当于现在的农民工返回家乡)。他们只要在自己家乡的生产小队参加劳动,就可以分到粮食,他们是不需要购买商品粮的,不存在“没有饭吃”的问题。对他们来说,在一个时期没有户籍对生活的影响并不是太大。至于这些人漏报户籍的原因,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先生认为:大精简运动中“由城市迁到农村的人口,对于落户农村却不那么积极。有些人认为,精简城市人口是暂时的,一旦经济情况好转就又会回到城市,所以宁肯把户口装在自己口袋里,也不愿在农村落户口(群众称之为‘口袋户口’),免得以后再到城市落户口时遇到麻烦。”

杨先生在《走向谬误》和《谣言》两文中还说:“当时不带户籍、没有粮食关系的人口流动是有的,就是从农村逃荒出来的饥民。”我们讲的很明白,我国这一期间出现的迁移漏报户籍人口主要是在1961年到1963年开展的精简市镇人口运动中产生的,这些人精简以后绝大多数都回到了他们的农村原籍,这些人根本不是“盲流”。把这些人同“盲流”混淆在一起,显然是非常错误的。

六、杨继绳是怎样走向“饿死3600万”重大谬误的

杨继绳先生在《谣言》一文中说:“就饿死人的数量问题,……据我所知,全国性的调查有一次。”关于这次调查的情况,他在《走向谬误》中说:“1961 年底,粮食部长陈国栋、国家统计局长贾启允、粮食部办公厅主任周伯萍三人受命,让各省填报一个粮食和人口变动的统计表。经汇总后,全国饿死人几千万!”为了让读者相信这件事,杨先生在这段话的注解中特别注明,他2003年9月25日专门到周伯萍家,周先生当面向他确认了这件事。杨先生的这一说法有着重要影响,是他确认“饿死3600万”的关键性依据之一。

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让我们看一下周伯萍先生的儿子周轩进先生是怎么说的。周轩进先生明确指出:“历史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大饥荒时期的全国饿死人的统计数据。……有,也是局部的,不精确的。”杨先生说他2003年9月25日专门到周伯萍家,周先生当面向他确认了“全国饿死人几千万”。周轩进先生明确指出:“爸爸绝无可能对任何采访者公布什么饿死人数。即使是确实采访过爸爸的杨继绳,公布的对爸爸的采访记录中,也借爸爸之口,掺杂了一些他自己的‘合理’推论。”“爸爸恪守的这两个数据,就是两次‘缺粮人口’之间的差距。虽然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饿死人数’,但绝不等于饿死人数。”(周轩进:《先父周伯萍周年祭——<白金婚风雨情>续记三》,参见《中华魂》网站)周轩进先生的上述回忆,充分揭露了杨继绳先生借周伯萍先生之口所“确认”的所谓“全国饿死人几千万”,是对周伯萍先生原意的重大篡改和伪造。

《墓碑》一书具有极大的欺骗性,这种欺骗性表现在,这部书是在“纪实”的名义下,引用了大量地方志、档案、对当事人的采访和各种形式的其他资料,来论证所谓“饿死3600万”的。因此为了揭露“饿死3600万”的荒谬性,我们就必须对《墓碑》提供的这些资料逐一进行查证。我们是用了相当长的时间才完成了这一查证工作的。经过查证我们发现了以下基本事实:第一,《墓碑》中许多地区的“饿死”人数是通过极为荒谬的“杨继绳公式”计算出来的,不是实际统计的结果;更有甚者,对不少地区,杨先生把自己计算的结果伪造为地方志的“记载”。第二,《墓碑》在使用大量的地方志、档案、对当事人的采访和各种形式的其他资料的数据时,都把其中的“总死亡人数”篡改、伪造和解释为“饿死人数”。第三,《墓碑》大量使用了虚假的、荒谬的数据,而对这些数据的来源和真实性根本没有进行查证和鉴别工作。第四,《墓碑》把许多地区由于各种错综复杂原因造成的人口统计数据的减少全部或者绝大多数解释为是由大量人口“饿死”造成的。

在《墓碑》一书中,上述这些都不是个别的情况,而是普遍的、贯穿全书的现象和思维逻辑。我们所给出的若干例子,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些典型实例而已。我们在即将完成的专著《还历史以真相》中要对此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分析和揭露。谣言终究是谣言,历史的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29 13:58:47 +0800 CST  
党内通信:致六级干部的公开信

毛泽东


省级、地级、县级、社级、队级、小队级的同志们:

我想和同志商量几个问题,都是关于农业的。

第一个问题,包产问题。南方正在插秧,北方也在春耕。包产一定要落实。根本不要管上级规定的那一套指标。不管这些,只管现实可能。例如,去年亩产只有三百斤,今年能增产一百斤、二百斤,也就很好了。吹上八百斤、一千二百斤,甚至更多,吹牛而己,实际办不到,有何益处呢?(连八百斤、一千二百斤都觉得是吹牛的人,会鼓吹亩产万斤、十万斤吗?顽石注。)又例如,去年亩产五百斤的,今年增加二百斤、三百斤,也就算成绩很大了,再增上去,就一般说,是不可能的。

第二个问题,密植问题。不可太稀,不可太密,许多年青干部和某些上级机关缺少经验,一个劲儿要密植,有些人竟说愈密愈好。不对,老年人怀疑,中年人也有怀疑的。这三种人开一个会,得出一个适当的密度,那就好了。既然要包产,密植问题就得由生产队、生产小队商量决定。上面死硬的密植命令,不但无用,而且害人不浅。因此,根本不要下这种死硬的命令,省委可以规定一个密植幅度,不当作命令下达,只供下面参考。此外,上面要精心研究,到底密植程度以何为好,积累经验,根据因气气候不同,因地点不同,因土、肥、水、种等条件不同,因各种作物的情况不同,因田间管理水平高低不同,做出一个比较科学的密植程度的规定,几年之内达到一个实际可行的标准那就好了。

第三个问题,节约粮食问题。要十分抓紧,按人定量。忙时多吃,闲时少吃,闲时半干半稀,杂以蕃薯、青菜、瓜豆、芋头之类。此事一定要十分抓紧。每年一定把收割、保管、吃用三件事(收、管、吃)抓得很紧很紧,而且要抓得及时,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一定要有储备粮,年年储一点,逐年增多,经过十年八年奋斗,粮食问题可能解决。在十年内,一切大话、高调切不可讲,讲就是十分危险的。须知我国是一个有六亿五千万人口的大国,吃饭是一件大事。

第四个问题,播种面积要多少的问题。少种高产多收的计划,是一个远景计划,是可能的。但在十年内不能全部实行,也不能大部实行。十年内,只能看情况逐步实行。三年以内,大部不可行。三年以内,要力争多种,目前几年的方针是:广种薄收与少种多收的高额丰产田同时进行。

第五个问题,机械化问题。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要有十年时间,四年以内小解决,七年以内中解决,十年以内大解决。今年;明年、后年,这三年内,主要依靠改良农具,半机械化农具,每省每地每县都要设一个农具研究所,集中一批科学技术人员和农村有经验的铁匠、木匠,收集全省、全地、全县各种比较进步的农具,加以比较,加以实验,加以改进,试制新式农具。试制成功,在田里实验,确实有效,然后才能成批制造,加以推广。提高机械化,用机械制造化学肥料这件事,必须包括在内,逐年增加化学肥料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

第六个问题,讲真话问题。包产能包多少,就讲能包多少。不讲经过努力实在做不到而又勉强讲做得的假话。各项增产措施,实行八字宪法,每项都不可讲假话。老实人,敢讲真话的人,归根到底,于人民事业有利,于自己也不吃亏。爱讲假话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总是吃亏的。应当说,有许多假话是上面压出来的。上面,一吹,二压,三许愿,使下面很难办。因此,干劲一定要有,假话一定不可讲。

以上六件事,请同志们研究,可以提出不同意见,以求得真理为目的。我们办农业、工业的经验还很不足。一年一年积累经验,再过十年,客观必然性可能逐步被我们认识,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就有自由了。什么叫自由?自由就是对必然的认识。

同目前流行的一些高调比较起来,我在这里唱的是低调,目的在真正调动积极性,达到增产目的。如果事实不是我讲的那样低,而达到了较高的目的,我变为保守主义者,那就谢天谢地,不胜光荣之至。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29 14:06:36 +0800 CST  
毛主席《给生产队长的一封信》中指出:“包产一定要落实,根本不要管上级的那一套指标,不要管这些,只要管现实可能性……,吹上一百斤,—千斤,一千二百斤甚至更多,吹牛而已,实际办不到,有何益处呢?”“收获多少就多少,不可讲不符实际的假话……老实人,敢讲真话的人,归根到底,对人民有利,自己也不吃亏;爱讲假话的人,一害自己,二害人民,总是吃亏。”而吴芝圃却吹嘘:“—九五八年夏季粮食产量二百二十三亿斤,平均每人达450斤以上。”“—九五八年全省每口人合到一千五百斤左右的粮食。”为他的高征购打下基础。
吴芝圃向中央提出,河南三年可以实现四化(即:粮食达到四、五、八;水利化;除四害;扫文盲),毛主席听后批评说“要去掉虚报、浮夸,不要争名,而要落实”。
会后毛主席又把吴芝圃叫到武汉,要他“要把膨胀的脑筋压缩一下,冷静一下”,但看到吴芝圃没有改正的意思,就说:“吴芝圃,你对,你搞得快,可能你是马列主义,我是机会主义。”
这一年毛主席到河南视察,在专列上听取吴芝圃汇报后,指着窗外光秃秃的山头说:“你一年能搞成绿化?我不信。”
1958年12月2日至10日和1959年2月27日至3月5日,毛主席两次主持召开郑州会议,解决人民公社所有制和纠正“共产风”问题,但会上吴芝圃仍津津乐道于几年内过渡到共产主义,毛泽东不客气地对他说“不要一扯就扯到共产主义。你说十年就过渡了,我就不一定相信”。毛主席提出人民公社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而吴芝圃却坚持大队为基础。会后毛主席亲自给吴芝圃写了一封信,严厉批评他:“你不要再这样搞了,还是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好”。
撇开大跃进是不是刮“浮夸风”、提建设共产主义是不是刮“共产风”不谈,通过回顾这一段史实,我们可以看到,毛主席在那一段特殊时期头脑始终是清醒的,被批评为“右倾和倒退”(《郑州会议期间给刘少奇、邓小平等的三封信》,《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他甚至无可奈何地说自己是“机会主义”,“保守主义者”(《党内通迅》1959年4月29日、5月2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29 14:17:54 +0800 CST  
毛主席对吴芝圃和信阳事件的批示和讲话
1959年7月23日毛主席在庐山会议讲话中还说:“食堂是个好东西,未可厚非。我赞成积极办好。赞成那些原则,自愿参加,粮食到户,节约归己。如果能在全国保持三分之一,我就满意了。我是讲全国范围。我这一讲,吴芝圃就很紧张,生怕把你那个食堂搞掉。”但是毛泽东的批评并没有让吴芝圃头脑冷静下来,在1960年2月河南省委第十五次全会和全省五级干部会议上,吴芝圃作了《为实现1960年的持续大跃进而奋斗》的报告,号召进一步大办县社工业、大办水利、大办养猪场。1960年3月,吴芝圃在向党中央的报告中说,河南全省人口99%已入食堂,办得好的食堂占总数66%。但是,事实却是在1959年,河南特别是信阳地区已经发生饿死人的情况了,最严重的有一个党支部23名党员饿死了20人。灾情暴露后,中央领导3次到河南调查了解情况,1960年底毛主席又派身边工作人员到信阳地区去调研。当他们到达河南时,吴芝圃却不让他们去信阳,不让他们看到信阳的真实情况。对于吴芝圃的所作所为,党中央和毛泽东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认为他“破坏民主、堵塞言路,‘左’倾蛮干,死不回头”。
1960年10月21日,中央组织部、中央监察委员会4名干部,把一份关于河南省信阳地区大量饿死人和干部严重违法乱纪的调查报告,送到了李富春手上。24日,李富春将调查报告报毛泽东。毛泽东读后沉思了2天。26日,把调查报告批给刘少奇、周恩来:“请刘、周今日即看,下午谈一下处理办法。”
毛泽东主席1960年10月27日、28日两次谈话,其中谈到信阳问题。毛泽东主席说,信阳很多地、富、反、坏篡夺了领导权,为非作歹。三分之二的地区是大好形势,三分之一是大不好形势。大不好形势的地区有三种情况:一是地主封建残余钻到我们队伍中来了;第二种是我们的人蜕化变质,如信阳地区9个县委第一书记讨了地主的女儿做老婆,成为地主的代言人,只有一个没有变;第三种是严重的官僚主义。他们打人、杀人成性。
1960年11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精简干部和安排劳动力5人小组的一个报告上批示:“在讲大好形势,学习政策的过程中,要有一段时间讲三分之一地区的不好形势,坏人当权。打人死人,粮食减产,吃不饱饭,民主革命尚未完成,封建势力大大作怪,对社会主义更加仇视,破坏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
看了信阳地委1960年12月22日报告后,毛泽东断言:这是阶级敌人的猖狂报复,是挂着共产党招牌的国民党进行阶级报复,实行阶级复辟,是敌人篡夺了领导权。说明农村问题之严重性,已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另外一种说法:毛在召集各级中央局负责人的会议上对信阳事件定性说:“信阳事件是阶级敌人的猖狂报复,是挂着共产党招牌的国民党进行阶级报复,实行阶级复辟,是敌人篡夺了领导权。”他进而推论全国到处都会有这样的问题,只是程度不同。)
刘少奇也曾在一个报告上批示:信阳地主阶级复辟了,信阳事件是反革命事件,要让信阳人民来个第二次解放。地富反坏和国民党残余为什么能如此猖狂?是因为“民主革命不彻底。”
1961年1月9日,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听汇报时,意味深长地说:“我国5亿农民不满意,政权就不能巩固。”毛泽东从“信阳事件”中得出一个结论:全国不是什么地方都是形势一片大好,而且也会有信阳地区这样的地方,只是程度不同,有大信阳事件,必有小信阳事件。毛泽东由此认为,有三分之一政权不在共产党手中,有必要开展全国性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巩固无产阶级政权。
1961年1月18日,在党的八届九中全会上,毛泽东在讲话中说:“反革命利用新官僚和糊涂人,把坏事做尽。1959年有一个省,本来只有240亿斤粮食,硬说有450亿斤,多估了210亿斤。出现了四高: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高用粮,放开肚皮吃饭。”这个省就是河南省。又说:“对地主复辟,我们也缺乏调查研究。”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29 14:19:25 +0800 CST  
从1953年底起,党和政府开始对涉及国计民生的粮食和主要农副产品逐步实行统购统销,并对粮、棉、油等生活必需品实行有计划的票证配给制。

有人说这种票证制度是绝对平均主义,影响了人们积极性。这完全是一种曲解,因为中国的票证制度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和按劳分配原则,比如1955年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对居民口粮定量按照体力劳动强度、机关、商业、居民、学生、幼儿等分成九个标准,确保了不同地区不同劳动强度及各行各业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与此同时,对工业生活品采取每人或每户定量供应,对为国家作出了特殊贡献的老干部、高级知识分子和科研人员适当发放一些特供票证。

在此基础上,中国的票证种类数量也是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灵活调整的,比如“三年困难时期”粮食定量相应减少,票证种类增多,经济恢复后定量也相应恢复,部分物资逐步废止了票证。也有人说票证制度农民没有享受,是对农民的掠夺,这是违背事实的。票证主要集中于农副产品,它们产自于农村,城镇居民需凭票购买,农民则通过参加集体生产自产自得、按劳分配。

在新中国工业化进程中,农民作出了巨大贡献,也存在城乡差别,但党和政府一直在尽量通过工业反哺农业缩小这种差别,也制定了很多惠农政策,比如菜农、棉农、渔民的农业粮票,受灾、缺粮社队、社员的反销粮(小岗人就吃了二十三年救济),农村超额出售农产品的奖售粮票,社员售猪的奖售肉票和日用化工品票证等。同时,农民还可以通过下乡干部派饭制收取和到供销点售粮换取粮票。

总之,票证制度最大限度保障了城乡工农的基本生活需要,有效遏制了投机倒把、多吃多占、两极分化的发生,这就好比国家在努力做好做大蛋糕,票证制度可以有郊防止少数“能人”用各种手段抢走大部分蛋糕,从而确保每个公民能公平获得应有一份蛋糕(这正是一些权贵精英、恶棍小丑因贪欲受限而妖魔化票证的原因),可见,票证制度是迄今为止最为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制度,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一心为民的执政观和社会主义优越性。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29 14:56:48 +0800 CST  
“错批一人,误增三亿”之说站不住脚

2016年12月28日 20:17 来源:中央文献研究室 参与互动
社会上流传过所谓毛泽东“错批一人,误增三亿”的说法。那么,这个观点又是如何出笼的呢?有人认为,从1957年到1979年间,中国的人口总数从6.46亿增加到9.69亿,22年间,总共增加3.2亿。“如果在50年代中期就像70年代那样注意控制人口增长,那么中国人口就不会增加3亿”,这是“误增三亿”的基本根据。这是其一。对马寅初的批判始于1957年年底,批判高潮是在1959年年底。对马寅初以及他的《新人口论》的公开平反是在1979年6月。这也是“错批一人”的基本依据。这是其二。22年间,中国确实发生了这两件事。但是,这两件事能否放在一起,是否有因果关系,这确实需要我们摆一摆事实,讲一讲道理。
稍有人口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即使中国在马寅初提出控制人口之时就采取最为严厉的措施,把全国的妇女总和生育率立即降到更替水平以下(而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人口增长的巨大惯性,也不可能使这个时期的人口达到“零”增长。
当时的真实情况究竟如何,党和政府是否鼓励人们放开手脚地去生育呢?让我们走进这段历史的岁月,去探寻问题的真相。
这里有三个关键性问题:第一,毛泽东是否主张计划生育?第二,毛泽东为什么要搞计划生育?第三,毛泽东如何去搞计划生育?如果这三个问题都能得到肯定回答的话,那么再来审视“错批一人,误增三亿”这种说法,就知道它站得住还是站不住脚了。
第一个问题,毛泽东是否主张计划生育?
什么叫计划生育?1957年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11次扩大会议上指出:总而言之,人类要自己控制自己。有些时候使他能够减少一点,有些时候使他能够增长一点,有些时候使他能够停顿一下子,是不是可以搞成有计划的生育。毛泽东的这个设想,揭示了计划生育的科学内涵。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是一直提倡节育和计划生育的。他强调:人口非控制不行。可以说,愈到晚年,他的这个思想愈坚定。从文献角度看,就连计划生育这个科学概念还是毛泽东首先提出来的。
第二个问题,毛泽东为什么要搞计划生育?
1.人口迅速增加的严峻形势和人民的要求。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的结果表明,从1949年到1952年,各年净增人口为1000万左右。到1956年,全国总人口为6.2亿。面临这种严峻形势,毛泽东指出:“我们应当根据人民的要求,作出适当的节制生育的措施。这个工作的推行,应当得到人民的自愿合作。”
2.人口多带来吃饭、穿衣、住房等问题,影响人民生活的改善。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11次扩大会议上强调:我国人口如果继续按现在的速度增长,那么,全国人民生活改善的速度就要降低,许多困难问题的解决就要延迟,这是很明显的。1963年5月3日,毛泽东在会见几内亚政府经济代表团和妇女代表团时说:我们的国家有一个很大的缺点,人太多,这么多人要吃饭,要穿衣,所以现在还有不少困难。
3.四个重要的国际因素的影响
第一个国际因素:人均概念。1956年2月25日,毛泽东在听取重工业部汇报时说:我们永远不要这个什么“中国第一”。你人口这么多,按人口比例一算(系指按人口计算生产水平,如一个人拥有多少吨钢),荷兰、挪威都比我们多,总不要吹中国第一。1958年8月20日,毛泽东会见由西哈努克亲王率领的柬埔寨国家代表团时说:我们工业有一些进步,但要在按人口平均产量上赶上英国,那就不那么容易了,先在绝对产量上赶上英国。毛泽东在当年提出人均概念,这是很宝贵的,折射出他的世界眼光。
第二个国际因素:回击人口多就要对外扩张的谬论。面对“中国人多,将来出路成为问题”的质疑,1954年毛泽东在会见缅甸总理吴努时说:“我们人口多的问题,可以用发展生产的方法来解决。我们反对过去希特勒说过的话,他说,人口多就应该向国外扩张,在国外取得东西。” 1957年6月6日,周恩来会见日本医学代表团时十分坦诚地说道:“大力宣传节育,可以使邻国安心。” 可见,中国实行计划生育,也是对国际舆论的正面回应。
第三个国际因素:关注外国人口、国土比例。毛泽东会见外宾时,经常赞赏他们的国家地广人稀、人口和国土的比例很好,并与中国作比较。1961年他在会见委内瑞拉加拉加斯市议会代表团时说:你们是700万人口住在91.2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所以你们国家的前途是大有可为的。你们事业的环境是很好的,人口、国土比例是很好的,有发展余地。可见,他是始终在思考着中国人口问题的。
第四个国际因素:外国的节育实践。毛泽东密切关注世界上一些国家的节育政策,发现英国、法国、日本已经控制了人口的增长。在1958年会见外宾时曾指出,应像日本人和英国人一样能控制(人口)。可见,外国卓有成效的节育工作,给毛泽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影响着他对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考和决策。
第三个问题,毛泽东是如何去搞计划生育?
1.要从人本的视角看节育。节育要考虑方便人民,从经济上关心人民。毛泽东在会见美国作家斯诺时曾说,最好能制造一种简便的口服避孕药品。1965年7月19日,毛泽东在同医务人员谈话时说,在天津,避孕药不收费,似乎是赔钱,可是切实达到节制生育的目的,出生率受到控制,城市各方面工作都容易安排了,这是赔钱还是赚钱?这些都是从政治家的视角看问题的。
2.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争取群众支持。毛泽东强调指出:“将来要做到完全有计划的生育,没有一个社会力量,不是大家同意,不是大家一起来做,那是不行的。” 他主张把计划生育的内容编成小册子,挨家送。就是要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千家万户。
3.强调规划,分步骤进行,先城市、后农村。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计划生育,也来个十年规划。少数民族地区不要去推广,人少的地方也不要去推广。就是在人口多的地方,也要进行试点,逐步推广,逐步达到普遍计划生育。他认为,抓人口问题恐怕也是3年试点,3年推广,4年普遍实行。1965年1月9日,毛泽东在会见斯诺时还说,他对中国的计划生育的进程感到不满意,因为在农村还没有推广。
4.提高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节育工作。1958年1月23日,毛泽东在会见奉调离任的印度驻中国大使尼赫鲁和夫人时说:我们现在还无法控制人口的增长,大概到这个问题的威胁更大时,情况会好些。这同文化、教育水平有关。1958年3月23日,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的一次插话中说:到赶上英国时,人民有文化了,就会控制(生育)了。毛泽东希望人民有文化了就会自觉控制生育。他的这种人口素质提高后反过来有助于控制人口数量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
5.设立专门机构,为落实计划生育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11次扩大会议上指出:关于(计划生育)这个问题,政府可能要设一个部门,或者设一个节育委员会,作为政府的机关。人民团体也可以组织一个。1964年1月,在毛泽东的要求下,国务院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直辖市和多数省先后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或领导小组。1973年7月,毛泽东又建议成立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地区亦相应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以便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6.把人口指标纳入国民经济计划,真正做到计划生育。1971年,国务院第51号文件提出了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的人口控制指标,要求在“四五”期间,使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降低,力争到1975年,一般城市降到10‰左右,农村降到15‰以下。上述指标,在1973年6月召开的全国计划工作会议上,第一次被纳入国民经济计划。此后,历次国家计划均包括有人口指标,使计划生育真正做到名实相符。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65年的28.5‰,下降到1974年的19‰左右。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河北等五个省、市,提前完成了“四五”人口规划指标。当时人口增长率控制在1.5%以下的有七、八个省市。应当说,成绩还是很显著的。
回顾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中国倡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光辉实践之后,再来看看所谓“错批一人,误增三亿”之说,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29 15:12:32 +0800 CST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29 16:14:45 +0800 CST  
由于新中国实现了和平,粮食生产在没有化肥帮助之前就实现了大幅度增长,并执行非常平均的食物分配政策,结果导致中国在前工业化时期就突破了“马尔萨斯陷阱”的限制,导致死亡率迅速下降和人口急剧增长。对于新中国人口数量急剧增长的事实,已经被数学网友概括为“毛泽东阶跃”;由于这个阶跃是在前工业社会实现的,因此在整个人类历史上,就显得更加特殊,应该作为独特的个案记录下来,供后人研究。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29 16:16:05 +0800 CST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29 16:26:06 +0800 CST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29 16:30:08 +0800 CST  
据统计,1985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1.7:1,1992年已扩大为2.3:1;农村社会商品零售额占全国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比重由1984年的59.2%下降为1990年的55.2%;农民人均纯收入1980年至1984年年均增长15.1%,“七五”期间年均增长2.4%,扣除物价因素,1989—199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仅为0.7%,而农民负担“七五”期间年均增长22.2%;城乡人均收入差距1987年为455元,而1992年高达1042元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29 21:19:25 +0800 CST  
为什么当时国民党不宣传? 美国不宣传?

而现在由你们宣传?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30 07:15:02 +0800 CST  
为什么是你们在揭露?

台湾国民党,蒋介石不是反攻大陆吗? 为什么不揭露呢?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30 08:19:21 +0800 CST  
关于我国三年困难时期的人口变动(1959~1961)(孙经先)
时间:2014-05-29 21:4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1537 次
文章原载于《经济纵横》2014年第5期
关于我国三年困难时期的人口变动(1959~1961)
孙经先
(江苏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摘要:1954~1959年,我国从农村到市镇的人口大迁移中,出现“迁移重报”人口1162万,同一时期还出现“死亡漏报”人口750万,上述人口1912万的户籍在1960~1964年期间被注销。而且1960~1964年我国市镇人口大精简中,出现“迁移漏报”人口1482万。这些原因造成我国1960~1964年户籍统计人口减少量高达3394万。一些论者将其归结为是由三年困难时期“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造成的,这是错误的。因为户籍统计数字的减少,并不就是这一时期实际人口的减少。对我国1954~1982年人口数据进行调整,估计出我国三年困难时期“超线性死亡”人数为366万,其中由于营养缺乏的原因而死亡的人数约为250万左右。
关键词:三年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人口异常变化;户籍人口;人口迁移
中图分类号:C9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4)05-0001-15

国家统计局1983年公布了我国1949~1982年每年的人口数据(以下简称“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1]这一数据显示,1959~1961年我国三年困难时期出现人口大幅度异常减少的情况,其中最突出的是1960年比1959年净减1000万。这些数据公布后引起重大反响,国内外一些论者对此进行研究,认为我国三年困难时期出现“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重大事件。这一观点在国内外广泛流传。三年困难时期我国究竟是否有“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已成为新中国历史上一件重大的历史公案。这一历史事件已过去半个世纪,它的真相应在当代得到揭示。
一、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发展变化和基本内容
1983年前后,担任国家统计局局长的李成瑞明确指出:“我国经常性人口统计资料,是通过公安部门的户口登记取得的。关于‘大跃进’和随后的经济困难时期的户口登记数字,长期没有公布。……直到1983年,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向国内外公布了1949年到1982年户口登记的每个年度的人口数字。”[2]这明确告诉人们,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是户籍统计数据。
户籍管理制度的发展变化和基本内容,毫无疑问会对户籍统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为科学研究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得到三年困难时期我国人口变动的真实情况,必须了解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发展变化和基本内容,并按户籍统计数据的特有规律,分析造成三年困难时期我国户籍人口数据急剧变化的真正原因。1949年以前的近百年,我国一直处于战乱中,全国范围内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户籍管理。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逐步建立新的户籍管理制度。这一过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一)1958年以前为第一阶段
1950年10月,公安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治安行政工作会议,规定户籍管理工作“先在城市做起,农村户口工作,可从集镇试办,然后逐渐推广”。1951年7月,公安部颁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城市户口管理制度得以建立,而此时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户籍管理,仅仅处于一种“可从集镇试办”的阶段。1953年,我国进行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摸清了人口的真实情况。在这次普查基础上,农村地区建立了简易的户口登记制度。1954年,原内务部颁发《户口变动统计表》,全国统一实行户口统计年报制度,从此我国开始有全国户籍统计数据。[3]但这期间的户籍统计数据依然不完整。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要求“争取在几年之内,将经常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地建立和健全起来。”[4]这表明,自1956年及随后的几年内,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才处于逐步建立和健全过程中。
(二)1958年以后为第二阶段
1958年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户口登记条例》),确立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这一条例的颁布“是全国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正式形成的重要标志,也是当代中国户籍管理制度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5]这样,我国没有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的局面,在1958年宣告结束。这一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实际实施的时间,正是1960年前后的三年困难时期。当时,四川省是我国人口第一大省,1960年初,中共四川省委下达“关于加强户口管理人口统计工作的指示”,要求开展人口普查工作,加强人口统计工作。[6]这表明,四川省实施这一条例的时间是1960年前后。山东省是全国人口第二大省。1959年9月,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在每个人民公社配备专职户籍员,并在全省农村开展一次户口普查。[7]这表明,山东省实施这一条例的时间是1959年9月以后。这些情况说明,全国范围内实施这一条例的时间是在三年困难时期。这标志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发生了根本性重大变化。这一变化必定会对三年困难时期的户籍人口统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但这一影响被一些研究这时期我国人口变动问题的论者完全忽视了。
《户口登记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对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基本内容如下:[8]
1.“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公民在发生出生、死亡、迁出和迁入事项时应当进行相应的户籍登记。“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①]
2.在农村地区(城市地区的基本原则是一样的),乡、镇人民委员会“建立乡、镇户口簿”,“乡、镇户口簿登记全乡、镇的常住人口”。这表明,该乡、镇人口总数的确定是以乡、镇户口簿登记的内容为依据。
3.乡、镇人民委员会建立“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登记册”,“随时登记变动人口,以掌握人口变动情况。”这表明,该乡、镇人口变动数字的确定是以“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登记册”登记的内容为依据。
4.“乡、镇户口簿登记全乡、镇的常住人口,并且根据人口变动,随时填入或者注销”。这表明,该乡、镇的户籍人口总数随着户籍人口变动而随时变动。
5.户口登记的统计时间每年一次,乡、镇等地区应当在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全年户口变动数字(本辖区的出生、死亡人数迁出、迁入本地区人数和本辖区岁末人口数)统计报县,然后逐级汇总报内务部(后改为报公安部)。
由上述规定可知,对于一个乡、镇,只要有上一年的岁末人口数和当年的人口变动(出生、死亡、迁出和迁入)数字,则该乡、镇当年岁末人口数就可以由以下公式表达:当年岁末人口数=上一年岁末人口数+(当年出生人数―当年死亡人数)+(当年迁入人数―当年迁出人数)。这表明,该乡、镇“当年岁末人口数”数据的形成过程,与人口变动(出生、死亡、迁入和迁出)数据的采集过程应是一个统一过程,该乡、镇“当年岁末人口数”不需要另行独立采集。这是户籍人口统计数据的一个基本特点。认识这一点,对研究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和三年困难时期的人口变动具有决定性意义。而一些论者在研究三年困难时期人口变动问题时,否认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是户籍统计数据,否认岁末人口数据的形成和人口变动数据的采集是一个统一的过程,并且从这一错误认识出发,对三年困难时期我国人口变动做出错误判断。对于他们错误的剖析,我们将另行评述。
二、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及产生根源
对一国某一时期的人口数据,我们把“‘这一时期结束时人口总数’减去‘同一时期开始时人口总数’”称为这一时期的“人口总数增长数”,而把“‘这一时期出生人数’减去‘同一时期死亡人数’”称为这一时期的“人口自然增长数”。理论上讲,在不考虑国际移民的情况下,一定时期内一国的“人口总数增长数”应当等于同期的“人口自然增长数”。
1953~1982年,我国国际移民人数很少,可以忽略不计。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中,存在重大矛盾。即在1954~1982年的大多数年份中,“人口总数增长数”和“人口自然增长数”这两个应当相等的数字之间出现巨大差异。我们首先要探讨这一重大矛盾产生的真正原因。这里需要引入“人口异常变化数”的概念,我们将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得到的数字,称为某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即人口异常变化数=人口总数增长数-人口自然增长数。其中,人口异常变化数大于零称为“人口异常增加”,小于零称为“人口异常减少”。首先对1954~1982年我国人口异常变化情况做一个初步分析。之所以把1954年和1982年作为研究的起点和终点,是因为在1953年和1982年分别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这两次人口普查的质量得到公认,为研究这期间的我国人口变动树立两个“基准”。
表1 1954~1982年我国人口异常变化数(单位:万人)[②]
年份 岁末人口数 人口总数
增长数 人口自然
增长数 人口异常
变化数 人口异常
变化累计数
1953 58 796       0
1954 60 266 1470 1466 4 4
1955 61 465 1199 1233 -34 -30
1956 62 828 1363 1270 93 63
1957 64 653 1825 1479 346 409
1958 65 994 1341 1124 217 626
1959 67 207 1213 677 536 1162
1960 66 207 -1000 -304 -696 466
1961 65 859 -348 249 -597 -131
1962 67 295 1436 1794 -358 -489
1963 69 172 1877 2270 -393 -882
1964 70 499 1327 1927 -600 -1482
1965 72 538 2039 2026 13 -1469
1966 74 542 2004 1928 76 -1393
1967 76 368 1826 1927 -101 -1494
1968 78 534 2166 2121 45 -1449
1969 80 671 2137 2076 61 -1388
1970 82 992 2321 2114 207 -1181
1971 85 229 2237 1954 283 -898
1972 87 177 1948 1910 38 -860
1973 89 211 2034 1842 192 -668
1974 90 859 1648 1574 74 -594
1975 92 420 1561 1438 123 -471
1976 93 717 1297 1178 119 -352
1977 94 974 1257 1138 119 -233
1978 96 259 1285 1147 138 -95
1979 97 542 1283 1125 158 63
1980 98 705 1163 1160 3 66
1981 100 072 1367 1440 -73 -7
1982 101 541 1469 1461 8 1

由表1可知,这期间我国大多数年份,户籍统计都出现数量巨大(绝对值超过100万)的人口异常变化情况,特别是1960~1964年连续出现数额巨大(绝对值都在350万人以上)的人口大量异常减少情况。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这一重大矛盾,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科学解释,成为“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这一说法在学术上长期广泛流传的主要原因。下面分析户籍统计“人口异常变化”的根本原因。
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是户籍统计数据。户籍登记中与人口数量有关的内容是出生登记、死亡登记和迁移登记。如果某人在1956年死亡,但没有在当年进行死亡登记,而是到1960年才以死亡注销户口,则称这个人在1956年“死亡漏报”,在1960年“死亡补报”。如果某人在1960年出生,但没有在当年进行出生登记,而到1963年才以出生登记户口,则称这个人在1960年“出生漏报”,在1963年“出生补报”。如果某人1957年迁移,在原居住地没有注销户口,又在迁移地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即他有两个户籍),到1960年这两个户籍之一被注销,则称这个人在1957年“迁移重报”,在1960年“迁移重报注销”。如果某人1963年迁移,在原居住地注销户口,但没有在当年办理迁入手续,而到1970年才办理这一手续,则称这个人在1963年“迁移漏报”,在1970年“迁移补报”。实践中还可能出现虚报户籍的现象,如为某种需要,对不存在的人进行户籍登记,或者没有迁移行为而重复登记户籍(登记时不涉及人口出生)。这些情况对人口异常变化的影响与迁移重报相同,我们不再单独讨论,而是把它们合并到迁移重报中。在实践中,还有迁移时没有办理迁移手续而被注销户籍的情况,这对户籍统计人口异常变化的影响与迁移漏报相同,我们也不再单独讨论而把它合并到迁移漏报中。[③]
如上说述,对户籍统计数据来说,“当年岁末人口数”的形成过程与人口变动(出生、死亡、迁移)数据的采集过程是一个统一的过程。从这点出发,利用数学方法,可以证明一个基本结论:对户籍统计数据来说,每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由该年“迁移重报”、“迁移重报注销”、“迁移漏报”和“迁移补报”人数确定,与人口出生和死亡及其登记活动(包括死亡漏报和出生漏报)无关。这一结论从理论上回答了人口异常变化的根本原因。这一结论表明,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出现的三年困难时期人口大量异常减少,不是由人口死亡漏报引起的。而国内外许多研究都把三年困难时期我国户籍人口数量大量异常减少,归结为由死亡漏报引起,上述结论从理论上否定了这种观点。
由于我国1953年进行了人口普查,可以假定,1953年底不存在迁移重报和迁移漏报人口,并以此为零基准。[④]1954~1982年,某一年户籍统计的“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可定义为:某年“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等于从1954年到这一年每年“人口异常变化数”之和。这就是表1最后一列数字。
利用数学方法,可以证明如下户籍统计的“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公式”,即某年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该年年底存在的迁移重报人数-该年年底存在的迁移漏报人数。这个公式是研究人口异常变动、特别是三年困难时期人口变动问题的基本工具。利用户籍统计的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公式对表1进行分析,可得到以下四个推断:
推断1:1954~1959年,我国出现大量迁移重报户籍现象,1959年底存在的迁移重报人口的净人数为1162万人[⑤](即表1最后一列与1959年对应的数字);
推断2:1960~1964年,上述这些迁移重报户籍人口的户籍被注销;
推断3:1960~1964年,我国出现大量迁移漏报户籍的现象,1964年底存在的迁移漏报人口的净人数为1482万人(即表1最后一列与1964年对应数字的绝对值);
推断4:1965~1979年,上述这些漏报户籍人口重新登记户籍;
推断2和推断3叙述的情况,导致1960~1964年由于人口迁移中的“迁移重报注销”和“迁移漏报”原因,造成我国户籍统计人口数据异常减少2644万人。这是此期间我国户籍统计人口数据大量异常减少的真正原因。这一原因与实际人口死亡及其死亡漏报没有关系。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30 10:22:54 +0800 CST  
三、1954~1959年我国的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双重户籍)
我国三年困难时期的人口变动,是在1954~1959年人口变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从1953年开始,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步伐,迎来人口迁移的活跃时期。这期间人口迁移活动具有两个主要特点:
第一,由于工业发展的需要和“大跃进”运动的开展,形成了从农村到市镇规模巨大的人口迁移活动。1953年我国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为了适应国家新建、扩建工矿企业的建设和发展,政府也从农村招收了大批农民进城,并吸收大量自发进入城镇的农民就业,形成一股主要由农村迁向城市的农村人口的乡—城迁移。”1958年开展的“大跃进”运动“使城市工业生产迅速扩张,劳动力需求急剧增长,由此诱发人口迁移高度活跃,并形成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空前、声势浩大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的乡—城迁移大潮”,“形成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口迁移的最高峰”。这期间我国“人口迁移超常活跃,以‘大跃进’运动诱发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的狂潮般乡—城迁移为迁移主流”。“据测算,在1958~1960年‘大跃进’的3年间,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总数,几乎每年都在1000万人以上”。[9]
第二,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工业移民和拓荒移民同时并举,东部沿海和中部人口稠密地区人口向东北、西北和华北地区的新建工业区或垦荒区迁移为当时人口迁移的主流。”1958~1960年,工业移民和垦荒移民也是人口大迁移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10]
由于1951年实施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同时我国户籍管理的重点也在市镇,所以与农村相比,市镇的户籍管理比较严格,从而市镇的户籍人口数据较准确。这时期我国市镇人口的变动情况见表2。1956~1959年市镇户籍人口增加4086万人,自然增加1076万人,这两个数字之差为3010万人。这3010万人就是这几年由农村迁移到市镇,并在市镇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的净人数。这与上述“狂潮般乡—城迁移”的历史事实高度相符。
表2 1956~1959年市镇人口变动情况(单位:万人)
年度 岁末户籍人口数 人口自然增长率 人口自然增长数 人口总数增长数 净迁移人数
1955 8285
1956 9185 30.44‰ 266 900 634
1957 9949 36.01‰ 345 764 419
1958 10 721 24.33‰ 251 772 521
1959 12 371 18.51‰ 214 1650 1436
合计 1076 4086 3010 注:1.最后一列中的迁移人数,正数为迁入,负数为迁出,表3、表4、表6、表7、表8同。
2.市镇岁末户籍人口数取自《中国统计年鉴1983》(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第103页)。由于该年鉴中没有公布市镇人口自然增长数据,只公布了市和县的数据(见该书第105页),我们取市的自然增长率作为市镇自然增长率。这样会产生一定误差(在表6中也有这样误差),利用数学方法容易证明,这样替代产生的误差对讨论的问题没有实质性影响。表2中人口自然增长数由自然增长率计算,户籍人口增长数=当年岁末户籍人口数-上年岁末户籍人口数,户籍净迁移人数=户籍人口增长数-人口自然增长数。
同一时期,我国农村人口变动情况见表3。1956~1959年,我国农村人口自然增长数为3474万人,但户籍人口增长数却只有1656万人,这两个数之间相差1818万人。这1818万人就是这期间从农村迁移到市镇,并在农村办理户籍迁出手续的人数。
表3 1956~1959年农村人口变动情况(单位:万人)
年度 岁末户籍人口数 人口自然增长数 人口总数增长数 净迁移人数
1955 53 180
1956 53 643 1004 463 -541
1957 54 704 1134 1061 -73
1958 55 273 873 569 -304
1959 54 836 463 -437 -900
合计 3474 1656 -1818 注:农村岁末户籍人口数取自《中国统计年鉴1983》(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第103页)。由于该统计年鉴中没有公布农村人口自然增长数据,我们用全国人口自然增长数(见表1)减去市镇人口自然增长数(见表2),计算出农村人口自然增长数。户籍人口增长数和户籍净迁移人数的计算同表2。
利用表2和表3,我们将这时期农村到市镇的户籍迁移情况汇总在表4中。表4中最后一列的数字是第二、三列数字的代数和,它正好就是每年户籍统计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与表1中最后一列相应年度的数字相同)。[⑥]
表4 1956~1959年农村到市镇的迁移情况(单位:万人)
年度 市镇迁移人数 农村迁移人数 人口异常变化数
1956 634 -541 93
1957 419 -73 346
1958 521 -304 217
1959 1436 -900 536
合计 3010 -1818 1192 1956~1959年,市镇人口由于迁移在户籍统计上增加3010万人,真实地反映了此期间市镇人口变动情况。这些人显然是从农村地区迁移来的。如果这些人都在农村注销户籍,则这时期农村户籍人口在扣除自然增长后,应减少3010万人。但同期农村户籍人口在扣除自然增长后,只减少1818万人,比应当减少的数字少1192万人。
这说明一个重要事实,即在这期间有3010万人从农村迁移到市镇,并在市镇办理户籍登记手续,但这些人中只有1818万人在农村原籍注销户籍。其余的1192万人虽然已迁移到市镇并办理户籍登记手续,但并没有在原籍注销户籍,即同时拥有市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这类人口数就是每年由于这一原因造成的人口异常变化数。
这时期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存在法规上的漏洞,《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规定:“全户或者个人迁到新住地的时候……交出迁移证或者缴验其他证件……后,登入迁入登记册。”[⑦]这就是说,迁移时可以不在原居住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就能在新居住地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只要能有“其他证件”(如工作证、选民证、毕业证等等)。这一法规上的漏洞便利了重报户籍,会在各种经济和其他方面利益的驱使下,出现大量重报户籍的现象。
以上是1956~1959年的情况。1954~1955年的迁移漏报情况由表1可知,为30万人。从上述1192万迁移重报人口数字中扣除这30万,在1959年底存在迁移重报人口的净人数为1162万。
四、1954~1959年我国的人口变动(死亡漏报)
三年困难时期的人口死亡问题具有历史延续性,需要了解是在何种基础上发展的。为此,需要分析1959年之前我国人口死亡变化情况。1917~1933年我国人口死亡率为33.0‰,1936~1938年为27‰~28‰之间,1940~1949年为35‰~40‰左右。[11]整个民国时期的平均死亡率为25‰~35‰。[1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人口死亡率,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发展的。
我国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直到1958年以后才建立起来。我国户籍人口死亡率,1949年为20‰,1957年为10.80‰,八年时间内几乎下降一半。从世界范围看,20世纪50年代上半期全世界死亡率大约为20.3‰,直到20世纪80年代上半期才降到10.3‰。日本死亡率的下降速度在世界各国中属于很快的。日本1920年的死亡率为20.3‰,1950年为10.9‰,从20‰下降到l0‰用了30年时间。[13]与我国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伊朗、韩国、巴基斯坦、菲律宾、泰国、土耳其、埃及等国家的死亡率,从20‰下降到10‰的时间在20~35年之间(平均27.7年),远远高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年时间。而从死亡率20‰开始,这些国家8年以后的死亡率均在15.3‰以上,也远远高于中国相应时段所降至的10.8‰。[14]可见,1949~1958年我国死亡率的下降速度远远快于世界平均水平,也远远快于亚洲许多国家。考虑到我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死亡率下降速度应当存在比其他国家更大的“惯性”,所以上述“死亡率下降速度过快”和“死亡率的数值偏低”问题就显得更加突出。之所以如此,可以用这时期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状况解释。我们认为,由于我国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在这期间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造成(主要是广大农村地区)较严重的死亡漏报现象,从而出现户籍人口死亡率偏低、户籍人口死亡率下降速度过快的情况。即我国在这期间的实际死亡率没有户籍统计数据显示的那样低,应当向上做适当调整。
1953年和1957年,我国进行两次与死亡率有关的抽样调查,其结果说明上述判断是正确的。1953年在进行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同时,原内务部通过抽样的方式对全国3018万人进行人口动态调查。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人口死亡率为17‰,[15]而非上表中的14‰。
1957年,我国对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地区进行人口年龄和死亡人口年龄调查。当年,我国县的户籍死亡人口为6 309 524人,户籍人口死亡率为11.07‰,而抽样调查的死亡率为13.43‰;市的户籍死亡人口为565 501人,户籍人口死亡率为8.47‰,而抽样调查的死亡率为8.59‰。王维志先生认为,这次抽样调查的资料更合乎实际一些。[16]他的这一看法是正确的,与前面的分析一致。
按照抽样调查得到的死亡率计算,1957年我国县的死亡人数应调整为765.46万人,市的死亡人数应调整为57.35万人,合计822.81万人,调整后的全国死亡率应为12.91‰,而非户籍统计数据的10.8‰。依据抽样调查估计出我国1953年(17‰)和1957年(12.91‰)的实际死亡率,与户籍统计的数据进行比较,可以得到我国1953年死亡漏报率为17.65%,1957年死亡漏报率为16.34%。在这期间我国确实存在较严重的死亡漏报现象,与前面分析一致。
而且这两次人口调查都不是概率抽样调查,实地调查往往选择交通便利的地方,而那些偏僻的地方又恰恰死亡率高。所以上述估计的1953年和1957年的死亡率和死亡漏报率,应当是偏低的。针对各个地区,在一些比较发达、户籍管理较好的地区,死亡漏报率低一些,而对偏远落后、农村人口比较多、户籍管理较薄弱的地区(如四川、贵州、甘肃、青海等省的许多地区),死亡漏报率就高一些。
假定1953~1958年死亡漏报率线性递减。这与此期间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的过程相符。1958年1月颁布《户口登记条例》,可以认为这一年死亡漏报率应有所下降。假定其为1957年的一半,由此得到这期间死亡漏报率如表5第四列。根据死亡漏报率调整1954年、1955年、1956年和1958年的死亡率,如表5第五列。
表5 1953~1958年死亡率的调整(单位:万人)[⑧]
年度 户籍
死亡率 户籍
死亡人数 死亡漏报率 调整
死亡率 调整
死亡人数 漏报
死亡人数
1953 14‰ 814 17.65% 17‰ 988 87(半年)
1954 13.18‰ 779 17.32% 15.94‰ 943 164
1955 12.28‰ 745 16.99% 14.79‰ 898 153
1956 11.4‰ 706 16.67% 13.68‰ 848 142
1957 10.8‰ 688 16.34% 12.91‰ 822 134
1958 11.98‰ 781 8.17% 13.05‰ 851 70
合计           750

在做如上调整后,我国这时期死亡率变化与世界范围内同期死亡率变化相比,就显得比较合理。尽管如此,我国这时期死亡率下降速度在世界范围内依然是最快的。
根据调整后的死亡率,计算出1953年7月1日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后到1958年底,我国每年死亡漏报人数,见表5最后一列(1953年按半年计算)。这期间我国死亡漏报总人数约为750万人,而且死亡漏报人口主要集中农村地区。由于《户口登记条例》1959年开始在一些地区实施,可以认为,该年死亡漏报与死亡补报达到动态平衡状态,所以该年户籍人口死亡率不做修正。
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后到1959年期间,我国人口变动出现两个重要特点。第一,我国(主要是农村地区)出现较严重的死亡漏报现象,平均死亡漏报率约在16%~18%左右(偏远地区还要更高一些)。由于这一原因造成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到1958年底,大约有750万人口死亡漏报。第二,1954~1959年,我国从农村到市镇的人口大迁移中,至少有3000万人以上农村人口迁移到城镇,并在这一过程中产生大量“迁移重报”人口。1959年底存在的迁移重报人口净人数为1162万人。所以,1959年底户籍人口数中存在应注销户籍人口1912万人(1162万人+750万人)。这造成1959年底我国户籍人口总数虚假增加1912万人,相当于1959年户籍人口总数(67 207万人)的2.84%。因此,1959年底我国实际人口总数并不是户籍统计数据中的67 207万人,而只有65 295万人。
1954~1959年,至少有3000万以上农村人口迁移到市镇,再加上农村地区存在大约750万人死亡漏报人口,使这期间农村人口减少3750万人左右,占当时农村人口的6.84%左右;而农村户籍人口仅减少约2600万人,占当时全国农村人口的4.74%。这是此期间我国许多农村地区人口大量减少的基本原因之一;而且,这些人口的大多数在三年困难时期实施《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被注销。这对研究三年困难时期农村地区人口变动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一些论者在研究中把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的一些农村地区人口大量减少,解释为大量农村人口“非正常死亡”,并把这一减少的数字最终计入到三年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的人数中,显然是错误的。
山东省的情况证实了我们的研究结论。1959年9月,山东省在农村开展户口普查,发现全省存在应注销户籍人口高达152万人,[17]占1959年全省总人口的2.81%。这一比例与上述估计的全国存在应注销户籍人口占总人口2.84%的比例非常接近。
五、1960~1964年我国的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迁移漏报)
1960年下半年,由于我国经济状况出现重大困难,中共中央决定进行重大政策调整。在这种情况下,1960年下半年到1964年我国人口迁移活动发生根本性转变,主要表现为人口迁移的方向由此前从农村到市镇的人口大迁移,转变为从市镇到农村的人口大精简。这次市镇人口大精简开始于1960年下半年,主要在1961~1963年进行。
“1960年下半年,按照中共中央一系列指示的精神,各地迅速开展了清理劳动力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工作,精简下放了部分机构和职工。”[18]1961年5月至6月,中共中央举行工作会议,作出大幅度精简城镇人口的重大决策。会议通过的《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明确提出,“在1960年底1.29亿城镇人口的基数上,三年内减少城镇人口两千万以上。今年争取至少减一千万人”。[19]全国规模的精简城镇人口工作全面启动。1961年底与年初相比,城镇人口减少1000万人左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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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2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西楼会议”),陈云同志作系统发言,中心内容是精简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的重要性。[21]同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1962年上半年继续减少城镇人口700万人的决定》,规定精简的主要对象为自1958年来自农村的新工人。[22]5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决定在1961年已经减少城镇人口1000万人的基础上,1962年和1963年两年内再减少城镇人口2000万人。[23]5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精简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的决定》,要求“1958年以来来自农村的职工……一般的应当精简回乡。1957年年底以前来自农村的职工,凡能够回乡的,也应动员回乡。”[24]这表明这次人口大迁移具有鲜明的定向性。“经过全党、全国人民两年半时间的共同努力,全国共精简了近2000万职工和2600万城镇人口。”[25]当时有人评论说:“这是一个中等的国家搬家,这是史无前例的,世界上也没有的。”[26]大规模精简市镇人口的工作主要是在1961~1963年进行的。由于市镇户籍人口数据较准确,我们首先考察这时期市镇人口的变化情况。
表6 1961~1963年市镇人口变动情况(单位:万人)
市镇岁末户籍人口数 人口自然增长率 人口自然
增长数 人口总数
增长数 净迁移人数
1960 13 073
1961 12 707 10.24‰ 132 -366 -498
1962 11 659 27.18‰ 331 -1048 -1379
1963 11 646 37.37‰ 435 -13 -448
合计 898 -1427 -2325 表6显示,1961~1963年,我国市镇户籍人口总数减少1427万人,人口自然增加为898万人,扣除人口自然增长之后,这时期我国市镇户籍人口总数减少2325万人,即三年内迁出市镇并注销户籍的净人数。
再看1961~1963年我国农村人口变化。表7显示,1961~1963年我国农村人口自然增加3415万人,而户籍人口增加4392万人,两项相差977万人。这977万人就是此期间从市镇迁移到农村,并在农村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净人数。
表7 1961~1963年农村人口变动情况(单位:万人)
农村岁末户籍人口数 人口自然
增长数 人口总数
增长数 净迁移人数
1960 53 134
1961 53 152 117 18 -99
1962 55 636 1463 2484 1021
1963 57 526 1835 1890 55
合计   3415 4392 977 利用表6和表7,把这时期市镇人口大精简中,从市镇到农村的户籍迁移情况汇总在表8中(表中有关数据的说明同表4),即可分析1961~1963年我国人口异常变化的原因。
表8第二列数字表明,1961~1963年,我国市镇人口由于大精简减少2325万人。这与此期间我国出现市镇人口大精简的历史事实高度相符,说明我国市镇户籍统计数据可以真实地反映人口变化的情况。这2325万人显然都迁移到农村,如果他们都在农村办理户籍迁入手续,则这时期农村户籍人口在扣除人口自然增长后,应增加2325万人。但从表8第三列数字(以及表7)可知,同一时期农村户籍人口在扣除人口自然增长后,仅增加977万人,比应增加的数字少1348万人。这1348万人即是“迁移漏报”人口。表8最后一列就是1961~1963年发生的这类人口数字,也是每年由于这一原因造成的人口异常变化数。这说明,1961~1963年,我国户籍人口数量的大量异常减少是由于迁移原因造成的,与人口死亡及其登记活动无关。
表8 1961~1963年市镇到农村的迁移情况(单位:万人)
市镇户籍迁移人数 农村户籍迁移人数   人口异常变化数
1961 -498 -99 -597
1962 -1379 1021 -358
1963 -448 55 -393
合计 -2325 977 -1348

以上是1961~1963年的情况,如果考虑到1960~1964年的情况(市镇人口精简工作1960年就已经开始),上述推断3的结论“1964年年底存在的迁移漏报人口的净人数为1482万人”,可认为已经得到论证。
如上所述,我国在1954~1959年人口大迁移过程中,产生迁移重报户籍人口1162万人。这些迁移重报户籍人口的多余户籍,在1960年前后全面贯彻实施《户口登记条例》和1964年人口普查的过程中被清理出来而注销,是一件自然的事情。此外,1960~1964年市镇人口大精简时,返回农村的人员中重报户籍者的多余户籍,即使没有被清理出来,也会随着他们返回原籍而自动消除。
综上所述,1960~1964年我国人口异常变化具有两个基本特点。其一,1959年底存在的1162万迁移重报人口的多余户籍,在1960~1964年被注销。其二,1960~1964年市镇人口大精简中,产生迁移漏报户籍人口约1482万人。二者造成1960~1964年,我国户籍人口数字异常减少高达2644万人。这是此时期我国户籍统计人口数据出现重大异常变化的真正原因。
1965年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的恢复和进一步发展,工业战线和市镇其他部门需要补充大量职工,1960~1964年精简返回农村人口中的大多数要求重返市镇。这样,1965~1979年,各级政府部门拿出很大精力解决这个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其中,许多人重新返回市镇并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其余的人也由于种种需要在农村办理户籍手续。这就造成1970~1979年我国户籍人口又出现连续且较大幅度异常增加的现象,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1960~1964年确实有1482万人漏报户籍。从1956年开始、长达24年的我国户籍人口大幅度异常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到1979年基本结束。
六、1960~1964年我国的人口变动(死亡率调整)
在对三年困难时期死亡率进行调整前,需要对1962年及其以后的死亡率进行分析。《户口登记条例》实际上是三年困难时期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由于这一条例的实施,死亡漏报的情况也应有大幅度减少,事实证明了这一点。1962年和1963年,国家分别对部分地区人口进行人口年龄和死亡人口年龄的调查。1962年的调查人数为8444万人,占全国人口的八分之一;1963年的调查人数达19 834万人,占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这两次调查结果表明,1962年和1963年的户籍统计死亡数据比较符合实际。关于1963年的调查结果,市的死亡率为7.30‰,镇的死亡率为8.74‰,县的(不含镇)死亡率为11.04‰。[27]由这些数据可以估计出1963年的全国死亡率为10.38‰,死亡漏报率为3.28%。这说明与1953年到1957年(死亡漏报率17%左右)相比,1963年的死亡漏报率大大降低。这与《户口登记条例》得到实施这一事实相符。
1962年和1963年的户籍人口死亡率分别为10.02‰和10.04‰。按照上述死亡漏报率的数字,我们将这两年的死亡率分别调整为10.36‰和10.38‰。这样可以估计出这两年每年死亡漏报人数约为23万人。这两年的死亡漏报率很低,但却出现绝对值很大的户籍人口异常减少的情况。由表1可知,这两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分别达到-358万人和-393万人,说明这两年人口异常变化不是由死亡漏报引起的,而是另有原因。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我们对人口异常变化原因作的理论分析是正确的。
由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在1962~1982年户籍人口死亡率,除1964年出现幅度不大的上升外,基本处于一种平稳变化的情况。这说明经过《户口登记条例》的实施和1964年的人口普查,我国死亡漏报现象明显减少,并且死亡漏报与死亡补报处于动态平衡状态,户籍人口死亡率可以反映人口实际死亡的真实情况。根据这一情况,对1965~1982年的死亡率可以不做调整。1964年户籍人口死亡率出现幅度不大的上升,可以看成是这一年进行的人口普查(包括普查前的户籍整顿),注销了普查前积累的死亡漏报人口的户籍而引起的,并不说明这一年实际死亡率真的上升了。我们取1962年、1963年(调整后的死亡率)、1965年、1966年这四年死亡率的平均值9.77‰,作为1964年死亡率调整值,由此估计出1964年补报死亡登记的人数约为121万人。
上文已经估计出1962年和1963年“死亡漏报”各23万人,1964年“死亡补报”121万人,因此这三年合计“死亡补报”净人数为75万人。1964年以后的死亡漏报与死亡补报处于一种动态平衡状态。所以在1961年底全国存在“死亡漏报”净人数约为75万人。
1958年底,我国存在“漏报死亡”人口750万人,所以在三年困难时期全面实施《户口登记条例》过程中,被清理而补报死亡登记人数为675万人(750万人-75万人)。这些人被计入到三年困难时期户籍人口死亡数字中,对三年困难时期户籍人口死亡率和死亡人数大幅度提高产生重大影响。我国三年困难时期的1959年、1960年和1961年户籍死亡人数分别为970万人、1693万人和939万人,共计3602万人。这一人数扣除以上“死亡补报”675万人,则三年困难时期实际总死亡人数为2927万人。我们维持1959年和1961年死亡人数不变,而只调整1960年死亡人数,则1960年死亡人数调整值为1018万人。[⑨]
在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上述表1第三列显示,我国1960年岁末人口比1959年净减少1000万人,1961年又比1960年净减少348万人,两年合计净减少1348万人。这在三年困难时期人口变动问题中最引人注目。一些论者把这一减少看成是由于数量级达到千万人以上的人口“非正常死亡”造成的,这显然是一种简单思维方式。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错综复杂,对这些原因可以做如下分析:
1.人口迁移中“迁移重报户籍被注销”和“迁移漏报户籍”,是这两年户籍人口数量大量减少的基本原因之一。由此造成这两年人口减少的数字,分别等于这两年人口异常变化数,即1960年为696万人,1961年为597万人(见表1第五列),合计1293万人。
2.由于死亡漏报人口户籍被注销,是造成这两年户籍人口数量大量减少的基本原因之一,由此造成这两年减少的数字约为675万人。
3.由于种种原因,在1960年前后我国出现人口出生数量大幅度下降局面。如果以1956年、1957年、1962年和1963年出生人数平均值(2389万人)为基准,则1960年和1961年分别少出生人口1000万人和1202万人,[28]合计2402万人。这也是造成这期间户籍人口数量大量减少的基本原因之一。
由于以上三方面原因,造成1960年和1961年户籍人口数量与通常年份比较,合计减少约为4370万人(1293万人+675万人+2402万人),其中1968万人(1293万人+675万人)是户籍统计数字的减少,不是实际人口减少;2402万人是由于出生人口减少造成实际人口减少。这些都与这两年实际人口死亡无关。只有了解到上述情况,才能对三年困难时期我国人口变化,特别是人口死亡的真实情况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当然,1959~1961年我国一些地区确实出现较严重的“超线性死亡”现象(见下文),这也是造成这期间户籍统计人口数量减少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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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1953~1982年我国人口数据的调整
上文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1953~1982年在户籍统计上人口异常变动的原因进行论述,论证这一原因与人口出生和死亡及其登记活动无关。在此基础上,就可以对我国1953~1982年户籍统计人口数据进行调整,结果见表9。其中,最后一列(“差额”一列)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户籍统计每年岁末人口数,与调整以后的岁末人口数之差。
表9 1953~1982年我国人口调整后数据[⑩](单位:万人)
户籍数据 调整后人口数据 差额
年份 岁末
人口数 岁末
人口数 出生
人数 出生率 死亡
人数 死亡率
1953 58 796 58 709 87
1954 60 266 60 011 2245 37.82‰ 943 15.89‰ 255
1955 61 465 61 091 1978 32.67‰ 898 14.83‰ 374
1956 62 828 62 219 1976 32.05‰ 848 13.75‰ 609
1957 64 653 63 564 2166 34.44‰ 821 13.05‰ 1089
1958 65 994 64 618 1905 29.72‰ 851 13.28‰ 1376
1959 67 207 65 295 1647 25.36‰ 970 14.93‰ 1912
1960 66 207 65 666 1389 21.21‰ 1018 15.55‰ 541
1961 65 859 65 915 1188 18.06‰ 939 14.27‰ -56
1962 67 295 67 686 2460 36.83‰ 689 10.31‰ -391
1963 69 172 69 933 2954 42.93‰ 707 10.27‰ -761
1964 70 499 71 981 2729 38.46‰ 681 9.60‰ -1482
1965 72 538 74 008 2704 37.04‰ 678 9.29‰ -1470
1966 74 542 75 936 2577 34.37‰ 649 8.66‰ -1394
1967 76 368 77 863 2563 33.33‰ 636 8.27‰ -1495
1968 78 534 79 984 2757 34.93‰ 636 8.06‰ -1450
1969 80 671 82 060 2715 33.51‰ 639 7.89‰ -1389
1970 82 992 84 174 2736 32.92‰ 622 7.48‰ -1182
1971 85 229 86 128 2567 30.15‰ 613 7.20‰ -899
1972 87 177 88 038 2566 29.47‰ 656 7.53‰ -861
1973 89 211 89 880 2463 27.69‰ 621 6.98‰ -669
1974 90 859 91 454 2235 24.65‰ 661 7.29‰ -595
1975 92 420 92 892 2109 22.88‰ 671 7.28‰ -472
1976 93 717 94 070 1853 19.82‰ 675 7.22‰ -353
1977 94 974 95 208 1787 18.88‰ 649 6.86‰ -234
1978 96 259 96 355 1745 18.22‰ 598 6.24‰ -96
1979 97 542 97 480 1727 17.82‰ 602 6.21‰ 62
1980 98 705 98 640 1779 18.14‰ 619 6.31‰ 65
1981 100 072 100 080 2069 20.82‰ 629 6.33‰ -8
1982 101 541 101 541 2126 21.09‰ 665 6.60‰ 0

由表9可以看出,我国在这期间的户籍统计岁末人口数据与实际岁末人口数据之间存在很大差异,按照差异的情况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3~1959年,我国“户籍统计人口总数”大于“实际人口总数”,并且其差额逐年增加,1959年底达到最大值1912万人。这是因为这一期间我国从农村到市镇人口大迁移中,产生大量“迁移重报”人口,并出现大量“死亡漏报”人口。
第二阶段:1960~1964年,我国“户籍统计人口总数”由1959年底大于“实际人口总数”1912万人,迅速转变为1961年底大致与实际人口总数相等,随后又出现“实际人口总数”大于“户籍统计人口总数”的情况,并且这一差额逐年增加,到1964年底达到最大值1482万人。这是因为在第一阶段中产生“迁移重报”和“死亡漏报”人口的户籍在这期间被注销,并且在这一阶段进行的市镇人口大精简中,出现大量“迁移漏报”人口。
第三阶段:1965~1982年,大多数时间内,“实际人口总数”大于“户籍统计人口总数”,并且其差额呈逐年减少态势,最后出现二者大致相等的情况。这是因为在第二阶段产生大量“迁移漏报”人口,在这一时期陆续登记户籍。
八、三年困难时期我国的“超线性死亡”
在一定条件下,某一时期人口死亡率与这一时期前后的死亡率之间,应当呈现平稳变化趋势。这种变化趋势通常用指数曲线表达,当时间段较短时也可以用直线表达。在研究三年困难时期我国人口死亡情况时,可以用这时期前后某一年死亡率或某几年死亡率平均值作为基准,对三年困难时期人口死亡情况进行判断。这一基准从数学角度讲,应称为“基准死亡率”,死亡率中超出基准死亡率的部分称“超线性死亡率”,由“超线性死亡率”确定的死亡人数称为“超线性死亡”人数。一个时期“超线性死亡”人数,实际上是这一时期与作为基准的那几年比较,死亡人数增加的那一部分。[11]
下面以三年困难时期之前,死亡率最低的1957年的死亡率作为基准死亡率,对三年困难时期“超线性死亡”现象进行分析。按照户籍统计数据,基准死亡率(1957年死亡率)为10.80‰,由此可以计算出我国三年困难时期“超线性死亡”人数为1455万人。[12]由于这一数字是由户籍统计数据计算得到的,我们把它称为户籍“超线性死亡”人数。为研究三年困难时期我国人口真实死亡情况,必须对户籍“超线性死亡”人数“究竟是由哪几部分人数组成的”这一问题,做一个基本分析。上述户籍“超线性死亡”人数1455万人,由以下三部分数字组成。
第一部分:虚假的“超线性死亡”人数。由于1953~1958年我国存在较严重的死亡漏报现象、三年困难时期存在大量人口补报死亡登记,这对“超线性死亡”数字产生巨大影响。按照表10调整后数据,三年困难时期基准死亡率应调整为13.05‰,超线性死亡人数应调整为366万人。这一数字比户籍“超线性死亡”人数(1455万人)减少1089万人,减少的部分(1089万人)是虚假的“超线性死亡”人数。我们认为,调整后的“超线性死亡”人数366万人,可以基本上反映这时期我国实际的“超线性死亡”情况。
第二部分:“营养性死亡”[13]造成的“超线性死亡”人数。这时期,我国一些地区确实出现“营养性死亡”现象,并且在以河南省信阳专区为代表的少数地区,这种问题非常严重。这部分死亡人数是实际“超线性死亡”人数366万人的组成部分。
第三部分:366万人中除“营养性死亡”之外的其余“超线性死亡”人数。这主要缘于以下情况。一是这时期我国经济上出现重大困难,同时连续三年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出现“营养性死亡”现象,人口死亡率也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向上波动。二是三年困难时期,许多地区各种急性传染性疾病大规模流行造成“超线性死亡”。三是社会上总是存在大量人口患有各种慢性传染性或非传染性疾病、或者处于年老体弱状态。三年困难时期由于生活、工作、医疗等各方面条件的变化,造成这部分人中出现较高的死亡率。四是三年困难时期我国连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直接死亡和间接死亡所导致的“超线性死亡”。五是由于“大跃进”运动中工业超速发展、农业大规模农田基础建设和兴修水利工程等原因,1958~1960年出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工伤事故高峰所造成的“超线性死亡”。六是由于这一时期出现粮食供应缺粮情况,人们广泛开展代食品活动。因为经验不足,许多地区发生各种食物中毒现象造成的“超线性死亡”。七是极少数地区地方官员严重违法乱纪,造成各种意外死亡所导致的“超线性死亡”。此外,可能还有一些其他情况。上述这些原因造成的“超线性死亡”人数,在这时期“超线性死亡”总人数中占有相当大比例。
综上所述,在三年困难时期全国户籍“超线性死亡”人数1455万人中,虚假“超线性死亡”人数占大多数。而在实际“超线性死亡”人数366万人中,“营养性死亡”之外的各种死亡占有相当大比例,而“营养性死亡”人数只是其中一部分。
河南省淮阳县较严重的非正常死亡情况,说明这一判断是正确的。河南省是三年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淮阳县1959年10月至1960年10月10日,先后发生各种疾病共62 216人,其中浮肿病8573人。在此期间共死亡11 967人,其中因浮肿病死亡的1455人,其他疾病死亡的9011人,中毒死的14人,因干部作风死亡的371人,因其他方面死亡的1116人。[14]由以上数据可以认为,淮阳县1960年实际死亡人数为11 967人,[15]但《淮阳县志》提供的户籍死亡人数为16 205人,[16]两者相差4238人。我们认为,这一差额就是淮阳县1960年以前死亡漏报,而在1960年补报死亡登记的人数。
根据《淮阳县志》提供的户籍数据,如果以1955年死亡率10.50‰作为基准死亡率,则该县1960年户籍“超线性死亡”人数为9343人。其中,有虚假的超线性死亡人数约五千人。[17]在实际“超线性死亡”人数中,大约三千人是由于浮肿病之外的各种疾病流行、干部作风、中毒等原因造成的超线性死亡人数,而“营养性死亡”(因浮肿病死亡)人数为1455人,占户籍“超线性死亡”人数(9343人)的15.57%,占实际“超线性死亡”人数(约4300人)的34%。这些情况说明,我们对三年困难时期我国户籍“超线性死亡”做作的分析是正确的。
下面我们对这时期全国“营养性死亡”人数做一个初步估计。淮阳县1960年户籍人口死亡率为24.6‰,与同年全国平均死亡率(25.43‰)很接近,因此淮阳县的情况可以作为一个有代表性的典型例子。该县1960年户籍人口65.82万人,“营养性死亡”人数为1455人,“营养性死亡”人数占总人数的2.21‰。1960年全国户籍人口66 207万人,如果按照淮阳县的比例,1960年全国“营养性死亡”人数约为146万人,再加上1959年和1961年数字,全国三年困难时期“营养性死亡”约250万人。
我们已估计出,我国三年困难时期实际“超线性死亡”人数为366万。从一些典型地区的情况看,“营养性死亡”人数占实际“超线性死亡”人数的30%~70%左右(上述淮阳县的例子中占34%),如果按60%估计,则全国“营养性死亡”人数约为220万左右。从数理统计学角度看,如果能够提供一些典型地区死亡构成情况数据,[18]那就可以利用数理统计学方法,找出“营养性死亡”人数与“超线性死亡”人数、总死亡人数之间的统计规律,从而对这时期我国“营养性死亡”情况,作出比较可靠的估计。我们搜集到三年困难时期若干典型地区(包括一些“营养性死亡”情况严重的地区)死亡构成情况的数据,并利用数理统计学方法,对这些数据进行处理,获得“营养性死亡”人数与总死亡人数、“超线性死亡”人数之间的某些统计规律(其中有些规律是非线性的),并利用这些规律对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营养性死亡”情况进行分析,由此估计出我国三年困难时期“营养性死亡”人数大约为250万左右。在获得更多典型地区相关原始数据后,上述数字有可能还要做向下或者向上调整。我们认为向下调整可能性更大。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营养性死亡”主要指由于浮肿病这一类营养性疾病死亡、这一类营养性疾病合并其他疾病死亡,也包括“完全性饥饿死亡”(即“饿死”)。在上述数字中“完全性饥饿死亡”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一些研究这一问题的论者把所有的“超线性死亡”都统称为“饿死”,这是错误的。由于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的重大矛盾,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科学解释,国内外一些研究,认为我国三年困难时期有“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这些研究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以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科尔为代表的国外论者的研究。第二类是西安交通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蒋正华的研究。第三类是以杨继绳、曹树基、金辉等为代表的研究。这些研究产生重大影响,正是这些研究使“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观点得到广泛流传。在一些研究中,把上述1960~1964年户籍统计人口数字减少的三千多万人,通过用1964年人口数据回推的办法,变成三年困难时期人口数字的减少,然后把这些减少全部解释为是由实际人口死亡造成的,并把这些数字最终计入到三年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的总人数中,这是重大的学术错误。从学术角度对这三类研究的逐一分析,说明他们所主张的“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观点不能成立,我们将另行对此阐述。
(注:本文在《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2013年第4期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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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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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EB/OL].http://unn.people.com.cn/GB/channel19/1637/2400/2403/200108/22/96915.html.
[6]杨继绳.墓碑(一九五八——一九六二年中国大饥荒纪实)[M].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 201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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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EB/OL].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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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公安部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5)[M].北京:中央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268.
(责任编辑:李 琪)
文章原载于《经济纵横》2014年第5期

作者简介:孙经先,江苏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教授。
[①] 人民公社成立后,农村地区的户籍管理部门是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②] 本文所使用的户籍统计数据,除另有说明,均取自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83》(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和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公安部三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5)》(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不再逐一说明。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的含义见下文。
[③] 本文在涉及“迁移重报”、“迁移重报注销”、“迁移漏报”、“迁移补报”及其人数问题时,均包含这里叙述的这些情况,不再逐一指明。
[④] 零基准的选取仅仅是为了讨论方便,即使1953年底存在迁移重报和迁移漏报人口,也对后文的讨论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⑤] 这里的“净人数”指扣除迁移漏报人口后的迁移重报人数。下面推断3中的“净人数” 指扣除迁移重报人口后的迁移漏报人数。本文后文中的“迁移重报人数”和“迁移漏报人数”都应在这个意义下理解。
[⑥] 用数学方法可以证明这种相同是必然的。
[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1955年6月22日。
[⑧] 表中第一列和第二列取自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公安部三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5)》,第268页。“调整死亡人数”由“调整死亡率”计算。
[⑨] 如果调高1959年和1961年的死亡人数,则1960年的死亡人数就要继续下调;如果调低1959年和1961年的死亡人数,则1960年的死亡人数就要上调,但这三年的总死亡人数不变。
[⑩] 表9中的死亡率是以调整后的岁末人口数为基准计算的,而上文中调整的死亡率是以户籍统计(调整前)的岁末人口数为基准计算的,所以两者之间出现不大的差异。
[11] 一些论者在他们的研究中把“基准死亡率”称为“正常死亡率”,把“超线性死亡率”称为“非正常死亡率”(甚至称为“饿死死亡率”),并把他们计算出来的“超线性死亡”人数称为“非正常死亡”人数,这在学术上是极端错误的。
[12] 基准死亡率选取的不同,会导致“超线性死亡”人数的不同,下面的一些数字也会随之产生变化。但这不影响我们对这一时期我国人口死亡情况做出的基本判断。
[13] 我们把由于营养缺乏导致的浮肿病这一类营养性疾病、这一类营养性疾病合并其他疾病原因、完全性饥饿(即饿死)原因和其他主要由于营养严重不足造成的死亡,统称为“营养性死亡”。
[14] 《中共淮阳县委监察委员会关于一九五九年十月至一九六零年十月十号各种疾病和死亡情况的检查报告》,转引自李学峰:《淮阳县“大跃进”运动研究》),《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7年7月号(总第 64 期),http://www.cuhk.edu.hk/ics/21c/supplem/essay/0706017.htm,2913年2月27日。
[15] 河南省的非正常死亡现象主要发生在1959年冬至1960年春,淮阳县的情况也是如此。这样,1960年淮阳县的死亡人数应少于1959年10月至1960年10月10日期间死亡的11 967人。我们这里取它们相等,更有助于说明我们的结论。
[16] 这里和下文中淮阳县的户籍统计数据,均引自淮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淮阳县志》,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26页。
[17] 这一人数包括1960年补报死亡登记的4238人,以及由于基准死亡率应向上调整而产生的人数。
[18] 即在每一个地区总死亡人数中,各种原因的死亡人数、特别是营养性死亡人数,所占的比例。

(责任编辑:admin)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30 10:24:43 +0800 CST  
1948年1月生,1981年获理学硕士学位,1984年获理学博士学位。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起任博士生导师。现任徐州师范大学数学学院特聘教授,山东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石油大学兼职教授,全国非线性泛函分析学术会议联络组成员。自1985年起到1995年,协助指导和代理指导博士生20余人;指导访问学者10余人;1995年到2001年直接指导博士生7人。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30 10:38:39 +0800 CST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30 10:40:27 +0800 CST  



1958年 站在麦垛子上的一些领导。
楼主 ibookman  发布于 2018-01-30 10:42:43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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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1-29 21:58:47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2-17 19:27:49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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